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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養老金上調細則

遼寧2014年養老金上調細則

遼寧2014年養老金上調細則

3月22日,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釋出了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2014年1月起調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2014年4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髮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此次調整人員範圍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包括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五七家屬工”,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檔案規定範圍內的建國前參軍的退休老工人)。

退休 (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一、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準

退休(職)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按以下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檔案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08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5、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元。

6、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二、算一算,你漲了多少養老金?

舉例:楊女士是瀋陽市一家企業的退休職工,1980年參加工作,2010年退休,工齡一共30年。 2013年瀋陽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後,她每月的養老金是1770元。

按照2014年調整養老金的辦法計算,楊女士此次每月增加的養老金額度:2×30+1×(30-15)+95=170元。

調整後,楊女士的'月養老金將達到:1770+170=1940元。

三、退休(職)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原人事部、財政部 《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範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2013年12月31日前,年齡滿70週歲(含70週歲)、不滿80週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年齡滿80週歲(含80週歲)以上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準調整後,統籌專案內養老金總額低於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專案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專案內月人均養老金標準。

“五七家屬工”養老金的調整

(一)“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65元。

(二)“五七家屬工”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準增加養老金: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滿70週歲(含70週歲)、不滿80週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年齡滿80週歲(含80週歲)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哪些人屬於“五七家屬工”?

“五七家屬工”:上世紀70年代左右,曾在石油、煤炭、化工、建築、建材、交通、運輸、冶金、有色、製藥、紡織、機械、輕工等行業的國有企業中從事生產自救或企業輔助性崗位工作的和城鎮街道居民委自行組建的從事生產自救工作的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未被勞動部門錄用、沒有企業正式職工身份、未參加過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人員。這些人員多數是組建街道“五七”廠或進入企業不同崗位的城鎮職工家屬,因此統稱為“五七工”、“家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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