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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彙編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彙編,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彙編1

  為了規範公司的人力資源規劃工作,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的內、外部環境,運用科學合理的方法,有效進行人力資源預測、投資和控制,並在此基礎上制定組織架構、崗位編制、人員配置、招聘、入職培訓、崗位培訓、績效評價、薪酬分配、職業發展、控制人員流失率、人力資源投資方面的人力資源管理方案的全域性性的計劃,以確保公司在需要的時間和需要的崗位上獲得各種各樣適合的人才,以保證公司戰略發展目標的實現。

  (一)確保公司在生存發展過程中對人力資源的需求,得到並保持一定數量具備特定技能、知識結構和能

  (二)在預測公司末來發展的條件下,有計劃地逐步調整人員的分佈狀況,把人工成本控制在合理的支付範圍內;

  (三)大力加強員工崗位知識、技能和素質培訓,加大內部人才開發力度,有助於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建設一支訓練有素、運作靈活的員工隊伍,增強公司適應未知環境的能力;

  (四)進一步完善公司的組織架構,確定和區分每個職能部門的權責,預測公司潛在人員過剩或人力不足的問題,能夠及時採取應對措施;

  (五)減少公司關鍵崗位及關鍵技術環節對外部招聘的依賴性;

  (六)充分考慮員工福利,做好員工激勵工作,建立內部升遷制度,做好員工職業生涯規劃,培養僱員主人翁精神和獻身精神,增強企業凝聚力。

  人力資源部是人力資源規劃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他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部門的人力資源規劃工作。

  (一)負責制定、修改人力資源規劃制度,負責人力資源規劃的總體編制制度工作;

  (三)負責開發人力資源規劃工具和方法,並且對公司各部門提供人力資源規劃指導;

  (四)年初編制《公司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報各部門負責人稽核、總經理審批;

  (五)將審批透過的《公司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作為重要機密檔案存檔。

  (一)需要人力資源規劃專員提供真實詳細的歷史和預測資料;

  (二)及時配合人力資源部完成本部門需求的申報工作。

  (一)人力資源規劃應根據公司內外部環境的變化而經常調整;

  (三)人力資源具體規劃措施的靈活性及規劃操作的動態監控。

  人力資源規劃應充分考慮公司內外部環境因素以及這些因素的變化趨勢。

  (二)戰略目標適應人力資源規劃應當同公司的戰略發展目標相適應,確保二者相互協調。

  (一)人力資源規劃工作應有效保證對公司人力資源的提供;

  人力資源規劃要反映出人力資源的結構,使各類不同人才恰當地結合起來,優勢互補,實現組織的系統性功能。

  中、長期內不同職務、部門或工作型別的人員的分佈狀況。

  包括人員升職政策、升職時間、輪換工作的崗位情況、人員情況、輪換時間。

  個人及部門的績效標準、衡量方法、薪酬結構、工資總額、工資關係、福利以及績效與薪酬的對應關係等。

  人力資源規劃環境分析→人力資源需求預測→人力資源供給預測→確定人員供需平衡政策→人力資源方案討論與制定→編制人力資源規劃書

  (一)收集整理資料。分公司人力資源處在正式制定人力資源規劃前,必須向各職能部門索要各類資料

  (如小表所示)。人力資源規劃專員負責從資料中提煉出所有與人力資源規劃有關的資料資訊,並且整理編報,為有效的人力資源規劃提供基本資料;

  (二)人力資源部在獲取以上資料的基礎上,組織內部討論,將人力資源規劃分為環境層次、數量層次、部門層次,每一個層次設定一個標準,再由這些不同的標準衍生出不同的人力資源規劃活動計劃;

  (三)人力資源部應制定《年度人力資源規劃工作進度計劃》,報請各職能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負責人、公司總經理審批後,向公司全體員工公佈;

  (四)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經營戰略計劃和目標要求以及《年度人力資源規劃工作進度計劃》,下發人力資源職能水平調查表、各部門人力資源需求申請表,在限定工作日內由各部門職員填寫後收回;

  (五)人力資源部在收集完畢所有資料之後,安排專職人員對以上資料進行描述、統計並分析,製作《年度人力資源規劃環境分析報告》,由稽核小組完成環境分析的稽核工作。

  公司人力資源環境分析稽核小組成員由公司各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環境分析專員、人力資源部負責人構成;

  (六)人力資源部應將稽核無誤的《年度人力資源規劃環境分析報告》報請公司高階管理層稽核批准後方可使用;

  (七)在人力資源環境分析進行期間,各職能部門應該根據部門的業務需要和實際情況,在人力資源規劃活動中及時全面地向人力資源部提出與人力資源有關的資訊資料。人力資源環境分析工作人員應該認真吸收接納各職能部門傳遞的環境資訊。

  (一)《年度人力資源規劃環境分析報告》,經公司高階管理層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規劃專員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的需求和提供的情況,結合公司戰略發展方向、公司年度計劃、各部門經營計劃,運用各種預測工具,對公司整體人力資源的需求情況進行科學的趨勢預測與分析。

  管理人員判斷方法,即企業各級管理人員根據自己的經驗和自覺,自下而上確定末來所需人員。具體方法為:根據業務增減,職能部門領導提出人員需求量→報上級領導進行估算平衡→領導層決策。

  經驗預測法也稱比率分析法,即根據以往的經驗對人力資源需求進行預測。具體的方法是根據企業的經營計劃及勞動定額或每個人的生產能力、銷售能力、管理能力的等進行預測。由於不同人的經驗會有差別,不同員工的能力也有差別,特別是在管理人員及銷售人員當中,他們在能力、業績上的差別更大。所以,若採用這種方法預測需求時,要注意經驗的積累和預測的準確度。

  德爾菲法是指專家們對影響組織某一領域發展(如組織將來對勞動力的需求)達到一致意見的結構化方法。該方法的目標是透過綜合專家們各自的意見來預測某一領域的發展趨勢。具體來說,由人力資源部作為中間人,將第一輪預測中專家們各自單獨提出的意見集中起來並加以歸納後反饋給他們,然後重複這一迴圈,使專家們有機會修改他們的預測並說明修改原因。一般情況下重複3-5次之後,專家們的意見即趨於一致。

  這裡說的專家,可以來自一線的管理人員,也可以是高層經理。即可以來自企業內部,也可是外請的。專家的選擇基於他們對影響企業內部因素的瞭解程度。例如,在估計將來企業對勞動力的需求時,企業可以選擇在計劃、人事、市場、生產和銷售部門任職的管理者作為專家。要使該方法奏效,應掌握以下技巧。

  第一,要給專家提供相關的歷史資料以及有關的統計分析結果,使其能做出判斷。例如,人員的安排情況和生產趨勢的資料。

  第二,不要過分詢問人員需求的總的絕對數字,而應關心可能需要增加人員的百分比,或者某些關鍵人員(如部門經理或工程師)的預計增加數,詢問的問題要讓專家能夠回答。

  第三,允許專家粗估數字而不要求精確,但要讓他們說明預測數字的可信度。

  第四,使過程儘可能簡化,特別是不要詢問那些與預測無關的問題。

  第五,對人員的定義和分類,在職務名稱、部門名稱上要統一,保證所有專家能從同一角度理解這些分類和定義。

  趨勢分析法是一種定量分析方法,其基本思路是,確定組織中哪一種因素與勞動數量和結構的關係最密切,然後找出這一因素隨聘用人數而變化的趨勢,由此推斷末來的人力資源需求。

  確定適當的與聘用人數有關的組織因素→繪製組織因素與勞動力數量關係圖→計算每人每年的平均產量(勞動生產率)→確定勞動生產率趨勢並調整→對預測年度情況進行預測。選擇與勞動力數量有關的組織因素是需求預測的關鍵一步。這個因素至少應滿足兩個條件:第一,組織因素應與組織的基本特性直接相關;第二,所選因素的變化必須與所需人員變化成比例。根據這兩個條件,對學校來說,適當的組織因素可能是學生的錄取數;對醫院來說,可能是病人的人數;對鋼鐵企業來說,則可能是鋼產量。有了與聘用人數有關的組織因素和勞動生產率,我們就能夠估計出勞動力的需求數量。例如,某醫院預計每天將接受150個住院病人,而每個護士護理10個病人,那麼,該醫院對護士的需求量就是45人。在運用趨勢分析法預測時,可以完全根據經驗估計,也可以利用計算機進行迴歸分析。所謂迴歸分析,就是利用歷史資料找出某一個或幾個組織因素與人力資源需求量的關係,並將這一關係用一個數學模型表示出來,藉助這個數學模型,就可推測末來人力資源的需求。但此過程比較複雜,需要藉助計算機來進行。

  (三)人力資源需求預測的步驟。人力資源需求預測步驟如右圖所示。

  (四)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規劃專員對公司人力資源情況進行趨勢預測統計分析之後,製作《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趨勢預測報告》,報請公司領導稽核、批准。

  (一)人力資源供給預測的主要內容包括內部人員擁有量預測和外部供給量預測。內部人員擁有量預測,即根據現在人力資源及其末來變動情況,預測出規劃期內各時間點上的人員擁有量。外部供給量預測,即確定在規劃期內各時間點上可以從企業外部獲得的各類人員的數量。由於外部人力資源的供給存在較高的不確定性,所以外部供給量的預測應側重於關鍵人員,如各類高階人員、技術骨幹人員等。

  (三)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規劃專員對公司人力資源情況可進行趨勢預測進行分析之後,製作《年度人力資源供給趨勢預測報告》,並上報公司領導稽核、批准。

  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稽核批准《年度人力資源供給趨勢預測報告》以及《人力資源規劃供給趨勢報告》之後,有公司人力資源部組建“人力資源規劃供需平衡決策工作組”。

  (一)人力資源規劃供需平衡決策工作成員由公司高層、各職能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構成;

  (二)人力資源規劃供需平衡決策工作組的會議包括人力資源規劃環境分析會、人力資源規劃供需預測報告會和公司人力資源規劃供需決策會。

  (三)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規劃專員對公司人力資源情況可進行趨勢預測進行分析之後,製作《年度人力資源供給趨勢預測報告》,並上報公司領導稽核、批准。

  (一)人力資源部在公司人力資源規劃供需平衡決策工作組定下工作日程後,指定專門人員完成會議決策資訊整理工作,並且制定《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制定時間安排計劃》;

  (二)人力資源部召開制定人力資源規劃的專項工作會議。

  (一)人力資源部指派專人彙總全部人力資源規劃局具體專案計劃,編輯《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報經人力資源部全體員工核對,報經公司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議評定,交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稽核透過,報請公司總經理批准。

  (二)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公司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內部員工溝通活動,保障全體員工知曉人力資源規劃的內容,以期保障人力資源規劃實施的順利進行。

  (三)人力資源負責應該將《公司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作為重要機密文件存檔。嚴格控制節約程式並將《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的管理納入公司有關商業機密和經營管理重要檔案的管理制度。

  (一)人力資源部指派專人彙總全部人力資源規劃局具體專案計劃,編輯《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報經人力資源部全體員工核對,報經公司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議評定,交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稽核透過,報請公司總經理批准。

  (二)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公司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內部員工溝通活動,保障全體員工知曉人力資源規劃的內容,以期保障人力資源規劃實施的順利進行。

  (三)人力資源負責應該將《公司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作為重要機密文件存檔。嚴格控制節約程式並將《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的管理納入公司有關商業機密和經營管理重要檔案的管理制度。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彙編2

