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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試點以房養老

四城試點以房養老

7月1日起,京滬等四地開始正式試點“以房養老”,投保人群為60歲以上擁有房屋完全獨立產權的老年人。討論已久的“以房養老”試點政策正式“破題”。

記者近期調查瞭解到,大多數家庭由於種種顧慮,目前較難接受此種養老方式。同時,對於金融機構來說,這項帶有破局性質的“工程”也面臨著難以合理定價等挑戰。

顯然,如何使其既能照顧到老年人的利益,也能保證金融機構的合理收益,中國式“以房養老”仍需進一步探索。

“以房養老”四地破題

近日,保監會公佈的《中國保監會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指出,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開展“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放心保)”試點。

據保監會相關負責人介紹,一方面,保險公司承擔長壽風險,依照合同約定定期向老年人支付養老年金直至身故,確保老人的晚年生活後顧無憂。另一方面,老年人過世後,其房產處置所得在償還保險公司已支付的養老保險相關費用後,剩餘部分依然歸法定繼承人所有;如果房產處置所得不足以償付保險公司已支付的養老保險相關費用,保險公司將承擔房價不足的風險,不再向老年人的家屬追償。

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詹成付表示,“以房養老”如果試點成功,對解決老年人的養老資金問題、盤活已有房屋資源、擴大保險公司業務都有積極意義。

只能“摸石頭過河”

記者採訪發現,很多老年人對以房養老存在顧慮:“老人領取養老金會不會有風險?”

此外,在中國“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影響下,一些人也難以接受“以房養老”。“老人們在心理上難以接受自己辛辛苦苦一輩子掙來的房子未來成為別人的。”北京大學人口研究所教授穆光宗說。

對於開展“以房養老”業務的`金融機構來說,這種對房產進行的“倒按揭”方式也並非常規業務,存在諸多不確定性。

一家知名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房價走勢及老人預期壽命如何評估,是金融機構首先顧慮的問題。房價不會總是隻升不降,未來預期很難作出準確判斷,這對保險公司而言是不小的風險。

同時,由於人的壽命難以預期,“倒按揭”的期限無法事先確定,每月金融機構提供的養老金數額難以準確計算。

上海民政部門調查顯示,90%的老人擬將房產留給子孫,願意倒按揭的不到10%。有專家指出,以房養老作為個性化選擇,可從失獨和丁克家庭做起。

但記者近日在上海調查發現,即便是失獨和丁克,願意選擇以房養老的家庭也寥寥無幾。

在問及是否會選擇“以房養老”時,57歲的失獨母親孫慧芬明確表示不會。孫慧芬告訴記者,等將來兩口子去世時,會把唯一的房產賣掉,所得錢款全部捐給以自己女兒命名的愛心基金,用於教育事業。

上海

九成老人不願“以房養老”

北京市豐臺區右安門街道是以房養老的試點地區,記者在該區域進行了隨機調查發現,無子女的老人和“失獨”老人參與以房養老的意向最強。

記者調查發現,55%的受訪者表示關注“以房養老”政策。但在被問及是否會選擇“以房養老”時,79%的受訪者明確表示不會選擇,僅有6%的人表示會。

與此同時,74%的受訪者表示不支援父母“以房養老”。

北京

近八成人不會“以房養老”

中國保監會發布《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於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開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這意味著,“以房養老”政策正式落地。

【試點城市】四城試點2年

《意見》指出,此次試點選擇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四個城市實行。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業務在我國尚屬新生事物。保險公司開展此項業務,將面臨較為突出的利率風險、房價波動風險、長壽風險、現金流風險等業務風險,同時也將受到房地產政策、稅收政策以及法律環境的影響。保監會對此非常慎重,設立了2年的試點期,希望透過試點的方式,逐步積累經驗。基於上述原因,保監會決定僅在個別城市開展試點工作。其中北京、上海、廣州作為一線城市,經濟較為發達,保險市場相對較為成熟,老齡人口數量較多,房地產市場容量較大;武漢和北京均已有保險公司投資興建養老社群,可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和養老社群的結合上開展一些嘗試和探索。

【保險公司】開業至少5年

保監會指出,支援符合資格要求、參與意願較強、具備一定專業能力和技術水平的保險公司參與試點工作。申請試點資格的保險公司應開業滿5年,註冊資本不少於20億元;滿足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申請試點時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20%;具備開展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所必須的專業技術、管理能力和各類專業人員等。

【自願參與】有30天猶豫期

據悉,“以房養老”業務是建立在自願基礎之上的,凡是符合《意見》相關規定的老年人均可根據個人意願和養老需求自主決定是否投保。

根據保監會的規定,投保人群應為60週歲以上擁有房屋完全獨立產權的老年人。同時,按照保險公司是否參與分享房產增值收益分為參與型產品、非參與型產品。

這份指導意見從老年人角度進行規定,例如“產品條款簡單易懂,業務流程規範可行,使投保老人便於理解和接受”,“客戶的猶豫期不得短於30個自然日,如不願意繼續持有該合同,可選擇在猶豫期內解除合同”等。

由於該項業務較為複雜,保監會建議老年人應當在充分了解該項業務特點的基礎上再選擇是否購買,並在購買過程中特別關注確認銷售人員資格,並確認房產價值由具備國家一級資質的房地產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此外,建議老年人由家屬或律師陪同簽署保險合同。

【上海】受訪者普遍不看好

作為“以房養老”的首倡者、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孟曉蘇(微博)曾公開表示,中國“以房養老”產品設計需滿足三個條件,即高房價的城市,高潛質的房屋,高素質的老人。隨著我國老齡化人口越來越龐大,失獨家庭比重也在不斷增加,未來“丁克”家庭比重也可能隨之上升,上述群體或成為“以房養老”的主要受眾。

此前,華東師範大學統計學學生做的1400份相關調查顯示,上海有子女群體不願意參加“以房養老”比例高達80.3%,相比之下,無子女群體中有55.3%不願意參加。

“以房養老”

俗稱“倒按揭”,是一種將住房抵押與終身年金相結合的創新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即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年人,將其房屋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居住權,並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後,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屋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於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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