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代理合同

運輸代理合同(精選15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運輸代理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運輸代理合同1

  購貨單位:xx(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xx(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

  第二條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xx

  第三條驗收方法xxxx

  第四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xx

  第五條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xx

  2、交貨地點:

  3、交貨日期:xx

  4、運輸費:xx

  第六條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的罰金。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的罰金。

  第七條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第八條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登出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登出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登出合同部分總額%的補償金。

  第九條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裝置、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xx乙方(公章):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法定代表人(簽字):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運輸代理合同2

  甲方:

  乙方:寧波集發國際貨運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運輸、倉儲、代付海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表明甲方訂艙單位及收發貨人的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絡人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期、貨物中英文品名、運費、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因甲方在託運單上的漏填、錯添而導致的損失或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根據報關需要及時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並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

  4、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絡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費、內陸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辦費用。上述款項採用包乾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如遇有關費用調整,須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重新商定後確認;

  6、如甲方與船公司有協議價,甲方在委託乙方向船公司訂艙時,需在書面訂艙單上註明運價及合同號。

  7、乙方在開航當日,根據協議收費標準,向甲方開具單船人民幣費用發票和海運費發票。

  8、付款條款

  經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種方式結算費用:

  A、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後,乙方才可交付提單;

  B、乙方可先交付提單,甲方每月以月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費用,即每月15日將上月應付款項匯付併到乙方帳戶;如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按照條款A方式結算;

  C、乙方可先交付提單,甲方以航次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費用,即在開航後

  日內將確認的應付款項匯付乙方帳戶;

  如甲方不能按照協議規定結清費用,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任何一種方式進行強制催收甲方所欠費用:

  a、延緩交付提單;

  b、延緩返退核銷單、退稅單;

  c、目的港延緩放貨;

  d、停止接受訂艙。

  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9、託運貨物為特種貨物或者危險貨物時,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作詳細說明,未作說明或者說明不清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若船期更改,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的具體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11、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截關前壹天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12、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13、甲、乙雙方應分別對各自的過失引起的損失負責。由於第三方責任引起的貨損、貨差等的損失,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共同作好善後處理工作,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4、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應提交寧波海事法院審理;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雙方如無異議,則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6、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地址:

  電話:

  簽字:

  乙方蓋章:

  地址:

  電話:

  簽字:

  年月日

運輸代理合同3

  為促進中國民航事業的發展,本著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中國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_________(以下簡稱雙方),就委託和代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名詞解釋

  1.銷售代理人-----指受民用航空運輸企業委託,在約定的授權範圍內,以委託人名義代為處理航空客貨運輸銷售及其相關業務的營利性企業。

  2.航空貨運單-----指託運人或託運人委託承運人填制的,託運人和承運人之間為在承運人的航班上運輸貨物所訂立合同的初步證據。

  3.貨物託運書-----指託運人辦理貨物託運時填寫的書面檔案,是據以填開航空貨運單的憑據。

  4.運輸憑證-----指承運人經民航總局註冊批准的客票及行李票、貨運、退款單等有價證券的統稱。

  第二條 委託和代理

  1.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委託方)委託_________(以下簡稱代理方)在_________地區範圍內代理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國際貨物運輸銷售業務。

  2.委託方有權對代理方進行業務檢查和業務監督,代理方願意接受委託方的業務檢查和業務監督。

  第三條 業務範圍和職責

  依據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第37號令第一章第二款規定,代理方代表委託方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辦理下列銷售業務:

  1.按照委託方的規定辦理貨物(包括鮮活物品)噸位預定的有關服務事項。

  2.使用委託方的貨運單,為委託方填開按委託方指定運價銷售的貨運單,代理方應向委託方定妥噸位、並按照委託方的規定和運價收清一切款項後,方可填開委託方指定航班的貨運單。

  3.合理的安排、陳列和分發委託方提供的班期時刻表、貨物託運規定以及宣傳資料(有關貨物運價資料,由代理方自行訂購)。

  4.正確指導託運人填寫貨物託運書。

  5.正確填制銷售報表。

  6.辦理委託人指定的其它業務。

  代理方願意按照委託方的要求辦理上述業務。

  第四條 代理方企業性質、營業地點及人員

  1.代理方必須取得中國的企業法人資格,並且取得:

  (1)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頒發的一類空運且售代理業務經營批准證書,及外經貿部批准的經營許可證。

  (2)登記有國際空運銷售代理業務的國家工商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

  2.代理方的營業地點應且備以下條件:

  (1)有固定的、並且其面積不少於二十平方米的獨立營業場所為指定的貨物運輸銷售點。

  (2)有至少一臺直線電話和-臺圖文傳真機。

  (3)有不少於兩個保險櫃和標準的磅秤。

  (4)有必要的安全防火、防盜設務和措施。

  (5)營業場所的門面應面向能行駛機動車的道路,在門外有適量的車輛停放處。

  代理方同意在且備以上條件的地點進行營業。

  3.委託方認為代理方的營業場所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兩個以上櫃臺,其中一個用於填開貨運單,另一個用於收款。

  (2)有供託運人休息和填寫貨物託運書的地方。

  (3)有航空貨物託運須知、航線圖、班期時刻表、運價表、保險須知、意見箱、投訴電話號碼、問詢服務電話號碼、營業時間。各種指示牌要規範、齊全、準確、醒目。

  (4)有現行有效的民用航運輸規單制度和與經營銷售代理業務相適應的資料及業務操作手冊。

  代理方同意按以上要求實施裝修和佈置,並保持良好狀態。

  4.委託方要求代理方在對從事貨運銷售的工作人員管理上應做如下工作:

  (1)代理方直接或間接從事貨運銷售(包括鎮開貨運單和收款)的人員,必須是政府的勞動管理部門認可的正式職工或合同工,不得使用臨時工。

  (2)有成文的工作崗位責任制和獎罰辦法,並且貫徹實施。

  (3)至少三人持有中國_________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頒發或認可的業務合格證書(簡稱上崗證)。

  代理方同意按委託方的要求管理從事國際貨運銷售的工作人員。

  5.雙方一致認為,為保證工作質量,代理方的工作人員不宜頻繁更換,應保持穩定。若代理方人員變更,應立即通知委託方。

  第五條 規章及運價的遵守

  1.委託方應向代理方提供其有關銷售和財務的規定、規章、運價、承運條件、班朋時刻表和其它必要資料,上述資料如有修改或補充,應儘早通知代理方。代理方願意正確執行委託方提供的一切規定、規章、運價、承運條件、班朋時刻和其它資料。

  2.委託方向代理方提供有關銷售和財務的規定、規章、運價、承運條件、班期時刻表和其它資料的方式是:書面交、口頭通知、電話通知、圖文傳真、電子郵件和其它雙方同意的方式。

  第六條 運輸憑證的使用和保管

  1.代理方為委託方辦理國際運輸銷售業務,應使用委託方的貨物運輸憑證。

  2.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委託方提供運輸憑證給代理方。其後,代理方需要運輸憑證時,應在_________天前有計劃地書面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應根據其銷售及匯款情況向代理提供所需的運輸憑證。

