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合同

【實用】廣告合同合集五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廣告合同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廣告合同 篇1

  成功源於共享 資訊造就未來

  甲 方:福州佳禾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乙 方: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關於乙方委託甲方在其出版的行業雜誌《咖啡時代》上刊登廣告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1.乙方委託甲方在其發行的《咖啡時代》行業雜誌內頁為乙方刊登彩色廣告,具體引數如下(甲方在雜誌出版後給乙方寄送2本):

  版面位置: 成品尺寸: P數:期數:

  2.廣告刊登時間:

  3. 乙方刊登此次廣告, □需要 □不需要 甲方提供設計。

  如需要甲方提供設計,乙方需提供相關文字資料及圖片,並支付甲方設計製作費(委託

  設計協議另立)。甲方設計完畢後,將廣告樣本提供給乙方,由乙方確認後再行印刷 如乙方自行負責廣告頁面設計,則需在規定時間前將廣告樣本提供給甲方。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並對所釋出的廣告負全部法律責任。

  二、 廣告費用

  總價:人民幣 元;(大寫: )

  三、 付款方式

  乙方需在協議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全部費用匯入乙方指定賬戶,並將有效匯款憑證傳真至甲方。

  四、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按協議約定在雜誌上為乙方刊登廣告;

  乙方按協議約定提供相關企業資料並支付廣告費用。

  五、爭議解決

  本協議雙方因本協議的訂立、效力、履行和解釋等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加

  以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司法部門解決。

  六、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傳真件有效。

  甲 方:福州佳禾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乙 方:

  地 址:福州市福新中路景盛大廈 1106 地 址:

  郵 編:350011郵 編:

  電 話:0591-83543889電 話:

  傳 真:0591-83641099傳 真:

  蓋 章: 蓋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99號 景盛大廈1106室國際咖啡商務網: 電話:0591-83543889傳真:0591-83641099 E-mail:[email protected]

廣告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權利及義務關係,結合本產品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概況:

  一、工程名稱和地點

  1、工程名稱:戶外落地式鋼結構廣告牌

  2、工程地點:房地產專案工地外圍牆

  二、工程內容

  規格:戶外落地式鋼結構廣告牌一塊,總高4.3米、長米具體施工要求以《附件1》為準。

  第二條承包方式和總價

  1、包工包料(不含燈具、含稅金)。

  2、戶外落地式鋼結構廣告牌總價為:萬元(大寫金額:萬仟元整)。

  3、工程期限為15天。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止。

  第三條圖紙:

  1.本合同附戶外落地式鋼結構廣告牌施工結構剖面圖1張。

  第四條質保:

  1.經甲、乙雙方商定乙方為甲方施工建設的戶外落地式鋼結構廣告牌(含主體鋼結構前後面,不含廣告畫面)質保期為壹年(自甲方驗收合格之日算起),質保期內甲方的戶外落地式鋼結構廣告牌因乙方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材料、加工工藝等出現質量問題均由乙方全部負責修復(更換),費用由乙方承擔。質保期內甲方的戶外落地式鋼結構廣告牌因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此廣告牌出現的損壞,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結算:

  1.合同簽定當日甲方支付給乙方人民幣元(大寫:壹萬陸仟元整元整)乙方開始施工;

  2.乙方施工完成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剩餘工程款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第六條甲方責任:

  1.甲方委派魏鵬為本工程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辦理工程驗收手續,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以及其它事宜。

  2.甲方負責戶外落地式鋼結構廣告牌施工前期審批手續,乙方在施工期間如遇路政、交警部門、園林處以及其它行政部門干涉時,甲方應負責協調。

  3.若遇甲方原因及第三方原因延誤的工期因順延。

  第七條乙方責任:

  1.乙方委派為本工程駐工地代表,負責施工現場日常事務工作。

  2.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並對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出現的損失及人員傷亡事故負全部責任。乙方負責製作地基挖掘地基時,因注意地下管網線,如有損壞乙方負責修復(甲方有義務提前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3.在施工中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施工規範並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按期完工。

  4.在質保期內,屬乙方責任造成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無償修理。

  5.乙方按合同進度施工,自行解決建造戶外落地式鋼結構廣告牌所需的各種施工設施、工具、鋼結構主體及零部件的運輸等問題,甲方無償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負責材料的管理和施工現場的整潔衛生。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時,違約方按合同總額的10%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並承擔因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相關法律責任(如發生訴訟等維權行為時,違約方必須承擔全部訴訟費及律師代理費)。

  第九條免責條款:

  1.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戶外落地式鋼結構廣告牌損毀雙方免責。(指地震等自然災害及人類不可抗力)。

  第十條合同變更: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一方變更駐工地代表或工程內容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使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發生不可抗力的;

  2.雙方同意不執行本合同的。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可向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糾紛。

  第十四條附則:

  1.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貳份共叄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貳份,乙方貳份。

  3.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質保期結束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廣告合同 篇3

  1.虛假廣告的法律責任

  虛假廣告,是指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的廣告。主要表現為以下五種:第一,廣告所宣傳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資訊本身不存在,即訊息虛假;第二,廣告宣傳的商品或服務並未達到廣告中所說的質量或技術標準,即品質虛假;第三,廣告所宣傳的商品或服務並不具備廣告中所宣傳的功能或服務內容,即功能虛假;第四,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服務所支付的貨幣與廣告宣傳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格不符,即價格虛假;第五,廣告假借他人的言論或者採用其他帶欺騙性的證據宣傳商品的質量、功能等,即證明虛假。虛假廣告應承擔的責任主要包括:

