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租賃合同

有關機械租賃合同範文彙總7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機械租賃合同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機械租賃合同 篇1

  工程機械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工程機械租賃合同。雙方務必自覺遵照本合同執行。

  一、 施工地點:由乙方指定施工作業現場。

  二、 機械型別及價格:

  三、 租賃方式及條款:

  1、 乙方以月租的形式租賃甲方機械,機械預熱、修理和移動都由甲方負責,每月工作27天,3天為維修機械時間,每天工作9小時,如機械工作時間不能正常工作,扣除修理時間。

  2、 因下雨條件不利於施工,或施工過程中不需要機械作業,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預知的情況下機械停機,甲方不負責任何費用。租用期間,如下雨達到50mm以上按實際時間計算;因自然天氣、氣候(如北方的冷空氣、沙塵暴、下雪結冰)等情況,期間按實際時間計算;在後期收尾階段,機械工作不到15天(含15天,9小時/天)的按實際時間計算工作時間,達到15天的(9小時/天)按包月計算。

  3、 付款方式:每月一結

  4、 進場費:一臺共計3000元。

  5、 機械的看護、維修、保養由甲方負責。

  6、 由乙方提供機械作業所需的柴油,其它油料由甲方負責。機械進場時需由甲乙雙方確認機械記憶體柴油量。退場時需甲乙雙方重新確認機械記憶體柴油量,以確保機械進場、退場時機械記憶體柴油量一致。

  7、 甲方應提供效能良好的機械,並配備合格的機械操作人員,甲方的機械操作人員應聽從乙方現場人員的指揮。按時按線路到達指定地點,按乙方現場人員的要求作業,乙方的機械操作人員可隨時調運和操作機械。如甲方的機械效能不好和操作人員不聽從乙方人員指揮,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操作人員或機械退場,中止合同,並從臺班中扣除甲方的機械進場費。

  8、 甲乙雙方以機械具體工作時間的形式確定機械實際作業時間,雙方都必須掌握和記錄,併到月底核對。乙方付甲方的機械租賃費,若有拖欠,甲方有權停機停工。

  9、 機械的進場費由乙方承擔,退場費由甲方承擔,若乙方的租賃期小於二個月(含二個月),則進場費和退場費均由乙方負責。

  10、甲方所派的機械操方作人員的吃住由甲負方責。

  11、以上租賃價格為不含稅價格。如乙方需要發票,則多租賃價格在現有價格基礎上上浮百分之五。

  四、安全要求

  1、甲方(包括機械操作人員及其他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工作施

  工技術規程進行作業,機械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機械的操作和維修保養規程安全作業,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工地。

  2、甲方必須嚴格遵守工地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現場人員的指揮和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機械必須停方在乙方指定的位置,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移動和操作機械。

  3、甲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凡是違反上述條款所造成的不良後果和損失,乙方概不負責,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機械操作人員或機械退場,中止合同,並從臺班費中扣除甲方的機械進場費。

  五、 仲裁與調解

  如發生合同爭議或經濟糾紛,雙方本著合作、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由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進行仲裁裁決。

  六、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到工程款結清後自動終止,本合同

  一式兩份(每份三頁),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帳號: 帳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期: 日期:

機械租賃合同 篇2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租賃乙方裝置事宜訂立此合同,供雙方遵守。

  1.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結構形式:

  1.4建築面積:

  2.裝置情況

  3.租賃期限、費用計取標準及結算

  3.1租賃期限

  3.1.1預計租賃期限為 個月(暫定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1.2起租時間: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將租賃裝置運送進場,裝置安裝完畢經建委指定的檢測機構驗收合格後,乙方組織各相關方對裝置及機組人員手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且達到使用要求後甲方給乙方開具啟用通知。按啟用通知的啟用時間開始計算租賃費用。

  3.1.3停租時間:根據具體施工情況,甲方提前10日通知乙方退場日期,乙方按要求退場,從甲方通知退場的日期起,裝置停止計算租金。

  3.2租賃費用及計取標準

  3.2.1租賃費用:

  3.2.2計取標準

  3.2.2.1租賃費為全部裝置使用費用(每日24小時),包括但不限於機組人員的獎金、工資、津貼,各類保險(裝置、人員等),裝置保養維修費等;進出場費中包含頂升、錨固等費用;甲、乙雙方確認,租賃費用及進出場費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3.2.2.2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到重大事故停工、政府政策停工、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的停工,停工期間均暫停計算租金。

  3.2.2.3春節停工:

  3.2.2.4因甲方原因造成連續停機的,停機時間在 日(含)之內,甲方照常支付租金,停機時間超過 日的,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3結算及付款

