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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集錦15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

  1目的

  為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公司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制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有部門發生的交通事故.

  3引用的標準政策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4職責,應急預案

  4.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擔任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長.主管安全副經理擔任交通事故應急小組副組長.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其他成員為通事故應急指揮小組成員,所有職能部門為成員部門.

  4.2應急救援小組長負責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和指揮.

  4.3應急小組副組長負責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及善後處理指揮工作.

  4.4生產部人員接到交通事故報告後,立即報告應急救援小組領導,安全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協調交通事故處理,及時向領導彙報搶險救援進展情況.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2

  為了提高我鄉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人為本,關愛生命,堅持事故處理工作為我鄉經濟建設服務、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的宗旨,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綜合效能,搶救傷員,將死傷人員降到最低限度。

  二、預案適用範圍

  1、客運車輛發生群傷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3、周邊鄉鎮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處置原則

  1、接到事故報警後,交警大隊、鄉人民政府、事故發生所在行政村及所屬鄉衛生院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傷者,勘察現場,掌握案情,按照上報範圍及時將情況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2、有通行條件的應及時疏導群眾和車輛,恢復交通,確保安全。

  3、事故調查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交通事故處理人員自身安全防護的規定,公開、便民、高效地處理交通事故。

  四、指揮系統和工作職責

  處置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必須在鄉政府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併成立榆村鄉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總指揮部,總指揮部設在鄉綜治辦。

  總指揮:王繼周

  副總指揮:葉俊

  成員:由綜治辦、派出所、安監辦、衛生院、交警大隊、交通站、民政局、供電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職責任務:總指揮全權負責榆村鄉轄區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置的組織指揮;研究確定總體處置救援方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工作方案,並下達命令;安排調動分配工作任務。

  事故處置總指揮部下設:

  1.應急處置、救援指揮辦公室

  主任:葉俊

  成員單位:綜治辦、派出所、安監辦、衛生院、交警大隊、交通站、民政局、供電所、財政所。

  職責任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統一部署迅速開展處置、搶救工作,力爭將事故車、物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予以調整、修訂和補充;緊急呼叫各類所需物資、裝置、人員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安撫工作;適時釋出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事故受傷人員救治情況公佈於眾;辦理指揮部日常事務及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現場勘察調查組

  組長:葉俊

  副組長:派出所、交警隊領導

  成員:派出所、交警隊民警。

  職責任務:救護傷員,處置現場,調查取證,肇事車輛檢驗、處置,擬寫事故調查報告。

  3.現場保護、交通疏導組

  組長:葉俊

  副組長:派出所、交警隊領導

  成員:派出所、交警隊民警

  職責任務:執行總指揮、副總指揮下達的交通管制命令,保護現場,堵截設卡,救護傷員,維護疏導交通秩序。

  4.醫療救護組

  組長:徐紹紅

  副組長:羅靜安

  成員:鄉鎮衛生院醫護人員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發生後傷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5.善後處理組

  組長:程立泰

  成員:司法所、民政、財政所、信訪、社保、保險等相關工作人員。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的有關善後處理。

  6.宣傳報道組

  組長:查正莉

  成員單位:黨政辦、文廣站

  職責任務: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公眾釋出處置總指揮部的通知、通告和有關事情況,必須經處置總指揮部辦公室初審並報總指揮部同意。

  五、救援程式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行政村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將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情況報鄉人民政府應急辦,再由鄉應急辦視情況報告縣安監局、縣公安局、縣交警大隊。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單位、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情況;車輛受損情況。(2)事故的簡要經過。(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2.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報告鄉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並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瞭解掌握情況。

  3.鄉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接到報告,應立即報告鄉長、分管副鄉長,根據事故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並組織協調事故處置和醫療救援等事宜。

  4.應急預案啟動後,處置救援總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總指揮部相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5.各相關部門按照處置總指揮部指令開展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1.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群眾、事故當事人必須立即報警,並嚴格保護現場,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救護傷員。因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2.任何單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事故搶險救護的義務。

  3.事發地公安機關應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採取監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緊急呼叫車輛、物資、裝置、人員和佔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七、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步驟

  1.勘查現場情況:開始進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員應對事故現場作客觀考察,以避免意外發生,若現場和四周有諸如損壞的電線或致命的氣體或液體等危險情況,應先將其排除後再進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車輛位置:儘快將事故車輛固定下來。先在汽車車輪前後放上木條或磚石,使汽車不能前後滾動,然後將車輪放氣以保證車輛在救援過程中不能搖擺,以免加重傷者傷勢。

  3.檢查和保護受傷人員:救援人員要檢查受傷人員的情況以確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處理汽車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將受傷者蓋起來,可起保暖和防止受驚的作用,另外還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傷害。在救援時間內,應有人員陪伴傷者,及時觀察受傷者的情況和滿足傷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員:如果汽車被撞變形,受傷人員無法移動,應使用專門救援工具把有關的汽車部件移動或去除,將車中被困人員救出。

  5.現場診斷急救:如果醫療救護人員未到現場,救援人員應先將傷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帶,立即作必要的檢查和救護。

  6.清理現場:當交通警察勘查完現場後,救援人員應立即拖走事故車輛並清掃路面,協助警察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項及要求

  1.事故處置要堅持統一指揮,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的原則。

  2.事故處置、救援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業務知識,努力增強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

  3.各相關部門要落實事故處置所需的設施、物資、器材的配備,確保應急使用。

  4.事故處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九、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中,工作滯後,反應遲鈍和不聽從指揮,工作不負責,違反事故處置工作紀律,影響事故處置工作的有關責任人,依照相關規定從嚴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其它事項

