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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職調查報告

【薦】盡職調查報告

  在現實生活中,報告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邏輯的合理性。那麼什麼樣的報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盡職調查報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盡職調查報告1

  一、資質調查

  1、管理公司是否獲得法定註冊登記?各種登記手續是否完善?

  2、所管理的基金是否獲得政府管理部門(如金融辦、發改委等)相關設立基金的批文?

  3、管理公司是否具有正式的辦公場地?公司總部和重慶地區是否有足夠的專人從事基金募集、專案選擇、專案投資、專案管理等工作事務?

  4、所管理的基金如有政府引導基金公司投資的,是否具有投資或管理協議?

  5、其他按照法律法規或政府要求必須具備的資格條件?

  二、專業能力調查

  1、管理公司是否具備符合股權投資的完善治理結構?是否建立有投資分析、投資決策、投資監督機制?

  2、管理公司成立時間?管理專案的規模是否在1億元以上?是否有一個投資後成功退出的專案?

  3、管理公司團隊成員是否具有專業投資及其管理能力及其過往業績?其核心成員(合夥人等)是否具有行業分析、行業投資、專案決策和IPO運作等專業能力和經驗?核心團隊成員是否有一個成功投資的專案?

  4、管理公司團隊成員是否遵紀守法?是否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或財務外包公司?

  5、所管理的基金是否引入托管機制?(未引入托管機制的基金,請說明原因?)

  6、管理公司IPO上市等投資退出的渠道、方式、流程等運作能力?

  7、管理公司已投資專案的投資回報及其業績?

  8、管理公司擅長投資的行業有哪些?

  三、合作條件調查

  1、擬與我行採用的合作專案(如資金募集、專案推薦、基金託管、專案管理、專案培育等)和合作方式(全面合作、部分合作等)?

  2、擬與我行合作的基金情況(原則上應在1億元以上)?

  3、擬與我行合作基金的相關審批手續?

  四、盡職調查要求:

  1、資質調查專案,請提供相關資料的影印件,並加蓋管理 公司公章.

  2、專業能力調查專案,請列舉管理基金清單(成立時間、規模、審批機構、基金期限(如已清算,請提供清算時間)、託管人、投資行業、投資專案等。

  3、擬合作的基金如已開始運作投資的,請提供投資情況,包括規模、批准機構、設立時間、管理團隊介紹及業績、原託管人、投資方向、投資條件、投資比例限制、投資專案清單,無法或不便提供的,請註明原因?

  4、原則上服務支行必須安排相關人員赴管理公司辦公場地考察一次,並在盡職調查報告中註明考察情況。

  上述調查結果,請支行按順序提供調查結論和材料。

盡職調查報告2

  證券市場是一個公開、透明的公共平臺,本著對廣大中小投資者負責人的態度,上市前都有做盡職調查。我國法律法規對證券公開發行上市過程中,各中介機構應承擔的勤勉盡責義務,都有非常明確而嚴格的規定,為了保證自己出具檔案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各中介機構都會進行盡職調查。

  一、公司財務狀況調查

  調查內容主要包含內部控制調查、財務風險調查、會計政策穩健性調查三大方面。這部分調查主要由會計師事務所完成,透過檔案查閱、面對面訪談、實地檢視等方式評估其真實性和完整性。

  二、公司持續經營能力調查

  主要調查公司主營業務及經營模式、公司的業務發展目標;公司所屬行業情況及市場競爭狀況;公司對客戶和供應商的依賴程度、技術優勢和研發能力。

  這些內容多數由IPO諮詢機構來執行,透過詢問公司管理層、查閱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蒐集比較行業及市場資料、供應商和客戶實地調研、詢問公司核心技術人員或技術顧問等方式,最終得出細分市場研究報告和募投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提交給券商和企業高層作戰略參考。

  三、公司治理調查

  包括調查公司治理機制的建立情況;治理機制的執行情況;股東的出資情況;獨立性;公司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是否存在同業競爭;對外擔保、重大投資、委託理財、關聯方交易等重要事項的決策和執行情況;管理層及核心技術人員的持股情況;公司管理層的誠信情況。

  這些內容多數由律師來完成,主要盡調方法包括諮詢公司律師或法律顧問,查閱公司章程和管理檔案,查閱具有資格的中介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實地調查等。

  四、公司合法合規事項調查

  部分調查內容包括調查公司設立及存續情況;最近三年是否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股權變動的合法合規性以及股本總額和股權結構是否發生變化;股份是否存在轉讓限制;主要財產的合法性;是否存在法律糾紛或潛在糾紛以及其他爭議;重大債務;納稅情況;環境保護和產品質量、技術標準是否符合相關要求;是否存在重大訴訟、仲裁及未決訴訟、仲裁情況。這些內容主要由律師事務所來完成,主要盡調方法包括檔案查閱、實地調研、第三方核查等。

盡職調查報告3

  一、主要內容

  (一)業務調查

  業務調查主要包括分析公司所處細分行業的情況和風險,調查公司商業模式、經營目標和計劃。

  1.行業研究:透過蒐集與公司所處行業有關的行業研究或報道,與公司管理層交談,比較市場公開資料,蒐集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發展規劃、行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以及主辦券商內部行業分析師的分析研究等方法,審慎、客觀分析公司所處細分行業的基本情況和特有風險(如行業風險、市場風險、政策風險等)

  2.公司產品考察:透過與公司經營管理層交談,實地考察公司產品或服務,訪談公司客戶等方法,調查公司產品或服務及其用途,瞭解產品種類、功能或服務種類及其滿足的客戶需求。

  3.關鍵資源調查:透過實地考察、與管理層交談、查閱公司主要智慧財產權檔案等方法,結合公司行業特點,調查公司業務所依賴的關鍵資源。

  4.公司業務流程調查:透過查閱公司業務制度、實地考察企業經營過程涉及的業務環節、對主要供應商和客戶訪談等方法,結合公司行業特點,瞭解公司關鍵業務流程。

  5.公司收益情況調查:透過查閱商業合同,走訪客戶和供應商等方法,結合對公司產品或服務、關鍵資源和關鍵業務流程的調查,瞭解公司如何獲得收益。

  6.公司趨勢調查:透過與公司管理層交談,查閱董事會會議記錄、重大業務合同等方法,結合公司所處行業的發展趨勢及公司目前所處的發展階段,瞭解公司整體發展規劃和各個業務板塊的中長期發展目標,分析公司經營目標和計劃是否與現有商業模式一致,提示公司業務發展過程跌主要風險及風險管理機制。

  (二)公司治理調查

  1.瞭解三會:透過查閱公司章程,瞭解公司組織結構,查閱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有關檔案,調查公司三會的建立健全及執行情況,說明上述機構和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關注公司章程和三會議事規則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建立健全投資者關係管理制度,是否在公司章程中約定糾紛解決機制。

  2.董事會對治理機制的評估:公司董事會對公司治理機制進行訴訟評估,內容包括現有公司治理機制在給股東提供合適的保護以及保證股東充分行使知情權、參與權、質詢權和表決權等權利方面所發揮的作用、所存在的不足及解決方法等。

  3.公司董事監事調查:調查公司董事、監事的簡要情況,主要包括:姓名、國籍及境外居留權、性別、年齡、學歷、職稱;職業經歷(參加工作以來的職業及職務情況);曾經擔任的重要職務及任期;現任職務及任期;本人及其近親屬持有公司股份的情況;是否存在對外投資與公司存在利益衝突的情況。

  另外,還包括獨立性調查、同業競爭調查、政策制定執行情況調查、管理層誠信調查。(三)公司財務調查

  1.內部控制五要素調查:透過考察控制環境、風險識別與評估、控制活動與措施、資訊溝通與反饋、監督與評價等基本要素,評價公司內容控制制度是否充分、合理、有效。

  2.財務風險調查:根據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分析公司最近兩年及一期的主要財務指標,並對其進行逐年比較。

  另外,還包括應收賬款調查、存貨調查、公司投資調查、固定資產與折舊調查、無形資產調查、資產減值準備情況調查、歷次評估情況調查、應付賬款調查、收入調查、成本調查、費用調查、非經常性損益調查、鼓勵政策調查、合併財務報表調查、關聯方及關聯關係調查、審計意見及事務所變更調查。

  (四)公司合法合規調查

  主要包括:公司設立及存續情況調查、重大違法違規調查、股權情況調查、財產合法性調查、重大債務調查、納稅情況調查、環境保護產品質量、技術標準調查等等。

盡職調查報告4

  一、公司基本情況方面的資料

  1、公司概要(公司簡介、公司章程、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或掃描件)

  2、企業資質和榮譽(請附相關證書影印件)

  3、公司歷史沿革

  4、公司對外投資情況(請附上有關的股東會決議等檔案)

  5、其他關聯公司情況

  6、公司重要產權情況

  6.1商標情況(請附商標證書影印件)

  6.2土地、房產情況(請附土地使用權證、租房協議等影印件)

  6.3無形資產評估報告(如有請附上)

  7、公司組織機構及管理機制

  8、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股東名稱、投資金額、股權比例以及歷年資本的變動情況

  9、公司員工情況

  9.1法定代表人簡歷(請附資格證明書及身份證影印件)

  9.2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主管財務人員及本次融資業務具體經辦人員的簡歷

  二、關於企業產品和市場情況方面的資料

  1、主要產品分析(銷售收入、銷售量、單位售價、單位成本、毛利率的變化趨勢)

  2、營銷策略、廣告方案、銷售網路、銷售渠道和銷售優勢區域

  3、產品獲獎證書、高新技術產品認定書情況(請附相關證書影印件)

  4、主要產品生產流程

  5、前10大客戶的年度銷售額、所佔銷售總額的比例、回款情況

  6、主要原材料供應商的情況(請附供應合同或者協議影印件)

  7、外銷(出口)的渠道、主要市場和趨勢(請附合同或協議影印件)

  8、公司重大的合同或協議(請附上覆印件)

  三、生產及質量管理

  1、主要的生產裝置數量、質量狀況、先程序度、產能負荷度

  2、未來的主要技術改造和裝置投資規劃

  3、生產計劃的制定、協調質量管理獲得的認證、質量管理的體系、涉及的領域、質量人員的技術素質及關鍵檢測裝置的數量、先程序度

  4、產品因質量問題退回及折讓的歷史與現狀

  四、技術及研發

  1、技術研發人員的數量及專業素質

  2、近3年新品每年研發的品種數量、新品的銷售數量、銷售收入以及佔總銷售收入的比重

  3、企業產品和競爭對手的產品的技術性能比較

  4、研發的技術裝置配備情況

  5、研發資金的投入金額

  6、研發的方式(技術合作、技術交流、自主研發)

  7、專有技術與專利技術

  8、當前和以後三年的技術開發及研發專案一覽表,並分析其先進性及效益

  五、行業和市場情況的資料

  1、行業概況

  2、行業技術水平及競爭情況

  3、行業管理體制

  4、行業市場狀況

  5、行業市場前景

  六、財務會計資訊情況方面的資料

  1、主要會計政策

  1.1存貨計價方式

  1.2固定資產折舊政策

  1.3稅務政策

  1.4收入確認方式

  1.5壞帳準備金提取方式

  1.6企業內部資金管理方式

  1.7結算方式

  1.7.1請介紹企業與上游客戶(供應商)的結算方式與結算期

  1.7.2請介紹企業與下游客戶(顧客)的結算方式與結算期

  2、近三年的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加蓋公章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3、如無法提供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請認真填寫下列表格(見附件)

  七、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情況方面的資料

  1、同業競爭情況

  2、關聯方關係及其重大交易

  八、公司現存訴訟、仲裁事項情況方面的資料

  1、公司目前在中國境內外是否涉及/可能涉及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包括破產程式)、仲裁或其他任何司法程式、行政程式,並請提供相關情況說明及有關證明檔案。

  2、目前即將引起上款所述程式的任何事件(如履行合同過程中的違約事件、違反法律的情況、合同雙方發生的爭議、客戶投訴等)的詳細情況及證明檔案。

  3、目前尚未執行完畢的仲裁機構、司法機構及行政機構的裁決、判決及決定。

  4、涉及公司員工、且尚未處理完畢的工傷、意外、交通事故的情況。

  九、環保方面的情況資料

  1、公司所獲得的關於環保事宜的證書、許可及批准檔案、以及公司為獲得前述檔案向有關部門提交的申請材料。

  2、公司作出的任何環境報告副本。

  3、政府環境管理機構發出的關於公司環保事宜的全部通知、決定及評估報告副本。

  4、環保訴訟/糾紛情況說明及證明檔案。

  十、公司相關政府扶持專案情況

  1、公司申請政府資金的專案情況

  2、公司申請政府資金獲批的申請報告或可研報告等

  十一、本輪融資情況方面的資料

  1、融資計劃(包括但不限於)1.1融資金額1.2稀釋股權的比例

  2、最近三年公司盈利預測

  3、本輪融資及上市時間安排方面的資料

  十二、附件:(如無法提供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請認真填寫下列附件)

  近三年簡要資產負債表彙總表

  單位:萬元

盡職調查報告5

  一、盡職調查的目的

  簡單講,盡職調查的根本原因在於資訊不對稱。融資方的情況只有透過詳盡的、專業的調查才能摸清楚。

  1、發現專案或企業內在價值

  投資者和融資方站在不同的角度分析企業的內在價值,往往會出現偏差,融資方可能高估也可能低估了企業的內在價值。因為企業內在價值不僅取決於當前的財務賬面價值,同時也取決於未來的收益。對企業內在價值進行評估和考量必須建立在盡職調查基礎上。

  2、判明潛在的致命缺陷及對預期投資的可能影響

  從投資者角度講,盡職調查是風險管理的第一步。因為任何專案都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比如,融資方過往財務賬冊的準確性;投資之後,公司的主要員工、供應商和顧客是否會繼續留下來;相關資產是否具有融資方賦予的相應價值;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導致融資方運營或財務運作出現問題的因素。

  3、為投資方案設計做準備

  融資方通常會對企業各項風險因素有很清楚的瞭解,而投資者則沒有。因而,投資者有必要透過實施盡職調查來補救雙方在資訊獲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透過盡職調查明確了存在哪些風險和法律問題,買賣雙方便可以就相關風險和義務應由哪方承擔進行談判,同時投資者可以決定在何種條件下繼續進行投資活動。

  二、盡職調查的流程

  盡職調查的範圍很廣,調查物件的規模亦千差萬別,每一個盡職調查專案均是獨一無二的。對於一個重大投資專案,盡職調查通常需經歷以下程式:

  立項—成立工作小組—擬定調查計劃—整理/彙總資料—撰寫調查報告—內部複核—遞交匯報—歸檔管理—參與投資方案設計。

  1專業人員專案立項後加入工作小組實施盡職調查2擬訂計劃需建立在充分了解投資目的和目標企業組織架構基礎上3盡職調查報告必須透過複核程式後方能提交。

  三、盡職調查的方法

  1、審閱檔案資料

  透過公司工商註冊、財務報告、業務檔案、法律合同等各項資料審閱,發現異常及重大問題。

  2、參考外部資訊

  透過網路、行業雜誌、業內人士等資訊渠道,瞭解公司及其所處行業的情況。

  3、相關人員訪談

  與企業內部各層級、各職能人員,以及中介機構的充分溝通。

  4、企業實地調查

  檢視企業廠房、土地、裝置、產品和存貨等實物資產。

  5、小組內部溝通

  調查小組成員來自不同背景及專業,其相互溝通也是達成調查目的的方法。

  四、盡職調查遵循的原則

  1證偽原則

  站在“中立偏疑”的立場,循著“問題-懷疑-取證”的思路展開盡職調查,用經驗和事實來發覺目標企業的投資價值。

  2實事求是原則

  要求投資經理依據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的投資理念和標準,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對目標進行調查,如實反映目標企業的真實情況。

  3事必躬親原則

  要求投資經理一定要親臨目標企業現場,進行實地考察、訪談,親身體驗和感受,而不是根據道聽途說下判斷。

  4突出重點原則

  需要投資經理發現並重點調查目標企業的技術或產品特點,避免陷入眉毛鬍子一把抓的境地。

  5以人為本原則

  要求投資經理在對目標企業從技術、產品、市場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的同時,重點注意對管理團隊的創新能力、管理能力、誠信程度的評判。

  6橫向比較原則

  需要投資經理對同行業的國內外企業發展情況,尤其是結合該行業已上市公司在證券市場上的表現進行比較分析,以期發展目標企業的投資價值。

  第一部分:公司背景情況

  一、公司歷史演變調查

  1調查目標

  (1)瞭解公司歷史上的重大事件,檢查其對公司的發展演變和企業文化形成的重大影響;

  (2)對公司成立時間較長的企業,歷史演變較為複雜,著重考察企業歷史演變發展邏輯合理性。

  2調查程式

  (1)獲取公司所在行業管理體制歷次改革的有關資料,調查行業管理體制的變化對公司的影響;

  (2)獲取公司歷次產品、技術改造、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變動及獲獎情況的有關資料,判斷公司核心競爭力在行業內地位的變化;

  (3)調查公司歷史上有重大影響的人事變動,判斷核心管理者的去留已經和可能對公司產生的重大影響;

  (4)審查公司歷史上是否存在重大的違反法規行為以及受到重大處罰的情況,判斷其影響是否已經消除。

  3調查結論

  (1)公司歷史演變定性判斷(複雜與否)

  (2)歷史演變對公司未來發展有無實質性影響(體制、人員、技術演變)

  二、股東變更情況調查

  1調查目標

  (1)股東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範;

  (2)公司股東變更的行為和程式是否合法、規範。

  2調查程式

  (1)編制公司股本結構變化表,檢查公司歷次股份總額及其結構變化的原因及對公司業務、管理和經營業績的影響;

  (2)取得公司的股東名冊,檢視發起人或股東人數、住所、出資比例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3)追溯調查公司的實質控制人,檢視其業務、資產情況是否對公司的產供銷以及市場競爭力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4)檢查公司自然人持股的有關情況,關注其在公司的任職及其親屬的投資情況;如果單個自然人持股比例較大,還應檢查是否存在其他人透過此人間接持股的情況,而可能引起潛在的股權糾紛;

  (5)檢查公司是否發行過內部職工股,是否有工會持股或職工持股會持股; (6)調查公司的股份是否由於質押或其他爭議而被凍結或被拍賣而發生轉移,並導致股權結構發生變化;

  (7)獲取公司與股本結構變化有關的驗資、評估和審計報告,審查公司註冊資本的增減變化以及股本結構的變化的程式是否合乎法律規範,涉及國有企業,股權變革是否有國資批覆檔案;

  (8)相關股東變更資料取得當地工商資料為準。

  3調查結論

  (1)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是否有較大變化;

  (2)自然人持股在公司任職及外部任職情況;

  (3)股本變動的驗資、評估及審計是否齊全,涉及國有企業,股權變革是否有國資批覆檔案。

  三、公司治理結構調查

  1調查目標

  (1)公司章程及草案是否合法合規;

