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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合同

出口合同範本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出口合同範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出口合同範本1

  甲 方: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________ (以下簡稱買方)為一方,與________ (以下簡稱賣方),根據下列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規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質量和數量的保證

  賣方保證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和質量的各項指標,質量保證有效期為貨物到目的港後的_____個月。

  第三條 單位及數量

  單位: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第四條 生產國別和製造廠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包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單價及總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

  1.離岸價條款

  a.按合同規定賣方應在裝運之前30天用電報(或函件)通知買方合同號碼、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尺寸及何時可在發運港口交貨,以便買方訂艙。

  b.若貨物系由郵寄(或空運),賣方應在發運前30天,按照第8條規定,用電報(或信件)通知買方大約的發貨期、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等。賣方在發貨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及發貨日期通知買方,以便於買方及時購買保險。

  第八條 裝運口岸

  裝運通知:賣方在裝貨結束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發票價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買方。由於賣方未能及時通知造成買方不能及時買保險,則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海運:全套潔淨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貨人空白背書註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並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公司。

  2.航空郵包:____________提供一份空運單,註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給買方。

  3.發票5份,註明合同號碼和裝運嘜頭(若超過一個裝運嘜頭,發票應分開,細節應根據合同辦理)。

  4.由製造廠開出一式兩份的裝箱單。

  5.由製造廠開出的數量和質量證書一份。

  6.在裝運之後,立即透過電報/或信件將有關裝運之細節通知買方。此外,賣方在裝船後的10天內,要用空郵另寄兩份所有上述檔案,一份直接寄給收貨人,另一份直接寄給目的口岸________公司。

  第十條 目的港及收貨人

  第十一條 裝運期限

  收到不可撤銷信用證____ 天。

  第十二條 裝運嘜頭

  賣方應在每個箱上清楚地刷上箱號、毛重、淨重、體積及“防潮”、“小心搬動”、“此邊朝上”及裝運嘜頭等字樣。

  第十三條 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自理。

  □由賣方投保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交貨條件

  第十五條 索賠

  在貨物到達目的口岸之後的90天內,若發現商品的質量、規格或數量不符合合同之規定,則買方憑________檢驗局頒發的檢驗證書有權提出更換質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賠償,且所有的費用(如檢驗費、保險費及裝卸貨費等)均由賣方負擔。但所提的索賠屬於保險公司或承運方的責任,則賣方不負責任。貨到目的口岸之後的12個月內,在使用過程中若由於質劣而出現損壞,買方應透過書面立即通知賣方並憑________檢驗局所頒發之檢驗證書為依據,提出索賠要求。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應負責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時,買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費用由賣方負責,若賣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後1個月內未能答覆買方,則便視為賣方已接受要求。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商品,在製造和裝運過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裝運或無法交貨,則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應將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買方,且在其後的14天內航空郵寄一份由政府簽發的事故證書給買方,作為證據。賣方仍應負責採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貨,若事故持續超過10個星期,則買方有權取消合同。

  第十七條 延遲交貨和罰款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賣方不能按時交貨或延遲交貨,且賣方同意罰款,則買方應同意其延遲交貨,但本合同第16條規定的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遲交貨則不罰款,所罰的款項經協商可由付款銀行從付款中扣除。罰款不應超過延遲交貨的貨物總值之5%,罰款率每7天為0.5%,不足7天的天數按7天算。若賣方超過本合同規定的裝運時間10個星期仍然不能交貨,則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儘管合同已取消,賣方仍然應毫不延遲地支付上述罰款給買方。

出口合同範本2

  賣 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買 方:____

  兩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紡織品:

  (1)紡織品名稱、規格、

  (2)數量

  (3)單價

  (4)總值

  包裝及嘜頭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

  賣方有權在3%以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佣金%/或大捆500-1000千克內多裝或少裝按f、o、b、計算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透過買賣兩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紡織品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紡織品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兩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檔案。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兩方透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兩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方:__(蓋章) 買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簽字) 代表人:___(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立

出口合同範本3

  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經過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空運貨物出口運輸事宜,於年月日簽訂如下協議:

