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合同範文> 山地承包合同

山地承包合同

山地承包合同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山地承包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山地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1、甲方與發包方簽署了《廈門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稱“山地承包合同”),並已經依法取得廈門 的林權及相關權益;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讓甲方上述林權及相關權益,用於經營國家法律准許的茶葉生產基地專案。

  本著誠實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林權及相關權益的概括承包事宜,甲、乙雙方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承包標的

  即甲方基於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權及全部相關權益,具體包括:

  1、甲方承包廈門 所取得的全部林權,承包期限 ;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權,地上物包括但不限於 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設施、道路設施、固定裝置、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承包價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認可甲方對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並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承包價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承包款 萬元人民幣,並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內付清;

  2、林權承包款分期支付,具體支付安排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按每年每畝 元支付,並於每年 月 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僅限於用作茶葉生產基地專案。

  2、乙方有權以轉包、出租、承包、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轉上述山林地,有關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盈虧與甲方無關。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對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權和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應依法經營,不得違反《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國家政策法規。

  3、因專案開發需要,須在承包區域內徵用建設用地時,乙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並負擔全部費用,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承包價款作相應調整。

  4、乙方在專案開發過程中或經營專案時需要僱傭臨時工或者招錄工人,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僱傭發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徵收或徵用的,發生的補償賠償款項除土地賠償款歸發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乾等所有其他補償賠償款項均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且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承包價款作相應調整。

  6、甲方承諾: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甲方無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單方收回林權或有關權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經營的,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六、未盡事宜與爭端解決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簽署補充協議。

  2、因本合同的效力與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方經本組群眾討論,同意將屬於本組所有的山坡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今由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特籤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甲方將所轄坡面的經營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由乙方管理經營使用具體四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對山坡擁有所有權,合同到期調整權,並對乙方管理山坡林進行監督

  2,有權要求乙方按數上交承包款

  3,有義務保護乙方在山坡內的一切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按照合同的要求合理經**坡林

  2,有權拒絕甲方在合同期內對山坡林進行調整

  3,承包期內有權禁止他人在承包區內的所有非法行為

  4,有義務管理所轄坡面,不得轉讓

  5,有義務按時按數向甲方交納承包款項

  三,承包期限,承包價款及交款辦法

  1, 承包50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

  2,承包價款每年300元,承包總額15000元,按年度分別上交,定於當年6月1日交清應交款額

  四,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損失總額50%的違約賠償金

  2,乙方違約應向甲方交納承包總價款50%的違約賠償金

  3,本合同不因雙方當事人的變更而變更

  五,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有不盡事宜需要補籤,必須經雙方協商好,監證單位同意方可有效

  2,合同到期後可按當時物價、形勢、政策變更,如繼續向外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一份,司法所存檔一份

  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 (蓋章)

  乙方代表: (蓋章)

  群眾代表:

山地承包合同3

  發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林地、山地承包給乙方,用於生產經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鄉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_________鄉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 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自來水,並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山地承包合同4

  甲方:(地址)

  代表人:

  姓名:

  身份證:

  姓名:

  身份證: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地址)

  姓名: 身份證: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石頭村小組滑石板山地(四至界限:東起王義華、王義平、楊庭先地埂;南至滑石板大溝;西至王雲飛、王初明、王海正、苟清山地埂;北至路。)合計38畝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400元,每年共計15200元(面積38畝),25年共計380000元(大寫:叄拾捌萬圓整)。

  四、包費支付方式:分四次付清:

  第一次為2年,包費共計30400元,於 年12月31日前,在確認土地無爭議及糾紛時付清(在協議簽訂時支付定金5000.00元)。

  第二次為3年,包費共計45600元於 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三次為5年,包費共計76000元,於 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四次為15年,包費共計228000元,於 年12月31日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內,如有土地糾紛,有甲、乙雙方共同負責解決。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徵用、使用時,甲方不予負責。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林用途。

  七、在土地期限內,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經營權和對土地的管理使用權,並且享受國家林果政策補助(其餘所有補助如退耕還林等屬於甲方享受)。同時一切生產費用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八、在承包期內,乙方有對土地的流轉權,但需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流轉活動。