  (2)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設立、運作的實質性判斷;

  (3)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任職及變動是否合法合規。 2調查程式

  (1)查閱股東大會的會議記錄、董事會的會議記錄,確定公司章程及草案的制定和修改過程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式,其內容是否與《公司法》等相牴觸;

  (2)確認公司是否具有健全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議事規則及其合規性;

  (3)查閱公司歷次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會議記錄,確認其決議內容、尤其是確認董事會的對外擔保、重大投資、融資及經營決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透過會議記錄瞭解公司重要管理人員的變化;

  (4)確認董事、經理是否挪用公司資金或者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是否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是否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活動;

  (5)考察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如設定股票期權,判斷這些機制是否有利於吸引人才,保持高階管理人員的穩定。

  四、組織結構調查

  1調查目標

  (1)全面瞭解公司主要股東(追溯到實質控制人)及整個集團的所有相關企業的業務和財務情況,查詢可能產生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的關聯方;

  (2)瞭解公司內部組織結構模式的設定對公司實現經營管理目標的影響。

  2調查程式

  (1)畫出整個集團的組織構架圖,標明各經營實體之間的具體組織聯絡;

  (2)畫出公司組織結構設定圖,並以實線和虛線標明各機構之間的權力和資訊溝通關係,分析其設計的合理性和執行的有效性;

  (3)與管理層有關人員進行討論,進一步獲得公司組織結構設定方面、執行方面情況的資料。

  五、管理團隊調查

  1調查目標

  (1)主要管理層(包括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總裁、副總裁以及財務總監等高階管理人員)是否正直、誠信;

  (2)主要管理層是否具有與發展公司需要相匹配的開拓精神和經營管理能力;

  (3)瞭解關鍵管理人員的選聘、考核和離職情況,及其程式是否合法;

  (4)瞭解公司與主要管理人員有關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及其對公司經營和長遠發展的影響。

  2調查程式

  (1)取得主要管理人員學歷和從業經歷簡況,對核心人員要取得其詳細資料,尤其要關注主要成員在本行業的的執業經驗和記錄;

  (2)與公司主要管理人員就企業發展、公司文化、競爭對手、個人發展與公司發展的關係等主題進行單獨的會談;

  (3)調查過去三年中公司關鍵管理人員離職的情況,調查其辭職的真實原因;

  (4)調查公司董事是否遵守“競業禁止”的規定;

  (5)與公司職員進行交流,獲取其對管理團隊以及企業文化貫徹情況的直觀感受;

  (6)調查公司內部管理制度規定、年度經營責任書,瞭解公司是否制定經濟責任考核體系,特別考核體系的落實情況;

  (7)瞭解公司為高階管理者制定的薪酬方案,持有股份及其變動情況;

  (8)調查主要管理者是否不適當的兼職,並說明必要的兼職是否會對其工作產生影響。

  六、業務發展戰略與目標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業務發展目標與現有業務的關係;

  (2)調查公司業務發展目標實現的可行性、風險。

  2調查程式

  查閱公司的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等資料,或與經營決策層訪談,得到以下的資訊:

  (1)公司發展目標的定位,包括長遠發展戰略、具體業務計劃;

  (2)公司發展目標與現有業務間的關係;

  (3)公司實現業務發展目標中可能存在的潛在風險,包括法律障礙等;

  (4)公司實現未來發展計劃的主要經營理念或模式、假設條件、實現步驟、面臨的主要問題等。

  第二部分:行業和業務經營調查

  一、行業及競爭者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所處行業的現狀及發展前景;

  (2)調查公司所處行業發展驅動因素與本質;

  (3)調查公司提供的產品(服務)較之同行業可比公司的競爭地位;

  4)調查公司主要經營活動的合法性。

  2調查程式

  (1)查閱權威機構的統計資料和研究報告(如國家計委、經貿委、行業協 會、國務院研究發展中心或其他研究機構),調查公司所處行業國內、外的發展現狀與前景,分析影響其行業發展的有利、不利因素。

  (2)調查公司所處行業內企業是否受到國家宏觀控制,如果是,其產品定 價是否受到限制?是否享受優惠政策?

  (3)調查公司所處行業產業鏈情況,公司所處鏈條環節情況;

  (4)瞭解公司所處行業的進入壁壘,包括規模經濟、資本投入、技術水平、環境保護或行業管理機構授予的特許經營權等方面,分析其對公司核心競爭力的影響;

  (5)瞭解公司所處行業的整體特徵,是屬於資金、技術、勞動密集型產業;瞭解該行業對技術(或對資金、勞動力等要素)的依賴程度、技術的成熟度;瞭解該行業公司是否需要大量的研究開發支出、鉅額的廣告營銷費用;是否應收賬款週轉慢;產品價格的變動特徵;出口佔總銷售的比例等方面。

  (6)調查公司近三年內銷售產品所處的生命週期階段,是處於匯入期、成長期、成熟期、衰退期中的哪個階段?調查公司產品的壽命。

  (7)查閱國家的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公司相關財務資料和發展規劃檔案,獲取或編制公司最近幾個會計年度主要產品產銷量明細表,瞭解公司產品結構構成;瞭解公司未來產品結構調整的方向。

  (8)查閱權威機構的研究報告和統計資料,調查影響公司產品需求的相關因素以及產品需求的變化趨勢,分析未來幾年該產品的需求狀況、市場容量;獲取公司所處行業中該產品的現有生產能力、未來幾年生產能力的變化資料;所處行業是否因過多受到國家政策、技術進步、可替代產品的衝擊等外部因素影響而具有較大的脆弱性。

  (9)對公司產品價格變動作出預測;

  (10)調查可替代產品的價格和供應狀況,調查公司產品目前或在可合理預計的將來多大程度上受到進口同類產品的衝擊;

  (11)對公司現有與潛在的競爭者調查,應包括但不限於整個產品市場容量、競爭者數量、公司與市場競爭者各自的市場份額;對公司與競爭者的比較應包括相對產品質量、相對價格、相對成本、相對的產品形象及公司聲譽等(見附表)。對公司目前、未來的市場地位作出描述和判斷;

  (12)利用各大證券報、主要證券類網站披露的公開資訊,與已上市公司進行比較分析。選擇5-10家產品結構、生產工藝相同的公司,以這些公司近幾年的資料為基礎,至少在生產能力、生產技術的先進性、關鍵裝置的先進性、銷售收入、銷售的地理分佈、主要產品銷售價格與主營業務利潤率、行業平均銷售價格與主營業務利潤率等方面進行比較。

  二、採購環節業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供應方市場、採購政策及主要的供應商;

  (2)調查公司採購業務涉及的訴訟及關聯交易。

  2調查程式

  (1)調查供應方市場的競爭狀況,是競爭、還是壟斷,是否存在特許經營 權等方面因素使得供應方市場有較高的進入壁壘;

  (2)與採購部門人員、主要供應商溝通,調查公司生產必須的原材料、重要輔助材料等的採購是否受到資源或其他因素的限制;

  (3)瞭解公司主要的供應商(至少前5名),計算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公司向主要供應商的採購金額、佔公司、同類原材料採購金額、總採購金額比例,是否存在嚴重依賴個別供應商的情況;

  (4)與採購部門人員、主要供應商溝通,調查公司主要供應商與公司的地理距離,分析最近幾年原材料成本構成,關注運輸費用佔採購成本中的比重;

  (5)與採購部門人員溝通,瞭解公司是否建立了供應商考評制度;

  (6)調查公司與主要供應商的資金結算情況,是否及時結清貨款,是否存在以實物抵債的現象;

  (7)查閱權威機構的研究報告和統計資料,調查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市場供求狀況,查閱公司產品成本計算單,定量分析主要原材料、動力漲價對公司生產成本的影響;

  (8)與採購部門與生產計劃部門人員溝通,調查公司採購部門與生產計劃部門的銜接情況,關注是否存在嚴重的原材料缺貨風險,是否存在原材料積壓風險;

  (9)與主要供應商、公司律師溝通,調查公司與主要供應商之間是否存在重大訴訟或糾紛;

  (10)如果存在影響成本的重大關聯採購,判斷關聯採購的定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大股東與公司之間的利潤輸送或資金轉移的現象。

  三、生產環節業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生產工藝、生產能力、實際產量;

  (2)調查公司生產組織、保障;

  (3)成本分析;

  (4)調查公司生產的質量控制、安全、環保。

  2調查程式

  (1)調查公司生產過程的組織形式,是屬於個別製造或小批次生產;大批次生產或用裝配線生產;用流水線生產;

  (2)瞭解公司各項主要產品生產工藝,獲取公司產品生產工藝流程圖,調查公司行業中工藝、技術方面的領先程度;

  (3)調查公司主要產品的設計生產能力、最近幾個會計年度的實際生產能力以及主要競爭者的實際生產能力,進行盈虧平衡分析,計算出盈虧平衡時的生產產量,並與各年的實際生產量比較;

  (4)與生產部門人員溝通,調查公司生產各環節中是否存在瓶頸?是否存在某種原材料的供應、部分生產環節的生產不穩定或生產能力不足而制約了企業的生產能力;

  (5)與生產部門人員溝通,調查公司的生產是否受到能源、技術、人員等客觀因素的限制;

  (6)採用現場察勘的方法,調查公司主要裝置的產地、購入時間,機器裝置的成新率,是否處於良好狀態,預計尚可使用的時間;現有的生產能力及利用情況,是否有大量閒置的裝置和生產能力;

  (7)調查公司是否存在裝置抵押貸款的情形。如有,查閱或查詢借款合同的條款及還款情況,判斷預期債務是否會對公司的生產保障構成影響;

  (8)製造成本的橫向比較。查閱公司歷年來產品成本計算單、同類公司資料,分析公司較同行業公司在成本方面的競爭地位;

  (9)製造成本的縱向比較。獲取或編制公司最近幾個會計年度主要產品(服務)的毛利率、貢獻毛利佔當期主營業務利潤的比重指標,分析公司主要產品的盈利能力;如果某項產品在銷售價格未發生重大變化時,某一期的毛利率出現異常,分析單位成本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及動力、製造費用等成本要素的變動情況,確認成本的真實發生;

  (10)與公司質量管理部門人員溝通、現場實地考察、查閱公司內部生產管理規定,調查公司的質量控制政策、質量管理的組織設定及實施情況;

  (11)調查公司保障安全生產的措施,成立以來是否發生過重大的安全事故;

  (12)瞭解公司生產工藝中三廢的排放情況,查閱省一級的環境保護局出具的函件,調查公司的生產工藝是否符合有關環境保護的要求,調查公司最近3年是否發生過環境汙染事故,是否存在因環保問題而被處罰的情形;

  (13)查閱省一級的質量技術監督局檔案,調查公司產品是否符合行業標準,是否因產品質量問題受過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處罰。

  四、銷售環節業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營銷網路的建設及執行情況;

  (2)調查公司產品商標的權屬及合規性;

  (3)調查公司銷售回款、存貨積壓情況;

  (4)調查公司銷售業務涉及的訴訟及關聯交易。

  2調查程式

  (1)瞭解公司的分銷渠道,對自營零售的,調查公司銷售專賣店的設定;對透過批發商進行銷售的,調查經銷或代理協議,是否全部委託銷售代理而導致銷售失控?

  (2)查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的商標註冊證,調查公司是否是其主要產品的商標註冊人;

  (3)查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或省一級的質量技術監督局的證明或其他有關批覆,調查公司的產品質量是否執行了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近3年是否因違反有關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方面的法律、法規而受到處罰;

  (4)是否存在假冒偽劣產品,打假力度如何;

  (5)調查公司的主要競爭者及各自的競爭優勢,從權威統計機構獲取公司產品與其主要競爭者產品的市場佔有率資料;

  (6)獲取或編制公司近幾個會計年度各項產品佔銷售總收入比重明細表、各項產品產銷率明細表;

  (7)獲取公司近幾個會計年度對主要客戶(至少前5名)的銷售額、佔年度銷售總額的比例及回款情況,調查其客戶基礎是否薄弱,是否過分依賴某一客戶而連帶受到客戶所受風險的影響;分析其主要客戶的回款情況,是否存在以實物抵債的現象;

  (8)獲取近幾個會計年度按區域分佈的的銷售記錄,分析公司銷售區域侷限化現象是否明顯,產品的銷售是否受到地方保護主義的影響;

  (9)是否存在會計期末銷售收入的異常增長,採取追查至會計期末幾筆大額的收入確認憑證、審閱複核會計師期後事項的工作底稿等程式,判斷是否屬於虛開發票、虛增收入的情形;

  (10)是否存在異常大額的銷售退回,查閱銷售合同、銷售部門與客戶對銷售退回的處理意見等資料,判斷銷售退回的真實性;

  (11)測算公司最近幾個會計年度的應收賬款週轉率,調查公司壞賬、呆賬風險的大小;

  (12)對於銷售集中於單個或少數幾個大客戶的情況,需追查銷貨合同、銷貨發票、產品出庫單、銀行進賬單,或函證的方法以確定銷售業務發生的真實性。如果該項銷售系出口,尚需追查出口報關單、結匯水單等資料,以確定銷售業務發生的真實性;

  (13)查閱會計師的工作底稿,調查是否存在大量的殘次、陳舊、冷背、積壓的存貨;與會計師溝通存貨跌價準備是否足額計提?計算公司最近幾個會計年度產成品週轉率,並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比較;

  (14)抽查部分重大銷售合同,檢查有無限制性條款,如產品須經安裝或檢修、有特定的退貨權、採用代銷或寄銷的方式;

  (15)調查關聯銷售的情況。如果存在對主營業務收入有重大貢獻的關聯銷售,抽查不同時點的關聯銷售合同,獲取關聯銷售的定價資料,分析不同時點的銷售價格的變動,並與同類產品當時市場公允價格比較。如果存在異常,分析其對收入的影響,分析關聯銷售定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大股東與公司之間的利潤輸送或資金轉移的現象。

  五、技術與研發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專利、非專利技術;

  (2)調查公司研發機構、人員、資金投入;

  (3)調查公司正在研發的專案;

  2調查程式

  (1)瞭解公司的行業技術標準,是否有國家標準、國際標準;

  (2)調查公司核心技術的選擇。調查公司較同行業其他企業在技術方面的領先程度。關注其核心技術是否為其他新技術所取代;

  (3)獲取公司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等權利證書、在有權管理部門的登記檔案以及相關協議,瞭解公司的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有哪些?瞭解公司和新技術的來源,是屬於自主開發、股東投資、購買或及擁有使用權。調查公司對於上述技術擁有的許可權,並且關注公司是否存在與上述技術相關的重大糾紛,核心技術是否超過法律保護期限;

  (4)瞭解公司是否建立了相應的機制保障與主要產品生產相關的非專利技術不被洩漏。

  (5)瞭解研發機構設定,獲取公司目前的研發人員構成、近幾年來用於研究開發的支出、研發支出佔銷售收入的比重等資料;

  (6)瞭解公司是否存在與科研院所的合作開發,有哪些機構,合作專案有哪些,合作方式,合作專案的進展情況;

  (7)瞭解公司研究人員的薪酬情況,包括公司核心技術人員的薪酬水平、公司主要競爭者(國內、外公司)同類技術人員的薪酬水平。瞭解公司研究人員歷年來的流失情況,公司是否實行了包括股權激勵的其他激勵措施;

  (8)調查公司新產品研究開發週期(從產品開發到進入市場的週期),主要研發專案的進展情況,並對專案的市場需求做出描述。

  六、商業模式調查

  1調研目標

  (1)行業商業模式的演變與創新;

  (2)公司現有商業模式及未來創新模式;

  (3)透過商業模式理解與評估企業價值。

  2調查程式

  (1)企業商業模式主要指是一種包含了一系列要素及其關係的概念性工具,用以闡明某個特定實體的商業邏輯。它描述了公司所能為客戶提供的價值以及公司的內部結構、合作伙伴網路和關係資本等用以實現(創造、推銷和交付)這一價值併產生可持續盈利收入的要素;

  (2)商業模式參考模型主要九個要素:價值主張;消費者目標群體;分銷渠道;客戶關係;價值配置;核心能力;合夥夥伴網路;成本結構;收入模式等。

  (3)結合公司所處行業發展歷程及行業內的企業商業模式演變發展,分析行業內商業模式演變歷程,及未來新的創新商業模式;

  (4)透過公司高管訪談及上述採購、生產、銷售、研發等情況及公司發展戰略資料瞭解公司現有的商業模式,以及行業內是否具有創新性,其商業模式其他企業是否能夠容易模仿和超越;

  (5)確認公司未來商業模式發展方向,及對商業模式創新採取的準備行動;

  (6)結合公司的商業模式的定位,及行業內的標杆企業對比,評估公司未來公司價值。

  第三部分:法律調查

  一、獨立性調查

  1調查目標

  公司與具有實際控制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關聯企業是否做到人員、財務、機構、業務獨立以及資產完整。

  2調查程式

  (1)公司的業務是否獨立於股東單位及其他關聯方:獲取股東單位及其他關聯方的營業執照、公司與關聯方簽定的所有業務協議,檢查公司與關聯方的業務是否存在上下游關係;

  (2)公司是否具有獨立完整的供應、生產、銷售系統:調查公司的部門設定,檢查原材料的採購部門、生產部門、銷售部門是否與關聯方分開,檢查發起人與關聯方的採購人員、生產人員、銷售人員是否相互獨立,有無兼職現象;檢查所有采購、銷售或委託加工協議,確認是否存在委託關聯方採購、銷售或委託加工的情況;獲取公司的採購、銷售帳戶,檢查原材料的採購、貨物銷售是否與關聯方帳務分離;

  (3)如供應、生產、銷售環節以及商標權等在短期內難以獨立,公司與控股股東或其他關聯方是否以合同形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獲取公司與控股股東或其他關聯方簽定的如下協議:綜合服務協議、委託加工協議、委託銷售協議、商標許可協議、其他業務合作或許可協議;上述合同是否明確了雙方的權利義務;

  (4)擁有的房產及土地使用權、商標、專利技術、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的情況:獲取產權證書、土地使用證書、商標註冊證明、專利證書、特許經營證書等,其所有人、使用者是否合法;

  (5)公司有無租賃房屋、土地使用權等情況,租賃是否合法有效:檢查有關房屋、土地其所有權證明,有租賃的,對相關租賃協議進行檢查;

  (6)檢查主要裝置的產權歸屬:檢查固定資產帳戶,對其產權歸屬進行調查,並調查有無抵押發生;

  (7)是否存在產權糾紛或潛在糾紛;

  (8)公司對其主要財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使有無限制,是否存在主要財產被擔保或者其他權利受限制的情況;

  (9)是否存在“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混合經營、合署辦公的情況;

  (10)控股股東和政府部門推薦董事和經理人選是否透過合法程式進行,公司董事長是否不由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法定代表人兼任,公司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營銷負責人、董事會秘書等高階管理人員是否在本單位領取薪酬,是否不在股東單位兼職;