  1.本預案是鄉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針對發生在道路上的較大交通事故組織實施的處置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

  2.各相關部門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預防較大交通事故的意識並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

  3.各有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明確職責任務和要求,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處置、救援工作。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3

  一、交通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所有成員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特別是教育學生在出校門時要注意門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過多造成交通事故,並作好交通安全記錄、

  2、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在場的教職工均有權也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縣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現場處理組: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並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xx負責向交警報告情況;xx和班主任協助醫院,做好搶救工作;科任教師管理班級上好課、留校處理組:年級組長班主任

  責任任務:迅速瞭解情況、接應工作:

  負責向縣教育局彙報;迅速查清受傷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和聯絡電話、機動應急組:年級組長班主任職務任務:迅速到校集中持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工作日,必須保持通訊暢通;休息日儘可能開機、

  三、其它

  做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謹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學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亂,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級報告工作,儘量降低當事人人身傷害、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目的

  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全市轄區內水上(內河)交通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職責明確、規範有序、反應靈敏、運轉高效、整合資源、資訊共享。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制定本預案。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所發生的水上(內河)交通事故。

  本預案作為《漢中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分預案,完全服從總預案。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組織機構及職責

  漢中市水上(內河)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市交通局局長、安委會主任任組長,分管副局長、安委會副主任副組長,局企運科、市地方海事局有關人員為成員。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研究確定全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指導全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並檢查落實;在發生重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時,決定啟動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預案,並實施組織指揮。

  漢中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作為其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長兼任,常務副主任由市地方海事局航政科長兼任。其機構設在市地方海事局。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執行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全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和組織協調工作;督促、檢查本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資訊綜合管理系統,及時掌握、分析重要資訊並提出處置建議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承擔本預案修改和管理工作。

  2.2組織體系框架描述

  各縣(區)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體制,建立水上交通事故應急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責,組建搶險救援隊伍,保證搶險裝置器材,建立事故報告制度,提供資金保證;鄉(鎮)人民政府及縣(區)有關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不斷完善應急救援工作的基礎建設,組建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專業隊伍,不斷提高轄區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綜合能力。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事故監測及報告

  (一)一旦發生事故徵兆或發生事故,各船舶單位或公民要立即向鄉(鎮)政府或當地海事機構報告;鄉鎮人民政府接到事故報告後,要立即向縣級地方海事機構報告,縣級地方海事機構在接到事故報告後1小時內,要將核實的水上交通事故在上報同級政府的同時上報市地方海事機構。市地方海事機構在接到大事故(死亡1人以上)以上等級水上交通事故(含大事故)報告,在核實基本情況後1小時內在報告市人民政府的同時上報省地方海事局,並且在3小時內按規定格式書面報告省地方海事局,並將上級部門的指示及時下傳至縣地方海事機構。全市水上交通事故的報告時效從發生事故到報告市政府和省地方海事局嚴格按規定控制在24小時以內。

  (二)漢中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實施全天候運作,24小時值班。緊急海事電話:2212019傳真:2212019

  3.2緊急救援行動

  (一)發生事故的船舶或設施要組織進行自救,過往船舶及現場人員必須積極參與搶險救助。

  (二)船舶單位和鄉鎮人民政府、縣(區)地方海事機構、縣區人民政府、市地方海事機構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組織人員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排程救助船舶和就近船舶及搶險裝置開展救援工作,迅速控制或切斷事故鏈,儘快對事故水域實施交通管制,轉運事故現場人員,搜救落水人員,接應遇險人員上岸,協助醫護救助傷者;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固定事故船舶,處理其它意外事故;協助有關部門分析、制定打撈方案,並監督實施,及時清理事故現場礙航物體,疏通航道,恢復水上交通,確保其他船舶交通安全;水上交通事故實施屬地管理,在進行救援的同時,市、縣級地方海事機構要按照交通部頒佈的《船舶交通事故處理規則》進行事故證據的收集和事故取證,分析包括人為因素在內的與事故有關的所有因素,研究水上交通事故發生的各個細節;查明事故原因,判明當事各方及有關人員責任。由水上(含內河)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宣佈結束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的同時,立即進入事故全面調查階段。

  3.3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保障及宣傳培訓

  (一)全市各級海事系統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的通訊保障體系,各縣區地方海事機構要公開緊急海事電話,船舶、船舶單位和鄉鎮政府要配備必要的通訊裝置,確保資訊暢通。

  (二)縣(區)人民政府應保證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專項經費。在通航水域比較發達、船舶比較集中的水域,要配備必要的海事巡邏艇和海事救險車輛,儲備必要的搶險救生器材物資,保證全天候值班;在渡口和有水上漂流專案的地方,要配備足夠的搶險救生器材物資,為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提供交通和物資保障。

  (三)各縣(區)地方海事機構要大力宣傳水上安全法規,對船舶業主、船員、乘客開展水上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

  (四)市、縣(區)地方海事機構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船舶單位要組建水上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裝置,定期組織應急救援人員培訓和應急演練。

  3.4新聞報道

  涉及水上交通事故的'新聞釋出由漢中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新聞釋出內容由辦公室正副主任按國家規定審查。

  3.5應急結束

  水上交通事故應急結束由各級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決定,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釋出。

  4、後期處置

  水上交通事故的社會救助及善後由各級人民政府統一負責。

  5、附則

  5.1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漢中市交通局制定,由漢中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5.2施行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5

