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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租賃合同書

汽車租賃合同書合集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汽車租賃合同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汽車租賃合同書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循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車輛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將車牌號為____________車型號為____________,______座,顏色__________________。

  狀態良好,乾淨衛生、年檢合格的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賃期限及租金

  租賃期為,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止。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包含司機服務費。(不含超時費,超公里費)。

  三、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車前必須先交納預定租賃期內的租金。租期一個______月或超過_________月,按月預先付租金。每天行駛不超過百公里,司機每天工作八小時,租期為__________月的車輛限行駛五千公里。超出公里部分按____________元/公里計算。司機超時按____________元/小時計算租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a)、甲方委派駕駛技術良好的專職司機為乙方駕駛所租賃的車輛,該司機需經乙方認可。

  b)、如所租賃的車輛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應及時調配其它車輛暫時替代。

  c)、司機在工作時應準時、有禮貌、服務熱情、聽從公司負責人的合理排程。

  d)、甲方保證乙方的乘車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負全部責任。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a)、乙方必須按時交納租金,否則甲方有權停止供車。

  b)、承擔租賃期間的汽油費、路橋費、停車費、洗車費。

  c)、禁止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d)、乙方應提供甲方車輛正常維修和保養時間。

  e)、租賃車輛由甲方司機負責保管,乙方無權駕駛所租車輛,否則後果自負。

  f)、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機違章作業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g)、車輛如服務於深圳市外,乙方應提供司機食宿。

  h)、乙方應為司機提供休息場所,以保證正常出車安全。

  六、違約責任

  如乙方提前終止合同,甲方將扣除未到期租金______%為違約金。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書2

  1、委託方:(即租賃車輛的所有權人)。

  2、受託方:南充九州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即租賃車輛租賃受託人)。

  3、承租方: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合法使用租賃車輛的單位和個人。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委託方或受託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

  5、車輛損失:指租賃車輛的丟失、交通事故或非正常損壞,輪胎、工具等附件的丟失或損壞,由此引起的其他任何方面的損失。

  一、租賃車輛的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委託租賃代理車輛交接表》

  二、佣金的計算及支付方式

  委託方同意按每筆租賃合同營業收入總額的30%支付佣金給受託方。

  三、委託期限

  委託期為

  四、委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方擁有委託租賃車輛所有權;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下,有權收回委託租賃車輛:

  (1)受託方或承租人利用所代理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受託方或承租人將車輛轉讓、出售、抵押、質押、典當;

  (3)從事其他有損車輛租賃委託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委託方許可,拖欠應付款超過30天;

  3、其他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4、提供車輛應裝置齊全,技術狀況良好,並安裝GPS全球衛星定位系統,行駛證、保險卡、養路費、道橋等相關證件齊全,合法有效,車損為全車險,乘車險不少於2萬元/座,第三者責任險不低於30萬,另應保自燃險和盜搶險;

  5、協助受託方及承租人在委託期限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

  6、負責車輛正常保養,維修、維護、年檢(每月時間不超過1天,超出時間按租車貴賓價計算扣減委託代理期租金)並承擔費用。

  五、受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受託方必須具備合法的營業執照,有權自主選擇代理車輛;

  2、在受託期限內擁有所代理租賃車輛的使用權、租賃權;

  3、對代理車輛在代理之前已有的質量問題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向委託方支付車輛租賃費用(扣除代理費、保險費、稅費);

  5、自行承擔代理期間的燃油、過路過橋、清潔等費用;

  6、委託車輛未安裝受託方指定的全球衛星定位系統,發生車輛被盜、被騙或丟失的,受託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可協助委託方查詢;

  7、代理期內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遵守代理人的權利、義務

  擔由此給委託方帶來的法律、經濟責任;

  8、代理期1天為24小時,超過4小時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按全天計算;

  9、委託車輛在合同期內違章、違規、罰款由受託方承擔法律、經濟責任。

  六、保險條款

  1、委託方負責向受託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以委託方或受託方為受益人的車損、乘座、盜搶、自然和第三者責任險);

  2、代理期間,承租人所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保險理賠的,車輛、人員損失及醫藥費用,由承租人根據實際費用自行支付,待事故處理完畢(必須有交通部門的有關處理文書)由委託方協助承租人到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所賠款項由委託方如實及時(保險公司賠款3日內)支付給受託方,

  由受託方及承租方結算;

