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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維修質量管理制度

汽車維修質量管理制度(3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汽車維修質量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汽車維修質量管理制度1

  1、依照國家規定,對竣工出廠的車輛實行質量保證期制度。

  2、質量保證期按以下規定執行:

  a、汽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整車修理或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xx公里或者10日。

  b、摩托車整車修理或者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摩托車行駛7000公里或者80日;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摩托車行駛800公里或者10日。

  c、其他機動車整車修理或者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機動車行駛6000公里或者60日;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機動車行駛700公里或者7日。

  以上質量保證期中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質量保證期從車輛竣工出廠或簽發竣工出廠合格證之日起開始計算。

  d、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機動車無法正常使用進廠返修的車輛,免返修工料費。

  e、在質量保證期內,機動車因同一故障或維修專案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負責聯絡其他機動車維修業戶,並承擔相應修理費用。

  3、以上質量保證期僅適用於車輛竣工出廠後,託修方嚴格執行駕駛操作規程和車輛走合期規定,合理使用、正常維護的情況下出現的質量問題。

汽車維修質量管理制度2

  為提高車輛的維修質量,加強全場職工的質量意識,杜絕質量事故的發生,制定如下制度。

  一、質量管理機構

  本場成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由分管場長黃銀負責。具體質量管理工作由生產技術部門負責。

  二、質量機構職責

  全面負責全場質量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汽車維護工藝規範》、《汽車維護出廠技術條件》、交通部《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貫徹執行有關汽車維修質量的規章制度,確定質量方針,指定質量目標,對全廠維修車輛進行監督、檢查、考核,對維修技術、質量問題進行分析,並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內部質量保證體系,加強質量檢驗,進行質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車維修技術資料及工藝檔案,確保完整有效,及時更新。

  3、制定維修工藝和操作規程。

  4、負責車輛檔案管理工作。

  5、負責標準計量工作。

  6、負責裝置管理維修工作。

  7、負責汽車的檢驗工作。提高汽車維修質量。

  8、負責質量糾紛的質量分析工作。

  三、對維修車輛一律進行三級檢驗。

  格進行汽維護前檢驗、過程檢驗、竣工檢驗,嚴格執行竣工出廠技術標準,未達標準不準出廠。認真執行汽車維修質量的抽查監督制度。

  四、材料倉庫應嚴把配件質量關。

  嚴格做好採購配件的入庫驗收工作。

  五、嚴禁偷漏作業專案。

  一經發現,即嚴肅查處。

  六、裝置管理制度

  一、電氣機械裝置使用前,裝置使用人員要接受操作培訓,維修部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二、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裝置效能的程度,維修部簽發裝置操作證,上崗操作。

  三、使用人員要嚴格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運作記錄。

  四、維修部經常性地檢查裝置情況,並列入員工工作考核內容。

  五、公司電氣使用部門的裝置發生故障,須及時報維修部進行檢修,防止事故的發生。

汽車維修質量管理制度3

  一、汽車維修質保及服務承諾制度

  1、在車輛維修作業中,嚴格執行作業規範和三級檢驗制度。

  2、認真填寫、整理車輛技術檔案和維修檔案,按規定簽發汽車竣工合格證。

  3、維修中堅決杜絕使用假冒偽劣配件。

  4、對維修車輛實行質量保證期制度,自竣工出廠之日起;

  一級維護、小修及零件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汽車行駛20xx公里或者10日;

  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汽車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整車修理或者總成休息質量保證期為汽車行駛20000公里或100日;質量保證期中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二、汽車維修質量管理制度

  為提高車輛的維修質量,加強全廠職工的質量意識,杜絕質量事故的發生,制定如下制度。

  1、質量管理機構

  本廠成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由售後經理負責。具體質量管理工作由生產技術部門負責。

