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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器材租賃合同

建築器材租賃合同(6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建築器材租賃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築器材租賃合同1

  出租單位: (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平等互利原則,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承建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

  二、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出具該公司的營業執照及其影印件,具體業務辦理人員的身份證及其影印件。

  三、租賃物資的型號和數量乙方提前5~8天向甲方提供計劃,以保證物資供應的及時性,乙方自行提取租賃物資,用完後送回甲方驗收,裝卸費用及運費均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需要委託甲方代辦,運費55元/噸,裝、卸費各20元/噸。

  四、租賃時間:從領取租賃物資日起至歸還完畢止,所有物資最短租賃時間期限不能低於90天,如果租賃時間不足90天按90天計算。

  五、乙方委託提貨人、收貨人姓名如下: ,對甲方提供的物資具體規格、型號、質量、數量驗收無異議簽字生效。即提貨單及收貨單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異議,可以拒絕簽收,或當場更換。甲方不承擔使用過程中的任何責任。

建築器材租賃合同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保 證 人:

  乙方為承建 工程(工程施工地點在 ),租用甲方建築器材,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預計租用甲方鋼架管 米,扣件 套,頂託 套,實際數量以發貨單據為準。租賃期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間屆滿,乙方未歸還租賃物,視同乙方仍承租租賃物,本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二、乙方在提貨時由提貨人點清器材數量,驗收質量,提貨人的簽收視為對前述無異議。乙方承擔器材自發貨時至歸還止這一期間丟失、毀損及導致他人損害等器材本身及相關的任何責任,甲方概不負責。乙方送回租用的器材時,甲方按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驗收標準進行驗收。

  三、乙方租用器材的提貨、送回地點均為甲方倉庫,倉庫所在地為裝卸和運輸費用由乙方自理。甲方可代為乙方提供現場施工安裝指導,並可為乙方代辦運輸。裝、卸車費按如下標準計算:架管250米為1噸,裝車 9 元/噸,卸車 10 元/噸(包碼堆);扣件每1000套為1噸,裝車 9 元/噸,卸車 10 元/噸;頂託200套為1噸,裝車 9 元/噸,卸車 10 元/噸。

  四、乙方提貨前須向甲方交付押金,並由甲方開具押金收據,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付租金,待租用器材全部送回並且租金全部清結時返還押金。押金收取標準為 。

  上述租金標準為未含稅租金標準,乙方在以收據領取發票時,另外補交與甲方承擔的稅金數額相等的租金。

  六、租期起止時間自發貨之日起至送回之日止,租期不足三十天,按三十天計算租金。租金結算以發貨單和驗收單為結算憑據。乙方應於每月的十五號提請甲方結算租金,乙方未按時結算,甲方有權按照合同和已發貨情況計算租金作為當月度乙方應付租金。

  七、乙方應按月度交付租金,於每月的十五號將應交租金支付清結。乙方應按時給付租金,未按時給付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租金的3‰加收違約金至付清之日止。如乙方逾期60天不交付租金,甲方可以單方終止合同。合同終止後至租賃物收回前,甲方有權按照租金標準收取該期間的經營損失。八、乙方須妥善使用和保管租用的器械材。所租器材只限本合同工程使用,不得轉租、轉借、轉換工地;不得截斷、焊接、打眼;如轉租、轉借、轉換工地,須經甲方同意。乙方送回租用的器材前,須將器材上的附著物(泥沙)剷除、清刷乾淨。

  九、乙方需另外交納下列費用;扣件洗油費按 0.1 元/套收取;頂託洗油費按 0.2 元/套收取(乙方不得自行洗油);若鋼架管折彎,按 0.5 元/米計收校直費用;若超長超短鋼架管改制,按 0.5 元/根計收其費用。所收鋼管如由長變短,每根另收損耗費 0.5 元。

  十、租賃期限屆滿後,如乙方沒有歸還租賃物,則甲方可以視同租賃物已被乙方丟失,甲方有權要求賠償。但是在賠償款付清前,因乙方相關於實際佔用租賃器材,仍需按租金標準收取費用。甲方可以按照如下標準收取賠償費;丟失損壞鋼架管、扣件、頂託按成本價值120%計收其賠償費;丟失損壞扣件螺桿、螺帽,則按0.5元/套計收賠償費;丟失損壞頂託螺母則按2元/套計收賠償費;丟失損壞頂託底盤則按2.5元/套計收賠償費;丟失損壞頂杆則按13元/套計收賠償費;如焊接按1元/套計收賠償費。

  十一、本合同的簽訂地為 乙方專案部工地 。在履行合同中如有糾紛,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有權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任何一方為實現債權所支出的費用包括訴訟費、鑑定費、律師費等均由敗訴方承擔。

  十二、保證人願為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租金、滯納金、賠償費和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所有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保證期限自本合同約定的工程竣工之日起算,共兩年。