  3.委託方要求代理方有_________位工作人員作為指定領取運輸憑證人員,並按委託方的規定辦理領票證。代理方指定的人員對所領取的運輸憑證,有保證安全和保管的責任。

  4.委託方發放運輸憑證過程中,當代理方在委託方的運輸憑證發放登記薄上簽名之時起,即視為代理方的保管責任開始。在代理方保管責任內,如果發生空白貨運單遺失、破損、被盜等情況,代理方必須在當天內以書面形式報委託方(包括代理方的處理意見),並且必須按每份空白貨運單人民幣_________元向委託方賠償。如果遺失或被盜的空白貨運單被冒用,代理方應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5.代理方不得擅自把委託方的運輸憑證轉讓他人代售,或者在非指定的銷售地點填開。

  6.代理方應負責妥善保管運輸憑證,於每次結算時向委託方送交運輸憑證清單。

  7.委託方要求代理方按照運輸憑證的序號順序使用,不得跳號;每日把運輸憑證取出和放入保險櫃,必須有完善的登記手續。代理方承諾嚴格按照要求使向委託方負責。

  8.代理方應正確填寫委託方的運輸憑證,並應對運輸憑證所列明的相應價值向委託方負責。

  9.委託方發放的運輸憑證,屆委託方所有。委託方有權隨時檢查運輸憑證的使用和保管情況,當委託方認為必要時,可以不事先通知,而向代理方收回發放的運輸憑證,代理方必須予以配合和協助。

  第七條 代理手續費的交付

  1.對代理方使用委託方的貨運單辦理銷售業務,委託方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貨物運輸純委託方承運航段的代理手續費費率是:_________%,計算方法:_________

  (2)貨物運輸非委託方承運航段的代理手續費按實際代收航空運費的_________%支付,計算方法同上。

  2.委託方對代理以下業務不付給代理手續費:

  (1)被委託方授權填開的代理人因業務需要產生的特殊優惠運輸。

  (2)不屬於委託方的其它收入。

  3.委託方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及代理方有銷售業績、工作質量、航空貨源、貨運價等情況的變化,有權在因家規定的範圍內,不須經代理方的同意,調整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續費的費率,代理方願意接受委託方調整後的費率。

  4.委託方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續費的方式:

  (1)方式一:代理方在做銷售報表和送交銷售報表的同時,將所代理的貨運銷售收入總額(不含本條第二款的業務收入)扣除本合同規定的應得的代理手續費,餘款以人民幣匯入委託方帳戶,或以現金方式送交委託方。

  (2)方式二:委託方根據代理方送交的銷售收入總額,計算應付代理手續費,憑代理方開具的有效發票,以支票或透過銀行匯款的方式,在委託方收款後30天內,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續費。委託方向代理支付的代理手續費,在委託方存放期間,不計算利息。

  (3)委託方以上述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代理手續費。

  第八條 財務結算

  1.代理方同意在委託方認可的銀行開設獨立帳戶,專門並且只限存放代理委託方業務的代收款項。代理方代收的款項,應在當天全部存入銀行帳戶中。除以本協議第七條第四款中的“方式一”支付代理手續費外,該帳戶中的所有款項從銀行支出的唯一目的地,是委託方開戶銀行的帳戶。

  2.代理方代收的貨運銷售款及該款項在銀行發生的利息,屬於委託方所有,代理方無權佔有、處理、使用。

  3.委託方與代理方的結算期每_________結算一次。代理方應按期根據已銷售的貨運情況,填寫銷售報表,連同貨運單財務聯、作廢的完整貨運單和銀行匯款證明於結算期後五日內送交委託方。委託方有權更改與代理方的結算期。

  4.代理方應指定財務結算人員。如果代理方變更或臨時替換財務結算人員,必須提前一週書面通知委託方。

  5.代理方應按照委託方的帳務交接日期,以航班捎帶、特快專遞、選派專人等方式與委託方辦理財務交接手續。

  6.由委託方規定的帳務交接手續,以及各項表格的填制方法,代理方願意遵照辦理。

  第九條 債務和其它費用

  1.代理方不得以委託方的名稱或名義對外舉債;代理方與其客觀存在企業、事業單位、組織等發生的債務、費用,全部由代理方承擔,與委託方無關。

  2.為方便業務的開展,委託方應提供代理方用於營業櫃檯張貼的班期時刻表;如果代理方所需班期時刻表的數量較大,委託方應有償提供給代理方。

  3.代理方為委託方代理銷售業務所產生的場地租金、水費、電費、電話費、電報費、通訊專線租賃費、購買或租用民航計算機貨運系統及裝置的費用、代理方工作人員的工資和獎金、交通費、裝修費、裝置費和其它相關費用,均由代理方負擔。

  第十條 擔保

  為了順利執行本協議,按時結清帳目,代理方應以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或每張貨運單_________元提供保證金、或等值的房地產抵押等委託方認為滿意的擔保。

  第十一條 轉讓

  代理方進行業務活動所用的名稱或代理方業務活動地區,應是本協議第二條第一款所確定的名稱和地區。本協議所規定的代理方的權利和其它職責,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代理方不得將其全部或部分轉讓、或者授權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二條 工作差錯的責任

  1.因委託方的原因,使有關規章、運價、通知不能及時傳達到代理方指定的接受地點時(包括圖文傳真號碼、電話號碼),因此而發生的工作差錯,由委託方承擔責任。因代理方變更地址、傳真號碼、電話號碼等聯絡方式後,未通知委託方,致使委託方的有關規章、運價、通知不能及時送達代理方所造成的工作差錯,由代理方承擔責任。

  2.因代理方不按規定操作或工作疏忽,所發生的工作差錯,由代理方承擔全部責任。

  3.對於因代理方差錯造成航班延誤、貨主投訴和其它後果,以及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代理方承擔。

  4.當因工作差錯,而發生航班延誤、貨主投訴和其它後果時,不論是委託方還是代理方的責任,雙方應本著服務第一、貨主至上的原則,互相合作,共同做好善後工作。委託方在上述事情發生後,實施處理時,可以全權處理,而不需事先徵得代理方的同意,代理方願意在三天內把因差錯而產生的全部費用交付委託方。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代理方的違約責任:

  (1)代理方違反委託方有關辦理貨物預定噸位的規定,造成委託方航班噸位虛耗,代理方應按每噸人民幣_________元向委託方交付罰款。

  (2)代理方不真實填寫或使用貨運單,除應負法律和經濟責任外,還應按每份貨運單人民幣_________元向委託方交納違約金。

  (3)代理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第五款,除立即歸還票證外,還應按每份貨運單人民幣_________元向委託方交納違約金。

  (4)代理方違反本協議第八條第一-和第二款,除立即歸還全部款項外,還應按國家有銀行的最高放貸利息,向委託方交納違約金。

  (5)代理方違反本協議第八條第三款,應向委託方繳納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違約金=應交代收款數×0.5%×超過天數。

  (6)代理方違反本協議第十一條,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包括法律責任),並賠償委託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7)代理方拖欠已銷售的會計聯,按照本條第五款的規定計算違約金,從保證金里扣減。只有補足違約金及保證金後,代理人才能按規定重新領取貨運單。