  九、隨同土地的承包,甲方將原鋪設的水管的使用權一併交付乙方管理使用,乙方同時做好對水管維護管理和對水管的更換,費用乙方負擔,如有糾紛由甲方協助解決。

  十、土地承包後,乙方要注意安全生產,若出現安全責任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一、承包期滿後,乙方在承包地上的一切地面附著物、裝置(水池、電路等)、生產用房等,無償歸給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毀壞、拆除。

  十二、違約責任:

  1、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違約,如有違約,有違約方支付對方總承包金額(25年承包費)2倍的違約金。

  2、甲方違約造成乙方損失的。除上述規定外,還應承擔造成的損失和支付造成實際損失的當地同期銀行利息3倍的處罰。

  十三、協議生效後,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和解除合同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簽字手印後生效,並各持一份。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手印)

  乙方

  中證人:

  (手印) (手印) (手印)

  年 月 日

山地承包合同5

  甲方:

  乙方:

  為發展經濟保護和發展林木資源,甲方把原龍潭政府林場(已荒棄多年)的經營權給乙方承包,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山林的面積範圍:承包範圍為舊龍潭政府林場的全部範圍,面積約七十五畝,四至界限為:東至風流坳橫至石託窩田面的山背直下窿口為界;南至林場屋對面荒田坑邊為界;西與寶溪山背分水為界;北至山頂與寶溪山分水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60年,即從20_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

  三、承包租金及方法:五年一租價,每年一交租,在每年的5月30日前交下一年租金,第一個五年叄仟元;第二個五年在原基礎遞增10%,即每年叄仟叄佰元,如此類推,直到承包期滿。

  四、承包期間,乙方對荒山地所種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權,但必須依法依規辦證,否則按森林和林業部門有關規定處理。

  五、乙方承包利益受到侵害時,甲方給予支援。

  六、合同期滿,乙方所種的一切果樹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如合同期滿乙方願意續包,甲方給予優先承租。

  七、合同簽訂後,雙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要以乙方全部投入資金的五倍作補償。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6

  發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維護山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大農業的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共建和諧家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福建省森林資源流轉條例》的有關規定,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山地承包方案,在平等、自願、合法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並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範圍及面積

  山名:_______

  四至範圍:東至:_______西至:_______南至:_______北至:_______

  洛江區鎮(鄉、街道)______(大班—小班),主要樹種,面積_______畝林權轉讓給乙方(不包括森林內的野生動物、礦藏及埋藏物等),具體範圍及各項森林資源調查因子見林權證,位置見林權證附圖。

  二、種植承包經營年限

  起止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計_______年。林地上所有種植的林木,無償歸甲方所有。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形式

  承包金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元/年,面積以林權證確定數字為準。

  付款方式:承包費按年度分批次支付。第一年度的承包費在本合同生效的第二天一次付清,以後在每個年度的第一個月支付該年度的承包費。

  四、現有森林植被處理辦法

  經林業機構對發包範圍內森林植被的調查測算,合同範圍內林分蓄積量為_______立方米,其中松樹類_______立方米、其他闊葉樹_______立方米;另外,山上還有經濟林樹種_______株。經甲方討論定價後,甲方同意以總價元出讓給乙方(或現有森林植在本合同簽訂_______年內被由甲方自行處理採伐處理,乙方只承包空山。或現有森林植被由乙方代管理,到採伐年甲乙雙方按甲方:乙方的比例進行收益分成)。

  五、承包經營專案(承包土地用途)及相關問題處理:

  1、承包林地用於發展林業基地,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2、乙方在承包期間擁有獨立自主的經營權,獨立支付相關費用並享有其收益,同時山林管理費以及輪、採伐時等相關稅費由乙方負責繳費。

  3、乙方可以開石圍築、深挖、整地。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換賣土壤、石頭及地下礦產,地下出土歸國家所有,地下資源歸甲方所有。如遇土地徵用,徵用賠償由甲乙雙方與徵用方共議。