  3、事故理賠保險條款,保險公司免陪不得高於20%,高於部分由委託方交由受託方協助委託方向承租人追收。

  4、車輛發生事故,受託方或承租人應在理賠事件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委託方,並及時進行維修,同時向委託方提供全部相關的理賠證明,否則,保險公司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5、上述保險公司除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由承租人承擔,受託方應協助委託方追收。

  七、車輛丟失

  車輛發生騙租、詐租、丟失或其他形式的損失及承租人將所租賃車輛用於違法犯罪,使車輛超期不能收回,事故發生時起,受託方如實向委託方反應情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協助委託方追收,受託方不承擔租金責任,如果車輛三個月內收不回來,由保險公司評估實價,雙方按利分享,風險公共的原則進行分擔。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長期有效,每次每車的代理期限、租金標準、代理費率、車型、車況等以《汽車委託租賃車輛交接表》為準,租金、代理費每月底結算一次。

  九、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變化或不可抵抗因素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不能全面履行的,

  均應向另一方支付 違約金。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委託代理期滿,如無其他重大合同變更事項,經雙方認可,合同可繼續。

  十一、爭議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履行地:南充九州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十三、合同及附件

  《汽車委託租賃車輛交接表》是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貳份,委託方、受託方各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委託租賃車輛基本資訊:車牌號 ,車型 ,車架號

  委託方: 受託方:南充九州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車租賃合同書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租賃物

  本協議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 汽車一輛 ,車牌號碼: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本協議首次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租賃期滿雙方如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約 年,即租賃期至 年 月 日。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 30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第三條 租金

  1.雙方協定,租金為 元(人民幣)/月(含稅),一年一付,即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租金合計: (人民幣)(含稅)。

  第四條 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效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瑕疵,否則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裝置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內,由於甲方事前隱瞞車輛真實情況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租賃期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 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 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書4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濟擔保:

  經雙方友好協商,乙方租用甲方車輛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_________分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_________分止。

  車牌號:_________

  駕駛員:_________

  證號:_________

  計價每日租金_________元/24小時/ _________公里:

  月租金_________元,

  本車現金價格_________萬元。

  2、租期暫定二年,如有違約,罰收違約金。(違約金5000元)

  3、甲方只承擔車輛每年保險及年審費用,其餘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車輛在每行駛5000Km保養一次,必須在有資費的悅達、起亞4S店進行,並索取保養憑證。

  5、乙方如需要發票,稅金一律由乙方承擔。

  以上條款包括所附《車輛租用須知》內容出租方已明確告知承租方、擔保方,已完全理解並認可簽字。

  出租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書5

  出 租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 租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_______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 。承租方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元 ,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七、個人汽車租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書6

  出租人:

  承租人:

  擔保人:

  一、本合同由慶陽市眾明合同服務中心制定,免費推薦給合同當事人自願使用,不屬於某一方當事人的格式合同。如在使用中發現不當條款,請與慶陽市眾明合同服務中心聯絡修訂。

  二、適用於汽車租賃企業與法人、公民和其他組織之間租賃汽車訂立合同。

  三、請用鋼筆、簽字筆等不易褪變色且不易擦除的書寫工具填寫。

  四、本合同的任何塗改,均需由甲乙雙方在塗改處簽章確認。

  五、合同選填的空格處,請按雙方商定的內容填寫,有選項的,將選定的內容填寫在空格處,或在選定的內容上打“√”確認,不填寫的空格處寫“無”,不選定的內容上打“×”。

  六、本合同可以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由甲乙雙方商定填寫。

  七、請仔細斟酌合同條款的具體涵義,採取相應措施,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並以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以上說明請仔細閱讀,以保證您自身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汽車租賃合同五

  出租人:

  承租人: 擔保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人、承租人、擔保人平等協商,自願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車輛型號為 汽車,車牌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車輛顏色為 ,車輛現價值為 萬元。

  二、租賃期限:

  1、租期為 (年、月、天、小時),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2、承租人在租賃期滿時不能歸還車輛或可能無法歸還車輛或需要繼續使用而需要延長租賃期限的,應當在合同到期前 日內以 (口頭、書面)方式告知出租人,在出租人同意後方可延期,租金按實際租賃期限計算。

  三、行使範圍為 (全國、省內、市內、區內、縣內)。

  四、押金: 1、租賃車輛押金為人民幣 元(¥ )。

  2、車輛押金在合同簽定後一次性付清。

  3、承租人退車時結算車輛押金,同時應扣除:拖欠的租金,應負擔的賠償和處罰的扣款專案。

  3、暫扣交通違法罰款 ,10日後經網路查詢無處罰的如數退還。

  4、以上兩項扣除後,餘數當時返還。

  五、租金:

  1、租金為每 (年、月、天、小時) 元(¥ 元)。

  2、租金的交付方式為 (一次性交付、分次交付),一次性交付的在 (移交車輛時、歸還車輛時)交付,分次交付的為按 (年、月、天)交付。

  3、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每天行駛里程不應超過 公里,超里程行駛的按每公里 元加收租金。

  六、出租人須向承租人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並交付齊全的行駛證件。車輛移交時,承租人應清點隨車工具和物品,認真檢查車輛,確認車輛達到合格行駛條件後,與出租人簽訂車輛移交清單。承租人發現租賃車輛為檢測不合格車輛的,有權解除合同,因車輛不合格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出租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出租人未按時提供合格租賃車輛的,應按遲交車輛時間30%的租金承擔違約金。

  八、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的身份證件、駕駛資格證件應當真實合法有效,如有欺詐行為,承租人必須賠償給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出租在租賃期間發現承租人有欺詐行為的,可以立即終止合同,收回車輛。

  九、承租人應在本合同規定的行駛範圍內使用租賃車輛,如確需超範圍使用,必須經出租人同意。未經出租人同意超範圍行駛的,承租人應按

  車輛價值的30%承擔違約金。

  十、承租人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範性檔案規定使用租賃車輛,安全行車,謹慎駕駛。如因違法造成罰款、扣分及其他損失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十一、如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人應及時向報警,通知保險公司出險,並通知出租人參加處理。承租人未配合相關單位處理,致使事故處理結果有出租人義務的,承租人應全部承擔。出租人未配合承租人處理交通事故,導致承租人產生額外經濟損失的,出租人應按相關事故處理機構處理決定承擔責任。

  十二、、承租人自行加註燃油料,且必須加註與車輛使用說明牌號一致的燃油,否則引發的損失及修理期間的租車費由乙方負擔。

  十三、承租人應按車輛使用說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如發現異常,應即刻與甲方聯絡進行維修,如繼續強行執行出現的損失由乙方負擔。租賃時間超過6個月或租賃期間行駛里程超過5000公里的,承租人應當對租賃車輛進行保養,保養費用(以4S店保養為準)由承租人承擔。

  十四、車輛發生故障或損壞需要修復時,承租人必須向出租人說明情況,經出租人同意後方可修理,未經出租人許可承租人不得修理。禁止私自更換、拆卸車輛的零部件、附件和裝置裝置及出租人所設的標誌鉛封等物。如有違規,將按被拆物件的新件價格的10倍處以罰款。如發現承租人拆動里程錶鉛封,將從租車之日開始每日按行駛600公里,每公里2元計算,收取租金。

  十五、車輛在租賃期間因非出租人責任的汽車修理、交通事故處理、

汽車租賃合同書7

  出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牌汽車壹輛租給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用。承租方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車輛保險費、車船使用稅等由出租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出租方:_________(簽章)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簽章)

  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書8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北京市租賃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及用途

  1.1 甲方將_____牌車____輛,車牌號碼,車輛狀況(見附表)從____年___月___日____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年___個月____天____時。

  1.2 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金標準及擔保

  2.1每天租金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全額付清。

  2.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___%,即___元,向甲方交保證金。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___日內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如數退還承租方,也可充抵相關費用,衝抵後有剩餘的,剩餘部分退還承租方。

  2.3乙方租車在___個月(不含___個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納租金的日期為___日,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每天向甲方交納相當於租金的___%作為違約金。

  2.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___元;超出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3.1甲方義務向乙方交付在執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由於車輛狀況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乙方使用標準時,須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3.2甲方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承擔的比例不低於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3.3甲方負責車輛的___級維護和年檢。

  3.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事故。此外為乙方提供在___區域內___小時故障、事故救援服務。但甲方不承擔由於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3.5在租賃期間內有權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使用車輛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並要求賠償。

  3.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但對所獲得的資訊負有保密的義務,因洩密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7乙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四條 乙方權力義務

  4.1在租賃期間,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甲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同時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2在租賃期間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合同範本《北京市租賃合同》。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4.3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不得擅自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4.5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4.6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絡。並在____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承擔的比例不低於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4.7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___天(含___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___ %的違約金,逾期___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保證:

  5.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5.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4出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保證:

  5.5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或有著良好信譽和獨立經濟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5.7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8承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 保密約定