  (一)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

  學生車禍往往大多是橫穿馬路,引起傷害事故,也有的騎腳踏車出車禍,造成傷害事故。

  (二)處置措施

  1、在學生上學放學期間,學校附近發生的交通事故,值日教師或其他教師發現學生交通事故,應立即示意肇事司機停車或採取其他措施,記住該車車牌號碼。

  2、馬上組織力量將受傷害學生送往醫院就診。

  3、馬上將事故情況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讓他們來查驗事故情況。

  4、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告知孩子情況,叫他馬上上醫院。

  5、報保險公司,以便取得保險公司賠償。

  6、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發生上述情況,也同樣按上述情況處置。

  (三)事故的預防

  1、教育學生過馬上要遵守交通規則,走路必須走在人行道上,嚴禁在路上打鬧、追逐。雨天撐傘行走別讓傘遮住視線。

  2、無人行道或者人行道上有障礙物時,可以在距道路邊緣或者障礙物邊緣一米寬度內行走。

  3、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透過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訊號規定;沒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來往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透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

  4、不在交通擁擠的地方集隊、停留。

  5、對騎腳踏車學生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促使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6

  一、指導思想

  為加強校車執行監督管理,防範校車道路交通事故,確保乘車學生人身安全,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及諸城市人民政府《接送學生車輛配備管理實施方案》、《關於成立校車管理工作委員會的通知》等有關檔案,制定本方案。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發生在接送學生途中(有學生在車上)的校車交通事故。

  三、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學生宿舍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由學校分管領導負責協調指揮,包括:人員救護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溝通協調組。要求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

  2、人員救護組負責為受傷學生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並在第一時間就近送至區級以上醫院;疏散引導組負責疏散其他學生;通訊聯絡組負責對內對外的聯絡彙報工作;溝通協調組負責與家長的溝通協調安撫工作、與交警部門、校車租賃公司的溝通協調等工作。

  四、預警預防

  (一)、分析可能引發事故的原因

  1、環境因素,如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或道路溼滑等;

  2、未按時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或日常檢修維護不到位,導致校車安全技術條件不達標;

  3、沒有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

  4、校車駕駛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未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範駕駛;

  5、校車駕駛人員素質不高,安全意識淡薄,追逐利益忽視安全,超速超員運營,不按規定路線行駛,酒後駕車等;

  6、未配備隨車照管人員,或隨車照管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7、學生、家長交通安全意識不強,交通安全知識不足;

  8、其他可能造成校車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採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1、校車應經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門審批備案,取得校車使用許可,辦理校車標牌,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2、校車車主按規定做好校車的'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於良好技術狀態;

  3、駕駛員必須為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思想素質好,安全意識強;

  4、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5、校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

  6、校車駕駛人嚴禁酒後駕駛校車;

  7、嚴格按規定路線行駛,嚴禁隨意變更行車路線;

  8、照管人員應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認真履行職責;

  9、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教育,堅決不乘坐拼裝車、報廢車、外地機動車、貨運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違規車輛及其他證件不全、不符合安全條件和超載的車輛,發現違規車輛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10、如遇惡劣天氣,學校及時提醒校車駕駛人、學生及家長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確保校車接送學生安全。

  五、處置流程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一旦發生校車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撥打110、120電話報警,同時向服務學校報告。

  2、學校接到報警後,應立即向中心校突發事件處理小組辦公室報告,鎮街學校應同時向當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學校、報告人、聯絡人和聯絡方式,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人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

  3、學校要立即派人到達現場,瞭解傷者情況,判斷傷情,先行急救,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有傷亡要及時聯絡醫院救治,並及時通知家長或者家屬。

  5、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

  6、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取證。

  7、及時通知校車保險機構,配合保險機構做好對交通事故的評估和理賠工作。

  8、妥善處理好其他善後事宜。

  六、善後處理

  1、學生傷害事故的善後處置參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置預案",注意在與家長協調時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責任人(如:校車租賃公司等),一同參與協商解決。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門立案後,由交警部門依法解決。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7

  1、處置事件的組織:當事人或事件當事人的班主任或任課老師、衛生院值班人員或醫院值班人員、學校領導、教育局領導。

  2、報警程式:

  (1)在場的老師迅速呼叫醫院救護車實施搶救電話120,

  (2)向學校領導彙報。

  (3)報告交警大隊電話:110

  (4)向教育局領導報告。

  3、處理措施:

  (1)發生意外後,老師要迅速控制現場局面,實施現場搶救。

  (2)呼叫交警大隊電話:110

  (3)現場領導、老師立即按照程式打電話向領導報告。

  (4)當時學生、老師根據事態嚴重程度,邊處置情況邊向學校領導彙報。

  (5)如有人員受傷,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將受傷者送往人民醫院或就近醫院進行搶救。

  (6)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組織其餘學生離開現場。

  4、注意事項

  (1)各位老師、領導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採取措施。

  (2)處理交通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實施搶救、以最快速度送往人民醫院救治、減輕傷亡、保護現場、組織其餘學生迅速離開現場。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8

  為有效應急處置師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確保事故處理工作有序、高效地進行,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二、交通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生交通事故時,控制事態發展,做好各方面穩定工作;

  2.負責釋出應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報告;

  3.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4.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工作;

  5.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和進行事故善後處理。

  6.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狀況;

  三、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一)為了有序地開展施救工作,分組如下:

  1.綜合協調聯絡組:主要任務是傳達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狀況,協調開展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通訊暢通。

  2.醫療救護組:各班班主任負責,主要任務是與醫院聯絡,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3.專業搶救組:主要任務是組織本校教職工對受傷學生進行救護,如

  遇學生乘車出現車禍,應立急趕到現場,開展救護工作。

  4.後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迅速調集車輛運送傷員及救急物品。

  5.警戒維護組:主要任務是設定警界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說圍觀者離開現場。

  6.善後處理組:各班班主任負責,主要任務是通知受傷學生家長,並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事情,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二)出現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後,校園校長及全體領導應在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和交警的指揮下,組織全體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

