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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業自查報告

建築業自查報告集合7篇

  在生活中,報告的適用範圍越來越廣泛,其在寫作上具有一定的竅門。一聽到寫報告就拖延症懶癌齊復發?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建築業自查報告,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建築業自查報告1

  根據貴局《縣建設局關於切實做好地質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防範應對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結合公司目前在建的工程專案實際情況,8月28日至8月30日,我公司對所承建的所有在建工程專案進行了認真、詳實的自查,現將我公司的相關自檢自查的情況報告如下:

  8月28日,為認真貫徹落實通知要求,公司特成立了專項領導小組,相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組長:副組長:組員:。公司領導小組首先學習了貴局的《縣建設局關於切實做好地質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防範應對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逐一對照通知的要求,對所承建專案進行分析,對容易發生建築施工安全地質災害評估。

  8月29日,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對縣龍街敬老院改擴建專案工程進行了檢查,該工程正進行基礎施工階段,公司領導小組根據通知的精神並結合28日評估結論進行檢查,特別是施工現場深基坑、圍牆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施工現場(含臨時生活設施)有沒有處於洪水、泥石流、滑坡體等自然災害發生區域;同時對施工工地的高邊(切、斜)坡、擋牆等工程及房屋、邊坡坍塌隱患進行全面檢查,檢查結果評定為安全。

  8月30日,公司安全領導小組來到縣龍街文化站專案工程檢查,檢查結果為安全。

  在檢查工程中,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在各施工現場召集了專案經理、安全員和常駐施工現場的相關管理人員傳達了貴局的通知精神,督促各施工隊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認真做好安全防範工作,要充分利用安監、氣象、地質等部門的資源和資訊,建立防災減災和應急管理協調機制,特別針對人員密集場所要做好預控和預警工作,全力消除災害事故隱患排查工作。

  為進一步落實應急值守和資訊報告制度,公司還安排了領導帶班和專人值班,保持各施工隊與公司的應急聯絡。具體聯絡方式如下:

  根據建築施工安全生產許可動態管理標準,,我公司組織安全科開展第二季度安全生產條件的自查、整改工作。現將檢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檢查的基本情況:

  1、公司重視施工安全工作,完善組織制度,提供資金,形成了安全管理科統一協調,各部門及專案部,全體職工參與,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形成群防群治、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同時嚴格執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規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突發事件處理工作預警預案體系,落實應急反應機制;制定各部門管理制度,危爆物品管理制度等內部安全工作制度;堅持落實一把手責任制,並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施工安全文明建設工作責任追究機制。

  2、檢查結果:建立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制定了安全生產管理目標,並同相關人員簽訂了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建立了安全生產獎懲考核制度。建立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並制定資金使用的年度計劃。設立安全教育培訓專項資金,制定了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並全部取得考核證書。三類人員安全考核全部合格,並達到100%持證上崗。制定了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制定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和培訓計劃。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制定了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建立現場易發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制度。

  二、發現存在的問題如下:

  1、安全獎懲落實不到位。

  2、安全檢查制度落實不到位。

  3、特種作業人員配置:現場特種作業人員檔案不齊全。

  4、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教育活動記錄不全,安全月活動未全部落實。

  5、職業危害防治措施:現場勞保用品使用不到位。

  6、現場應急物資不齊全。

  三、整改工作

  針對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公司領導高度重視,決定成立安全問題解決小組,由安全科長任組長,抽調精幹力量,爭取在較短時間內解決存在問題。具體方案如下:

  1、針對存在問題,列出問題存在的原因。

  2、提出解決問的可能方案,並對多個方案進行分析。

  3、有安全科長向公司彙報,決定解決問題的方案。

  4、由總經理組織人員不定時檢查。

  5、安排安全生產管理科執行公司的方案。

  6、發現問題應立即責成相關人員及部門解決。

  透過本次安全生產條件自查,我公司發現了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公司領導責成安全科在規定的時間內解決問題,從根本上完善公司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確保公司安全生產條件達標。

建築業自查報告2

  根據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建質函[20xx]459號)、阜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加強建築市場管理的通知》(阜建管[20xx]66號)精神。為切實做好公司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築工程的自查工作,安徽萬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了專項自查工作小組,本著事實就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各項法規的要求,對本公司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築工程進行深度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1、我公司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投標,並在施工前及時辦理了施工許可證等各種證件。