  6.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保密期限為____年。

  6.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7.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7.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違約金為____元。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事人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補充條款

  9.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寫體與印刷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寫,更改無效。

  9.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天通知對方。

  9.3本合同租賃期在____年(月)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9.4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5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附表 :車輛狀況登記表

  外 觀:

  發動機:

  內 飾:

  操 控:

  其 它:

  編輯

汽車租賃合同書9

  合同簽訂方: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租賃物:

  ●?華晨寶馬520Li領先型(或豪華型)顏色_________車輛號牌________________。

  l?租賃合同期限:

  l?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l?租賃費用:每月租金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不含汽油費,車輛保養費,駕駛員工資)

  l?租車押金一輛:陸萬元整。

  l?押金、租金的支付方法:

  l?租車租金每月預付結算一次。租車押金一次付清。

  l?租金以現金、支票或託收方式支付到甲方銀行賬號:

  l?銀行賬號:

  l?戶名:

  l?賬號:

  l?開戶行:

  一、甲方的權利:

  1、擁有車輛的所有權。且保證無第三方主張權利,保證乙方在租賃期間對車輛的使用沒有障礙。

  2、按期、足額收取雙方認定的租賃費和相關押金。

  二、甲方義務:

  1、負擔計程車輛的保險費、車船使用稅、年度檢驗、車輛丟失車輛現值損失。

  2、向乙方提供不低於一級技術狀況的車輛,並提供齊全的行駛證件。

  3、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務,具體辦法執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規定。注:五環內24小時免費救援。

  (1)接到救援電話後視救援地點遠近2--4小時到達現場場。

  (2)如故障2小時可以排除的現場排出故障,如2小時不能排除的安排同檔次車型替換。

  (3)救援內容不含更換輪胎、忘帶鑰匙、鑰匙忘在車內。如確實需要救援五環內按每次100元收費。

  4、負有對事故車輛及丟失車輛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的責任。

  5、協助乙方對交通事故的處理。

  6、租賃前,甲方除了要保證車輛的發動機、儀表盤等技術狀況良好外,還需保證車輛隨車物件配備齊全,車內應該備有隨車工具、備胎、滅火器、防盜裝置等。

  7、甲方負責車輛正常上路行駛一切手續辦理及費用、並承但車輛六種主險的費用(車損險、劃痕險、玻璃破碎險、不計免賠、三者20萬、司乘險2萬)。

  8、承擔不低於7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9、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10、對所獲得的承租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四、乙方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身份證、戶口本、駕駛執照。或營業執照、程式碼證等身份證明。

  ?2、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

  ?3、自行加註燃油料,且必須加註與車輛使用說明牌號一致的燃油料,(97#油料)。

  ?4、按車輛使用說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特別對機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輪胎氣壓的檢查,對制動、轉向、燈光、刮水器、喇叭效能的監控。如發現異常,通知甲方後應即刻去華晨寶馬4S店進行維修及保養。

  ?5、乙方承擔租賃車輛使用期內的車輛保養費用。保養地點按車輛購車地點4S店為準。或乙方就近的華晨寶馬4S。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將所租車輛轉租、轉讓、轉借、轉賣、抵押、質押、典當。如有上述情況發生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經濟責任。

  7、禁止私自更換、拆卸車輛的零部件、附件和裝置裝置及甲方所設的標誌鉛封等物。

  8、乙方指定駕駛員須是駕駛技術熟練,路況熟悉、責任心強、駕齡不低於1年者。

  9、承擔不高於30%的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保費上浮損失;承擔因交通肇事引發的其它責任。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五、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六、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汽車租賃合同書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豐田大霸王車牌號為

  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

  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留影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乙方在租期內無償使用甲方該車輛。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書11

  合同簽定方:出租方(甲方)XXXXXX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車輛的所有權;

  2、按期、足額收取雙方認定的租賃費和相關押金,未經協商拖欠租金逾期三日有權收回車輛終止合同;

  3、負擔計程車輛的養路費、保險費、車船使用稅;年度檢驗、定期保養檢修;

  4、向乙方提供不低於一級技術狀況的車輛,並提供齊全的行駛證件;

  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務,具體辦法執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規定;

  6、負有對事故車輛及丟失車輛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的責任;

  7、協助乙方對交通事故的處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在北京地區的車輛使用權,如超出北京地區須通知甲方,經允許後方可出京;

  2、對向甲方提供的證件、印鑑、支票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有欺詐行為,乙方必須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應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藉口拖欠;