  (一) 委託事項

  甲方接受乙方委託,承接乙方委託的空運出口運輸業務。乙方指定甲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為安排提貨、辦理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

  (二) 乙方應在每票貨物出運之前五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包括信函、傳真、電報、電傳)向甲方提交《出口運輸委託書》(簡稱“委託書”或“託單”)。

  “委託書”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託運人(shipper)名稱、姓名、地址、聯絡方式;

  收貨人(consignee)名稱、姓名、地址、聯絡方式;

  通知方名稱、姓名、地址、聯絡方式;

  航班號、日期、始發港、目的港;

  貨物品名、件數、重量、體積、宣告價值;

  運費及其它費用的標準和支付方式;

  託運人的簽名、蓋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託書沒有簽名蓋章缺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內容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補正,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委託。

  (三) 乙方委託甲方代為辦理貨物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的,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辦理上述事務所需的檔案和單證。乙方應對其提供的檔案和單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四) 乙方在向甲方發出委託後要求撤消或變更委託事項、委託內容的,應採用書面形式並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應補償甲方由此付出的額外費用。

  (五) 接收貨物  如果甲方在收貨時發現乙方的貨物表面狀況(包括外包裝)不良,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貨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對貨物及其包裝進行改良,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出運貨物。由於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時間內將貨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授向甲方提出損失索賠。

  (六) 對貨物的要求

  乙方不應在其託運的貨物中夾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有關對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的規定以國際公約、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行業協會等的明文規定為準。如乙方謊報貨物品名,夾帶上述物品,乙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與貨物運輸有關的所有運雜費用。

  乙方應在貨物起飛後30天內將相應款項支付給甲方。

  (八) 本協議有關的任何事務,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國際公約的規定。

  (九) 協議的修改和補充

  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修改和補充從雙方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

  (十) 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十一) 本協議以傳真形式簽訂確認,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 簽約地:

  甲方:

  日期: 年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月 日

出口合同範本4

  賣 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並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佣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透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隻、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於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檔案。

  第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透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出口合同範本5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貸款人經平等協商,就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短期人民幣資金貸款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金額

  本合同項下借款總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_____個月,自雙方約定的提款日起算,至雙方約定的最後一個還款日為止。如果雙方約定的提款時間為特定的期間,上述“提款日”係指提款期的起始日。

  第三條 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第四條 利率與計息

  借款利率為年率________________%。合同有效期內合同利率不變。

  利息從借款人實際提款日起算,按實際提款額和用款天數計算,計算基數為一年360天。

  借款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付息:

  (一)借款人每季支付利息一次,每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為付息日。

  (二)借款人每月支付利息一次,每月20日為付息日。

  如貸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日不在付息日,則借款人需在貸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日付清全部應付利息。

  (三)借款人每月支付利息一次,以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為付息日。

  第五條 提款條件

  借款人未滿足下列條件的,貸款人有權拒絕借款人的提款申請:

  (一)提前________________天提出書面提款申請及有關的借款用途證明檔案;

  (二)本借款合同及相關附件已正式生效;

  (三)本合同第九條所規定的出口退稅賬戶託管程式已經完成,《出口退稅賬戶協議》已經生效;

  (四)本合同第十條所規定的擔保合同或擔保協議已經生效;

  (五)借款人已按貸款人要求開立用於提款、付息、付費及還款的賬戶;

  (六)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交董事會或其他有權部門同意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的決議書和授權書;

  (七)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交有權簽署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檔案和單據的人員名單及上述人員的簽字樣本;

  (八)未出現第十一條所規定的違約事件;

  (九)法律規定及雙方約定的其他提款條件已經滿足。

  第六條 提款時間

  借款人應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種時間提款:

  (一)借款人應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提款。

  (二)借款人應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__天內按本合同約定數額提清所有款項。

  超過上述時間未提用的部分,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貸款人同意放款的,有權就遲延提取部分按日__________的比例收取承擔費;貸款人拒絕放款的部分,貸款人有權按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收取承擔費。

