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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租賃合同書

汽車租賃合同書(集合1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汽車租賃合同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汽車租賃合同書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豐田大霸王車牌號為

  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

  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留影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乙方在租期內無償使用甲方該車輛。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書2

  合同簽定方:出租方(甲方)XXXXXX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車輛的所有權;

  2、按期、足額收取雙方認定的租賃費和相關押金,未經協商拖欠租金逾期三日有權收回車輛終止合同;

  3、負擔計程車輛的養路費、保險費、車船使用稅;年度檢驗、定期保養檢修;

  4、向乙方提供不低於一級技術狀況的車輛,並提供齊全的行駛證件;

  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務,具體辦法執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規定;

  6、負有對事故車輛及丟失車輛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的責任;

  7、協助乙方對交通事故的處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在北京地區的車輛使用權,如超出北京地區須通知甲方,經允許後方可出京;

  2、對向甲方提供的證件、印鑑、支票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有欺詐行為,乙方必須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應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藉口拖欠;

  4、自行加註燃油料,且必須加註與車輛使用說明牌號一致的燃油料,否則引發的損失及修理期間的租車費由乙方負擔;(須加93#以上油料)

  5、按車輛使用說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尤其對機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輪胎氣壓的檢查,對制動、轉向、燈光、刮水器、喇叭效能的監控。如發現異常,應即刻與甲方聯絡進行維修,如繼續強行執行出現的損失由乙方負擔,並處以500元以上罰款,終止合同;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將所租車輛轉租、轉讓、轉賣、抵押;自行更換駕駛員,否則除後果自負外,甲方處以10000元罰款,並收回車輛;

  7、禁止私自更換、拆卸車輛的另部件、附件和裝置裝置及甲方所設的標誌鉛封等物。如有違規,將按被拆物件的新件價格的10倍處以罰款。如發現乙方拆動里程錶鉛封,將從租車之日開始每日按行駛600公里,每公里2元計算,收取租金,並收回車輛。

  三、擔保方的權利的義務

  擔保方就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債務承擔保證責任、法律責任。

  四、租金標準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標準執行;

  2、日租車輛日限行200公里,月租車輛月限行5000公里,每超過一公里每公里按一元計算加收租金;

  3、乙方提前退車,需向甲方償付違約金,按提前天數租金的50%計算;

  4、合同簽定後乙方即時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結清,長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應一次付清或參照長期月租付款方式。

  五、車輛的定期保養、年檢和修理:

  1、車輛每累計行駛5000公里時進行定期強制保養,甲方將向月租和年租的乙方進行電話查詢車輛累計行駛里程,乙方應及時回覆,以便甲方安排強保日期;

  2、強保日期前三天、年檢日期前五至十天,甲方將與乙方電話聯絡約定具體日期和地點,乙方應保證準時準點到達。強保逾期不到甲方有權處以500元罰款,造成車輛損壞乙方須另行賠償。年檢不到造成的罰款及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擔;

  3、車輛需保養或發生故障或損壞需要修復時,必須到甲方指定的廠家修理,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廠點,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處以1000元罰款。

  六、車輛續租和退車

  1、租期在一個月以上者,必須在合同期滿前五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或退租,如續租應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以保證乙方用車;

  2、短租車輛續租應在期滿前3小時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後方可續租,併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3、乙方退車應遵守約定時間,逾期4小時以內交當日租金的50%,超過4小時按全天租金計算;

  4、退車時甲方提供的行駛證件丟失,外以罰款:行車執照600元、年《檢》標誌1000元、綠標200元、養路費繳納影印件10元。丟失車鑰匙賠償600元、車輛牌照賠償600元同時暫不退押金,待牌照補齊,計算所有損失後結算;

  5、乙方退車時如出現車內外物品丟失損壞,需照價賠償,車輛外觀發生劃、蹭、磕碰等損傷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廠修復,費用乙方自負,或由乙方委託甲方修理,乙方應確認甲方提出的修理價格相關損失,並按此支付。

  七、車輛押金的收取和清退

  1、車輛押金在合同簽定後一次付清;

  2、乙方退車時結算車輛押金,同時應扣除:拖欠的租金,應負擔的賠償和處罰的扣款專案;

  3、暫扣交通違章罰款500元,20日後經網路查詢無違章如數退還;

汽車租賃合同書3

  1、委託方:(即租賃車輛的所有權人)。

  2、受託方:南充九州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即租賃車輛租賃受託人)。

  3、承租方: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合法使用租賃車輛的單位和個人。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委託方或受託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

  5、車輛損失:指租賃車輛的丟失、交通事故或非正常損壞,輪胎、工具等附件的丟失或損壞,由此引起的其他任何方面的損失。

  一、租賃車輛的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委託租賃代理車輛交接表》

  二、佣金的計算及支付方式

  委託方同意按每筆租賃合同營業收入總額的30%支付佣金給受託方。

  三、委託期限

  委託期為

  四、委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方擁有委託租賃車輛所有權;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下,有權收回委託租賃車輛:

  (1)受託方或承租人利用所代理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受託方或承租人將車輛轉讓、出售、抵押、質押、典當;

  (3)從事其他有損車輛租賃委託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委託方許可,拖欠應付款超過30天;