  4、自行加註燃油料,且必須加註與車輛使用說明牌號一致的燃油料,否則引發的損失及修理期間的租車費由乙方負擔;(須加93#以上油料)

  5、按車輛使用說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尤其對機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輪胎氣壓的檢查,對制動、轉向、燈光、刮水器、喇叭效能的監控。如發現異常,應即刻與甲方聯絡進行維修,如繼續強行執行出現的損失由乙方負擔,並處以500元以上罰款,終止合同;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將所租車輛轉租、轉讓、轉賣、抵押;自行更換駕駛員,否則除後果自負外,甲方處以10000元罰款,並收回車輛;

  7、禁止私自更換、拆卸車輛的另部件、附件和裝置裝置及甲方所設的標誌鉛封等物。如有違規,將按被拆物件的新件價格的10倍處以罰款。如發現乙方拆動里程錶鉛封,將從租車之日開始每日按行駛600公里,每公里2元計算,收取租金,並收回車輛。

  三、擔保方的權利的義務

  擔保方就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債務承擔保證責任、法律責任。

  四、租金標準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標準執行;

  2、日租車輛日限行200公里,月租車輛月限行5000公里,每超過一公里每公里按一元計算加收租金;

  3、乙方提前退車,需向甲方償付違約金,按提前天數租金的50%計算;

  4、合同簽定後乙方即時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結清,長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應一次付清或參照長期月租付款方式。

  五、車輛的定期保養、年檢和修理:

  1、車輛每累計行駛5000公里時進行定期強制保養,甲方將向月租和年租的乙方進行電話查詢車輛累計行駛里程,乙方應及時回覆,以便甲方安排強保日期;

  2、強保日期前三天、年檢日期前五至十天,甲方將與乙方電話聯絡約定具體日期和地點,乙方應保證準時準點到達。強保逾期不到甲方有權處以500元罰款,造成車輛損壞乙方須另行賠償。年檢不到造成的罰款及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擔;

  3、車輛需保養或發生故障或損壞需要修復時,必須到甲方指定的廠家修理,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廠點,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處以1000元罰款。

  六、車輛續租和退車

  1、租期在一個月以上者,必須在合同期滿前五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或退租,如續租應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以保證乙方用車;

  2、短租車輛續租應在期滿前3小時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後方可續租,併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3、乙方退車應遵守約定時間,逾期4小時以內交當日租金的50%,超過4小時按全天租金計算;

  4、退車時甲方提供的行駛證件丟失,外以罰款:行車執照600元、年《檢》標誌1000元、綠標200元、養路費繳納影印件10元。丟失車鑰匙賠償600元、車輛牌照賠償600元同時暫不退押金,待牌照補齊,計算所有損失後結算;

  5、乙方退車時如出現車內外物品丟失損壞,需照價賠償,車輛外觀發生劃、蹭、磕碰等損傷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廠修復,費用乙方自負,或由乙方委託甲方修理,乙方應確認甲方提出的修理價格相關損失,並按此支付。

  七、車輛押金的收取和清退

  1、車輛押金在合同簽定後一次付清;

  2、乙方退車時結算車輛押金,同時應扣除:拖欠的租金,應負擔的賠償和處罰的扣款專案;

  3、暫扣交通違章罰款500元,20日後經網路查詢無違章如數退還;

汽車租賃合同書12

  出租方(甲方) :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 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車架號為------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 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留影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 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 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 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 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還車一週後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 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注意事項:一天 24 小時,一個月計 30 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 3 個小時計半天,超過 6 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 補油費。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書13

  為礦山的共同利益,平等的原則:甲、乙兩方特籤如下合同

  甲方:多欏溝金礦

  乙方:

  一、甲方另時租用乙方汽車 臺,要求必須機械狀況良好。機手素質優秀(有駕照),服從甲方安排管理等基本要求的汽車和駕駛員。

  二、時間從簽訂合同之日起到礦山承包期滿,中途不得自由終止,如有變更甲、乙雙方須在7天以前提出異議。

  三、運費按大每滿鬥,廢土2元計算,礦每滿鬥6元計算,第一個月押半個月運費作為乙方押金,其餘每月月底計清,運價原則上不變。

  四、如沒有特殊情況,乙方必須在任何時間聽從甲方的調運,否則承擔全部責負和損失。

  五、如沒有特殊情況,甲方保證乙方的承運業務。

  六、乙方的所有汽車費用及安全責任甲方全不負責,甲方提供司機的生活,即按每人每日250元支付。

  七、此合同的簽字之日起雙方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二O 0八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書14

