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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高考志願填報

陝西省高考志願填報

填報志願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

在分數、位次和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公佈之後,考生登入“陝西招生考試資訊網”填報志願。填報志願分兩個階段進行,提前批次、單設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職業教育(三校生)單獨招生志願在今日12:00至6月28日18:00填報;本科三批、高職(專科)志願在本科二批錄取結束後填報。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報考科類,按照《自學考試報招生考試特刊》、《普通高校在陝分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彙編》和“陝西招生考試資訊網”公佈的學校和專業名稱、代號、錄取批次,以及學校公佈的招生章程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填報志願。

省招辦特別提醒考生

“填報志願前必須認真閱讀擬報考院校招生章程和網上填報志願的說明及要求,根據高校招生計劃,嚴格按照程式填報學校和專業志願,確保志願資訊準確、有效。志願確認後不可更改。”

對成績有疑問,可申請成績複核

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疑問,可登陸“陝西招生考試資訊網”,進入“陝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複核”視窗,按程式經過身份驗證後提出成績複核、再次複核或查詢複核結果、最終認定結論。評卷工作組依據考生申請對“考生基本資訊、是否考生本人答卷(答題卡)、是否有漏評、小題得分是否漏統、各小題得分合成後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等事項”進行復核。超越規定內容範圍的複核申請不予受理。考生如對成績複核結果仍提出質疑的,由學科仲裁專家再次進行復核,並作出最終認定結論。

網上填報志願同步啟動

在各批次最低控制控制分數線及高考成績公佈同時,網上填報志願同步啟動。在考生分數、位次和各批次各科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公佈之後,考生登陸“陝西招生考試資訊網”填報志願。填報志願分兩個階段進行,提前批次、單設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職業教育(三校生)單獨招生志願在6月25日 12∶00至6月28日18∶00填報;本科三批、高職(專科)志願在本科二批錄取結束後填報。

按照規定填報志願,確保志願資訊準確、有效

各批次招生計劃未完成時,採取徵集志願的辦法進行補充。每批次正式投檔錄取後,省招辦在“陝西招生考試資訊網”上公佈徵集志願資訊,同時將此資訊傳送到各市、縣(區)招辦。未被錄取且符合徵集志願投檔條件的考生可以上網填報徵集志願。

填報志願之前,考生要認真閱讀擬報考院校招生章程和網上填報志願的說明及要求,根據高校招生計劃,嚴格按照規定程式填報學校和專業志願,確保志願資訊準確、有效。志願確認後不可更改。逾期不予補報。因考生志願填報失誤或未按規定時間、規定程式操作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錄取原則分6個批次平行與梯度志願相結合

2015 年陝西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批次設定為提前批次、單設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職(專科)批次。單設本科批次為面向國家級集中連片特殊困 難縣(區)及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區)、省級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區)定向招生。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職(專科)批次實行平行志願模式。 提前批次(包括藝術類、體育類)、單設本科批次及其他特殊型別招生實行梯度志願模式。

省招辦公佈考生文化課分數、所在科類(文史類包含 藝術〔文〕,理工類包含藝術〔理〕和體育)位次以及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考生位次按照文化課總分由高到低排列,總分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文科綜 合/理科綜合、外語的單科分數由高到低依次排列,總分與單科分數全部相同的,屬並列位次。

其中與往年不同的是,2014年被本科二批及 以上本科批次第一志願院校按所報專業錄取的考生,以各種理由主動放棄到錄取院校就讀,又參加2015年高考的考生,排列在同一總分的最後位次。明確將錄取 未報到的考生限制範圍縮小到二本及以上本科批次第一志願錄取的考生。

照顧政策加分專案減少錄取更趨公平

據陝西省招生辦公室釋出的《2015年陝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今年高考加分專案再次減少。2015年,對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將之前的“在普通高校投 檔分數線下延10分投檔”的照顧政策變為“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高中期間全國奧賽一、二、三等獎者、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 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者,以及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蹟 者的照顧政策,將之前的“與其他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改為“其獲獎專案計入考生電子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

省招辦進一步明確,所有照顧政策只適用於本科二批及其以上批次的文史、理工類考生。

首次實行復核成績網上申請成績變更可申請重報志願

與往年現場填寫《高考成績複核申請表》形式不同,今年高考成績複核首次透過“陝西招生考試資訊網”(www.sneac.com)申請。考生可申請複核的事項包括:考生基本資訊、是否考生本人答卷(答題卡)、是否有漏評、小題得分是否漏統(登)、各小題得分合成後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等。

考生申請成績複核或再次複核,每次僅限一個科目的成績。考生對複核結果仍有疑問的,可在首次查詢獲取複核結果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申請再次複核。仲裁組在系統 提示受理再次複核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之內再次複核,並將最終認定結論提交於查詢系統中。仲裁組作出最終認定結論後,不再受理其他有關的異議申請。

考生在申請成績複核等待回覆期間,應在規定時間區間之內依照在“陝西招生考試資訊網”查詢的本人成績填報高考志願。在考生填報高考志願之後發生了前述成績變更的,考生可申請重新填報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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