  4、乙方不得進行掠奪性開發或經營違反國家環保、土地使用專案,注意保護承包周邊環境承包區內水土保持,因開發、開採導致的破壞,乙方負責相關的法律責任。

  5、開發期間,雙方必須共同維護基地內的安全穩定,預防森林火災,未經乙方同意村民不得亂挖種、毀林開荒、盜伐林木、亂砍枝頭,肆意獵捕、放牧,對破壞森林者,甲方應按當地的鄉規民約處理或協助乙方向有關部門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6、承包期內乙方建設的水、電、道路的養護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7、承包經營期結束前,乙方只能按植物正常的生長期採伐。承包期滿後,甲方如要繼續發包,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繼承包的權利。

  六、甲方的其它權利義務

  1、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山地另行發包或他用。甲方必須教育村民,自覺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利。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開發進行監督,但不得干擾乙方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監督乙方在林地準備工作完畢的當年度或下一個年度完成上山定植工作,否則甲方可以無條件收回尚未種植的山地。

  3、甲方保證對發包的山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權,因山地所有權糾紛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

  4、乙方在生產作業、撫育管理中所需的勞動力,甲方在同等技術要求和工價條件下,有優先選擇權。

  5、乙方在爭取上級的專案扶持資金等,甲方必須在其能力範圍內對乙方手續辦理上給予方便。

  6、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使用權證,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行負責林地準事宜,以及從育苗、造林、管護至林木採伐的個道工序所需資金。

  2、乙方應在林地準備工作完畢的當年的或下一年度完成上山定植工作,同時應按技術規程及時做好林木的補植事宜。

  3、在承包經營期間,所需的稅費及一切不可預見的費用,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作任何投資。

  4、乙方不得將承包的土地、山林轉包或變相轉包,但有權以合作方式引入資金。乙方與他人的合作不改變乙方的承包主體,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必須獨立承擔合同中的規定責任。

  5、乙方不得閒置土地,乙方的種植經營活動應無條件服從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因乙方違反國家法律導致甲方無法按時收取承包金,乙方應按違約規定繳納。出現上述情況,甲方可提前終止合同。

  6、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爭取的上級專案扶持資金、物資等歸乙方發展生產專用,甲方必須在手續辦理上給予支援。

  7、由於社會經濟效益的變遷,人民幣的幣值改變,雙方應協商作臨時調整,以維護雙方的利益。

  八、違約責任

  1、承包期間內甲、乙雙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否則應承擔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如因政策性因素或其它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導致合同無法履行視為合同終止。

  2、如乙方未按規定種植林木,使山地拋荒,造成資源浪費,經甲方警告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另行發包,收取的租金概不退還。

  3、如甲方違反上述合同或違法干擾乙方,或無故解除合同使乙方無法正常種植經營,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應由甲方賠償給乙方。

  4、開發前如出現與外鄉鎮的爭議地而造成無法經營的面積,經雙方協商後,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有甲方劃出與爭議地同等面積的山地給乙方經營。如乙方經營後出現爭議的,由甲方承擔爭議面積的種苗款,同時由甲方劃出與爭議地同等面積的山地補給乙方經營。

  九、在租賃開發期內,如遇國家徵用基地內的山林地,甲方應協助乙方理順補償事宜。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至_______人民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另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公證機關_______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7

  甲方:

  乙方: (承包方)

  為響應縣委、縣政府“興果富民”的號召,本著以開發荒山,發展果業的宗旨,甲方將部分荒山承包給乙方經營,甲方收取乙方山地承包費。雙方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上,透過協商,簽訂合同。

  一、承包方式:乙方自行籌資,自主經營,自負盈利,並確保按時交納山地承包費。

  二、地點、界址及面積

  1、地點:

  2、界址:

  東:

  南:

  西:

  北:

  3、面積:

  三、承包經營費和期限

  1、承包經營期限內的承包費按每年每畝人民幣 元,承包費的交納方式為當年的12月31日之前交清當年承包費。

  2、承包經營期限:承包經營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至年月日共計伍拾年。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時收取山地承包費。

  2、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開發經營活動,如造成損失,應予以賠償。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承包經營山地範圍內進行有礙乙方生產經營的行為。

  4、甲方應將所承包給甲方經營的山地林權轉給乙方,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在承包的山地範圍內自主獨立經營,不愛他人干涉。

  2、有權在承包的山地範圍內建造所需的生產設施(含管理用房和其他附屬生產、生活設施)。

  3、承包期間,乙方在承包範圍內開發生產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乙方按有關政策繳納,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在承包期間,乙方有轉包自主權。