  3、其他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4、提供車輛應裝置齊全,技術狀況良好,並安裝GPS全球衛星定位系統,行駛證、保險卡、養路費、道橋等相關證件齊全,合法有效,車損為全車險,乘車險不少於2萬元/座,第三者責任險不低於30萬,另應保自燃險和盜搶險;

  5、協助受託方及承租人在委託期限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

  6、負責車輛正常保養,維修、維護、年檢(每月時間不超過1天,超出時間按租車貴賓價計算扣減委託代理期租金)並承擔費用。

  五、受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受託方必須具備合法的營業執照,有權自主選擇代理車輛;

  2、在受託期限內擁有所代理租賃車輛的使用權、租賃權;

  3、對代理車輛在代理之前已有的質量問題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向委託方支付車輛租賃費用(扣除代理費、保險費、稅費);

  5、自行承擔代理期間的燃油、過路過橋、清潔等費用;

  6、委託車輛未安裝受託方指定的全球衛星定位系統,發生車輛被盜、被騙或丟失的,受託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可協助委託方查詢;

  7、代理期內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遵守代理人的權利、義務

  擔由此給委託方帶來的法律、經濟責任;

  8、代理期1天為24小時,超過4小時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按全天計算;

  9、委託車輛在合同期內違章、違規、罰款由受託方承擔法律、經濟責任。

  六、保險條款

  1、委託方負責向受託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以委託方或受託方為受益人的車損、乘座、盜搶、自然和第三者責任險);

  2、代理期間,承租人所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保險理賠的,車輛、人員損失及醫藥費用,由承租人根據實際費用自行支付,待事故處理完畢(必須有交通部門的有關處理文書)由委託方協助承租人到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所賠款項由委託方如實及時(保險公司賠款3日內)支付給受託方,

  由受託方及承租方結算;

  3、事故理賠保險條款,保險公司免陪不得高於20%,高於部分由委託方交由受託方協助委託方向承租人追收。

  4、車輛發生事故,受託方或承租人應在理賠事件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委託方,並及時進行維修,同時向委託方提供全部相關的理賠證明,否則,保險公司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5、上述保險公司除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由承租人承擔,受託方應協助委託方追收。

  七、車輛丟失

  車輛發生騙租、詐租、丟失或其他形式的損失及承租人將所租賃車輛用於違法犯罪,使車輛超期不能收回,事故發生時起,受託方如實向委託方反應情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協助委託方追收,受託方不承擔租金責任,如果車輛三個月內收不回來,由保險公司評估實價,雙方按利分享,風險公共的原則進行分擔。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長期有效,每次每車的代理期限、租金標準、代理費率、車型、車況等以《汽車委託租賃車輛交接表》為準,租金、代理費每月底結算一次。

  九、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變化或不可抵抗因素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不能全面履行的,

  均應向另一方支付 違約金。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委託代理期滿,如無其他重大合同變更事項,經雙方認可,合同可繼續。

  十一、爭議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履行地:南充九州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十三、合同及附件

  《汽車委託租賃車輛交接表》是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貳份,委託方、受託方各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委託租賃車輛基本資訊:車牌號 ,車型 ,車架號

  委託方: 受託方:南充九州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車租賃合同書4

  甲方: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為甲方提供裝置齊全、車況良好、執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下:

  二、雙方約定車輛租賃費為元/月,合同簽定後日內一次性支付。

  三、協議期限為一年:從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執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2、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3、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

  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如遇年檢。

  5、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2、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3、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被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天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書5

  合同簽訂方: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租賃物:

  ●?華晨寶馬520Li領先型(或豪華型)顏色_________車輛號牌________________。

  l?租賃合同期限:

  l?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l?租賃費用:每月租金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不含汽油費,車輛保養費,駕駛員工資)

  l?租車押金一輛:陸萬元整。

  l?押金、租金的支付方法:

  l?租車租金每月預付結算一次。租車押金一次付清。

  l?租金以現金、支票或託收方式支付到甲方銀行賬號:

  l?銀行賬號:

  l?戶名:

  l?賬號:

  l?開戶行:

  一、甲方的權利:

  1、擁有車輛的所有權。且保證無第三方主張權利,保證乙方在租賃期間對車輛的使用沒有障礙。

  2、按期、足額收取雙方認定的租賃費和相關押金。

  二、甲方義務:

  1、負擔計程車輛的保險費、車船使用稅、年度檢驗、車輛丟失車輛現值損失。

  2、向乙方提供不低於一級技術狀況的車輛,並提供齊全的行駛證件。

  3、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務,具體辦法執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規定。注:五環內24小時免費救援。

  (1)接到救援電話後視救援地點遠近2--4小時到達現場場。

  (2)如故障2小時可以排除的現場排出故障,如2小時不能排除的安排同檔次車型替換。

  (3)救援內容不含更換輪胎、忘帶鑰匙、鑰匙忘在車內。如確實需要救援五環內按每次100元收費。

  4、負有對事故車輛及丟失車輛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的責任。

  5、協助乙方對交通事故的處理。

  6、租賃前,甲方除了要保證車輛的發動機、儀表盤等技術狀況良好外,還需保證車輛隨車物件配備齊全,車內應該備有隨車工具、備胎、滅火器、防盜裝置等。

  7、甲方負責車輛正常上路行駛一切手續辦理及費用、並承但車輛六種主險的費用(車損險、劃痕險、玻璃破碎險、不計免賠、三者20萬、司乘險2萬)。

  8、承擔不低於7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9、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10、對所獲得的承租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四、乙方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身份證、戶口本、駕駛執照。或營業執照、程式碼證等身份證明。

