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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企退養老金人均月漲277元

北京市企退養老金人均月漲277元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釋出2014年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從2014年1月1日起,退休人員養老金每月人均增加277元,平均養老金水平首破3000元大關,提高至3050元。預計在3月底前,2014年前兩個月增加的養老金部分可補發到位。

據悉,北京市自1994年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制度,這是第22次連續調整,將惠及北京市215萬企業退休人員。

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原則是按繳費年限和絕對額普遍上調,並注重向退休時間早、待遇水平偏低的群體傾斜。其中,普漲部分包括按照繳費年限和絕對額普遍調整兩筆錢:按繳費年限普調的,每月至少增加35元;按絕對額普調的,2013年月養老金水平在2773元以下的人員每月至少增加150元,而在4770元(含)以上的人員每月增60元。按照國家關於基本養老金調整要向低收入群體適度傾斜的要求,加大對低收入群體的調整力度,進一步提高他們的待遇水平。另外,在2013年底已滿65歲的高齡退休人員還可享受到“二次傾斜”,80週歲以上的月增150元。

“養老金調整政策通過幾年來對低收入和高齡群體的傾斜,目前北京的養老金髮放物件的總體結構呈現棗核型,即低收入和高收入人群都是兩頭的少數,大多數集中在中段,屬於較合理的穩定結構。”該負責人說。

在全面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同時,養老金的最低標準也水漲船高,增加至每月1463元。調整後仍不達標的,對應補足到最低標準。

據悉,此次調整將從2014年1月1日起執行,2014年前兩個月增加的養老金將在3月底之前為退休人員補發到位。

新聞解讀 普調部分

1、按繳費年限漲:至少每人每月增35元

涉及人群:所有企業退休人員

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繼續堅持按照繳費年限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

根據規定,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保障多繳多得原則的落實。同時對於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35元;對於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徵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52.5元。

2、按絕對額漲:養老金越低增加的越多

涉及人群:所有企業退休人員

低收入群體一直是養老金待遇傾斜政策的受益者,2014年也不例外。此次調整,北京市加大了低收入群體的調整力度,按照養老金由高到低劃分為四檔,採取由少到多的絕對額標準逐漸加大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員能夠多增加基本養老金。

具體來說,退休人員2013年年底前的基本養老金由高到低劃分四檔,分別是477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3770元(含)至4770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2773元(含)至3770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2773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同時,2014年的調整更為精細化,考慮到各檔次臨界點的人員可能會因為養老金多出1元錢,而增加絕對額少了幾十元錢的情況,因此又增加了“補足”部分,避免出現臨界點以上的部分人員被“反超”現象。

2013年年底前基本養老金水平 增加絕對額標準(元/月) 增加後未達到此標準予以補足(元/月)

4770元(含)以上 60 4840(4770+70)

3770元(含)~4770元之間 70 3870(3770+100)

2773元(含)~3770元之間 100 2923(2773+150)

2773元以下 150

舉例

退休職工劉阿姨,全部繳費年限32年,2013年的月養老金為2780元,按圖表的第三檔標準,應上漲100元,與原養老金額相加為2880元。但與圖表中第四檔最高額2923元還相差43元,所以將這43元補足給劉阿姨。在絕對額的調整部分中,劉阿姨實際增長的養老金是143元。所以2014年劉阿姨調整後的月養老金為:

2780元(2013年的待遇)+3.5×32(按繳費年限增加)+ 100(按絕對額分檔)+43(補足)=3035元;每月共增加養老金255元。

新聞解讀 傾斜部分

高齡傾斜:按年齡分四檔漲

涉及人群:2013年年底前年滿65週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

針對退休時間早、年齡偏大的退休人員,北京市自2007年起在調整企退人員養老金時均向高齡人員適度傾斜,以提高他們的基本生活水平。

2014年仍堅持這一做法,對在2013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週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按照上述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進行調整後,再次享受到90元至150元四個檔次的傾斜政策。

即:65至69週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70至74週歲每人每月再增加110元;75至79週歲每人每月再增加130元;80週歲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50元。

【舉例】退休職工趙大爺,全部繳費年限40年,2013年12月年滿68週歲,基本月養老金水平3100元。2014年趙大爺調整後的月養老金為:

3100元(2013年的'待遇)+3.5×40(按繳費年限增)+ 100(按絕對額分檔增)+0(補足)+90(按高齡增)=3430元;每月共增加養老金330元。

【舉例】退休職工周大爺,全部繳費年限40年,2013年12月年滿80週歲,月養老金水平3800元。2014年周大爺調整後的月養老金為:

3800元(2013年的待遇)+3.5×40(按繳費年限增)+ 70(按絕對額分檔增)+0(補足)+150(按高齡增)=4160元;每月共增加養老金360元。

新聞解讀 特殊調整

1、 100%“老工人”普增570元

涉及人群: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

目前,北京市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歲以上,國家規定他們可享受100%退休待遇,北京市對這部分老工人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標準也是歷年都高於其他退休人員,此次仍將按往年辦法以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調整。

具體來說,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在上述兩檔標準的調整基礎上,他們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但不參加按繳費年限和按絕對額這兩部分的增長。本次調整普遍增加570元。

2、 三類群體不低於3050元

涉及人群: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原工商業者、高階專業技術人員

按照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和按絕對額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原工商業者、高階專業技術人員的基本養老金低於調整後全市養老金月平均水平3050元的,補足到平均水平。

同時,在2013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週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

3、最低養老金標準調至1463元

涉及人群:企業退休、退職、退養人員

在全面提高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同時,相應提高基本養老金的最低標準。此次調整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退職人員生活費、退養人員生活補助費的最低標準分別為每月1463元、1331元、1210元。

參加2014年度調整的企業退休、退職、退養人員,調整後不足上述最低標準的,對應補足到最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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