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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轉包合同

土地轉包合同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土地轉包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土地轉包合同1

  甲方(轉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有承包田667平方米)轉租給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一、土地面積: 畝

  二、土地位置:

  三、地類:

  四、轉包期限:

  五、轉包金額:每畝地(每畝地667平方米)每年租金玖佰元整。

  六、租金支付方式:從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每年以現金方式向甲方支付一年的租金。

  七、乙方在土地使用期間內,除支付甲方轉包費外,不再負責任何費用。

  八、乙方在土地使用期間內,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此土地轉包費用。

  九、乙方使用土地期間內,如遇國家徵用土地或本村使用土地,土地的補償費用歸甲方所有;地上經濟作物和青苗補償費用

  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私自侵佔或挪用此費用,乙方收到補償款後,向甲方支付每畝地壹仟元,共計10畝地壹萬元整。

  十、如遇國家徵用土地,地上經濟作物及青苗不予以補償時,則不用支付每畝地壹仟元給甲方,共計10畝地壹萬元整。乙方享有對地上經濟作物及青苗的處理權。

  十一、違約責任:在土地使用期間,甲方要保證乙方的土地使用權不受干擾,如甲方違約,擅自中止轉包,承擔轉包費200%的違約金,並賠償給乙方土地中止轉包所造成的所有損失;如乙方違約,賠償甲方200%的轉包費。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簽字):

  乙 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土地轉包合同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轉讓方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重慶市鎮 村 組合計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 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及使用現狀: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13年,即自20xx年元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三、轉讓費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180元每年每畝。

  2、荒地第一年乙方不支付任何費用與甲方,從第二年開始按照180元每年每畝的標準支付土地轉讓金。

  3、針對第一年對種植有農作物的土地,除按照180元每年每畝的標準支付土地轉讓金外,第一年再支付80元每畝的青苗補助費。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給甲方,支付的時間為每年的12月25至30日。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甲方應於20xx年元月1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2、甲方不得在乙方土地承包範圍養殖超過3箱的蜜蜂。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3、爭議條款: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

  八、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它約定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書面補充協議。並報 村和潼南縣群力鎮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村和 潼南縣群力鎮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壹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絡電話: 代表簽字:

  鑑證方單位(簽章): 鑑證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土地轉包合同3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簡稱乙方):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轉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轉包給乙方的地塊位於永登縣中堡鎮邢家灣村河灘地,面 積 畝。

  第三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每畝 元, 承包金每年共計為 元。承包金每年一付。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為 年,承包期滿後乙方應將承包土地恢復原狀歸還甲方。

  第五條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經營和改變土地使用方式的權利。

  第六條 乙方必須按期如數繳納承包金。

  第七條 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協調甲方村委及村民與乙方之間產生的矛盾,如因甲方村委及村民的過錯給乙方造成了不應有的損失,甲方負責賠償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九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單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 因國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自動解除。

  第十二條 承包期滿,合同自行終止,如繼續承包乙方需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告知甲方。

  第十三條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及合同附件,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包合同4

  轉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承包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 承包土地的面積、位置

  承包土地位於 ,面積 畝,四至: 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甲方同意將該土地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

  二、 轉包事項

  該地早期由甲方與 村委會承包五十年(即1988年12月至20xx年12月止)。今經雙方協調、同意甲方轉讓給乙方拾肆年(14年)。即20xx年05月01日至20xx年05月01日止。

  三、 承包金及支付

  承包金按每年每畝100元。14年總承包金為合計人民幣918000元。本合同簽訂後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甲方的 元承包金。已於20xx年 月 日乙方支付給甲方 元,其餘款 元經協商於 一次性支付完畢。

  四、 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於種植各類農作物及經濟作物,且建設雞舍和豬舍,也可興建工人宿舍和辦公室,可興建熱帶植物旅遊觀光專案及相應的配置設施等。

  五、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 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3、 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4、 甲方保證發包給乙方的土地權屬清楚,甲方擁有合法的所有權及使用權。若土地權屬發生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處理解決期間不能影響乙方正常生產,如因土地糾紛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 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提高承包金,不得重複發包該土地。

  6、 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7、 為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方便。在通往該承包地的道路修擴建、三相四線電路連線及鋪架等方面甲方必須出面協助乙方處理,工程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 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 承包到期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包權。