  5、乙方應按時足額將承包費交甲方。

  6、承包經營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包權。

  五、違約責任

  合同簽字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應格守合同的約定,自覺履行各自的職責,不得違約。如違約造成對方經營損失,應按實際損失的金額賠償。

  六、合同生效及失效時間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年月計 年。

  七、其他

  1、在承包期間,如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調整,按調整後的規定執行。

  2、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協商解決,作出決定,所做的決定與本合同有同行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8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加快龍泉村的經濟發展,快速的建設新農村,經過村委會的努力,終於引來了深圳長江通達貿易公司投資建設農村休閒農業和龍泉油茶基地,由於要開發必須利用土地,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簽定本合同。

  一、地塊概況

  此片地塊位於龍泉村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一條:土地使用形式使用租賃, 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交租金的形式為:_____年至_____年(10年),免收承包金;_____年至_____年,承包金按每畝2公斤茶油計算;_____年至_____年,承包金按每畝2.5公斤茶油計算;50年後,林地及附屬固定資產全部無償移交村民小組。實行公司+農戶+基地的形式進行開發。

  第三條 每年租金於應交年度的年後30日內,付款為現金或實物。(現金為油茶的當時的市場價格。動態計算)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出租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後出租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承租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3、承租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4、承租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5、承租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6、承租人必須如數繳納租金。

  7.承租人要自覺接受政府的監督,尊重當地人民的合法權益,並且接受當地村民合理化建議。

  8、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土地、水資源的的整潔,不能破壞當地的生態環境,影響當地人的生活。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9、出租方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10、出租方有權監督租賃土地、水資源不受損害。

  11、出租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12、出租方應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13、出租方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14、出租方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七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造成當地水土流失嚴重影響本村村民生活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八條 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後,承租方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十二條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

  第十三條 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未盡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各一份備案。

  第十六條、附件

  1、造林地四至界限圖;

  2、租賃土地面積確認書;

  3、合同確認書;

  4、村民會議決議;

  5、土地權屬證明檔案;

  出租方代表:(蓋章簽字)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蓋章簽字)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9

  甲方:

  乙方:

  為了開發利用荒山地,經村支委研究同意將屬其上源頭村集體林場其中一小角荒山地發包給乙方開發私辦豬場,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雙方簽訂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荒山地面積及四至範圍:乙方承包甲方荒山地總面積約______畝,以四界範圍為準。四界範圍是:南至____________為界,北至____________為界,西至____________為界,東至____________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時間為三十年,承包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款:承包款每年人民幣______元整,三十年承包期總計承包費人民幣______元整。支付辦法:承包款乙方按承包年限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元整給甲方(村委會)。

  四、在承包期限內甲乙雙方的權益和義務:

  (一)、乙方享有承包經營權,可自由種養,但不得超出四至範圍以外。

  (二)、在承包期限內,乙方經營管理所需要的資金、費用支出全部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在承包期間依法經營所得一切利益全部屬於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四)、乙方承包的山地發生權屬爭議,甲方負責調處糾紛。如因國家需要徵用的,按照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訂,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在承包期限內,不論管理體制、行政區域、人事變動,本合同效力不變。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乙方經過公開競拍,競得甲方的林地承包權,並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坐落在東陽市湖溪鎮十八塢村陳家自然村西南面原集體經營的山林:土名為洋八塢陰側、洋八塢陽側至前山頭、對塢門前山至恆塢口水坑、恆塢木棉地塢、恆塢陽側至大運頭、恆塢陰側至陽側、陳家山塢陽側、山塢茶園至外恆塢、外恆塢坤至塢坤、山塢梅樹灣至三間屋、五支塢個莊塢至嶺頭等十一個山林地塊(詳見[東陽市森林資源綜合服務中心-東資服字(_____)第003號資產評估諮詢報告書]),面積共約816畝,承包給乙方用於林地生產。