  2、質量機構職責

  全面負責全廠質量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汽車維護工藝規範》、《汽車維護出廠技術條件》、交通部《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貫徹執行有關汽車維修質量的規章制度,確定質量方針,制定質量目標,對全廠維修車輛進行監督、檢查、考核,對維修技術、質量問題進行分析,並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內部質量保證體系,加強質量檢驗,進行質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車維修技術資料及工藝檔案,確保完整有效,及時更新。

  (3)制定維修工藝和操作規程。

  (4)負責車輛檔案管理工作。

  (5)負責標準計量工作。

  (6)負責裝置管理維修工作。

  (7)負責汽車的檢驗工作。提高汽車維修質量。

  (8)負責質量糾紛的質量分析工作。

  3、對維修車輛一律進行三級檢驗,嚴格進行汽維護檢驗、過程檢驗、竣工檢驗,嚴格執行竣工出廠技術標準,未達標準不準出廠。認真執行汽車維修質量的抽查監督制度。

  4、材料倉庫應嚴把配件質量關,嚴格做好採配件的入庫驗收工作。

  5、嚴禁偷漏作業專案。一經發現,即嚴肅查處。

  三、汽車維修質量檢驗制度

  1.進廠檢驗

  維修車輛進廠後,檢驗員應記錄駕駛員對車況的反映和報修專案,查閱車輛技術檔案,瞭解車輛技術狀況,檢查車輛整車裝備情況,然後按照《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範》(GB/T18344-20xx)的要求擇項進行維修前的檢測,確定附加作業專案,並把檢驗、檢測的結果填寫在檢驗簽證單上,未經檢驗簽證的車輛,作業人員應拒絕作業。

  2.過程檢驗

  在維修作業的全過程中,都要進行過程檢驗。過程檢驗實行維修工自檢、班組內部互檢及廠檢驗員專檢相結合的辦法。過程檢驗的主要內容是零件磨損、變形、裂紋情況;配合間隙大小;有調整要求的調整資料;重要螺栓螺母扭矩。對涉及轉向、制動等安全部件更須嚴格的檢查。對不符合技術要求的部件,應進行修復、更換,以確保過程作業的質量.過程檢驗的資料由檢驗員在檢驗簽證單上完整記錄,未經過程檢驗簽證的車輛,廠檢驗員有權拒絕進行竣工檢驗。

  3.竣工檢驗

  竣工檢驗由檢驗員專職進行。必須嚴格按《汽車二級維護竣工出廠技術條件》逐項進行檢驗簽證,必要時進行路試。竣工檢驗的結果應逐一填寫在檢驗簽證單上,未經竣工檢驗合格的車輛不得送檢測站檢測,不得出廠。

  4.檢驗標準:

  (1)《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範》(GB/T18344-20xx)

  (2)《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18565-20xx)

  (3)《車輛執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xx)

  四、汽車維修檔案管理制度

  汽車維修檔案管理工作,是汽車維修的基礎管理工作,也是企業生產、技術管理的基礎工作。

  1.汽車維修檔案由業務部門負責收集、整理、保管。汽車大修、總成大修、汽車二級維護的維修檔案一車一檔,一檔一袋,檔案內容包括維修合同、檢驗簽證單、竣工證存根、工時清單、材料清單等;汽車一級維護、小修的資料在維修登記本中儲存。

  2.維修檔案應保持整齊、完整。一車一檔裝於檔案袋中,不得混雜亂裝。檔案袋應有標識,以便檢索。

  3.檔案放置應便於檢索、查閱,同時防止汙染、受潮、遺失。

  4.車輛維修竣工後,檢驗員應在車輛技術檔案中記載總成和重要零件更換情況及重要維修資料(如氣缸、曲軸直徑加大尺寸)。

  5.單證入檔後除工作人員外,一般人員不得隨意查閱,更改,抽換。如確需更正,應經有關領導批准同意。

  6.車輛維修檔案儲存期2年。

  五、汽修廠人員技術培訓制度

  人力資源是企業競爭力中最主要的因素,人的綜合素質又不是人力資源中的主要因素。各種形式的培訓是提高人員素質的有效途徑,隨著汽車技術的日新月異,新產品、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新工藝不斷湧現,培訓和學習是沒有止境的。

