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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請律師合同

聘請律師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聘請律師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聘請律師合同1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為促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聘請甲方擔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顧問一事達成如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律師

  甲方根據乙方的聘請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師擔任乙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顧問,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

  第二條服務場所

  1.甲方提供服務的場所為本合同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辦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況時,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合同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顧問服務,但乙方應另行承擔本次上門服務的交通費用。

  3.當乙方在甲乙雙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與他人之間的侵權賠償糾紛已經達成意向,需要當場簽署和解協議或者當場履行時,可以要求甲方到該現場為乙方起草/審查和解協議,但甲方不承擔陪同談判的義務,同時乙方應另行承擔本次到達服務現場的交通費用。

  第三條服務範圍與內容

  本合同所列乙方家庭全體成員在個人工作、生活、學習及其他個人性質的、非經營性的活動中所遇到的法律問題。但乙方成員從事經營性活動過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於開廠、辦店、個人商標、個人專利等)不在本合同所約定的服務範圍之內。有利息的民間借貸、自有房產的租售、個人著作權視為非經營性民事活動。

  1.甲方向乙方就上述範圍內的法律事務提供口頭的諮詢、解答和意見建議。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書面的的諮詢、解答和意見建議,但該書面的的諮詢、解答和意見建議限於要點式的和提綱性的,而非為詳盡的法律意見書。

  3.甲方不承擔代為起草、書寫法律文書、出具詳細的法律意見書的義務。

  4.就個案而言,應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擔乙方所涉個案的事前、事中、事後的法律諮詢、解答、分析評判、提供建議意見、在該法律事務的簽約和履行等關鍵時刻到現場進行法律文書審查的義務,但不承擔陪同考查、談判磋商的義務。

  5.不論在什麼情況下,本合同所約定的甲方服務內容不包括甲方為乙方事務向第三方進行考查核實、調查取證之服務事項。

  第四條服務期限與服務費用

  1.雙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顧問服務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後是否續簽,可於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由雙方協商並書面確認。

  2.作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規定之專業服務的報酬,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年的律師服務費_________元。該費用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現金支付。

  第五條其他事項

  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約定的服務專案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務(如代理仲裁訴訟、陪同考查談判、調查取證等),乙方應與甲方另行協商並就該單項法律服務簽訂合同,甲方對此應優先予以辦理,如當地對該服務專案有收費規定的,除差旅等實際支出的費用專案外,甲方應按八折給予優惠(如果收費規定允許),如無收費規定,則甲方應參照當地的法律服務市場行情按八折優惠。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請律師合同2

  委託人 無錫市韻典燈飾經營部(以下簡稱甲方)與無錫好藝家國際家居裝飾博覽有限公司 糾紛一案,聘請江蘇雙匯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田心靜 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為甲方的第一審代理人。

  二、代理許可權:特別授權(具體見委託書)。

  三、承辦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如因故不能親自辦理,乙方應指定其他律師接替。

  四、甲方必須真實地向承辦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 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五、參照江蘇省律師業務收費標準的有關規定,並結合本案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三萬元,合同訂立時支付二萬元,一審判決時支付一萬元。

  六、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一審審理終結(判決、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請律師合同3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京融律代字第號__(以下簡稱甲方)

  因__糾紛一案,委託____市京XX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律師為甲方與__糾紛案的第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

  六、根據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協議。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本件一式三份,法律、委託人與律師事務所各存一份。

聘請律師合同4

  ( )京融律代字 第 號

  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糾紛一案,委託北京市京融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律師為甲方與__糾紛案的第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

  六、根據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協議。

  甲方:

  乙方:

  一九 年 月 日

  注:本件一式三份,法律、委託人與律師事務所各存一份。

聘請律師合同5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

  四川博篤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律師事務所”)和 (以下簡稱“委託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於 年 月 日訂立。

  一、專項條款

  1.1. 法律服務範圍

  律師事務所接受委託人的委託指定承辦律師,為委託人提供的法律服務(以下簡稱“案件”)為:

  [訴訟案件]

  代理委託人就 案件的 進行訴訟。

  [非訴訟案件]

  就 事宜或專案向委託人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並協助委託人處理與該事宜或專案相關的法律事務。

  1.2. 代理許可權

  委託人授權律師事務所的許可權為:

  1.3. 律師

  律師事務所指派 律師、 律師作為本協議法律服務事項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1.4. 律師費

  律師費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

  (1)定額律師費

  雙方經協商後確定,委託人委託律師事務所辦理的案件以計件方式收取定額律師費,律師費總額為 元。

  (2)按標的額計算律師費

  雙方經協商後確定,委託人委託律師事務所辦理的案件以按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律師費,收費的標準為:

  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 ;

  1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 ;

  1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 ;

  1000萬元以上至1億元(含1億元)部分收費比例為 ;

  1億元以上部分收費比例為 。

  總額為 元。

  收費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3)按時計算律師費

  雙方經協商後確定,委託人委託律師事務所辦理的案件以計時方式收取律師費,計時收費的標準為:合夥人/合作人每小時 元;其他律師每小時 元;律師助理每小時 元;秘書每小時 元。計時收費的最小單位為0.1小時。

  (4)其他計費方式

  1.5. 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與辦理委託事項密切關聯的各項支出,該等其他費用應由委託人另行承擔。雙方就其他費用的收費標準約定如下:

  (1)長途電信費用:

  (2)檔案快遞費用:

  (3)影印費用:

  (4)外地或境外差旅費:

  (5)其他:

  1.6. 費用支付

  1.6.1 .律師費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根據以上第1.4條所確定的律師費,由委託人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支付。

  (2)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先支付 元。其餘律師費將按照以下約定支付:

  1.6.2 .其他費用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時預付其他費用 元,結案時據實結算。

  (2)本合同生效時委託人一次性支付其他費用 元,結案時不再據實結算。

  1.7. 聯絡資訊

  有關律師事務所和委託人的聯絡資訊如下:

  律師事務所:

  地 址:

  郵 編: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件:

  委託人:

  地 址:

  郵 編: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件:

  1.8. 其他約定

  除有上述特別條款約定和以下一般條款約定外,律師事務所和委託人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

  (1)

  (2)

  (3)

  (4)

  二、一般條款

  2.1.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義務

  律師事務所和承辦律師為委託人提供法律服務,承擔以下義務:

  (1)承辦律師應當遵守律師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承辦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維護委託人的最大利益;

  (3)承辦律師應當及時向委託人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

  (4)承辦律師不得超越委託人授權行事;

  (5)承辦律師不得要求委託人支付本協議約定的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項;

  (6)律師事務所或承辦律師變更聯絡資訊的,應當及時通知委託人;

  (7)律師事務所和承辦律師應當保守委託人的商業秘密和/或個人隱私。

  2.2. 法律服務人員的安排

  (1)在聘請律師合同履行過程中,律師事務所可根據法律服務的需要,另行指派本所其他律師、律師助理、秘書處理與本案有關的一般事務,包括但不限於:送達檔案、調查、檔案製作、檔案影印、相關法律調研。

  (2)在聘請律師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律師辭離律師事務所或者因其他原因無法代理委託人辦理案件,律師事務所經委託人同意,可另行指派其他律師辦理案件。委託人要求解除聘請律師合同的,在合理認定律師費的情況下,應當辦理解除律師合同的手續。

  (3)因不可抗力等緊急情況,致使原來指定的承辦律師不能履行職責,律師事務所根據情況及時與委託人協商變更承辦律師。若無法聯絡到委託人或委託人不同意變更承辦律師的,雙方同意:____ ____

  2.3. 委託人的義務

  委託人承擔以下義務:

  (1)向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資訊,如實陳述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2)如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律師事務所或律師;

  (3)如委託人變更聯絡資訊,應當及時通知律師事務所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5)無論何種情況,委託人向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律師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