  醫院的生存與發展面臨著日益激烈的競爭,如何在競爭中始終保持優勢,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醫院管理水平的高低,開展醫院管理人員培訓顯得尤為重要,為加強醫院管理,促進醫院發展,現制定管理人員培訓方案。

  1.培訓物件:院級領導、職能科室正副科長、臨床科室正副主任、正副護士長、醫技科室正副主任、後勤科室的班組長、黨團總支書記、各支部書記及其他管理人員。

  2.規定培訓時間、培訓方式、培訓內容。

  3.制定考核與管理辦法。以考試為主,出勤考核為輔。考試合格者納入學分管理,記入個人繼續教育學分檔案,作為晉升、評先樹優、年度考核等的依據。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彙編3

  薪酬管理是現代企業管理的基礎性和關鍵性工作,它對於企業來說是一把“雙刃劍”,使用得當可以在企業利益實現的同時做到對人才的積極有效的激勵;使用不當就有可能給企業帶來人員管理、生產效益乃至長期發展的危機。因此,探索和建立全新的、科學的、系統的薪酬管理系統,對於企業現時代獲得競爭優勢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傳統的薪酬管理模式越來越不能適應現代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尋找更加科學、更加合理的薪酬管理模式已成為我國企業管理的重點和難點。因此,形成科學的薪酬管理模式是我們要攻克的重要課題。筆者認為,企業薪酬管理有以下三種模式值得探索與借鑑:

  1、寬頻式薪酬的模式

  寬頻薪酬就是對企業職位體系進行評估和分類,將眾多的職位變成數量不多的職級,增加每一職級的上下薪酬可變動範圍(所謂寬頻),這樣在減少職務級別鏈的同時,增加不同績效間的薪酬差別。這樣帶來的好處是員工現在不用過多地考慮是在什麼樣的一個職位,而是著重要考慮他在公司所處的角色,角色實際上反映的是他對公司的貢獻大小。可以說寬頻薪酬是帶有變革色彩的薪酬模式的設計思路,它能夠在企業中塑造一種績效和能力為導向的企業文化。

  寬頻薪酬管理模式基本條件:員工的直接上司有權並且願意對薪酬進行管理。由於在寬頻薪酬管理中,對員工薪酬水平的確定依據不僅是單一的工作崗位的評估,還需要考慮勞動力市場價格、員工企業內部價值等多方面的因素,更重要的是員工績效的評價是基於團隊而不是個人,這就需要員工所在的團隊領導,通常是直接上司對薪酬管理負有更多的責任和重要的權利。

  寬頻薪酬管理模式的重點:重視員工績效。在寬頻薪酬中,員工職位的晉升與其報酬待遇沒有嚴格的對應關係,這樣員工就不會把注意力過多地集中在職位的高低上,而是把更多的時間投入到如何提高工作的績效上,增強個人的能力和素質,同時帶來了企業績效的提升。

  寬頻薪酬管理模式的作用:首先是為員工營造公平的機會。由於寬頻薪酬帶來的員工浮動範圍的擴大,同時與績效掛鉤,使員工對工資可達到的期望值有所增加,內部公平性問題得到更大的解決。其次是提高了薪酬的靈活性,增強薪酬體系對企業內外部環境變化的應變能力。

  2、全面薪酬的模式

  “全面薪酬”是指企業給受聘者支付的薪酬分成“外在”和“內在”兩大類,是“外在”和“內在”薪酬的組合。“外在”薪酬主要是指為受聘者提供的可量化的貨幣性價值。比如:基本工資、獎金、股票期權、退休金、住房津貼等。“內在”薪酬則是指那些給員工提供的不能以量化的貨幣形式表現的各種獎勵價值。比如,對工作的滿意度,為完成工作而提供的各種順手的工具,培訓的機會,提高個人名望的機會,吸引人的公司文化等等。對博現代銳企業管薪酬理管理在模式線的思考。

  “外在”和“內在”薪酬各自具有不同的激勵功能,它們相互補充,缺一不可。全面薪酬管理模式把“外在”和“內在”兩種薪酬作用有效地結合起來,能對員工起到很好的激勵作用。全面薪酬管理模式應注意以下三點:

  a.全面薪酬管理模式的前提條件。就是企業要能適時地瞭解和掌握市場上本行業內各種崗位的各種薪酬方式的平均水平,否則,把握和控制自己公司的薪酬待遇水平就失去了依據。全面薪酬的成功實施還要靠企業與受聘者之間相協商,達到雙方利益的平衡。

  b.全面薪酬管理模式的重點。就是注重非現金薪酬。薪酬管理不僅僅侷限於現金薪酬,員工對企業的薪酬滿意程度評價由非現金因素佔有更大的比重。一般地說,外在激勵由於是可量化的,它們可以透過市場競爭來達到一個平均的水平。內在的激勵是非貨幣化並難以量化的,大部分內容則完全要靠公司自身不斷地培育和積累,如公司文化、工作環境、公司對個人的名譽表彰等等。

  c.全面薪酬管理模式的作用。將經濟與非經濟的薪酬緊密地聯絡在一起,可以提高員工的工作熱情,推動企業的發展,在員工和企業之間營造一種雙贏的工作環境。

  3、自助式薪酬的模式

  建立一種以員工的個人需求為中心,由員工根據個人需求選擇自己薪酬組合的薪酬管理方式――自助式薪酬管理方式。

  採用自助式薪酬方案的企業將設計出一個薪酬選單,員工可以在規定的薪酬形式範圍內挑選出自己喜歡的薪酬組合。比如薪酬形式劃分為5組,10種類別,形成自助式薪酬=(基本工資+附加工資+福利工資)+(工作用品補貼+額外貼)+(晉升機會+發展機會)+(心理收入+生活質量)+私人因素,假如某個員工對額外津貼不感興趣,那麼他就可以放棄額外津貼,選擇其他幾個他感興趣的部分。自助式薪酬管理模式應把握好以下四點:

  a.自助式薪酬管理模式的前提條件:員工的參與。自助式薪酬管理模式是對傳統薪酬管理理念的挑戰,也是對傳統薪酬管理理念的創新,它注重員工自己的薪酬形式意願及其表達。

  b.自助式薪酬管理模式的重點:尊重員工。企業無論是在文化環境還是制度環境,崇尚尊重員工個人薪酬需求。企業提供的.薪酬要為員工們所理解和接受,要真正符合他們的願望和要求,否則再好的體系構想也難以奏效。

  c.自助式薪酬管理模式的作用:滿足員工的高層次需求。員工可以調整各自的薪酬方案,參與範圍可以超出工資以外的範疇,如晉升機會和發展機會,這樣就能滿足員工的感情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需求。

  d.注意薪酬的對內公平性。從企業內部來看,員工關心薪酬差別的程度高於關心薪酬水平,然而員工個人能力、工作崗位和工作態度的區別必然帶來個人薪酬的差別,如何使這種“差別”既能鼓勵先進又能被大多數員工所接受,而且又體現公平,這對薪酬管理至關重要。企業薪酬設計應遵循“公平與公正”原則,特別是對內公平,不同部門之間或同一個部門不同人之間,薪酬水平必須反映崗位職責、能力和績效的差異。要加強企業薪酬的對內公平,就必須合理地確定企業內部不同崗位的相對價值,有效做好企業內部的崗位評價和績效考核,從根本上解決薪酬對內不公平的問題。

  總之,現代化的企業薪酬模式必須符合企業的自身特點,因為企業的各個部門都有各自不同的特點。在管理實踐中,應選取適合於相應部門和人員的薪酬管理模式,並提高績效評價的公平和公開程度,這樣才能促進薪酬模式設計的有效性,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彙編4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使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走上正規化、制度化、現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況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公司的用人原則是: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第3條 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擇人,因才使用,保證動態平衡。

  第4條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準則是:公開、公平、公正,有效激勵和約束每一個員工。

  (1)公開是指強調各項制度的公開性,提高執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堅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為每個員工提供平等競爭的機會。

  (3)公正是指對每個員工的工作業績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並給予合理的回報,同時賦予員工申訴的權利和機會。

  第二章 管理機構

  第5條 人力資源部是公司從事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包括:

  (1)依據公司業務實際需要,研究組織職責及許可權劃分方案及其改進方案。

  (2)負責制定公司人力資源戰略規劃,配合公司經營目標,根據人力分析及人力預測的結果,制定人力資源發展計劃。

  (3)設計、推行、改進、監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業流程,並確保其有效實施。

  (4)建立廣泛、暢通的人才輸入渠道,儲備人才。

  (5)建立和維繫良好、穩定的勞動用工關係,促進企業與個人的共同發展

  (6)致力於人力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和利用,強化人力資本的增值。

  (7)創造良好的人才成長環境,建立不同時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勵機制及暢通的人才選拔渠道。

  (8)致力於組織隊伍建設,建立一支具有奉獻精神的,精幹團結的核心骨幹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資源工作程式及制度,確保人力資源工作符合公司發展方針並日趨科學化、規範化。

  (10)負責公司定崗定編、調整工作崗位及內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錄用政策並組織實施。

  (12)管理公司勞動用工合同、員工人事檔案。

  (13)負責員工異動的管理工作。

  (14)負責員工考勤、人事任免及獎懲工作。

  (15)制定員工的薪資福利政策。

  (16)制定教育培訓制度,組織開展員工的教育培訓。

  (17)制定人事考核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員工的考評,重點是員工的績效考評。

  (18)負責公司與外部組織或機構的人事協調工作。

  (19)指導、協助各部門,做好人事服務工作。

  (20)其他相關工作。

  第6條 公司實行全面人力資源管理,各部門須由第一負責人主管本部門人力資源工作,有義務提高員工工作能力,創造良好條件,發掘員工潛力,同時配合人力資源部傳達、宣傳人力資源政策,貫徹執行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饋資訊。

  第三章 員工及編制

  第7條 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試用、臨時、兼職人員,均為公司員工。公司將員工劃分為管理人員、技術開發人員、市場營銷人員、一般行政人員、工人及其他人員五大類別。公司員工的基本行為規範包括:

  (1)熱愛祖國,熱愛公司。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認同公司文化,與公司同舟共濟,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

  (4)勤奮、敬業、忠誠。

  (5)嚴守公司秘密。

  (6)保證公司財產安全。

  第8條 人力資源部須就各項工作職責的任務以及工作人員的條件等進行分析研究,製作“職務說明書”,作為員工聘用、管理、考評的依據。

  第9條 公司實行定員定崗定編管理,在保證經營執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10條 根據編制,本公司應定期召開人力檢查會,就現有人員工作能力、流動率、缺勤情況及應儲備人力與需求人力進行正確、客觀的檢查及建議,作為人力資源部制定人力計劃和開發人力來源的依據。

  第11條 各部門如需增補人員,應先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並填寫《人員增補申請單》,交人力資源部辦理。

  第12條 人力資源部受理人員增補申請時,應審查所申請人員是否為編制內需求,其職位、薪資預算是否在控制之內,增補時機是否恰當。稽核通過後提出正確的擬辦建議,呈總經理審批。

  第四章招聘管理

  第13條 公司將招聘劃分為計劃內招聘、計劃外招聘、公司戰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進人才。(1)計劃內招聘須經用人部門的上一級領導批准,人力資源部依據人員編制計劃實施控制。