  (11)公司是否已按有關規定建立和健全了組織機構,是否與控股股東相互獨立;

  (12)公司是否設立了獨立的財務會計部門,是否建立了獨立的會計核算體系和財務管理制度(包括對子公司、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

  (13)是否不存在控股股東違規佔用(包括無償佔用和有償使用)公司的資金、資產及其他資源的情況,如有,需說明原因;

  (14)公司是否獨立在銀行開戶,是否不存在與控股股東共用銀行帳戶的情況;

  (15)公司是否不存在將資金存入控股股東的財務公司或結算中心帳戶的情況;

  (16)檢查控股股東的財務公司或結算中心帳戶,檢查公司與控股股東的往來帳項;

  (17)獲取公司與控股股東的稅務登記證,公司是否依法獨立納稅;

  (18)與財務部門有關人員進行溝通,檢查公司有關財務決策制度,看公司是否能夠獨立作出財務決策,是否存在控股股東干預公司資金使用的情況;

  二、同業競爭調查

  1調查目的

  是否存在同業競爭,是否採取了有效措施避免同業競爭。

  2調查程式

  (1)檢查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子公司的經營範圍是否相同或相近,是否在實際生產經營中存在同業競爭;

  (2)如存在或可能存在同業競爭,公司是否採取瞭如下有效措施避免同業競爭:

  1)簽署有關避免同業競爭的協議及決議,需審查該協議或決議有無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的條款。

  2)調查有無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同業競爭的措施,如:

  A.針對存在的同業競爭,透過收購、委託經營等方式,將相競爭的業務納入到公司的措施;

  B.競爭方將業務轉讓給無關聯的第三方的措施;

  C.公司放棄與競爭方存在同業競爭業務的措施;

  D.競爭方就解決同業競爭,以及今後不再進行同業競爭做出的有法律約束力的書面承諾。

  (3)查閱公司的股東協議、公司章程等檔案,是否有在股東協議、公司章程等方面作出的避免同業競爭的規定。

  三、關聯方及關聯交易調查

  1調查目的

  (1)關聯交易是否公允,是否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的利益;

  (2)關聯交易是否履行了法定批准程式。

  2調查程式

  (1)關聯方及其與公司之間的關聯關係調查。檢查所有關聯方,包括:公司能夠直接或間接地控制的企業、能夠直接或間接地控制公司的企業、與公司同受某一企業控制的企業、合營企業、聯營企業、主要投資者個人或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受主要投資者個人或關鍵管理人員或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直接控制的其他企業。獲取公司的主要採購、銷售合同,檢查公司的主要採購、銷售合同的合同方是否是關聯方;

  (2)調查公司與關聯企業是否發生以下行為:購買或銷售商品、購買或銷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提供或接受勞務、代理、租賃、提供資金(包括以現金或實物形式的貸款或權益性資金)、擔保和抵押、管理方面的合同、研究與開發專案的轉移、許可協議、關鍵管理人員報酬;

  (3)檢查關聯交易的詳細內容、數量、金額;調查關聯交易是否必要;該關聯交易是否對公司能夠產生積極影響;關聯交易的內容、數量、金額,以及關聯交易佔同類業務的比重如何;

  (4)關聯交易定價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的情況,如該交易與第三方進行,交易價格如何,檢查關聯價格與市場價格(第三方)的差異及原因;

  (5)檢查關聯交易協議條款,審查其內容是否公允合理,有無侵害公司利益的條款;

  (6)對關聯交易的遞增或遞減作出評價,並分析原因。獲取為減少關聯交易簽定的協議、承諾或措施,檢查這些承諾或措施的可行性;

  (7)公司是否為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股東提供擔保。

  四、訴訟、仲裁或處罰

  1調查目標

  (1)公司是否存在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事項;

  (2)上述事項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聲譽、業務活動、未來前景的影響;

  2調查程式

  (1)調查是否具有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聲譽、業務活動、未來前景等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訴訟或仲裁事項;

  (2)如果有上述事項,需調查提起訴訟或仲裁的原因,訴訟或仲裁請求,可能出現的處理結果或已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情況,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聲譽、業務活動、未來前景等可能產生的較大影響。

  第四部分:資產調查

  一、資產調查

  1調查目標

  (1)瞭解並核實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和無形資產

  2調查程式

  (1)瞭解固定資產規模、類別,並核實期末價值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末“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並與會計報表核對是否相符。

  2)調查房屋建築物的成新度、產權歸屬。

  3)調查機器裝置成新度、技術先進性、產權歸屬。

  4)瞭解有無設定抵押的固定資產,並與瞭解到的借款抵押進行核對。

  5)瞭解並描述計提折舊的方法,並將本期計提折舊額與《製造費用明細表》中的“折舊”明細項核對是否相符。

  6)瞭解並描述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提方法,判斷減值準備計提是否充分。

  (2)瞭解在建工程規模,若規模較大,進一步調查在建工程價值、完工程度,判斷完工投產後對生產經營的影響;

  (3)瞭解並核實無形資產入賬依據及價值的合理性;

  1)取得無形資產清單及權屬證明;

  2)調查每項無形資產來源;

  3)判斷各項無形資產入帳及入帳價值的合理性;

  (4)關注與生產密切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商標權、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權利狀況。

  第五部分:財務調查

  一、銷售環節財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瞭解並核實各期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利潤的真實性;

  (2)瞭解並核實各期期末因銷售活動產生債權債務餘額。

  2調查程式

  (1)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利潤調查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主營業務收入、成本和毛利明細表,並與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損益表核對是否相符;

  2)價格調查:取得產品價格目錄,瞭解主要產品目前價格及其前三年價格變動趨勢,蒐集市場上相同或相似產品價格資訊,並與本企業進行比較;

  3)單位成本調查:比較各期之間主要產品單位成本變化幅度,對較大幅度的變動(>10%),應詢問原因並證實;

  4)銷售數量調查:比較各期之間主要產品銷售數量的變動比率,對較大幅度的變動(>10%),應詢問原因並證實;

  5)毛利率調查:比較各期之間主要產品毛利率的變動比率,若變動幅度較大(>10%),應詢問原因並核實;與行業平均的毛利率進行比較,若發現異常,應詢問原因並核實;

  6)主要客戶調查:取得前三年主要產品的《主要客戶統計表》,瞭解主要客戶,檢查主要客戶中是否有關聯方,對異常客戶進一步詳細調查。

  (2)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壞帳準備、預收賬款調查

  1)取得前三年及取近一個會計期末“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壞帳準備”、“預收賬款”餘額明細表,檢查大額應收票據、預收款項、應收賬款的客戶是否為主要客戶明細表中的主要客戶;若不是公司主要客戶,詢問原因。

  2)結合銷售結算方式,判斷各客戶賬齡是否正常,對異常情況,查明原因;對長期掛帳款項,判斷可回收性。

  3)瞭解前三年壞帳準備計提方法是否發生變化,並瞭解變化的原因;結合賬齡分析,判斷壞帳準備計提是否充分。

  4)計算應收帳款週轉率,與同行業進行比較,異常情況進一步調查原因。 (3)營業費用調查

  計算各期之間營業費用變化比率,結合銷售收入的變動幅度,分析營業費用變動幅度是否正常,對異常情況,應詢問原因並證實。

  二、採購與生產環節財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瞭解企業生產能力利用率、產銷比率;

  (2)瞭解並核實各期期末存貨價值;

  (3)瞭解並核實各期期末採購活動產生債權債務的餘額;

  (4)瞭解並核實各期期末應付工資及福利費;

  2調查程式

  (1)瞭解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主要產品生產能力利用率、產銷比率,初步判斷生產經營情況是否正常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主要產品生產能力、產量、銷量統計表;

  2)結合產量,判斷生產裝置利用情況;

  3)結合產量、產成品庫存,計算產銷比率;

  (2)瞭解並核實各期期末存貨價值,為核實年銷售總成本提供依據;

  (3)瞭解並核實各期期末採購活動產生債權債務的餘額。抽查因採購原材料而發生的大額債權債務的對應方是否是本公司的主要客戶,若不是,應抽查採購合同,瞭解業務發生的原因,判斷是否正常。對其他大額長期掛帳款項,要查明原因;

  (4)瞭解並核實各期期末應付工資及福利費;

  (5)分析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末資產負債表中“預提費用”“待攤費用”“待處理財產損溢”金額是否異常,若為異常,進一步核實;

  三、投資環節財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瞭解並核實各會計期末短期投資餘額、期末市價、跌價準備;

  (2)瞭解並核實各會計期末長期投資餘額、減值準備;

  (3)瞭解並核實各會計期間投資收益的真實性;

  2調查程式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短期投資及跌價準備餘額明細表,判斷投資風險;

  (2)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委託貸款及投資收益明細表,判斷委託貸款安全性;

  (3)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及投資收益明細表,關注大額及異常投資收益;對現金分得的紅利,關注是否收現,有無掛賬情況;

  四、融資環節財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瞭解債務融資的規模、結構

  (2)瞭解權益融資

  2調查程式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短期及長期借款增減變動及餘額表,並與會計報表核對是否相符;

  (2)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應付債券明細表,並與會計報表核對相符;

  (3)取得財務費用明細表,與貸款合同規定的利率進行復核。

  (4)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長期應付款及專項應付款明細表,與會計報表核對是否相符。

  (5)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所有者權益增減變動及餘額表,與各年增資、配股情況和各年利潤分配方案相核對。

  五、稅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執行的稅種和稅率;

  (2)調查公司執行的稅收及財政補貼優惠政策是否合法、真實、有效;

  (3)調查公司是否依法納稅;

  2調查程式

  (1)查閱各種稅法、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檔案,或與公司財務部門人員訪談,調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執行的稅種(包括各種稅收附加費)、稅基﹑稅率,調查其執行的稅種﹑稅率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

  (2)調查公司是否經營進口、出口業務,查閱關稅等法規,調查公司所適用的關稅、增值稅以及其他稅種的稅率;

  (3)如果公司享受有增值稅的減、免,查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法規或檔案,調查該項法規或檔案是否由有權部門釋出,調查公司提供的產品(服務)的稅收優惠是否合法、合規、真實、有效,該項稅收優惠的優惠期有多長;

  (4)如果公司享受有所得稅減、免的優惠政策或其他各種形式的財政補貼,查閱有權部門的法規或檔案,調查該政策是否合法、合規、真實、有效,該項稅收優惠的優惠期有多長;

  (5)獲取公司最近幾個會計年度享受的稅務優惠、退回的具體金額,依據相關檔案,判斷其屬於經常性損益,還是非經常性損益,測算其對公司各期淨利潤的影響程度;

  (6)查閱公司最近三年的增值稅、所得稅以及其他適用的稅種及附加費的納稅申報表、稅收繳款書等檔案,調查公司最近3年是否依法納稅;

  (7)獲取公司所處管轄區內的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以及直屬的稅收分局徵收處的證明,調查公司是否存在偷、漏稅情形,是否存在被稅務部門處罰的情形,是否拖欠稅金;

  (8)如果公司企業組織形式變化,如:外資企業變為內資企業,是否補足了以前減免的稅款。

  六、或有事項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或有事項的具體情況。

  (2)判斷上述事項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聲譽、業務活動、未來前景等可能產生影響。

  2調查程式

  (1)調查公司因訴訟或仲裁情況可能引起的或有負債,引證訴訟專題。

  (2)如果企業對售後商品提供擔保,參照歷史情況,估量顧客提出訴求的可能性。

  (3)公司為其他單位的債務提供擔保,調查提供擔保的債務數額,是否承擔連帶責任,是否採取反擔保措施,估算可能發生或有負債金額,確認公司是否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股東的控股子公司、股東的附屬企業或者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4)環境保護的或有負債

  1)查閱公司有關環保方面的批文,明確是否達到環境保護的相關標準。

  2)調查公司是否有汙染環境的情況發生。

  3)測算出公司可能發生的治理費用數額或者可能支付的罰金數額。

  第六部分:發展規劃與財務預測調查

  1公司發展規劃調查

  1調查目標

  調查企業未來幾年的發展規劃。

  2調查程式

  (1)取得企業所提供的商業計劃書,或直接要求被投資企業提供未來3-5年公司的發展規劃,獲知企業未來幾年的發展目標、發展方向、發展重點、發展措施。

  (2)取得企業計劃投資專案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評估報告的可行性。

  2公司財務預測調查

  1調查目標

  調查企業在未來幾年的發展目標、發展規模、發展速度、發展的可能。

  2調查程式

  (1)取得企業所提供的商業計劃書,或直接要求被投資企業提供未來3-5年公司的財務預測表,獲知企業未來幾年的財務發展目標、發展規模、發展速度;

  (2)以銷售為起點,核實企業所提供的各項預測指標制定的依據;

  (3)根據企業所處的外部環境,調查企業各項指標實現的可能性;

  (4)根據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與生產經營的其他條件,判斷企業各項指標實現的可能性。

  第七部分:本輪融資及上市計劃調查

  一、與本輪融資有關事項調查

  1調查目標

  獲知企業所提出來的與本輪融資有關的事項。

  2調查程式

  透過企業所提供的商業計劃書,或與公司領導人交流,獲知與本輪融資有關的如下資訊:

  (1)本輪的融資是股份轉讓,還是增資擴股,亦或二者兼而有之。

  (2)企業價值的估計、本輪融資的金額、所佔的投資比例。

  (3)擬引入的投資者的數量,對投資者的具體要求;目前已接觸過的、有傾向性的投資者。

  (4)募投專案及資金的具體用途。

  (5)本輪融資時間計劃。

  (6)融資後的管理制度安排及人事安排。

  (7)資訊披露的程度及具體措施。

  (8)企業能夠接受的對賭協議的內容。

  (9)是否有管理層或核心技術人員的股權激勵計劃及具體內容。

  二、未來上市計劃調查

  1調查目標

  獲知企業的上市計劃及已做的工作。

  2調查程式

  透過企業所提供的商業計劃書,或與公司領導人交流,獲知如下與上市有關的情況。

盡職調查報告6

  一、資料收集及核實

  盡職調查人員應收集相關專案資料,並核實所收集資料是否真實、有效。

  1、被調查企業應當收集的基本資料包括:

  (1)貸款申請書(包括:企業基本情況、貸款用途、資金安排、還款來源等情況說明)

  (2)公司簡介(說明其創業、發展和經營歷史,改制企業需收集改制相關檔案)、公司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大股東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影印件及個人簡歷

  (3)營業執照正副本影印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影印件、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正副本影印件,開戶許可證、貸款卡、公司章程(含簽字樣本)、最新驗資報告、生產/經營許可證、經營資質證書影印件

  (4)近三年期的財務報表,當期三級科目餘額表(紙質版或電子版)(

  (5)近一年主要銀行賬戶對賬單影印件/網銀(紙質版或電子版)

  (6)近三年期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等主要稅種的納稅申報表/完稅證明

  (7)公司辦公、經營場所權屬證明(房產證、土地證、租賃合同影印件)

  (8)實際控制人和大股東主要資產清單

  (9)借款借據影印件,主要介面合同、抵押合同影印件

  (10)近期工商資訊查詢

  (11)近期企業徵信報告,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和大股東夫妻雙方個人徵信報告

  (12)擬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權證影印件;抵押物處於租賃狀態的需提供租賃合同影印件

  (13)申請企業關於自身以及關聯企業或有負債、司法訴訟的說明。

  2、關聯公司應收集的資料:

  (1)營業執照正副本影印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影印件、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正副本影印件,開戶許可證、貸款卡、公司章程(含簽字樣本)影印件

  (2)三年一期的財務報表,當期三級科目餘額表(紙質版或電子版)

  (3)三年一期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等主要稅種的納稅申報表/完稅證明

  (4)近期工商資訊查詢

  (5)近期企業徵信報告。

  3、不同行業客戶需要收集的其他資料

  (1)製造業企業

  A、主要專利證書、環保達標檔案

  B、有新建專案的取得專案許可審批、用地審批、環境審批、規劃審批、施工許可、可行性研究報告等

  C、主要產品、生產流程和生產線介紹D、主要上下游的購銷合同

  E、固定資產清單,近期新增主要固定資產的採購合同和在建工程的施工合同。

  (2)房地產業企業

  A、過去已開發專案介紹

  B、儲備/在建專案的政府會議紀要等檔案、土地補償協議、土地成交確認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款付款憑證

  C、儲備/在建專案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總平面圖和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D、在售專案的銷控數控。

  (3)建築業企業

  A、近三年承接的工程清單(包括合同簽訂時間、工程名稱、工程發包方、合同工程量、合同造價、已完工產值、分年度回款金額、累計已回款金額、是否掛靠專案等)

  B、主要工程合同

  C、採用應收工程款質押作為反擔保方式的應取得擬質押專案最近的工程量確認單。

  (4)貿易類企業

  A、主要存貨清單

  B、主要上下游的購銷合同。

  4、其他資料

  (1)根據實際情況收集的其他重要專案資料

  (2)調查工作底稿。

  二、財務資料稽核

  盡職調查人員應運用訪談、檢查、盤點、計算、分析等方法對企業提供的財務資料予以核實,並對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根據審批的財務資料應符合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證相符、賬實相符的要求。

  調查過程中應對照企業提供的財務資料,圍繞企業四大業務迴圈(銷售與回款迴圈、採購與付款迴圈、生產迴圈、籌資與投資迴圈)展開調查工作,透過稽核會計科目餘額及發生額,分析現金流量及財務指標等方法全面分析企業財務狀況。

  1、稽核會計科目(主要會計科目的稽核要求如下,如對比發現具體科目餘額發生較大變動時還應分析原因)

  (1)貨幣資金:收集開戶銀行蓋章確認的對賬單與企業銀行存款明細賬核對;核實保證金的金額、筆數以及形成原因,並與短期借款、應付票據等科目明細逐筆確認。

  (2)應收票據:核對票據原件,已背書支付的票據應核對影印件及收款人出具的收據;關注票據質押融資,關聯企業及非業務往來單位為出票人的情況。

  (3)應收賬款:稽核應收賬款的形成是否與主營業務相關,明細賬彙總數與總賬金額是否一致,明細結構,賬齡結構,壞賬計提與確認的情況是否能反映應收賬款的質量,調查應收賬款質押、轉讓的情況,掛賬時間超出結算期限,餘額及發生額與實際業務往來不匹配,關聯交易等情況。

  (4)其他應收款:重點分析形成原因及賬齡結構,關注股東、關聯企業的大額掛賬,分析是否存在轉移資金、抽逃資本等情況。

  (5)預付賬款:選擇預付賬款的重要專案與原始憑證、供貨合同等核對。從而判定債權的真實性或出現壞賬的可能性,檢查貨已到而發票未到,長期性預付賬款不作處理的情況;調查預付賬款物件及其與客戶的關係。