  2.委託方的違約責任:

  (1)委託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委託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3)委託方違反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除應立即交付代理手續費外,還應從結算日後第30天起,每天按銀行利息計算數額,交納違約金。

  第十四條 協議的生效和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其委託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2.協議雙方為執行本協議而簽訂的與本協議相關的協議附件和相互交換的檔案,應視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受本協議的約束。

  3.在執行本協議期間,本協議中與中國政府頒佈的法令、法規相牴觸條款,自動失效,失效的條款不影響其它條款的生效。

  4.本協議生效後,協議一方違反合同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書面要求_________天內改正。如超過期限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5.如果代理方被撤銷空運銷售代理業務經營批准證書或營業執照,本協議立即終止。

  6.本協議終止後,由雙方財務部門辦理結帳清算。對屬於委託方的運輸憑證,代理方應列單全部交還委託方;對屬於代理方印製的與本協議有關的單據,應予以銷燬。

  7.協議終止式失效後,雙方在結清賬目的過程中,委託方有權從代理方的保證金中扣除代理方欠委託方的所有款項,並退還剩餘的保證金。

  8.在本協議終止之前,協議雙方均應承擔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和責任。上述終止不應解除締約任何一方在協議有效期間根據本協議規定所產生的一切的義務和責任。

  第十五條 修改和補充

  1.雙方在執行或解釋協議的過程中,遇有不同意見,應友好協商解決。

  2.任何一方要求修改或補充,需經協議雙方書面確認。未獲雙方書面確認之前,應執行原協議規定的條款。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和仲裁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

  2.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協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兩份。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委託方和代理方各持一份。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運輸代理合同4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託運方: ;(簡稱甲方)

  委託代表人: ;電話: ;

  地址: ;

  承運方: ;(簡稱乙方)

  委託代表人:;電話 ;

  地址: :

  根據《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

  原則,就國內陸地汽車運輸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負責甲方指定產品的發運和配送

  二、雙方工作銜接流程:

  1、乙方根據發運需求和貨品數量按甲方要求進行發運;

  2、乙方對所發運的貨品進行跟蹤,並將跟蹤結果反饋給甲方運輸管理人員;

  3、乙方將當日的發運情況進行彙總,並將調撥單據和與之相對應發運單據交與甲方運輸管理人員進行復核;

  三、甲方提供資源

  1、負責對乙方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甲方相關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等;

  2、負責提供客運發貨地點、時間等資訊,指導並協助乙方初期工作的順利完成;

  四、甲方對乙方的要求

  1、所有發運貨品按照甲方要求送到指定地點;

  2、乙方同意在簽署合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人民幣____萬元風險保證金,該保證金不計息,甲方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後30天內返回給乙方;

  3、乙方指定專人與甲方溝通;

  4、乙方駐場人員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

  五、財務結算

  六、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1、甲方有運輸任務時提前通知乙方固定的聯絡人確認運輸委託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量,建議使用的車型、卸貨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發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到廠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載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乾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汙染物,敞車必須配備篷布、繩索及捆綁用的竹片等保護材料;

  3、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甲方工廠倉庫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準與甲方發貨人員發生爭吵、打架、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行為;

  4、乙方到達甲方指定提貨地點時,司機或提貨人員必須攜帶有效證件,經過甲方許可後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乙方須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並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貨手續,雙方辦理完髮貨手續後,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5、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指派車輛後,其貨物保管之責隨之轉到乙方,乙方在捆綁車輛時,繩索與產品軟性包裝箱之間必須墊有木板片等保護材料,以確保產品不會因為捆紮而變形,凡因裝車後任何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失落破損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單方面延遲承運時間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戶拒收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7、貨到甲方客戶處,發生部分貨物損壞、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報告給公司,並說明是否收下,雙方簽字確認;甲方與乙方協商處理破損賠償,並由甲方決定是否將貨物拉回至甲方倉庫,所有返回貨物拉回倉庫後必須通知甲方倉庫驗收並由甲方倉庫出具收貨證明。拉回貨物及再運輸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如發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並說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戶取得聯絡諒解和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9、對於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戶的各種商業資訊或運輸業務,乙方不得透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10、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其他:

  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

  護。

  1.協議在執行中引起爭議,在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協議書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於 年 月 日簽署。有效期至年 月 日止。

  4.本協議書須附入甲乙雙方營業執照及法人、代辦人身份證影印件。

  附件1:《配送價格表》

  附件2:《快運短途運費價格表》

  甲方: (蓋章)代表人簽字:;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 年 月日 乙方: (蓋章)代表人簽字:; 開戶行;;賬號: ; 稅號:;年 月日

運輸代理合同5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援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_________(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檔案,有關檔案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檔案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稽核有關檔案。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疫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甲方根據乙方要求,負責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單據和檔案:報關委託書、報檢委託書;手冊;正本提單、發票、箱單、合同;報關所需要進口許可證如系危險品,應提供相關檔案;其他與進出口貨運有關的單據和檔案。

  4、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5、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汙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檔案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甲方名稱(蓋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名稱(蓋章):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6

  甲方(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貨物委託乙方承運有關事宜、經過友好、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單次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甲方義務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絡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檔案應予以保密、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四條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結算方式:發貨後付款(現付)□貨到後付款(提付)□憑簽收回單付款□(憑簽收回單付款每天結算一次)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檔案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許可權,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甲方委託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後,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不得夾帶、匿藏危險物品和禁運物品、因夾帶、匿藏危險和禁運物品被查處,由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安全運輸要求,對包裝不符合安全運輸要求的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不符合包裝要求的貨物重新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自接收甲方貨物後,應在約定的時限內,將貨物送達到甲方指定的送達地、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和特殊情況(交通事故、道路封鎖)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處理、

  5、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7

  甲方(承運人): 乙方(託運人):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形式

  1、乙方委託甲方運輸(包括代理運輸,下同)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運輸方式包括 :

  定時達;□普通汽運。(單選或多選)

  2、甲方應依乙方指定方式運輸,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

  二、代表條款

  1、甲方指定 __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該代表變更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

  2、經乙方指定的物流人員(附件一)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籤字確認相關檔案之行為或其它履約行為視為乙方行為。

  三、計量規則

  貨物重量計量單位為千克,不足一千克按一千克計算。若體積重量大於實際重量,按體積重量計算。

  四、價格條款

  1、甲方所公佈的價格如有變動,則乙方同意一律按甲方最新公佈價執行,如有異議應在發貨時提出。

  2、乙方有權享受甲方推出的價格優惠活動,優惠方案作為本合同附件。如乙方確認按附件享受優惠,則不得再享受其他優惠。

  3、本合同適用的價格不包含政府規費、緊急附加費等其它費用。

  五、接貨與收貨

  1、甲方負責在乙方指定地點接貨或接收乙方送貨,乙方要求上門接貨的須應甲方要求支付接貨費。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裝貨,告知甲方貨物名稱、性質、數量、裝貨時間、地點等;大票貨物應提前二十四小時通知甲方。對於不能安全、合法運送之物品(包括但不限於危險物品、違禁物品,下同),甲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條款