  4、 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 乙方在承包土地範圍內不得挖塘、不提挖土出售,不得開採礦產資料出售。

  6、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有權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合作經營。在辦理轉讓、轉包、合作經營手續時甲方須無條件蓋章同意。乙方可將轉讓費2%交給甲方。

  7、 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金。

  七、 國家建設徵地補償

  因國家建設徵地所獲補償金,屬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設施、建築物等的補償金歸乙方所有,屬土地補償款部分,歸甲方所有,屬地上樹木的青苗補償款歸乙方所有。未徵用部分則繼續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調整。

  八、 合同期滿財產處理

  本合同期限界滿,承包土地上的作物仍歸乙方所有,在雙方不同意簽訂合同的情況下,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半年內處理完畢地上種植的作物。

  十、違約責任

  1、承包期內,除國家徵用土地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承包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2、如一方違約或因其原因導致合同無效,該方須賠償另一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可得利益損失)。

  十一、特別條款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主不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發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發會議全部代表或全部村民(戶)代表的同意,且已報請鎮人民政府司法所等蓋章鑑證。如甲方未履行以上義務導致辭本合同無效,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投入。

  十二、其他條款

  1、本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 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不因法定代表人、行政區劃等因素的變更而變更。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二份用於辦理相關手續,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包合同5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

  甲方將於年月日從全體農戶承包而來的廢棄地垧(此地四至及平面圖附後)自願轉包給乙方,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並在平等、自願、有償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1、轉包價款分三期支付:一期合同簽定之日起支付萬元;二期圍牆建設完畢支付萬元;三期辦理用地審批手續結

  束支付剩餘萬元,轉包期限從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2、簽定本協議後甲方對該地不再具有經營管理權利及其他任何民事權利,同時乙方取得該地的經營管理權利及其它任何民事權利;甲方必須保證該地沒有設定他項權利,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損失責任。

  3、乙方在開發利用土地時,甲方不得干涉並且甲方有協助辦理的義務;同時若影響乙方或干預乙方行使管理權利,甲方應負責進行協調解決。

  4、乙方具有該地塊開發利用的權利,如因甲方原因影響乙方開發利用該地,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還轉包總價款,同時承擔違約及賠償損失的責任。

  5、乙方對該地上的所有建築物、構築物及附著物具有所有權。

  6、甲方必須負責乙方進出此地所需道路的使用權。

  7、此地四周村上已經留出給各戶村民4米長的耕地使用道路。

  8、乙方具有另行轉包的權利。

  9、如一方違約將承擔總承包價款20%違約責任。

  10、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阿拉嘎村民委員會備案一份,簽字後既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土地轉包合同6

  為了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完成農村承包責任制,搞活土地流轉機制,有利於土地集中連片規模經營,現經乙方提出要求,在甲方楊湖灣標準農業科技園區內承包面積300畝經營名優果樹的生產基地。具體協議如下: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甲方會同涉及組、戶同意接受乙方在黎明村楊湖灣標準科技農業園區內承包面積300畝經營名優果樹的生產,承包期限為30年,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甲方負責乙方在承包期內用電、用水和生產性用房及管理用房的審批協調工作,並且妥善按排好區內的特殊性用電,各項費用甲、乙雙方共同負擔。乙方承擔20xx元。其餘甲方承擔。

  三、甲方應在本村農戶中宣傳有關政策,做好保護果樹、苗木、水果的協調工作,使乙方經營的權益得到有力保障,避免受到侵害與損失。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須上交村經濟合作社土地資源費,每年每畝伍拾元整。直至承包期滿。(如費改稅後,土地資源費乃按協議照交不變,每年每畝伍拾元整。)

  五、乙方在承包期間,應按時按該組水田負擔農業稅和各項提留款項(如費改稅後以參照改稅標準收取。國家有糧食定購任務均按國家政策上交)農業稅及各項費用必須在每年12月底前付清,不得拖延。如逾期不交,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六、乙方在承包期內享受與當地農戶同等條件,公平服務。灌溉用水則由甲方機埠承包人有償服務。如有變化,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乙方在簽定承包協議時,需交納給甲方每畝押金捌拾元,作為信用金。待期滿(如水田平整度,使用中有害於耕作之類物的清理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押金退還給乙方。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轉包給他人。