  二、承包期限50年,自_____年10月1日至_____年9月30日止。因特殊情況延期交付的,經營期限隨之順延。但交付延期不得超過3個月,否則由甲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承包款:_____,乙方應向甲方交納林地經營專案實施保證金30萬元,所有款項乙方於_____年8月1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應按所遞交的可行性書面報告進行投資,承包期頭3年平均每畝投入不得少於2萬元,頭3年內完成可行性書面報告50%投資並經確認後,專案實施保證金30萬元由甲方不計息全部退還。

  三、本次林地所有權屬湖溪鎮十八塢村陳家自然村集體所有,甲方保證對所發包的816畝林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權,其中地下資源、埋藏物和電線電塔等公用設施均不在本次林地使用權範圍內。

  四、村路至山林的道路由乙方按村規劃負責建設並承擔費用(乙方也可要求甲方建設,甲方應滿足乙方要求,並按《道路建設中標合同》款項由甲方負責30%費用,乙方負責70%費用,乙方應於道路建設完工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向甲方交清應承擔的70%費用)。

  五、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816畝林地另行承包或他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不得將承包的林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不得設定抵押、質押。經甲方同意,乙方轉租轉包行為不免除甲乙雙方依本協議應享有和承擔的權利義務。

  六、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方頒發林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林地承包經營權。頒發林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七、承包期內,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經營權,除本合同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內,乙方因經營林地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承包期內如有上級發放的林地造林、

  育林扶持資金歸乙方所有。

  八、承包期內,乙方按有關規定可以在承包林地內建管理房等固定建築物,合同期滿後,建築物一類增設的固定資產可透過評估,按評估價50%折價款由甲方補償給乙方,經甲方組織承包,若乙方續包的,建築物一類增設的固定資產歸乙方繼續使用,甲方不支付任何折價款。

  九、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將林地用於搞工業生產。

  十、承包期內若遇國家政策性徵用,本合同自行終止。林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歸乙方所有,甲方按剩餘所限退回乙方承包費,雙方互不負其他賠償責任。

  十一、除上述原因外,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應該賠償乙方此前所有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經濟損失。

  十二、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三、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本合同由其繼承人繼續履行。

  十四、[東陽市森林資源綜合服務中心-東資服字(_____)第003號資產評估諮詢報告書]中的關於本次林地的面積及坐落地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十五、本合同期滿後,甲方於_____年9月30日收回承包經營權,如甲方繼續向外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如乙方中標,可按中標價優惠10%承包款。

  十六、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林業局、鄉政府、村委會各留存一份。

  附:1、村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林地流轉的意見簽名書

  2、關於《湖溪鎮十八塢村陳家自然村要求轉讓洋八塢陰側等十一塊集體統管山林權報告的答覆》

  3、東陽市森林資源綜合服務中心-東資服字(_____)第003號資產評估諮詢報告書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或簽名)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11

  甲方:從化市鰲頭鎮政府

  乙方:馮金田

  為發展經濟保護和發展林木資源,甲方把原龍潭政府林場(已荒棄多年)的經營權給乙方承包,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山林的面積範圍:承

  包範圍為舊龍潭政府林場的全部範圍,面積約七十五畝,四至界限為:東至風流坳橫至石託窩田面的山背直下窿口為界;南至林場屋對面荒田坑邊為界;西與寶溪山背分水為界;北至山頂與寶溪山分水為界。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60年,即從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

  三、承包租金及方法:

  五年一租價,每年一交租,在每年的5月30日前交下一年租金,第一個五年叄仟元;第二個五年在原基礎遞增10%,即每年叄仟叄佰元,如此類推,直到承包期滿。

  四、承包期間,乙方對荒山地所種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權,但必須依法依規辦證,否則按森林和林業部門有關規定處理。

  五、乙方承包利益受到侵害時,甲方給予支援。

  六、合同期滿,乙方所種的`一切果樹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如合同期滿乙方願意續包,甲方給予優先承租。

  七、合同簽訂後,雙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要以乙方全部投入資金的五倍作補償。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12

  甲方:

  乙方:

  為發展經濟保護和發展林木資源,甲方把原龍潭政府林場(已荒棄多年)的經營權給乙方承包,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山林的面積範圍:承包範圍為舊龍潭政府林場的全部範圍,面積約七十五畝,四至界限為:東至風流坳橫至石託窩田面的山背直下窿口為界;南至林場屋對面荒田坑邊為界;西與寶溪山背分水為界;北至山頂與寶溪山分水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60年,即從20_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