  1、乙方負責包裝的貨物必須按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包裝,使其適合運輸;甲方不得擅自改動乙方包裝。

  2、甲方負責包裝貨物或協助乙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等工作的,乙方應支付相應費用。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運輸代理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委託方(甲方):_________受託方(乙方):_________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援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_________(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檔案,有關檔案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檔案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稽核有關檔案。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疫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甲方根據乙方要求,負責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單據和檔案:報關委託書、報檢委託書;手冊;正本提單、發票、箱單、合同;報關所需要進口許可證如系危險品,應提供相關檔案;其他與進出口貨運有關的單據和檔案。

  4.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5.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汙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檔案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若由於甲方不能提供進出口貨物單據或用以繳納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的限額支票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如滯報金、滯箱費、港口費、滯納金、轉棧費等經甲方確認後由甲方承擔。

  3.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檔案,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4.非甲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甲方不予以承擔。

  5.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結算方式乙方應於每月____日前將本月帳目清單(如實報實銷則提供發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帳目清單核對無誤後通知乙方開據正式發票,發票開據後____日內付款。

  第五條貨物滅損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於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_________元(國內航線)國際_________美元($)(國際航線)計算。

  第六條檢驗運輸過程中,允許託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託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為準。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託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擔保為了順利執行本協議,按時結清帳目,乙方應以人民幣_________元或每張貨運單_________元提供保證金或等值的房地產抵押等甲方認為滿意的擔保。

  第八條轉讓本協議所規定的乙方的權利和其它職責,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其全部或部分轉讓、或者授權給任何

  第三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依本協議向甲方支付費用,或支付費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須從支付期滿____日起,按應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

  2.乙方無正當理由_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個月的全部費用或所欠費用超過全部應付費用的時,甲方可以解除協議並按上款要求違約金。

  3.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對方損失的,按違約時的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第十條抵消依據法律或本協議約定乙方應支付甲方的違約金或其他款項將被視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張的債權,對該債權的實現雙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張從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本協議下的款項或其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畢,不足的部分乙方當然同意予以補足。甲方沒有從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的並不應該視為甲方對主張該違約金或款項的放棄。

  第十一條解除

  1.甲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乙方將書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確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後____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將有權解除合同。但該合同解除的權利乙方在____日內未向甲方主張的,則該權利消滅。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因其他原因進入破產程式,則另一方取得在書面通知對方後即解除合同的權利。甲方因進入經營困難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為一種不可能或一種沉重的負擔,則乙方應許可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為對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甲方將書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確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後____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將有權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後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相關單據和檔案乙方應當及時返還甲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留存、複製。

  5.儘管有上述之約定,在合同解除後若乙方尚有甲方的業務正在進行的,乙方仍應當妥善予以完成,由此發生的費用甲方當然將按照本協議的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若因乙方違反本款的約定導致甲方受有損失的,則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宣告及保證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保密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解釋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效力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運輸代理合同9

  協議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與為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有關海運、空運、海運聯運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方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同協議內容如下:

  一、委託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委託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於_________地區辦理國際貨物出口業務。

  二、責任與範圍

  2.1 乙方負責提供貨源,並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 乙方向甲方訂艙時,應提供給甲方有關出口報關資料依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單證,包括:發票、裝箱單、報關單、報關委託書、手冊、貿易合同、商檢證明書、許可證等正確無誤、完整、合法的檔案。

  2.3 乙方向甲方訂艙時,須及時將貨物出口託運單傳真或送交甲方,託運單上須加蓋乙方訂艙公章,並標明乙方公司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絡人。貨物出口託運單內容應包含所託貨物正確的:中英文品名、體積、重量、件數、目的港、裝船日期、運費條款、運費價格及其它要求(如:對發票開具的付款人名稱或出口貨物及單證處理的特別要求)及協議編號(否則,喪失本協議內容所規定的權利)。如上述內容乙方託運單中未確切詳細的註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後果由乙方承擔。

  2.4 乙方若與船公司簽有協議運價,在訂艙託運單中應明確註明運價及與船公司的合同編號,否則甲方不承擔運費誤差責任。

  2.5 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託貨物出口的範圍可包括:訂艙、報關、報檢、報驗、裝箱、簽發提單及核銷退稅單證交接工作,及提供乙方貨物在中轉港或目的港的情況。正常情況下,乙方可於開航日約30天后向甲方領取核銷、退稅單證。單證如需要更改,乙方可酌情但不遲於一年內向甲方領取。

  2.6 乙方所委託出運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貴重物品、屍體、骨灰和活動物的運輸。如乙方違反規定,將依法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項損失。

  2.7 乙方訂艙內容如需更改或取消原訂艙時,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與甲方操作人員書面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要求。

  2.8 如發現乙方報關單證的品名、體積、重量、件數有誤或與實際不符,甲方有責任於貨物進港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須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內容是否更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貨物按原計劃出運。

  2.9 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的情況,乙方付費是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原運費以目的港丈量標準重新計算,多退少補。若貨物沿未裝箱、進港,乙方可到甲方倉庫復量。為儘量減少和避免貨物在進入甲方倉庫後產生不必要的問題,甲乙雙方遵守如下規定:乙方安排專人或司機全權代表乙方,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將貨物送至甲方倉庫,甲方倉庫負責及時安排卸貨,根據進倉通知書核對進倉貨物體積、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並出具倉庫受貨回執。如發覺貨物體積、重量與進倉通知書有明顯差異,或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應乙方要求立即丈量。對於較可能發生爭議的貨物,如布匹、捆紮、草包、及不規則外包裝的貨物。雙方應在當場確認。如乙方一次混合多筆貨物進倉,乙方應提供進倉通知書、貨物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規格等資料要求甲方分貨。如一切分貨資料正確,由甲方人為失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2.10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費外,不得超收其它任何費用。如有超收,甲方應代乙方所回超收金額。

  2.11 乙方必須在協議規定付費時間的前一週內與甲方將應付運費金額及發票確認完畢,且需依開航日期,循續依時付清運費。否則甲方有權暫扣未付款的及其它乙方的單證及貨物,至乙方依時、依序結清應付費用。如乙方要求更改發票內容,須在船開後一週內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得到甲方書面確認後,須將更改發票交還甲方。如更改內容涉及運費條款或其它內容,可能給甲方及其國外代理造成運費困難或爭議的,甲方有權拒絕更改。如甲方按乙方要求更改運費條款,而造成甲方國內外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並於本協議所定費用付款內結清。

  三、運價

  3.1 拼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拼箱報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於甲方。

  3.2 整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整箱報價及生效日期或乙方與船公司的協議運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於甲方。