  2、公司只對其在本公司資質許可範圍內的工程進行承攬業務,並無資質掛靠,中標後並未發現違法勞務分包、轉包的現象,並對工程承包合同及時的備案。

  3、本公司在建工程專案經理全勤在崗,專案部管理人員配備齊全,並與招標檔案,施工合同上的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造價員、質檢員、安全員、材料員等上崗人員一致,並全是本公司正式人員。經調“人員考勤機”打卡記錄,關鍵崗位管理人員能每天按時到崗。

  4、在工程施工前,對招用工人進行了崗前培訓,培訓後與勞工簽訂了勞動合同、辦理其工資支付保障手續,其本公司員工在施工期間能持證上崗、並戴安全帽,能嚴格按各項照規章制度進行施工。嚴格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每月足額髮放農民工工資,從未拖欠農民工工資。

  5、在施工現場設有意見簿、舉報電話。未發現使用無資質的商品混泥土。

  透過自查,公司認為公司治理較為完善,運作基本規範,不存在重大問題或失誤。但公司治理是一個系統而複雜的工作,也需要常抓不懈、不斷完善、不斷提高的一項工作,公司將高度重視自查、治理的專項活動,認真查詢公司治理結構中存在的不足,透過專項活動的開展,切實提高公司治理的水平。

  以上為我公司的自查情況,希望監管部門對我公司的治理工作進行監督、批評指正,並多提寶貴意見和建議。

建築業自查報告3

  根據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建質函[20xx]459號)、阜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加強建築市場管理的通知》(阜建管[20xx]66號)精神。為切實做好公司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築工程的自查工作,安徽萬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了專項自查工作小組,本著事實就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各項法規的要求,對本公司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築工程進行深度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1、我公司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投標,並在施工前及時辦理

  了施工許可證等各種證件。

  2、公司只對其在本公司資質許可範圍內的工程進行承攬業

  務,並無資質掛靠,中標後並未發現違法勞務分包、轉包的現象,並對工程承包合同及時的備案。

  3、本公司在建工程專案經理全勤在崗,專案部管理人員配備

  齊全,並與招標檔案,施工合同上的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造價員、質檢員、安全員、材料員等上崗人員一致,並全是本公司正式人員。經調“人員考勤機”打卡記錄,關鍵崗位管理人員能每天按時到崗。4、

  在工程施工前,對招用工人進行了崗前培訓,培訓後與勞

  工簽訂了勞動合同、辦理其工資支付保障手續,其本公司員工在施工期間能持證上崗、並戴安全帽,能嚴格按各項照規章制度進行施工。嚴格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每月足額髮放農民工工資,從未拖欠農民工工資。5、6、

  在施工現場設有意見簿、舉報電話。未發現使用無資質的商品混泥土。

  自查綜述:

  透過自查,公司認為公司治理較為完善,運作基本規範,不存在重大問題或失誤。但公司治理是一個系統而複雜的工作,也需要常抓不懈、不斷完善、不斷提高的一項工作,公司將高度重視自查、治理的專項活動,認真查詢公司治理結構中存在的不足,透過專項活動的開展,切實提高公司治理的水平。

  以上為我公司的自查情況,希望監管部門對我公司的治理工作進行監督、批評指正,並多提寶貴意見和建議。

建築業自查報告4

  第一部分相關稅收政策彙總

  建築業是一個結構比較複雜的行業,在營業稅稅目具有相對獨立的特定的行業稅制。現將相關稅收政策彙總如下:

  一、營業稅

  (一) 營業稅條例

  1.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 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依照條例規定徵收營業稅。

  2.條例第一條所稱條例規定的勞務是指屬於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徵收範圍的勞務。

  (二) 稅目註釋

  建築業,是指建築安裝工程作業。本稅目的徵收範圍包括:建築、安裝、修繕、裝飾、其他工程作業。

  1.建築,是指新建、改建、擴建各種建築物、構築物的工程作業,包括與建築物相連的各種裝置或支柱、操作平臺的安裝或裝飾工程作業,以及各種窯爐和金屬結構工程作業在內。

  2.安裝,是指生產裝置、動力裝置、起重裝置、運輸裝置、傳動裝置、醫療實驗裝置及其他各種裝置的裝配、安置工程作業,包括與裝置相連的工作臺、梯子、欄杆的裝設工程作業和被安裝裝置的絕緣、防腐、保溫、油漆等工程作業在內。