  3.3.1每月 日前由乙方人員根據租賃裝置的數量、單價、臺班,出具《裝置月臺班表》,經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各留存一份。非經甲方授權人員簽字的《裝置月臺班表》 對甲方不發生效力。

  本合同項下的甲方授權簽字人員:乙方授權簽字人員:

  3.3.2甲、乙雙方於機械裝置停用後辦理最終結算,共同簽定《機械租賃結算單》(見附件),該結算數額為機械裝置租賃的最終結算數額。

  3.3.3本合同的租金及進出場費的支付方式:

  3.3.4乙方違反合同的行為,甲方有權自合同價款中直接扣除乙方依據本合同的約定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或應當支付的違約金,但對扣除情況應作出書面說明。

  3.3.6乙方應於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的同時,向甲方開具等額有效之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合同價款。

  4.甲、乙雙方的工作

  4.1甲方工作

  4.1.1裝置進場前如實向乙方提供現場情況;提供進出場道路暢通和裝置安裝、拆卸等所須的現場條件(如電源配備、現場照明);提供裝置、配件放置場地(乙方自行對裝置及配件進行照管及維護)。

  4.1.2甲方有權對乙方編制的全部涉及裝置拆立和使用的有關服務、技術、方案與安全預案進行檢查,但甲方對乙方上述檔案提出的修改意見、建議以及確認並不減輕或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責任。

  4.1.3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圖紙製作砼基礎,電源接至塔基附近,乙方協助甲方完成塔基的處理。

  4.1.4甲方根據施工進度提前 天內通知乙方安排裝置的頂升、錨固等工作。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資料和要求,做好預留孔洞和作業平臺的搭設等準備工作。

  4.1.5多臺裝置作業時,甲方制定多塔作業方案和安全措施,並向訊號工和機組人員進行交底。

  4.2乙方工作

  4.2.1乙方在簽訂合同前提供營業執照、企業租賃資質證明、裝置權屬證明、質量合格證明、有關部門頒發的租賃編號及安檢局檢驗合格證、機組人員操作證以及建委和特種裝置檢測中心的各種有效證件等相關檔案影印件,加蓋乙方公章報甲方留存。

  4.2.2裝置進場前,乙方根據現場要求,與甲方簽訂消防、安全、用電等安全管理協議。

  4.2.3乙方組織各方做好大型機械裝置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相關責任人簽字。在安裝作業前,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大型機械裝置拆裝人員的資格進行現場核實

  4.2.4乙方負責機械裝置的運輸、安裝與拆卸。

  4.2.5乙方還應向甲方提供如下主要內容以供備案:實施依據、裝置技術引數、安裝方案、拆除方案、安全要求、群塔作業要求等內容。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嚴格按照向甲方備案的內容進行安裝、升頂及拆除等相關工作。

  4.2.6乙方應在從事拆裝工作2個工作日前,將有關資料報送工程所在地的建委履行告知義務。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有關資料能夠在當地建委進行使用登記備案,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2.7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準確的基礎製作圖紙和技術要求,並指派專業人員提供技術支援,協助甲方做好預埋工作。塔基礎砼底座以上部分由乙方自行完成。

  4.2.8機械裝置安裝完畢後,乙方應當按照技術規範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機械裝置進行檢驗和除錯,自檢合格後,負責辦理建委和質檢監督部門的驗收工作,經建委和質檢監督部門驗收合格後,向總包、甲方、監理及其他施工方進行安全使用說明,30日內辦理完各方驗收手續並簽字。

  4.2.9乙方提供裝置附牆與主體連線所需的牆體內所有埋件或拉接件,確保附著連線件的質量,費用由乙方承擔。配合埋件的預埋(或打孔)、拉接錨固工作。

  4.2.10乙方負責對操作人員操作過程進行書面交底,並提交給甲方安全部門備案,並定期對操作人員的職業技能、安全意識等進行必要的教育檢查。

  5.裝置的維修、保養

  5.1乙方必須派遣公司技術、安全人員及機組人員,按國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有關規定對執行裝置及附件進行日常檢查和月檢,相關責任人員簽字、蓋章後存檔並報送甲方備案,確保裝置處於良好的執行狀態。

  5.2機組人員應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及時發現安全隱患,檢查記錄相關責任人員簽字、蓋章後存檔並報送甲方備案。