  八、乙方在承包期內應搞好與當地農戶之間的關係,處理好肥水、農藥的管理工作,注意種類有害於水田作業及家禽家畜。如對農作物生產操作帶來影響者,有乙方負責處理。

  九、乙方在承包期內,自主經營種植業與品種結構調整。凡國家徵用土地,乙方則享受地面作物,果樹、苗木的賠償。但不享受土地徵用費和按置費。同時對徵用面積無條件轉出土地承包資格。

  十、本協議從生效之日起,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有甲方或乙方違反協議,在經濟方面要處以相應賠償經濟損失(因違約而使對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以保障在合同期內雙方的權利和經濟均不受到不應有的損失。

  十一、凡本協議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及生產組共同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條款中,如有與上級有關政策相牴觸時,應變更或無效。

  十三、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16組、17組、乙方各執一份。

  十四、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土地轉包合同7

  甲方(轉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絡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鄉(鎮) 村或社群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流轉土地登記表》的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轉包/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專案是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出租按下列第 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其他。 。

  (二)轉包費/租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於每年 月 日前支付 (當年度/下年度)轉包費/租金,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他方式。 。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臵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後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接包/承租期滿前 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轉包/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等的處理約定: ;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後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後又反悔的,可以向平昌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平昌縣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鑑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轉包合同8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轉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地塊位於河頭村北大隊以東地段,面積15.13畝荒地。

  第三條本合同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為三十年。

  第四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一次性支付甲方土地承包金,該土地承包金為每畝___元,共計承包___元人民幣。

  第五條甲方保證上述土地使用僅屬清楚、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使用權糾紛或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包合同9

  轉包方: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村土地轉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轉包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 轉包土地的面積、位置

  轉包土地位於 ,面積 畝,四至: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甲方同意將該土地發包給乙方轉包耕種使用。

  二、 轉包事項

  1、轉包期限:該地早期由甲方與七級鎮東金村委會承包三十年(即1999年 月至20xx年 月止)。今經雙方協調、同意甲方轉讓給乙方 年(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轉包費用

  轉包費用為人民幣 元,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後,由乙方對該轉包土地繼續耕種,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收益由乙方承擔。

  3、雙方在簽訂轉包合同之日起,甲方即將轉包土地正式交付給乙方。

  三、 轉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於種植各類農作物及經濟作物

  四、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 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轉包金。

  3、 甲方保證發包給乙方的土地權屬清楚,甲方擁有合法的所有權及使用權。若土地權屬發生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處理解決期間不能影響乙方正常生產,如因土地糾紛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 維護乙方的土地轉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提高轉包金,不得重複轉包該土地。

  5、 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五、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轉包的土地。

  2、 享有轉包土地上的收益權。

  六、 國家建設徵地補償

  因國家建設徵地所獲補償金,屬土地補償款部分,歸甲方所有,屬地上植物等附屬物的青苗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七、 合同期滿財產處理

  本合同期限界滿,轉包土地上的作物仍歸乙方所有,在雙方不同意簽訂合同的情況下,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半年內處理完畢地上種植的作物。

  八、違約責任

  轉包期內,除國家徵用土地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轉包合同,不得將轉包土地再次轉包給第三人,否則視為違約。違約金為甲方應收轉讓費用的二倍。

  九、特別條款

  在簽訂本合同時,甲乙雙方應到村委會進行土地轉包備案,如甲方未履行以上義務導致辭本合同無法履行,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二倍轉讓費用。

  十、其他條款

  1、本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 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聊城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備案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村委會意見:情況屬實,同意轉包。

  村委會代表見證人:

  20xx年 月 日

土地轉包合同10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標的

  土地名稱

  坐落

  塊數

  面積(畝)

  備註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花園村五組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生產經營。

  二、轉包期限

  轉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轉包價格

  轉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元人民幣。

  四、轉包付款

  簽訂合時轉包金一次性付清。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元。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轉包合同11

  合同編號:

  甲方(轉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絡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鄉(鎮)或街道 村或社群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詳見附表)的承包經營權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出租按下列第 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寫: )轉包/出租給乙方,轉包/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專案是__(稻穀、玉米、小麥等),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轉包費/租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於每年 月 日前支付 (當年度/下年度)轉包費/租金,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 __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後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接包/承租期滿前 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0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轉包/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等的處理約定: ;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後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後又反悔的,可以向 ___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縣(市、區)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鑑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轉包合同12

  甲方(流出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流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同意對甲方享有承包經營權、使用權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內進行流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正、平等、自願、互利、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標的

  甲方同意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縣(市)______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__組________________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二、流轉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採用以下第轉包、出租的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不得超過承包土地的期限。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面積、等級、位置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_________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流轉價款、補償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

  (一)乙方同意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次,按________元/畝或實物________公斤/畝,合計________元流轉價款支付給甲方。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時間與方式

  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流轉土地交回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為_____________。並由雙方指定的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__予以監證。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和補償費用,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協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合理、環保正常使用土地,協助解決該土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道路、邊界及其他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不得將該土地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再流轉。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合同約定流轉的土地具有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收益、處置權。

  (二)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用及補償費用,不得擅自改變流轉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對土地、水源進行毀滅性、破壞性、傷害性的操作和生產。履約期間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三)未經甲方同意或終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轉。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十、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交付流轉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轉土地,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二)甲方違約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應支付乙方賠償金________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向甲方交回流轉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轉土地,應向甲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四)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向甲方償付賠償金________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對土地、水源進行毀滅性、破壞性、傷害性的操作和生產,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著物的;

  3.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一、特別約定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轉過程中,如遇國家徵用或農業基礎設施使用該土地時,雙方應無條件服從,並約定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獲取國家徵用土地補償費和地上種苗、構築物補償費。

  1.甲方收取;

  2.乙方收取;

  3.雙方各自收取________﹪;

  4.甲方收取土地補償費,乙方收取地上種苗、構築物補償費。

  (二)本合同履約期間,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合併,負責人變更,雙方法定代表人變更而變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終止,原土地上新建附著構築物,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補償;

  2.歸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補償乙方________元;

  3.由乙方按時拆除,恢復原貌,甲方不作補償。

  (四)國家徵用土地、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終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給甲方或新承包經營人使用後,乙方應重新簽訂土地流轉合同。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轄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它約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原發包人)各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轉讓土地合同,應以原發包人同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轉包合同13

  甲方:農戶姓名:身份證號碼:

  乙方:土地(轉包方):身份證號碼:戶籍地址:

  為了埁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利,本著依法、自願、有償、平等協商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制定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承包合同。

  一、甲方沿河陳組將承包土地面積,畝成方成遍能灌能排優質土地甲方農戶口糧地應統一劃遍,土地經營權流轉給乙方承包。

  二、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雙方約定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年,自年月日止。

  三、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1、甲方採用出租方式將期承包地流轉給乙方承包經營農業生產,不得在所流轉土地上開挖池塘,建永久性建築物和改變土地用途。

  2、旱地由甲方平整後交給乙方承包地,承包費另計,農戶轉讓給乙方承包地在合同不得任意退出。

  3、農戶轉讓給乙方後留作口糧田的承包地,如農戶在乙方承包期間內中途繼續流轉承包地時,乙方應於以接受承包。

  4、甲方流轉土地埂邊農戶不得栽樹,現有埂邊樹,離田2米以內,農戶應自行砍伐,不得影響乙方農作物生長。

  5、沿河陳村現有水面和農田有利益相關的不能作種值和養殖用途。四、流轉價格及支付方式、時間1、承包地流轉承包費用現金支付,合同期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轉承包費,每市畝按計算,秈稻糧價上漲到壹元陸角時,每畝加承包費捌拾元,糧價低於壹元時,每畝降捌拾元,糧價到貳元時每畝再加捌拾元承包費,國家政策性糧補,歸甲方所得,國家對種植大戶的補貼資金由乙方所得。

  2、乙方必須於每年月日前付清下一次流轉承包費。

  五、流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收取承包流轉費,按照合同的期限收回流轉的承包地,收割前交每畝100元預付款,待水稻收完一次性付清下年承包費,如不能繼續承包預交款不再退還。

  2、義務:在不干預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情況下,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各農戶養殖不能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