  2.4. 計時收費的費用清單和支付

  (1)律師事務所於委託人應當支付律師費之前,應當向委託人提交書面的計時收費費用清單,告知其在該期間內應當支付律師費、其他費用的金額。

  (2)按月結算計時費用:律師事務所應當於每月10日向委託人提供上月律師費清單,委託人應當於收到清單後10日內確認或提出異議。委託人未在10日內提出異議的,應當按律師事務所提供的清單支付律師費。

  (3)若委託人對律師工作時間提出異議的,可要求查詢律師承辦案件工作時間紀錄單。

  (4)委託人應當在收到費用清單後 日內向律師事務所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如果委託人未能夠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或者費用清單的提示及時足額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的,應當支付違約金。

  (5)律師事務所在收到委託人的付款後,應當向委託人出具律師事務所專用發票或相應的費用的收據、發票。

  2.5. 滯納金

  若委託人逾期支付本協議項下款項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項的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滯納金。

  2.6. 委託人財物的保管

  (1)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取得的由委託人提供的正本資料、檔案、其他物品以及代收的執行款物(以下簡稱“委託人財物”)均屬於委託人的財產,律師事務所應當在完成法律服務後,將委託人財物移交給委託人。

  (2)如果委託人未及時接受或拒絕接受律師事務所移交的委託人財物,律師事務所可代為保管或移送公證機關提存,由此產生的任何費用,均由委託人承擔。如律師事務所代為保管委託人財物的,則保管期限不超過兩年(自移交之日起算),逾期律師事務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2.7. 保密責任

  (1)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對於委託人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以下簡稱“委託人秘密”)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徵得委託人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委託人秘密。

  (2)以下內容不屬於委託人秘密:

  a.刑事犯罪證據;

  b.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資訊和資料;

  c.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範圍和授權許可權的內容。

  (3)律師事務所和委託人另簽訂有保密協議的,應當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2.8. 利益衝突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應當就已經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代理與委託人有利益衝突方的情況如實告知委託人。在發生利益衝突的情況下,委託人有權撤銷對律師事務所或律師的授權;律師事務所亦有權解除本協議。

  2.9. 其他法律事務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均無義務代理委託人處理本協議約定的法律服務範圍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務。委託人如確有需要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律師事務所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託協議。

  2.10. 合同的解除

  (1)如果委託人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律師事務所有權解除本協議。

  (2)如果委託人向律師事務所或律師提出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要求,則律師事務所有權隨時終止向委託人提供法律服務。

  (3)如果律師事務所接受委託後發現委託人捏造事實或者弄虛作假,則律師事務所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解除的,委託人仍應按照約定或根據律師事務所已提供的法律服務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2.11. 不保證

  律師向委託人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斷和意見,均不可理解為律師事務所或律師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2.12. 完整的協議

  本協議作為律師事務所和委託人之間的最終的、完整的協議,取代之前雙方作出的口頭或書面的約定。

  2.13. 協議的可分性

  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全部或部分無效,本協議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2.14. 修改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

  2.15. 通知

  與本協議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書面方式可以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律師事務所和委託人均應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2.16. 爭議的解決

  (1)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之間就本合同簽訂、履行發生爭議的,委託人可以直接與律師事務所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委託人可直接向上海市律師協會提出申訴意見,由上海市律師協會進行爭議調解。

  (2)雙方同意,有關本協議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協商解決和調解解決的,可選擇_______

  1.向________提起仲裁;

  2.向________提起訴訟。

  2.17.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1.1條約定的 (訴訟/非訴訟/見證/諮詢)工作完成時止。

  2.18. 生效

  本協議自____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簽署:

聘請律師合同6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就其發起設立股份公司發行上市股票之事,聘請_________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辦理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業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具體辦理。

  二、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下列業務:擔任發行上市之公司律師,稽核、製作設立及發行上市有關法律檔案,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工作底稿,提供有關法律諮詢,協助辦理有關報批手續等。

  三、根據有關規定並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元人民幣,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律師費用_________元,餘款於招股說明書刊登後募集資金到位之日起十日內付至乙方帳戶_________。

