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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清明節習俗

浙江台州清明節習俗

清明節快到了,今天小編跟大家分享的是浙江台州清明節習俗。

清明是我國唯一以二十四節氣為節的節日,時間在每年的公曆四月五日前後。《荊楚歲時記》載:“冬至一百五日,即有疾風甚雨,謂之寒食。”古人在清明前三日禁止煙火,只吃冷食。傳說,春秋時代,晉國重臣介子推隨晉公子重耳在外流亡19年,生活非常困頓,有時公子餓了,卻又在荒郊野外,介子推甚至割下自己的肉來幫助充飢,可謂鞠躬盡瘁。後來重耳當了晉王,即晉文公。晉文公即位後,對那些和他同甘共苦的臣子大加封賞,唯獨忘了介子推。有人在晉文公面前為介子推叫屈。晉文公猛然憶起舊事,心中有愧,馬上差人去請介子推上朝受賞封官。可是,介子推已經揹著老母躲進了綿山,晉文公堅請而不出。於是,有人出了個主意說,不如放火燒山,三面點火,留下一方,大火起時介子推會自己走出來的。晉文公乃下令舉火燒山,孰料大火燒了三天三夜,大火熄滅後,仍不見介子推出來。上山一看,介子推母子抱著一棵燒焦的大樹死了。於是晉文公下令把放火燒山的這一天定為寒食節,曉諭全國,每年這天禁忌菸火,只吃寒食。 此後,寒食、清明成了全國百姓的隆重節日。

下面小編為你介紹台州清明節的習俗。

台州清明節的特點是家家做菁團、菁餅,並要掃墓祭祖。

菁團,據《天台風俗志》裡記載:“採菁作餅,以備寒食。”就是把菁(一種野生小草,有清香味,清明後開黃色小花)洗淨煮熟和糯米粉搗勻,用麵杖壓成扁圓形,用豆沙作餡,放進特製的模子裡印出花樣,蒸熟以後就成為形如碧玉的菁餅了,另用筍末、豆腐乾、油泡、蘿蔔、肉丁等作餡捏成糰子的,叫菁團。《台州府志》載:“清明,採菁草雜米麵為餌,謂之‘青餅’。蓋菁性溫,可不熱食也。”可見,清明吃青餅是有一定道理的,同時也是寒食的一種主要食物。

清明掃墓是千年不易的傳統。掃墓,也叫“上墳”。康熙《台州府志》:“各具酒饌掃墓,會親族享飴餘。”這一天,民間不分貧富,帶上祭品,多是菁團和家常菜,也有水果,擺以酒設饌,焚化紙錢,禮拜祖先,同時剷除荊草,加蓋墳土並封土於墓,俗稱“加墳土”。舊俗民間在某地上插竹掛紙錢;也有壓紙於墓場和墓背的,稱為“壓墓錢”,上過墳後,在墳頭上掛彩色幡,表示該墳有下代人照管。

“清明長長節,做到割麥歇”,清明作為節氣只有一天;寒食節一般也只有三天,可祭祖掃墓的活動可以持續很長一段時間,早至春分節氣,最遲有到立夏的`。究其因,一說是因為清明時節,正值青黃不接,舊時民間無力操辦祭品,到春麥收成後才有糧食做清明。另一種傳說:當年戚繼光在臺州抗倭,某村中的男子都隨戚家軍抗倭去了,到清明節時,有人提出要回家過節,為防止過節時倭寇來犯,不放鬆防務,戚繼光就想到了輪流放假的形式,就讓軍士們輪流回家去和家人共同上墳。這樣一來,兩相不誤,從此清明長長節這個習俗就相沿下來。

清明前後,正是“暮春三月、江南草長,雜花生樹,群鶯亂飛”的大好時光。人們競相奔往芳草天涯,作郊野春遊,這活動叫“踏青”。與此同時,孩童常作放風箏(方言叫“紙鷂”)。舊時台州還有戴柳圈的風俗。民諺稱:“清明勿戴柳,後世無孃舅。清明勿戴花,來世嘸孃家。”又說:“戴個麥,活一百,戴個花,活百八,戴花戴柳活八百”。康熙《台州府志》載:“(清明)家家插柳於門,或之。”元趙友蘭《清明述懷》詩曰:“東風吹春桐始花,青青柳枝插簷斜。內園小兒得新火,紫煙已遍金張家。雙鸞吹笙調鶯舌,起踏鞦韆弄斜月。夜深步轉玉蘭東,笑倚香蕉一株雪。”可見,至晚在宋末,台州一帶便有清明插柳、踏青、盪鞦韆的習俗。

清明還有吃海螄的習俗。據說,清明日吃了海螄能使人眼睛明亮。海螄,肉食性貝類動物,我市沿海有產,清明期間正是這種小海鮮上市之時,民間把這種小海螄又叫“亮眼螄”,認為清明日吃海螄,能亮眼睛,不管男女老少,以這一天吃到海螄為榮;另有一種說法,認為清明日所吃的應該是香螄,即“相思”之諧音,不用說,是思念親人。不管怎麼樣,清明節蘊含的是未亡人對自己見過的以及未曾見面的隔世親人濃濃的思之情,那是無可厚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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