  (2)計劃外招聘由董事長審批。

  (3)公司戰略性招聘實行專項報批,由總經理提出申請,報經董事長審批。

  第14條 計劃內招聘程式為:

  (1)用人部門填寫《員工招聘計劃書》及《職務說明書》,並提供筆試考卷(針對需要筆試的招聘),報上一級領導審批通過後,在招聘開始前3日,送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決定招聘方式,併發布招聘資訊。

  (3)用人部門依據求職者提供的資料進行篩選,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4)用人部門主持進行面試,人力資源部或公司領導視需要情況參加。

  (5)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共同組織筆試。

  (6)面試後3日內(需筆試的為筆試後3日內),用人部門應向人力資源部提交面試評價表或筆試結論。人力資源部收到後,實施終審,終審有權否決。

  (7)人力資源部向終審合格的人才發出錄用通知書。

  (8)員工報到入職。

  (9)員工背景調查。

  第15條 計劃外招聘程式:計劃外招聘首先經董事長批准,然後履行計劃內招聘程式。

  第16條 戰略性人才招聘程式:

  (1)人力資源部根據總經理提供的經董事長批准的招聘計劃,組成招聘小組。

  (2)招聘小組對人才進行初步選擇。

  (3)用人部門及人力資源部對人才進行面試、筆試。

  (4)人力資源部對人才進行終審,終審合格者發出錄用通知書。

  (5)員工報到入職。

  (6)員工背景調查。

  第17條 特殊渠道引進人才的程式:

  特殊渠道引進人才,限於高階管理人才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程式為:

  (1)各類渠道直接向董事長推薦人才,或者由人力資源部委託獵頭公司搜尋人才。

  (2)人力資源部組成招聘小組,由董事長親自主持初試。

  (3)素質測試。

  (4)招聘小組綜合評定,必要時聘請人力資源專家協助。

  (5)錄用。

  (6)人力資源部為人才辦理入職手續。

  第18條 經核定錄取人員,報到時須攜帶下列資料:

  (1)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證影印件;

  (3)體檢表;

  (4)畢業證書影印件;

  (5)學歷證書影印件。

  第19條 人力資源部應引導新入職人員依程式辦理下列工作:

  (1)領取員工手冊及工作卡;

  (2)領取考勤卡並向其說明使用方法;

  (3)領制服及制服卡;

  (4)領儲物櫃鎖匙;

  (5)如有需要,填寫“住宿申請單”;

  (6)登記參加勞保及參加工會;

  (7)視情況引導其參觀及安排職前訓練有關準備工作。

  第20條 公司實行員工擔保制度,新進人員報到工作後,應進行第一次對保,以後每年度視有無必要複核一次,並予記錄。對保分親自對保及通訊對保兩種。被保人如無故離職,導致移交不清,本公司應發“保證責任催告函”,並作好採取司法處理的準備。

  第21條 人事部依據報到程式辦理以下事項:

  (1)填寫“人員報到記錄簿”,登記“人員狀況表。”

  (2)登記對保名冊,安排對保。

  (3)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薪酬核定。

  (4)收齊報到應繳資料連同甄選名單建立個人資料檔案,編號列管。

  第22條 人才試用規定:

  (1)除特殊渠道引進的人才外,其餘人員試用上崗前,均須接受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2)用人部門負責人有義務對新進人員進行上崗指導。

  (3)新員工試用期為3~6個月。特殊人才經董事長批准可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

  第23條 正式聘用規定:

  (1)試用期滿,直接主管部門嚴格對照《職務說明書》的任職資格,如實填寫《試用員工評定表》並提出意見,意見包括:同意轉正、予以辭退、延長試用期。

  (2)人力資源部審查,決定是否採納直接主管部門的意見。

  (3)凡需延長試用期限,其直接主管與中層管理人員應詳細述說原因。不能勝任者予以辭退,試用期事假達5天者予以辭退,病假達6天者予以辭退或延長試用期,存在遲到、早退達三次或曠工記錄者予以辭退。

  (4)試用合格者,在出具原單位離職證明後,由人力資源部代表公司與其簽定為期1年的聘用合同。

  (5)聘用合同期滿,按雙向選擇續簽合同,續簽合同的合同期限見“第五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五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24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凡在公司工作的員工都必須按規定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第25條 勞動合同簽訂規定:

  (1)試用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試用協議》,用以明確試用期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

  (2)臨時或兼職員工與公司簽訂《臨時(兼職)勞動協議》,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

  (3)試用合格,正式聘用的員工在接到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後5日內到人力資源部簽訂《勞動合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5日內簽訂勞動合同,應及時說明理由,否則視為自動延長試用期。

  第26條 勞動合同期限規定:

  (1)公司高層領導職務15年。

  (2)中級管理崗位職務10年。

  (3)中級以下管理崗位職務5年,一般技術人員3年,一般行政人員和工人為1年。

  (4)正式員工如不願按要求的年限簽訂勞動合同,可與公司協商勞動合同年限,協商年限須人力資源總監批准。

  第27條 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員工須承諾保守公司商業機密。

  第28條 員工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書面宣告無原單位或已與原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第29條 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10日,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用人部門根據員工合同期內工作表現確定是否繼續聘用該員工,並將結果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意願,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在接到通知3日內到人力資源部簽訂勞動合同,逾期不籤且未作說明,即視為自動待崗。

  第30條 員工勞動合同期滿而原工作部門不同意續簽,員工又不能聯絡到新工作部門的,勞動合同終止;合同期滿員工不願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亦應終止。

  第31條 人力資源部於合同終止當日通知合同終止,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及離職手續。

  第32條 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者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員工,公司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第33條 員工在試用期可以隨時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非試用期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提出申請,經批准同意後辦理離職手續。

  第34條 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在未得到批准和辦完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前應堅持本崗位工作,不得在外應聘、兼職和就業。

  第六章 員工檔案管理

  第35條 員工檔案包括:

  (1)員工求職資料;

  (2)職位申請登記表、應聘人員面試評價表、試用員工登記表、新員工宣告、試用合同;

  (3)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外語等級證書、各種資料證以及其他相關證件的影印件;

  (4)員工檔案照片;

  (5)員工轉正申請表、員工履歷表、宣告、勞動合同;

  (6)員工異動申請表、異動交接手續;

  (7)其他反映員工資訊的材料。

  第36條 公司員工內部檔案應及時、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資源部統一保管;各部門應主動將平時形成的應歸檔材料及時送交人力資源部保管;駐外機構在當地招聘的人員須建立詳細的人事資料存檔備查,並將所聘人員的主要個人資料整理彙總後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37條 人力資源部對收集的歸檔材料按規定進行整理、裝訂並按員工順序號進行存放保管。為確保檔案准確,每半年對內部檔案進行檢查、核對,同時不定期檢視,做到防蛀、防潮。每年年底清理當年離職員工檔案,並將離職員工檔案移交公司檔案館儲存。

  第38條 查閱、借閱員工檔案的人員須是中級及以上管理人員,且只能查、借其下屬的檔案。查閱、借閱員工檔案的人員須填寫《檔案查閱(借閱)登記本》。檔案借出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查閱、借閱檔案者負有保密義務和保管責任。

  第七章 幹部任命制度

  第39條 公司設有行政管理職務、市場管理職務、技術管理職務,每一位員工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規劃發展方向。

  第40條 擔任管理職務的人員必須達到以下要求:

  (1)誠實正直,堅持原則,廉潔奉公,一切從公司利益出發,不循私情。

  (2)經測試證明思維能力、領導能力、監控能力、組織能力、自律能力、合作能力、交往能力等均良好,且意識超前。

  (3)具備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高層管理人員需6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中層管理人員需5年以上工作經驗,中層以下管理人員需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4)上一年度目標任務完成,績效明顯,證明具備較強的管理能力。

  第41條 幹部任命規定:

  (1)董事、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2)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3)總經理由董事會任命;

  (4)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由總經理提名,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任命;

  (5)其餘管理職務由分管總監(副總經理)提名、人力資源部審查、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後,由人力資源頒發任命書。

  第8章 員工異動管理

  第42條 員工異動包括:調動、待崗、休長假、辭職、辭退、資遣、除名等情形。

  第43條 出現員工異動,原工作部門應監督其及時辦理異動手續,若因部門管理不善,離職人員帶走公司財物和技術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承擔責任。

  第44條 員工異動的主管部門是人力資源部,其他部門無權對員工異動作出批准決定。凡未經人力資源部認可的私自異動均為無效異動,當事人將受到相應處罰。

  第45條 內部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的部門變動,調動方式包括兩種:

  (1)新工作部門因工作需要,經與擬調動員工原部門領導協商同意的員工調動;

  (2)員工認為現工作崗位不適合,經與新工作部門聯絡,並得到原工作部門同意的員工調動。

  第46條 員工內部調動須經原工作部門領導及上一級領導和新工作部門領導及上一級領導簽字同意,公司人力資源總監批准,在辦理完異動交接手續後方可到新工作部門上崗。

  第47條 員工內部調動程式為:

  (1)員工調出、調入部門協商調動事宜;

  (2)調動員工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異動申請表》和《員工交接手續登記表》;

  (3)調動員工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

  (4)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5)報人力資源部批准;

  (6)調動員工到新工作部門工作。

  第48條 員工外調是指因工作需要,本公司員工被公司安排到其他公司協助工作,公司保留其員工資格,但由新公司發放其薪資並解決福利。

  (1)員工的外調由公司安排,員工無權主動提出外調。

  (2)員工外調須經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經人力資源總監批准和總經理批准,並辦理異動交接手續。

  (3)員工外調,公司將與員工新公司簽訂《員工租借協議》。

  (4)外調員工外調期滿回公司,應由外調單位出具外調期間工作評價,作為員工考評檔案存檔。

  (5)外調員工必須嚴格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損害公司形象及利益。

  第49條 員工待崗的情形包括:

  (1)正式員工不適合現任工作崗位,被用人部門退回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尚不能另行安排適合工作者;

  (2)部門人員精簡,被用人部門退回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尚不能另行安排適合工作者;

  (3)接到續簽合同,逾期未籤,且未說明原因亦未按程式提出離職者;

  (4)主動申請待崗獲批准者。

  第50條 待崗程式為:

  (1)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2)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待崗手續。

  (3)待崗。

  第51條 待崗期間只發放最低生活費,按當地政府規定標準發放,待崗者待崗期間不享受福利。

  第52條 待崗者如果在待崗期間另謀職業,須先按辭職程式辦理離職手續,否則視為違反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第53條 待崗期限為3個月,若待崗期滿未能聯絡到接收單位,按員工辭退辦理,特殊情況經人力資源總監批准者可延長待崗時間,但當法律規定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具備時,應當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第54條 公司正式員工因各種原因較長一段時間不能正常工作,經公司同意,可以保留其在合同期限內的員工資格,當原因消除時允許該員工再次上班,此為休長假。

  第55條 休長假辦理程式為:

  (1)休長假員工提前5個工作日填報《員工異動申報表》。

  (2)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

  (3)人力資源部和總經理批准。

  (4)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5)簽訂合同期內休假協議。

  (6)休假。

  第56條 休長假者不連續計算工齡,再次上班時視為試用新員工。

  第57條 休長假期間不發放工資、津貼,不享受公司福利。

  第58條 辭職是指員工因本人原因離開公司而與公司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辭職辦理程式為:

  (1)辭職員工提前30天(試用期員工可以不提前)填報《員工異動申報表》。

  (2)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

  (3)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4)人力資源部批准。

  (5)員工離職。

  第59條 員工辭職手續辦理完,由人力資源部代表公司與其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

  第60條 員工辭職必須辦理辭職手續,對未提出辭職申請或辦理正常辭職手續即離開公司的員工視為自動離職。

  (1)對自動離職者,公司將作除名處理。

  (2)員工自動離職後,其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應在2日內向人力資源部遞交員工異動說明,異動說明應經部門領導簽字,並寫明員工離崗時間。

  (3)員工自動離職,其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應在2日內到財務、物資、金融等職能部門查清該員工是否有財、物問題,如有問題應及時報行政部,由行政部轉法律顧問。

  第61條 員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將被公司辭退: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不能勝任應聘工作;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

  (5)待崗達3個月仍無用人部門接收;

  (6)1年內兩次待崗;

  (7)《勞動合同》期滿,用人部門不同意續簽合同。

  此外,公司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或瀕臨破產,需裁減人員時,公司可辭退員工。

  第62條 辭退員工程式如下:

  (1)部門填報《員工異動申報表》並出具辭退員工事實依據。

  (2)部門上一級領導審批同意。

  (3)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4)人力資源部批准。

  (5)辭退。

  第63條 中級管理人員辭退,最終審批權屬總經理;高階管理人員辭退,最終審批權屬董事長。

  第64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對員工實行資遣:

  (1)公司歇業或轉讓;

  (2)公司嚴重虧損或業務緊縮;

  (3)因不可抗力暫停營業一個月以上;

  (4)業務性質發生重大變化而原有員工不再適用;

  (5)其他特殊原因。

  第65條 資遣費標準如下:

  (1)有效工作時間在一年以內者,發相當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

  (2)有效工作時間一年以上三年以內者,發放相當於三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

  (3)有效工作時間三年以上的,在發放相當於三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的同時,每增加一年,增發相當於一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

  第66條 資遣順序為:首先是在職期間有違紀行為並受到處罰者,其次是工作績效差者,再次是工齡相對較短者,最後是職務低於他人者。

  第67條 員工在收到資遣通知後,應於一周內辦理離職手續,逾期作辭退處理且不發放資遣費。

  第68條 當公司再次招聘時,被資遣人員可以優先錄用,並且可以連續計算以前工齡。但再遇資遣,只按新工作年限發放資遣費。

  第69條 員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公司將予以除名:

  (1)自動離職,未按公司規定辦理相關辭職手續;

  (2)一年內累計曠工達6天或連續曠工3天;

  (3)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 賄賂;

  (4)違抗命令或翫忽職守,情節重大;

  (5)聚眾曠工、怠工、造謠生事、破壞正常工作和生產秩序;

  (6)盜用公司印信,或塗改檔案者,或者偽造證件;

  (7)年終考核不合格,經留用考察仍不合格;

  (8)在外兼職;

  (9)利用公司名義,進行個人技術與經濟商貿活動;

  (10)洩露公司重大機密;

  (11)在工作中利用職務之便犯有嚴重經濟問題,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失;

  (12)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的其他行為。

  第70條 對擬除名的員工,由相關部門提出書面報告,人力資源部核實,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人力資源部發出除名通報。

  第9章 考勤制度

  第71條 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每週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

  (2)公司實行的作息時間為:

  10月1日~4月30日實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00。

  5月1日~9月30日實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8:00。

  第72條 病假規定:

  (1)請病假須持市級以上醫院休假證明。

  (2)中級管理人員及以下職位人員,休病假審批許可權為:2天以內由分管副總(總監)批准,3~5天由總經理總裁批准,5天以上由董事長批准。

  (3)高層領導休病假審批許可權為:5天以內須經董事長辦公室審批,5天以上須經董事長審批。

  (4)對於公司正式員工,休病假1個月以內,按70%發放工資,1~3個月以內,按50%發放工資;

  超過3個月以上不發工資。

  第73條 事假規定:

  (1)請事假須提前1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1天之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之內由公司分管副總(總監)批准,4~7天由總經理批准,7天以上由董事長,獲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事假無薪。

  (3)試用期員工請事假,應延長試用期。

  第74條 婚假規定:

  (1)達到法定婚齡的員工(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式請婚假3天。

  (2)達到法定晚婚年齡的員工(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式請婚假7天。

  (3)婚假須至少提前1周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5條 產假規定: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享受產假。

  (2)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懷孕期間,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檢查假,該假為有薪假。

  (3)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產假為90天,持醫院證明的難產為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增加產假15天。

  (4)產假結束後需續假的,按事假處理。

  (5)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或死產的憑醫院證明休假15天,假期按70%發放工資。

  (6)妻子分娩,男員工可享受5天護理假,護理假無薪。

  (7)產假、護理假均須提前一個星期憑生育指標和結婚證申請。

  (8)產假、護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6條 喪假規定:員工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憑親屬死亡證明覆印件或病危通知書休假5天,該假為有薪假。

  第77條 年休假規定:

  (1)工齡1年以上的中級以上管理人員,每年享受10天年休假;工齡1年以上的中級以下管理人員,每年享受5天年休假。

  (2)年休假提前1個星期申請,上級負責人批准後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3)休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4)年休假為有薪假。

  第78條 遲到、早退規定:

  (1)上班推遲到崗30分鐘以內為遲到;

  (2)提前離崗30分鐘以內為早退。

  第79條 曠工規定:

  (1)曠工最小計量單位為半天。

  (2)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半天。

  (3)無故不到崗,或者不請假不到崗,或者未獲准假不到崗為曠工。

  第80條 考勤執行

  (1)考勤統一由人力資源部執行,各部門配合執行。

  (2)員工上班、下班打卡,不得請人代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

  (1)考勤須按時統計,遲報、錯報、不報將對考勤員實施處罰。

  (2)考勤由稽查部實施監督檢查,發現弄虛作假者重處。

  第81條 考勤處罰:

  考勤處罰按下表執行:

  第10章 員工培訓

  第82條 公司員工培訓的種類包括:新員工培訓、試用轉正培訓、轉崗晉級培訓、在職培訓和特殊專項崗位培訓。

  第83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計劃的制定。

  (1)於每年12月底之前,根據公司次年總體經濟目標,結合培訓需求調查,制定培訓目標和計劃,報人力資源總監和總經理審批。

  (2)各部門應於每年12月15日前提出次年培訓需求,報人力資源部。

  (3)培訓計劃的內容包括:培訓種類;培訓物件和培訓目標;培訓的時間和地點;培訓內容形式;培訓教師及培訓教材;培訓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協助部門和負責人;費用預算;培訓考核及效果評估。

  第84條 新員工培訓規定:

  (1)新員工在上崗前,一律參加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的新員工培訓。

  (2)新員工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經營理念、公司發展歷史及現狀、行業狀況、公司組織機構、各部門的功能和業務範圍、規章制度、員工行為規範。

  (3)新員工培訓原則上每月組織一期。人力資源部在培訓前3日嚮應參加培訓的新員工所屬部門發出培訓通知。接到通知後,原則上應組織全部新員工參加,如果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培訓,應在收到通知後24小時內向人力資源部遞交由部門領導批准的報告,經人力資源部稽核以後,參加下一期培訓。

  (4)新員工培訓由內部管理人員擔任講師。

  (5)新員工培訓每期時間為一個星期,採用講座、參觀、軍訓三種方式。

  (6)新員工培訓材料由人力資源部根據授課教師提供的教案及培訓錄音整理稿編制。

  (7)新員工培訓結束後,實行統一考試,考試不合格,予以辭退。

  (8)人力資源部設計《培訓評估表》,於培訓結束時交由培訓學員填寫。人力資源部彙總後對本期培訓效果作出評估,包括對培訓教師、培訓內容、培訓形式及技巧和培訓實施等各方面評估。

  (9)新員工培訓合格是轉正的重要條件之一,未參加培訓的新員工不予轉正。

  第85條 在職培訓的規定:

  (1)在職培訓不定期,原則上將時間安排在星期六及星期日。

  (2)公司全體員工每年均須參加培訓,並且不低於30課時,培訓考試成績將作為考評依據。

  (3)在職培訓方式包括:聘請業內資深人士到公司授課;參加學術交流、專家講座;現場參觀考察、交流、研討;網路遠端教學;到同類領先企業研修。

  (4)在職培訓內容:

  1)管理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市場及技術發展趨勢、企業發展案例、企業檔案和法規的深入領會及理解、企業管理現狀與市場戰略、社交、公關、禮儀等。

  2)技術研發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技術發展動態及趨勢、新技術發展及運用情況、語言能力的強化、企業文化等。

  3)金融、財務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金融法規、財政法規、稅務法規、工商管理法規、金融新運作方式及管理法規、市場發展動態與財務的融合、企業文化在財務運作中的實際應用等。

  4)市場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市場發展動態趨勢、市場運作經驗及教訓、市場行為學、營銷學、政府行為學、公共關係、宣傳、廣告、傳媒、企業文化戰略、CIS應用等。

  (5)後勤服務類職員培訓內容:後勤服務與市場的關係、後勤服務與管理的關係、倉儲及採供管理、後勤服務與財務的關係、企業文化在後勤服務中的實際運用等。

  (6)行政助理類職員培訓內容:現代秘書學、公關、禮儀、社交、協調訓練、電腦及網路技能培訓、文字處理技能、藝術教育和形體訓練、企業文化與個人的工作關係。

  第86條 試用轉正培訓、轉崗晉級培訓和特殊專項崗位培訓由人力資源部根據需要組織實施。

  第11章 員工考評

  第87條 員工考評的目的包括:

  (1)公開、公平、公正、客觀地分析和評價公司員工的素質、能力及工作實績,適時向領導提供真實可靠的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的相關資料。

  (2)透過考評正確實施獎懲,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全面提升員工績效,保障公司的可持續高速發展。

  第88條 員工考評結構:公司員工考評由業績考評、能力考評和態度考評三方面構成。

  第89條 員工考評原則包括:

  (1)公開、公平、公正、客觀原則。統一考評標準及程式,科學制定考評表及指標,多渠道收集考評資訊,及時處理考評投訴。

  (2)絕對性評價原則。以事實為依據,按照職務職能標準對員工的工作行為進行評價,而非人與人之間的相對評價。

  (3)分析性評價原則。按事先確定的考評要素及重點逐條進行觀察、判斷、分析和評價,而非對人進行總體評價。

  第90條 考評層次規定:

  (1)高層管理者由董事會考評。

  (2)中層及以下人員實行三方考評,三方成績彙總為考評最終成績。此處“三方”指的是直接上級、直接下級、服務部門,三方所佔權重為30%、30%、40%。

  第93條 績效考評的程式

  (1)考評開始日10天前,人力資源部做好考評準備工作,併成立考評小組,專門組織考評工作的開展。

  (2)考評開始日5天前,下達考評通知,要求各部門做好考評準備。

  (3)考評實施。

  (4)人力資源部稽核、整理、複核考評表,計算考評成績,填寫績效考評成績統計表,編制並上報績效考評綜合報告。

  第94條 考評結果的保管與查閱:

  (1)績效考評成績統計表、素質考評成績統計表以及專項考評資料存入員工檔案。

  (2)員工履行查閱手續後,可以查閱本人的考評成績。

  (3)考評成績的查閱按人事檔案查閱有關規定執行。

  第95條 考評申訴規定:

  (1)被考評者若對考評結果有異議、疑問或有不同意見,可以直接向人力資源部申訴。

  (2)人力資源部必須在接到申訴後一週內聽取有關考評者的意見,擬定申訴處理意見經各方協商後通知申訴員工。員工若依然有異議,可以越級申訴。

  第12章 工資及福利

  第96條 公司薪酬管理堅持如下基本原則:

  (1)保證生活、安定員工的原則。

  (2)有利於能力開發原則。

  (3)謀求穩定、合作的勞資關係原則。

  (4)工資增長率低於勞動生產增長率,工資增長率低於利潤增長率的原則。

  (5)綜合核定原則,即員工薪酬參考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擔任工作的責任輕重、難易程度及工齡、資歷等因素綜合核定。

  第97條 公司實行年薪制與月薪制並存的工資體制。

  (1)公司中層以上管理者實行年薪制,其餘人員實行月薪制。

  (2)年薪分為5個檔次15個等級(如下表),根據員工實際情況,由董事會確定具體人員的年薪標準。

  (3)享受年薪制的員工,年薪的60%按月發放,其餘40%在年終時根據目標完成情況核算發放。

  (4)享受年薪的員工均須每年與公司簽訂《目標責任書》,明確目標責任,作為年終考核和發放年薪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98條 在實行月薪制的員工中,又分計件工資、提成工資和結構工資。

  (1)生產一線人員實行計件工資。

  (2)營銷一線人員實行提成工資。

  (3)其餘人員實行結構工資。

  第99條 實行計件工資的生產一線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和件薪構成。

  (1)基本工資根據生產人員技術、資歷、工齡等由人力資源部確定,分為6個級次:

  (2)級次每年調整一次,根據年終考核情況,可升可降,或者維持不變。

  (3)件薪按公司《定額手冊》規定的具體標準執行,定額手冊由技術開發部會同財務、人力資源等部門制定和修訂。

  第100條 實行提成工資的營銷一線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和提成構成。

  (1)基本工資根據營銷人員能力、資歷、業績等由人力資源部和營銷部確定,分為6個級次:

  (2)級次每年調整一次,根據年終考核情況,可升可降,或者維持不變。

  (3)銷售提成比例按照公司《營銷管理手冊》執行,該標準由營銷部會同財務、人力資源等部門制定和修訂。

  第101條 實行結構工資的員工,工資由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構成。

  (1)人力資源部會同相關部門,依據崗位要求、工作量和難易程度、員工能力和素質、員工前期業績,對每一位員工實行定級,共分為9級,如下表:

  (2)員工根據不同級次,享受不同的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

  (3)對級次每年調整一次,根據年終考核情況,可升可降,或者維持不變。

  (4)績效工資根據考核情況發放,最低可以為0元,但不能突破上限。

  第102條 實行月薪的員工享受半年獎(每半年發放一次),半年獎金額最低為0元,最高為該員工前6個月平均月收入的兩倍,具體金額根據半年考核確定。

  第103條 月薪以及年薪按月發放部分,均在每月6日以銀行轉賬方式發放。

  第104條 工資實行保密發放。

  第105條 薪資崗位職員須負責工資明細表和總額表的製作、報批、統計、彙總,並於次月初將工資發放總表分別報財務部,同時負有保密的責任,若薪資崗位工作失誤造成洩密事件,將對其嚴懲直至除名。

  第106條 工資薪酬實行統一管理,駐外機構人員工資統一由總部核定、發放(每月6日透過銀行轉賬到員工工資卡上)。

  第107條 人力資源部在發放工資時,附上工資組成及扣款專案的詳細說明,若員工當月工資有誤,可到人力資源部查詢。

  第108條 凡公司正式員工,享有的福利包括:休假、勞動保護、培訓、住房補貼、健康檢查、社會統籌保險、傷殘傷亡撫卹。

  第109條 公司福利除休假、培訓、健康檢查按公司制度執行外,其餘均按照國家和地方法規定標準執行。

  第13章 附則

  第110條 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第111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修訂和補充。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彙編5

  第一節 總 則

  1. 目的

  為嚴肅員工考勤管理,規範出勤紀律,根據國家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廣東xx集團下屬xx商貿有限公司。

  第二節 工作時間

  1. 公司實行每週工作5.5天,每天8小時的工作制,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

  2. 市場類、招商類、高階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時間來衡量工作績效的崗位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每天的考勤時間同上。

  3. 公司出勤實行指紋考勤制度,正常情況出勤人員每天上班、下班需打指紋2次。

  第三節 考勤規則

  1. 遲到、早退、曠工及其處理

  1.1.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工作時間未經批准擅自不到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曠工。

  1.2. 上班打卡時間為早上8:30之前,遲於8:30即視為遲到,遲到30分鐘以上0.5天以內視為曠工0.5天,0.5天以上算1天。無故不打上班卡或下班卡者按曠工0.5天處理。若上下班均未打卡,則視為曠工1天。

  1.3. 每遲到、早退一次扣20元,一個月內連續遲到3次,每次遲到都在30分鐘以內的視為曠工0.5天,並由行政人事部書面通報批評。

  1.4. 曠工為嚴重違紀行為,情節嚴重者視為重大違紀,可給予勸退處理。具體如下:

  1.4.1 曠工0.5天之內(含0.5天)扣發1天工資;

  1.4.2 1天(含1天)以上2天以下扣發2天工資;

  1.4.3 2天(含2天)以上,3天以下扣發4天工資;

  1.4.4 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或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公司有權給予解僱處理。

  2. 可免予打卡的人員

  1. 高層管理人員(13級以上管理人員);

  2. 長期在外工作的人員,但部門每天要做好考勤登記,月底報行政人事部;

  3.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領導核准者;

  4. 因故請假,經領導核准者;

  5. 臨時事故,事後說明理由,經領導核准者。

  3. 異常及處理

  3.1. 對因工作需要晚上工作超過凌晨2:00造成第二天遲到的,或上下班漏打卡(或因公在外),當事人必須於三天之內填寫《打卡異常情況說明書》,經證明人證明,部門負責人批准,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可不計入考勤違規。

  3.2. 因公出差(公出):公司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而暫時離開原工作崗位的行為(0.5天以上),按正常出勤計算,但需及時填寫打卡異常說明書,超過1天以上因公出差(公出),需提前至少1天填寫出差申請單,經證明人證明,由部門負責人批准, 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可不計為考勤違規。

  第四節 假期管理

  1. 假期類別

  1.1 法定節假日

  元旦1天、春節3天 、勞動節1天、國慶節3天、清明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共11天。如國家另有規定,則從其規定。

  1.2 年休假

  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天數為5天,工作每滿1年增加1天,年休假期間不包含公休及國家法定節假日,最高不得超過14天。當年累計病假一個月或累計事假14天,以及在違紀處理期間的人員不得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必須當年休完,不得累積到下一年。

  1.3 婚假

  符合婚姻法規定結婚,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增加10天;婚假應從註冊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性連續安排休假,婚假期間不包含公休及國家法定節假日。

  1.4 產假、陪護假

  女員工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進行生育,期間可依法享受90天假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個可增加產假15天。

  因流產請假:懷孕不滿二個月的15天,不滿四個月的30天,懷孕滿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至七個月以下的42天。

  男員工若因妻子生育,可享有10天陪護假。陪護假必須在分娩前後一週內享受,過期作廢。

  產假及陪護假應一次性連續安排休假;

  1.5 喪假

  公司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時,員工享有5天有薪假期。

  1.6 病假

  員工因病,出示醫院證明或病歷後,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副總裁批准可休病假。

  1.7 事假

  員工因個人事務,經員工本人申請,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休事假。事假期間無工資。

  1.8 調休假

  主管級以下(不含)員工加班的,經批准可以調休。

  1.9 工傷假

  員工工作期間因工受傷,可以休假,同時公司將給予慰問及酌情於日常生活上予以照顧。

  所有假期必須由其本人提出申請,若因客觀原因不能做出書面申請,須由代理人代為填寫請假單。1天以上病假的申請必須附當地鎮/區級以上指定醫院的證明及病歷方可,否則不予受理。所有假期的安排以天為單位,安排/計算時間至少為0.5天(不足0.5天的計為0.5天)。除工傷假、喪假以外的其他所有假期必須提前提出申請,經獲批後方可休假。所有請假申請必須經行政人事部門核實,報經相關許可權人員批准方可安排休息。

  2. 假期審批程式:

  2.1 員工請假須填寫《假期申請表》,經批准後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2.2 公司總監請假須由副總裁總裁批准;部門負責人請假7天以內由主管總監批准,7天以外由副總裁批准;行政人事、財務部門負責人請假由副總裁批准(除婚假、年假、工傷假外)。

  2.3 員工請假3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上7天以內須報主管總監批准;行政人事、財務部門員工請假5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5天以上須報副總裁批准(除婚假、年假、工傷假外)。

  2.4 所有請假的批條須交行政人事部存檔。

  2.5 使用年假的最小單位是1天,第一年的年假須在滿第二年前休完,不得與第二年的年假疊加,以此類推。

  2.6 加班調休假需在當年內休完,不能累積或轉移到下一年使用。

  2.7 員工必須按相關程式獲得批准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8 公司不允許事後請假或先假後請,否則作曠工處理。

  2.9 值、排班工作由各部門負責人擬定計劃交行政人事部稽核後執行。在工作安排上,不得安排同一部門同一職等的管理人員同時休息或請假,應確保各部門每天都有主要負責人值班,以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五節 加 班

  1. 加班原則

  公司不提倡加班,要求全體員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上班時間努力完成工作;若因實際工作需要,經用人部門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經行政人事負責人稽核同意後,方可安排加班;

  法定假日安排加班的,經行政人事部稽核,主管總監批准後方可安排加班。

  2. 加班範圍

  2.1. 公休、法定節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國慶及其它國家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視實際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2.2.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應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稽核,行政人事負責人複核,報行政人事部備案,若為法定假日加班的,另須主管總監批准。

  2.3. 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之外不予安排加班。

  3. 加班調休

  3.1. 經公司行政人事部認可的加班天數,可安排同等時間予以補休,公司不再發放加班費,具體補休時間安排,可由員工填寫《假期申請單》經批准後由部門負責人予以調配,並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3.2. 主管級(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予調休。

  第六節 考勤核算與複核

  1. 各部門文員/助理須在每月5日前提交部門月度考勤表至行政人事部人員處,由行政人事部文員統一整理、彙總各部門考勤報表,經行政人事部審批後作為核算工資的依據之一。

  2. 員工對本人考勤記錄存在疑問的,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查詢申請,行政人事部應及時進行復核,並在三個工作日之內予以回覆,若因行政人事部門工作失誤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考勤錯誤,行政人事部須及時更正。

  第七節 附 則

  1. 行政人事部負責對公司考勤管理監督與稽查,各級管理人員有督促本單位人員按規定出勤、休息及休假的權力和職責,公司任何員工有權對考勤違規、違紀現象監督,並向相關部門或直接向行政人事部反映。

  2.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擬定,經各部門會籤、各總監稽核、副總裁批准後實施,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彙編6