  第七條 提款手續

  每次提款前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提交提款申請書,並辦理其他提款手續。

  第八條 還款

  借款人必須嚴格按如下還款計劃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

  還款次數 還款日期 還款金額 還款次數 還款日期 還款金額

  借款人如需就上述還款計劃的任何部分作調整,必須在相應貸款到期15日前提出書面申請。除另有約定外,還款計劃的任何變更須經貸款人書面確認。

  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存在多筆已到期借款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決定借款人每筆還款所履行的合同順序。

  借款人可以提前還款,但應提前________________日通知貸款人。貸款人有權按提前還款部分的應收利息的________________ 的比例計收補償費。提前還款的金額首先用來償還最後到期的貸款,按照倒序還款。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九條 出口退稅賬戶託管

  由借款人將其經國家稅務部門確認的惟一的出口退稅專用賬戶委託給貸款人管理,以借款人的出口退稅應收款作為還款保證,並由雙方另行簽訂《出口退稅賬戶託管協議》

出口合同範本6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事宜,雙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進出口貨物的具體明細,由甲方另以書面的方式提供給乙方,並應在貨物裝船前_________ 日、裝飛機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飛機抵港前_________ 日前將以下材料或資訊提供給乙方:

  1、合同;

  2、發票;

  3、裝箱單;

  4、提單、空運單或其他運輸單證;

  5、提貨單;

  6、貨物的hs編碼;

  7、貿易性質;

  8、手冊,批件,如進出口許可證,配額證,免稅表,證明等;

  9、報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0、報關所需的其他資料。

  二、乙方作為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許可權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乙方只對因自身的過失與疏忽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負有責任。

  三、甲方需要變更有關報關等事項的,應在報關前提出,並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後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託乙方協助辦理。由於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後果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必須保證報關貨物不屬於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和費用,並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五、甲方應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上的內容一致。如委託的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為準,甲方應承擔由於委託內容與報關單不一致而產生的一切責任,並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為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對於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彙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貨物的報關、報檢及報驗等資訊。

  七、對於進口貨物,甲方是進口貨物的海關關稅、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徵增值稅的義務繳納人。如甲方書面委託乙方代付,甲方應在乙方報關前根據乙方估算的數額將上述款項匯至乙方帳戶,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納稅期限內向海關繳納。否則,乙方無義務為甲方墊付前述費用。

  八、甲方如對海關開徵的稅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的規定辦理,先繳納後申請減免,手續費自負。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退稅手續,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應收取的具體每票業務的報關、報檢和報驗等費用標準和結算方式,詳見《報價及結算單》,《報價及結算單》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報價及結算單》中的內容甲、乙雙方可根據情況進行變更,變更經雙方書面確認後方可生效。變更生效前所發生的業務,仍按原《報價及結算單》的標準執行。若單票業務的委託書中的費用標準與《報價及結算單》不一致的,按該票委託書中的標準處理本票業務。對於《報價及結算單》和委託書中均沒有約定的乙方應收費專案,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十、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義務並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對於甲方委託乙方代付海關關稅、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徵增值稅的業務,甲方應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內將該稅費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最後據實結算,多退少補。其他費用如報關滯報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甲、乙雙方另行結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或貨物,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三、由於海關、衛生檢疫、動植檢部門的稽核、查驗等原因造成乙方報關、報檢、報驗等延誤的,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十四、由於海關的原因致使貨物被扣押或者報關滯後的,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同海關進行交涉,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五、如因甲乙雙方的過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給雙方造成了實際損失,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

  十六、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政府政策的改變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貨物被扣、不能報關或者報關滯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證明檔案。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雙方首先就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十八、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合同範本7

  公約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方作為具有對外貿易策劃權的專業外貿公司,在響應範疇內具有精良的資信;

  鑑於乙方已獲得國度有關法律、標準法則的、出口本公約項下貨品所需的承諾;

  鑑於乙方作為拜託人,承諾拜託甲方為其出口本公約項下貨品;

  鑑於甲方作為受託人,將以本身的名義對外簽訂_________號貨品出口公約(以下簡稱“出口公約”);

  為明瞭拜託人和受託人之間的權力任務干係,甲乙兩邊經友愛會商,特此訂立以下公約,以期互助服從履行:

  第一條拜託出口貨品(以下簡稱“貨品”)

  第二條甲方的任務和責任(根據貿易術語項下賣方任務調整)

  1.與貨品出口公約的買方(以下簡稱“外商”)簽訂出口公約。

  2.在簽訂出口公約後,當真向外商催開出口公約項下的名譽證。

  3.在收到外商的承運貨品的船舶動態後,及時將有關環境關照乙方。

  第三條乙方的任務和責任

  1.根據本公約的法則付出拜託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2.根據出口公約的法則辦理貨品商檢,並供給商檢報告。

  3.在出口公約法則的交貨期內,將貨品運至好貨地點並交給外商指定的承運人。

  4.備齊貨品出口所需的檔案、允許證。

  5.當真補償甲方踐諾本公約時因不可歸責於其本身的因為遭到的吃虧。

  第四條費用及付出

  1.拜託手續費:_________。

  2.其他費用:(根據實際環境調整)貨品的出口程序中產生的掃數費稅均由乙方負擔。此等費稅包括但不限於關稅、增值稅、報關費、保險費、船埠雜費、倉儲費、開證費、商檢費、短駁運輸費、腹地運輸費等。若由甲方代墊,則乙方依甲方供給的有效憑據進行結算。

  3.費用付出:乙方該當在_________內,將本條第1款、第2款法則的拜託手續費及其他費用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戶。

  第五條與出口公約有關的違約、索賠

  1.外商違約:當外商未能踐諾其響應任務時,甲方應及時將上述環境關照乙方,並向乙方表露該外商,乙方可以利用甲方對外商的權力並對其發起索賠,甲方該當向乙方供給必要之幫忙;如乙方拜託甲方索賠的,該當在有效索賠期限內提交必要的索賠證件;如乙方拜託並供給響應仲裁或訴訟費用的,甲方應依出口公約之法則對外拿起仲裁或訴訟。上述索賠或仲裁、訴訟產生之長處或吃虧,由乙方享有或負擔。

  2.如乙方違約導致甲方未能對外商踐諾任務的,甲方有權向外商表露乙方;如甲方是以對外商或承運人負擔違約責任或遭到其他吃虧,乙方該當真補償。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公約任何一方不踐諾本公約任務或踐諾公約任務不符合商定的,該當補償對方是以而遭到的吃虧;但甲方因外商或承運人違約而不能根據本公約的法則踐諾其任務的不屬違約,甲方不負擔違約責任,且乙方該當自行負擔其是以而遭到的吃虧。

  第七條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因為不可抗力不能踐諾公約時,應在不可抗力清除後3日內向對方傳達不能踐諾的原因,在供給當局主管部分出具的不可抗力表明後,根據環境可延期、部分或掃數不踐諾公約,同局勢部或掃數免於負擔違約責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對外商的責任時,乙方應補償甲方是以而遭到的吃虧。

  第八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辦理

  1.本公約未盡事件,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約法》的相干法則處理。

  2.與本公約有關的任何爭議,均由兩邊會商辦理,會商不可,應提交甲方地點地人民法院訴訟辦理。

  第九條公約見效及其他

  1.本公約經甲、乙兩邊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見效。

  2.本公約一式兩份,甲乙兩邊各執一份。

  甲方(蓋印):_________乙方(蓋印):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合同範本8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借款人為了進行技術改造,增添和更新生產裝置,向貸款人申請出口商品生產中短期貸款。雙方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協商簽定本合同並共同恪守下列條款。

  一、貸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最高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二、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屬於固定資產貸款性質,借款人限用於_________。

  四、貸款利率及利息計收

  1.本合同項下為月息_________‰(一個月按30天計算)。

  2.貸款使用期間,若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銀行總行調整貸款利率,本合同規定利率將作相應調整。

  3.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按季計收,每季最後一個月的二十日為結息日。

  4.貸款利息由貸款人在結息日主動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開立的專用基金存款戶中收取。

  五、貸款支用

  1.用款計劃: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借款人應按照上述所列使用時間支用,如有改變,應事先徵得貸款人同意。