  (6)存貨:調查企業存貨明細賬與總賬的餘額是否相符,瞭解種類、數量、價格;按行業特徵分析存貨的流轉、儲存特點;到存放地點檢視儲存情況,分析存貨的固有風險,並關注殘次、毀損、滯銷積壓的情況;選擇重點的存貨專案進行抽查盤點,分析賬實是否相符;瞭解存貨計價方法,成本核算、成本結轉、實物排程等內部控制制度,分析制度是否健全並得到有效執行;調查存貨價格的穩定性和市場適銷性,分析是否充分計提了跌價準備;瞭解存貨是否足額投保,是否設定抵、質押。

  (7)長(短)期投資:核對明細,瞭解投資的目的.,投資的資金來源,分析投資收益是否合理、減值(跌價)準備的計提是否準確、是否設定抵質押等,存在哪些制約投資人自由處置資產的因素。

  (8)固定資產:調查分析固定資產的構成、價值及真實性(生產裝置、交通運輸工具應抽查購置發票及付款憑證;房產應核對購房合同或施工合同、預算及決算檔案,並據以抽查結算情況);現場觀察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關注閒置、毀損等現象;瞭解折舊計提方法,關注是否提足了折舊以及折舊金額是否已經全部攤入本年的產品或成本費用;瞭解投保及抵押等情況。

  (9)在建工程:檢查在建工程專案是否獲得相關部門批准;瞭解在建工程的用途、專案總投資、已到位資金、後續資金安排、工程進度、完工時間、結算及決算情、資金缺口等情況,關注已投入使用未結轉到固定資產的原因。

  (10)無形資產:對無形資產佔總資產比例較大的,要調查其構成,分析其價值是否合理,國有土地使用權應該核對土地購買合同、支付憑證、對方出具的收款憑證等;瞭解企業是否按有關規定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是否設定抵押等。

  (11)長(短)期借款:對比賬內明細與貸款卡查詢記錄,分析貸款金額是否一致,如果發現不一致的情況,應調查原因;瞭解每筆借款的發生時間、到期時間、貸款銀行、約定和實際用途、擔保方式和實際使用情況,調查展期、借新還舊情況,對存在逾期的,詳細分析原因;分析借款的穩定性,對金額較大或授信額度變化較大的,應予以分析;關注企業歷史還款資金來源,是否存在用非經營收入還款的現象。

  (12)應付票據:對比賬內明細與貸款卡查詢記錄,分析金額是否一致,瞭解應付給誰,票據是什麼情況和條件下產生的,票據的開票日期、到期日、保證金金額、敞口金額;注意核對銀行授信協議、抵押合同、質押合同、保證金等;關注企業運用銀行承兌匯票套取現金的情況。

  (13)應付賬款:核對明細賬彙總數與總賬金額是否一致;明細賬戶中是否有關聯往來,如果存在公司股東或股東控股企業較大的往來款,應核查形成原因;關注賬齡與結算協議的約定是否一致,對金額較大、賬齡較大的應分析原因;注意企業收到往來單位貨物或接受勞務而不計或滯後登記應付賬款的情況。

  (14)其他應付款:核對其他應付款明細餘額,複核加計數與報表數是否相符;選擇金額較大和異常的其他應付款的明細賬戶餘額,檢查其原始憑證;關注對股東等關聯方的掛賬,注意檢查有無利用此賬戶隱匿收入、調節利潤情況。

  (15)或有負債:分析或有負債的種類(擔保、未決訴訟、有追索權的票據貼現、其他對外承諾等)、金額、物件、產生背景及或有負債轉變為真實負債的可能性,集團客戶應著重分析集團內部互保情況,對其他企業擔保的,瞭解被擔保企業的情況和反擔保措施。

  (16)實收資本:調查核對實收資本的出資方式和投資者構成;審閱公司章程及會計事務所提供的驗資報告;結合“其他應收款”等科目的核實情況,關注是否存在著虛假驗資和抽逃註冊資本情況;關注賬內歷史資料變動與工商登記的變更是否一致,不一致的應查明情況。

  (17)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核查其形成過程和原因,分析其是否屬實;關注來源及背景、分析歷史變動是否合理。

  (18)銷售收入:檢視有關銷售賬目,核對“銷售明細賬累計金額”與“損益表銷售收入金額”是否一致來核對客戶銷售真實性,調查客戶是否存在提前或滯後確認收入的情況;結合“應收賬款”核實,重點核實有否“虛增”收入情況;查閱企業的納稅申報單,看企業應稅額與企業的銷售收入是否一致,如果有很大出入,企業應該有合理的解釋,是“時間性差異”還是“永久性差異”造成。創意學習辦公文具平鋪擺拍

  客戶分析:對銷售進行結構分析,對企業下游客戶的銷售業績進行排名,與企業介紹的情況對比分析是否吻合,並結合銷售回款的排名分析下游客戶質量。

  產品分析,將本年主營業務收入與上年進行比較,調查產品銷售結構變動是否正常,並瞭解異常變動的原因。

  趨勢分析:比較近三年及本年度各月各種產品銷售收入的變動情況,分析其變動趨勢是否正常。

  (19)銷售成本:瞭解其成本計算方法及控制程式;檢視客戶成本明細賬,關注企業是否正常計算、結轉成本;檢視主要成本計算單,分析比較不同月份直接材料成本,如有重大波動應詢問原因,瞭解企業成本。

  (20)三項費用:透過與同行比較,調查其費用的合理性和真實性;審閱三項費用明細賬,將各月份的費用進行比較,如有重大波動和異常情況,應詢問原因;調查三項費用是否全部計入當期損益,注意有無跨期入賬現象。

  (21)投資收益:對於金額較大的,應檢視被投資企業關於分配利潤的有效檔案,並核實投資收益是否收到貨幣資金。

  (22)營業外支出和收入:對於金額較大的,要查驗明細賬,先看累計金額是否同報表列示金額一致,然後驗證其是否真實。

  (23)未分配利潤:

  1、檢視歷年明細賬和財務報表,分析其形成原因及真實性。

  2、分析現金流量

  對照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分析經營活動的現金流入量和流出量、收到和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的具體內容、投資和籌資活動的現金流出和流入量;分別分析經營活動現金淨流量與投資活動現金淨流量和籌資活動現金淨流量的關係及其原因。

  3、分析財務指標

  (1)發展速度分析:主要分析企業近3年的發展速度,包括近3年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總額的增長變化情況,增長質量。

  (2)資產運作效率分析:主要分析企業近3年管理層利用其資產的能力。如指標過低或與企業介紹的情況不符的,應分析原因,並關注資產運作效率低下或資產專案可能存在虛增的情況。

  (3)盈利能力分析:盈利能力的強弱反映借款人創造利潤的能力,預示著企業未來的發展,也預示著企業未來的償還債務的能力。應重點核實借款人的真實收入情況,分析銷售收入的構成、穩定性與變化趨勢;營業外收入受偶然性因素對(反)擔保方式的有效性,(反)擔保動機、(反)擔保能力及抵(質)押物變現能力、對授信風險的覆蓋能力進行分析。重點分析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有無違反國家規定擔當保證人的情況,抵押物、質押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押權的可能性等。

  4、授信風險分析

  從政策與法律風險、行業風險、管理風險、經營風險、市場風險、財務風險和關聯企業風險等方面進行分析三、盡職調查報告

  盡職調查報告應以實現授信資金流動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為原則,以落實企業經營物流與資金流為條件,從授信概況、專案背景、企業基本情況、企業經營情況、財務分析、資金用途及還款來源、擔保分析、風險與效益分析、綜合結論等九個方面,對企業財務及非財務因素作具體分析與介紹。盡職調查報告應當真實、完整、不得有虛假性陳述;對於公司相關檔案沒有規定但對專案判斷有影響的事項,也應當在報告中披露。四、合規性審查

  1、是否符合國家政策和公司授信政策的規定;

  2、盡職調查和程式是否符合公司有關規定;

  3、資料是否完整、是否經過核實;

  4、各項分析是否全面、合理;

  5、辦理建議是否明確、可行;

  6、盡職調查報告的格式、內容是否符合公司規定;

  7、按公司規定需要審查的其他內容。

盡職調查報告7

  〖注:以下說明委託來源、委託事項和具體要求〗根據×銀行×支行(下稱"×銀行")與×律師事務所(下稱"本所")簽訂的《專案盡職調查委託合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所接受×銀行的委託,作為整體處置×公司(下稱"主債務人")專案(下稱"本專案")的專項法律顧問,就本專案的債權及擔保債權權益有關事宜(下稱"本項債權"),出具本盡職調查報告,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注:以下說明調查手段和調查工作概要〗為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本所律師審閱了×銀行提供的與本項債權相關的法律檔案的影印件,走訪了相關的政府部門,並就有關事實向×銀行有關人員進行詢問、聽取了有關人員的陳述和說明。

  〖注:以下說明出具報告的前提〗本法律意見書基於以下前提作出:有關檔案副本或影印件與原件一致,其原件及其上的簽字和印章均屬真實;有關檔案及陳述和說明是完整和有效的,並無任何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且無任何應披露而未向本所披露,但對本項債權的合法成立、存續、數額等有重大影響的事實。

  在本法律意見書中,本所僅根據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前已經發生或存在的事實及本所對該等事實的瞭解和本所對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理解發表法律意見。

  對於沒有完整書面檔案支援的事實,本所依據政府部門提供的檔案、專業經驗和常識進行了一定的假設並基於該等假設進行法律分析和作出結論,而該等假設可能與事實存在差異或不符。

  〖注:以下說明報告使用方法和用途〗本法律意見書的任何使用人應當清楚:儘管本所律師已盡力對所掌握的事實和檔案進行專業分析並作出結論,但鑑於各個法律從業者對特定事實的認定和對法律的理解不可避免地存在差異,且法律理論與實踐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差異,因此司法實踐結果可能與本法律意見的判斷存在差異。

  本法律意見書所認定的事實以及得出的法律結論僅為本律師作出的客觀陳述及獨立法律判斷,不構成對相關法律事實、法律關係、法律效力或其他法律屬性的最終確認、保證或承諾。

  使用人針對本項債權的任何決定均只能被理解為是基於自己的獨立判斷而非本法律意見作出。

  本所在此同意,×銀行可以將本法律意見書作為本專案的附屬檔案,供有關各方參考使用,除此之外,不得被任何人用於其他任何目的和用途。

  〖注:以下為正文匯入語〗本所律師按照中國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範和勤勉盡責精神,出具盡職調查報告如下:3、正文以一份某企業併購專案當中的律師盡職調查報告為例,正文由如下部分組成:;併購主體必須調查交易主體設立的程式、資格、條件、方式等是否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規定,包括交易主體設立過程中有關資產評估、驗資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式,是否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規定,涉及國有資產時是否取得有關批准。

  此外,還要調查交易主體現時是否合法存續,是否存在持續經營的法律障礙,其經營範圍和經營方式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規定,其未來的存續是否存在限制性因素等等。

  組織結構主要調查企業的組織機構圖、規章制度、歷次董事會、股東會、監事會的決議、會議記錄等。

  對在有關部門備案的檔案,應當到有關部門去核查驗證。

  關聯方主要調查與併購主體存在法律上的關聯關係的各方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

  具體包括但不限於控股股東、控股子公司、實際控制人、債權人、債務人、消費者、監管部門等。

  同時視乎客戶的委託要求,有可能對其核心成員的道德信用也納入調查範圍,因為道德風險可能會引發其他諸如經營、法律、財務等風險。

  當然,鑑於中國目前的信用體系並不完善,這方面的有效調查手段很少,因此在實際調查當中這方面的調查多數流於形式。

  主要財產調查體現為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權屬查證。

  有形財產如土地使用權、房產、裝置等,無形財產如商標、專利、著作權或特許經營權等,主要審查財產以及已經取得完備的權屬證書,若未取得,還需調查取得這些權屬證書是否存在法律障礙;其次,權利限制。

  調查財產是否存在權利被限制例如抵押、質押等情況,調查財產是否存在產權糾紛或潛在糾紛;第三,現場核實,調查報告《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調查財產是否存在租賃情況以及租賃的合法有效性等問題。

  經營狀況主要包括行業發展的來龍去脈、產業政策的演變、對外簽訂的合作協議、管理諮詢協議、研究和開發協議;供貨商的情況;主要購貨合同和供貨合同以及價格確定、相關條件及特許權規定;市場開拓、銷售、特許經營、委託代理、以及獨立銷售商的名單;消費者的清單;有關存貨管理程式的情況;主要競爭者的名單;產品銷售模式及其配套檔案等;作出的有關產品質量保證檔案;有關廣告、公共關係的書面協議等等。

  債權債務企業的債權債務對未來的權益會產生重大影響,但又難以僅從表面檔案發現,所以往往是陷阱所在。

  因此,對於企業的應收應付款項應當重點調查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在調查將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雖已履行完畢但可能存在潛在糾紛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訴訟時效的同時,核查其是否存在潛在的風險;在調查企業對外或有負債情況時,應著重對抵押、質押、保證以及其他保證和承諾的風險進行核查。

  此外,對於企業經營過程當中常見的因環境保護、智慧財產權、產品質量、勞動安全等原因產生的侵權之債也應當納入債權債務的調查範圍之內逐一予以核實。

  環境保護應當調查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已經投資和擬投資專案是否符合有關環境保護的要求,是否具有相關的環境評測報告和證書。

  產品質量企業產品是否符合有關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標準,是否具有相關的產品質量證書。

  財務調查財務狀況是企業經營狀況和資產質量的重要標誌之一。

  但是,基於避稅或其他原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資料往往有不同的處理方式,有時候並不真實反映企業的真實狀況。

  因此,有必要對財務資料作必要的調查,這類調查一般是委託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的,主要包括以下內容: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市場開拓情況;研發的投入與收益情況;原始財務報表;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採用新的會計準則與原有會計準則的不同之處所產生的影響;會計政策可選擇條件的不同選擇所產生的影響,等等。

  人力資源在這方面應調查的資訊資料需包括以下內容:主要人才的個人檔案;聘用合同資料;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有關員工福利規定的檔案;保密協議;智慧財產權協議;競業禁止協議;經營管理者和關鍵人員的年薪和待遇歷史情況與現狀;員工利益的未來安排,如退休金、股票期權、獎金、利益分享、保險、喪失勞動能力補助、儲蓄、離職、節假日、度假和因病離職的待遇等;人才流動的具體情況;員工糾紛的具體情況,等等。

  保險調查的範圍主要是保險合同、保險證明和保險單,險種主要是一般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火險或其他災害險、董事或經營管理者的責任險,以及僱員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等。

  訴訟或處罰針對企業可能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案件,以走訪相關部門的形式予以調查核實。

  另外,還應當調查企業高階管理層如董事長、總經理等核心管理層人員是否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案件。

  優惠政策由於我國存在名目繁多且行政級別不同的稅收優惠、財政補貼,如果併購主體存在享受稅收優惠、財政補貼的情形,則要對相應的政策是否合法、合規、真實、有效予以特別關注,在某些情形下,這些政策是企業生存和贏利的關鍵。

  地方政策鑑於我國地域情況差別很大,我國法律的規定僅僅是原則性的,各地區的行政規章在理解和執行上往往有很大差異,例如報批時間上的不同和報批檔案製作要求的差異等,這些差異將對交易雙方的成本核算構成直接影響,有時甚至直接影響交易結構。

  因此,在盡職調查報告當中加入此部分調查非常有必要。

  主要包括兩類內容,一是地方政府、部門針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企業的普遍規定,如行業投資政策、稅收優惠政策、財政補貼政策、反不正當競爭、環境保護、安全衛生等;一類是針特定行業或範圍企業的特殊政策,如:審批程式、審批條件和各類許可證等。

  上述盡職調查內容和結論將會對併購當事人未來的利益、風險產生一定的影響,這些影響就是"去脈",而依據則是已經發生的事實一一"來龍"。

  調查就是要理清其中的來龍去脈,進而對從政策、產業、行業、財務、法律、人員等等諸多方面的風險、收益進行整體評估。

  整體評估的結果將構成併購的基礎。

  4、尾部格式如下:本報告僅供參考,不作證據或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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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職調查報告8

  (一)有什麼用

  律師盡職調查報告這種檔案形式是最近十年逐漸傳入中國,現在已經被廣泛地運用在公司併購、股權或專案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證券上市、不良資產買賣以及其他的重大經濟活動當中。據報告,著名的摩托羅拉公司在決定進入中國投資之前,所花費的盡職調查費用高達1億美元。

  什麼是律師盡職調查報告?通俗一點來講,就是在雙方達成交易之前,一方委託律師對交易雙方背景、交易標的合法性以及交易模式和程式進行調查和了解情況,並形成書面報告供交易一方參考。盡職調查是努力將交易資訊從不對稱到對稱的過程(當然,也存在製造新的資訊不對稱的可能),從而有效減少或最大限度消除由於資訊不對稱對交易雙方所造成的風險。因此,盡職調查的結果對雙方是否最終達成交易起著非常關鍵的作用。

  盡職調查是交易雙方博弈的重要環節。買方聘請律師進行盡職調查,就是要透過律師的專業眼光,發現交易當中的瑕疵、風險和不完美之處,因此買方更願意儘可能多瞭解賣方的情況尤其是負面資訊。對於賣方而言,配合律師進行盡職調查是促使交易成功的前提條件,但是,賣方必須在儘量提供足夠多的資訊和儘量少提供負面資訊之間進行權衡,若資訊提供過於全面,則可能導致買方將來的法律索賠訴訟,賣方會有心理顧慮;若過份誇大負面資訊,則買賣雙方都可能臨陣退卻。所以,律師在進行盡職調查時應當充分考慮到買賣雙方的心理不同、期望差異和顧慮,對於賣方關鍵材料提供不足之處,應當窮追猛打,鍥而不捨,如此才真正顯示出律師的作用;對於次要問題,則應當在提醒買方存在風險的前提下靈活處理,避免成為交易殺手。

  (二)怎麼寫

  1、封面

  盡職調查報告一般需要製作獨立的封面,以表示莊重。封面形式各間律所風格不一,不需統一要求。

  2、前言

  主要分為如下五個部分進行陳述:

  委託來源、委託事項和具體要求;

  調查手段和調查工作概要;

  出具報告的前提;

  報告使用方法和用途;

  匯入語。

  如下是一份關於銀行委託某律師事務所進行貸款債權及其附屬權益進行調查分析的《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前言部分的樣本:

  【範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前言部分寫作方法】

  〖注:以下說明委託來源、委託事項和具體要求〗

  根據××銀行××支行(下稱“××銀行”)與××律師事務所(下稱“本所”)簽訂的《專案盡職調查委託合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所接受××銀行的委託,作為整體處置××公司(下稱“主債務人”)專案(下稱“本專案”)的專項法律顧問,就本專案的債權及擔保債權權益有關事宜(下稱“本項債權”),出具本盡職調查報告。

  〖注:以下說明調查手段和調查工作概要〗

  為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本所律師審閱了××銀行提供的與本項債權相關的法律檔案的影印件,走訪了相關的政府部門,並就有關事實向××銀行有關人員進行詢問、聽取了有關人員的陳述和說明。