  ?2、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

  ?3、自行加註燃油料,且必須加註與車輛使用說明牌號一致的燃油料,(97#油料)。

  ?4、按車輛使用說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特別對機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輪胎氣壓的檢查,對制動、轉向、燈光、刮水器、喇叭效能的監控。如發現異常,通知甲方後應即刻去華晨寶馬4S店進行維修及保養。

  ?5、乙方承擔租賃車輛使用期內的車輛保養費用。保養地點按車輛購車地點4S店為準。或乙方就近的華晨寶馬4S。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將所租車輛轉租、轉讓、轉借、轉賣、抵押、質押、典當。如有上述情況發生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經濟責任。

  7、禁止私自更換、拆卸車輛的零部件、附件和裝置裝置及甲方所設的標誌鉛封等物。

  8、乙方指定駕駛員須是駕駛技術熟練,路況熟悉、責任心強、駕齡不低於1年者。

  9、承擔不高於30%的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保費上浮損失;承擔因交通肇事引發的其它責任。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五、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六、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汽車租賃合同書6

  甲方:寧武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涔山分社

  聯絡電話:0350-4784474

  地址:山西省寧武縣東寨鎮

  乙方:

  聯絡電話:

  地址:

  為促進汽車租賃需求,推動汽車工業的發展,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汽車消費貸款管理辦法》,經友好協商,就汽車貸款的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指定乙方為開展汽車租賃貸款業務的特約經銷商,積極配合乙方開展汽車租賃工作,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

  二、乙方同意為購車人提供保證擔保,乙方可以要求購車人提供必要的反擔保。

  三、四、對同意發放汽車貸款的借款人,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借款所需資料(主要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證件、結婚證件、收入證明檔案、借款人確認簽字的借款申請書、貸款擔保書、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借據簽字等)並送至甲方社

  四、乙方收到資料後,應當協同乙方人員辦理借款相關等手續,並在15個工作日內將汽車發票、繳費憑證、行車證(影印件)提交甲方。對於逾期未提供上述資料的,甲方有權取消對借款人的貸款承諾,後果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應當保證提供給甲方的上述資料真實無誤,否則由此導致甲方不能追償貸款而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本協議期限屆滿不影響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材料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將相應的購車款劃轉給乙方。

  七、甲方的貸款條件若發生變化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並可應乙方的要求提供利率政策等有關資訊。乙方應當定期向甲方反饋汽車銷售的政策、價格等市場資訊。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雙方發生糾紛時,首先由當事人各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應當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有效期l年,到期後經雙方協商可續簽合作協議。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簽章)

  年 月年 月 日 日

汽車租賃合同書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租賃期內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相關條款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資訊。

  3.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由於承租方未及時通知出租方、保險公司、交通管理部門造成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全部車輛現值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4.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5.對所獲得的承租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6.合同到期,承租方結清全部租賃款後,根據合同約定,出租方按照承租方意願:

  ⑴收回租賃車輛,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⑵以承租方支付的押金款衝抵購車款,將車輛過戶給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出租方協助承租方辦理過戶手續,過戶手續費由承租方負擔。如過戶時須提供佔地證明等手續,由承租方自行解決。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租賃期內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4.合同到期,承租方結清全部租賃款後,承租方可以選擇退還車輛或以支付的押金款衝抵購車款,購買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證、身份證、戶口簿、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約定費用。

  3.按車輛效能要求、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輛年檢及維修保養。

  6.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7.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保險公司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由於承租方未及時通知出租方、保險公司、公安及交通管理部門,造成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車輛現值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8.承擔不高於2%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由於承租方未及時通知出租方、保險公司、交通管理部門造成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車輛現值損失由承租方承擔,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第五條租賃車輛狀況

  出租方提供的租賃車輛為。車號,顏色,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號碼。

  第六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_月。

  第七條租金、押金及違章保證金約定

  1.單車車輛租賃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元/月,租金合計人民幣_______元整。

  2.承租方應於本合同簽定之日,支付抵押金_______元整,及違章保證金_______元整。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叄個月,經交通管理部門確認該租賃車輛在履行合同期內沒有未處理交通違法行為,出租方應將違章保證金全額退還承租方。

  5.租金採用預付費方式,租金按支付。根據承租方情況,每支付租金日期最遲不得超過。

  6.租金、押金及違章保障金一經商定,不隨國家政策及市場變化而變動,雙方必須嚴格按合同規定執行。

  第八條:租賃汽車質量問題的處理(特指在汽車生產廠家承諾的索賠期內車輛)

  租賃汽車質量問題應由出租方負責向廠家索賠。索賠過程承租方有權參加。超出廠家規定索賠期限和專案,與出租方無關。

  承租方無權以租賃汽車存在質量問題為由解除本合同,承租方應自行解決索賠期後和索賠範圍之外的質量責任。

  第九條保險約定

  1.出租方負責在本合同簽署之日為車輛投保,被保險人為出租方。險種必須為第三者(2萬元以上)、車損險、盜搶險、不計免賠險,並使之在合同履行完畢之前持續有效,保險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保單影印件交承租方。

