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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市場攤位租賃合同

菜市場攤位租賃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菜市場攤位租賃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菜市場攤位租賃合同1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願、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現就金竹苑農貿市場攤位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場地

  經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將所屬的金竹苑綜合農貿市場51號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固定經營蔬菜商品。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第三條 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實行___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為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最後十天內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第四條 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交納攤位租賃保證金 元,大寫: 仟 佰 拾 元。

  第五條 其它費用

  (1) 工商、稅費按國家政策法規規定繳納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2) 水電費自理。

  第六條 解除協議

  此攤位最短租賃期限為半年,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轉租。如半年內乙方提出解除協議,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保證金;半年後如需解除協議,乙方需在租賃期滿15日前告知甲方,甲方應允許,在乙方足額繳納水電費後退還保證金,乙方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市政規化及市政拆遷、公司策化及發展需要等不可抵抗因素)乙方應無條件搬遷。

  第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此合同壹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甲方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電話: 電話:

  日期: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日期: _____年____ 月____日

  簽訂地點:

菜市場攤位租賃合同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店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攤位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證所出租的店面符合國家對租賃店面的有關規定。

  二、店面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攤位位於_________。

  2、該攤位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店面時的驗收依據。

  三、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等檔案,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收後可影印對方檔案備存。所有影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四、租賃期限、用途

  1、該攤位租賃期共_________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攤位僅作為商業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攤位,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攤位租賃首年租金為_______(大寫_______圓整),租賃期從第二年起,月租金在原基礎上遞增200元。

  2、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想甲方繳納保證金為_______元(大寫_______圓整)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並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後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三個月一交(先交租金後使用)

  六、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確定月租金的1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租賃合同確定的日租金的三倍支付滯納金。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店面。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五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方、雙方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攤位,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病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不包含辦理租賃登記及繳納相應稅費的費用,若需辦理,由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2、在有效合同期內不得轉讓,如中途不租,把攤位還給甲方(房主),押金不予歸還。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乙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菜市場攤位租賃合同3

  出租方: (簡稱甲方)

  承租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承租_____________菜市場攤位____________個,門店_________間,編號: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定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人民幣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簽定合同時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租賃保證金: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交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元給甲方。期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甲方應於合同期滿之日起七天內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乙方如有拖欠甲方款項或其它違約行為,甲方可從保證金中扣抵。

  第五條 其他約定:

  (一)甲方應依法建立食品衛生、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環境衛生等制度,並組織實施。乙方應自覺遵守、誠實守信、文明經營。

  (二)為確保商品食用安全、健康,乙方在進貨時應當檢驗商品質量,並向供貨方索取原始發票、單證,建立進貨臺帳。商品包裝使用環保塑膠袋,執行“限塑”相關規定。

  (三)乙方在市場內使用的水、電、照明由甲方提供,發生的水費、電費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攤店內經營,不超攤擴攤、佔道堆物或跨門營業。

  (五)乙方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攤店轉租或轉讓給第三人,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辦妥手續。

  (六)乙方在市場內的經營器具及財物應自行妥善保管,發生損壞甲方不予賠償。

  (七)甲方應對市場設施進行日常維修。乙方應妥善使用設施,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和經濟賠償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合同履行期內,甲方如無故解除合同收回攤店,應退還從解除合同之日起已預收的租金及全額保證金,並按退還租金額的30%支付違約金給乙方。乙方如要求解除合同退還攤店,甲方同意的則解除合同,乙方應按乘餘租期租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保證金不予退還。

  (二)乙方如不按期交納租金及水電費,應每天按欠款總額的1%支付甲方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攤店,乙方已付租金及保證金不予退還。

  (三)乙方如超攤營業、佔道堆物或亂丟垃圾,商品包裝不使用環保袋,甲方可按次收取違約金20元。

  (四)乙方擅自轉租、轉讓攤店或改變經營範圍,違反市場建立的制度,經甲方指出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攤店,已收租金不予退還。

  (五)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取消經營資格的,本合同自行終止,甲方收回攤店,已收租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 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或電網停電,自來水水網停水,造成乙方不能繼續營業或財產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市場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行政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依法向市場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期滿,乙方需要繼續租賃攤店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內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經甲方同意,按照新的規定,辦理續租手續,簽訂新的攤店租賃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菜市場攤位租賃合同4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 經營品類:

  一:租賃場地的位置及用途

  1、甲方將坐落於義烏市北苑街道何麻車村 的 攤位(具體位置為: )租賃給乙方經營。 乙方經營期間更換經營類別,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執行。

  2、菜市場營業時間為:

  二:租賃期限和租賃費繳納

  1、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內乙方共需向甲方繳納場地租賃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攤位使用費、衛生費、水電費、工商、稅收等一切相關費用)為 元/年,支付方式為:先付費後使用。