  3.修繕,是指對建築物、構築物進行修補、加固、養護、改善,使之恢復原來的使用價值或延長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業。

  4.裝飾,是指對建築物、構築物進行修飾,使之美觀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業。

  5.其他工程作業,是指上列工程作業以外的各種工程作業,如代辦電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疏浚、鑽井(打井)、拆除建築物或構築物、平整土地、搭腳手架、爆破等工程作業。

  從事海洋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定位、泥漿、測井、錄井、固井、完井、潛水、套管、管道鋪設等工程作業的,也屬於其他工程作業子稅目。管道煤氣集資費(初裝費)也按“建築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四)稅率

  建築業的適用稅率為3%。

  二、企業所得稅

  從事建築業的企業,必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相關政策法規執行。

  三、個人所所得稅

  從事建築業的企業、個人,必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相關政策法規執行,正確計算繳納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四、印花稅

  從事建築業的企業、個人,必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和相關政策法規執行,正確計算繳納印花稅。

  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均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建築業適用印花稅13個稅目中的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

  五、房產稅

  1、房產稅以坐落於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房產 為徵稅物件,由房產所有人繳納。

  2、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自用房產的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後的餘值為計稅依據,適用1.2%的稅率。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適用12%的稅率。

  六、城鎮土地使用稅

  1、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 圍內使用的土地為徵稅物件,由土地使用者繳納。

  2、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計稅依據

  城鎮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的計稅標準計算繳納。

  七、水利建設專項資金

  凡有銷售收入或經營收入的企事業單位及個體經營者,按上年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的千分之一徵集水利建設專項資金,各地也可按當年上述收入實績分期徵集水利建設專項資金。

  八、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以上一稅兩費均按建築業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營業稅(增值 稅)為計稅依據申報繳納。

  第二部分建築業稅務自查的一般方法和應注意的問題

  一、營業稅

  1、建築業主營業務收入的組成。

  主營業務收入包括所承包工程的工程價款收入,附屬工程收入、優質工程獎勵款及其他附加費用收入。

  2.主營業務收入的確認方法。有二:

  (1)採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主營業務收入。在運用完工百分比法時,先確定工程的完工程度,然後根據完工百分比確認和計量當期的收入。

  (2)採用預收帳款法確認主營業務收入。以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作為收取工程款的時間(實際操作中,以實際收到工程款或取得索取工程款項憑據的時間)為確認收入的時間。

  3.自查中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未按規定確認工程價款,隱匿收入或延遲申報納稅;

  (2)未將發包方提供的材料款計入計稅依據;

  (3)以“自建自用建築物”名義隱匿收入;

  (4)發包方以物嘗債,承包方未按規定確認工程價款;

  (5)轉包、分包工程,未按規定代扣代繳營業稅;

  (6)不按規定開具發票、開具假的發票或虛開發票。

  二、企業所得稅

  1、建築業收入總額範圍的自查:

  (1)經營收入:包括主營工程收入和產品銷售收入、材料銷售收入、機械作業收入等。

  (2) 財產轉讓收入、資金轉貸業務的利息收入和其他利息收入、裝置租賃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股息收入、其他收入等。

  2、建築業稅前不得扣除專案的自查:

  (1) 資本性支出;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違法經營的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滯納金、罰款、罰金支出;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損失有賠償的部分。

  (2) 超過國家規定允許扣除標準範圍的公益、救濟性捐贈;各種贊助支出;賄賂支出。

  (3) 稅法規定可提取的準備金以外的各種準備金,以及預提的成本費用。

  (4) 從關聯方取得的借款金額超過其註冊資本50%而發生的超過部分的借款利息;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租金支出;為投資人或工作人員投保的商業保險;不能提供證明的差旅費、會議費、董事會費等;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各項支出等。