  2.租賃車輛在履行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車輛損失,車輛損失保險公司理賠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擔。

  3.雙方商定,在履行合同期內所有國家規定的車主負責制中,車主應承擔的所有責任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並承諾保證承擔全部車主責任。

  4.在履行合同期內,與本合同指定車輛有關的任何違規、交通違法及肇事行為,均由承租方承擔全部損失(含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車輛損失)及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車主責任、駕駛員責任以及相關的所有民事賠償責任),造成出租方損失的,承租方須賠償出租方所有損失(合同預期利益損失包括在內)。

  5.在履行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造成車輛及人員傷害等損失,由承租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費用及責任。

  6.在車輛產權未過戶到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期間,車輛發生被盜、滅失情況,由承租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費用,出租方不再返還已收取的租金及押金,承租方須在上述情況發生後兩日內結清全部的租金。

  7.由於事故處理、車輛維修/保養/車檢、車輛被扣等原因造成的,任何承租方未使用租買汽車的期間的租金照付,不得扣除。

  8.在租金全部結清前,租賃車輛若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經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定損後),使承租車輛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方不再返還已收取的租金,承租方須在保險公司定損後兩日內結清全部租金,車輛殘值歸承租方所有。

  第十條:車輛的保養、修理

  1.在合同履行期間,承租方應對租賃車輛按國家有關技術規定進行定期保養和檢修,以保證其良好的執行車況及承租方使用的安全性。

  2.承租方須保證其駕駛員有證按章駕駛。

  3.承租方對租賃車輛承擔保管責任。

  第十一條:違反合同的處理

  1.如承租方未按時支付租金或未按合同規定履行義務時,出租方有權收回車輛、解除合同並採取下列措施:

  A要求承租方即時付清租金餘額及一切應付款項。

  B從抵押金中扣除或由承租方支付相當於未履行合同部分租金的2%的違約金。

  2.當承租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支付應付的租金時,出租方除有權採取上述前款規定的所有措施外,有權按應付租金12‰的標準,每日向承租方收取滯納金。滯納金將從承租方支付抵押金或每次交付的租金中先行扣抵,直至承租方向出租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滯納金為止。

  3.租賃車輛過戶到承租方名下前,租賃車輛所有權屬於出租方,不得作為承租方財產列入破產清算範圍。承租方在租賃車輛過戶到承租方名下前,不得將租賃車輛抵押、出售、還債、出資或作其他處分行為(除非承租方已結清所有租金及一切應付款項)。承租方不得將租賃車輛用於非法行為。

  4.在車輛產權未過戶到承租方或在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出租方原因未及時對車輛進行年檢、交納保險、車船使用稅而給承租方造成的罰款或損失由出租方承擔。由於承租方原因造成本條所述損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有提醒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的義務。

  第十二條:

  合同到期後,承租方未結清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的,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解除合同,並有權採取第十一條之第1款和第2款規定的所有措施。承租方無權對租賃車輛主張任何權利。

  出租方如辦理過戶與上級公司資產管理規定相沖突,承租方允許推延過戶期限一年。期間該車按國家規定應交納的各種稅費、保險費等費用由承租方支付,出租方代為辦理。

  出租方可根據承租方要求將車輛過戶至承租方或由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

  辦理過戶時,全部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租賃車輛延期過戶的,承租方應繼續向出租方交納保險費、驗車費、車船使用稅及代管費等相關費用並繼續對車輛使用期間引發的各種責任及造成的各種損失負全部責任。同時承租方按出租方規定政策就車輛代管的事宜簽訂相關協議。

  第十三條:合同的修改及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須由合同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生效。在履行合同期間如發生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當事人均有權向太原市本地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合同及附則

  1.本合同執行中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書正本一式持叄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在簽訂。

  第十三條:特別約定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

  委託代辦人(簽字):____________委託代辦人(簽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書8

  甲方:XX汽車租賃 乙方:

  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實現雙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將其公司或個人所屬的自駕車輛委託甲方代為租賃經營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合作內容

  1、乙方自願將其個人所屬的自駕非營運車輛 1臺,委託甲方代為租賃經營。

  2、委託經營期間,甲方對乙方的委託租賃車輛享有優先租賃經營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甲方的自主經營權。

  3、委託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對外出租乙方的委託租賃車輛,包括以甲方名義與客戶簽訂《汽車租賃合同書》及辦理相關的發車、驗車、結算、開票等手續。

  二、合作收入分配及計算方式

  1、甲、乙雙方按如下方法對前述委託租賃車輛已實際發生租賃業務的日租賃收入進行結算:

  (1)、甲方收入:按乙方車輛實際出車天數的租金總額 的百分之二十(以租賃結算單為準)

  (2)、乙方收入:按車輛實際的出車天數的.租金總額的百分之八十(以租賃結算單為準)

  2、車輛租賃結算底價,如確需隨市調整,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方可調整,並以調整後的新價格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