  3、本協議履行期屆滿之後,雙方如有意延長租賃期限的,應在本協議期滿前1個月重新簽訂新書面租賃協議書,同等條件下,以承租方優先為原則。

  三: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必須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乙方應做到每日收市清場和日間清場工作,做到清場徹底,無經營用具和貨物堆放、日間無攤位經營。如清場不徹底,甲方有權在保證金中扣除每次每例100元,直至扣完。協議期間,一旦保證金有減少,乙方應及時補足,若乙方無故補不足的,甲方有權收回場地。 四: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按時向乙方提供協議約定的經營場地,保證乙方經營活動的開展。負責菜市場公共部分照明用電及用水。

  2、建立健全的菜市場管理制度,做好菜市場日常規範化管理工作。

  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任何義務或者違反菜市場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已經告知乙方)的,在甲方勸阻之後仍屢教不改,累計超過三次的,甲方有權收回場地。

  五: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承租期間必須合法經營。在經營期間,出現第三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損失或者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損失,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獨自承擔民事責任。在經營過程中發生任何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包括但不限於用水、用電、煤氣以及打架鬥毆等行為造成的人身傷亡等),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必須採取必要的防火等措施,若私拉亂接電線電器或者操作不當等引起火災等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4、乙方只能在指定地點經營,不得在非指定區域擺攤設點,不得佔用人行道、停車道和綠地擺放物品。

  5、乙方應按規定的時間出市、收市。收市後應清理場地,不得在經營場地內堆放經營用品。

  6、乙方應負責攤位的經營過程中的保潔,應自備垃圾容器,不得隨意亂扔亂倒汙物,垃圾汙水要隨產隨清,嚴禁汙水、汙物亂倒、亂堆,收市後做到攤收場淨。

  7、乙方應主動維護菜市場治安秩序。不得在經營場地內尋釁滋事和從事違法活動或其他一切不文明行為;不得佔用行車道、不損壞露天菜市場設施,若有損壞,應負責修繕或賠償;不得在承租的場地內搞永久性建築;不喧譁,不影響和妨礙臨近單位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8、因建立或其他活動需要休市幾天時,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租金不予退還。若因政策要求停辦菜市場時,租金可按實際經營日進行結算。

  9、甲方只負責出租場地,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任何風險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菜市場攤位租賃合同5

  出租人(簡稱甲方):

  承租人(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以下簡稱《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 菜市場攤位租賃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攤位基本情況:本合同所指攤位位於,設施為電錶、開關、插座、磚混瓷磚貼面櫃檯。經營專案為。

  第二條 租賃期限:攤位租賃期限為一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合同簽訂5日內交付攤位。

  第三條 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租金為每年交付(大寫)叄仟元整,(¥ )。交付時間及方式為租期開始前5日一次性交付,同時繳納水費、衛生費、垃圾清運費共計 元/年。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有關市場開辦者的規定,制訂有關市場物業、治安、消防、計量、衛生、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制度,承擔相關義務,並監督乙方遵守有關規定。

  2.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及時制止,對出現的消費糾紛及時調解,調解不成的報有關部門處理。

  3.協助、督促乙方辦理相關證照,為乙方提供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5.甲方因市場改造提升對攤位進行調整的,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後攤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乙方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於15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餘租金及保證金。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法亮證亮照經營。

  2.按照《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履行相關義務,承擔法律責任,服從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3.乙方必須將經營過程中長生的垃圾放到甲方制定的地點。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私自擴建攤位。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攤位,需經甲方書面同意。經甲方同意退租的,甲方應在30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餘租金及保證金。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經營專案。

  8.乙方經營的產品價格不得高於縣城農貿市場聚格。

  9.乙方應如期交納租金,如果房屋租金上調,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先行賠付保證金:

  1.合同簽訂5日之內,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先行賠付保證x元整,。

  2.甲方在下列情形下可使用保證金:

  (1)乙方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後卻拒絕履行的;

  (2)乙方對消費者提出的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因乙方過錯,甲方使用保證金先行賠付的,乙方應於5日內補足保證金。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按攤位租金總額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場地、用水、用電、用暖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不得收取租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損失。

  3.乙方損害場地設施,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賠償實際損失,乙方亂扔垃圾甲方一經發現將對乙方處罰20-100罰款。

  4.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並按攤位租金總額3%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5.乙方未按約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10日內仍未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10日內提供證明,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權解除合同:

  (1)在租賃期限內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證照的;

  (2)違反市場管理制度情節嚴重且不服從管理的;

  (3)逾期10日未支付租金、水、電、暖等費用的;

  (4)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義務,影響正常的經營活動的;

  第九條 續租:租賃期滿乙方有在同等條件下對攤位的優先租賃權。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1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以下第x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在租賃期限內市場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權利不受影響。

  2.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因合同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10日內將租賃的攤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後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及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共x頁,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租人承租人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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