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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以房養老的看法

對以房養老的看法

上月底,有兩戶廣州籍老人與一家保險公司簽署了以房養老合約。該保險公司表示,以65週歲男性,房產有效保險價值500萬為例,老人每月領取的養老金為15155元,直至去世。

從數額看,如果房子價值不菲,每月補貼確實寬裕,足夠老兩口遊山玩水,出國遊也可玩得輕輕鬆鬆。不過肯定會有人擔心,辛苦打拼一輩子買的房,就這麼抵押給保險公司了,萬一老人家過世得早,豈不是白送給保險公司?應該看到,以房養老比較適合無子女或子女在國外不需要房產,並且老兩口沒有其他收入只能用房換錢的家庭,它是對目前家庭養老、土地養老、醫保社保養老的一種有效補充,為符合條件的家庭提供了一種新的選擇。

須提醒的是,以房養老屬於新政策,簽約的.家庭必須慎之又慎,尤其是對合約內容須掌握得一清二楚,最好在籤合同的時候帶上信得過的律師,逐一瞭解清楚,一旦合同生效,再後悔就為時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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