  3.3 運價生效日期均以開航日期為依據。

  3.4 空運、海運聯運運費根據具體情況,共同商定。

  四、付款條件

  4.1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費用。

  (1)見款放單

  (2)同城託收

  (3)備用金

  (4)30天期限付款

  4.2 對選擇同城託收方式結算費用的,乙方同意_________天期限結算,選擇同城託收或備用金方式結算費用的雙方再簽定有關結算協議

  4.3 美金運費,甲方不接受美金現金形式付款。

  4.4 銀行匯款手續費及匯款差由乙方或付款人承擔。

  4.5 乙方同意由甲方報關,當票貨物核銷單作為抵押,乙方向甲方結清所有費用後還於乙方。

  4.6 在付款期限內,若乙方累計運費美金或人民幣或二者共計超過人民幣_________(美金匯率8.3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付款。

  五、協議終止

  5.1 如乙方未按本協議內容準時付費,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並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及國內、外貨物直至乙運費結清。

  5.2 乙方30日內未向甲方訂艙,則本協議即自動終止。乙方訂艙即採用付款後領取提單的方式。

  5.3 乙方欲終止本協議,應電話確認及書面通知甲方財務部,七日後協議即自動終止。

  5.4 協議終止後,協議雙方仍然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的雙方應履行 尚未履行的義務與責任。

  六、協議修改

  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依簽字日期為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內容未經雙方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行。

  七、法律與仲裁

  7.1 本協議不適用於個人、個體經營單位。

  7.2 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據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應職位人士簽字為憑。

  7.3 本協議所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7.4 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先行協商,協商無效以法律程式照章辦理。

  7.5 本協議甲方接受《siffa代理業務標準交易條款》的約束作為其質量體系中手控的外來檔案和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八、帳號

  甲方:收貨人、收帳款號及開戶行 乙方:收貨人、收貨帳號及開戶行

  九、協議生效

  9.1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乙方應結清所有與甲方簽約前已發生的費用後,本協議方可執行。

  9.2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日起,以1年為限。協議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自動延長一年。

  9.3 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約束雙方,否則視為違約,並且違約放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特別宣告

  10.1 甲方絕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訂艙,乙方保證所託貨物絕不屬於危險品。如果乙方發生違約行為,不論其託運單上如何表示及原因如何,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國內外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10.2 乙方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期後再行安排訂艙出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的責任。

  10.3 貨物出運後,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中轉港、運輸方式,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其相關費用乙方未預先支付於甲方前,甲方有權暫不執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的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0.4 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後,逾時未提貨者,目的港產生的運費及額外費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承擔,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及運費。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電話:_________ 電話:$$$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附件

  附乙方訂艙專用章式樣;

  附乙方領單印簽章或是指定人員:_________

  附乙方工商營業執照影印件乙方外貿經營批准證書影印件加蓋公章:_________

運輸代理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過境鐵路運輸代理領域的豐富經驗;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希望委託乙方為其安排本合同項下貨物的鐵路運輸及出口報關報驗等事宜;

  據此,雙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國際公約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定義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並經書面記載於合同或者相似功能文字中,本合同下列用語具有如下定義或意義:

  1.1“合同”指本合同及雙方達成一致並簽章認可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檔案、附錄及附錄中提到的其他檔案。

  1.2“貨物”指由甲方交付乙方安排運輸並提供其他相關服務的物品,僅限本合同附件一中約定的物品。

  1.3“服務”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的鐵路運輸代理、出口貨物報關報驗、相應的資訊傳遞、反饋及其他相關服務,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的服務要求及範圍。

  第二條服務範圍

  根據甲方的委託,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人負責安排貨物從[鐵路發站名稱]到[鐵路到站名稱]的鐵路運輸以及貨物出口報關報驗等事宜。具體的服務範圍見附件二。

  第三條合同價款

  3.1合同價款為__________,包括:貨物從[鐵路發站名稱]到[鐵路到站名稱]的鐵路運輸、貨物出口報關報驗及相關服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合同總價的具體構成及單項費用詳見附件三。

  3.2本合同價款在以下情況下可以調整:

  3.2.1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目的地所在國國家名稱]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其國家鐵路、海關等政府部門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3.2.2實際委託運輸貨物數量和/或服務範圍發生變化。

  3.3乙方應當在3.2款情況發生_____個工作日內,將調整原因、調整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確認後作為調整後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的調整按下列方法進行:

  3.3.1實際委託運輸貨物數量發生變化的,按實際委託運輸的車皮數量或集裝箱數量依據本合同附件三各分項單價進行調整;

  3.3.2中國和[目的地所在國國家名稱]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其國家鐵路、海關等政府部門有關政策變化造成價格調整的,乙方提供相關書面檔案後按照新價格執行。

  3.3.3服務範圍發生變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務的收費標準執行。

  3.4貨物起運前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價款(或者調整後的合同價款)。

  第四條貨物包裝及交付

  4.1甲方負責貨物包裝,應保證貨物的包裝適合長途鐵路運輸和各種天氣的變化,並符合有關主管機關的標準,任何由於甲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任何運輸工具、人員或者其他貨物或財產的損失和/或對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損失和/或責任均由甲方負擔。

  4.2甲方交貨方式為:

  4.3甲方應當在貨物起運日前_____個工作日將貨物交付乙方。甲方將貨物交付給乙方安排運輸時,應當向乙方書面告知貨物有關的資訊,包括但不僅限於貨物的名稱、性質、效能、重量、數量、批次、特殊運輸要求等重要資訊資料。

  4.4乙方應在接收貨物前聯合甲方對貨物進行檢驗,檢驗僅限於對貨物的外包裝及數量的檢驗,檢驗完畢後雙方應當簽署交接備忘錄。如乙方發現貨物外包裝有破損或者數量與甲方提供的資訊不符時,乙方應當在得到甲方的書面確認後方可收貨。

  4.5甲方交付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對具有危險性質的貨物,不管是否在國際危規中列明,對由於危險貨物造成的一切損失、責任、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不管

  甲方是否進行了危險品申報。

  第五條出口貨物的報關報驗

  5.1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給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包括但不限於: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檔案、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報關報驗單證內容不準確、不完整、不及時或不合法而導致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單據不準確或不真實而造成乙方損失或承擔責任的,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承擔的全部損失或責任。

  5.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全套報關報驗單證後,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報關報驗手續。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將有關資訊及時向甲方報告。

  5.3乙方應當在通關後_____個工作日內將整理齊全的貨物出口報關單、外匯核銷單等單證的原件或影印件提供給甲方。

  第六條貨物的出運

  6.1甲方應當在貨物起運日前_____個工作日將貨物出運計劃通知乙方,因通知事項的不正確、不確切或不完備而導致貨物不能按時發運的,甲方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或費用。

  6.2甲方應負責提供全部出口貨物所需的正確、齊備的運輸單證,由於沒有運輸單證或運單上所附檔案不齊全、不正確而發生的後果,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6.3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安排貨物的發運,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將貨物及時發運,乙方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6.4乙方負責安排起運地裝車、協調口岸換裝作業,保證貨物能夠順利透過邊境口岸。

  6.5乙方應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國際鐵路運單,並在貨物發運前得到甲方確認,全部單證應在貨物裝運後儘快送達甲方。

  6.6貨物在運輸途中,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貨物跟蹤資訊,表明貨物的位置,直至到達[鐵路到站名稱]。