  1、培訓形式:

  上崗培訓:由行業主管部門和學校聯合主辦,透過對本行業相關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安全知識的教育,取得上崗資格證。

  技術等級培訓:由行業主管部門聯合勞動部門共同舉辦,包括汽車修理各工種的初級、中級、高階工培訓,考核合格由勞動部門發給技術等級證書。

  技術專題培訓:針對某項新技術的'培訓,由專家主講,髮結業證書。

  特殊崗位培訓:廠長、檢驗員、業務員、結算員等崗位的培訓,合格者由行業主管部門發給上崗證書。

  廠內業務技術性培訓:由廠內要根據需要自行組織的培訓。

  2、建立人員檔案:、

  編制全廠人員名冊,記錄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籍貫、文化程度、

  工種、技術等級、住址、電話等基本資訊。

  3、編制崗位的素質能力要求。

  4、每年依據本廠人員情況及崗位能力要求,編制年度培訓計劃,確定參加培訓人員的名單和培訓種類及本廠自行組織培訓的詳細計劃,並上報運管處維管科一份。

  5、參加培訓人員應與本廠簽訂服務合同,服務3年以上的,培訓費用由廠方承擔,不到3年由本人承擔。

  6、制定獎懲措施,凡外派參加培訓人員,成績合格者費用按合同規定由達方承當,不合格者,廠方不予承擔(應在合同中明確),成績優秀者應於獎勵。

  7、每次參加培訓的資料個記錄,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

  8、服務合同期滿後,人員要求調離本廠的,應在一個月前向廠提出書面辭職報告。人員調離時應由相關業務科室簽署意見,廠長批准。在沒有經營糾葛的情況下,應予同意。

  合同期未滿要求辭職的,則按合同規定辦理。

  9、人員培訓管理工作由辦公室負責。

  六、汽修廠配件材料管理制度(汽修廠倉庫管理制度相關)

  1、自覺遵守厂部各項管理制度,倉庫嚴禁閒雜人員入內。

  2.及時做好供方的選擇、評審工作。根據生產需要及時編制採購計劃單,計劃單經廠領導簽字同意後即按單就近採購。

  3.材料及零配件進庫前要驗收,末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準進庫,不準使用。

  4、材料入庫後要立卡、入帳,做到帳、卡、實物三符合.

  5、材料應分類、分規格存放,。

  6、保持倉庫整潔,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鏽、防腐、防失竊工作,做好倉庫的消防工作。

  7、修理工憑派工單領料,由庫管員填寫材料單,領料人簽名,領用大總成件要經分管領導簽字同意。領新料必須交舊料,嚴格執行領新交舊制度。

  8、加強對舊料的管理工作。

  9、材料及零配件的領用應執行先進先出的規定,嚴格執行價格制度,不得隨便加價。

  10、倉庫每個月進行一次清倉盤點,消除差錯,壓縮庫存。

  七、汽車修理廠經理(廠長)崗位職責

  全面負責企業的生產經營、產品質量和安全生產等各項工作。

  2.建立和完善企業的管理制度和組織機構,並落實各項工作責任制。

  3.確定質量方針,建立質量目標。

  4.經常性地向組織開展職工質量、安全教育。

  5.建立、完善廠內機構設定,明確職責和許可權,保持內部溝通,確保正常運轉。

  6.負責對廠內的各項管理工作進行評審,以期逐步改進、完善、提高。

  7.保證獲得和保持設施、裝置、人員等必需的資源,滿足生產的需要。

  八、汽車維修質量檢驗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汽車維修質量檢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2.嚴格執行國家及行業的有關汽車維修技術標準和其它相關技術標準;

  3.負責進廠維修車輛的檢驗、檢測、診斷工作;