  四、乙方責任:

  1.以律師團隊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人力安排符合甲方要求及專案所需。

  2.承辦律師必須依法行事,認真負責,保證在發行上市過程中排除法律障礙,避免法律風險,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委託內容。每逾期一天,按甲方應繳金額1%支付違約金;如逾期達七天以上,從第七天起加倍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保留索賠的權利。

  4.在專案進行過程中,對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及一切受託內容和受託成果承擔保密義務,但甲方同意乙方以某種方式公開的除外。

  5.定期向甲方彙報專案進度,以便加強合作。

  6.除提供法律服務外,負有與相關審批、核准、監管部門溝通聯絡的義務。

  7.本著與甲方長期合作的願望,致力於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服務。

  五、甲方責任:

  1.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費用。每逾期一天,按應繳金額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達七天以上,從第七天起加倍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保留索賠的權利。

  2.為專案完成所需,向乙方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材料,並對乙方提出的在交通、裝置、人員等方面的合理要求予以滿足。

  3.對乙方完成專案的方式,承擔保密義務。

  六、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聘請律師合同7

  合同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就其發起設立股份公司發行上市股票之事,聘請_________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辦理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業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具體辦理。

  二、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下列業務:擔任發行上市之公司律師,稽核、製作設立及發行上市有關法律檔案,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工作底稿,提供有關法律諮詢,協助辦理有關報批手續等。

  三、根據有關規定並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元人民幣,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律師費用_________元,餘款於招股說明書刊登後募集資金到位之日起十日內付至乙方帳戶_________。

  四、乙方責任:

  1.以律師團隊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人力安排符合甲方要求及專案所需。

  2.承辦律師必須依法行事,認真負責,保證在發行上市過程中排除法律障礙,避免法律風險,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委託內容。每逾期一天,按甲方應繳金額1%支付違約金;如逾期達七天以上,從第七天起加倍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保留索賠的權利。

  4.在專案進行過程中,對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及一切受託內容和受託成果承擔保密義務,但甲方同意乙方以某種方式公開的除外。

  5.定期向甲方彙報專案進度,以便加強合作。

  6.除提供法律服務外,負有與相關審批、核准、監管部門溝通聯絡的義務。

  7.本著與甲方長期合作的願望,致力於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服務。

  五、甲方責任:

  1.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費用。每逾期一天,按應繳金額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達七天以上,從第七天起加倍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保留索賠的權利。

  2.為專案完成所需,向乙方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材料,並對乙方提出的在交通、裝置、人員等方面的合理要求予以滿足。

  3.對乙方完成專案的方式,承擔保密義務。

  六、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聘請律師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律師等作為甲方與一案程式的代理人。

  二、律師在委託許可權內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參與調解、_____、訴訟。

  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

  1.提起訴訟、應訴、反訴

  2.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撤訴。

  3.代收法律文書

  四、費用協商如下:

  1.乙方在告知江蘇省XX_____辦法後,甲方按該_____辦法向乙方支付基礎辦案費,甲方與乙方協商支付律師代理費為_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律師辦案的差旅費,查檔費以及其他辦案支出費用由甲方承擔,按標準_____元。

  3.向人民法院預付的訴訟費、保全費及執行費等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甲方應如實全面向律師提供與本案有關的事實和證據材料,如故意隱匿或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且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所繳的費用不予退還。如果是風險代理,必須按訴訟標的交足代理費。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代理合同,所收取的代理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已支付的代理費及其他費用不予返還,有約定而未交的代理費必須支付。

  七、凡當事人訴訟證據原件,開庭時由當事人直接交法庭。如交給代理律師,造成遺失或損失由當事人與律師個人承擔,本所不承擔任何責任。當事人與律師之間發生矛盾或律師有違章_____行為,當事人可以直接找律師事務所反映。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至本案審結終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聘請律師合同9

  甲方:

  乙方:江蘇達源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律師等作為甲方與一案程式的代理人。

  二、律師在委託許可權內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參與調解、仲裁、訴訟。

  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

  1.提起訴訟、應訴、反訴

  2.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撤訴。

  3.代收法律文書

  四、費用協商如下:

  1.乙方在告知江蘇省律師收費辦法後,甲方按該收費辦法向乙方支付基礎辦案費,甲方與乙方協商支付律師代理費為 元。

  2.乙方律師辦案的差旅費,查檔費以及其他辦案支出費用由甲方承擔,按標準收費元。

  3.向人民法院預付的訴訟費、保全費及執行費等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甲方應如實全面向律師提供與本案有關的事實和證據材料,如故意隱匿或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且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所繳的費用不予退還。如果是風險代理,必須按訴訟標的交足代理費。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代理合同,所收取的代理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已支付的代理費及其他費用不予返還,有約定而未交的`代理費必須支付。

  七、凡當事人訴訟證據原件,開庭時由當事人直接交法庭。如交給代理律師,造成遺失或損失由當事人與律師個人承擔,本所不承擔任何責任。當事人與律師之間發生矛盾或律師有違章違紀行為,當事人可以直接找律師事務所反映。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至本案審結終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甲方(蓋章):乙方:江蘇達源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人: 郵編:

  地址: 電話: 郵編: 傳真: 電話: 開戶行:

  傳真: 賬號: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

聘請律師合同10

  聘用方: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受聘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執業證號: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

  聘用方聘請受聘方在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執業,三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就相互的權利、義務、責任,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一、受聘方自願受聘,並在聘用方的指派下,從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的七項業務。受聘方非受聘用方指派,或非從事上述業務的行為,均屬非因公執業行為。

  二、聘用期限:

  聘用方聘請受聘方在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執業期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為續約期,逾期不續約的,聘用關係終止。

  三、聘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

  聘用雙方可選擇以下兩種方式支付和領取報酬及福利:

  1、固定月薪制方式:聘用方每月向受聘方支付固定工資人民幣________元,並根據年終收入及受聘方的工作業績支付年終獎金。社會保險費由聘用方負責。

  2、業務收入提成方式:聘用方在業務收入中扣除稅收、管理費用後,按比例付給受聘方報酬。聘用方和受聘方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由受聘方支出,法規另有規定除外。福利待遇依同行業法定標準實行。

  四、聘用期間,受聘方應遵守聘用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自願遵守聘用方的章程。服從聘用方的管理。努力維護聘用方的形象和聲譽。自費參加律師業務責任保險。

  五、擔保方為受聘方相對聘用方而言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六、聘用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合同約定的標準按時支付工資及獎金。

  2、確定收入報酬提成的比例、合理支付報酬的方式和時間,並按本合同第三條支付給受聘方報酬。

  3、監督、檢查、管理受聘方的執業活動。按許可權決定或提議對受聘方的獎懲。

  4、按法律和合同承擔受聘方因執業行為的法律後果。追究受聘方因執業失誤給聘用方造成的損失。

  5、保障受聘方依法執業的合法權益。

  6、為受聘方的執業活動提供便利和相應的條件。

  7、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和執業責任保險。

  七、受聘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執業,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保障業務質量,完成基本業務量。

  3、不私自辦理法律事務,不私自收費,不向委託人收取委託約定之外的報酬和費用。

  4、對非因公執業行為或執業行為中對外造成的民事賠償自負責任。

  5、按時交納管理費、保險金、註冊費等。

  6、承擔因執業失誤而給聘用方造成的損失賠償。

  八、保證人的權利和義務:

  1、對受聘人的執業進行監督、指導。

  2、受聘人嚴重違反本合同時,向聘用方提議解除聘用方合同。但應承擔在聘用方解除合同前的保證責任。

  3、督促受聘方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九、合同變更與解除:

  受聘方在受聘期間,如因遷徙、健康等合理原因,無法繼續執業,可與聘用方協議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須補足合同期間應交納的各種管理費、稅金、註冊費、保險費等。

  十、合同期滿的結算:

  聘用期滿,受聘方離開聘用方前,須辦理終止本合同手續,並交還執業證,妥善處理完畢已接受代理委託的各類法律事務。進行財務結算。

  十一、違約處理:

  聘用期間,如一方嚴重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須賠償另一方損失。

  十二、補充條款。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當事各方正式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聘用方: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聘請律師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同意聘請________________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為其設立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業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具體辦理。

  二、在設立公司過程中能夠提供的法律服務包括

  2.1 參與設計公司成立方案;

  2.2 就公司成立過程中的問題提供法律諮詢;

  2.3 起草與公司設立有關的法律檔案,如公司章程、公司股東協議等;

  2.4 根據需要提供書面的律師意見和法律意見書;

  2.5 完成與公司登記有關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法律服務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起至公司設立登記完成之日止。

  四、收費

  4.1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按乙方實際工作小時支付委託律師費。_________律師的小時費率為_________元/小時,_________律師的小時費率為_________元/小時。

  4.2 律師費的支付:甲方應於乙方每工作滿15小時結算並支付律師費。乙方帳戶________________。

  4.3 因辦理設立公司而發生之差旅費、通訊費及政府的財政收費由甲方負責支付。

  五、乙方責任

  5.1 承辦律師必須依法行事,認真負責,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5.2 按本合同規定完成服務內容。

  5.3 在服務過程中,對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及一切受託內容和受託成果承擔保密義務,但甲方同意乙方以某種方式公開的除外。

  5.4 定期向甲方彙報專案進度,以便加強合作。

  六、甲方責任

  6.1 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費用。

  6.2 為專案完成所需,對乙方提出的在資料、人員等方面的合理要求予以滿足。

  6.3 對乙方完成專案的方式,承擔保密義務。

  七、本合同之修改須雙方以書面形式作出。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 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聘請律師合同12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_________因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及與訴訟相關事宜。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購買_________股票的全部交易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訴訟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和乙方律師為甲方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許可權為:

  1.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推選訴訟代表人並接受訴訟代表人的委託代理訴訟;

  3.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6.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甲方同意按照國家的規定交納本案所需訴訟費、公證費、執行費等費用,並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乙方在訴訟和執行期間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待執行回款物後,甲方同意乙方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30%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六、如甲方單方終止委託事項,應當向乙方支付民事起訴書請求金額的30%作為違約金。

  七、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第十一條的“風險提示”並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資訊資料,除因本案的客觀需要外,乙方律師應當認真履行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止。

  十一、風險提示

  1.證券交易存在正常風險,該風險產生的損失法院可能不予支援。

  2.本案損失的認定涉及到_________虛假陳述的揭露時間和更正時間,目前,對該日期的認定法律界存在爭議。具體依據虛假陳述揭露日還是虛假陳述更正日計算損失有待於法院最終判定。

  3.本所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最有利於委託人的方法計算損失的,法院最終支援的損失賠償數額可能與該計算數額有所不同。

  4.法院審理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堅持“著重調解、鼓勵和解”的原則。在調解或者和解過程中,為了讓投資者早日得到賠償,可能需要在損失賠償的數額上作出適當讓步。

  5.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是一種新型的訴訟案件,並且涉及人數眾多,訴訟、執行中可能需要較多的溝通和交流。所以,案件可能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審理或者執行完畢。

  6.其他無法預見的風險也可能出現,在此一併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聘請律師合同13

  合同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就其發起設立股份公司發行上市股票之事,聘請_________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辦理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業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具體辦理。

  二、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下列業務:擔任發行上市之公司律師,稽核、製作設立及發行上市有關法律檔案,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工作底稿,提供有關法律諮詢,協助辦理有關報批手續等。

  三、根據有關規定並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元人民幣,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律師費用_________元,餘款於招股說明書刊登後募集資金到位之日起十日內付至乙方帳戶_________。

  四、乙方責任:

  1.以律師團隊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人力安排符合甲方要求及專案所需。

  2.承辦律師必須依法行事,認真負責,保證在發行上市過程中排除法律障礙,避免法律風險,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委託內容。每逾期一天,按甲方應繳金額1%支付違約金;如逾期達七天以上,從第七天起加倍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保留索賠的權利。

  4.在專案進行過程中,對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及一切受託內容和受託成果承擔保密義務,但甲方同意乙方以某種方式公開的除外。

  5.定期向甲方彙報專案進度,以便加強合作。

  6.除提供法律服務外,負有與相關審批、核准、監管部門溝通聯絡的義務。

  7.本著與甲方長期合作的願望,致力於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服務。

  五、甲方責任:

  1.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費用。每逾期一天,按應繳金額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達七天以上,從第七天起加倍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保留索賠的權利。

  2.為專案完成所需,向乙方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材料,並對乙方提出的在交通、裝置、人員等方面的合理要求予以滿足。

  3.對乙方完成專案的方式,承擔保密義務。

  六、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聘請律師合同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方與_________就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證書一案發生糾紛,甲方擬向_________提起訴訟和/或仲裁(下稱“該案件”),並需聘請律師代理,為此甲乙雙方就甲方聘請乙方代理訴訟和/或仲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在此就甲方與_________的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證書糾紛一案,委託乙方指派其律師擔任該案件訴訟和/或仲裁及執行的代理人,但有關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和/或仲裁請求,進行和解,提起上訴等事項,必須經甲方對乙方另外出具書面的特別授權。

  第二條乙方接受甲方在上述第一條中所作的委託,指派_________律師和/或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有關該案件的訴訟和/或仲裁代理人。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將就乙方代理該案件所提供的法律服務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四條規定金額的律師費,此外乙方就代理該案件所發生的實際開銷應另由甲方據實支付。上述實際開銷包括乙方發生的與該案相關的電話費、傳真費、影印費、中國國內的差旅費、交通費及其他雜費,但乙方律師往返新加坡與甲方討論案情收集證據的差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甲方根據上述第三條之規定所應支付的律師費及實際開銷應按以下規定向乙方支付:

  4.1首期律師費為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日內支付給乙方。

  4.2第二期律師費為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該訴訟的第一審訴訟審結(包括由第一審法院作出判決、調解書)後,或者在仲裁機構作出仲裁裁決後立即支付給乙方。

  4.3第三期律師費為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向法院申請執行該案件的判決書或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並得到法院立案後立即支付給乙方。

  4.4第四期律師費為甲方在該案件中要求被告或被申請人償還之貸款本金和利息(包括逾期利息)的1%。在該案件的判決書、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被履行或被執行完畢後,或者在甲方以債轉股、債務抵銷、抵押物或其他財產折價受讓、用其他抵押物或擔保替代等方式或以其他類似方式完成了該案件請求金額的債務重組或全部或部分受償後,甲方應立即將該第四期律師費支付給乙方。

  4.5乙方就代理該案件所發生的實際開銷,應由甲方隨時憑乙方的要求補償給乙方。

  第五條甲方根據上述第四條規定應向乙方支付的款項,應由甲方付至乙方書面通知的銀行帳戶。

  第六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時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聘請律師合同15

  甲方:______(聘方)

  乙方:______(受聘方)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願平等和相互信託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自願申請到甲方從事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方乙方為本事務所律師。

  第二條:乙方的聘任職務是____律師,其工作範圍為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一)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二)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三)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四)確定或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第五條: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一)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二)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三)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四)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五)為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一)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二)獲取勞動報酬;

  (三)對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四)依事務所規定的條件申請加入合作律師;

  (五)辭職(須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二)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三)不得從事有損於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四)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七條: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制定的〈勞動工資和福利待遇管理辦法〉執行。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一)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二)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三)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四)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一)應聘律師應徵入伍,出國定居或留學;

  (二)應聘律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滿六個月;

  (三)無故不上班工作滿一個月;

  (四)經批准成為事務所合作律師;

  (五)事務所自行撤銷或破產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一)雙方協商之;

  (二)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七條:合同解除後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檔案,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八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主任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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