  3.借款人未向貸款人提出改變支用時間的申請並取得貸款人的同意,其超過本貸款合同所列使用時間支用貸款金額的一部或全部時間,應視為自動取消,未支用金額不得再繼續支用。

  4.借款人在支用貸款時,應在實際支用日_________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有關借款憑證,貸款人憑以發放貸款。

  六、貸款償還

  1.還款計劃: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應按上述所列還款計劃償還。由於客觀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才能延期償還。

  3.借款人以貸款專案稅前新增利潤歸還貸款。

  七、貸款保證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由_________出具的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書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

  八、違約及違約處理

  1.違約:借款人發生下列情況中一項或數項時即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能按本合同及貸款申請書所列的還款計劃償還貸款本息。

  (2)借款人未按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3)借款人所投資的專案在貸款期內由於任何原因“關、停、並、轉”。

  (4)借款人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

  2.違約處理:借款人構成前款違約行為,貸款人有權按下列一項或數項規定處理。

  (1)以書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違約問題,並責成限期採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情況。

  (2)對借款人未按規定用途使用的,擠佔挪用貸款,在本合同規定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100%。

  (3)對借款人未按規定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對逾期部分的貸款在本合同規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或尚未支用的貸款餘額。

  (5)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主動扣收。或採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追索未償付的貸款本息。

  (6)向擔保人追索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變更及解除

  1.本合同經借款人、貸款人雙方簽章後生效,在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2.除由於貸款違約原因外,借款人或貸款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商得另一方同意,雙方未協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有關規定發生了變化,合同雙方應對本合同作相應的.修改、變更或協議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項下貸款專案的貸款申請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條款與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條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有關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借款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合同範本9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2.數量

  3.單價

  4.總值包裝:小捆______~______千克及/或大捆______~______千克賣方有權在______以內多裝或少裝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佣金 按______值計算

  5.裝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______%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透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____________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檔案。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透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訂立

出口合同範本10

  賣 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 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兩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並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佣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透過買賣兩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隻、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兩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於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檔案。

  第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兩方透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兩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出口合同範本11

  貸款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

  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1、信用證:由____銀行開出透過_____通知編號為____的

  ____信用證。

  1·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2、貸款金額和用途

  2·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_____。

  2·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於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3·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

  4·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經

  過的天數計算。

  4·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4、借款人到期間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

  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5·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

  人並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5·2、在提交單據後,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並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

  接用於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6·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

  和國法律登記、註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6·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

  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6·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

  項義務。

  6·4、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6、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於違約

  7·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7·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7·3、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7·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7·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7·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8·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後,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

  違約通知後的七天內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

  能造成的損失。

  8·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於20%~50%的罰息。

  b、宣佈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帳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

  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d、採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採取並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

  件放棄抗辯權。

  9、其他

  9·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

  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後止。

  9·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貸款人:公章借款人:公章

  授權人:授權人:

  日期:年月日

出口合同範本12

  甲方:

  乙方:

  代理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對外經濟貿易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雙方經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口,達成如下協議:

  合同號: 合同總金額:

  一、甲方盡力協助乙方對外簽訂出口合同,甲方須審慎地和進口商商定合同條款。在確定具體條款內容後,要求乙方按此條款與進口商簽訂出口合同。

  二、委託內容:

  1、委託出口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

  商品名稱:

  牌號:

  規格:

  數量:

  2、委託出口商品的價格幅度、支付方式、貨幣種類:

  單價:

  支付方式:不可撤消、可轉讓的、90天遠期信用證

  3、委託出口商品交貨、運輸要求:

  交貨期:

  三、甲方確定的供貨商為

  四、甲方同意由乙方同供貨方直接簽訂購貨合同,供貨方將按購貨合同要求把貨物交到乙方指定地點。

  五、乙方須克盡職責地完成所有制單(報關單、形式發票等)、及報關工作,並負責租船、通知買方辦理保險。甲方負責貨物的國內運輸,並全程配合乙方完成報關、交貨手續,直至乙方取得貨運提單。

