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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抵押合同

裝置抵押合同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裝置抵押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裝置抵押合同1

  借款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借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作為___ _ 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 (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___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於__ __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_ ,即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4。借款利率: 。

  5。借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 抵押物明細(詳見抵押物明細清單)

  抵押期限:____ 年(或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 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借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並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 ,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借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借出的借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6。每月向乙方提供資產負債表和財務報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並對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 %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借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借的本息,並加收每月____ %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即期提前收回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乙方償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置抵押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累計借款,該筆借款及利息,甲方自願用貴州省仁懷市趙汝良煤礦股權轉讓所得股份做為抵押,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經協商一致就借款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借款數額: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幣(大寫:月利息)(大寫:);

  二、借款期限:年月日到年月日;

  三、借款用途:甲方用於仁懷趙汝良煤礦經營所需流動資金及技術改造資金;

  四、還款方式:借款期限到期時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所借支的本金,每月底甲方付乙方提供借款的月利息(大寫;);

  五、甲方以轉讓所有貴州省仁懷市趙汝良煤礦公司的股權及所有生產原材料及裝置和產品,向乙方提供質押,以保證甲方準時、足額返還利息及本金;

  六、抵押權的實現: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的還款期限返還借款給乙方,或甲方被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或因違法被企業部門撤銷,乙方可以與甲方協議以浮動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浮動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乙方與甲方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乙方有權請求當地人民法院拍賣、變賣該浮動抵押財產,用於抵償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該浮動抵押財產折價拍賣變賣後,其借款超過債券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返還乙方所提供的全部借款為止;

  七、本協議達成上述條款,甲乙雙方應自覺履行,不得違約,本協議根據許家文和韋永軍的《股權轉讓協議書》為依據,韋永軍保證股份轉讓協議書真實性原件或影印件蓋鮮章。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對守約方因違約而遭受的經濟損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4條規定支付違約金;

  八、甲方提供的夫妻身份證影印件和仁懷趙汝良煤礦所有合法手續及許家文和韋永軍的《股權轉讓協議書》原件(影印件蓋鮮章);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功時乙方可以採取司法途徑進行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置抵押合同3

  借款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借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 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作為___ _ 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 (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___ 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於__ __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_ ,即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4.借款利率: 。

  5.借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 抵押物明細(詳見抵押物明細清單)

  抵押期限:____ 年(或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 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借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並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 ,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借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借出的借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6.每月向乙方提供資產負債表和財務報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並對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 %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借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借的本息,並加收每月____ %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即期提前收回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乙方償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置抵押合同4

  抵押權人:

  通訊地址:

  電 話:

  抵押人:

  通訊地址:

  電 話:

  借款方 於 年 月 日向出借方 出具借條一份,為確保借款方按照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借款方(以下簡稱:抵押人)願意以其在蘇盛農機有限公司購買的機器裝置向出借方作抵押。出借方(以下簡稱:抵押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裝置抵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概況

  1.抵押物名稱:(見附件——抵押物清單)

  2.抵押物總價值為 元(大寫: ),用於本次抵押的擔保額為 元(大寫: )。

  第二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本抵押合同擔保範圍為:主債權及利息、抵押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和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為調查抵押物下落或狀況而支付的調查費、運輸費、必要的維修和改良費用等賣方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贈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2.抵押人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權利義務

  (一)抵押權人的權利義務:

  1.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督抵押物的保管情況,抵押人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

  2.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二)抵押人的權利義務:

  1.嚴格按照主合同規定時間主動履行債務。

  2.抵押人在佔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並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抵押人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抵押權人通知抵押人當即改正或提前實現抵押權。

  3.抵押期間,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人應當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抵押權人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4.抵押人應合理使用抵押物,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出售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優先用於償還債務。

  5.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賠償金、補償金等應優先用於償還債務。

  第五條 抵押權的實現

  1.抵押人到期還清債務後,抵押物權消失。

  2.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超過應償還部分的,抵押權人應退還抵押人。

  上述“期限屆滿”包括抵押權人依照主合同的約定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宣佈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包括主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的全部情形。

  3.期限屆滿時,抵押權人有權利立即採取包括法律措施在內的任何方式和途徑停止抵押物的使用,並將抵押物轉移至抵押權人或司法機關的控制之下。抵押人同意自行承擔在此情況下可能發生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以及抵押人與任何第三方可能存在的任何合同和法律上的責任。

  4. 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時,可以直接和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實現擔保物權,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也可以向法院起訴實現抵押權。在提出請求以及

  5.除本合同約定之抵押擔保外,為擔保主合同的履行還設定有其他擔保的,無論其他擔保是人或物的擔保,抵押權人均有權利首先依據本合同行使本合同確定的抵押權。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抵押人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毀損,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原狀或提供經抵押權人認可的抵押財產。

  2.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的,抵押權人視情況要求抵押人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並可要求抵押人支付該債權總額 %的違約金。

  3.抵押人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許可權等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七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泰興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即使主合同被確認無效,抵押人仍以抵押物對債務人應履行義務承擔全部擔保責任。

  3.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4.抵押權人提供的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權人(簽章): 抵押人(簽章):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擔保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裝置抵押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累計借款,該筆借款及利息,甲方自願用貴州省XX煤礦股權轉讓所得股份做為抵押,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經協商一致就借款一事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

  一、借款數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以轉讓所有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權及所有生產原材料及裝置和產品,向乙方提供質押,以保證甲方準時、足額返還利息及本金;