  4.負責維修車輛在維修過程中的各項檢驗工作,包括過程和竣工檢驗,嚴把維修質量關,並按規定的要求認真填寫維修質量檢驗簽證單和車輛技術檔案;

  5.負責維修車輛檢測工作,及時進行質量分析,為不斷改進質量提出意見和建議;

  6.做好汽車維修質量狀況的上傳下達工作當好領導的參謀起到顧客和維修工、領導和職員工間的橋樑作用;

  7.參與汽車返修或機務事故原因分析和質量判斷;

  8.秉公行使質量檢驗和技術鑑定的職權;

  9.完成廠長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務。

  九、維修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車間內不準吸菸,發現吸菸者必須立即制止,各清潔管轄區不得有菸頭、油汙、垃圾和影響安全生產的雜物。

  2、按規定的地方存放油料,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車間、工作間不得存放。

  3、板金車間不準用油,其他車間不準用火,如確需用火作業的,必須向有關部門申請同意後,保持安全距離,作好防範錯施,方可作業。

  4、焊接帶油汙的部件,壓力容器、油箱和其它危險物品時,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作業。

  5、掌握消防知識、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按規定掛放在明顯位置,定期檢查、保養,失效的應及時申報更換。

  6、嚴禁違章作業和違章操作使用各種用電裝置及各種機機件裝置。

  7、須維護和增加用電設施的,必須先申請同意,指派專業人員施工作業,嚴禁私拉亂接。

  8、任何員工都有義務和權利制止、拒絕和揭發違反安全生產的一切行為。有義務積極參加滅火、救災、應急突發事件。

  9、嚴禁少年兒童進入工作場所,否則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本人負責。處罰:有違反以上規定的,每次罰款50元/100元,造成經濟損失和人員傷害的,賠付一切經濟損失,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作出除名處理,並送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十、汽修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2、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3、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5、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域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6、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7、公司透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範設定。

  2、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誌。

  3、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4、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室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

  2、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維護人員,應經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合格後上崗。

  3、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應嚴格按規程操作。

  4、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並報告有關部門。

  5、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並做好交接班工作。

  6、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執行。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2、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3、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並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4、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並提出懲處。

  5、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並保持消防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公司保衛科管理職能部門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並督察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會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3、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同時後,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4、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

  5、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並做出火災隱患整改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2、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

  2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

  3、各車間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

  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1、建立健全義務消防隊的組織機構,適時更新、補充義務消防隊員。

  2、加強義務消防隊的培訓、教育工作,提高隊員業務素質。安全部負責隊員的業務訓練考核及指導。

  3、對車間、部門、班組等義務消防員,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滅火演練,並記錄培訓檔案。

  4、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做到:熟悉防火與滅火的基本常識;熟悉公司內消防通道、重點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內部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和保養;熟悉報警和接警處理程式;熟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和措施;熟悉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式;熟悉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式和措施。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公司應加強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工作,每年應對公司有關變更情況進行全面修訂。

  2、公司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演練,每年演練不少於二次。

  3、進行消防演練時,應當設定明顯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範圍人員。

  4、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包括:組織機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式和措施。

  (十一)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安裝和維修電氣裝置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裝置必須經過主管部門、保全機修部門、環安部檢驗合格後投入使用。

  2、電氣裝置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3、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4、保衛科對提供和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

  5、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有關人員,公司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6、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公司將把平時演練情況、業務學習情況、日常消防工作、規章制度落實情況作為公司各部門、個人考評、獎懲的依據。

  2、每年度公司將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3、對未依規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相應處理。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為,將依法給予處理。(十三.)電、氣焊防火制度

  1、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並經過考試合格後,方準獨立操作。

  2、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核准後方可進行。

  3、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採取澆溼、遮隔等安全可*措施加以保護。

  4、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5、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作業。

  6、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築物、機器裝置、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7、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8、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並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牆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覆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9、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十四)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1、不準在車間內吸菸,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2、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3、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4、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5、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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