  總之,對建築業的收入總額及允許扣除專案金額的確認均以稅法規定的標準執行。

  三、個人所得稅

  目前我市的建築業企業表面上都達到了一定規模、但實際上都以掛靠為主,賬證很不健全,個人所得稅一般實行帶徵徵收。因此自查時要重點核實其個人所得稅申報的計稅依據是否與實

  際營業額一致;但對建賬的一些大型的建築公司要注意其資金的來往狀況,尤其是向社會上有大量借款的企業,認真自查其利息支付情況,看是否按規定代扣代繳了個人所得稅。

  四、印花稅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應按承包金額,不剔除任何費用進行貼花。對於施工單位將自己的建設專案再分包或轉包給其他施工單位的,所簽訂的分包或轉包合同,仍應按所載金額另外貼花。

  五、其他各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水利建設專項資金基本都是廣告行業所要涉及到的稅種,因此自查時應重點稽核其計稅依據的準確性。

建築業自查報告5

xxx建設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貴局冶建﹝20xx﹞22號《關於開展建築業企業年度綜合考核的通知》規定,我公司於近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業企業資質規定》(建設部令159號)、《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實施細則》、《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JGJ59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對照檢查內容認真開展了企業年度綜合考核自查工作,現將公司具體情況彙報如下:

  公司成立於1996年,現為國家房屋建築工程總承包貳級企業。公司自成立以來,就貫徹和執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築法》、《勞動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嚴格按照建築業企業貳級資質標準範圍進行招投標和專業承包。建立了以公司總經理為首的質量安全生產指揮保證體系和以部門負責人為首的專業質量安全的保證檢查監督體系,所建專案工程質量均達到合格及以上標準,未發生一起嚴重質量缺陷和質量事故,未出現顧客對質量的投訴現象,更沒受到過上級質量監督部門的糾正或處罰。

  公司在內部管理中,始終堅持以為人本理念,嚴格遵守用工制度,與每一位職工簽訂了勞動用工合同。切實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及時為他們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且從不拖欠農民工工資,積極配合地方政府對其進行務工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本著社會和諧的原則,公司對農民工一視同仁,在勞動保障和工資方面優先照顧,工作時間清楚,勞動報酬明確,工資按月足量發放,從未發生拖欠和剋扣現象。工程所在地勞動保障和建設主管部門未因本公司農民工工資問題接收到舉報、申訴,並無勞動爭議仲裁處理情況出現。

  我公司嚴格遵守《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中第十四條所列行為,透過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憑公司的實力投標中標。嚴格執行JGJ59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特殊工程作業人員均經過培訓、考核,遵循《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持證上崗率100%。至今從未發生一起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現將公司全年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健全組織機構,嚴格落實責任

  公司逐步完善了安全生產組織機構,目前由副總經理分管安全工作,質量安全部作為公司的專職安全機構,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與協調工作。每個施工專案都配備齊全了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和專職安全員,具體負責施工一線的安全工作。目前,公司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組織機構與人員配置符合國家有關檔案上規定,在組織上有力地保證各項措施的落實。在組織機構健全的同時,進一步完善了各項規章制度,重點完善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繼續落實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將安全結構工資比例提高至35%左右,嚴格按月進行考核兌現,確保各項安全責任落到實處。透過組織機構作用的發揮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有效落實,有力地保障了公司安全生產無事故目標的實現。

  二、深入開展安全檢查,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安全檢查是發現事故隱患、預防安全事故和危害比較有效和直接的方法之一。公司在建工地分散、區域跨度大,給質量安全檢查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增加了檢查的成本與時間,但公司克服了種種困難,嚴格按照公司安全檔案要求,對各專案部進行每月兩次的安全檢查及35次的不定期巡查,在檢查中,重點以查安全思想、查安全責任、查安全制度、查安全措施、查安全防護、查裝置設施、查教育培訓、查操作行為、查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等為主要內容。事實證明,安全檢查有效地預防了安全事故的發生,是公司的一項重要的安全管理措施,在下步工作中仍會繼續強化此項工作。

  安全檢查的目的是為了查出隱患進而治理隱患,以保證安全生產。每次安全檢查後,針對各類隱患,要求專案部按“五定”原則落實整改,並對整改情況複檢。對隱患治理不力的單位,按管理規定執行罰款,並對其進行通報批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安全生產管理的核心工作,是安全生產保證的經驗之談,只有透過隱患排查治理才能很好地保證安全生產。