  十三、乙方確認 為專案負責人,其身份證號為 。專案負責人的許可權為:簽訂、變更租賃協議;履行租賃合同;提貨、指定或變更提貨人;進行租賃合同項下的結算;指定或變更合同結算人。專案負責人的預留簽字為 。乙方現指定的提貨人為 ,身份證號碼為 ,提貨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提貨行為乙方均予確認,提貨人的預留簽字為 。乙方現指定的結算人為 ,身份證 號碼為 。結算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結算行為乙方均予認可,結算人的預留簽字為 。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至全部租金和相關費用結付完畢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器材租賃合同3

  出租方: XXXXXXXXXXXXXX建築器材服務部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為承建 工程,租用甲方建築器材,經雙方協商一致,依據《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地址: 二、乙方預定租用甲方鋼架管 米,扣件 套,頂託 根,等建築器材,實際數量及時間以發收貨單據為準。租賃期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間屆滿,乙方未歸還租賃物,視同乙方仍承租租賃物,本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三、乙方在提貨時由經辦人點清數量,驗收質量,乙方經辦人在發貨單上的簽字視為對所提器材無異議。乙方承擔器材自發貨起至歸還這一期間丟失、損毀及導致他人危害及相關的任何責任,甲方概不負責。乙方送回租用的器材時,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的驗收標準驗收。

  四、乙方租用器材的提貨、送回地點均為甲方倉庫。裝卸費和運輸費均由乙方自理,甲方為乙方提供現場施工安裝指導,併為乙方代辦運輸,裝卸費按如下標準計算,裝車費 元/噸,運輸費 元/噸,卸車費(包碼堆) 元/噸。(為簡便計算,鋼架管250米計1噸,扣件1000套計1噸,500型頂託200根計1噸,700型頂託150根計1噸)。

  五、甲方所提供鋼架管規格為:1.5米、2.0米、2.5米、3.0米、3.5米、4.0米、4.5米、6.0米,(異型另議)。

  六、乙方提貨前須向甲方交付押金,並由甲方開具押金收據,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付租金,待租用器材全部送回並且租金全部清結時返還押金。押金收取標準為 元/噸。

  上述標準為不含稅標準,乙方需要以發票結算時由乙方承擔相應稅款

  八、租金結付和方式:租金按租用天數計算,自發貨之日起至送回之日止,租期不足三十天,按三十天計算租金;租期超過三十天,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以發貨單和驗收單為結算憑據。乙方每月5日前必須一次性付清上月的全部租金,未按時支付的,每天按應繳租金的3‰加收違約金至租金繳清之日止。如乙方逾期45天仍不交付租金,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自行收回租賃物,並由乙方承擔所需全部費用。

  九、乙方所租器材只限本合同工程使用,未經甲方同意認可,不得將所租器材轉租、轉借到其它工地、單位或個人使用,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所租器材,並視乙方違約。

  十、乙方合同簽訂人不能親自到現場辦理器材租賃手續時,則由乙方委託 到甲方場地辦理相關租賃手續。

  十一、材料供應保障: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工程所需器材數量,提前一週向甲方提交材料計劃表,甲方保障供應。如乙方未報計劃,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十二、安全責任:自乙方從甲方倉庫提貨出庫後,中途所發生的交通事故以及乙方在施工安裝、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及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十三、材料歸還驗收標準:鋼架管尺寸短於出租時5公分以上,吹洞、焊疤、嚴重彎曲無法校直,管體有裂紋、壓扁等時拒收,扣件主芯損壞、葉片斷裂、螺桿螺帽損壞或丟失時拒收。

  十四、其它費收取標準:

  1、鋼架管校直費為: 元/米,

  2、鋼架管刷油漆加收: 元/米,

  3、扣件清理上油費為: 元/套,

  4、扣件螺桿螺帽丟失賠償: 元/套,

  5、頂託清理上油費為: 元/根,

  6、頂託螺帽丟失賠償: 元/個,底板為 元/個,

  7、輪扣輪盤變形: 元/個,輪盤損壞: 元/個,

  8、輪扣插頭損壞: 元/個,套管損壞: 元/個。

  十五、合同一經簽訂後,甲、乙雙方必須遵照執行,如某一方卻有特殊情況不能履行合同,必須在合同簽訂三日內向另一方提出撤銷,否則視為違約。

  十六、在履行合同中如有糾紛,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任何一方為實現債權所支出的費用包括訴訟費、鑑定費、律師費等均由敗訴方承擔。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至全部租金和有關費用結付完畢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建築器材租賃合同4

  出租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租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互惠互利的`基本原則,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 乙方因承建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______,甲方同意租借。因此,雙方需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及規定。

  二、 租賃品種、租賃價格及修理賠償費用以合同附件為準。所租賃的品種、規格、數量及租賃日期以雙方簽收送貨單位或提貨單為準。

  三、 租賃期限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_日止。如果租用時間不足按約定時間,延長按送貨租用實際天數計算。租賃期限需在__個月以上,不足__個月,按__個月租賃收費,租賃物資退完前合同一直有效,租費持續計算。

