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小區財務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物業小區財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物業小區財務管理制度1
財務管理由公司財務部指導,在客戶服務中心設專人負責收費和會計工作。按國家規定執行《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設立帳目。客戶服務中心於每年年初對當年的財務收支情況作預算,預算內容包括:
收入:
1、物業管理費按當年管理合同約定及相應空房率作出預算
2、停車費依場地實際情況,按物價局審批的標準收費
支出:
1、人員工資按相應管理規模配備人員預算工資總額
2、人員相關福利費用按國家規定三金標準計提,工作人員工作制服、勞保費用核算
3、日常工程維保費用按公共機電、設施、裝置日常維保以及維護、更換工程易耗品費用核算
4、保潔費用按日常保潔消耗品、定期消殺費用、日常垃圾清運、化糞池清運費
5、保安費用對講機、巡更機以及日常工作消耗費用
6、綠化費用按盆擺、綠地養護費用核算
7、辦公費用辦公用品、通訊費用、交通費用等
8、固定資產折舊對投入管理的固定資產按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
9、稅費以預算收入按**市相關規定計提
10、保險費用為物業共享部位、公共設施裝置、管理公眾責任投保費用
●決算:
次年一月份對上年度實際管理收支情況計算,並與預算作總結對比,作出決算,同時再提出新的一年的財務預算。
3.11.2物業管理費、代收、代繳費用收取方式與方法
物業管理費可按業主的意願採取每半年或三個月一期收費,代收代繳的水、電費用按自來水公司、供電局同期抄表收費時間收取。每期收費一週前,由財務人員填寫繳費通知單告知每戶業主本期應繳管理費、水費、電費、公攤水電費明細。為方便業主繳費,客戶服務中心採取週一至週六有專人負責收費(可電話預約上門收費),以及徵得業戶同意後還可為業戶辦理委託銀行代扣費用等多種收費方法。
3.11.3專項資金管理及使用
專項資金管理及使用:我司將嚴格按照建設部、財政部聯合下發的《住宅共享部位共享設施裝置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加以執行。該規定中維修基金的使用,執行《物業管理企業財務管理規定》(財政部基字[1998]7號)的規定,專項用於住宅共享部位、共享設施裝置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此項資金在物業管理的最初幾年因房屋、裝置在保修期內,故較少使用。在此後的管理年度,我司每年會結合房屋年度維修計劃作出預算,報開發商或業委會認可使用。如有突發的.較大維修事項,我司將在一週內向開發商或業委會提交維修方案,報批後組織實施。
3.11.4針對**市場能源費單獨收取現狀的說明
收繳辦法及收費依據,根據《福建省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的通知的第二條規定:
a、公共水電費是小區、樓宇的消防和對講系統、公共場所照明、清洗和綠化、電梯、空調、水泵等機電裝置執行所發生的電費和其它公共用電、用水的費用開支。
b、多層、小高層商住樓、別墅的綜合管理服務費中不含公共水電費,物業管理單位應每月向所有業主(住戶)公佈上月使用公共水電的度數、單價和總額及分攤辦法。公共水電費可由物業管理單位會同業主委員會確定具體分攤辦法,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公共水電費分攤辦法應按以下規定進行:
對公共場所照明、消防和對講系統、衛生保潔和綠化等用水、用電費用,按戶合理分攤。
電梯電費由物業產權人,按房屋的樓層分段按戶合理分攤。
水泵用電按用水量為係數合理分攤。
變壓器損耗按業主用電量為係數合理分攤。
物業管理單位在物業管理過程中發生的水電供應、機電、消防裝置、公共供排水系統以及其它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保養費用在公共維修金中開支;大額維修更新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物業小區財務管理制度2
一、根據會計法和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的會計核算程式,手續傳遞制度。
二、每月27日前,向經理提交綜合服務費、水、電等各項收費情況及各小區水、電損耗情況報告。
三、每月10日前各站上報上月經營情況報表,財務分析報告。
四、財務現金借用(含各小區收費員)必須由經理簽字批准,不得私自借用,違反者由當事人以工資墊付且追究責任。
五、出納會計現金庫存限額不得超過五百元,作為零星開支,其它支出一律由支票支付。
六、對各類獎罰,由物業公司報企管部後下發通報,月底由出納員編制工資表,在當月工資中體現。
七、對各類費用報銷,由出納督促,事後七日內必須報銷,原則上不得跨月。
八、各小區發生的任何收付款項必須統一入賬,不得出現帳外資金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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