  三、著力開展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工作,增強職工安全意識

  企業要搞好安全生產,首要的任務就是要切實加強對企業各級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企業安全教育培訓是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其目的是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增強職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最大程度減少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它真正體現了“以人為本”的安全管理思想,是搞好企業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徑。公司嚴格落實“三級”教育制度及特種工人教育制度,根據工程情況,多次開展現場教育,對專案管理人員、班組長、施工人員等進行了安全方針、安全措施、安全技能培訓。公司在上半年加強了持證上崗培訓,透過培訓,職工們熟練地掌握了崗位技能,主要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五、強化聲像資料在安全管理中的應用,加強各單位溝通,相互之間取長補短。

  公司月度生產例會開始前觀看本月度各單位安全生產的聲像資料,真實地再現了各單位存在的安全隱患,並有專人講解安全隱患存在的原因以及治理方案,使與會人員受到教育和警示,對於隱患責任單位也是一種批評和鞭策。

  誠然,我們目前的管理水平、管理理念還有待完善和提高,需要上級的指導和關懷,需要不斷學習和借鑑先進企業的管理模式,以進一點深化改革,努力創新。本次自查結果為:合格。現報請貴處,請貴處予以核查為感。

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建築業自查報告6

XX市建築管理處:

  為認真貫徹落實貴科《關於XXX20xx年建築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公司於近期按照《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159號)、《XXX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實施細則》及《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對照檢查內容認真開展了企業資質複查工作,現將公司具體情況彙報如下:

  公司成立於XXXX年X月XX日,並於XXX年X月份取得了房屋建築工程施工承包叄級資質。公司現有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和經濟管理人員XX人,中級以上職稱人數為XX人,有一級建造師XX人,公司擁有註冊資本金XXX萬元,資產總額XXX萬元,淨資產XXX萬元。

  公司自成立以來, 就貫徹和執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築法》、《勞動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嚴格按照建築業企業壹級資質標準範圍進行招投標和專業承包。建立了以公司總經理為首的質量安全生產指揮保證體系和以部門負責人為首的專業質量安全的保證檢查監督體系,20xx年度,公司全年工程結算收入XX萬元,實現利潤總額XX萬元。公司還連續三年被評為XX省重合同守信用先進單位。所建專案工程質量均達到合格及以上標準,未發生一起嚴重質量缺陷和質量事故,未出現顧客對質量的投訴現象,更沒受到過上級質量監督部門的糾正或處罰。

  公司在內部管理中,始終堅持以為人本理念,嚴格遵守用工制度,與每一位職工簽訂了勞動用工合同。切實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及時為他們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且從不拖欠農民工工資,積極配合地方政府對其進行務工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本著社會和諧的原則,公司對農民工一視同仁,在勞動保障和工資方面優先照顧,工作時間清楚,勞動報酬明確,工資按月足量發放,從未發生拖欠和剋扣現象。工程所在地勞動保障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未因本公司農民工工資問題接收到舉報、申訴,並無勞動爭議仲裁處理情況出現。

  我公司嚴格遵守《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中第十四條所列行為,透過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憑公司的實力投標中標。嚴格執行JGJ59-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特殊工程作業人員均經過培訓、考核,遵循《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持證上崗率100%。至今從未發生一起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誠然,我們目前的管理水平、管理理念還有待完善和提高,需要上級的指導和關懷,需要不斷學習和借鑑先進企業的管理模式,以進一點深化改革,努力創新。本次自查結果為:合格。現報請貴處,請貴處予以核查為感。

建築業自查報告7

  為幫助納稅人開展稅收自查工作,特制訂了本指南,供納稅人在實際工作中使用。本指南針對行業的特點和可能存在的問題,介紹稅種的自查要點;本指南未列舉到的,按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自查。自查期間,企業應嚴格按照稅法規定對全部經營活動進行全面自查。自查工作應涵蓋企業經營活動涉及的全部稅種,自查電子表格不足以填寫的,可另用附件說明。