  6.7乙方應當在貨物到達[鐵路到站名稱]前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做好接貨準備。

  第七條保險

  7.1根據甲方的委託,乙方應當及時投保貨物運輸保險,險種為__________。保險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7.2發生保險範圍內的事故後,乙方應當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第八條保密條款

  8.1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資訊一詞指的是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各方有關的未公開的秘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下列資訊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務經營、營銷渠道、程式、標準、價格及其他財務記錄等資料;任何一方為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備忘錄、附件、草案或記錄(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未公開的資訊。

  8.2除8.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將秘密資訊以任何方式洩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媒體宣佈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8.3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均不被視為披露或洩露秘密資訊:

  8.3.1所洩露的秘密資訊在洩露之前已為公眾所知(但以違反本條款方式洩露的除外)。

  8.3.2經合同各方事先書面同意。

  8.3.3為本次交易之目的將秘密資訊披露給各自的專業顧問,並要求其承擔保密責任。

  8.3.4應政府部門或法律法令的強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是以正式書面檔案發出的,否則協議一方應當加以拒絕,並不得披露或洩露任何秘密資訊。

  8.4本合同各方均應採取必要措施,將其知悉或瞭解的秘密資訊限制在其有關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範圍內,並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秘密資訊洩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秘密資訊披露或洩露給其無關的職員。

  8.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據第8.3.4款之規定對外披露秘密資訊,應當通知合同對方。

  8.6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的規定,應當賠償合同對方的損失。

  8.7保密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合同各方對秘密資訊承擔的保密義務自獲得秘密資訊之日起算,為期__________年。

  第九條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及其他自然災害,戰爭、、騷亂、戒嚴,及其它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觀情況。

  9.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況,並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據,並應當採取合理措施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儘可能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履行本合同。

  9.3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無需對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並且此種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不應視為違反本合同。

  9.4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本合同的義務履行期限可隨情況的發展相應推遲。如不能履行義務超過_____天,履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證,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

  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0.1甲方的違約責任:

  10.1.1違反本合同第3.4條的規定延遲支付乙方合同價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遲付款額的萬分之五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同時,在未收到甲方應支付的全部合同價款(或者調整後的合同價款)時,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下的義務,由此導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

  10.1.2違反本合同第4.3條、第5.1條、第6.1條、第6.2條的約定,造成貨物不能及時通關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均由甲方承擔;造成貨物不能及時起運或者鐵路車皮等待或者撤回的,甲方除了承擔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外,每延誤一天,還應當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違約金。

  10.1.3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未按時接收貨物造成乙方增加支出,由甲方承擔。

  10.1.4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10.2乙方的違約責任:

  10.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職責時應當盡心盡責,由於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貨物損壞或者滅失的,乙方應當按照損壞或者滅失貨物的市場價格賠償甲方,但是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簽訂本委託合同時所無法合理預見的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0.2.2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應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第十一條一般性條款

  11.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有授權的代表簽署並互換之日起生效。

  11.2法律適用: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3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_________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自行決定。)

  11.4合同的修改:

  11.4.1因市場的變化和合同雙方協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修改、變更、補充本合同的請求。

  11.4.2合同的修改、變更、補充應以書面協議方式進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1.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各方之間就本協議主要事項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諒解,並取代之前一切與此有關的口頭、書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議、宣告、保證、協議或承諾。

  11.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時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個條款或該條款的一部分無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執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其餘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執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由此受到影響或損害。

  11.7棄權: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視為對這些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前述權利的行為,亦不應妨礙將來對這些權利的行使。

  11.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11.9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

運輸代理合同11

  簽約地點:

  委託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鑑於:

  1.甲方是一家從事電子產品製造與銷售的出口商及相關裝置、原材料的進口商;

  2.乙方是一傢俱備經營資格和經營能力的、從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的貨代;

  3.雙方簽署本合同時,對本合同相關條款的意思已完全清楚和理解,並清楚簽署本合同的法律意義。

  為此,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甲方進出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條委託服務事項

  甲方同意委託乙方為甲方進出口貨物的裝卸短駁、內陸運輸、租船定艙、委託空運、中轉交接、倉儲保管、報關報驗和單證辦理等服務;乙方同意接受上述委託。

  第二條服務方式和流程

  1.甲方在產生貨運需求時,向乙方發出詢價,乙方根據甲方詢價內容向甲方反饋船期和價格資訊;

  2.甲方選定船期後,向乙方發出《貨物運輸委託書》,《貨物運輸委託書》將載明該單業務的貨物名稱、數量、金額、目的地、運輸期限、運輸方式、運費等相關事項,《貨物運輸委託書》應由雙方蓋章或授權人簽署;

  3.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運輸委託書》後,按照甲方要求進租船和訂艙,並將租船和訂艙結果和相關資訊和單據反饋和交付給甲方;

  4.甲方將進出口貨物的相關資訊和單據交付乙方,由乙方代為辦理貨物進出口前的報關、報驗、出口核銷等事務;

  5.乙方根據約定的船期安排集裝箱車輛互甲方處或甲方指定位臵裝車並負責在中國內陸期間的運輸;

  6.乙方將貨物辦理裝船或裝機,並辦理完成進出口全部審批和備案手續;

  7.甲方將海運費和空運費支付給乙方,乙方將貨運提單正本及辦理出口退稅和外匯核銷等所需的相關單證交付甲方;

  8.貨物到達目的地完成交付後,甲方將貨代佣金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運輸方式

  根據每一單貨物的情況,由甲方確定每單貨物的實際運輸方式,運輸方式包括公路運輸、鐵路運輸、內河運輸、國際海運、國際空運中的一種或多種,海運原則上採用集裝箱運輸。

  第四條運輸貨物

  運輸貨物為包括但不限於:

  1.廣播電視訊號接收裝置、其附屬裝置及其零部件等電子產品;

  2.電子原材料器件;

  3.生產裝置;

  4.其它可適運的貨物。

  第五條委託代辦保險

  如甲方委託運輸的產品需辦理保險,乙方按甲方實際指示的下列方式辦理。

  1.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險金由甲方負擔,不包括在運輸費用內。

  2.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險金由甲方負擔,包含在運輸費用內。

  3.由甲方辦理保險。

  第六條費用和結算方式

  1.甲方應支付乙方的費用由國際運輸費、內陸運輸費和貨代佣金三部分組成。

  2.運輸費用是指由實際承運的船公司或航空公司收取的運費,包括:

  2.1海運費用:指整櫃、拼箱進出口貨物以海上運輸方式產生的費用,以甲方向乙方詢價後在收到《貨物運輸委託書》中確認的價格為準。以美金現匯結算,乙方開出以美金幣值計價的海運費發票。

  2.2空運費用:指進出口貨物以航空運輸方式產生的費用,以甲方向乙方詢價後在收到《貨物運輸委託書》中確認的價格為準。以人民幣結算,乙方開出以人民幣幣值計價的空運費發票。

