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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個稅法年終獎存盲區:多發1元稅後少得萬元

新個稅法年終獎存盲區:多發1元稅後少得萬元

發18001元比18000元少得1100多元,發54001元比54000元少得4900多元 專家稱可避六“盲區”發年終獎

□晨報記者 張昱欣

年關將至,年終獎又成為大家關心的話題。但您是否知道,也許您的獎金比同事多,領到手的錢卻比同事少。稅務專家進行了測算,發現或許您的年終獎只比同事多一元,但您可能因繳納個稅而“損失”一部iPhone4。

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的實施,並沒有完全解決此前年終獎發放時遇到的“多發少得”、“得不償稅”的尷尬。稅務專家提醒,在現行個稅政策未進行相應調整的情況下,企業在發年終獎時要儘量避開個稅稅級臨界點及“盲區”。

稅率提一檔稅額或大增

“去年年終獎我理應比小秦多1000元,但到手反而比她少,財務說是因為我個稅扣得多,不知道今年還會不會遇到這樣的‘烏龍’。”從事銷售工作的金小姐對即將發放的今年度年終獎仍有點不放心。有關財稅專家表示,像金小姐遇到的“多發少得”的情況,正是年終獎“盲區”效應的.顯現。

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胡怡建解釋說,如果年終獎數額超過某個臨界點時,使得對應的納稅稅率提高一檔,隨之納稅額也相應會大幅增加。這時出現的特殊情況是:哪怕年終獎數額僅僅邁出臨界點“一小步”,納稅額卻相應跨出“一大步”,在這些區間裡所得增加與稅負增加不相匹配,稅收調節功能失效,這就形成了“盲區”。不過,這種情況在獎金增加幅度大到一定數額時又會消失,重新回到獎金增加的幅度大於納稅額提高的幅度,即多發獎金稅後也能多得。

員工可以“舍”減輕負擔

上海尚瑞稅務師事務所所長、中國註冊稅務師、上海市註冊諮詢專家李德佐介紹,在9月1日新個人所得稅法施行前,年終獎“盲區”共有八個。新個稅法實施後,因費用扣除標準、稅率等方面均作出相應調整,導致“盲區”也隨之發生變化,形成新的“盲區”。新“盲區”共有6個,分別是:(18001元,19283.33元);(54001 元 ,60187.50 元 );(108001 元 ,114600 元 );(420001 元 ,447500 元 );(660001元 ,706538.46元 );(960001元,1120000元)。

稅務專家建議,企業在發放年終獎時,適當注意避開個稅稅率中的幾個臨界點及個稅“盲區”,以免出現“企業多給,員工少拿”的尷尬。若發現員工年終獎數額落入“盲區”範圍,可與員工進行協商溝通,適當減少年終獎,以“舍”來減輕負擔。除透過少發獎金“規避”臨界點外,企業也可做好工資和年終獎之間的調節平衡,這樣也能有效避開個稅“盲區”效應影響。

“多發少得”案例

以第二個“盲區”(54001元,60187.50元)為例(注:年終獎納稅額的計算以個人取得年終獎當月的工薪所得高於或等於3500元為前提),甲的年終獎為54000元,其對應稅率是10%,應納個稅 5295元,稅後到手收入48705元;乙的年終獎為54001元,由於對應計稅稅率達到20%,其應納稅為10245.20元,結果稅後到手年終獎只有43755.80元也就是說,乙雖然比甲年終獎多發1元錢,最後卻比甲少拿4949.20元,而這筆錢買一個iphone4足夠了。

在這個區間裡直到年終獎增加到60187.50元時,會出現年終獎稅後到手的錢和年終獎只有54000元稅後到手的錢一樣多得情況。只有年終獎超過60187.50元,才出現多發年終獎實際到手也多得的情況。不過到了下一個“盲區”(108001元,114600元)時,又出現相對的 “多發少得”了。

記者測算,現行個稅制度下,年終獎“多發少得”還有更極端的案例,即可能出現“多發一元少得數萬元”的情況:如甲的年終獎為960000元,按照對應稅率計算,其應納稅額為330495元;乙的年終獎為960001元,由於對應稅率提高,其應納稅額激增至418495.45元,與甲相比,其需多支出88000.45元個稅。

年終獎繳稅演算法

個稅法修改後,有關納稅人全年一次性獎金如何計算繳納個稅一度引發關注。根據國稅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年終獎個稅計算方法為:先將僱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這種是針對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3500元)的情況。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 “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餘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舉例來說:江先生在今年12月5日取得工資收入3400元,當月又一次性取得年終獎金24100元。那麼,江先生因當月工資不足3500元,可用其取得的獎金收入24100元補足其差額部分100元,剩餘24000元除以12個月,得出月均收入2000元,其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分別為10%和105元。至此,江先生的個稅應納稅額=(24100-100)×10%-105=22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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