  一、自查物件

  我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建築業企業。

  二、自查範圍

  1、範圍: 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納稅情況,若有涉及到以前稅收違法行為的,應按規定向前追溯。

  2、稅種範圍:地稅部門負責徵收管理的稅費及基金,其中以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為重點。

  3、發票範圍:發票的真實性、合法性,其他大額髮票的真偽。

  4、自查期限:至20xx年6月20日結束

  5、資料報送:自查表及相關資料於自查期結束前報送至啟東稽查局綜合股,聯絡電話:83337178/83331714。

  三、自查內容

  Ⅰ、營業稅

  (一)收入方面

  應全面檢查各種應稅收入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及時性。

  1.是否按規定確認工程價款,隱匿收入或延遲申報納稅。

  (1)合同明確規定付款日期,是否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確認收入;

  (2)合同未明確規定付款日期,或未與甲方(發包方)簽訂書面合同,在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後是否確認收入;

  (3)預收工程款,是否按規定申報納稅。

  2.是否將整體工程分解記賬,沒有將部分或全部的安裝、裝飾等其他工程收入併入該項工程總造價核心算

  3.是否將甲方提供的材料價款等計入計稅依據

  以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工程,是否只將人工費、管理費等勞務收入作為營業稅計稅依據,未將甲方提供的材料、動力等價款計入計稅依據,未申報納稅。

  4.是否按規定結轉工程價款以外的各項收入

  (1)是否結轉在工程價款以外收取的機械作業收入、材料轉讓收入、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各項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營業外收入。或者雖按規定核算工程價款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但未申報納稅。

  (2)是否將臨時設施費、勞保統籌、遠征費、二次搬運費等收費專案確認為收入。

  (3)超計劃、超面積施工部分是否只確認成本,未確認收入。

  (4)水暖、電照、給排水、寬頻等施工專案的收入是否全額確認。

  (5)是否將材料差價款、搶工費、優質工程獎、提前竣工獎等價外收入直接透過“應付職工薪酬”、“盈餘公積”、“利潤分配”等賬戶進行核算,或者直接衝減費用。

  (6)裝置出租收入是否確認收入。

  5.發包方以物償債,承包方是否按規定確認工程價款

  發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實物或勞務抵償工程價款等應付款項,承包方未按規定確認工程價款,隱匿應稅收入。

  6.是否將工程價款直接衝減工程成本或費用、抵償債務或換取材料

  7.是否將工程質量差和延誤工期的罰款等是否直接衝減工程價款

  8.非主營業務和其他應徵營業稅的行為是否計稅,是否將非主營業務高稅率的專案混作低稅率專案申報納稅

  9.是否以自建自用建築物名義隱匿收入

  (1)是否利用自建自用建築物不徵收營業稅的政策,以自建自用建築物名義向關聯企業提供建築勞務,未確認應稅收入。

  (2)出租、出售自建自用建築物取得收入,是否未按照規定申報納稅。

  10.是否隱瞞掛靠工程專案的工程價款收入

  (二)其他方面

  1.異地提供建築業應稅勞務是否按規定繳納營業稅

  (1)是否按月就其本地和異地提供建築業應稅勞務取得的全部收入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並就其本地提供建築業應稅勞務取得的收入繳納營業稅。

  (2)是否自應申報之月(含當月)起6個月內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其異地建築業應稅勞務收入的完稅憑證(若否,應就其異地提供建築業應稅勞務取得的收入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營業稅)。

  2.其他營業稅涉稅問題

  (三)、涉及股權轉讓企業的營業稅

  1.買賣金融商品營業稅檢查

  (1)檢查買賣金融商品價差收入的準確性。檢查“長期投資”、“交易性金融資產”、“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等科目,對於賣出的金融商品,根據企業金融商品買賣統計表核對成本結轉是否正確,價差收入的計算是否準確。特別注意股票分紅派息後的成本計算是否準確。

  (2)檢查金融商品分紅派息收入的準確性及完整性。檢查持有金融商品取得的分紅、債券利息收入是否已繳納營業稅。透過查詢上市公司的利潤分配公告及債券的派息公告等,檢查金融商品的分紅、利息收入計提是否正確。