  5.3乙方承擔租賃裝置日常檢查、維修、保養的義務,每天至少全面檢修一次,租賃期間的一切檢查、維修、保養費用(包括零配件)均由乙方承擔,日常檢查、維修、保養工作不能影響甲方施工,否則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5.4乙方應在接到報修電話8小時之內,派專業維修人員到達現場。乙方因租賃裝置故障維修保養而累計停機時間每月不超過24小時。超過24小時且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則超過8小時以內扣減一天租賃費,每超過24小時(含),扣減兩天租賃費。

  6.對乙方配備機組人員的要求

  6.1乙方須保證每臺裝置配備 名機組人員,其中包括機長一人,機長要求有 年以上操作工齡,機組人員不得隨意更換,如需更換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6.2方配備的指揮人員、訊號員、掛鉤人員,遵守操作規程和有關規定。明確指揮方式(對講機或旗語),使用對講機指揮人員須說普通話,按照操作規程負責租賃裝置的指揮工作。

  6.3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建委規定相關上崗證件及資質證明,並符合勞動用工規定,技術等級達到行業管理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

  6.4對不遵守甲方工地管理制度、不服從甲方管理、刁難甲方施工人員及在工地出現偷盜、打架等治安事件的乙方人員,甲方有權根據工地管理制度進行處罰(有權直接從應付乙方的合同價款中直接扣除),且甲方有權要求退換相關人員,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48小時內應以退換,被退換人員不得從事與本合同約定工程有關的任何工作。

  6.5對現場臨時發生不屬於結構施工的零星吊裝工作(機械裝置的遷移、裝修吊裝、裝置安裝吊裝等),司機須配合工作。

  6.6機組人員與乙方存在僱傭關係,機組人員及租賃裝置的全部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7.違約責任

  7.1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內安裝完畢租賃裝置、租賃裝置在交付後3日內未達到驗收合格標準的、因裝置故障在3日內不能修復並投入使用、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將租賃裝置拆除出場的,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的1%作為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7.2凡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配備的機組人員原因、乙方委託的第三方安裝拆卸單位原因、安裝拆卸過程中的安全及質量瑕疵、機械故障、機械裝置本身缺陷、機械裝置存在安全隱患及機械要害部位檢查不到、未盡到免費維修保養義務等)導致發生責任事故或給甲方、第三方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7.3租賃期間,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甲方不能對租賃物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權不支付租金,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的10%作為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7.4因乙方人員違反各項相關管理規定造成甲方受到政府部門、業主書面或口頭警告處分的,每次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的1%作為違約金。

  7.5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的部分或全部轉讓給任何第三方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的10%作為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7.6乙方承擔因違反本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第三方向甲方主張的違約責任、甲方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需要額外支付的人工費。

  7.7甲方應當嚴格履行合同的付款義務,在甲方資金不暢不能及時付款的,乙方同意給予甲方十個月的寬展期,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合同價款,構成違約的,支付違約金的數額累計不能超過未付合同價款數額的百分之二。

  8.不可抗力

  8.1因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影響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責任。

  8.2“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簽訂後發生的.、受影響一方無法預見、無法避免並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宣戰與否)。

  8.3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該不可抗力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於不能履行的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內提供有關證明機關的證明檔案,並由此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責任。發生不可抗力或受到政府行為影響的一方應於不能履行的事由消除之日起15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除非雙方認為繼續履行已無實際意義,並就此達成書面的變更協議或解除本合同的協議。

  9.合同通知送達和變更、解除條款

  9.1任何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至遲於發生該等變化三個工作日前書面通知對方,以保證合同順利履行和檔案的準確遞送。否則,合同另一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及地址發出的通知視為有效送達。

  9.2直接送達的,對方簽收之日視為送達;透過傳真方式送達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次日視為送達。

  9.3送達:甲方地址及郵編: ,接收人: ,聯絡電話: 。乙方地址及郵編: ,接收人: ,聯絡電話: 。

  9.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不承擔任何責任的單方解除本合同:

  9.4.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7.1款約定的,延誤時間超過3日以上的;

  9.4.2乙方不具備相應的租賃經營資質或在租賃期限內喪失相應的租賃經營資質的;

  9.4.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的部分或全部轉讓給任何第三方的。

  9.5任何一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單方解除本合同的,並不影響該方依據本合同的相關約定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10.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甲、乙雙方之間包括本合同在內的合同、補充合同、合同附件、確認書、結算書、往來函等任何與本合同相關的檔案必須加蓋甲方公章並持授權委託書(需加蓋單位公章)的代表人簽字方可有效。

  10.2任何無書面授權委託書(須加蓋單位公章)的個人簽訂的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檔案,非甲方的意思表示,對甲方不產生任何法律約束力,由此產生的任何經濟及法律問題與甲方無關,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負,乙方無權就此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10.3本合同簽訂地點: 。