  3、甲、乙雙方按照當月結束後進行結算。

  三、車輛事故賠償、救援業務流程

  1、委託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車輛本身引發的車輛故障,甲方將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儘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並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故障。由故障所涉及到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委託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因車輛自身故障原因而導致的車輛交通事故,甲方將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和人員的傷亡情況及時的與乙方溝通,乙方儘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並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事故。因車輛自身故障原因而導致的車輛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車輛維修和車輛保險理賠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所獲理賠費用歸乙方。

  3、委託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因人為所造成的車輛故障,甲方將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及時的與乙方溝通,乙方儘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並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事故。因人為所造成的車輛故障維修費用由甲方協助乙方評估和處理,並按乙方車輛維修所提供票據由肇事者給予賠付。

  4、委託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因人為所產生的車輛交通事故,甲方將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和人員的傷亡情況及時的與乙方溝通,乙方儘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並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事故。因人為所產生的車輛交通事故肇事者承擔所有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含保險公司拒賠部分),甲方也將協助乙方追述肇事者租賃該車輛當日租賃門市價格50%的車輛事故停駛費用,因肇事者人為所造成車輛事故停駛所有費用歸乙方所有。

  5、車輛事故賠償、救援等費用均不由甲方代收,直接支付給乙方。

  四、甲、乙雙方的義務和權利

  1、委託經營期內,甲方對乙方的委託租賃車輛享有優先租賃經營權,有權自主經營並隨時呼叫乙方車輛。

  2、甲方全面負責車輛的租賃及業務服務等一切事宜,並承擔相關費用,同時享有乙方車輛的價格和車型的推廣權。

  3、甲方嚴格辦理每臺乙方委託租賃車輛的租車、驗車手續。如發現證件、隨車物品等丟失,應嚴格按照規定向用車人索賠,並將賠付費用交至乙方。

  4、乙方保證擁有全部委託租賃車輛的絕對所有權,並向甲方保證對委託租賃車輛有全權經營處臵權。

  5、乙方保證全部委託租賃車輛均權屬清晰,裝置齊全,車輛狀況良好,各種可經營證照及規費齊全有效,可隨時投入執行。

  6、乙方保證在本協議簽訂時,已為租賃車輛投保如下保險專案:

  (1) 車輛交強險;

  (2) 第三者責任保險;

  (3) 汽車損失險;

  (4) 車上人員責任險;

  (5) 盜搶險;

  (6) 不計免賠特約條款;

  (7) 玻璃單獨破碎險。

  合作期內今後各年的委託租賃車輛的保險,乙方亦須按上述保險專案及時投保,並自行承擔保險費用。

  4、乙方須及時對委託租賃車輛進行保養維修,及時處理不能達到待租車標準的車輛,不得影響甲方的租賃經營。乙方交車時行車證、保險卡等相關車輛營運資格證件需齊備並保持車輛整潔。

  5、車輛交付時無任何交通事故未盡事宜和產權糾紛。

  6、車輛必須配備GPS車輛定位系統,由公司統一管理。

  7、乙方須承擔委託租賃車輛的日常維修費用和非甲方責任和承租方責任的故障維修費用。

  五、其他事項

  1、合作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協議到期後,如甲、乙雙方均無異議,合作自動解除屆時雙方如需繼續合作應另行續簽委託租賃協議。

  3、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4、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5、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 方:XX汽車租賃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書9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循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車輛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將車牌號為____________車型號為____________,______座,顏色__________________。

  狀態良好,乾淨衛生、年檢合格的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賃期限及租金

  租賃期為,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止。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包含司機服務費。(不含超時費,超公里費)。

  三、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車前必須先交納預定租賃期內的租金。租期一個______月或超過_________月,按月預先付租金。每天行駛不超過百公里,司機每天工作八小時,租期為__________月的車輛限行駛五千公里。超出公里部分按____________元/公里計算。司機超時按____________元/小時計算租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a)、甲方委派駕駛技術良好的專職司機為乙方駕駛所租賃的車輛,該司機需經乙方認可。

  b)、如所租賃的車輛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應及時調配其它車輛暫時替代。

  c)、司機在工作時應準時、有禮貌、服務熱情、聽從公司負責人的合理排程。

  d)、甲方保證乙方的乘車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負全部責任。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a)、乙方必須按時交納租金,否則甲方有權停止供車。

  b)、承擔租賃期間的汽油費、路橋費、停車費、洗車費。

  c)、禁止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d)、乙方應提供甲方車輛正常維修和保養時間。

  e)、租賃車輛由甲方司機負責保管,乙方無權駕駛所租車輛,否則後果自負。

  f)、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機違章作業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g)、車輛如服務於深圳市外,乙方應提供司機食宿。

  h)、乙方應為司機提供休息場所,以保證正常出車安全。

  六、違約責任

  如乙方提前終止合同,甲方將扣除未到期租金______%為違約金。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書10

  出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__牌汽車、__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汽車的用途只限於_________。承租方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_________份。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書11

  為礦山的共同利益,平等的原則:甲、乙兩方特籤如下合同

  甲方:多欏溝金礦

  乙方:

  一、甲方另時租用乙方汽車 臺,要求必須機械狀況良好。機手素質優秀(有駕照),服從甲方安排管理等基本要求的汽車和駕駛員。

  二、時間從簽訂合同之日起到礦山承包期滿,中途不得自由終止,如有變更甲、乙雙方須在7天以前提出異議。

  三、運費按大每滿鬥,廢土2元計算,礦每滿鬥6元計算,第一個月押半個月運費作為乙方押金,其餘每月月底計清,運價原則上不變。

  四、如沒有特殊情況,乙方必須在任何時間聽從甲方的調運,否則承擔全部責負和損失。

  五、如沒有特殊情況,甲方保證乙方的承運業務。

  六、乙方的所有汽車費用及安全責任甲方全不負責,甲方提供司機的生活,即按每人每日250元支付。

  七、此合同的簽字之日起雙方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二O 0八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書12

  出租方(甲方):眾鑫汽車租賃公司 合同編號:

  承租方(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承租人的基本情況

  1、承租人姓名: 身份證號: 單位或地址: 聯絡電話:

  2、駕駛員姓名: 駕駛證號: 準駕車型: 單位或地址: 聯絡電話:

  第二條 車輛租賃期限及租費標準

  1、甲方將車型 車牌號為貴D 顏色 按起租價 元/時,日租價 元/天,租給乙方使用並交押金 元。

  2、租賃時間從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退車。共租用 天。

  3、每天24小時限行駛300公里,每超出50公里加收30元,超過6小時按一天租金收費,超出半小時按1小時收費,每小時按 元收費。

  第三條 租用期間車輛的費用

  1、租賃期間車輛的燃油費、過路、過橋、隧道、停車交通費和租用期間車輛的清洗、保養、維修以及交通事故賠償費和違章超速處罰等費用均為乙方自行負責。

  2、租用期間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失或人身傷亡時,應依法保護現場,立即通知甲方和有關部門,甲方將派專人協助處理。因事故造成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事故車輛必須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廠修復。乙方還需在三日內向甲方預交5000元修理保證金和租金,同時乙方必須承擔因事故所延誤天數的租金和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的經濟損失,並按保險公司理賠總額的10%向甲方交付車輛保值費。

  第四條租賃車輛的驗收與交接

  1、乙方租用前應對租用車輛進行驗收,在接車時應仔細檢查車輛是否正常完好,證照是否齊全,車身外表是否脫漆、傷痕、輪胎、前後車燈是否完好,發動機運轉是否正常,車輛制動,離合器、方向、變速機件操作可靠,隨車配置工具,備胎齊全有效。

  2、乙方必須按時歸還車輛。若需續租應提前六小時通知甲方,並辦理續租手續。否則甲方將按乙方租用時間的2倍租金收費。超過24小時甲方將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由此發生的一切後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租用期滿需將車輛清洗整潔。經甲方驗收人員在“租賃車輛交接清單”上簽字合格後方可辦理結算手續,所籤合同終止。

  第五條違約責任

  1、該租賃車輛所有權屬甲方,乙方租用期不得將該車輛進行轉讓、轉賣、抵押、典當或者採取其它任何侵權行為,不得利用甲方車輛從事營運和非法活動,否則乙方將承擔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全部經濟損失。

  2、乙方不得將該車交給本合同註明駕駛以外的任何人駕駛,否則造成一切後果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租用期間乙方必須妥善保管車輛(提醒乙方該車未投保盜搶險)如果車輛被盜搶,由乙方負責追回,如果未追回車輛,乙方必須在三日內將該車全款支付給甲方,並加收10%的損失費和承擔車輛被盜搶期間的經濟損失。

  4、租用期間如乙方將證照遺失,由乙方負責補辦,補辦期間乙方應承擔車輛停駛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停駛期間每天按該車日租金的80%計算收費。

  5、乙方在租用期間如車輛出現故障,應立即停車檢查、修理,如果乙方強行“帶病”行駛引發交通事故和車輛損壞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6、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擅自拆卸里程錶和車上零件,不得將租用車輛當作教練車,否則乙方將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按日租金的五倍處罰款。

  第六條其它約定事故

  1、乙方租用車輛需提供戶口本、駕駛證、身份證或單位證明原件,供稽核留查。

  2、乙方租用車輛需本市戶口作擔保人或擔保單位(丙方)均對乙方負有連帶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辦法

  1、本合同發生糾紛或向銅仁市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玉屏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合同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眾鑫汽車租賃公司 乙方(承租人): 丙方(擔保人或單位):

  法人代表: 代表人: 擔保人:

  經辦人: 經辦人: 身份證號:

  單位地址:館驛道班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 話: 電 話:

汽車租賃合同書13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濟擔保:

  經雙方友好協商,乙方租用甲方車輛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_________分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_________分止。

  車牌號:_________

  駕駛員:_________

  證號:_________

  計價每日租金_________元/24小時/ _________公里:

  月租金_________元,

  本車現金價格_________萬元。

  2、租期暫定二年,如有違約,罰收違約金。(違約金5000元)

  3、甲方只承擔車輛每年保險及年審費用,其餘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車輛在每行駛5000Km保養一次,必須在有資費的悅達、起亞4S店進行,並索取保養憑證。

  5、乙方如需要發票,稅金一律由乙方承擔。

  以上條款包括所附《車輛租用須知》內容出租方已明確告知承租方、擔保方,已完全理解並認可簽字。

  出租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書14

  甲方:海航思福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乙方:

  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實現雙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將其公司或個人所屬的自駕車輛委託甲方代為租賃經營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合作內容