  (3)檢查是否存在跨結轉的買賣金融商品價差負差。檢查是否存在利用買賣金融商品價差負差結轉至下一年抵減計稅營業額的情形。

  (4)檢查買賣金融商品的價差收入核算是否正確。檢查是否將股票、債券、外匯、其他四大類品種統一歸為“金融商品”,檢查是否將不同品種金融商品買賣出現的正負差,在同一納稅期內進行相抵,按盈虧相抵後的餘額為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檢查是否扣除了金融商品買賣的交易稅費,造成少申報繳納營業稅。

  (5)投資收益。檢查金融商品賣出時,成本結轉的準確性;檢查分紅派息計提的準確性、完整性。

  (6)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檢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債券的派息金額。

  (7)應付賬款或預收賬款等往來科目,檢查明細科目,檢查是否存在未確認收入的應稅收入。

  (8)已繳稅金與已提、已申報稅金是否一致,檢查“應交稅金”、“銀行存款”。

  Ⅱ、企業所得稅

  應全面檢查各種應稅收入的真實性、完整性和稅前扣除專案的真實性、合法性。

  (一)收入方面(內容參考營業稅)

  企業是否按照從接受勞務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確定勞務收入總額,根據納稅期末提供勞務收入總額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納稅累計已確認提供勞務收入後的金額,確認為當期勞務收入。

  (二)成本費用方面

  1.是否混淆成本歸屬期,提前結轉或多結轉工程成本費用

  (1)提前結轉未完工工程成本。企業是否按照提供勞務估計總成本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納稅期間累計已確認勞務成本後的金額,結轉為當期勞務成本。

  (2)將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提前轉入工程成本。

  (3)擅自縮短臨時設施的攤銷期,虛增臨時設施攤銷成本。

  2.是否虛列材料成本,虛增工程成本

  (1)虛列已耗用材料的單價、數量,虛增材料成本。

  (2)將尚未耗用的材料列入成本。

  (3)將不屬於材料成本、不能稅前扣除的其他費用列入材料成本。

  (4)取得虛開發票或虛構購進材料業務,虛增材料成本。

  (5)材料成本的貸方差異有無長期不調增利潤。

  (6)已竣工的工地剩餘已領用材料有無辦理退料手續衝減成本。

  3.營業費用方面

  (1)固定資產折舊的檢查

  ①是否未按規定年限計提折舊、計提折舊時固定資產殘值率低於稅法規定的殘值率;

  ②是否在營業費用中一次性列支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物品;

  ③達到無形資產標準的管理系統軟體,是否在營業費用中一次性列支。

  (2)租賃費攤銷方面

  ①租賃固定資產,是否一次性列支租賃費,未在租賃期限內平均攤銷費用。

  ②融資租賃時,租入固定資產的租賃期短於該項固定資產法定折舊年限,對每期支付的租賃費高於按稅法規定的折舊年限計算的折舊額的,其超出部分不得作為本期成本、費用。是否列支裝置租賃費高於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折舊額。

  ③有否將經營租賃時發生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費用如車輛保險費、車船使用稅等列入管理費用。

  (3)計稅工資方面

  ①是否虛列人工費用,虛增工程成本

  是否虛列施工人員數量、虛列應付工資,虛增人工費用。

  ②工資支付是否合理。

  如以發票報銷的方式,為員工報銷交通補貼、醫療費;以勞動保護費名義支付給職工人人有份的誤餐費;以會議費、公雜費、宣傳費名義列支部分職工獎勵費;在勞動保險費中列支職工交通意外保險、員工子女保障保險等商業保險,未計入職工工資進行納稅調整。

  (4)“三費”方面

  ①計提基數是否準確。企業發放的住房補貼,不得作為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的計提依據。 ②是否重複列支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和工會經費或者列支或提取的數額是否超過規定比例。

  (5)業務宣傳費和業務招待費的檢查

  將應計入業務宣傳費和業務招待費專案的支出以會議費、差旅費、公雜費、辦公用品等專案在管理費用中列支,在申報時,是否未按稅法計算的限額進行納稅調整。

  (6)是否未按權責發生制原則和配比原則扣除費用。

  4.各項損失是否按規定報批,是否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5.購臵、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購臵或開發期間發生的合理的借款費用是否不作為資本性支出,而直接計入財務費用;高於同類同期商業銀行貸款利率支付的利息是否調整;向關聯方借款利息調整是否正確。