  10.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乙方持 份,甲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5對本合同未盡事宜的進一步約定及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均須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方為有效。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6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簽訂的一切技術要求、安全協議書、現場管理規定等均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應當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關於管轄的約定不因合同無效、撤銷及解除或本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而改變。

  12.補充條款

  12.1經甲、乙雙方協商,雙方均同意對本合同如下條款不予執行: 。

  12.2經甲、乙雙方協商,雙方均同意對本合同補充如下內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以資共同信守。甲方同意將物料提升機、鋼管、鋼管套管、扣件、頂託、工字鋼等裝置材料出租給乙方在 工地使用,雙方就租賃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內容:鋼管、鋼管套管、扣件、頂託、工字鋼、物料提升機

  二、租賃時間:鋼管、鋼管套管、扣件、頂託、工字鋼租期不少於1個月,不足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超出1個月的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物料提升機租期不少於5個月,不足5個月的按5個月計算,超出5個月的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三、租金計算方式:鋼管每天 元/米,扣件每天 元/個,頂託每天 元/個,工字鋼每天 元/米,鋼管套管每天 元/個,30米(含30米)以上物料提升機每天 元/臺,30米以下物料提升機 每天 元/臺。

  四、付款方式及結算:每月月底乙方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逾期支付的甲方按5%收取乙方違約金;扣件維修費 元/個,鋼管維修費 元/米,破損的鋼管扣件照市價賠償;以發貨單和收貨單為最終結算依據。結算後7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租金及因其他原因產生的賠償金,逾期支付的按5%計算違約金。

  五、甲方為乙方安裝物料提升機,費用按 元/米高度計算,物料提升機基礎由乙方負責,裝置備案由乙方負責,甲方提供相關證書人員、安裝單位資質及產品合格證等相關資料;若乙方找第三方安裝,則甲方僅提供機械合格證、監檢證、特種裝置製造許可證及發票。

  六、抵押金:鋼管、扣件、頂託、鋼管套管、工字鋼押金 元,物料提升機押金 元/臺,抵押金在機械、材料還清後最終結算時進行抵扣,多退少補。

  七、以上涉及金額均為人民幣,發貨單和收貨單為本合同附件。

  八、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對以上條款均已認真閱讀並充分理解,對所有條款無異議;若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發生爭議,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有效期為合同簽定之日至所有款項付清為止,款項付清後合同自動失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兩份,雙方簽字蓋章(捺印)後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證件號碼 。 乙方:承租方 證件號碼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義務關係,按照平等互利,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 :乙方租賃甲方工程機械: 機械名稱:山工裝載機 機型: 6 50 。資產價值:42 萬。

  二:施工地點: 施工。

  三:租憑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付款方式及費用承擔,

  1:乙方租憑甲方機械按月計算,每月租金: 。甲方機械進施工現場後開始計算。

  2:機械租憑費每月15天,如15天內,還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權停工。造成的一切後果有乙方承擔。 3:甲方機械每月累計有三天的維修保養時間,如超出三天,乙方有權扣除甲方機械租憑費,按天計算,。

  3:乙方負責甲方機械燃油,如燃油造成機械故障,乙方負責維修,停機時間不得扣除甲方租金。

  4:機械運輸費用,運輸費,甲,乙雙方各承擔一趟。

  五:甲方責任:

  甲方機手要聽從乙方施工人員的指揮,在制定地點範圍內施工,如甲方機手原因,施工時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甲方機手食宿。施工時乙方施工人員要給甲方機手做現場施工交底工作,乙方原因,如挖斷光纜:電線:煤氣管道;水管以及地下不明物等,有乙方負責。

  2:未經過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轉租甲方機械,如乙方擅自租賃機械,造成的後果有乙方承擔。

  七: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終止合同。

  2: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履行各自的義務後合同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分,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條款規定,從雙方的共同權利、義務出發,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機械裝置,達成以下協議:

  一、 所需裝置詳情:

  機械裝置名稱

  規格型號

  數量

  租賃期限

  月租金(大寫)

  二、 機械到工地之日起計算租期和租金。

  甲方保證乙方所在工地施工結束後,方能撤場,並且不提高原租金價格。

  三、 租賃款及付款方式:

  所租裝置月租金為 元,乙方應在裝置進場前先付給甲方一個月租金,甲方給乙方開收款收據。每隔三十天為一個月,三十天期滿前二天即付下一個月租金,乙方不得延遲付款超過二天,否則,甲方有權停機或撤場,停機期間乙方須承擔租賃費。租期滿後,若使用天數不足三十天的,租金按月租金/30X使用天數照付。月租金不受天氣及乙方是否施工等任何因素的影響。租期應按裝置進場之日起至甲乙雙方認可的停租之日止,進行計算。