  1、乙方自願將其公司所屬的自駕營運車輛共 臺,為 車型,委託甲方代為租賃經營。

  2、委託經營期間,甲方對乙方的委託租賃車輛享有優先租賃經營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甲方的自主經營權。

  3、委託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對外出租乙方的委託租賃車輛,包括以甲方名義與客戶簽訂《汽車租賃合同書》及辦理相關的發車、驗車、結算、開票等手續。

  二、合作收入分配及計算方式

  1、甲、乙雙方按如下方法對前述委託租賃車輛已實際發生租賃業務的日租賃收入進行結算:

  1)、甲方收入:高出乙方每臺車當日租賃底價收入的部分;(以租賃結算單為準)

  2)、乙方收入:每臺車當日結算底價含稅; (以租賃結算單為準)

  2、車輛租賃結算底價,如確需隨市調整,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方可調整,並以調整後的新價格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

  3、甲、乙雙方按照每次租賃結束後進行結算。

  4、乙方每次按實際收到底價租金向甲方開具相應金額的油票、維修發票及辦公發票等。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經營中所產生的營業稅、所得稅等費用。

  三、車輛交接業務操作流程

  1、乙方委託租賃車輛歸甲方車輛預定排程部門進行預定排程管理;

  2、發生租賃業務需求時,由甲方人員與乙方人員進行車輛交接驗收,驗收包括(證件、保險、車況等),並附檢驗車輛單據,一式兩聯,一聯給予甲方,一聯給予乙方,並憑證備案。

  3、租賃業務結束時,由甲方人員按照交車時的交車單據與乙方人員車輛還車驗收。

  四、違章押金業務操作流程

  1、甲方人員按照正常手續收取客戶違章押金,45個工作日內,乙方需提供甲方客戶違章記錄,如未能收到乙方在45個工作日內提供的違章資訊,甲方將在45個工作日後將違章費用退客戶。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書面違章資訊後,甲方將扣除乙方繳納違章的部分違章押金費用,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客戶。

  3、違章費用超出違章押金部分的,甲方給予高出部分的追繳,但不承擔因未能追繳高出違章押金部分費用。

  五、車輛事故賠償、救援業務流程

  1、委託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車輛本身引發的車輛故障,甲方將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儘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並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故障。由故障所涉及到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委託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因車輛自身故障原因而導致的車輛交通事故,甲方將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和人員的傷亡情況及時的與乙方溝通,乙方儘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並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事故。因車輛自身故障原因而導致的車輛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車輛維修和車輛保險理賠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所獲理賠費用歸乙方。

  3、委託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因人為所造成的車輛故障,甲方將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及時的與乙方溝通,乙方儘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並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事故。因人為所造成的車輛故障維修費用由甲方協助乙方評估和處理,並按乙方車輛維修所提供票據由肇事者給予賠付。

  4、委託租賃經營之車輛在租賃期限內發生因人為所產生的車輛交通事故,甲方將根據車輛的損壞情況和人員的傷亡情況及時的與乙方溝通,乙方儘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時間內準備好替換車輛及油料費用,並與甲方共同處理車輛事故。因人為所產生的車輛交通事故肇事者承擔所有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含保險公司拒賠部分),甲方也將協助乙方追述肇事者租賃該車輛當日租賃門市價格50%的車輛事故停駛費用,因肇事者人為所造成車輛事故停駛所有費用歸乙方所有。

  5、車輛事故賠償、救援等費用均不由甲方代收,直接支付給乙方。

  六、甲、乙雙方的義務和權利

  1、委託經營期內,甲方對乙方的委託租賃車輛享有優先租賃經營權,有權自主經營並隨時呼叫乙方車輛。

  2、甲方全面負責車輛的租賃、廣告、策劃、宣傳及業務服務等一切事宜,並承擔相關費用,同時享有乙方車輛的價格和車型的推廣權。

  3、甲方嚴格辦理每臺乙方委託租賃車輛的租車、驗車手續。如發現證件、隨車物品等丟失,應嚴格按照規定向用車人索賠,並將賠付費用交至乙方。

  4、乙方保證擁有全部委託租賃車輛的絕對所有權,並向甲方出具公司授權書以保證對委託租賃車輛有全權經營處臵權。

  5、乙方保證全部委託租賃車輛均權屬清晰,裝置齊全,車輛狀況良好,各種可經營證照及規費齊全有效,可隨時投入執行。

  6、乙方保證在本協議簽訂時,已為租賃車輛投保如下保險專案:

  (1) 車輛交強險; (2) 第三者責任保險; (3) 汽車損失險; (4) 車上人員責任險; (5) 盜搶險;(6) 不計免賠特約條款; (7) 玻璃單獨破碎險。

  合作期內今後各年的委託租賃車輛的保險,乙方亦須按上述保險專案及時投保,並自行承擔保險費用。

  4、乙方須及時對委託租賃車輛進行保養維修,及時處理不能達到待租車標準的車輛,不得影響甲方的租賃經營。乙方車輛交付給甲方時,必須在甲方預約交車時間提前10分鐘到達,並保持車輛整潔乾淨。交車時行車證、保險卡等相關車輛營運資格證件需齊備。