  (1)行政責任。廣告主應停止釋出,並以等額廣告費用在相應的範圍內公開更正消除影響;並處以廣告費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如若廣告經營者不按照規定查驗有關證明檔案,核實廣告內容,或者與廣告主串通製作,釋出虛假廣告,或者明知廣告內容虛假而製作,設計、代理、釋出的,則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沒收其收取的廣告費用,並處以廣告費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2)刑事責任。釋出虛假廣告,誘使他人購買其所宣傳的商品或服務,這種行為是以騙取他人的錢財為目的,如果非法所得額較大的,就構成詐騙罪,依照《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3)民事責任。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設計、製作、釋出的,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2.廣告宣傳失實致損,廣告經營者的侵權責任

  廣告的真實性,是世界各國也是我國對廣告的最基本的要求,我國法律規定,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並規定了製作、釋出虛假廣告的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都有類似的規定。廣告宣傳失實致損的,廣告經營者應承擔侵權責任。

  3.廣告合同中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時的法律責任承擔

  同一行為,既是違約行為,符合承擔違約責任的要件,又是侵權行為,符合承擔侵權責任的要件,應當如何追究行為人的民事責任?從法理分析,大致可以有三種處理方法:

  第一,從法條競合角度分析,侵權行為是違反民事權利不可侵犯的一般規定。而違約行為是違反基於合同而產生的義務的特別規定。根據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原則,只能適用關於違約責任的規定。

  第二,從請求權競合角度分析,一個不法民事行為,同時具備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則根據各自的法律規範同時產生違約行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和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兩種請求權並存,權利人可任意主張或同時主張全部請求權。

  第三,從請求權規範競合角度分析,一個不法民事行為,同時符合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兩個構成要件時,並非產生兩個獨立的請求權,本質上只能以《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為根據,產生一個請求權,請求賠償損失。

  從保護受害人利益角度考慮,以上三種處理方式中,以第二、第三種為佳。第一種處理方式依據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原則,來解決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問題,實際上剝奪了受害人的選擇權,損害一方當事人的利益,儘管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都平等地受到法律保護,違約同樣受合同和法律的制約,而民法是以權利為中心的,在違法行為使一方當事人的財產或人身受到損害時,首先應當保護的是權利人,為使權利人能獲得充分有效的保護,理應允許權利人在法律許可範圍內,就如何獲得經濟賠償作出有利於自己的選擇。但在法律有特別規定或當事人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有特別約定,應依特別規定或特別約定,這樣,既不違反立法目的,又尊重了當事人的意願。

  正如19xx年6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釋出的《全國沿海地區涉外涉港澳經濟審判工作座談紀要》中指出:“被告的行為同時構成破壞合同和民事侵害,原告可以選擇兩者之中有利於自己的一種訴因提起訴訟,……但當事人不得就同一法律事實或法律行為分別以不同的訴因提起訴訟。”

廣告合同 篇4

  廣告刊出單位:xxx雜誌社(簡稱甲方)

  廣告客戶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1.乙方須持營業執照,凡標明質量標準、獲獎、優質產品稱號、專利權、註冊商標的產品應提交有關證明,實施生產許可證的產品應提交生產許可證。

  2.乙方所刊登的廣告內容要符合《廣告法》,要實事求是,不得欺騙使用者、弄虛作假。如因廣告內容不當而造成不良後果的,應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乙方可對廣告刊登版面和日期等提出要求(注:《 》每月5日出版,印刷週期為1個月),由甲方參考乙方意見,根據來稿先後、版面情況及預付款等統一安排。

  4.乙方在《 》上刊登廣告的要求如下:

  刊出時間版面版面費製版費設計費等合計

  年期¥

  年期¥

  年期¥

  年期¥

  年期¥

  總計(大寫)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人民幣)¥

  5.廣告刊出後,如發生影響效果的差錯系原稿的錯誤,由乙方負責;系甲方差錯,甲方負責用文字更正一次,但不予重登廣告,原已刊出的廣告,費用照收。

  6.廣告設計、攝影、發排製版後,如乙方要求變更合同,則須付相應的設計費、攝影費、製版費以及賠償有關損失。

  7.乙方在簽訂合同後,應及時付廣告費。甲方將優先安排已有合同單、刊登資料和已付清廣告費的客戶。

  8.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聯絡人: 聯絡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行:

  帳號:

  年 月

廣告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市_______廣告有限公司

  一、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在乙方______網站________________位置上進行廣告投放,廣告將連結到甲方的企業網站或有關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廣告投放時間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廣告投放模式為:

  1.□ 圖片或動畫;尺寸為___________Χ___________畫素,大小在___________K以下。廣告的格式為swf或gif或JPG。

  2.□ 文字; 文字為甲方的品牌名稱:________________。

  廣告製作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廣告投放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網站廣告總費用為:___________元,甲方須一次性支付全部費用。

  二、違約責任:

  如果由於乙方網站故障造成甲方的廣告投放受到影響,其受影響的時間應由乙方加倍償還。

  三、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所有規定的條款執行完畢後,合同自行終止。

  2.合同一旦執行,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終止合同,需提前1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對方,並說明正當終止理由取得對方同意,由雙方簽字代表協商終止合同。

  3.由於戰爭、地震、火災等法定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導致的工作中斷,雙方均不承擔責任,待條件恢復後,由雙方協商確定合同變更內容。

  四、其他事項

  1.本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_______市_______廣告有限公司(服飾商情網)擁有對本合同內容文字及含義的最終解釋權。

  3.其他經雙方認可並簽字或蓋章後的其他檔案可以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被認為與本合同具備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在合作過程中協商解決或對合同進行補充。

  5.本合同未涵蓋的其他事項以國家或地方政府的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執行。

  以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加以補充。

  補充內容(手寫,需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____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____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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