  為適應公司經營管理及業務發展的需要,同時為了合理地使用人才、培養人才,保證公司各項經營管理業務的正常運作和服務品質,特制定本管理程式。

  一、管理職責人

  1、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公司人力資源調配工作,審定各部門人員編制。

  2、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內人員的合理調配,並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3、公司任一員工都須接受公司作出的合理調動決定。

  二、調職管理程式

  1、部門經理調動

  a.經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批准,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填寫《調動通知書》,並通知公司各部門。

  b.接到《調動通知書》後,被調人員須填寫《工作交接清單》,與接任人交接,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監督執行。

  c.如接任人未到崗時,調離人員所遺職務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部門安排其他人員暫為代理。

  d.新任命部門經理在到崗一週內應將管理處人事變動情況公告業主,公告應包括新任經理相片、簡歷及服務承諾等,以方便與業主的交流溝通。新接專案部門經理在業主入夥時,向業主進行公告。

  2、管理及技術人員調動

  a.根據工作需要,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進行人員調配,填寫《調動通知書》,並通知相關部門。

  b.接到調動通知後,被調人員須填寫《工作交接清單》,與接任人交接,由被調人員的直屬上級監督執行。

  c.財務人員的交接須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財務管理部監督執行。

  d.如接任人未到崗時,調離人員所遺職務由直屬上級或部門經理安排其他人員暫為代理。

  3、普通員工(含班長)調動

  a.經相關部門經理同意後,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相關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填寫《調動通知書》。

  b.如接任人未到崗時,調離人員所遺職務由部門經理安排其他人員暫為代理。

  三、調職相關手續辦理

  1、調出部門接到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發出的《調動通知書》時,該部門的人事管理員憑'調出部門聯'辦理相應的轉檔手續。

  2、同時,調出部門的人事管理員將調出人員的個人資料、本年度的考核資料、培訓檔案、考勤資料、工資級別等人事資料,放在資料袋中並將袋口封住,加蓋部門公章後,與'調入部門聯'一起交給工作交接完畢的調出人員。

  3、調動人員到調入部門報到時,調入部門的人事管理員首先應檢查其個人資料是否齊全,如不齊應及時與調出部門取得聯絡並補齊資料。

  四、升(免)職管理程式

  1、升(免)部門經理

  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及業績表現提交擬升(免)部門經理人選,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批准,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對其進行培訓(面談)後,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簽發任免決定。

  2、升(免)部門主管、組長、組長、班長

  a.由部門經理根據工作需要及業績表現,對擬升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後,由部門自行下發人事任命,並報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b.由部門經理根據業績表現,對擬任免人員進行面談,由部門自行下發任免決定,並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五、部門人員編制變更管理程式

  1、人員編制增加

  根據工作需要,部門原有人員數量編制不能滿足工作正常開展需要時,由部門經理提出申請,填寫《人員編制申請表》,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稽核,總經理批准後,可增加人員編制,相應的組織架構圖和崗位職責須在15天內完成修改,並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稽核、總經理審批,修改後的組織架構圖及崗位職責報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2、人員編制減少

  部門因業務調整需減少人員編制時,由部門經理提出申請,填寫《人員編制申請表》,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稽核,總經理批准後,可減少人員編制,相應的組織架構圖和崗位職責必須在15天內完成修改,並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稽核、總經理審批,修改後的組織架構圖及崗位職責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彙編7

  1、目的

  明確人事部關於人力資源的安全管理,以規範我公司之人事管理制度.

  2、範圍

  適用於人事部。

  3、職責

  3.1人事部主管負責人事安全程式的建立、培訓及人事考核的策劃和實施。 3.2人事文員負責對新員工的招聘、背景調查,培訓實施及員工檔案的管理。3.3安全主任負責公司人事安全的管理和監督。

  4、程式

  4.1制定人力資源安全稽查程式,滿足美國海關c-t防恐指導要求,本程式所有僱員。人事部主管負責策劃和督促實施,相關部門密切配合。

  4.2招聘由人事主管或文員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核實身份證及其它有效證件,符合《勞動法》務工年齡等條件的發給招工《人事檔案》 。

  4.2.1真假身份證的鑑別如下:

  a、手感:真身份證證身富韌性和彈性,假的證身較硬,不具彈性,易折斷。

  b、視覺:

  a、真身份證網格直接印在證身上;假的印在過膠片上。

  b、真身份證'局'字外形上下整齊;假的則如正常字型。

  c、真身份證公安機關印章字型偏長,筆劃採用隸書形式;假的印章字型屬鉛體字。

  d、真身份證防偽標誌'長城圖案'與'中國'字樣鮮明,並會反光;假的圖案與字樣暗淡、不明顯。

  4.2.2借用身份證識別:

  a、觀察頭像,如:耳、眼、鼻、口、眉等。

  b、詢問:生日、家庭門牌號、身份證號碼、老家的習俗等。

  c、對比:將其身份證與其它證件(畢業證、婚育證等)。

  d、跟蹤:借用的身份證一般不能長期持有,可在日後進行檢查。

  4.3要求應聘者在《人事檔案》中據實填寫個人履歷、學歷、政治背景及詳細地址和聯絡電話。 4.4對所有人員進行背景調查並保留記錄,對員工的學習經歷和工作經歷採用電話核實,對高校畢業證書可以上網核實,對員工是否有犯罪經歷和吸毒歷史,人事部要透過公安部門協助查核,核實合格後方可上崗,背景調查每年必須進行一次。

  4 .5培訓由人事部組織安排對新招人員進行培訓,讓員工瞭解公司的品質系統及政策,廠規、廠紀安全生產等,作好記錄,存檔於人事部。

  4.6由人事部組織安排對新招人員進行培訓,安排導師進行消防安全、防恐等培訓內容包括:防火、急救、逃生等安全常識和識別非法進入、識別可疑人員和可疑物品,舉報內部陰謀及自身安全、危險意識,突發事件處理等防恐常識,並儲存培訓記錄。

  4.7深入員工群體調查瞭解,著重調查瞭解員工中有否可疑現象,有否拉幫結派等。 4.8鼓勵或獎勵員工進行防恐安全舉報,及時發現、調查、處理異常行為和可疑物件,對舉報人進行保密、保護舉報人。

  4.9錄用後的員工由人事部發放廠牌,員工進入廠區必須佩戴廠牌,廠牌如果遺失必須立即申請補辦,原廠牌編號作廢,並由人事部通知保安,防止非法進入。

  5、記錄

  5.1 《人事檔案》

  5.2 《廠牌遺失處理記錄》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彙編8

  1、每月20日前完成公司勞資報表,遲報一天罰款五元;

  2、每月10日前辦理好退休送報手續,漏報一人罰款十元;

  3、每月5日前審查完成各部門車間考勤表,遲一天罰款五元;

  4、每月8日前稽核完成車間計件工資表並送財務,遲一天罰款五元;

  5、每月養老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6、每月醫保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7、每月住房公積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8、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考勤機資料統計,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9、每月30日前完成計件車間工資核算,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10、每月8日前將公司內工資異動單送財務,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11、按照年度計劃進行培訓,全年少一次罰款二十元;

  12、每年3月前完成養老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3、每年3月前完成醫保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4、每年3月前完成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5、每年3月前完成工傷保險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6、在公司招聘員工中,按時辦理試用和轉正手續,未按時辦理一人次罰款二十元;

  17、年終未制訂下年度工作計劃,罰款一百元;

  18、年終未按規定時間上報社保局和統計局的《勞資報表》,罰款一百元;

  19、未按規定完成gmp檔案的整理,罰款五十元;

  20、發揚團隊精神,積極做好部門間的協作工作,在協作工作中因我方原因造成失誤,每次罰款五十至二百元。

  以上部份工作需在相關部門的支援下才能完成,否則其責任由相關部門承擔。公司人力資源部XX年十二月十二日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彙編9

  為使新職工全面提高職業道德素質,成為合格的醫務工作者,具有良好的醫德、醫風,每年對新分配的工作人員進行上崗前教育。崗前集中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兩週。

  1.崗前教育的主要內容:

  (1)政治理論和思想道德(包括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及社會主義榮辱觀、十七大精神等;

  (2)衛生事業路線方針政策;

  (3)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

  (4)醫療服務職業道德、行為規範;

  (5)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制度、安全措施及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職責;

  (6)瞭解當前衛生改革與發展情況、當地醫療衛生工作概況及所在單位基本情況(院史、發展規劃等;

  (7)現代醫院管理有關內容。

  2.醫院對各類人員崗前培訓情況要進行考核,考試合格者方可上崗。

  3.執業(助理)醫師、藥劑人員上崗前要進行集中宣誓儀式,護理人員舉行崗前宣誓及授帽儀式。誓詞可按照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國醫師協會推薦的醫師宣言、國家藥學會指定的中國藥師宣言、南丁格爾誓言等,並結合實際確定。

  4.崗前教育集中培訓應與試用期教育結合起來。新上崗的醫務人員在試用期內,除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外,仍須堅持崗位教育培訓,並在轉正前作出評價。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彙編10

  為加強工作人員的組織性、紀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務態度,增強社會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並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現制定違犯勞動紀律的處理規定。

  1.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時間,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串崗、不脫崗、不擅離職守和曠工,確有急事需要臨時去處理的,必須向科主任或護士長請假,否則按照擅離職守的規定處理。違犯本條規定的,遲到或早退1分鐘,扣發績效工資10元,扣科室績效工資30元,扣科室考評分2分,每超過1分鐘按相同標準累加,科室考評分扣完為止。超過30分鐘以上(含30分鐘)按曠工1天處理。科內有1人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3次以上(含3次)則扣本人當月績效工資,扣科室當月一半績效工資,扣科室考評分10分;串崗、脫崗者按照遲到或早退規定執行;當月曠工或擅離職守1天者,扣本人當月績效工資,扣科室當月一半績效工資,扣科室考評分10分;兩天者再扣本人下月績效工資,扣科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扣科室考評分20分。累計滿3天者再扣本人當月工資,扣科室考評分30分;超過10天者按國家規定予以辭退。

  2.工作時間應衣帽整齊,掛牌服務,態度和藹,禮貌待人。不準酒後上崗、嬉笑打鬧、喧譁、幹私活、吃零食、打牌、下棋、玩遊戲、看非業務書籍、帶孩子等。違犯本條規定的,發現一次,扣發本人績效工資50元,扣科室績效工資300元,扣科室考評分5分。吵架、打架人員視情節輕重另行處理。

  3.各科室要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管財、物、藥品等重點科室,除工作原因外,嚴禁非本科室人員進入工作崗位。違犯本條規定的,發現一次,扣本人績效工資100元,扣科室主要負責人50元,扣科室績效工資300元,扣科室考評分2分。

  4.嚴格執行排班和交接班制度,不準擅自替班和更改值班時間。發現一次,扣本人績效工資100元,扣科室績效工資300元,扣科室考評分5分。

  5.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按規定程式辦理審批手續。各科室指派專人負責考勤登記,逐日記錄考勤情況,以備對照檢查、核實。每月的考勤情況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後於下月5日前報送人事科。(請假由科主任或護士長辦理手續,銷假由本人辦理手續。)凡未按規定程式辦理請、銷假手續或每月五日前未將考勤情況報送人事科的,發現一次,扣本人當月績效工資,扣科主任或護士長當月績效工資100元,扣科室考評分10分。