  甲方:寧武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涔山分社

  聯絡電話:0350-4784474

  地址:山西省寧武縣東寨鎮

  乙方:

  聯絡電話:

  地址:

  為促進汽車租賃需求,推動汽車工業的發展,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汽車消費貸款管理辦法》,經友好協商,就汽車貸款的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指定乙方為開展汽車租賃貸款業務的特約經銷商,積極配合乙方開展汽車租賃工作,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

  二、乙方同意為購車人提供保證擔保,乙方可以要求購車人提供必要的反擔保。

  三、四、對同意發放汽車貸款的借款人,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借款所需資料(主要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證件、結婚證件、收入證明檔案、借款人確認簽字的借款申請書、貸款擔保書、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借據簽字等)並送至甲方社

  四、乙方收到資料後,應當協同乙方人員辦理借款相關等手續,並在15個工作日內將汽車發票、繳費憑證、行車證(影印件)提交甲方。對於逾期未提供上述資料的,甲方有權取消對借款人的貸款承諾,後果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應當保證提供給甲方的上述資料真實無誤,否則由此導致甲方不能追償貸款而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本協議期限屆滿不影響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材料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將相應的購車款劃轉給乙方。

  七、甲方的貸款條件若發生變化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並可應乙方的要求提供利率政策等有關資訊。乙方應當定期向甲方反饋汽車銷售的政策、價格等市場資訊。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雙方發生糾紛時,首先由當事人各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應當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有效期l年,到期後經雙方協商可續簽合作協議。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簽章)

  年 月年 月 日 日

汽車租賃合同書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促進_________省旅遊業的發展及感謝貴公司對我們公司的信任與支援,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實現雙贏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自駕車租賃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駕租賃車輛,租車價格如下

  時間

  車型日租(元/天)協議價押金(元/天)接送機接送機備註5天內5天以上_____市至_____機場協議價_____市至_____機場協議價租車:1)6小時以內按半天收費2)日租24小時,日限400公里,租用2天以上不限公里數3)燃油費自理接機:費用已含燃油費及司機費 注:

  (1)_________市內、_________市內指機場_________公司10公里內,超出部份按_________元/公里計算;

  (2)按送機服務以兩小時為準,如遇誤點,超出時間按_________元/小時計算(每超出20分鐘按1小時計)。

  二、車輛預訂、更改、取消和責任

  (1)乙方在客人要求預定車輛時,必須註明客人人數,用車要求、車型、使用天數、結算方式及標準,送車地點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預訂工作。

  (2)乙方如無特別要求,一般預定只保留至約定時間延後3個小時;節假日期間,須提前24小時向甲方交納所訂車型及所租用天數的租車預訂金(預定金不少於租金的20%),如客人未按約定提車,甲方不退還預定金,預定金不計利息。

  (3)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預訂,平時須提前6個小時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節假日須提前兩個工作日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有效預定。

  (4)乙方的任何預定在甲方未確認或已確認但乙方未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的情況下對甲方均無約束力。

  (5)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執行的租車價格不能高於甲方制定的市場門市價。

  (6)節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節、十一國慶節)預定須提前3-7個工作日辦理預定手續。

  (7)節假日期間價格按協議同比上浮20%-50%不等,(依據當時公司規定的市場價以電話或傳真為準)。

  (8)租車押金及租金在租車時一次性付清,具體規定以《機場_________公司汽車租用合同》及《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預訂後,根據乙方或客人要求,在離甲方辦公地點十公里內免費將車輛送至指定地點或將客人接到甲方營業廳辦理手續。

  (10)乙方代為辦理租賃手續的車輛應按甲方租車標準嚴格稽核租車人的資料,按甲方要求填寫租賃合同書並提供擔保。

  三、租車優惠

  (1)乙方人員在甲方租車可享受價格優惠、優先辦理,租車緊張時優先安排等服務。

  (2)乙方租車累計積分達___________分(1分/元),可享受一次免費機場接送,享用完此優惠,重新累計。(免費接送機路線指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場、_________市區←→_________機場)。

  四、結算方式

  甲方在協議價格基礎上為乙方代收超額部份,乙方憑甲方確認的車輛預訂傳真件與甲方財務部門核算,月底雙方核對無誤後,甲方將此超額部份轉帳至乙方指定帳戶,服務費按標準扣除6%稅金。

  五、違約責任

  未盡事宜另行協商,並在其他補充條款項補充,所補充的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有效期;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七、其他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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