  5、車輛交付時無任何交通事故未盡事宜和產權糾紛。 6、車輛必須配備GPS車輛定位系統。

  7、乙方須承擔委託租賃車輛的日常維修費用和非甲方責任和承租方責任的故障維修費用。

  8、在不干預甲方經營自主權的前提下,乙方可派駐部分工作人員參與、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議、意見,並監督委託租賃車輛的安全情況和運營情況。

  七、其他事項

  1、合作期間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協議到期後,如甲、乙雙方均無異議,合作期限自動延期 ,屆時雙方另行續簽委託租賃協議。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4、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5、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書15

  出租人:

  承租人:

  擔保人:

  一、本合同由慶陽市眾明合同服務中心制定,免費推薦給合同當事人自願使用,不屬於某一方當事人的格式合同。如在使用中發現不當條款,請與慶陽市眾明合同服務中心聯絡修訂。

  二、適用於汽車租賃企業與法人、公民和其他組織之間租賃汽車訂立合同。

  三、請用鋼筆、簽字筆等不易褪變色且不易擦除的書寫工具填寫。

  四、本合同的任何塗改,均需由甲乙雙方在塗改處簽章確認。

  五、合同選填的空格處,請按雙方商定的內容填寫,有選項的,將選定的內容填寫在空格處,或在選定的內容上打“√”確認,不填寫的空格處寫“無”,不選定的內容上打“×”。

  六、本合同可以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由甲乙雙方商定填寫。

  七、請仔細斟酌合同條款的具體涵義,採取相應措施,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並以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以上說明請仔細閱讀,以保證您自身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汽車租賃合同五

  出租人:

  承租人: 擔保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人、承租人、擔保人平等協商,自願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車輛型號為 汽車,車牌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車輛顏色為 ,車輛現價值為 萬元。

  二、租賃期限:

  1、租期為 (年、月、天、小時),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2、承租人在租賃期滿時不能歸還車輛或可能無法歸還車輛或需要繼續使用而需要延長租賃期限的,應當在合同到期前 日內以 (口頭、書面)方式告知出租人,在出租人同意後方可延期,租金按實際租賃期限計算。

  三、行使範圍為 (全國、省內、市內、區內、縣內)。

  四、押金: 1、租賃車輛押金為人民幣 元(¥ )。

  2、車輛押金在合同簽定後一次性付清。

  3、承租人退車時結算車輛押金,同時應扣除:拖欠的租金,應負擔的賠償和處罰的扣款專案。

  3、暫扣交通違法罰款 ,10日後經網路查詢無處罰的如數退還。

  4、以上兩項扣除後,餘數當時返還。

  五、租金:

  1、租金為每 (年、月、天、小時) 元(¥ 元)。

  2、租金的交付方式為 (一次性交付、分次交付),一次性交付的在 (移交車輛時、歸還車輛時)交付,分次交付的為按 (年、月、天)交付。

  3、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每天行駛里程不應超過 公里,超里程行駛的按每公里 元加收租金。

  六、出租人須向承租人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並交付齊全的行駛證件。車輛移交時,承租人應清點隨車工具和物品,認真檢查車輛,確認車輛達到合格行駛條件後,與出租人簽訂車輛移交清單。承租人發現租賃車輛為檢測不合格車輛的,有權解除合同,因車輛不合格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出租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出租人未按時提供合格租賃車輛的,應按遲交車輛時間30%的租金承擔違約金。

  八、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的身份證件、駕駛資格證件應當真實合法有效,如有欺詐行為,承租人必須賠償給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出租在租賃期間發現承租人有欺詐行為的,可以立即終止合同,收回車輛。

  九、承租人應在本合同規定的行駛範圍內使用租賃車輛,如確需超範圍使用,必須經出租人同意。未經出租人同意超範圍行駛的,承租人應按

  車輛價值的30%承擔違約金。

  十、承租人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範性檔案規定使用租賃車輛,安全行車,謹慎駕駛。如因違法造成罰款、扣分及其他損失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十一、如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人應及時向報警,通知保險公司出險,並通知出租人參加處理。承租人未配合相關單位處理,致使事故處理結果有出租人義務的,承租人應全部承擔。出租人未配合承租人處理交通事故,導致承租人產生額外經濟損失的,出租人應按相關事故處理機構處理決定承擔責任。

  十二、、承租人自行加註燃油料,且必須加註與車輛使用說明牌號一致的燃油,否則引發的損失及修理期間的租車費由乙方負擔。

  十三、承租人應按車輛使用說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如發現異常,應即刻與甲方聯絡進行維修,如繼續強行執行出現的損失由乙方負擔。租賃時間超過6個月或租賃期間行駛里程超過5000公里的,承租人應當對租賃車輛進行保養,保養費用(以4S店保養為準)由承租人承擔。

  十四、車輛發生故障或損壞需要修復時,承租人必須向出租人說明情況,經出租人同意後方可修理,未經出租人許可承租人不得修理。禁止私自更換、拆卸車輛的零部件、附件和裝置裝置及出租人所設的標誌鉛封等物。如有違規,將按被拆物件的新件價格的10倍處以罰款。如發現承租人拆動里程錶鉛封,將從租車之日開始每日按行駛600公里,每公里2元計算,收取租金。

  十五、車輛在租賃期間因非出租人責任的汽車修理、交通事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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