  (三)有序的施救工作。出現輕微交通事故後,校園校長及全體班子成員,應組織校園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無論出現什麼性質的交通事故,校園都務必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

  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在交通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調查,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應在縣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9

  為確保校園內發生交通事故時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穩定社會秩序和校園秩序,根據XX市政府和市區教育局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體描述

  (一)組織與領導

  組長: 劉長真

  成員:全體領導幹部、班主任及保衛科人員

  全體成員將分別擔任應急預案中各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校級領導幹部因外出公幹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

  中層領導幹部代履行職責。

  校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釋出解除救援行動的資訊,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執行原則,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向上級或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並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當學校在救援時用到醫療救護等其他應急救援機構時,學校應急指揮應該成為聯合指揮中的一員。學校的主要任務是提供救援所需的資訊,配合其他部門開展應急救援。當在某個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則由負責該問題的最高領導做出最後決策。

  (二)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

  領導小組成員在突發事故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制定應急預案和落實各項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和應急保障系統。

  2、辦公室做好預案的發放、登記、修改和重新修訂,定期組織教職工學習應急預案的內容;加強對教師師德規範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政教處要識別容易出現校內交通的風險所在,重點防範,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行為規範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4、總務處要經常性地對校車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5、健全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各口要切實貫徹《交通管制的規定》,政教處做好學生和家長宣傳教育工作,辦公室做好教師的宣傳教育工作。

  6、校醫室常備一定應急醫療物資;教導處確保醫生值班。

  7、值日領導履行值日工作職責,堅守學校,有事外出必須自己調班,否則不得離開。

  8、辦公室印製全校教師通訊錄並定期核對電話號碼,所有領導幹部、級部主任、班主任、值班人員確保24小時內電話暢通。各級部交一份學生家長通訊錄影印件到學生宿舍。班主任要在身邊常備家長通訊錄。

  (三)啟用應急預案的情況

  1、重傷2人以上;

  2、死亡1人以上。

  二、應急響應過程

  (一)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後,在場人員(包括領導幹部、教師員工、臨時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後,首先通知分管德育的副校長和值班領導,然後通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通知門衛防止肇事車輛外逃。值班領導和政教處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

  校長還要將事故有關情況上報教育局和醫療機構,通報應該包括以下資訊:發生事故的學校名稱和地址;通報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危害;已採取和準備採取的應急行動。

  (二)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當天值班的領導幹部

  成員:組織活動的領導、教師、級部主任、班主任、校醫、司機。

  1、在場人員(包括領導幹部、教師員工、臨時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叫旁邊教師或學生聯絡校長,校長接到報警後,馬上通知分管德育的副校長和值班領導趕赴現場,德育副校長在趕赴現場的同時通知搶救組成員迅速到現場並撥打110交通事故電話。校醫到達後,馬上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儘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如需送醫院救治,由校醫確定送到哪一所醫院,搶救小組組長馬上通知本校司機或撥打120急救電話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由副組長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在急救車到達前,校醫負責受傷學生救護處置。組長通知學校門衛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後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後,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校醫隨車參與救治(教師受傷送院要派工會領導)。

  2、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工會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麼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3、政教主任組織級部主任和在事發現場人員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並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三)聯絡、教育

  組 長: 賈傳海

  副組長: 賈輝

  成 員:級部主任和班主任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後,辦公室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後送交教育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後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辦公室主任和級部主任、班主任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訊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校長或上級部門同意,由小組統一對外發布訊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3、辦公室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寫出書面報告。

  (四)家長接待和後勤支援

  組長:孫京平

  成員:王新國、韓玉奎、級部主任、班主任

  1、組長根據校長通知啟動本組工作及通知門衛防止肇事車輛外逃。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政教主任、級部主任、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總務主任、工會主席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後工作,安排住院師生的家屬的食宿。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文秘辦主任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影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影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安全辦組織保安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閒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五)事故調查

  組長:劉長真

  成員:工會主席、上級指派的領導,事件涉及的部門領導。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並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釋出假訊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詢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

  學生在校安全工作是全社會安全工作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組成部分。為了認真做好防範在校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及事故發生後及時、公正、妥善地予以處理的工作,特制訂學生在校傷害事故處理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組織小組全體成員學習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定期對在校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二、在校學生髮生傷害事故,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及時救助傷害學生,並及時告知學生的監護人;一般稍輕傷害事件,校衛生室成員應當採取緊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三、學生在校發生傷害事故,情節嚴重的,學校應當在第一時間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口頭或書面)。

  四、如遇重大傷害或傷亡事故,學校應迅速請求上級主管行政部門指導,協助進行事故處理工作,儘快恢復學校正常的教育秩序。

  五、學生在校傷害事故發生後,學校與受傷害學生或學生家長透過協商方法解決,如雙方自願可進行調解。

  六、事故處理結束後,學校應將事故處理結果口頭或書面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

  七、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劉長真

  副組長:賈傳海

  成 員:王金剛、楊成森、孫京平、孫中翠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0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氣候對公路運輸帶來極大的影響,冰雪天氣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為了對因突發事故而需救援或撤離的人員提供援助,並使其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及對環境汙染減到最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公司在冬季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情況下,採取應急救援處理的全過程。

  3、責任

  3.1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後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2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與實施。

  3.3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3.4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5、應急救援小組電話:

  6、應急救援備用車輛:

  7、應急救援主要程式

  7.1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並採取下述活動。

  7.1.1人員傷害事故:若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採取如下急救措施。

  若傷者行動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傷勢非常輕微,身體無明顯不適,能站立並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然後找車護送傷者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若傷者行動受限制,身體被擠、卡、壓、夾住無法脫開,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後,根據傷者的傷勢採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若傷者傷口發生出血不止的症狀,在場人員應立即用現場配備的急救藥品,為傷者止血(一般採用指壓法,加壓包紮法,止血帶止血法),並及時用車將傷者送醫院治療。

  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各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症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症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甦等急救措施。並在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絡車輛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7.1.2化學危險品傷害事故。

  身體接觸到化學有害液體者,在保暖的情況下,立即脫去被汙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再用肥皂擦洗並送醫院就醫。

  眼睛受到化學有害液體或氣體刺激者,抬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並送醫院治療。

  吸入有害化學蒸氣者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上風處,安置休息並保暖。

  吸入過量有害氣體而引起呼吸困難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甦等緊急措施,同時要立即聯絡車輛或呼叫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7.2在公司組織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7.2.1報告部門: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範圍內時向縣運管所報告;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範圍之外時,向運管所及市運管處報告。

  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型別,運輸危貨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公司已採取何種救援手段。

  7.2.2當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8、化學危險品洩漏

  8.1化學危險品洩漏,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迅速關閉槽車閥門,防止化學危險品流淌。

  8.1.1少量化學品液體洩漏時,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處理其發揮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學品液體洩漏時,應撥打消防電話(119)請求消防部門支援,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罐體降溫防爆,同時用噴淋水保護搶險人員的堵漏工作。

  8.1.3發生火災時,請救消防人員用大量水冷卻罐體降溫防爆,同時採用相應的化學方法稀釋,中和化學危險品液體。

  8.1.4洩漏排除後,用大量水沖洗被汙染的地面並將汙水引流到允許排放的地點。

  9、車輛排障

  9.1當交警、保險等部門完成好相應的程式後,立即對事故車輛進行排障。

  9.1.1車輛損壞輕微,仍能行駛的車輛,在駁載後送附近有危險品修理資質的修理廠維修。

  9.1.2車輛損壞嚴重時,在駁載後請求排障車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車場等待處理。

  10、事故處理結束後,緊急救援組長應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對調查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備案。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1

  為迅速處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傷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傷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傷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組織領導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應急處置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負責統一組織、監督和檢查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於縣政府辦,由縣政府辦負責人任主任,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務是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領導組的各項決策、命令;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傳工作。

  為加強對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的領導,成立現場處置領導小組,由一名副縣長任組長,事故發生地政府領導、事故車輛主管部門及公安、衛生、民政、交通、保險等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現場處置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業組:

  (一)搶險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當地公安派出所、武裝、民政、衛生等部門人員趕赴現場,及時瞭解、控制現場情況,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隨時與縣領導組辦公室保持聯絡,確保資訊暢通。

  (二)救護組:由縣衛生局負責,縣衛生局局長任組長,各醫療、醫藥單位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車輛趕赴現場,設立現場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調動醫療人員、器械、藥品參加傷員搶救工作。

  (三)事故調查組:由縣公安局負責,縣公安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交警、消防等部門及當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疏導現場周圍交通,勘查現場,調查取證,並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排除險情,恢復道路交通秩序,積極參加救護和理賠等工作。現場勘查可根據需要商請縣人民檢察院和縣監察局派員參加。

  (四)善後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保險公司、事故車輛單位或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轉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群眾,接待和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做好後勤保障工作和遇難人員的善後工作。

  三、處置原則和要求

  (一)事故發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後,在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的同時,要在1小時核心實清楚情況並向縣公安局報告,縣公安局迅速報告縣委、縣政府。

  (二)各有關部門接到報告或接到縣委、縣政府的通知後,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參加現場處置工作。

  (三)首先到達事故現場的部門,要在儘量保護現場的情況下,全力搶救傷員和財物,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及違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縣事故調查組要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認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事故賠償由相關保險公司及事故責任人(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處理工作結束後,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總結報縣領導組辦公室。

  建立健全我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機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響,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維護社會穩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xx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訂本預案。

  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先、統一領導、快速反應、協同作戰的原則,強化搶險意識和大局觀念,服從指揮,各盡其責,保證處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進行。

  本預案適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並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產生重大社會影響,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道路交通事故:

  1.4.1事故後果已經或可能導致3人(含)以上死亡的;

  1.4.2運載危險物品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導致嚴重後果的;

  1.4.3境內路段因凝凍、風暴雨、濃霧、塌方、泥石流等惡劣天氣和地質災害及其它災害連續引發交通事故的;

  1.4.4導致市、省(部)級以上領導或者重要外賓傷、亡的;

  1.4.5其它可能引發嚴重後果急需聯合救援的道路交通事故。

  成立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總指揮,分管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安監局局長任副副總指揮,成員由縣政府辦、教育局、財政局、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環保局、供電局、文體廣電旅遊局、電信公司、住建設、氣象局、消防大隊、武警中隊、公安局、交警大隊、安監局、交通運輸局、民政局等部門相關負責及各鄉鎮人民政府鄉鎮長組成,主要職責是統一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實施聯合救援;及時掌握事故動態並按規定上報,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統一部署事件的資訊釋出、新聞報道及其它重要事項。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交警大隊大隊長任辦公室主任,相關人員負責具體辦公。聯絡電話:7223481、7223492。其職責為履行日常值守、資訊彙總和綜合協調職能,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置中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縣公安局及交警大隊:負責接警、現場處置、現場警戒勘查、組織救援、疏導交通、疏散群眾、調查取證、控制交通肇事人、實施交通管制、事故原因調查和認定、損害賠償調解、事故責任倒查和向上級報告情況等。