  2.3乙方在在完成租船訂艙後裝船前將運輸費用發票開具給甲方,甲方收到發票後及時付款。

  3.內陸運輸費是指由乙方提供的自甲方工廠或甲方指定位臵至貨運港期間的在中國內陸的運輸費用。

  3.1內陸運輸費按照實際貨物的數量與運輸距離計算運輸費用,運費標準由雙方每半年核定一次。

  3.2內陸運輸費以人民幣結算,乙方開出以人民幣幣值計價的運輸費發票。

  3.3貨物在目的地交付收貨人後,乙方將內陸運輸費發票開具給甲方,甲方在收到發票後核對無誤後15天內支付。

  4.貨代佣金是指除國際運輸費和內陸運輸費以外的其它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裝卸費、倉儲保管費、訂艙費、單證費、安保費、THC、報關報檢費、拖卡費、內裝箱費、檔案費、電放費等等。

  4.1每單貨代佣金是《貨物運輸委託書》確認金額為準,佣金標準由雙方每半年核定一次。

  4.2貨代佣金以人民幣結算,乙方開出以人民幣幣值計價的運輸費發票。

  4.3貨物在目的地交付收貨人後,乙方將貨代佣金發票開具給甲方,甲方在收到發票後核對無誤後15天內支付。

  5.除以上費用外,甲方沒有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費用的義務,而不論乙方是否提供了本合同約定之外的額外服務。

  第七條履約保證金

  1.為保障本合同的遵守和履行,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萬元履約保證金,用於抵扣在承運貨物發生滅失、毀損或延期時乙方就承擔的賠償金和違約金;

  2.履約保證金可由乙方直接向甲方繳納或由甲方在應付乙方的運費中扣除。

  第八條責任期間和貨物風險的轉移

  1.乙方的責任期間自貨物裝上乙方指定的運輸工具時起,至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貨物到達地交付收貨人時止,貨物在此期間發生損毀、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或實際承運人承擔。

  2.自甲方將承運貨物交付至乙方運輸時,該貨物的滅失和毀損風險轉移至乙方,自乙方將承運貨物交付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後,該貨物的滅失和毀損風險轉移至甲方或貨物的收貨人。

  第九條資格與能力

  乙方應確保具有和維持從事本合同相關業務的合法資格和能力,也應確保其所委託的轉運人也具備轉運業務相關的運輸資格和運輸能力。

  第十條裝卸、倉儲和保管

  1.甲方貨物自交付乙方運輸後,乙方應全程負責貨物在交付收貨人前的所有裝卸、臨時的倉儲以及貨物的保管;

  2.裝卸、倉儲和保管應以確保貨物安全的方式進行。

  3.乙方憑甲方指定的提貨憑證到甲方指定倉庫提貨,並由甲方負責裝車,乙方應清點裝車貨物及數量是否與《貨物運輸委託書》記載相符,貨物交付乙方後,發生貨物不符、數量缺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單證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甲方辦理有關進出口所需的全部單證,除需甲方親自辦理的除外;

  2.乙方應以合法、最大的謹慎和有利於甲方的原則辦理相關單證,不得違法或不合規辦理;

  3.甲方對相關單證的辦理和轉移有明確指示的,乙方應按甲方的指示辦理,甲方未明確指示的,可按習慣或有利於甲方利益的原則辦理;

  4.乙方應按照甲方指示開具貨運提單,貨運提單正本應直接交付甲方,在未經甲方明確指示前,乙方不得擅自將提單交付給除甲方外的任何第三人。

  5.乙方代辦的全部單證應完整移交給甲方。

  第十二條變更或取消

  1.甲方在下達《貨物運輸委託書》後、貨物實際裝船前,有權變更或取消訂艙和《貨物運輸委託書》,但由造成的乙方應賠償船公司或航空公司的實際損失以及乙方支付給他人的其它費用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在完成租船和訂艙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取消或變更租船和訂艙,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包括甲方交付違約造成的對客戶的賠償,因船公司或航空公司原因導致需變更或取消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另行安排運輸而額外支付的運費和其它費用。

  第十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1甲方有擇優選擇貸代的權利;

  1.2甲方有變更或取消發運的權利;

  1.3甲方有依法和按約獲得相關單據、證明和文書的權利;

  1.4甲方有索賠的權利。

  2.甲方的義務

  2.1甲方有依法提供有關貨物進出口資訊及檔案的義務;

  2.2甲方有依法遵守有關進出口法律法規的義務;

  2.3甲方有核對相關資訊和單證的義務;

  2.4甲方有按約向乙方支付費用的義務。

  第十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1乙方有按約獲得運輸費用和佣金的權利;

  1.2乙方有拒絕接受貨物運輸委託的權利;

  1.3乙方有權代表甲方依法進行報關、報驗及代辦相關進出口單證的權利;

  1.4乙方有因甲方違約按約向甲方索賠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2.1乙方有依法辦理本合同相關服務事項的'義務;

  2.2乙方代為甲方辦理本合同相關服務事項應本著謹慎和有利於甲方的原則進行;

  2.3乙方有核對裝箱貨物和數量資訊的義務;

  2.4乙方有及時通知甲方核對有關資訊和單證的義務;

  2.5乙方有向甲方移交相關單證、檔案和憑證的義務;

  2.6貨物在交付收貨人前,乙方有對貨物進行倉儲和保管的義務;

  2.7乙方有不得倒箱的義務;

  2.8乙方有向按約甲方賠償損失的義務;

  2.9乙方有協助甲方向實際承運人索賠和向承保人理賠的義務;

  3.0乙方有及時報告貨物運輸過程各種資訊的義務;

  3.1依法或按約應由乙方承攬的其它義務。

  第十四條交付逾期和不能交付

  1.因乙方原因導致貨物交付逾期三個自然日以上的,每逾期交付一日,按貨值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最高不超過貨值總額的3%,乙方能證明屬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

  2.由於自然災害、交通或海運事故造成無法準時提貨或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3.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貨物不能交付收貨人而導致貨物重運或返運的,由乙方承擔額外產生的運費和其它費用。

  第十五條索賠

  1.貨物交付乙方運輸後,因任何原因造成的貨物損毀或滅失或喪失利用價值的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按照貨物原值進行索賠,賠償額度按實際損失額度賠償;貨物投保保險的,貨物實際損失與理賠損失有差額的,乙方賠償差額部分的損失。

  2.因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辦理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服務,導致甲方受到國家機關處罰或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索賠。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擅自將貨運提單正本交付除甲方外的第三人的,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國家或當地政府政策發生重大調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七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由簽約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事項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貨物運輸委託書和費用價格確認單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

  5.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

  委託人(甲方):代理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簽訂時間:

運輸代理合同12

  委託方:xxxxxxxxx(以下簡稱

  受託方:xxxxxxxxx(以下簡稱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由於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後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託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於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委託乙方在20x年3月15日前為其安排17-18個TEU。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認費用:場站費,港口操作費及海運費由乙方全部墊付,甲方30天內收到乙方全部發票後與乙方結清全部貨款(乙方必須按照為甲方報價收取相應費用)。乙方收取的任何額外費用甲方有權不予結算。

  乙方報價如下:

  A. 場站費(裝貨費300元/TEU,安保資訊費130元/TEU)合計430元/TEU。

  B. 港口操作費(檔案費:400元/提單。

  場站:200元/TEU

  港雜:105元/TEU

  THC:750元/TEU)。

  C.海運費(中國青島港到斯里蘭卡科倫坡港海運費為490USD/TEU)。

  七、甲方付清上述費用和報酬,乙方應及時將海關退還的核銷單,退稅單等有關單證交付甲方。

  八、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於本協議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採取法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艙回單》後,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關單號、運價等資訊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於《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後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十、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提供合同、發票、裝箱單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一致性負責。

  十一、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因乙方裝箱不利造成延誤的,乙方應承擔所有因此產生的其它額外費用。

  十二、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7x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三、因甲乙雙方中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預期利益不能實現,無責任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因本協議項下委託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運輸代理合同13

  1、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託人):合同編號:

  經辦人:聯絡電話:傳真:

  2、乙方:

  法人代表:

  經辦人:聯絡電話:傳真:

  3、乙方在過境(國內)鐵路運輸代理領域的豐富經驗。

  4、甲方希望乙方為其安排本合同項下的鐵路運輸等事宜。據此雙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國際公約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

  1.1、“合同”指本合同及雙方達成一致並簽章認可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檔案;附錄及附錄中提到的檔案。

  1.2、“貨物”指甲方交付乙方安排運輸並提供其他相關的服務,僅限附件一中約定的物品。

  1.3、“服務”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的鐵路運輸代理,相應的資訊、傳遞、反饋及其他相關服務,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的服務範圍。

  第二條:服務範圍

  根據甲方的委託,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全權代表貨物從(鐵路發站名稱)________到(鐵路到站名稱)________的鐵路運輸以及貨物進口報關檢驗等事宜,具體的服務範圍見附件二。

運輸代理合同14

  委託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由於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後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託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對於在裝卸、儲存、保管或運輸中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在委託書中明確提出並隨附相關檔案。如果委託書內容未註明,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需於委託書上註明本協議編號,以免喪失協議內容之權利。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於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應當保證每月向乙方委託出口運輸業務量不少於_________TEU。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承運人的船期及運價變動資訊。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認費用,本協議運價(由我司代收代付承運人,費用由運費和佣金組成)可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動作相應調整,經雙方確認後生效。乙方為甲方墊付的額外費用實報實銷。

  1、乙方在甲方保證上述委託運輸業務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優惠價向甲方結算普通乾貨箱包乾定額費:

  自拖箱:人民幣_________元/20箱人民幣_________元/40箱

  報關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票

  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張報關單。如因報關內容較多需增加報關單,每張報關單增收電腦預錄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報關後退關收人民幣_________元。)

  2、海運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運費按雙方確認運價(甲方可以在委託書上標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確認價(應隨附優惠協議號或確認件)執行,但仍應履行本協議第十一條之規定。

  八、費用結算

  1、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運費:

  A、費用按航次結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後,乙方才交付提單。

  B、甲方於船開後_________天內,將所發生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C、採用月結的形式,甲方墊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結清上月乙方已墊付的費用。

  2、經雙方協議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費用:

  A、現金的付款方式;

  B、電匯,並及時把銀行匯款水單影印件送交給乙方;

  C、採取同城託收無承付的辦法結算外匯海洋運費,雙方另簽定外匯同城託收無承付結算協議。

  3、在甲方按時付款情況下,乙方按海洋運費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艙佣金給甲方,確認或協議淨價的除外。

  4、甲方應當及時確認乙方之結算清單,若於收到結算單後七日內未予書面回覆確認的,視為對於費用之確認。

  九、甲方付清上述費用和報酬,乙方應及時將海關退還的核銷單,退稅單等有關單證交付甲方。

  十、甲方應當按照乙方提供的費率或者其他計費依據向乙方支付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和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於本協議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採取以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方式:

  (1)暫停一切本協議下業務的操作,直至費用付清;

  (2)可以延遲簽發包括提單等運輸單證,直至費用付清;

  (3)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4)有權滯留本協議下業務中所產生的單證,包括但不限於提單、外匯核銷單等單證;

  (5)有權於所簽發的當次提單上加以相應批註;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緩交付貨物。

  同時,甲方對於拖欠之費用應當向乙方支付日萬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權乙方代領提單或者其它類似權利憑證,視為甲方同意將上述憑證出質於乙方作為其應當承擔的費用和報酬的擔保。甲方應當保證其具有合同的出質權利。由於甲方出質不當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艙回單》後,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關單號、運價等資訊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於《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後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十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根據不同貨物的性質和各有關部門的監管或檢驗規定,應提供所必需的有關檔案,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檔案、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一致性負責。

  十三、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並事先告知有關貨物的詳細狀況;甲方自行監裝的,則因裝箱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四、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雙方中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預期利益不能實現,無責任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六、因本協議項下委託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十七、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稱(蓋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名稱(蓋章):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代理合同15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託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絡電話:

  傳真: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絡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國內或國際航空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部分或全部國內或國際航線的航空貨物運輸業務。

  第二條甲方託運貨物應當真實合法,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權拒絕受託代理危險品或出運國、中轉國、運抵國法律、法規禁止、限制運輸的商品的運輸業務。

  第三條甲方應當正確無誤地、真實地製作航空貨運單(附件),其內容包括收貨人名稱、發貨人名稱、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出運地、始發港、運抵港、最終目的地、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要求航班、出運價格、運費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並送交或傳真給乙方。

  第四條甲方交給乙方的運輸標誌(嘜頭)必須有以下內容:收貨人名稱、參考號碼(如:合同號、發票號等)、目的地名稱、件數。

  第五條乙方應根據甲方航空貨運單的委託要求,及時辦理訂艙、收貨、發貨、制單、報關、報檢、裝板、交接、倉儲及其他相關業務的全部業務或其中的部分業務。

  第六條航空運輸過程中,允許航空託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託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為準。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託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甲方保證航空貨運單上所填寫貨物品名和貨物申明價值與實際交運貨物品名和貨物實際價值完全一致,並對所填航空貨物運單及相關運輸檔案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

  第八條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於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20元(國內航線)/國際20美元(us$)(國際航線)計算。

  第九條甲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修改運單中有關專案或變更對貨物的處置方式,應在航班到達目的港前_____小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對於甲方的此類要求應儘量滿足,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對未能滿足甲方此類要求承擔任何責任和賠償。

  第十條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標準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按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航班/日期除有特別約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運人承諾的貨物承運航班與日期,未能履行而導致甲方因此受損的,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損害賠償的最高限額不應超過貨物的運輸費用的100%。

  第十三條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承運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協助甲方向承運人提出索賠。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貨物在乙方掌管期間毀損、滅失的,但乙方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於不可抗力或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或者是由於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因貨物運輸引起的任何索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再給予乙方充分時間的基礎上,在法定時效內向乙方書面報告且提供相應的法律證據,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向航空承運人提出索賠,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暫扣運費。

  第十六條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賠要求的時間超出法定時效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本合同的訂立、變更、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調整。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經雙方協商,可自行決定該合同的延長或終止。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附件:航空貨運單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運輸代理合同】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