  〖注:以下說明出具報告的前提〗

  本法律意見書基於以下前提作出:有關檔案副本或影印件與原件一致,其原件及其上的簽字和印章均屬真實;有關檔案及陳述和說明是完整和有效的,並無任何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且無任何應披露而未向本所披露,但對本項債權的合法成立、存續、數額等有重大影響的事實。

  在本法律意見書中,本所僅根據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前已經發生或存在的事實及本所對該等事實的瞭解和本所對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理解發表法律意見。對於沒有完整書面檔案支援的事實,本所依據政府部門提供的檔案、專業經驗和常識進行了一定的假設並基於該等假設進行法律分析和作出結論,而該等假設可能與事實存在差異或不符。 〖注:以下說明報告使用方法和用途〗

  本法律意見書的任何使用人應當清楚:儘管本所律師已盡力對所掌握的事實和檔案進行專業分析並作出結論,但鑑於各個法律從業者對特定事實的認定和對法律的理解不可避免地存在差異,且法律理論與實踐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差異,因此司法實踐結果可能與本法律意見的判斷存在差異。本法律意見書所認定的事實以及得出的法律結論僅為本律師作出的客觀陳述及獨立法律判斷,不構成對相關法律事實、法律關係、法律效力或其他法律屬性的最終確認、保證或承諾。使用人針對本項債權的任何決定均只能被理解為是基於自己的獨立判斷而非本法律意見作出。

  本所在此同意,××銀行可以將本法律意見書作為本專案的附屬檔案,供有關各方參考使用,除此之外,不得被任何人用於其他任何目的和用途。

  〖注:以下為正文匯入語〗

  本所律師按照中國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範和勤勉盡責精神,出具盡職調查報告如下:

  3、正文

  以一份某企業併購專案當中的律師盡職調查報告為例,正文由如下部分組成:

  併購主體 必須調查交易主體設立的程式、資格、條件、方式等是否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規定,包括交易主體設立過程中有關資產評估、驗資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式,是否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規定,涉及國有資產時是否取得有關批准。此外,還要調查交易主體現時是否合法存續,是否存在持續經營的法律障礙,其經營範圍和經營方式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規定,其未來的存續是否存在限制性因素等等。

  組織結構 主要調查企業的組織機構圖、規章制度、歷次董事會、股東會、監事會的決議、會議記錄等。對在有關部門備案的檔案,應當到有關部門去核查驗證。 關聯方 主要調查與併購主體存在法律上的關聯關係的各方以及其他利益相

  關者。具體包括但不限於控股股東、控股子公司、實際控制人、債權人、債務人、消費者、監管部門等。同時視乎客戶的委託要求,有可能對其核心成員的道德信用也納入調查範圍,因為道德風險可能會引發其他諸如經營、法律、財務等風險。當然,鑑於中國目前的信用體系並不完善,這方面的有效調查手段很少,因此在實際調查當中這方面的調查多數流於形式。 主要財產 調查體現為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權屬查證。有形財產如土地使用權、房產、裝置等,無形財產如商標、專利、著作權或特許經營權等,主要審查財產以及已經取得完備的權屬證書,若未取得,還需調查取得這些權屬證書是否存在法律障礙;其次,權利限制。調查財產是否存在權利被限制例如抵押、質押等情況,調查財產是否存在產權糾紛或潛在糾紛;第三,現場核實。調查財產是否存在租賃情況以及租賃的合法有效性等問題。 經營狀況 主要包括行業發展的來龍去脈、產業政策的演變、對外簽訂的合作協議、管理諮詢協議、研究和開發協議;供貨商的情況;主要購貨合同和供貨合同以及價格確定、相關條件及特許權規定;市場開拓、銷售、特許經營、委託代理、以及獨立銷售商的名單;消費者的清單;有關存貨管理程式的情況;主要競爭者的名單;產品銷售模式及其配套檔案等;作出的有關產品質量保證檔案;有關廣告、公共關係的書面協議等等。

  債權債務 企業的債權債務對未來的權益會產生重大影響,但又難以僅從表面檔案發現,所以往往是陷阱所在。因此,對於企業的應收應付款項應當重點調查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在調查將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雖已履行完畢但可能存在潛在糾紛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訴訟時效的同時,核查其是否存在潛在的風險;在調查企業對外或有負債情況時,應著重對抵押、質押、保證以及其他保證和承諾的風險進行核查。此外,對於企業經營過程當中常見的因環境保護、智慧財產權、產品質量、勞動安全等原因產生的侵權之債也應當納入債權債務的調查範圍之內逐一予以核實。

  環境保護 應當調查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已經投資和擬投資專案是否符合有關環境保護的要求,是否具有相關的環境評測報告和證書。

  產品質量 企業產品是否符合有關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標準,是否具有相關的產品質量證書。

  財務調查 財務狀況是企業經營狀況和資產質量的重要標誌之一。但是,基於避稅或其他原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資料往往有不同的處理方式,有時候並不真實反映企業的真實狀況。因此,有必要對財務資料作必要的調查,這類調查一般是委託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的,主要包括以下內容: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市場開拓情況;研發的投入與收益情況;原始財務報表;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採用新的會計準則與原有會計準則的不同之處所產生的影響;會計政策可選擇條件的不同選擇所產生的影響,等等。

  人力資源 在這方面應調查的資訊資料需包括以下內容:主要人才的個人檔案;聘用合同資料;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有關員工福利規定的檔案;保密協議;智慧財產權協議;競業禁止協議;經營管理者和關鍵人員的年薪和待遇歷史情況與現狀;員工利益的未來安排,如退休金、股票期權、獎金、利益分享、保險、喪失勞動能力補助、儲蓄、離職、節假日、度假和因病離職的待遇等;人才流動的具體情況;員工糾紛的具體情況,等等。

  保險 調查的範圍主要是保險合同、保險證明和保險單,險種主要是一般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火險或其他災害險、董事或經營管理者的責任險,以及僱員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等。

  訴訟或處罰 針對企業可能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案件,以走訪相關部門的形式予以調查核實。另外,還應當調查企業高階管理層如董事長、總經理等核心管理層人員是否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案件。

  優惠政策 由於我國存在名目繁多且行政級別不同的稅收優惠、財政補貼,如果併購主體存在享受稅收優惠、財政補貼的情形,則要對相應的政策是否合法、合規、真實、有效予以特別關注,在某些情形下,這些政策是企業生存和贏利的關鍵。

  地方政策 鑑於我國地域情況差別很大,我國法律的規定僅僅是原則性的,各地區的行政規章在理解和執行上往往有很大差異,例如報批時間上的不同和報批檔案製作要求的差異等,這些差異將對交易雙方的成本核算構成直接影響,有時甚至直接影響交易結構。因此,在盡職調查報告當中加入此部分調查非常有必要。主要包括兩類內容,一是地方政府、部門針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企業的普遍規定,如行業投資政策、稅收優惠政策、財政補貼政策、反不正當競爭、環境保護、安全衛生等;一類是針特定行業或範圍企業的特殊政策,如:審批程式、審批條件和各類許可證等。

  上述盡職調查內容和結論將會對併購當事人未來的利益、風險產生一定的影響,這些影響就是“去脈”,而依據則是已經發生的事實一一“來龍”。調查就是要理清其中的來龍去脈,進而對從政策、產業、行業、財務、法律、人員等等諸多方面的風險、收益進行整體評估。整體評估的結果將構成併購的基礎。

  4、尾部

  格式如下:

盡職調查報告9

  一、企業財務狀況

  “XX公司”於1999年11月成立,從事摩、汽配生產,現有註冊資本118萬元。至20xx年10月止該公司累計虧損440萬元,潛虧60萬元,實際虧損500萬元。經營期間,累計實現銷售收入844萬元,銷售成本786萬元,管理費用239.9萬元,財務費用223.7萬元,銷售費用10萬元,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2萬元,盈餘公積虛掛23萬元。20xx年10月末資產總額1437萬元,負債1819萬元,所有者權益-382萬元,資產負債率126%,目前處於資不抵債的狀況。

  由於XX公司領導層對財務管理意識不強,從企業建立之初就沒有著手建立一套規範的財務運作機制,以至於在以後的發展和擴張中,使財務管理不可控制,幾年來企業連年虧損,步入了資不抵債的境地。這與其說是經營上的失敗,不如說是財務上的失敗。

  主要有:成本管理失控,成本控制管理是企業增加盈利的根本途徑,是企業求得生存的主要保障,XX公司從建立之初,沒有建立一整套的成本控制制度,沒有目標成本預測,也沒有成本目標考核制度,造成經營當中成本管理失控,其一、原材料攤消不合理,主要原材料未用完不辦理退庫手續,使其材料在車間積壓或混用,使成本不符。其二、自制模具所產生的材料消耗,費用,在各車間或工序領用時,不填用途或領用部門造成財務估計攤派,使其單位成本不實。其三、有的低值易耗品,輔助材料等未按財務制度建立有關明細帳或備查輔助帳,在計算時,一次性進入製造費用中,例:20xx年1月份低值易耗品,2月份54號憑證中的電焊機,2月份58號憑證中電線等,未按逐月攤消,使當期成本過高。其四、財務人員更換頻繁,在核算過程中不按連續性造成成本脫勾。其五、外協加工費用攤派不合理,某產品需鍍鉻和烤漆後銷售,單位價格8元,不需加工單位價格3元,直接進入產成品分配,造成部分產品成本加大,單位價格不實,給銷售部門帶來誤導。其六、成品庫設定車間內不符合管理制度,易造成混亂,材料庫由庫管員自填領料單,上報資料是自編表而不是原始單據,從而出現了成品庫帳,材料庫帳與財務科帳不相符。由於這各方面原因使產品各品種的實際生產成本不準確,無法對生產產品的品種結構進行合理的調整。

  事實上,“XX公司”經營期間累計銷售成本786萬元,加上潛虧的60萬元,就已超過累計的銷售收入844萬元,不計算期間費用就已出現虧損,可見成本之高。這樣的結果,在銷售價格不能提高或者經營規模不能成倍增長或者產品結構不調整的情況下,就會出現生產銷售得越多虧得越多。事實也是如此:00、01、02、03年的銷售收入分別是:11萬元、71.5萬元、323.7萬元、438萬元,虧損分別是:15.6萬元、104.4萬元、155.2萬元、141.5萬元,累計銷售收入844萬元。累計虧損440萬元(不含潛虧數,含盈餘公積-23萬元)。

  二、財務狀況分析

  “XX公司”從1999年11月成立,至20xx年10月止,經營期間,累計實現銷售收入844萬元,銷售成本786萬元,銷售成本佔銷售收入 93%。累計發展管理費用239.9萬元,財務費用223.7萬元,合計464萬元,佔累計虧損500萬元的95%,虧損500萬元,擠佔流動資金週轉,費用的節約是效益增加的直接途徑。預付帳款250萬元長期不收回參與流動,又未見資金佔用費收入,必須變相增加財務費用。固定資產淨值698萬元,佔資產1457萬元的49%,流動資金沉澱比重偏重。負債總額1819萬元中,借款1532萬元佔84.22%,其中部分資金成本高達24%。

  舉債(借款)經營本是企業發展和擴張的一條捷徑,但企業採取舉債經營形式的前提是資金週轉速度較好,利潤率較高,這樣才能為還債奠定基礎。“XX公司”的實際情況是,20xx年10月末的負債總額為1819萬元,其中:農行借款就佔1532萬元,是負債總額的84.22%,而在資金運用上,固定資產淨值698萬元,虧損500萬元,兩項計1198萬元,這部分退出流動的資金佔負債總額的65.86%,資金週轉緩慢勢成必然。不到35%的資金流動難於承擔84%的資金成本,高比例的舉債失去了相應的利潤率作保證,那麼這個高舉債很快就成為導致企業經營失敗的主要因素之一。

  三、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憑證附件不齊、原始單據不規範、報審制度不嚴格,例:A、所付款項,無任何支、收單位或個人簽字憑據。20xx年1月17號憑、退股金110,000,00元,20xx年2月42號、46號憑、付運費29,288,85元,付代收款30,000,00元,20xx年3月17號憑、付材料款50,000,00元,基建款50,000,00元。B、有此物資採購只有經辦人20xx年3月7號憑購雜貨一批,無物資回廠入庫單或物資驗收人簽字,這是企業管理漏洞。20xx年元月1號憑、購重慶YY摩托車配件製造公司90型汽缸頭1526個,實際入庫500個,還差526個未辦入庫,但91,560,00元貨款已全付,財務帳上未掛任何往來。C、20xx年3月16號憑,直接預付缸頭款20,000,00元,無任何簽字和收款單位憑據。20xx年3月20號、40號憑、無任何領導簽字和收款人憑據,直接在憑證上支付現金10,000,00元、20,000,00元。

  2、不嚴格按現行權責發生制核算,說明財會基礎工作有待加強,財務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3、應收款421萬元,其中:預付帳收304萬元,內有250萬資金劃出長達19個月,又無利息收入反帳。

  4、銀行存款帳戶未按開戶行、帳號分明細,未定期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存在管理漏洞。

  5、沒有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制度。每個產品品種沒有實行目標成本制度,成本責任制。沒有建立成本考核獎懲制度成品庫帳,原材料庫帳與財務科帳不一致,成本計算缺乏準確性。成本計算單元主要材料耗用量,無法對成本升降原因進行定量分析。例:20xx年10月末,生產成本出現負成本125,576.89元,已完工未結轉的模具修理成本35,851.69元未轉入產品成本。反映出成本結轉不規範。

  6、虛做銷售20萬元(假髮出商品),利息支出20萬元,不及時記入財務費用而掛往來帳,汽車銷售20萬元,得而復失。合計60萬元,實際是經營期間的潛虧。預付帳款(加工費)逐月支付,現累計13,500,00元,財務無任何加工費協議或合同書,長期掛帳,這樣繼續下去,給企業帶來的也是一個潛虧危險訊號。

  7、20xx年4月11日憑證,匯票匯出存款250萬元,付給武漢南華高速船舶工程公司,無請款單、無經辦人、無領導簽字,記“預付帳款”帳,時間長達19個月,至今未收回,也未見利息收入。發出商品,20xx年12月25號、76號、89號憑中發內蒙摩托車237輛,成本價格為792,870,78元,20xx年10月底結存594,267,67元/173輛,已沖銷售198,603,11元,資金調計嚴重不合規。

  8、20xx年5月68號憑證,產品銷售收入11萬元。

  9、借款利息未預提分攤,影響當期成本費用均衡計算。

  10、材料領料單填制不規範,有的無申領人、無用途。甚至出現庫管員代填發料單。

  11、記帳憑證的原始單據不正規,有的收入用繳款單或其他單據為據。

  12、未建立半成品加工核算帳務。

  13、借款單、收據、報銷單的報批制度未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傳閱,保管不健全。

  四、改進建議

  重慶的摩托車和汽車生產是本市的支柱產業,對XX公司這樣的摩、汽配生產企業,是一個機遇。XX公司經過加強財務管理、降低製造成本、降低資金成本,企業走出困境是有希望的。現針對“XX公司”具體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附後。

  1、盤活存量:及時清理收回應收款項;清理固定資產,對不用的固定資產變現。

  2、加強銀行存款管理;按要求分設明細帳;按月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由會計勾兌,出納清理未達帳。

  3、編制資金計劃(季或年)表,便於靈活掌握和排程資金,提高資金利用效率。

  4、調整借款結構,降低籌資成本。

  5、建立“模擬市場核算,實行成本否決”的經營機制和管理制度。即:以市場為導向,成本為基礎,盈利為目的。

  6、測算每個產品的目標成本,對每個品種的製造成本準確計算,對虧損嚴重的品種暫停生產。

  7、在掌握每個產品的製造成本上,調整產品生產結構,對適銷對路,盈利較好的品種要注意擴大生產。

  8、建立建全各項成本管理制度,從材料購、消、存,到產成品入庫、銷售等整個生產銷售環節制訂相應的控制,稽核制度,嚴格執行。

  9、建立成本目標考核制度。將目標成本層層分解到各部門、個人後,要及時對實際成本進行考核,並給予一定獎勵,鼓勵人人參與成本管理。

  10、以財務科為主,不定期對成本核算過程進行核對,分析差異原因,提出解決辦法。

  11、建立“一枝筆”審批制度,嚴把開支關。

  12、建立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到收支有合理依據,帳帳相符、帳證相符、帳實相符。

  13、嚴格執行工業企業會計制度,會計核算要連續、系統、真實。

  14、設立總會計師,加強對財務的稽核,及時堵漏洞。總領財務管理工作,做到職權結合,加強和提高管理水平。

  15、聘請常年企業顧問,不定期對財務核算管理工作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對年度會計報表進行審籤,提高報表使用的可信度。

盡職調查報告10

  有的員工說櫃員是銀行最重要的崗位,每天接待客戶的現金和資金的來去;但也有人認為信貸員是為銀行創造利潤的群體,沒有信貸員日曬雨淋的調查和催收貸款,哪裡來的銀行利潤。其實,存貸款工作一併重要。

  存款是銀行生存之基礎,貸款是銀行發展之本。銀行內每一個崗位都有其固有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或許存在接觸存款業務的客戶很多,但是對於貸款業務的認識的還是比較陌生,現在就信貸業務做個簡單瞭解。

  儘管在信貸業務品種不同、物件各異上,但都有其內在的、本質的、共同的管理流程。科學合理的信貸業務管理實質上是規避風險、獲取收益,以確保信貸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盈利性的過程。

  每一筆信貸業務都會面臨諸多風險,基本操作流程就是要透過既定的操作程式,透過每一個環節的層層控制達到防範風險、實現收益的目的。一般來說,一筆貸款的管理流程分為九個環節,分別是:貸款申請、受理與調查、風險評價、貸款審批、合同簽訂、貸款發放、貸款支付、貸後管理、回收與處置。

  衡量一個從事信貸業務的專業人員工作效能,關鍵在於看他對每一筆貸款申請的盡職調查程度。因為盡職調查作為貸款全流程風險管理的關鍵環節,具有重要的意義。首先,全面深入、細緻嚴謹、高質量的盡職調查工作是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信貸業務、管理信貸風險的基本保障,其工作質量直接決定了貸款質量和風險承擔水平。其次,盡職調查是降低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資訊不對稱,減少貸款風險隱患的重要手段。最後,透過揭示可能影響貸款安全的風險資訊,有助於銀行也金融機構作出正確的決策。

  勤勉盡責地履行調查義務,儘可能掌握借款人及業務的各方面情況,揭示分析潛在的風險因素,是信貸員盡職調查工作的基本要求。信貸員必須遵循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的原則,透過各種途徑開展調查工作,全面掌握客戶及專案資訊。

  信貸員可以透過現場調查和非現場調查相結合的方式展開調查。現場調查包括現場會談和實地考察,非現場調查包括搜尋調差和委託調查等方式。

  盡職調查最終體現在調查報告中,個人貸款盡職、調查報告側重於對借款人的資信水平、償債能力,貸款具體用途及還款來源等請款的分析,確保借款人交易、借款用途、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真實,防範虛假按揭等現象的發生。