  3、甲方將提水電站轉交給乙方使用,機臺機電裝置現在不完整的由甲方負責交付乙方使用後,乙方在使用過程中自行維修,維修費自理,承包期結束後,機臺和電機等裝置完好無損交給甲方,

  4、甲乙雙方要遵守村規民約,不要無故滋事、鬧事,給雙方帶來損失,各農戶養殖不能給乙方造成損失。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乙方在新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如流轉承包合同未到期,乙方必須服從國家政策性開發利用土地,乙方只能有權獲得土地青苗補償費,土地及其它補償費歸甲方所得。

  2、義務:乙方在國家政策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流轉承包費,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承包的土地進行有效保護。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甲方任意收回土地和無理鬧事的,水田打不上水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鎮農經站一份,土地流轉交晚中心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受法律保護,本合同未尺事宜,由甲乙雙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村民組長)簽字蓋章:乙方:

  簽證單位:(蓋章)

  甲方:各農戶簽字蓋章:

土地轉包合同14

  甲方:住所地:

  乙方:住所地:

  公民身份號碼:

  甲方的土地承包權轉包給乙方的有關事宜,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特籤本轉包合同。

  一、轉包土地的地點:

  甲方自願將與 簽訂承包合同的坐落於的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

  二、轉包土地的期限:

  轉包期限為五個月,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9日止。

  三、轉包價格:

  土地轉包價格為500元,此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納。

  四、轉包土地的用途:

  在轉包期間,乙方只能將轉包土地用於農業生產,不得買賣、再次轉租,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築其他建築物。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用途,若自行改變土地用途,甲方有權解除轉包合同。

  2、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及本合同規定情況下,乙方有自主經營權。因土地經營所帶來的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3、轉包期間的土地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轉包土地的任何收益。

  4、轉包期間,乙方不得再次將土地轉包,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違約責任及其他事項:

  1、因甲方不具有完整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該予以賠償。

  2、若因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致使甲方承包合同被解除,乙方應該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約,否則應該承擔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並承擔本合同約定轉包價格二倍的違約金。

  4、乙方擅自再轉包土地經營權,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該予以賠償。

  5、在本合同履行期內,若遇有關部門依法徵地,本合同自動解除,徵地收益歸乙方所有。

  6、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字並手印)

  乙方:(簽字並手印)

  年 月 日

土地轉包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出租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詳情見下表)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 生產經營。

  出租土地詳細情況

  三、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為 年,即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四、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種方式支付出租金。

  1.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填黃谷、玉米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公斤(大寫:)作為出租金。

  2.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出租金元(大寫:)作為出租金。

  如果原來約定以第1種方式支付出租金,甲方要求變更為以現金方式支付的,乙方應當同意,並參照當地當年中等市場價格折算。

  五、支付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種方式支付出租金。

  1. 提前1年支付,即於上年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即於每年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六、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擬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七、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 甲方應確保本合同內地塊不發生權屬界至糾紛,因此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或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2. 甲方應在合同的約定交付時間之前,按乙方要求清除合同地塊內有礙乙方生產經營的地上附著物,確保甲方行使土地使用權。乙方為此不承擔任何費用。

  3. 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4. 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

  5.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6. 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辦理。

  7. 出租期限內,因乙方從事農業經營活動,按上級政策可獲取各類補貼、補助等惠農資金,如需甲方辦理相關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辦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佔用惠農補貼資金,應當及時支付乙方。

  8. 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應報發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備案。 9. 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10.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出租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11. 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12. 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流轉費。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13. 國家依法徵收、徵用出租土地的,乙方應服從國家需要。出租期內被徵用土地的青苗、地上附著物等補償款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處理,甲方不得侵害乙方利益。

  14. 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5.出租期內如承租人發生意外,其繼承人可以在出租期間繼續承租。 16.其他約定:乙方在出租期限內將出租合同約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承包方同意,並簽訂書面的補充協議。

  八、流轉合同到期後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不按時限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3. 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十一、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透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

  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十三、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

  2.在本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一份送村委會,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

  附件:

  1、流轉土地座落方位簡易圖

  2、甲乙方身份證影印件

  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影印件

  甲方代表人(簽章):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意見

  鑑證人:

  負責人:

  鑑證單位:(簽章)

  簽證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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