  縣安監局:負責對事故處置進行具體指導和協調各方關係,組織有關專家參加處置,協助公安局等部門對事故責任進行調查,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公路交通保障工作,負責事故道路的搶險搶修,提供運輸車輛疏運事故現場人員及物資。

  縣住建局: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搶修,組織搭建用於處置事故使用的臨時建築,負責事故現場的城市道路、路燈、供水等公用設施的搶險搶修,提供排險物資器具與人員,確保道路暢通。

  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傷員的醫療救護和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織力量進行現場急救,並指導現場救護及防疫工作,確保“綠色通道”暢通無阻。

  縣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滅火,破拆變形事故車輛、排除載運易燃、易爆、劇毒、易腐蝕等危險物品車輛因事故造成的險情。

  縣環保局:負責事故造成的環境汙染處置及其汙染程度監測,指導對危險化學品擴散、蔓延的控制工作。

  縣電信公司:負責救援期間的通訊暢通。

  縣氣象局:及時提供事故現場以及周邊範圍的天氣情況。

  縣供電局:負責現場搶險、電力輸送和排除電力遺留的安全隱患。

  縣民政局:協助做好死傷家屬及傷者本人的安撫、賠償工作,及時運送遇難屍體,妥善處理死者後事。

  縣政府辦:負責協調處理事故中傷亡的涉外人員的有關善後處理工作。

  縣文體廣電旅遊局:按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統一組織資訊釋出和新聞報道工作。

  縣教育局:負責協調處理事故中傷亡學生的有關善後處理和配合調查事故責任等工作。

  縣武警中隊:按照救援應急指揮部要求參與排險救援,協助公安部門維持現場秩序。

  各保險公司:負責因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車輛損失等財產的理賠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縣政府立即組成現場指揮部,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總指揮,縣公安局長任副總指揮,主要職責是儘快開展事故排險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向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發生和先期處置情況,提出增援要求和實施意見;組織現場善後處理,並做好事故調查;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事故發生地的公安機關接到事故報案後,要核實資訊的真實、準確性,一旦查明事故的死、傷人數或失蹤人數後,應按規定報告當地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通報同級協作部門,並按照規定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包含以下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人員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態控制情況;接處警情況;報告單位。

  當地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措揮部辦公室根據事故的嚴重性、影響範圍、可控性等要素,作出分析、研判,釋出預警。

  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最先接到報警的公安部門要在1小時內同時向縣應急辦、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並通報安監、衛生、建設、交通、消防、環保等相關部門,各有關部門接警後要立即派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參與救援。縣應急辦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向上級政府及部門報告。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或可能發生時,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接警的公安部門及事發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及時、主動、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組織救援,並將事件和有關先期處置情況按規定在同一時間上報縣應急辦和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事故資訊後,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派遣應急處置隊伍,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及啟動本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接到事故資訊後,立即組織公安、衛生、消防、交通、安監、環保等部門實施救援,並開啟交通事故傷員搶救“綠色通道”,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判定事故已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嚴重社會危害時,應立即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批准啟動本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處警救援人員應當攜帶必要的現場勘查器材、急救工具、安全防護器材,及時對傷員進行施救,指揮、引導車輛行人繞行,確保救援車輛道路暢通。如遇颱風、暴雨、濃霧、塌方、泥石流等惡劣天氣和地質災害及其它災害造成的交通事故,或運載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當視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緊急疏散周圍人員。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核實確定為道路交通事故,立即報告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批准後,啟動本預案。各有關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應在接到通知後立即趕赴指定地點參與部署實施救援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可以請求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調集縣各有關部門力量和裝備組成救援工作組,趕赴現場參與救援行動。各有關部門在接到指令後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人員和救援裝備集結,選擇便捷交通路線和運輸工具,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救援現場。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可視情成立專家指導組、醫療救護組、環境監測組、後勤保障組等專業工作組,立即開展消除隱患、調查取證、傷員救治、汙染監測、道路搶修等各項工作。

  事故救援結束後,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善後處置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死亡人員進行善後處置,盡力醫治事故傷員,清理交通事故現場,恢復道路交通正常秩序。

  各保險公司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及時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開展應急救援人員現場保險和傷亡人員及財產保險的理賠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聞報道、資訊釋出、接待採訪等事項由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縣委宣傳部負責把關和組織實施,新聞報道應堅持及時、準確、全面、客觀的工作原則。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公安部門應及時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責任認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工作自事故發生之日起40日內完成,並由調查組形成書面報告提交有關部門。事故調查報告提交之日起x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和幹部管理許可權對有關責任人員作出相應處理。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會同有關部門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預警、應急響應、保障能力、協同作戰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並向縣政府提交專項報告,為完善預案提供參考依據。

  縣公安局要完善“110”或“122”接警系統,並配備必要的應急備用設施和技術力量,建立健全並認真落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資訊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環節的工作制度,確保資訊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網通、電信、移動、聯通等通訊運營企業要做好應急過程中的通訊保障工作。

  縣相關部門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裝備保障制度。消防車輛、照明、滅火、破拆等專用裝置、器材實行專人保管和維護,滿足應急處置需要。儲備物資應存放於安全、交通便利的區域。各救援部門應健全應急制度,落實應急人員,配備以下相應裝備:

  縣交通運輸局:大客車2輛、大貨車2輛、大吊車1臺,用於疏散事故現場人員及物資裝置。

  縣建設局:推土機2臺、剷車2輛、挖掘機2部、裝載機2部、吊車3臺,用於坍塌事故現場挖掘和路面清障以及搭建臨時建築的裝置和物資。

  縣供電局:10KV帶電作業車1輛、x0KV柴油發電機車1輛,用於事故現場的電力供應,鋪設臨時電力線路的物資和裝置。

  縣公安局:事故勘查車1輛、應急救援車輛10輛、指揮車1輛及相關通訊器材、防暴裝備、野外紮營裝備。

  縣消防大隊:消防車2輛、金屬切割機、液壓擴張器、滅火器材、強光照明、氧氣呼吸器、隔熱服、防化服、防酸服等防護裝置及洗消帳篷。

  縣武警中隊:防暴裝備、通訊裝置、野外露營裝備。

  道路交通安全預防和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經費納入縣財政年度專項經費預算。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裝置資金由各部門提出預算,報縣政府批准後列入年度財政資金預算。

  各部門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組。工作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

  鄉、鎮和交通、農業(農機)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路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和辦法。在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考試中應當設定應急救援培訓的內容。

  各部門應切實加強對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人員的日常教育和技能培訓,有針對性地開展人員營救、傷員搶救、車輛打撈、危險化學品處置和人員應急集結等科目培訓,提高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公安、交通管理、消防、醫療急救等部門應定期按應急救援要求組織演練。

  本預案是全縣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依據,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應遵照執行,並參照本預案,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或實施意見。本預案定期進行修改。

  本預案由縣安委會辦公室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2

  一、目的

  為建立健全商漫分公司對於突發性重大交通事故的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理應變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反應迅速、指揮得力、處理及時”的要求,確保在重大交通事故發生時道路暢通。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商漫分公司所管轄路段內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群體性堵路事件、道路損壞和車輛故障等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反應。對造成安全隱患、發生路產損壞或人員傷亡等交通事故。

  四、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為了提高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暢通,分公司特別成立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組 長:分公司經理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分公司副經理

  成 員: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負責人

  值班電話:xx

  五、應急響應

  (一)叢集特大交通事故

  1、發現或接到交通事故報案後,迅速組織路政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救援並及時聯絡交警,維持現場安全,組織現場滯留人員撤離危險區域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2、如有人員傷亡應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3、路政人員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彙報。

  4、路政人員勘查現場、查明路產損失情況、判斷直接肇事車輛後,分別作《路政管理詢問筆錄》、《公路路政管理現場勘驗筆錄》、《路政管理違法行為調查報告》等法律條文,經當事人認同後,由其簽字並按手印。

  5、必要時,還應找與案件無利害關係者作為證人,取得證言。

  6、養護部門在接到路政人員通知後第一時間清理事故現場,在最短的時間內將現場清理完畢。

  (二)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交通事故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事故上報程式如下: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接到報案後,應立即向管理所值班領導和所長彙報,並向路政中隊長彙報。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向值班所領導和所長彙報,監控室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錄影。

  2、 對於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發生安全事故時的協調程式: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聯絡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積極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收費人員應立即聯絡路政、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並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3、路政人員應及時趕到現場(雨、雪、大霧天氣除外)。

  4、路政人員到達現場後,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彙報。

  5、維護現場安全,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6、路政人員應及時勘驗現場,採取詢問、繪圖、拍照等形式將路產受損情況調查清楚,完成相關的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後,由其簽字並按手印。

  (三)惡劣氣候下交通事故的處理

  1、路政人員接到報案,應及時趕到現場並通知交警。

  2、到達現場後,應配合交警部門立即採取措施,擺放安全警示標誌,指揮車輛緩行,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3、積極搶救傷員,並配合交警維持現場秩序。

  4、路政人員勘驗現場,拍照取證製作、填寫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後,由其簽字並按手印。

  5、勘查完現場後,配合交警部門對現場進行清理。

  6、路政人員統計路產損失情況,養護部門積極配合並在最短的時間修復被損壞的路產,保證道路暢通及路產的完整性,並準備充足的安全警示標誌牌和反光標誌筒,確保司乘人員及養護、路政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3

  一目的

  為了使發生在我礦所屬單位或管轄區域的重大交通事故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損害程度,特制定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用於我礦所有機動車使用單位,預防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理。

  三、引用標準

  1、《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一體化管理標準。

  四、基本情況

  1、機動車情況

  礦現有車輛單位10個,30臺以上車輛單位2個,20臺以上車輛單位1個,10臺以上車輛單位1個,2臺以上車輛單位3個,1輛以上車輛單位6個。

  礦現有車輛122臺,:大型貨車43臺,(5T以上)、小型貨車7臺(1.25T以上)、大客車1臺(30座以上)、中小型客車6臺(9座以上)、小轎車42臺、特種車1臺、(警車3臺、醫用救護車2臺、吊車1臺〈25T〉、灑水車2臺。

  2、駕駛員情況

  在崗駕駛員130人。

  3、本市道路情況

  (1)、國道:207國道、晉陽高速公路、晉焦高速公路、長晉高速公路。

  (2)、省道:晉長公路、晉韓公路、陵沁公路。

  (3)、縣道:晉張公路、周犁公路、東大線。

  4、交通事故危害辯識及風險

  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具有突發性、偶然性、不確定性,無特定的時間、無特定路段,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經濟損失大小,可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類,主要形態基本可分為碰撞、碾壓、刮擦、傾覆、墮車、追尾、爆炸和失火等8種,損害後果涉及人員傷亡、車輛損害和財產損失。

  五、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為加強對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協調,礦成立處理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礦長、黨委書記

  副總指揮:由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礦領導

  成員:由保衛科、安全管理部、物資供應部、機電管理部、計劃財務部、黨委工作部、武裝部、醫院、物業、礦辦公室、居委會負責人及事故單位或事故發生地單位負責人組成

  職責:

  (1)、瞭解掌握事故的基本情況;

  (2)、先向110(或122)報警,再向保衛科、交安辦報警(電話:36481

  26、3648057)和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太保:2022651),說明事故基本情況。

