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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勞動合同

工傷保險勞動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工傷保險勞動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工傷保險勞動合同1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於年月日發生傷害事故,經治療後複查,現已康復。為妥善解決乙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1、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所實際發生的和其它應當由甲方支付的醫療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人民幣),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協議簽訂之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前述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

  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傷殘待遇、解除勞動關係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等依法應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以下合併簡稱“一次性補助金”),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3、本協議簽訂後_____日內,甲方透過銀行卡匯款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合計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賬戶號:______________

  4、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後,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後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5、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勞動關係即行終止。同時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

  6、若甲方遲延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一次性補助金,則每遲延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3‰作為滯納金,滯納金總額最多不超過一次性補助金總額的20%。

  7、乙方領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補助金後,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和責任要求的,乙方應當退還甲方為解決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費用,並承擔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同時應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20%的違約金

  8、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並且公平、合理。

  9、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的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1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11、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

工傷保險勞動合同2

  【案例】:

  李某20xx年11月1日入職到某報社處任廣告業務員工作。李某入職時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直至20xx年1月20日,雙方才簽訂了期限為3年的《勞動合同》。20xx年1月20日,雙方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沒有再簽訂勞動合同,但是李某繼續上班。20xx年2月29日,李某與報社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

  李某工作期間,報社直至20xx年5月才開始為李某購買五項社保。李某離職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資約20xx元,離職時,報社沒有向李某支付經濟補償金。離職後,李某提起仲裁要求報社為其補繳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期間的五項社保、合同到期後沒有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以及經濟補償金。

  【評析】:

  1、用人單位為職工購買社保是法定義務,只要在勞動關係存續時間內,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購買社保,單位都有義務為其補繳。目前一般勞動仲裁機構和法院都不直接支援補繳社保請求,而是需要職工朋友透過確認勞動關係的方式,來向社保機構投訴,從而達到補繳社保的目的。

  2、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法律對用人單位的要求,單位應當簽訂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支付雙倍工資。本案中是勞動合同到期後,單位沒有簽訂。實際上,勞動合同到期後,雙方同意延續勞動關係的,單位就有義務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同樣會產生雙倍工資。

  3、由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請求,而與單位協商一致的情形下,單位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本案中,其實報社存在違法用工行為,李某完全可以以報社違法用工為由而提出辭職,這樣就可以享有經濟補償金。這提醒我們職工朋友,不同的離職方式,在經濟補償金問題上,會產生不同的法律後果。

  一、勞動能力鑑定

  區分工傷待遇的前提是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也就是我們說的傷殘級別,它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經過勞動能力鑑定後,不同的傷殘級別和護理級別,享有不同標準的工傷待遇,接下來我們會一一來進行介紹。

  二、住院治療期間的待遇,這個不論級別

  1、住院期間因醫療費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均有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在沒有進行認定工傷前,有單位墊付,認定工傷後,單位可向工傷保險基金報銷。

  2、停工留薪期的工資:一般不超過12個月,特殊情況下經批准可延長至24個月。停工留薪期的.工資保持原來的工資待遇不變,如果是計件工資的,按工傷前的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3、停工留薪期的護理費,由單位負責支付。

  4、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由工傷保險基金參照省級機關事業單位因公出差人員伙食補助標準發給伙食補助費。

  5、殘疾器具費及康復費,由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6、工傷職工經工傷醫療機構建議,轉往外地治療或者配置輔助器具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參照省級機關事業單位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三、一至四級傷殘,享有的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四)一級至四級傷殘人員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比例共同負擔。扣除個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後,月傷殘津貼低於全省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四、五至六級傷殘的

  1、職工五至六級傷殘的,用人單位是不可以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五級、六級工傷人員的勞動合同期滿後應當延續。是否保留勞動關係的選擇權在於工傷職工的選擇。但是不論是否保留勞動關係,都享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2、工傷職工選擇保留勞動關係的,單位能安排工作的,拿正常工資,單位不能安排工作的,拿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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