  6.與生產經營無關的其它費用支出是否稅前扣除;逾期完工的違約金、賠償金、逾期還貸的罰息是否擠佔成本。

  (三)發票方面

  1.是否未按規定開具發票、開具假的發票或虛開發票

  (1)異地提供建築業應稅勞務的企業開具從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領購的發票。

  (2)向發包方開具假的發票,以隱匿收入,少繳稅款。

  (3)虛增工程價款或虛構部分業務,向發包方提供虛開的發票,發包方據此虛增固定資產價值或虛增稅前扣除額。

  2.是否以不合法憑證列支各項成本、費用

  (四)其他企業所得稅涉稅問題

  1.工程完工後餘料和殘料的變價收入、銷售廢舊包裝物收入是否入賬。(是否按規定申報繳納增值稅)

  2.從低稅率地區分回的投資收益是否按規定補稅;

  (五)、涉及股權轉讓企業的企業所得稅

  1.收入總額的檢查。一是檢查股息分紅、債券收益、匯兌收益是否全部按規定入賬;二是檢查各種金融商品買賣收入的確認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存在將已實現的收入掛在往來賬或體現在賬外而不確認收入的情況。

  2.檢查稅前扣除專案的真實性、合理性。

  一是檢查稅前扣除的各項金融商品交易支出、費用、稅金、損失及其他支出,是否屬於其當期發生的,且與其取得的金融商品交易收入相關的合理的支出,主要檢查股票、債券、外匯等投資收益業務支出等專案。

  二是檢查是否存在多列費用的情況,檢查“投資收益”賬戶,核實是否將與金融商品交易無關的費用計入該賬戶。檢查費用發票的真實性、合法性,是否存在虛開發票虛增成本情況;根據員工考勤記錄、工時記錄、工資標準等,檢查是否存在虛增人員工資、獎金套取現金情況。

  三是檢查固定資產的折舊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是否存在擅自縮短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多提折舊的情況。

  四是對各資產稅務處理的檢查,重點檢查是否準確界定各項資產,有無將資本性支出一次性稅前扣除;有無將不徵稅收入用支出所形成的費用或資產,在稅前扣除或攤銷。

  五是檢查企業填報的各項損失,重點檢查企業是否存在虛報財產損失、虛報投資性支出損失和虛報借款的壞賬損失等虛增成本的情況。

  Ⅲ、個人所得稅

  (一)未透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發給職工的獎金、實物以及其他各種應稅收入,是否足額、準確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以發票報銷方式或定額髮放交通補貼、誤餐補助、加班補助、通訊補貼等,是否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交通補貼、通訊補貼如果所在省制定了稅前扣除標準的,在標準限額內的部分可免徵個人所得稅)。

  (三)為職工購買的商業保險、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等是否按規定代扣代繳了個人所得稅。

  (四)是否以發票報銷的方式套取現金,支付給個人獎金、回扣、提成等,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五)支付給無用工手續的臨時工工資,是否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六)、向股東派息分紅是否足額代扣代繳稅款,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是否正確。

  (七)、是否存在利用企業資金支付個人消費性支出或購買家庭財產而未計個稅的情況。

  Ⅳ、其他稅種

  (一)附設的工廠、車間生產的水泥預製構件等建築材料,用於本企業的建築工程的,於移送時是否申報繳納增值稅。(如進行賬務處理時將水泥預製構件等建築材料的生產地點登記為施工現場;將生產水泥預製構件等建築材料耗用的原材料、人工費用等成本費用分解計入工程施工成本。)

  (二)是否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繳納印花稅。

  (三)增加實收資本或資本公積,是否繳納印花稅。

  (四)將工程轉包、分包給其他納稅人,所簽訂的分包、轉包合同,是否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

  (五)經營自用的房屋,是否按規定繳納房產稅;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是否按規定繳納房產稅。

  (六)對房產進行改造、擴建,增加的房產原值是否按規定繳納房產稅。

  (七)同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屬設施是否計入房產價值,按規定繳納房產稅。

  (八)是否按規定將相應的土地價值計入房產原值據以徵收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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