  三、承包租金及方法:五年一租價,每年一交租,在每年的5月30日前交下一年租金,第一個五年叄仟元;第二個五年在原基礎遞增10%,即每年叄仟叄佰元,如此類推,直到承包期滿。

  四、承包期間,乙方對荒山地所種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權,但必須依法依規辦證,否則按森林和林業部門有關規定處理。

  五、乙方承包利益受到侵害時,甲方給予支援。

  六、合同期滿,乙方所種的一切果樹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如合同期滿乙方願意續包,甲方給予優先承租。

  七、合同簽訂後,雙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要以乙方全部投入資金的五倍作補償。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13

  甲方:

  乙方:

  為了改善自然生態環境發展林業,植樹造林,造福後代。雙方協議以下合同。

  一、乙方承包甲方山地、荒地560畝,綜合治理,栽植樹木。

  二、承包期限雙方協定為20_年。

  三、承包費:林地每畝30元,荒地每畝10元,付款一年一次兌現。

  四、承包期內所有權,經營管理權歸乙方(專業合作社)所有。

  五、甲方按乙方所需設計要求,提供公用辦公室,場所用地。

  六、在本合同實施期間,如影響乙方落實,因此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賠償乙方一切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14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公開協商,甲方自願將其所有的一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山地地點

  詳見附件1—《1:10000承包山地位臵圖》。

  山地地名及四至以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山地面積

  承包山地的林權證上勾圖面積畝,如林權證上勾圖面積與實際造林面積差距越過±的範圍,以實際造林面積為準,實際造林種植面積是乙方種植完畢,扣除林地內低窪溼地、水源地、石塊地、墳墓地、高壓線以及相應範圍內水田、旱田、村莊佔地後,由甲、乙雙方協同林業部門使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圖勾繪測量確定的面積(見下表)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年。如合同期滿時,林木未砍伐完畢,林地承包期限可順延至林木砍伐完畢為止。延期時間不能超過三年,所延時間的承包金按本合同分解的年付標準支付。

  合同期滿後,甲方山場如繼續對外發包,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四、承包金及支付辦法

  承包期為30年,承包金按 元/畝,並在簽訂本合同時結算本年租金及預交一年租金,往後每年的租金在每年 月日前結算,同時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需把林權證提供給乙方。

  五、承包用途

  六、山地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

  甲方所發包的山地必須權屬清楚,無生態林,無糾紛,沒有被用作抵押或被查封的商品用材林地,並影印有關權屬證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2—《承包山地權屬證明覆印件》。

  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滿止,山地的使用權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屬乙方。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原則將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並經過村委會同意,鎮政府批准,確認乙方承包行為符合法定程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權,保證乙方的承包程式合法。

  2、因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規定,導致糾紛、影響乙方生產經營的,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必須確認勾圖範圍內的林地確屬甲方所有,並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承包林地範圍內部分林地無法種植的,乙方有權從應付而未付甲方的林地承包金中扣除無法種植的相應林地面積的承包金。

  4、全面負責解決土地糾紛事宜並協調與當地的關係,否則,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現有的道路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發生故意毀路、攔路、設卡及收費等現象,否則,所所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修建的林區道路,途經非承包的農田、坡地、水塘等需佔用的土地由甲方協助解決,乙方負責適當的佔地補償費。

  6、必須協助乙方取得合法經營的相關手續,如林權證、採伐許可證等。辦證費用由乙方負責,林權證、採伐證由乙方保管。

  7、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和生產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盜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壞乙方林木或其他財產的行為。承包期內,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內種植林木和其他林農作物、開礦、取土、採石。如發生火災、盜伐等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必須協助乙方和相關部門處理責任人。

  8、合同生效後,甲方必須告知村民上山標明所屬的無明顯標記的墳地,否則,乙方不負擔在耕作中意外損毀墳地的責任。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除繳納承包金外,有權拒絕甲方攤派的各種費用。在承包期內,如上級有撥給營林及相關設施的補助款等歸乙方所有,如國家規定因林地而補償給農村的扶貧款歸甲方所有。