  六、抵押權的實現: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的還款期限返還借款給乙方,或甲方被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或因違法被企業部門撤銷,乙方可以與甲方協議以浮動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浮動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乙方與甲方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乙方有權請求當地人民法院拍賣、變賣該浮動抵押財產,用於抵償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該浮動抵押財產折價拍賣變賣後,其借款超過債券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返還乙方所提供的全部借款為止;

  七、本協議達成上述條款,甲乙雙方應自覺履行,不得違約,本協議根據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的.《股權轉讓協議書》為依據,____________保證股份轉讓協議書真實性原件或影印峻蓋鮮章。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對守約方因違約而遭受的經濟損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4條規定支付違約金;

  八、甲方提供的夫妻身份證影印峻和仁懷趙汝良煤礦所有合法手續及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的《股權轉讓協議書》原件 (影印峻蓋鮮章);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功時乙方可以採取司法途徑進行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置抵押合同6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方以不動產為借款抵押擔保物,經湘陰萬友投資有限公司提供媒介服務向乙方貸款,現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因,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元)。

  第二條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計 月。

  第三條 借款利率為月百分之 ;甲方應按月支付利息,每月利息為人民幣元,借款期限屆滿之日應還清借款本息。

  第四條 甲方為本次借款提供房屋產權抵押擔保。

  第五條 擔保責任

  1、甲方以所以權屬於自己的、位於【房產證號:湘房權文星鎮字第 號;國土使用權號:( ) 】的一套房屋為自己的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擔保。

  2、甲方和乙方議定抵押的抵押價值為萬元整(¥。併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自甲方收取借款之日起至甲方清償借款本息之日止。

  3、甲、乙雙方約定可以就本合同向公證部門申請辦理公證,對本合同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甲方承諾:如不能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借款利息和本金時,無條件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六條 甲方必須保證在每月的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如未按期支付利息,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依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處置抵押物實現債權。

  第七條 違約行為:

  1、甲方沒有按合同約定使用借款資金。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歸還借款和按期支付利息。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沒有按約定用途使用資金,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甲方應當支付借款總金額的 %的違約金給乙方。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歸還借款和按期支付利息,每遲延一日按借款總金額的 0.5 %向乙方另行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拍賣、變賣抵押物,用於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和支付違約金。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應承擔無限清償責任。

  第九條 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此所產生的律師代理費、調查費、抵押物鑑定、評估費和法院執行費等全部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甲方收取借款辦理抵押登記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中介方、房產管理部門和公證處各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地址:湘陰萬友投資有限公司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裝置抵押合同7

  合同編號:甲方(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債務人,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位於(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限:時間為__________,即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4.借款利息:月息為2%(對月對日支付)。

  5.如果申請提前還款,須賠償甲方一個月的借款利息。

  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證號:)

  2.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乙方承諾

  1.乙方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的、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轉讓。

  3.抵押物沒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複抵押等情況。

  4.乙方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拖欠稅款、工程款等款項、抵押物出租及抵押物隱瞞瑕疵的情況。

  5.乙方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徵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物不存在被凍結、查封、扣押等其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7.經過雙方自願協議上述抵押物價格為¥元。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並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4.為保障甲方利益,乙方應簽署《委託協議》(詳見附件一)併到公證處進行公證,在乙方未按期(超過五個工作日)付息還本的情況下委託甲方對抵押房屋進行過戶變現,若乙方私自撤銷委託,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憑本合同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承諾不因強制執行抵押物而影響乙方的居住權。(另有居住地:)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期償還本金或利息,超過五個工作日,甲方有權將乙方的抵押物委託甲方以雙方約定價格進行買賣變現,並願意接受法院強制執行,用於抵償借款本息以及違約金,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及違約金為止。若有多餘部分,甲方應將多餘部分歸還乙方。因乙方違約產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以及抵押物過戶變現等各種稅負及費用等)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如未按期償還本金或利息超過五個工作日,乙方願意無條件承擔借款本金20%的違約金及其它因法律訴訟所造成的一切費用,並願意承擔每天按違約金額的千分之五的滯納金給甲方,直至還清之日止。

  3.乙方如未按期償還本金或利息,超過五個工作日,甲方有權無條件將抵押物過戶變現。在此期間(含訴訟與執行時間)所產生的利息以及所有的稅負和費用由乙方承擔;若乙方需要贖回抵押物,乙方須還清在此期間產生的違約金、滯納金以及抵押物過戶產生的相關稅負與費用,並還清本金以及在此期間產生的利息。

  4.乙方未按上述時間全額還清上述借款本金或利息時,本人願意以沒有還清的金額為基數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一年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計付利息給甲方,直至還清之日止。

  5.如因乙方未能按時付息還本,造成的催收費用【支付標準:桃江縣內為300元/次,益陽地區內為500元/次,湖南省內為1000元/次,超出湖南省為3000元/次,超過20_公里(公路里程)為5000元/次】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並收回相應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乙方未按時償付借款本金或利息超過五個工作日。

  (3)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關於房屋的租賃:

  (1)乙方應在簽訂借款合同時,及時告知甲方房屋是否出租,如有出租,應提供租賃合同原件供甲方備案。

  (2)在借款期間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進行,自違約之日起,房屋出租收益均歸於甲方,甲方有權憑此借款協議對抵押物進行管理和處置,乙方無權干預。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桃江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自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置抵押合同8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以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後,到_________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後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______________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裝置抵押合同9

  借款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借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地址:

  電話:

  甲方因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作為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

  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於的需要,不得挪作

  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_,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

  4.借款利率:。

  5.借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

  本付息。

  第二條抵押物明細(詳見抵押物明細清單)

  抵押期限:____年(或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借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

  6.每月向乙方提供資產負債表和財務報表。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向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即期提前收回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乙方償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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