  六、甲方要求進口商開立信用證時註明甲方為第一受益人,乙方為第二受益人。並且只有乙方有權向議付行議付。甲方應盡力要求進口商將開立信用證的受益人直接指定為乙方。

  七、在收到信用證的同時甲方支付 %的履約保證金,並經乙方賬戶轉付進口商。

  八、乙方收到確認無誤的信用證後必須保證在 30 個銀行工作日內按照信用證金額的 70-80% 比例完成打包貸款。貸款款項用於支付貨款,貸款利息由甲方承擔。備貨所需的餘款由甲方首先以定金或者預付款的形式直接支付給供貨方,甲方在實際向供貨方付款後,應該要求供貨方出具此款系付乙方與其所簽訂的供貨合同項下貨物的部分貨款的證明檔案並提交給乙方,以證明甲方完成全部貨款的付款義務。甲方應協助乙方取得供貨方全額的增值稅發票。

  九、由甲方承諾由其 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對打包貸款的銀行為乙方提供銀行認可的反擔保。

  十、乙方如果在正本信用證被銀行正式確認接受後 30 天內無法完成打包貸款,應該按照合同金額的 2.5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費用的收取和分擔:乙方按照合同金額的 % 向甲方收取代理費。本合同履行所產生的所有直接費用及相關必要費用(報關費、檢驗費、運費、銀行正常手續費等)均由甲方承擔,由甲方直接支付。其它額外費用由乙方告知甲方同意後,由甲方負擔。甲方FOB交貨後同意由乙方出面辦理押匯,押匯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二、乙方在收到全額的增值稅發票和所有退稅有關單據後 個月內辦妥出口退稅。

  十三、乙方結匯後在三個銀行工作日內將扣除貸款、甲方應承擔的費用,以及乙方應收取的 % 代理費後即時付給甲方。出口退稅款到帳後即付甲方。

  十四、甲方應該確保乙方與進口商簽訂合同的真實性和可履行性,如乙方確有可靠證據證明或甲方、進口商的行為足以引起乙方對合同真實性的合理懷疑,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因甲方的過錯對進口商的資信缺乏必要的瞭解而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困難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必須承擔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五、合同糾紛:

  1、如屬甲方責任造成涉外合同不能履約,所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如屬外方(進口商)責任,甲方應在索賠期內提交正式的書面索賠檔案,索賠相關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3、無論屬外方(進口商)還是甲方責任,合同未能執行的,乙方不收取代理費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六、本合同所產生之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以補充協議書或合同附件等形式予以補正。

  十八、本合同生效之前提條件:乙方法定代表人按照乙方和通知行簽訂的協議規定的程式簽字確認所收到的信用證是符合要求的,是可接受的,經銀行押密後通知甲方該信用證即為有效,本合同自此時發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方各執三份。

  甲 方: 乙 方:

  籤 章: 籤 章:

  日 期: 日期:

出口合同範本13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經協商同意按下列條款成交:

  1、貨物名稱、規格和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單價及價格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非另有規定,“FOB”、“CFR”和“ 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20xx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20xx)辦理。)

  4、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允許溢短裝: ______%.

  6、裝運期限

  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____天內裝運。

  7、付款條件

  買方須於_______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證開到賣方,該信用證的有效期延至裝運期後_____天在中國到期,並必 須註明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

  買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開出信用證,賣方有權發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 買方對本合同未執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8、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保險:

  按發票金額的______%投保__________險,由________負責投保。

  10、品質/數量異議

  如買方提出索賠,凡屬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凡屬 數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對所裝貨物所提任何異議於保險 公司、輪船公司、其他有關運輸機構或郵遞機構所負責者,賣方不負任何責任。

  11、由於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約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 延誤交貨,賣方概不負責。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預、不能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仲裁

  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 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當時施行的仲裁 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3、通知

  所有通知用______文寫成,並按照如下地址用傳真/電子郵件/快件送達給各方。如果地址有變更,一方應在變更後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

  14、本合同為中英文兩種文字,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_____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出口合同範本14

  甲方:(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經辦人:聯絡電話:傳真:

  銀行帳戶:

  乙方:中國外運公司(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經辦人:聯絡電話:傳真:

  銀行帳戶: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出口代理訂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代理甲方辦理有關貨物的海運出口訂艙事宜(具體貨物品名裝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訂艙單為準)。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訂艙單如實地填寫貨物的品名、數量、質量、裝卸港口等內容。對於填寫錯誤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具體的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4、甲方應根據船期預報,在船公司截止接單日之前將訂艙單送達乙方。對於超過截止接單日甲方要求載入的貨物,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於確實無法載入的貨物,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的特殊屬性,包裝外面應註明搬運、儲存、防護等標識,具體的包裝標準參見_____。甲方如果對貨物的儲存、防護或者出口運輸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艙單上註明。在甲方貨物包裝明顯不適應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特殊屬性時,乙方對於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責任。

  對於貨物本身以及貨物包裝不當造成的損失,仍應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般--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8,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甲方應於貨物發運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支付運費。

  如標註的運費單價有誤或者甲方與船公司之間訂有優惠運價,甲方應於上述期期限屆滿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註的運費基價。

  9、對於其他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和運費支付的最後期限甲方應於上述期限屆滿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支付運費。

  10、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船公司墊付有關運費。甲方應在運費支付期限屆滿之前,將乙方所墊付的運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因乙方計算錯誤而多墊付的部分除外。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對於港雜費等其他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___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有關部門墊付相應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五個工作日之內,將乙方墊付的費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對於乙方的代理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3、對於第8、9、10,11、12條所涉及的各項費用,甲、乙雙方可以協商以包乾費用的形式支付如遇有關費用調整,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相應調整包乾費率。

  14、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在甲方未結清所有乙方墊付的費用之前,即使船公司簽發了提單,乙方也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對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5、乙方在代理甲方貨物出口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並對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6、如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於《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7、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_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____

  __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__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9、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

  甲方:乙方: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出口合同範本15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託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絡電話:

  傳真: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絡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國內或國際航空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部分或全部國內或國際航線的航空貨物運輸業務。

  第二條甲方託運貨物應當真實合法,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權拒絕受託代理危險品或出運國、中轉國、運抵國法律、法規禁止、限制運輸的商品的運輸業務。

  第三條甲方應當正確無誤地、真實地製作航空貨運單(附件),其內容包括收貨人名稱、發貨人名稱、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出運地、始發港、運抵港、最終目的地、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要求航班、出運價格、運費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並送交或傳真給乙方。

  第四條甲方交給乙方的運輸標誌(嘜頭)必須有以下內容:收貨人名稱、參考號碼(如:合同號、發票號等)、目的地名稱、件數。

  第五條乙方應根據甲方航空貨運單的委託要求,及時辦理訂艙、收貨、發貨、制單、報關、報檢、裝板、交接、倉儲及其他相關業務的全部業務或其中的部分業務。

  第六條航空運輸過程中,允許航空託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託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為準。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託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甲方保證航空貨運單上所填寫貨物品名和貨物申明價值與實際交運貨物品名和貨物實際價值完全一致,並對所填航空貨物運單及相關運輸檔案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

  第八條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於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20元(國內航線)/國際20美元(us$)(國際航線)計算。

  第九條甲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修改運單中有關專案或變更對貨物的處置方式,應在航班到達目的港前_____小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對於甲方的此類要求應儘量滿足,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對未能滿足甲方此類要求承擔任何責任和賠償。

  第十條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標準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按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航班/日期除有特別約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運人承諾的貨物承運航班與日期,未能履行而導致甲方因此受損的,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損害賠償的最高限額不應超過貨物的運輸費用的100%。

  第十三條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承運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協助甲方向承運人提出索賠。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貨物在乙方掌管期間毀損、滅失的,但乙方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於不可抗力或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或者是由於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因貨物運輸引起的任何索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再給予乙方充分時間的基礎上,在法定時效內向乙方書面報告且提供相應的法律證據,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向航空承運人提出索賠,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暫扣運費。

  第十六條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賠要求的時間超出法定時效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本合同的訂立、變更、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調整。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經雙方協商,可自行決定該合同的延長或終止。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附件:航空貨運單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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