閱讀屋>勞動法> 交通扣分新規定

交通扣分新規定

2015年交通扣分新規定

【導語】:2015最新最全交通違章扣分標準詳細介紹了最新交規扣分細則、新交規扣12分的違章行為、新交規扣6分的違章行為、新交規扣3分的違章行為、新交規扣2分的違章行為等資訊。

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二)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五)使用他人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

(六)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七)超過三個月不繳納罰款或者連續兩次逾期不繳納罰款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一)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二)公路營運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

(三)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停車的;

(六)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試車和學習駕駛機動車的。

三、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一)違反道路交通訊號燈的;

(二)在高速公路上駕車低於規定最低車速的;

(三)在高速公路上違反規定拖曳故障車、肇事車的;

(四)在高速公路上貨運機動車車廂、二輪摩托車載人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騎、軋車行道分界線行駛的;

(六)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七)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八)不按規定超車的;

(九)不按規定讓行的;

(十)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十一)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定警告標誌的;

(十二)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下的;

(十三)駕駛機動車下陡坡時熄火或者空擋滑行的;

(十四)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

(十五)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十六)逆向行駛的。

四、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2分:

(一)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二)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車道或者減速車道上超車的;

(三)違反禁令標誌、警告標誌、禁止標線、警告標線指示的;

(四)客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五)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六)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七)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八)在同車道行駛中,不按規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的;

(九)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十)在沒有劃分中心線和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十一)在實習期內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駕駛的機動車牽引掛車的;

(十二)不按規定牽引故障機動車的;

(十三)駕駛和乘坐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五、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分:

(一)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二)機動車行駛時,機動車駕駛人、乘坐人員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三)不按規定會車的;

(四)不按規定倒車的;

(五)摩托車後座乘坐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載人的;

(六)駕駛機動車沒有關好車門、車廂的;

(七)其他違反機動車載物規定的;

(八)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誌,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交通扣分新規定】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