  (3)、釋出應急命令,調動各應急職能部門人員開展救援行動。

  (4)、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礦排程室。(電話:3648486)

  2、現場救援各專業組的建立及職責

  (1)、現場搶救組:由保衛科、武裝部及事故發生單位人員組成,保衛科科長任組長。負責交通事故現場的搶險工作,危險物的控制、轉移、消除工作,協助交警對事故進行勘察和調查。

  (2)、現場秩序維護組:由保衛科、武裝部人員組成,保衛科長任組長。負責事故現場秩序的維護、現場保護和交通管制工作。

  (3)、醫務救護組:由礦醫院人員組成。醫院院長任組長。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和屍體儲存、認領工作。

  (4)、後勤保障組:由礦辦公室、物資供應部、機電管理部、計劃財務部、資訊科、物業、黨委工作部負責人組成,礦辦公室主任任組長,負責保障搶救搶險所需物資和裝置的供應,事故處理過程中的後勤保障工作。

  (5)、事故接待組:由工會、居委會和事故單位等單位組成,工會副主席任組長,負責接待、安撫死者及受傷人員家屬,死亡人員的善後工作。

  六、應急操作

  1、接警

  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應在最短的時間內向110(或122)、保衛科(3648126)、交安辦和投保的保險公司報警,必須向排程室報告事故情況,說明事故的發生時間、地點、路段、事故的形態、車輛及駕駛員情況、事故及現場的損害現狀。

  2、應急啟動

  礦排程室根據總指揮的指令啟動以及程式,通知副總指揮及應急單位負責人迅速到達指定位置,參加搶救。

  3、救援行動

  (1)、事故發生單位的領導,在接到事故彙報後,要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人員赴事故現場進行搶救。

  (2)、礦應急總指揮部成員和保衛科、交安辦人員到達現場後,根據事故情況,研究制定、批准搶救方案,組織調動指揮各單位及人員進行事故搶救。

  (3)、現場救援各專業組到達現場後,根據職責,在現場指揮和保衛科、交安辦指揮下,做好以下搶救工作:

  1)、積極搜尋被困人員及傷亡人員,使其儘快得到救治、安置、脫險。

  2)、本著就地就近、爭分奪秒的原則,做好醫院組織救治。

  3)、做好傷者、死者及無需治療的事故當事人的登記、統計彙報工作(如: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傷情、病區、病房、治療情況、手術情況等以及死者屍體的存放地點、位置等)。

  4)、妥善保管好當事人的物品(如:衣物、證件、攜帶的物品現金等),並做好記錄,以備家屬認領或交還本人。

  5)、劃定警戒區域,設定警戒帶、圍欄等,疏散圍觀群眾,疏導傷亡者親屬、無關車輛及行人,盡力保證現場井然有序、交通暢通。

  6)、做好肇事當事人的監護。

  7)、經保衛科、交安辦確認現場無需保留後,要迅速清理現場,撤除警戒設施,恢復交通。

  4、應急結束

  對事故搶救工作進行總結講評,找出差距,彌補不足,汲取教訓,總結經驗,恢復平時狀態。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4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的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預案適用的範圍

  本《預案》所稱事故,是指在本公司範圍內可能發生的交通事故。

  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一)成立公司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在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由各相關部室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二)事故應急處理下設兩個組:

  9.應急救援組:xxx為組員,負責事故發生後的現場救援工作。

  10.善後處理組:xxx為組員,負責事故發生後的善後處理工作。

  (三)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職責

  1. 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2.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3.做好穩定生產經營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三、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事故發生後,事故部門必須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事故的情況報告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生產辦公室;並且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上述部門。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部門、崗位;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7、事故的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部門安全員和報告人。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六、事故應急措施

  事故發生後,公司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立即投入運作,有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預案,並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事故發生初期,事故部門或現場人員應積極採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

  七、其他事項

  (一)公司各部室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全員預防事故的意識並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制定出本部門的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備案;並組織全體人員特別是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二)本公司所有部室、所有人員都有參加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三)發生安全事故,任何貽誤時機的行為都可能造成更為嚴重或災難性的後果。因此,各有關部室負責人在接到事故發生資訊後必須在最短時間內進入各自崗位,迅速開展工作。對任何失職、瀆職行為都要依法追究責任。

  (四)各部室必須在本《預案》實施之日起x日內,完成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訂工作,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5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師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 長: **

  副組長: ** ** **

  組 員: ** ** ** ** **

  ** ** ** ** **及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

  二、交通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生交通事故時,負責釋出應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報告;

  2.控制事態發展,做好各方面穩定工作;

  3.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5.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情況;

  6.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和進行事故善後處理。

  三、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一)為了有序地開展施救工作,分組如下:

  1.綜合協調聯絡組:由**、**,主要任務是傳達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開展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通訊暢通。

  2.專業搶救組:由**、**負責,主要任務是組織本校教職工對受傷學生進行救護,如遇學生乘車出現車禍,應立急趕到現場,開展救護工作。

  3.醫療救護組:由**和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負責,主要任務是與醫院聯絡,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4.警戒維護組:由劉 輝 ** ** ** **負責,主要任務是設定警界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說圍觀者離開現場。

  5.後勤保障組:由** 陳 榮負責,主要任務是迅速調集車輛運送傷員及救急物品。

  6.善後處理組:由**、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負責,主要任務是通知受傷學生家長,並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事情,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二)出現輕微交通事故後,學校校長及全體班子成員,應組織學校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現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後,學校校長及全體領導應在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和交警的指揮下,組織全體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在交通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調查,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應在縣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無論出現什麼性質的交通事故,學校都必須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

  **鄉中心小學

  2xxx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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