  信貸員的盡職調查,是對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負責任的重要體現,借款人能清晰瞭解到自己的貸款能力,貸款人能有效防範風險,雙贏的模式下將有助於銀行也健康有序的發展。

盡職調查報告11

  一、盡職調查的方法

  1、現場調查

  現場調查可以對調查物件有比較直觀的瞭解,並可以得到據以調查的相關線索。因此,現場調查是盡職調查最常用的方法,它包括現場會談和實地考察。

  現場會談時,應當約見儘可能多的、不同層次的成員,包括市場銷售部門、行政部門、財務部門、生產部門的主管。會談主要了解企業經營戰略和發展思路、企業文化、團隊精神、企業的內部管理及控制等情況,透過會談獲取對企業高管的感性認識。

  實地考察應側重調查企業的生產裝置運轉情況、生產組織情況、實際生產能力、產品結構情況、訂單、應收賬款和存貨週轉情況、固定資產維護情況、周圍環境狀況、用水、用電、排汙情況、員工的工作態度及紀律等。

  2、搜尋調查

  主要透過各種媒介物搜尋有價值的資料,這些媒介物包括報紙、雜誌、新聞媒體、論壇、峰會、書籍、行業研究報告、網際網路資料、官方記錄等。搜尋調查應注意資訊渠道的權威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3、官方調取

  透過行業協會、政府職能管理部門獲取或調取企業的相關資料。如工商管理機關、稅務機關、金融管理機關、外匯管理部門、環保管理部門、衛生管理部門、質量監督管理部門、供電部門、供水部門、土地及城建管理部門、行業主管部門等。

  4、通知調查

  通知被調查人,要求其提供相關資料和申報信用記錄,然後對該資料和記錄進行抽樣驗證、分析。

  5、秘密調查,是指在被調查人不知道的情況下進行的調查方式。主要透過接觸客戶的關聯企業、競爭對手、商業夥伴或個人獲取有價值的資訊。

  6、委託調查。可以委託社會中介機構進行部分或全部資訊的調查。對於比較重要或法律關係複雜的融資租賃交易,可以利用律師執業技能、專業知識以及法律賦予的調查取證的特權,進行律師盡職調查,形成全面、專業、規範的律師盡職調查報告,供信用評估時參考。對於客戶的財務調查可以委託註冊會計師進行,對於租賃物也可以委託資產評估師進行資產評估,形成專業的評估報告。

  二、盡職調查的內容

  考慮到融資租賃的交易成本,對承租人的盡職調查的內容的繁簡應根據融資租賃交易的具體情況而定。如果交易額相對較小、租期相對較短,可以參照商業銀行的貸前調查內容展開調查;對於交易數額大、租賃期限較長的專案,對承租人進行全面、審慎、獨立和有針對性的盡職調查很有必要。此外,盡職調查還應考慮承租人的具體情況及租賃物的特點,如上市公司其相關資訊一般比較透明、公開,需要調查的內容就簡單一些;電信裝置運營商因其行業壟斷特點,也不需要做仔細的盡職調查;對於飛機租賃,由於其本身的特點也不需要做太繁瑣的調查。盡職調查因涉及承租人的商業秘密,應考慮出租人的接受程度和實際需要及可行性,確定盡職調查的內容。

  下面就融資租賃的盡職調查列一清單,供出租人根據專案的具體情況選擇適用。如果交易的專案對出租人來說達到重要、複雜的程度,出租人應該委託專業的社會中介機構、閱歷資深的從業人員進行調查,並出具調查報告。

  1、基本情況(包括公司及公司的全資、控股、參股子公司和聯營、合作企業)

  1.1公司歷史沿革的說明;

  1.2請填寫法律盡職調查附表,並按照填寫的內容提供相應的檔案;

  1.3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包括但不限於公司設立時領取的`營業執照、歷次變更的營業執照及經過最新年檢的營業執照);

  1.4公司設立時的出資協議、股東協議(包括但不限於公司設立時的出資協議、股東協議,現行有效的出資協議、股東協議,以及歷次出資協議、股東協議的修改和補充檔案);

  1.5公司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包括但不限於公司設立時的章程,現行有效的章程,以及歷次章程的修改和補充檔案);

  1.6除公司出資協議和章程外,請提供公司股東之間簽訂的與公司或公司的經營有關的其他合同、協議、意向書、備忘錄;

  1.7公司的驗資報告(包括但不限於設立時的驗資報告、歷次資本變更的驗資報告);

  1.8如果公司曾接受過國有資產佔有單位的非現金出資,請提供該等非現金出資的資產評估報告、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立項批覆、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評估結果的核準檔案或備案檔案(或確認檔案);

  1.9公司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如適用);

  1.10公司歷次工商變更登記的書面情況說明,以及所有工商登記申請檔案,包括公司設立時的工商設立登記申請書(表),其後歷次工商變更登記的申請書(表)以及工商局核發的稽核意見書(表);

  1.11所有與公司增資擴股、減資、股權轉讓、合併、分立、收購兼併、資產置換、資產剝離、對外投資等重大事件相關的協議/合同、與上述重大法律事件相關的政府批准檔案或法庭判決;

  1.12如果上述第1.11項所述重大法律事件的標的涉及國有資產,請提供相應的資產評估報告、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立項批覆、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評估結果的核準檔案或備案檔案(或確認批覆);以及有關工商登記備案檔案;

  1.13與公司股權質押相關的合同和/或批准檔案、工商登記備案檔案;

  1.14若公司曾購入任何其本身的股份,請提供董事會授權購入股份的決議及有關該等購入的所有協議的副本;

  1.15公司與股東簽訂的任何其可據以放棄或同意放棄日後股息的安排或協議;

  1.16公司現任董事會、監事會人員名單及選舉/聘任決議;

  1.17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如有)及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名單以及選舉決議/委派書;

  1.18公司股東會歷次決議、股東會會議記錄和會議通知;

  1.19公司董事會歷次決議、董事會會議記錄和會議通知;

  1.20公司監事會歷次決議、監事會會議記錄和會議通知;

  1.21公司完整的組織結構圖,包括公司各股東及公司的全資、控股、參股、聯營、合作企業等、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下屬企業或部門(包括於分公司、營業部、中心等,下同),結構圖應標明控股或參股關係、持股份額、其它持股人名稱及持股數量;

  1.22政府部門對公司設立的任何分公司、辦事處或其他經營實體的批准檔案及對上述分公司、辦事處或其他經營實體變更的批准檔案(如有);

  1.23政府主管部門向公司及其全資、控股、參股子公司和聯營合作企業及下屬部門核發的全部涉及公司及其下屬企業、下屬部門生產經營的許可性檔案,或特許權、特許經營等許可性檔案,以及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向公司及其下屬企業、下屬部門核發的涉及公司及其下屬企業、下屬部門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部通知、決定、批覆、覆函、許可證、登記備案等檔案(如有);

  1.24請提供公司及其全資、控股、參股子公司和聯營合作企業及部門的所有資質證明檔案、高科技企業、國家重點扶持企業證書/批覆、其他政府認定、資助或扶持專案的證書/批覆或其他與公司及其下屬企業、下屬部門業務相關的證書及獎項(如有);

  2、股東檔案

  2.1公司各股東的現行有效並經過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章程、最近一年度的審計報告或財務報告及最近月份的資產負債表,其從事的業務情況介紹,其現在董事會成員及高階管理人員名單;

  2.2請說明公司各股東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係(包括但不限於是否相互持有股份、一方的高階管理人員是否存在關聯雙方雙重任職情形、是否相互存在重大債權債務關係或管理關係);

  2.3請確認股東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設定質押;如設定,請提供有關主合同、質押合同和質押登記檔案;

  2.4請確認股東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被司法凍結、權屬爭議等其他限制其轉讓的情形,如存在,請提供該等情形的詳細書面說明和相關材料;

  2.5請確認公司股東所持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委託持股或代持股等相關情況;如存在,請提供該等情形的詳細書面說明和相關材料;

  2.6請確認公司股東是否與他人簽訂轉讓、回購或質押所持公司股份的協議;如存在,請提供該等協議;

  2.7除上述提及的協議外,請提供公司與公司各股東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

  3、重大資產(包括公司及其全資、控股子公司的情況)

  3.1土地

  3.1.1請填寫法律盡職調查附表,該表應包括公司及附屬公司所佔用的全部土地的清單;

  3.1.2土地使用權證、他項權利證、租賃登記證明、抵押登記證明等;

  3.1.3有關政府機關關於土地處置方案的批覆;

  3.1.4與土地使用權有關的協議和批准檔案(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轉讓合同、租賃協議、抵押協議等);

  3.1.5如為劃撥地,請提供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的批文,徵地費用的支付憑證,包括但不限於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

  3.1.6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轉讓所涉及的出讓金、租金、轉讓費和土地使用費的支付憑證;對於出租的土地,請提供出租方有權出租的證明;

  3.1.7請說明是否存在佔用集體土地的情況,如有,請提供相關的協議檔案;

  3.1.8請提供與土地使用權有關的合作開發合同、聯營或合作協議;

  3.1.9請書面確認所提供的土地使用證的內容與土地使用現狀是否相符,如有變更土地實際用途而土地使用權證中對變更沒有記錄,請以列表的方式說明各宗土地的變更情況;

  3.1.10請確認上述土地上是否設定了任何抵押、擔保,如有,請提供抵押協議、擔保協議、抵押登記檔案、主債務合同。

  3.2房屋

  3.2.1請填寫法律盡職調查清單附表,該表應包括公司擁有的全部自有房產(不包含租賃房產);並請相應提供該表中所填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購買協議;

  3.2.2請說明上述自有房屋上是否存在抵押,如是,請提供房屋抵押協議和抵押登記證明檔案;

  3.2.3請填寫法律盡職調查清單附表,該表應包括公司擁有的全部租賃房產,並相應提供該等租賃房屋的租賃協議、租賃登記檔案等相應檔案);

  3.2.4擁有或租賃的房產的使用、出售、租賃或轉讓的限制、合約及承諾的詳細清單及協議文字;

  3.2.5請確認提供的房屋所有權證上所列的內容與房屋現狀是否相符。如有變更而未在房屋所有權證上做記錄的(如房屋已拆除,或出售),請以列表的方式說明變更情況,包括房屋所有權證號、發證日期、幢號、面積、原用途、現用途、變更原因,變更時間;

  3.2.6請確認上述房產上是否設定了任何抵押、擔保,如有,請提供抵押協議、擔保協議、抵押登記檔案、主債務合同;

  3.3主要固定資產

  3.3.1請提供詳細的固定資產清單;

  3.3.2與在建工程的建設相關的協議,包括但不限於工程承包合同、建設合同;

  3.3.3擁有車輛的車輛登記證;

  3.3.4請確認上述固定資產上是否設定了任何抵押、擔保,如有,請提供抵押協議、擔保協議、抵押登記檔案、主債務合同。

  3.4無形資產

  3.4.1請填寫法律盡職調查清單附表,列舉並說明所擁有的,被許可使用的,或正在申請的所有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專利、商標、服務標識、商號、品牌、著作權、專有技術、域名、商業秘密和技術工藝等,並提供全部專利權證書、商標註冊證、其他智慧財產權證明及有關申請檔案;

  3.4.2就所持有或主張的前述智慧財產權,請確認是否已繳納相應的費用(如專利年費)並請提供繳費憑證;

  3.4.3所有現行有效的公司作為一方的智慧財產權許可使用合同、轉讓合同以及技術開發合同等,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服務標記、著作權、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許可/轉讓/開發合同及相關登記/備案檔案;

  3.4.4目前擁有的特許經營權(如有)的相關證明檔案;

  3.4.5請確認上述智慧財產權上是否設定了任何質押、擔保,如有,請提供質押協議、擔保協議、質押登記檔案、主債務合同;

  3.4.6有關上述智慧財產權的資產評估報告。

  4、生產經營和專案建設(包括公司及其全資、控股子公司的情況)

  4.1有關公司業務流程、業務管理的情況說明;

  4.2公司生產或經營的產品和服務清單;

  4.3請以書面方式詳細描述公司各項產品和服務的業務流程、各項產品和服務的生產經營所對應依賴的資產,包括但不限於房屋、裝置/生產線/主要檢測儀器、運輸、倉儲、技術、商標等;

  4.4公司的業務是否變更過,如變更過,是否辦理了相關經營專案的批准、變更營業執照和章程、設立新的分支機構並辦理營業執照,並應書面說明具體情況;

  4.5政府主管部門向公司核發的全部生產經營許可性檔案,或特許權、特許經營等許可性檔案,以及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向公司核發的涉及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部通知、決定、批覆、覆函、許可證、登記備案等檔案;

  4.6請說明公司產品需遵守的國家或行業的定價政策。

  4.7生產許可證;

  4.8公司獲得的有關礦產開採的各種許可證件,包括但不限於勘查許可證和採礦許可證(如有);

  4.9就公司持有的礦權證,請提供公司成立以來和礦權相關的所有繳費證明,包括但不限於探礦權使用費繳納證明、採礦權使用費繳納證明、礦產資源補償費繳納證明(如有);

  4.10請確認公司及公司股東是否在境外經營,如存在,請提供以下檔案:

  4.10.1在境外經營的批准檔案,包括境外投資批文、外匯管理部門的批文等;

  4.10.2在境外設立的機構的登記註冊檔案、章程;

  4.10.3境外經營業務的詳細書面情況介紹;

  4.11請根據公司已完工、在建或擬建的生產建設專案,填寫附表,並相應提供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專案立項申請、可行性研究報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批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權證、施工許可證、竣工驗收報告、環保驗收及其他須報政府機關批准或備案的檔案的批覆和備案證明檔案;

  5、財務狀況及重大債權債務(包括公司及其全資、控股子公司的情況)

  5.1最近三年資產負債表;

  5.2最近三年的年度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利潤分配和虧損彌補方案等);

  5.3獨立會計師關於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制度、外匯支出及其他有關重大財務問題的信函,以及公司相應的回覆(如有);

  5.4請填寫法律盡職調查附表,該表中應包含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全部借款合同(包括與銀行/金融機構之間的借款以及與其他各機構或個人之間的借款)以及對應的擔保合同,並請提供該等借款和擔保合同/協議的文字;

  5.5涉及上述第5.4項所列借款的借款協議、轉貸協議、信用額度協議或相關非正式協議、檔案;

  5.6涉及上述第5.4項所列借款的涉及的政府批准檔案,如有借用外債的情況,請提供相應的外債登記檔案;

  5.7任何其它重大融資安排(包括但不限於專案融資、分期購買、融資租賃);

  5.8請就公司以公司信譽和/或資產提供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擔保、抵押擔保和質押擔保等)情況填寫法律盡職調查清單附表,並提供相應的擔保合同、主債務合同、擔保登記檔案;

  5.9對外擔保審批檔案、《對外擔保登記書》、《對外擔保反饋表》及《外匯(轉)貸款登記證》(如有);

  5.10任何有關國家、省級或地方政府向公司提供的補助及/或補貼的協議、批准或其他安排的相關批覆和檔案。

  6、重大合同(包括公司及其全資、控股子公司)

  6.1請提供公司近三年排行前十名的業務交易物件單位清單及交易情況說明;

  6.2請提供業務合同樣本、範本或標準文字。

  6.3請在法律盡職調查清單附表中列明下述尚未履行完畢或雖已履行完畢但存在爭議的、所涉金額單項或同一客戶數項交易累積達人民幣×××萬以上合同/協議的相關情況,並提供該等合同/協議;

  6.3.1原材料供應協議;

  6.3.2產品生產協議;

  6.3.3產品銷售合同、採購合同、產品分銷和/或經銷合同,以及限制交易的協議;

  6.3.4運輸合同;

  6.3.5現行有效的與水、電、氣、熱等公共設施管理部門簽訂的公共設施服務協議(如有);

  6.3.6重大建設/建築合同(如有);

  6.3.7現行有效的保險合同、保單、付款憑證和一切保險索賠清單以及有關保險撤銷或拒延的信函往來;

  6.3.8收購、合併或出售公司權益、業務或資產的合同或協議(如有);

  6.3.9戰略合作協議(投資協議、收購協議、合作協議或聯營協議);

  6.3.10承包、管理、顧問協議(如有);

  6.3.11有關進出口業務的檔案,進口代理商的名稱及與該等代理商簽訂的有關合同(如有);

  6.3.12保密協議;

  6.3.13保險合同、保單、付款憑證;

  6.3.14技術轉讓、技術合作、技術研究和開發、技術服務等合同或協議(如有);

  6.3.15現行有效的技術許可或技術進出口合同及登記/備案檔案(如有);

  6.3.16智慧財產權(如著作權、商標、專利、域名、非專利專有技術)實施、許可、使用、轉讓或其他相關協議(如有);

  6.3.17其他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合同、協議或其他書面檔案及公司認為應向本所提供的其他檔案。

盡職調查報告12

  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及國際化程序的推進以及企業資產證券化的發展,股票上市、企業併購重組、重大資產轉讓等資本運作越來越多為企業所運用。律師在資本運作過程中,主要是透過參與談判、審查和起草相關合同、出具法律意見書等為委託人提供法律服務,而盡職調查是律師完成上述工作的基礎和關鍵。但令人遺憾的是,律師盡職調查並沒有具體的或基本的工作指引和規範,在律師行業內部,對盡職調查也缺乏足夠的研究,缺少基本的工作規範。本文作者將對律師盡職調查進行介紹並對盡職調查報告的起草進行簡要分析。

  一、律師盡職調查

  (一)律師盡職調查的概念

  律師盡職調查是指就股票發行上市、收購兼併、重大資產轉讓等交易中的交易物件和交易事項的法律事項,委託人委託律師按照其專業準則,進行的審慎和適當的調查和分析。它包括律師對相關資料進行審查和法律評價,主要為查詢目標公司的設立情況,存續狀態以及其應承擔的具有法律性質的責任,它由一系列持續的活動組成,不僅涉及到公司資訊的收集,還涉及律師如何利用其具有的專業知識去查實、分析和評價有關的資訊。

  律師盡職調查是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對外開放以及資本市場的逐步建立和發展而在律師實務中被廣泛地應用,併成為律師在資本運作活動中最重要的職責之一。律師盡職調查在實踐中的應用領域非常廣泛,包括規模較大的收購和兼併、股票和債券公開發行與上市、重大資產轉讓、風險投資和普通中大型專案投資等,除前述資本運作以外,企業擔保服務和銀行貸款業務等企業融資活動中,委託人和律師也逐步地開始進行盡職調查。

  律師盡職調查在實務中的應用相對較早,但作為一個正式的法律概念出現卻是在20xx年3月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公開發行證券公司資訊披露的編報規則第12號 — 律師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以下簡稱《規則》)中。該《規則》第5條規定:“律師在律師工作報告中應詳盡、完整地闡述所履行盡職調查的情況,在法律意見書中所發表意見或結論的依據、進行有關核查驗證的過程、所涉及的必要資料或檔案”。這是我國第一次在法律規範性檔案中出現“律師盡職調查”這一概念。但是,該《規則》並沒有對律師盡職調查給予具體的或基本的工作指引和規範,而在律師行業內部,對盡職調查也缺乏足夠的研究,缺少基本的工作規範。