  2、自行決定造林樹種及搭配種植經濟作物、耕作方式、林木的採伐期及產品處理方式及其他相關的經營管理活動。

  3、在承包期內,可自行轉包、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收益歸乙方所有,但不包括土地所有權和不得改變本合同約定的使用範圍。

  4、由於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阻撓致使乙方無法正常開展工作,或乙方已完成的工作被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惡意損毀、破壞,經協商處理不能解決,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承包合同自乙方向甲方發出《解除承包合同通知書》之日起解除。合同解除後,甲方退回乙方支付的土地承包金,並賠償乙方的損失。

  5、承包合同無效或被撤銷時,承包方有權直接向已分配獲得土地承包金的農戶追討。如該農戶拒付,承包方有權起訴農戶個人。

  九、其它

  1、承包期內,如因國家建設需要徵用本合同內的土地時,土地補償費和安臵補助費歸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須返還已收取的相應承包金給乙方;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2、如因乙方生產經營活動造成泥土填埋非承包旱地或農田的,按照地上農作物的具體情況,乙方負責適當的補償費,由甲方自行恢復生產。因大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泥土填埋非承包的水田、旱地的,與乙方無關。

  3、合同的附圖及其他附件或補充條款,經雙方簽名(蓋章)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未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內與任何單位或個人簽訂的與此林地有關的任何合同或協議均不能生效。

  4、甲方村民承包經營林地所餘時間不足本合同規定的林地租用期,甲方作為林地所有權人應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式,透過村民會議決議及取得鎮人民政府批准,以確保乙方租用林地達到本合同規定年限。

  6、乙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雙方及甲方所在村委會共同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提報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和林權證申請書,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再向所在縣(市、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書。

  十、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內擅自收回土地,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費用、生產的資金、勞務費、承包金、服務費、林木資產價值及相關費用等,並按照土地承包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2、甲方在簽訂或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存在虛假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必須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3、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五年內,如無不可抗力因素而未經營致使丟荒的林地,甲方有權單方面收回已丟荒的林地,歸還村民使用,承包金不予返還。由於甲方的責任或雙方對出現的問題存在爭議除外。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處理。

  十二、雙方代表如有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形成書面檔案。協商不成則透過法律途經解決。

  十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石頭村小組滑石板山地(四至界限:東起王義華、王義平、楊庭先地埂;南至滑石板大溝;西至王雲飛、王初明、王海正、苟清山地埂;北至路。)合計38畝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

  二、承包期限為25年,自20________年12月31日起至20________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400元,每年共計元(面積38畝),25年共計元(大寫:叄拾捌萬圓整)。

  四、包費支付方式:分四次付清:

  第一次為2年,包費共計元,於20________年12月31日前,在確認土地無爭議及糾紛時付清(在協議簽訂時支付定金元)。

  第二次為3年,包費共計元於20________年12月31日前付清。第三次為5年,包費共計元,於20________年12月31日前付清。

  第四次為15年,包費共計元,於20________年12月31日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內,如有土地糾紛,有甲、乙雙方共同負責解決。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徵用、使用時,甲方不予負責。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林用途。

  七、在土地期限內,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經營權和對土地的管理使用權,並且享受國家林果政策補助(其餘所有補助如退耕還林等屬於甲方享受)。同時一切生產費用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八、在承包期內,乙方有對土地的流轉權,但需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流轉活動。

  九、隨同土地的承包,甲方將原鋪設的水管的使用權一併交付乙方管理使用,乙方同時做好對水管維護管理和對水管的更換,費用乙方負擔,如有糾紛由甲方協助解決。

  十、土地承包後,乙方要注意安全生產,若出現安全責任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一、承包期滿後,乙方在承包地上的一切地面附著物、裝置(水池、電路等)、生產用房等,無償歸給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毀壞、拆除。

  十二、違約責任:

  1、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違約,如有違約,有違約方支付對方總承包金額(25年承包費)2倍的違約金。

  2、甲方違約造成乙方損失的。除上述規定外,還應承擔造成的損失和支付造成實際損失的當地同期銀行利息3倍的處罰。

  十三、協議生效後,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和解除合同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簽字手印後生效,並各持一份。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手印)

  乙方:____________

  中證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