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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農村低保標準

大連市農村低保標準

【導語】:根據《關於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農村五保物件供養標準的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大連將提高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具體情況如下。  

城鄉低保標準:均提高40元

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旅順口區、長海縣、保稅區、高新區、長興島經濟區、花園口經濟區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的保障標準為每人每月570元;金州新區、普蘭店市(含普灣新區)、瓦房店市、莊河市城市居民的保障標準為每人每月570元。較去年標準提高40元。

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1.普蘭店市(不含普灣新區)、瓦房店市、莊河市農村居民的保障標準為每人每月340元。較去年標準提高40元。

2.金州新區和普灣新區的'農村低保標準可維持現狀,也可結合本地實際適當調整,逐步實現與全市低保標準的統一。

農村五保物件供養標準

1.農村五保物件集中供養標準。全市農村五保物件集中供養標準統一為每人每月620元。

2.農村五保物件分散供養標準。保稅區、長興島經濟區和花園口經濟區農村五保物件分散供養標準執行當地新的低保標準;其他地區農村五保物件分散供養標準在統一執行當地新的農村低保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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