  (二)律師盡職調查的目的

  律師進行盡職調查的目的主要是稽核並確定被調查物件所提供相關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協助委託人更加充分地瞭解被調查物件的組織結構、資產和業務的產權狀況和法律狀態;發現和分析被調查物件的法律風險和問題,以及問題的性質和風險的程度;使委託人儘可能地發現被調查物件及交易事項的全部情況,從而使委託方有效地作出判斷並歸避相關風險並作出決策。例如在併購活動中,買方律師盡職調查的目的是使買方儘可能地發現有關他們要購買的股份或資產的全部情況。從買方的角度來說,盡職調查也就是風險管理。對買方和他們的融資者來說,併購本身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諸如,目標公司過去財務帳冊的準確性;併購以後目標公司的主要員工、供應商和顧客是否會繼續留下來;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導致目標公司運營或財務運作分崩離析的任何義務。因而,買方有必要透過實施盡職調查來補救買賣雙方在資訊獲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透過盡職調查明確了存在哪些風險及存在哪些法律問題,買賣雙方便可以就相關風險和義務應由哪方承擔進行談判,同時買方可以決定在何種條件下繼續進行收購活動。

  (三)律師盡職調查的程式

  律師盡職調查的範圍很廣,調查物件的規模也千差萬別,從私營企業到跨國企業,每一個盡職調查專案均是獨一無二的。但是,對於每一項活動來說,各自委託律師所進行盡職調查應遵循的基本工作程式是一致的,具體如下:

  1、委託方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委託律師事務所進行盡職調查的委託合同。2、律師與目標企業簽署《盡職調查保密協議書》。3、律師根據受託的業務起草《盡職調查清單》和問卷表。盡職調查清單和問卷表由律師根據需要進行設計。盡職調查清單的主要內容是需要目標企業提供的各類檔案,一般包括:企業的組織架構檔案;企業各類資產的檔案;企業的各種貸款、融資檔案;企業的重大合同、協議;企業的經營業務以及所涉及的政府審批或許可;企業的各種稅務檔案;企業的各類保險檔案;企業僱員的勞動檔案;企業涉及的各類訴訟、仲裁或爭議的檔案等。4、經委託方確認後,律師將準備好的盡職調查清單和問卷表發至目標企業。5、收到目標企業提供的資料後,核對影印件與原件,做好資料清單並準備資料索引,由雙方代表簽字。6、律師按照委託合同約定對所收資料進行研究並向委託方彙報。7、律師對收到的資料進行研究並向委託方彙報。8、律師對收到的資料進行研究判斷,決定是否再次起草《盡職調查清單》或是問卷表,直於查明情況為止。9、律師對盡職調查所獲取的全部資料,反覆研究判斷,進行相應核查驗證,在核查驗證過程中,製作工作筆錄。10、如果資料不全、情況不詳,律師應要求目標企業作出宣告和保證。11、對所有檔案資料進行整理和歸檔,並制訂工作底稿。工作底稿的內容包括:承擔專案的基本情況,包括委託單位名稱、專案名稱、製作專案的時間和期間、工作量統計;制定的工作方案、計劃及其操作程式的記錄;客戶提供的所有檔案的影印件,包括但不限於客戶的設立批准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協議及其他重要檔案和會議記錄的摘要或副本;與客戶及相關人員相互溝通情況的記錄,對客戶提供資料的審查、調查訪問記錄、往來函件、現場勘察記錄、查閱檔案清單等相關的資料及詳細說明;客戶出具的書面保證或宣告書的影印件;對保留意見及疑難問題所作的說明;其他相關的重要檔案或資料。上述資料應註明來源。12、律師起草並向委託方提交準確、完整、詳實的盡職調查報告。

  二、盡職調查報告的起草

  律師盡職調查報告是委託方作出決策的重要依據,因此,律師起草的盡職調查報告應客觀、全面地反映目標企業的狀況,並對每一項判斷的作出都應當有明確且可靠的依據。同時,盡職調查報告還應重點闡述法律問題和法律風險,特別是對法律風險的提示,並對能解決的法律瑕疵給予合法的整改建議。

  一般情況下,律師透過以下五個方式開展盡職調查:1、向目標企業發出調查清單,要求目標企業按照調查清單提供相關檔案;2、參加有關會議;3、進行實地考察;4、走訪有關部門並形成走訪筆錄;5、向有關人員進行詢問,並形成詢問筆錄。經過上述盡職調查活動後,律師針對委託事項起草盡職調查報告,該盡職調查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開頭部分

  盡職調查報告的開頭部分,律師應針對委託事項的授權及盡職調查的範圍進行闡述。(二)律師應對委託方提供的檔案進行宣告

  律師宣告包括委託方提供的檔案均是真實的,且所提交檔案的影印件與其原件均是一致的;所提交的檔案均由相關當事方合法授權、簽署和遞交;簽字、印章均是真實的;所有委託方作出的有關事實的闡述、宣告、保證均為真實、準確和可靠的;等等。

  (三)正文

  律師應在進行充分核查驗證的基礎上,對委託事項作出詳盡明確的盡職調查報告。其內容主要包括:

  1、目標企業的設立與存續

  主要針對股權結構、 出資驗資、股權演變等情況作出闡述,並針對該等事項進行法律評價,對存在的不規範情形及存在的風險提出整改建議。

  2、組織架構及法人治理結構

  主要針對公司章程、法人組織架構、法人治理結構(包括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具體情況進行闡述,並針對該等事項是否存在的法律問題及法律風險進行法律評價,對存在不規範情形及存在的風險提出規範建議。

  3、業務

  主要針對目標企業的經營範圍和方式、業務變更情況、主營業務進行闡述,並對目標企業的持續經營是否存在法律障礙或潛在法律風險進行法律評價並提出建議。

  4、主要財產

  主要針對目標企業所有或使用的主要資產狀況進行闡述。對主要資產是否存在法律障礙進行評價並針對存在的法律障礙提出解決建議。

  5、重大債權債務及擔保

  核查目標企業債權債務及抵押擔保情況,並對其合法性及關聯性等作出相應的法律評價和法律建議。

  6、關聯關係

  主要針對是否存在關聯交易以及對控股股東及其控股的其他公司進行調查,並對持有5%以上股份的關聯方的情況進行闡述,對存在關聯關係或其他法律風險的狀況進行分析並提出整改建議。

  7、稅務

  主要針對目標企業稅種、稅率以及是否存在免徵或減免稅專案及稅費繳納情況等進行核查並做出法律評價。

  8、訴訟、仲裁與行政處罰

  包括對目標企業及其高階管理人員(董事長、總經理等)或關聯企業尚未了結或即將面臨的訴訟、仲裁與行政處罰進行闡述,並對其進行法律分析並提出建議。

  (四)盡職調查報告的使用範圍

  應注意闡明委託方及授權的相關單位應在限定範圍內使用律師盡職調查報告,若超出限定範圍使用的,則律師不承擔責任。

  隨著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企業資本運作也在迅猛發展,律師介入資本運作進行盡職調查越發頻繁。因此,律師必須進行審慎和適當的調查和分析,並作出客觀、全面的盡職調查報告,這樣才能為企業作出正確決策提供有力的法律參考。

盡職調查報告13

  一、 借款人情況

  (一) 、基本情況

  借款人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學歷、職稱、婚姻狀況、現居住地址及工作地址、聯絡方式、家庭成員、個人及家庭有無不合理大額負債、個人及家庭成員有無重大慢性疾病、有無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備註:

  1. 婚姻狀況說明(已婚者提供結婚證、未婚者提供未婚證明、

  離婚者提供離婚證) 。

  2. 職稱:自然人客戶具有的重要專業資格(包括經濟師、會計

  師等專業資格)與職業資格(包括律師、醫生、註冊會計師等職業資格。

  3. 居住地址透過查驗自然人客戶真實住址的水電費單、固定電話

  費單、物業管理費單等,並檢查相關費用額髮生及支付是否具有連貫性,是否存在拖欠等相關情況。

  4. 聯絡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家庭固定電話,借款人行動電話,借

  款人單位固定電話,借款人配偶行動電話,借款人配偶工作固定電話。

  (二) 、信用情況

  透過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和有無利害關係第三方評價(從親戚,鄰居,以往合作關聯人):,查詢借款人是否有惡意拖欠銀行、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及貨款的歷史,恪守信用等情況。有無犯罪記錄及糾紛。

  (三) 、收入支出情況

  個人及家庭總收入及來源,上家庭總支出及去向,家庭純收入及上年度人均收入等情況及相關證明檔案原件(如工資存摺、房屋出租租賃合同協議、村民分紅憑證、相關股權證明及其他收入證明檔案)。

  (四) 、資產負債情況

  1、不易變現財產:房屋間數及結構,平方面積、座落位置、購建時間、變現價值;其他不易變現財產及變現價值。

  2、主要可變現的財產 :

  (1)、機械裝置名稱、數量及變現價值;

  (2)、交通運輸工具及變現價值;

  (3)、家電器具及變現價值;

  (4)、存貨及變現價值;

  (5)、存款及其他變現價值等;

  (6)、主要可變現價值合計。

  3、負債情況

  寫清原貸款金額,貸款金融機構,貸款形態、欠息金額和其它負債(比如私人借款)等,計算資產負債比例。

  二、 調查貸款用途及還款情況

  借款主要用於幹什麼?是否符合國家政策,市場前景如何?專案行業現狀及發展前景如何借款人的從業經驗如何?借款人的經營理念及管理模式如何?生產技術水平、原材料供貨及銷售情況,結算方

  式,預計效益如何?借款人的自有資金多少,尚缺資金多少,多長時能收回成本,什麼時間能還清貸款。

  三、 調查抵押物情況

  屬於保證擔保方式的貸款,寫清保證擔保人基本情況(同借款人基本情況)與資產負債狀態、分析評估擔保資格,擔保人的資金來源等;屬於抵押擔保的貸款,要寫 清抵押物的名稱,存放具體地點、數量、(房產寫明座落位置結構、間數、層數、平方面積,寫清佔地和建築面積、附簡易平面圖)估價、變現能力等。

  四、 總訴

  透過對借款人基本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個效益情況的分析,結合抵押擔保情況對貸款風險進行評價。透過分析,測試本筆貸款給公司帶來的經濟效益和合作潛力,調查人要在進行貸款綜合效益分析的基礎上,總體評價客戶的“經濟實力、生產經營,信用,風險狀況”結合借款用途、還款來源和計劃明確以下事項:1、貸與不貸;2貸款方式;3貸款金額;4貸款期限;5貸款利率;6還款方式7. 出帳前須落實的限制及保護性條款等。

盡職調查報告14

  一、目標

  作為投資決策的依據,法律盡職調查的目標是調查目標公司是否存在潛在債務以及其他潛在的風險。發現風險是盡職調查的基本目標。

  二、發現問題的處理

  盡職調查報告不是流水賬,除了把調查結果描述外,更重要的是發現問題,分析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同時要判斷該問題對是否投資以及交易結構的影響。

  在盡職調查之前,投融資雙方一般會初步討論交易結構。因尚未對目標公司進行法律、財務、業務等盡職調查,原定交易結構不一定合理。一般情況下,需要根據盡職調查結果調整交易結構。

  盡職調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通報給投資方和融資方,要求給出解釋、採取補救措施或提出解決方案。可以以表格的形式將問題表示。如下:

編號


主要問題


風險


解決方案


備註


1


目標公司實際經營地址與登記地點不一致


被工商部門處罰(可列明處罰依據)


目標公司向工商局備案



2


目標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的工資基數與真實工資不一致


可能會被社保局或員工要求補繳社保費


屬普遍現象無法解決。



3


專案未按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期限開工


可能被徵收土地閒置費,甚至被收回土地


與當地國土局和園區管委會協調,取得諒解



4


目標公司名下土地沒有交完出讓金,未辦《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要繳納滯納金,甚至被取消出讓


融資方承諾儘快籌集資金繳納,並與當時國土局協調,取得諒解。



  三、盡職調查的重點

  1、根據投資方的意圖確定調查重點。如果是看中了目標公司的土地,就要重點查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是否合規;如果看中了目標公司的團隊,就要重點調查目標公司管理團隊和技術人員的素質、待遇、合同情況等。

  2、根據目標公司的性質和所屬行業,確定調查重點。

  一般而言,製造業的出資和資產、債務、重大合同以及環保等是重點;商貿、服務業的品牌、團隊、渠道等更為重要。

  3、對於特點調查事項,要確定重點關注事項。如,對於目標公司對外簽署的合同,除了關注合同條款的合法、合理性、違約責任等情況,應重點關注:

  (1)關聯交易,利益輸送;

  (2)過分依賴某一供應商或銷售客戶;

  (3)與某些客戶合作期限較長;

  (4)借出款項的合同、原因、利率;

  (5)借入款項的合同是否有賬外利息支出等。

  四、合理要求及運用目標公司及其股東的陳述與保證

  目標公司及股東陳述與保證例項:

  創始股東與公司的陳述和保證

  自本協議簽署日(包括本協議簽署日)至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創始股東與公司共同並連帶地向投資者做出如下陳述和保證,並確認投資者對本協議及其他交易檔案的簽署依賴於該等陳述與保證在所有方面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如果違反了任何一項陳述與保證,公司和創始股東應對因此給投資者導致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公司為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2、創始股東為中國公民。公司和創始股東根據中國法律具備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簽署本協議以及其作為一方的其他交易檔案和履行交易檔案下的義務。

  3、公司和創始股東已有效簽署本協議以及其作為一方的其他交易檔案。公司和創始股東已經就其簽署、交付和履行上述檔案及履行其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取得所需的一切的授權、許可和批准(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內部授權)。公司和創始股東能夠合法訂立本協議、其作為一方的其他交易檔案及履行其在交易檔案項下的義務。公司和創始股東在本協議及其他交易檔案項下的義務及責任合法、有效且可被強制執行。

  4、公司和創始股東簽署、交付和履行本協議、其作為一方的其他交易檔案及交易檔案項下的權利義務,不會違反中國法律;不會違反公司的章程或其他組織檔案;不會違反公司或創始股東有約束力或適用的法院判決、裁定、仲裁庭裁決、行政決定、命令;不會違反公司或創始股東為簽約一方的任何檔案、合同或協議,或對其或其資產具有約束力的任何檔案、合同或協議;不會導致違反有關向公司頒發的任何批准的授予和/或繼續有效的任何條件;不會導致向公司頒發的任何批准終止、被撤銷或附加條件。

  5、公司擁有從事主營業務所需要的全部政府部門和第三方批准。該等批准都具有完全的效力和約束力,合格通過了就該等批准所要求進行的年檢等各種檢驗,不存在任何可能導致該等批准被撤銷、被吊銷、被限制、無法續期或失效的情形。公司一直遵守該等批准的規定,沒有在任何方面存在違反該批准的事項,從未收到任何政府部門的書面或口頭通知,告知其違反了任何該等批准項下的任何規定。公司從未從事任何無適當批准的經營活動。

  6、公司的股權之上未設定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權利負擔。創始股東合計持有公司100%的股權,並且分別對該等股權具有完全和排他的所有權和處分權。除本協議明確約定的投資者享有的權利以及股東協議規定的“未來員工期權股權”以外,在公司的任何註冊資本上不存在任何優先認購權、可轉換證券、或其他未行使的權利、增發股權承諾,從而使創始股東或公司承擔或可能承擔出售或增加公司的任何註冊資本的義務。公司的股權不存在任何現有或潛在的法律糾紛或爭議。創始股東之間或創始股東與第三方並無簽訂或達成任何關於公司股權或股東權利的法律檔案。

  7、公司的帳簿齊全、記錄完備。創始股東和公司已經向投資者提供自公司成立以來截至20xx年3月31日(“資產負債表截至日”)的財務報表(“財務報表”),財務報表採用中國會計準則來編制,包含公司所有相關和實質的財務資訊。財務報表在其各自的日期所披露的公司的財務資訊在各方面均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虛假成分或誤導性陳述,並且符合中國通用的會計準則。公司沒有任何未記錄在案的資金、資產或負債,不存在任何帳外費用或支出,並且所有法人資金的累積和/或使用都在該財務報表中得到了完全和適當的反映。財務報表中所包含的資產負債表(“負債表”)包括了對截至資產負債表截至日止的公司所有已經發生和合理預見將要發生的貸款、債務、負債、擔保和其他或有債務的完整且準確的描述。除負債表中反映的債務之外,公司沒有任何性質的任何債務存在,無論是否為已產生的、確切的、或有的,且不論是否已到期或將到期。公司不存在任何的或有負債,未擔任創始股東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的任何負債的擔保人、賠償人、保證人或其它義務人,並且沒有為創始股東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的債務或利益提供任何擔保。從資產負債表截至日至交割日,公司未產生任何非正常營業過程中產生的貸款、債務、負債、擔保或其他或有債務。

  8、除本協議所規定的本次增資以外,公司自資產負債表截止日之後並無以下情況發生:

  (1)公司體現在財務報表中的任何資產、負債、財務條件或經營結果的變化,但在正常營業過程中產生、且不會引起重大不利影響的變化除外;

  (2)任何會引起對公司重大不利影響的損害、損失,不論是否經過投保;

  (3)公司對其有價值的權利或其重要債權的任何放棄或豁免;

  (4)任何對權利負擔、權利要求、或權利限制或對公司付款義務償付的清償、解除,但在正常營業過程中產生、且不會引起重大不利影響的除外;

  (5)公司出售、交換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任何重大運營性資產;

  (6)約束或針對公司或其資產的合同或協議的重大變更;

  (7)任何有關管理團隊、核心員工、董事或股東的薪酬安排或協議的重大變更;

  (8)任何核心員工的辭職或終止與公司的勞動關係;

  (9)公司對其任何重要財產、資產的抵押、質押、轉讓或擔保、留置;

  (10)公司向其員工、管理團隊、董事或前述人員的關聯方(定義見下)支付任何預付款、提供貸款或擔保,但支付差旅費以及其他正常經營過程中的費用除外;

  (11)任何對公司註冊資本的分紅、預留、繳資或其它分配,或直接間接地贖回、購買、收購、增加或減少公司股權;

  (12)任何根據合理預期將會引起重大不利影響的公司資產的出賣或轉讓;