  四、 甲方必須按乙方供貨計劃提供裝置,如期保證質量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產品。

  五、 租費每季度按實際租借數量結算一次,並結清租賃費用,押金當抵作租費處理,甲方開出結算單十五個工作日之內乙方付清款項,逾期每天加收欠租金額百分之二的違約金。

  六、 違約責任: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變作抵押品,否則,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產生的一切經濟糾紛由乙方一方承擔。

  七、 乙方租甲的租賃物到甲方租賃站提貨或退貨,雙方當場點清數量,退貨單由雙方簽字生效,乙方工程結束後,乙方應提前10個工作日通知甲方,由乙方負責組織車輛將物品送到甲主租賃站,並按規格、品種堆放,以方便甲方及時清點驗收。

  八、 如發現質量、規格有誤可拒收,所用的費用自負,包括裝卸費、車運費、修理費、賠償費、違約金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九、 租賃價格等費用,均不含稅。

  型號及規格

  單位

  單價/元

  押金(元)

  損壞賠償

  修理費用

  合計

  十、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或蓋章後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多份,根據需要各執數份,本合同履行地在 。

  十一、 乙方指定材料員負責提貨及租金結算等相關手續的簽收確認。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建築器材租賃合同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並執行。

  一、租賃裝置、器材、物資:

  1、租賃裝置、器材、物資的名稱、型號、日租金詳見《建築器材、裝置、物資、價格及日租金明細表》。

  2、甲方擁有租賃裝置、器材、物資所有權。乙方只有使用權,無權轉租、轉借、抵押,如有上述行為都視為違法。甲方有權按詐騙追究其法律責任。

  3、乙方在提貨時,應當麵點清數量,檢查質量或尺寸,過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押金、租金

  1、押金:簽訂合同時,乙方應交所租器材的(押金),押金不視為租金,合同終止結算時可轉為租金。

  2、租金:

  (1)租金從提貨之日起按天累計計算,不足20天按20天計算。

  (2)租金每月10日前必須結70%上月租費,如不結70%租費,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貨物使用權,一切費用及後果由乙方負責。

  (3)貨物退清後兩個月內必須結清全部租金;如不按期付款,每天加收總金額的千分之五滯納金;乙方付清租金後,合同終止。收取租金不受年度限制,直到收清之日止。

  三、建築器材、裝置、物資賠償價格及日租金明細表

  四、租賃器材、裝置、物資損失、損壞、賠償規定:所租用物資、器材、裝置如丟失或損壞按上例明細表價格100%賠償。

  五、其它事項:

  1、甲方的提貨單、退貨單、各種計算表,乙方出具的證明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乙方負責所有貨物的返的運費及裝車費。(注:在使用鋼管中乙方無權改變鋼管尺寸,如改變按市場價100%賠償)。如彎曲變形過度收每米1元修理費。

  3、租賃期限以退完物資之日為準,乙方如有違約行為,甲方有權收回所有裝置、器材及物資,並依法索賠一切損失。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擔保方負連帶責任(擔保期限3年),如發生爭議,由守約放訴訟至法院審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器材租賃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及有關規定,按互惠互利的基本原則,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因承建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______,甲方同意租借。因此,雙方需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及規定。

  二、租賃品種、租賃價格及修理賠償費用以合同附件為準。所租賃的品種、規格、數量及租賃日期以雙方簽收送貨單位或提貨單為準。

  三、租賃期限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_日止。如果租用時間不足按約定時間,延長按送貨租用實際天數計算。租賃期限需在__個月以上,不足__個月,按__個月租賃_____,租賃物資退完前合同一直有效,租費持續計算。

  四、甲方必須按乙方供貨計劃提供裝置,如期保證質量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產品。

  五、租費每季度按實際租借數量結算一次,並結清租賃費用,押金當抵作租費處理,甲方開出結算單十五個工作日之內乙方付清款項,逾期每天加收欠租金額百分之二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變作抵押品,否則,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產生的一切經濟糾紛由乙方一方承擔。

  七、乙方租甲的租賃物到甲方租賃站提貨或退貨,雙方當場點清數量,退貨單由雙方簽字生效,乙方工程結束後,乙方應提前10個工作日通知甲方,由乙方負責組織_____將物品送到甲主租賃站,並按規格、品種堆放,以方便甲方及時清點驗收。

  八、如發現質量、規格有誤可拒收,所用的費用自負,包括裝卸費、車運費、修理費、賠償費、違約金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九、租賃價格等費用,均不含稅。

  型號及規格

  單位

  單價/元

  押金(元)

  損壞賠償

  修理費用

  合計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或蓋章後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多份,根據需要各執數份,本合同履行地在。

  十一、乙方指定材料員負責提貨及租金結算等相關手續的簽收確認。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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