  四、 甲方為乙方提供效能良好的裝置及有關技術資料

  配備一名操作工,操作工的食宿由承租方承擔。

  五、 機械裝置的維修費用及責任:

  裝置因故障停機,一次正常維修三天內排除,乙方照付租金,超過三天後,乙方不再承擔其超過三天後停機維修天數的臺班費,甲方不承擔裝置因故停機期間乙方工程的直接或間接損失,裝置在租用期間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 機械裝置的使用許可權與保管:

  在租賃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機械裝置,並承擔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機械裝置由甲方提供的操作手操作,如因操作手操作不當造成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因乙方指揮不當造成的機損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的操作手必須服從乙方的指揮排程,保質、保量完成乙方安排的任務。嚴禁超範圍,超能力使用。裝置在租賃期間,由於看管不當導致裝置被毀被盜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照價賠償。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所租裝置上增加和拆除任何零部件。

  七、 乙方只具有所租裝置的使用權

  無權將裝置轉租或將裝置抵押,否則甲方有權停機或終止合同調走裝置,並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八、 乙方租用期滿後

  必須將裝置完好、附件齊全的歸還甲方。保證甲方安全撤場,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

  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經協商未果,由法院仲裁。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6

  出租單位(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按照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設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鋼管、扣件、起重機械裝置、各種腳手架配件等建築裝置,經甲方同意有償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物種類、數量、租金及損壞租賃物的賠償標準:

  特別說明:以上租賃物的種類、詳細的規格、數量以乙方簽字確認的提貨單為準。押金、租金及賠償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據為準。

  三、租賃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乙方應將租賃的工具、裝置應用於在建工程的主體工程,並保證按照國家規定的施工規範、操作規程進行正確使用。乙方不得超負荷使用和違規、違反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裝置。

  四、甲方裝置出庫前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第三章第十六條之規定,《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務院166號文,第四、第五、第六條規定,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裝置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裝置和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保障具備產品的製造許可證、產品許可證、製造監督證明,達到機械裝置完好率,否則不予出場,並負責將裝置重點維修、防護部位易損、易耗機件向對方講解清楚,雙方委培人員按發放清單檢查、出庫、裝車,經簽字辦理交接手續。

  五、租金應按月支付,乙方應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費清單,並付清該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六、經雙方協商,乙方應向甲方一定限額押金,甲方收到租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據。乙方交納押金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乙方返還的租賃物資經驗收未發生缺損情況的,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七、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點提貨,提貨時雙方當場清點數量並驗收質量,乙方指派提貨人,提貨後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提貨單,乙方提貨人在提貨單上的簽字或者蓋章行為視為租賃物已驗收且質量合格、完好無損。乙方提貨後對租賃物的數量、質量負責,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均與甲方無關。

  八、租賃物的提貨與返還時的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費、裝卸費由乙方承擔。

  九、承租人乙方將裝置運抵施工現場後應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第26條、第34條、第35條、施工單位採購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由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的方可使用,同時不允許出租(甲方)參與施工單位租賃裝置的管理與使用。因工程需要延長 租賃期限的,應在本合同屆滿前15日內,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十、租賃期間,租賃物資的維修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租賃期間屆滿,乙方應當返還全部的租賃物,按時將租賃物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整理堆放。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轉讓、變賣抵押的,應當按照物質實際價值標準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三、違約責任:

  ① 乙方不按時交納月租金的,應向甲方償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② 乙方逾期不返還租賃物資的,除繼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租金外,每天應向甲方償付逾期租金總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③ 乙方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返還租賃物,否則按照本條②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 。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7

  承租方(甲方):常州XX公司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承租裝置達成如下協議:

  一、裝置的使用地點及工程情況:

  使用地點:碼頭街225號

  工程情況:本地塊內原廠房及裝置基礎地坑等建築物的清除,便於勘察及打樁。

  二、承租方式及相關約定:

  1、乙方所提供的機械裝置進場前必須提供裝置的品牌、型號、功能、購買時間等,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場施工。

  2、油料提供:乙方負責提供在租賃期間內裝置執行所需的符合執行標準的油料,加油時間由乙方承擔。

  3、裝置維修:乙方機手應提前作好裝置的維修工作,所付的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裝置如有故障應及時需修理好,如在4小時內不能正常施工,乙方必須調入其他機械進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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