  (13)任何其他根據合理預期將可能對公司導致重大不利影響的不論何種性質的事件或情況;以及

  (14)公司做出如本第4.1.9條所列事項的任何安排或承諾。

  9、公司不擁有任何不動產。公司就所有使用的不動產均已經合法簽訂租賃合同,該等租賃合同是合法、有效、有約束力及可執行的,不存在違約情況。

  10、公司合法擁有從事主營業務所必需的無形資產包括財務報表中反映的全部無形動產,並能夠獨立自主地經營其無形資產。公司對該等無形動產擁有所有權,該無形動產都不受任何權利負擔的限制並且處於可有效使用的良好狀態。不存在任何可能影響公司合法、完整地擁有或使用其有形動產的合同、協議、承諾、檔案或法律法規、政府規章、政府要求、措施、訴訟或其他法律程式。公司使用或利用無形資產進行經營符合中國法律且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利和權益。

  (1)創始股東或公司並未收到任何指稱其侵犯,或基於其運營的業務將會侵犯任何其他方所有的智慧財產權或其他任何權利的書面通知。公司並無必要使用任何員工(或公司目前擬聘用的人員)在受僱於公司之前的任何發明。在交割日,每一位核心員工均已與公司簽署將該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研發的任何智慧財產權轉讓給公司,並限制披露公司保密資訊的相關協議。每一位核心員工不存在任何違背該等協議規定的行為。

  (2)不存在公司主張任何第三方正在侵犯,或妨礙其智慧財產權的未決的法律程式或指控,公司沒有計劃提起該等法律程式或指控。也不存在任何第三方主張公司或創始股東正在侵犯,或妨礙其智慧財產權的未決的指控或法律程式,不存在針對公司、創始股東或其擁有的資產而提起的該等指控或法律程式。

  (3))公司已採取在商業上足夠謹慎的安全措施,以保護其智慧財產權的價值。公司對使用者資訊和資料的收集、使用和保管沒有違反中國法律,公司對該等使用者資訊和資料有合法有效的權利、所有權和權益。

  11、公司從事主營業務。除主營業務外,公司不從事任何其他業務或經營活動。創始股東及其關聯方不持有或佔有任何與主營業務相關的資產(包括不動產、有形動產、智慧財產權或者其他資產)、合同,也未聘用任何從事主營業務的人員。在本協議中,任何實體或自然人的“關聯方”指,(1)直接或間接控制該實體/自然人、被該實體/自然人控制或與該實體/自然人同受其他實體/自然人控制的任何其他實體/自然人;(2)直接或間接擁有或持有該實體/自然人的百分之五(5%)以上股權的任何其他實體/自然人;(3)直接或間接擁有或持有該實體/自然人百分之五(5%)以上投票權或其他權益的任何其他實體/自然人。“控制”指直接或者間接擁有管理或影響管理該實體的管理層和政策的權利,無論是透過具有投票權的股權或透過合同等其他方式。任何自然人的“關聯方”還包括該自然人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孫子女及其配偶、外孫子女及其配偶。但為本協議之目的,投資者及其關聯方均不應視為公司或任何創始股東的關聯方。

  12、公司均一直並完全遵守著適用於其業務行為或運營、其任何資產和財產的擁有、管理和使用的所有中國法律或者適用的其他司法領域的法律規定;未曾發生根據合理的預期可能將構成或直接/間接導致對前述任何法律規定違反的事件、情況或情形。

  13、不存在任何針對或影響公司、公司財產、權利、許可權、經營或業務的任何尚未解決的或將要進行的,或者據創始股東或者公司所知,可能提出的訴訟、仲裁、行政調查、或其他法律或行政程式;沒有發生可能直接或間接導致任何此類法律或行政程式開始,或為之提供基礎的事件、情況或情形。不存在任何要求公司解散、破產、停業、清算或類似情形的書面命令、請求、申請、決定、裁定、決議、或其它行動,也不存在任何針對公司資產的抵押、判決執行或傳喚。公司不存在資不抵債或無力償還債務的任何情況。

  14、公司遵守各項稅收法規,已按中國國家和地方稅務機關的規定正確、完整、及時地申報了所有應稅收入,並相應繳足了其所有到期應繳的稅費,和繳清了其所有到期應繳的稅費,不存在任何需要加繳或補繳稅費的情況,亦無任何因公司違反有關稅務法律、法規及規定而被處罰的事件發生。公司已按中國會計準則在財務報表裡計提了任何和稅款繳納相關的準備金;至資產負債表截至日,在負債表上所顯示的針對稅收而準備的款項已足額應對公司所有已產生及未付的稅款。公司未收到任何來自於稅務機關或任何其他有權部門發出的催繳或補繳檔案或者要求檢查或審計任何納稅申報表的通知,不存在尚未了結的審計、措施、程式、調查、爭議或索賠,不存在稅務機關或其他有權部門可能向公司主張索賠稅款的情形。

  15、勞動和社會保險

  (1)公司不存在任何欠付的工資、稅款、罰金或其他違反勞動法而導致的任何索賠等。公司沒有任何應付而未付的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或其他與僱用關係有關的類似補償或賠償費用的支付義務。

  (2)任一核心員工未提出終止同公司的勞動關係,或存在其他不能繼續作為公司員工的情況,公司目前也未有意圖終止與任何核心員工的勞動關係。除中國法律要求外,在公司員工勞動關係終止後,不存在任何欠付的補償金或其它款項。

  (3)除中國法律所規定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之外,公司沒有參與,也沒有受限於任何其他的養老、退休、利潤分享、遞延補償、獎金、獎勵或其他職工福利計劃、安排、協議或諒解,也不存在任何員工或已離職的前員工(或其受益人,如有)有權參與或享有的任何其他養老、退休、利潤分享、遞延補償、獎金、獎勵或其他職工福利計劃、安排、協議或諒解。

  (4)公司與其現有員工或者其以往聘用的員工(如有)之間不存在任何的勞動爭議或糾紛,亦不存在任何潛在的勞動爭議或者糾紛。

  (5)公司員工不對其前任僱主或者任何其他主體承擔任何不競爭義務。

  (6)公司的員工不受除其與公司之間簽署的合同之外的任何其他合同(包

  括許可、承諾或其它義務)或政府機關、法庭的法令、判決、命令的限制,而嚴重影響該員工為公司的利益而服務的能力,或將與公司的業務發生衝突。

  (7)任何核心員工沒有直接或間接地在任何其他實體持有任何比例或數量的股權或股份(但持有上市公司不超過1%的股權除外),並沒有在公司以外的任何實體擔任任何職務。任一核心員工在過去的三(3)年內並未:(i)被裁定為有罪或正在審訊過程中(不包括交通違規);(ii)根據任何有司法管轄權的法院的任何命令、判決或政令(未撤銷或暫緩),被永久或暫時地禁止其擔任任何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高階管理人員或董事;(iii)被有管轄權的法院或其他管理機構裁定違反任何證券法、貿易法、或不公平交易行為法律,該等判決或裁定還未被撤銷或暫緩。

  16、公司自成立以來與任何關聯方(在本協議中包括但不限於創始股東及其關聯方)、現任或前任員工、董事、顧問或上述任何人的關聯方(合稱“關聯人”)所進行的任何交易(如有)均是公允的,不存在任何關聯人利用其關聯方地位而與公司所進行的任何非公允的或不合法的關聯交易。截止交割日,除交易檔案、勞動相關的合同披露的以外,公司與任何關聯人沒有任何尚在有效期內或者尚未履行完畢的合同、協議或其他交易,不存在任何未經投資者同意即將妥善處理的債權債務、負債及其他任何應付應收款項。

  17、創始股東及其關聯方沒有直接或間接地經營、參與或擁有與主營業務相同、相類似或有任何其他競爭關係的業務;創始股東及其關聯方沒有直接或者間接持有公司經營主營業務所需要的任何有形或無形資產。

  18、在過去的五年,創始股東並未:(i)被裁定為有罪或正在審訊過程中(不包括交通違規);(ii)根據任何有司法管轄權的法院的任何命令、判決或政令(未撤銷或暫緩),被永久或暫時地禁止其擔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高階職員或董事;(iii)被有管轄權的法院或其他管理機構裁定違反任何證券法、貿易法、或不公平交易行為法律,該等判決或裁定還未被撤銷或暫緩。

  19、創始股東、公司及其員工、董事、代表、代理人從未進行或參與任何與反賄賂、腐敗、洗錢、詐騙以及其他相似活動、反恐、經濟制裁和反聯合抵制法有關的所有法領域之法律、法規、規則、規章以及其他有合法約束力的措施禁止的行為。

  20、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至交割日,不存在或沒有發生對公司的資產、負債、盈利前景和正常經營已產生或經合理預見可能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事件、事實、條件、變化或其它情況。

  21、創始股東和公司已經向投資者如實、完全披露投資者要求的全部資訊、檔案和材料、與創始股東和公司履行本協議具有實質性關聯的資訊、檔案和材料,以及對投資者簽訂本協議的意願具有實質性影響的資訊、檔案和材料。創始股東和公司向投資者披露的資訊、檔案和材料真實、準確和完整,且不存在任何不實或誤導性陳述。創始股東和公司在本協議簽署後任何時候瞭解到任何將使其在本協議中作出的陳述、承諾或保證變得不真實、不正確或不完整的情況,已經通知投資者,並按投資者的合理要求,採取必要措施予以補救或予以公佈。

盡職調查報告15

  一、主要作用

  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 Investigation)又稱謹慎性調查,一般是指投資人在與目標企業達成初步合作意向後,經協商一致,投資人對目標企業一切與本次投資有關的事項進行現場調查、資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動。其主要是在收購(投資)等資本運作活動時進行,但企業上市發行時,也會需要事先進行盡職調查,以初步瞭解是否具備上市的條件。

  二、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1、獨立性原則

  (1) 專案財務專業人員應服務於專案組,但業務上向部門主管負責,確保獨立性。

  (2) 保持客觀態度。

  2、謹慎性原則

  (1)調查過程的謹慎。

  (2)計劃、工作底稿及報告的複核。

  3、全面性原則

  財務調查要涵蓋企業有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全面內容。

  4、重要性原則

  針對不同行業、不同企業要依照風險水平重點調查。

  三、 詳細大綱

  第一章 金融外包服務公司簡介

  1、 公司成立背景及情況介紹;

  2、 公司歷史沿革;

  3、 公司成立以來股權結構的變化及增資和資產重組情況;

  4、 公司成立以來主要發展階段,及每一階段變化發展的原因,

  5、 公司成立以來業務發展、生產能力、盈利能力、銷售數量、產品結構的主要變化情況;

  6、 公司對外投資情況,包括投資金額,投資比例,投資性質,投資收益等情況和被投資主要單位情況介紹;

  7、 公司員工狀況,包括年齡結構、受教育程度結構、崗位分佈結構和技術職稱分佈結構;

  8、 董事、監事及高階管理人員的簡歷;

  9、 公司歷年股利發放情況和公司現在的股利分配政策;

  10、 公司實施高階管理人員和職工持股計劃情況。

  第二章 金融外包服務公司組織結構調查

  1、 公司現在建立的組織管理結構;

  2、 公司章程;

  3、 公司董事會的構成,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和監事會成員在外兼職情況;

  4、 公司股東結構,主要股東情況介紹,包括背景情況、股權比例、主要業務、註冊資本、資產狀況、盈利狀況、經營範圍和法定代表人等;

  5、 公司和上述主要股東業務往來情況(如原材料供應、合作研究開發產品、專利技術和智慧財產權共同使用、銷售代理等)、資金往來情況,有無關聯交易合同規範上述業務和資金往來及交易;

  6、 公司主要股東對公司業務發展有哪些支援,包括資金,市場開拓,研究開發、技術投入等;

  7、 公司附屬公司(廠)的有關資料、包括名稱、業務、資產狀況、財務狀及收入和盈利狀況、對外業務往來情況;

  8、 控股子公司的有關資料、包括名稱、業務、資產狀況、財務狀及收入和盈利狀況、對外業務往來情況、內資金河谷業務往來情況;

  9、 公司與上述全資附屬公司(廠)、控股子公司在行政上、銷售上、材料供應上、人事上如何統一進行管理;

  10、 主要參股公司情況介紹。

  第三章 供應

  1、 公司在業務中所需的原材料種類及其他輔料,包括用途及在原材料中需求中的比重;

  2、 上述原材料主要供應商的情況,公司有無與有關供應商簽訂長期供貨合同,若有,請說明合同的主要條款;

  3、 請列出各供應商所提供的原材料在公司總採購中所佔的比例;

  4、 公司主要外協廠商名單及基本情況,外協部件明細,外協模具明細及分佈情況,各外協件價格及供貨週期,外協廠商資質認證情況;

  5、 公司有無進口原材料,若有,該進口原材料的比重,國家對進口該原材料有無政策上的限制;

  6、 公司與原材料供應商交易的結算方式、有無信用交易;

  7、 公司對主要能源的消耗情況。

  第四章 金融外包服務企業業務和產品

  1、 公司目前所從事的主要業務及業務描述,各業務在整個業務收入中的重要性;

  2、 主要業務所處行業的背景資料;

  3、 該業務的發展前景;

  4、 主要業務近年來增長情況,包括銷量、收入、市場份額、銷售價格走勢,各類產品在公司銷售收入及利潤中各自的比重;

  5、 公司產品系列,產品零部件構成細分及明細;

  6、 公司產品結構,分類介紹公司目前所生產主要產品情況和近年來銷售情況;產品需求狀況;

  7、 上述產品的產品質量、技術含量、功能和用途、應用的主要技術、技術性能指標、產品的競爭力等情況;針對的特定消費群體;

  8、 公司是否有專利產品,若有,公司有那些保護措施;

  9、 公司產品使用何種商標進行銷售,上述商標是否為公司註冊獨家使用;

  10、 上述產品所獲得的主要獎勵和榮譽稱號;

  11、 公司對提高產品質量、提升產品檔次、增強產品競爭力等方面將採取那些措施;

  12、 公司新產品開發情況。

  第五章 銷售

  1、 簡述公司產品國內外銷售市場開拓及銷售網路的建立歷程;

  2、 公司主要客戶有哪些,並介紹主要客戶的有關情況,主要客戶在公司銷售總額中的比重;公司主要客戶的地域分佈狀況;

  3、 公司產品國內主要銷售地域,銷售管理及銷售網路分佈情況;

  4、 公司產品國內外銷售比例,外銷主要國家和地區分佈結構及比例;

  5、 公司是否有長期固定價格銷售合同;

  6、 公司擴大銷售的主要措施和營銷手段;

  7、 銷售人員的結構情況,包括人數、學歷、工作經驗、分工等;

  8、 公司對銷售人員的主要激勵措施;

  9、 公司的廣告策略如何,廣告的主要媒體及在每一媒體上廣告費用支出比例,公司每年廣告費用總支出數額及增長情況,廣告費用總支出佔公司費用總支出的比例;

  10、 請列出公司在國內外市場上主要競爭對手名單及主要競爭對手主要資料,公司和主要競爭對手在國內外市場上各自所佔的市場比例;

  11、 公司為消費者提供哪些售後服務,具體怎樣安排;

  12、 公司的賒銷期限一般多長,賒銷部分佔銷售總額的比例多大;歷史上是否發生過壞帳,每年實際壞帳金額佔應收帳款的比例如何;主要賒銷客戶的情況及信譽;

  13、 公司是否擁有進出口權,若無,公司主要委託那家外貿公司代理,該外貿公司主要情況介紹;

  14、 後“經濟危機時代”,對公司產品有哪些影響。

  第六章 研究與開發

  1、 請詳細介紹公司研究所的情況,包括成立的時間,研究開發實力、已經取得的研究開發成果,主要研究裝置、研究開發手段、研究開發程式、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結構等情況;

  2、 公司技術開發人員的結構,工程師和主要技術開發人員的簡歷;

  3、 與公司合作的主要研究開發機構名單及合作開發情況;合作單位主要情況介紹;

  4、 公司目前自主擁有的主要專利技術、自主智慧財產權、專利情況,包括名稱、用途、應用情況,獲獎情況;

  5、 公司每年投入的研究開發費用及佔公司營業收入比例;

  6、 公司目前正在研究開發的新技術及新產品有哪些;

  7、 公司新產品的開發週期,

  8、 未來計劃研究開發的新技術和新產品。

  第七章 金融外包服務公司主要固定資產和經營設施

  1、 公司主要固定資產的構成情況,包括主要裝置名稱、原值、淨值、數量、使用及折舊情況、技術先程序度;

  2、 按生產經營用途、輔助生產經營用途、非生產經營用途、辦公用途、運輸用途和其他用途分類,固定資產分佈情況;

  3、 公司所擁有的房屋建築物等物業設施情況,包括建築面積、佔地面積、原值、淨值、折舊情況以及取得方式;

  4、 公司目前主要在建工程情況,包括名稱、投資計劃、建設週期、開工日期、竣工日期、進展情況和是否得到政府部門的許可;

  5、 公司目前所擁有的土地的性質、面積、市場價格、取得方式和當時購買價格(租賃價格)。

  第八章 金融外包服務公司財務

  1、 公司收入、利潤來源及構成;

  2、 公司主營業務成本構成情況,公司管理費用構成情況;

  3、 公司銷售費用構成情況;

  4、 主營業務收入佔中收入事的比例;

  5、 公司主要支出的構成情況;

  6、 公司前三年應收帳款週轉率、存貨週轉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淨資產收益率、毛利率、資產負債比率等財務指標;

  7、 公司前三年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

  8、 對公司未來主要收入和支出的有重大影響的因素有哪些。

  9、 公司目前執行的各種稅率情況。

  第九章 金融外包服務公司主要債權和債務

  1、 公司目前主要有哪些債權,該債權形成的原因;

  2、 公司目前主要的銀行貸款,該貸款的金額、利率、期限、到期日及是否有逾期貸款;

  3、 公司對關聯人(股東、員工、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情況;

  4、 公司對主要股東和其他公司及企業的借款進行擔保及低抵押情況。

  第十章 投資專案

  1、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的主要情況介紹,包括專案可行性、立項情況、用途、投資總額、計劃開工日期、專案背景資料、投資回收期、財務收益率,達產後每年銷售收入和盈利情況;

  2、 投資專案的技術含量,技術先程序度,未來市場發展前景和對整個公司發展的影響;

  3、 公司目前已經完成主要投資專案有哪些,完成的主要投向專案情況介紹。

  第十一章 其他

  1、 公司現在所使用技術和生產工藝的先程序度、成熟程度、特點、效能和優勢;

  2、 與同行業競爭對手相比,公司目前主要的經營優勢、管理優勢、競爭優勢、市場優勢和技術優勢;

  3、 公司、公司主要股東和公司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目前涉及有法律訴訟,如有,對公司影響如何。

  第十二章 行業背景資料

  1、 請介紹近年來行業發展的情況;

  2、 國家對該行業的有關產業政策,管理措施,及未來可能發生的政策變化;

  3、 該行業的市場競爭程度,並介紹同行業主要競爭對手的情況,包括年生產能力、年實際產量、年銷售數量、銷售收入、市場分額、在國內市場地位;

  4、 國外該行業的發展情況;

  5、 國家現行相關政策對該行業的影響;

  6、 目前全國市場情況介紹,包括年需求量、年供給量、地域需求分佈、地域供給分佈、生產企業數量,是否受同類進口產品的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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