  6.臨床醫生門診值班情況按照院政辦字[20xx]1號《臨床醫生門診值班制度》檔案規定執行。

  7.勞動紀律檢查小組和各行政查房小組每月對全院考勤情況進行定期檢查或不定期抽查兩次以上,並認真核實、統計,將檢查結果通知財務科和核算辦,作為工資及績效工資的兌現依據。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彙編11

  公司本著精簡原則,人員聘用按需錄用,擇優錄用,任人唯賢。

  一、公司聘用的員工,由公司按照工作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二、入職手續

  新聘員工必須提供身份證、學歷證、上崗證等證件,並提供1寸彩色免冠相片二張,如實填寫《入職登記表》,由用人部門簽署意見,確定工作崗位,試用期一~三個月。

  三、試用期

  1、新員工被錄用後,試用期一~三個月,試用期間公司將對員工的表現及其對工作的適應程度進行考核。崗位業務嫻熟者可申請提前轉正。

  2、試用期薪資根據崗位及工作經驗、能力由董事長(總經理)確定;

  3、試用期滿15天前,由員工本人提出轉正申請,用人部門作出鑑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行政部稽核後,報董事長(總經理)審批。正式員工薪資待遇由董事長(總經理)確定。

  四、聘用終止

  1、員工轉正之後,公司或員工均可提出終止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至少22個工作日)提交書面通知。

  2、若員工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員工與其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

  五、勞動合同

  新員工入職後,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和遵守各項管理規定協議書,員工應嚴格執行勞動合同和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六、離職手續

  1、凡離職者,必須先填寫離職申請書。員工離職前必須提前一個月(至少22個工作日)通知公司,否則公司有權扣發當月工資及各項福利和獎金。

  2、員工離職應按公司規定移交所有屬於公司的財產,經核准離職且辦妥移交手續,方可正式離職。

  3、未辦離職手續自行離職者,公司財產若有損失、遺失,其損失全額從薪資中扣還;如薪資不足以抵扣時,公司有權追索當事人賠償損失。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彙編12

  一、目的

  為規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流程,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人員。

  三、工作職責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編制、修訂,全體員工需遵照執行。

  四、工作程式

  本制度規範了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基本操作流程,主要包括人員定編、招聘、錄用、試用與轉正、內部異動、離職管理。

  (一)人員定編

  1、每年年末由人力資源部在充分了解公司次年年度經營目標的基礎上,與公司總經理、分公司總經理及各分管副總共同溝通修訂公司組織架構圖及崗位配置情況。

  2、人力資源部根據溝通後的公司組織架構圖及崗位配置情況編制《人員編制表》(附件1),經各分公司總經理、分管副總稽核後,報行政副總稽核、總經理審批。

  (二)招聘

  1、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人員編制情況及實際工作需要編制《年度招聘計劃表》《附件2》,報行政副總稽核、總經理審批後執行。人力資源部依據《年度招聘計劃表》開展工作,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微調。

  2、每月月底前,負責招聘人員根據《年度招聘計劃表》並結合各部門實際人員需求制定次月《月度招聘計劃表》《附件3》,報人力資源部經理稽核、分管副總審批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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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當各部門的人員需求超出編制時,需由用人部門負責人提交《人員擴編申請表》(附件

  4),依次報分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副總、人力資源部經理、行政副總稽核後,報總經理審批,審批通過後轉人力資源部實施招聘。

  4、人力資源部根據對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選擇相應的招聘渠道,收集應聘人員資料,經初步篩選後,向用人部門推薦。

  5、用人部門對人力資源部推薦的候選人進行刷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然後由人力資源部安排面試。

  6、面試人員來司後先填寫一份《應聘登記表》(附件5),填寫完畢後由招聘人員安排相關領導進行面試。面試結束後,由面試官根據具體面試情況填寫《面試評價表》(附件6)。

  7、候選人面試透過,確定錄用後,由人力資源部通知錄用人員具體入職時間、入職時需要提供的相關資料及其他相關資訊,並將人員入職資訊告知行政部、用人部門及相關部門,提醒相關部門做好新員工入職準備工作。

  (三)錄用

  1、新員工入職時應向公司提交以下資料:

  1.1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1.2學歷證、學位證影印件各一份

  1.3原公司離職證明

  1.4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張

  1.5體檢證明(生產管理人員、車間工人、品控人員提供)

  1.6其他相關證書或資料影印件一份

  2、新員工入職當天應提供以上所有證件的原件以供查驗,人力資源部應仔細核查所提供的資料是否真實。員工提供虛假個人資料的行為屬於嚴重違紀,公司有權立即解除與該員工的

  勞動關係。

  3、新員工入職當天還需要填寫或簽署以下檔案:

  3.1填寫《員工檔案表》(附件7);

  3.2簽訂勞動合同;

  3.3簽署員工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書(根據需要)。

  4、以上手續辦理完畢後,由人力資源部填寫《新員工入職表》(附件8),並依據入職表中所列事項帶領新員工辦理其他入職事宜。

  5、人力資源部在引導員工入職後,建立員工在公司的人事檔案,更新公司員工花名冊。

  6、人力資源部將對新員工進行入職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公司介紹、規章制度、產品知識以及消防安全知識等。

  (四)試用與轉正

  1、新員工加入公司之後,將經過公司規定的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試用期起始時間自員工入職之日起計算。試用期原則上為3個月,有特殊約定的依據特殊約定。

  2、在試用期內,如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有權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勞動者如認為不能適應崗位工作,亦可提前三天書面通知公司,解除與公司的勞動關係。

  3、新員工於試用期結束前七個工作日內,填寫《新員工轉正申請表》(附件9)提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依據審批許可權報相關領導審批。對於審批未透過的,由人力資源部與相關領導溝通最終處理意見(延長試用期或解除勞動關係),並將最終意見反饋給轉正申請人。

  (五)內部異動

  1、公司為培養或提升員工工作能力,將根據實際情況對員工進行輪崗,同時,公司也可依據生產經營業務需要,將員工調往不同部門工作,無正當理由員工不得拒絕。公司安排崗位調動的,由人力資源部填寫《工作調動審批表》(附件10),報相關領導簽字,手續簽批完後,

  通知被調動人員進行工作交接,被調動人員根據《工作移交清單》(附件11)進行工作交接,交接完畢後至新部門報到。

  2、員工如因個人原因申請工作調動的,應由員工本人提交書面《工作調動申請表》(附件

  12),被批准調動的員工,根據《工作移交清單》辦理完工作交接,交接完畢後至新部門報到。

  3、公司內部異動人員,以每月15日為限,凡15日前(含)調動的,其考勤及工資歸入新部門,15日後調動的,其考勤和工資仍歸在原部門。

  (六)離職管理

  1、員工因個人原因主動要求辭職的,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申請表》(附件13);試用期結束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申請表》。

  2、《離職申請表》審批後,員工到人力資源部領取《離職工作交接單》(附件14),並按交接要求至各部門辦理工作交接手續,負責交接的工作人員需認真核對接收材料,接收清楚後方可在《離職工作交接單》上簽字確認,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交接手續負最終責任。

  3、對於部分崗位,如財務人員、採購人員、倉庫管理員等與公司財、物直接接觸的崗位人員離職時需進行離職審計,具體審計工作由財務部負責,審計無問題的正常離職,審計出現問題的,離職員工需將問題處理完畢後方可離職。

  4、員工離職未結算的工資及相關費用在員工辦理離職交接手續時予以確認,並於正常工資或費用發放日發放。

  5、員工因各種原因被動離職的,離職程式依據主動離職程式辦理。

  五、附則

  (一)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最終解釋權歸京味福江蘇有限公司。

  (二)本制度自公司總經理審批後執行。

  附件1:《人員編制表》

  附件2:《年度招聘計劃》

  附件3:《月度招聘計劃》

  附件4:《人員擴編申請表》

  附件5:《應聘登記表》

  附件6:《面試評價表》

  附件7:《員工檔案表》

  附件8:《新員工入職表》

  附件9:《新員工轉正申請表》

  附件10:《工作調動審批表》

  附件11:《工作移交清單》

  附件12:《工作調動申請表》

  附件13:《離職申請表》

  附件14:《離職工作交接單》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彙編13

  第一節員工招聘

  一、招聘原則:用人唯賢、公開、公平、公正,不拘一格選拔人才。

  二、招聘條件:符合工作崗位所要求的年齡、性別、學歷、學位、專業、執業資格、職稱等條件,思維敏捷、實際工作能力強,具備較好專業知識,身體健康,政治面貌清楚。

  三、招聘程式:

  1、公司行政辦每年定期進行人力資源盤點,全面瞭解各職能部門的崗位設定,人員及到崗情況,並擬定出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配置計劃草案。

  2、行政辦根據總經理批准後的人力資源配置計劃開展具體招聘活動。

  四、招聘流程:

  1、行政辦首先對應聘人員填寫的《應聘人員登記表》及提供的相關資料(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等)確認真實有效的基礎上,對照應聘崗位《職務說明書》進行初步篩選,確定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面試和複試。

  2、應聘人員的面試和複試由行政辦與用人部門經理共同進行(高階員工由總經理進行)。

  五、聘用

  1、面試和複試合格者由行政辦呈報總經理批准後,發出聘用通知。被聘用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試用)並開始進入3個月的試用期。

  2、行政辦組織開展新員工的入職培訓並與用人部門一道對員工試用期進行跟蹤考核。

  3、被聘用的新員工試用期發給試用期包乾工資,試用期滿並經考核合格的,公司將確定其正式工資級別並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

  第二節勞動合同

  一、合同種類:

  1、試用期合同:新員工須經過3個月試用期,其間與公司簽訂試用期合同。

  2、正試合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男45歲(含45歲)、女40歲(含40歲)以下,原無工作單位或雖有工作單位(行政、事業單位除外)但己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員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3、用工協議: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除以上第2條規定以外的所有員工簽訂用工協議。

  二、合同期限:

  1、試用期合同期限為3個月。

  2、正式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期限根據員工工作崗位等不同情況,分為以下兩種:

  (1)公司與中、高階員工及骨幹員工簽訂期限為3年的正式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超過3年期限由總經理批准。

  (2)公司與普通員工簽訂期限為1年的正式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

  三、合同簽訂程式:

  1、公司行政辦負責指導新聘員工和續聘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書》(或用工協議)。

  2、《勞動合同書》(或用工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3、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續籤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書》(式用工協議)。

  第三節人事調整制度

  一、人事晉升管理:

  1、建立定期晉升制度,透過員工晉升,彌補空缺崗位,保證組織的正常執行。

  2、員工晉升由其所在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交《晉升推薦表》,並闡明晉升理由。

  3、行政辦對部門晉升請求進行稽核,並負責考察該員工的工作表現。

  4、公司成立員工晉升考核小組,由行政辦安排晉升考核,具體晉升考核為:員工述職、部門評價、行政辦評價、考核小組隨機提問、考核小組總結。

  5、員工晉升考核通過後,由行政辦發放書面晉升通知及新崗位《職務說明書》並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6、員工晉升職務後,按新任職務確定報酬。

  二、人事降職管理:

  1、員工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將對員工進行降職處理。

  ①、由於組織機構調整而精減工作人員。

  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但又不構成辭退條件的,可考慮降職處理。

  ③、員工因身體狀況欠佳不能承擔繁重工作的,可考慮對員工進行降職處理。

  ④、依公司員工獎懲條例對違反紀律的員工進行降職處理。

  2、操作程式:

  ①、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出該部門擬降職員工的降職請求和薪資降級申請(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總經理提出)。

  ②、行政辦根據降職管理規定對部門提出的降職請求和降薪申請進行稽核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③、經總經理批准後,行政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並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三、人事調動管理

  員工因工作需要進行公司內平行的人事異動依下列程式辦理。

  1、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出員工調動請求。

  2、行政辦根據部門主管提供的資料和職務說明書中規定的任職資格對調動請求進行稽核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3、經批准後,行政辦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並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4、員工須在7天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四、人事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本人應提前30天向所在部門提出辭職申請

  報告並填寫《離職通知書》,經部門經理批准後送行政辦稽核。

  2、行政辦稽核無誤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3、辭職員工須在規定時間(10個工作日)辦理好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在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4、員工有下列情行之一,不得辭職。

  ①、涉及公司重要機密,特殊職位不滿解密期的。

  ②、重要業務尚未處理完畢,且必須由本人處理的。

  ③、正在接受公司審查的。

  五、人事辭退管理

  1、員工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①、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③、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④、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⑤、連續曠工超過三天或一年累計曠工超過10天(含10天)的。

  ⑥、因自身原因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有權辭退員工,但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該員工。

  ①、因公司業務緊縮須減少一部份員工時。

  ②、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3、辭退程式:

  ①、員工出現以上情形之一時,由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出辭退申請,(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總經理提出)。

  ②、公司依據以上第2點中①②條款規定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時,行政辦應稽核員工工作日,報總經理批准後發給該員工一次性離職補償金(補償金計算: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6個月以上至12個月者發給一個月本人實得工資作為補償金,工作滿一年以上按每工作一年發給一個月工資標準計算補償金)

  ③、經總經理同意後,行政辦應提前通知員工本人,並向員工下達《離職通知書》,員工填寫好後由部門主管、行政辦分別簽註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④、員工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清還手續後,方可在指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或離職補償金。

  第四節薪酬福利制度

  一、薪酬組成:

  本公司員工收入由基本工資,各種津補貼及獎金三部份組成。

  二、薪酬制度:

  1、公司按員工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付薪日期為每月29日,支付的是員工當月工資,若付薪日恰逢節假日,則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新員工試用期工資按所聘崗位職能工資的60—80支付。試用期滿並經考核合格者,執行所聘崗位級別正式工資標準。

  3、公司的工資實行多元化管理,駕駛員及短期聘用人員工資另行確定。

  三、薪酬調整:

  1、員工工資級別調整的依據。

  ①、公司範圍的工資調整,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相應調整全公司範圍員工工資水平。

  ②、獎勵性薪金晉級:其物件為年終績效考核優秀,在本職崗位工作中表現突出,在促進企業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

  ③、職務變更:員工職務發生變動,相應調整其在該職務級別內的基本工資。

  ④、員工在年終考核中,工作績效低下者,將被下調崗位薪金。

  2、員工工資調整依規定程式報批,集團董事會終審。四、員工福利:

  1、員工參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社會養老、失業保險等相關福利。

  2、享受公司組織的每年一次的常規性健康體檢。

  3、休假。

  (1)、享受國家規定的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2)、婚假:凡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可憑結婚證書申請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未用之假期不以薪金形式補償。

  (3)、產假:凡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和準生證可申請有薪(基本工資)產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4)、慰唁假:凡試用期滿的正式員工,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請3天有薪慰唁假。

  (5)、病假:凡試用期滿的正式員工一年可享受5天有薪病假。末用之病假不以薪金形式補償。

  事假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工資。

  第五節績效考核制度

  一、轉正定級:

  1、新員工要經過3個月的試用考察期,在此期間進行新員工入職培訓並透過培訓考核。

  2、新員工試用期考察期間無故曠工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的將予以辭退。

  3、行政辦在新員工試用期滿後一週內下發《試用員工轉正定級表》,部門主管根據該員工試用期在崗適應性,業務能力,工作主動性及團隊精神等方面的表現公正寫出評語並對該員轉正與否及工資定級情況提出部門建議。

  4、行政辦根據該員工的轉正考核結果作出同意定級,延長試用期或不能錄用的決定,簽署意見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5、考核表經總經理批准後,行政辦與轉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正式聘用。

  二、績效考核

  1、自評。自考核週期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行政辦向各部門員工發放考核表,由員工本人填寫,作為部門考核的初步依據。

  2、部門主管考核。部門主管根據員工填寫彙總的考核表中所反映的員工考核情況及日常工作表現,客觀公正地進行主管考核評價。

  3、複核:行政辦根據上述考核結果,客觀公正地複核。

  4、一般員工考核結果由分管副總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考核結果由總經理批准。

  5、考核結果將成為員工獎金髮放的主要依據。

  6、考核優秀者將獲得加薪、晉升的機會,考核成績低下者將視情況予以降薪、降級、調崗或淘汰。

  第六節培訓制度

  一、內訓管理

  1、結合公司的發展需求,行政辦負責制定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並公佈於眾。

  2、公司指定的培訓物件須參加規定的培訓課程,行政辦將實行培訓考勤管理,培訓成績計入員工培訓檔案,作為年終考核,獎勵及任職依據之一。

  二、外訓管理

  1、因工作需要,員工外出參加培訓,應填寫《員工培訓申請表》,報部門經理審批,經行政辦稽核後,呈報總經理批准,公司承擔培訓費用。

  2、員工報銷培訓費,須持畢業證書,結業證書或有關證明檔案,否則不予報銷。

  3、公司鼓勵員工利用工作之餘參加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學歷、學位考試、職稱考試、執業資格考試,對取得相關證書的,給予員工500—1000元一次性獎勵。

  4、對培訓費在20__元以上者,須簽訂培訓合同,行政辦對培訓合同統一管理。

  三、服務年限管理:

  公司支出培訓金額須為公司服務年限

  20__元—3000元1年

  3000元—5000元2年

  5000元—8000元3年

  8000元以上5年

  凡員工培訓後在公司工作時間(從培訓之日起)不滿上述年限者,離職時公司有權按違約時間對應的培訓金額扣回員工培訓費。

  第七節獎懲條例

  一、員工獎勵條件:

  公司員工符合下列條件者,應由上級主管酌情申報,予以獎勵。

  1、對公司業務有特殊貢獻成績或貢獻,有利計劃經採納實施有效。

  2、對於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權益的事,能事先發現或防止,而使公司減少或免受損失的。

  3、嚴格控制開支,節省成本有顯著成績者。

  4、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排除,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

  5、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確有成效者。

  二、員工懲處的條件。

  1、有瀆職、失職或對問題失察的。

  2、洩露公司機密或謊報事實的。

  3、偽造或塗改公司的任何報告或記錄的。

  4、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和他人謀私利的。

  5、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或對抗上級命令、決議的。

  6、遇突發事件故意逃避的。

  7、揮霍公款、浪費公司資產的。

  8、違反任何安全條例或從事任何足以危害安全的行為。

  9、工作時間偷閉怠工或擅自離崗的。

  10、託人簽到、打卡或代人簽到、打卡的;無故曠工、遲到、早退的。

  三、獲獎或懲罰方式的確定

  1、獎勵的種類:本公司對員工的獎勵分為加薪和有薪假兩種。

  2、懲處的種類:懲處分書面警告、降職、辭退三種。

  (1)、書面警告:適用於違反各項規定者,並予以扣發相應工資或獎金。

  (2)、降職:多次違反公司有關規定並無悔改表現者,公司將予以降職。

  (3)、辭退: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嚴重過失者。

  四、獎懲的實施

  1、獎勵。部門經理提出獎勵建議並填寫《員工獎勵建議》,簽註意見後送行政辦稽核,呈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行政辦備案。

  2、懲處。部門經理提出紀律處分建議,填寫《員工過失通知書》,簽註意見後,送行政辦稽核,呈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行政辦備案。

  3、部門經理以上獎勵或懲處由總經理批准並送行政辦備案。

  4、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公司行政辦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彙編14

  建築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試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人才在公司範圍內的有序流動和合理配置,減少人才外流,保護人才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調動各類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公司的健康穩定發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人力資源管理實行公司宏觀調控下的市場化運作,透過內部人才市場的合理流動,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第三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集團公司所屬各部門、各單位(含分公司、子公司及各法人單位)。

  第二章 管理機構和職能

  第四條 人力資源部行使人力資源管理職能,在試執行的基礎上,逐步向內部人才市場過渡,承擔起管理和經營兩種職能。

  第五條 各部門及各單位領導有責任配合人力資源部,各單位對口設定相應的職能部門或崗位,接受人力資源部的業務管理。

  第六條 為了加強以關鍵崗位為重點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培育和用好各類人才,為人員的流動和管理創造條件,人力資源部承擔引進、培訓、考核、儲備、輸出人才的職能。

  第三章 人才的引進和錄用

  第七條 大中專畢業生是企業對外引進人才的主要來源,也是培養企業後備人才隊伍的重點所在。招收、錄用的基本要求:專業對口,品學兼優,身體健康。基本程式:用人單位每年十一月底向人力資源部報送下年度本單位人員需求計劃(學生招收計劃),人力資源部每年一季度根據集團公司總體人才規劃及各用人單位需求計劃,結合人力資源存量現狀,編制招收計劃,報分管領導審批,經董事會研究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具體實施。

  第八條 新引進的大中專畢業生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合格後,參加公司組織的崗前培訓,培訓完畢,公司統一安排工作單位,新錄用的員工持人力資源部簽發的工作介紹信到各用人單位報到。

  第九條 各單位原則上不允許使用外聘人員,如確係企業急需的各類專業人才,須報人力資源部,經公司同意後方可從社會引進,由公司統一簽訂聘用合同。

  第十條 新招收的大中專學生和新招聘的人員執行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辦理錄用手續。

  第十一條 人才的引進和錄用工作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辦理,各用人單位不得私招亂用,未經集團公司批准而私招亂用每發現一例,對用人單位罰款5000~10000元。

  第四章 人才內部市場

  第十二條 堅持用市場手段配置人力資源的改革方向,強化並實行人力資源的集中統一管理,支援人才在企業內部合理有序流動。

  第十三條 內部人才市場的執行規則

  1、先內後外、內外接換原則

  在同等條件下,公司在職員工在公司範圍內有優先擇業的權力,但當人才需求在內部人才市場不能滿足公司發展的需求時,可轉向對外招聘;當公司形成富餘人員時可對外推薦,透過內外市場轉換,最大限度地發揮員工的潛能,使公司發展過程中的人才需求得到滿足。

  2、公平公正原則

  在內部招聘過程中,必須堅持計劃公開、崗位公開、考核公正、評價公正,建立客觀公正的評價標準,增加透明度。

  3、優勝劣汰原則

  在內部員工崗位置換過程中,堅持優勝劣汰原則。公司在職員工無論其現任職位高低、工齡長短、資歷深淺,在擇業面前人人平等,以“才”擇人,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4、組織審批原則

  各部門及各單位人才結構安排及人力資源計劃由其自行負責。原則上置換崗位的人員應首先徵得原部門及原單位的同意,方可提出置換崗位申請,否則人力資源部將不受理其置換崗位申請。

  第十四條 透過內部人才市場進行崗位調整的公司內部員工應該遵循每一次流動都是以前工作經驗的再利用、再發展的規律,實現員工與公司的共同增值,將無效流動帶來的損耗降至最低。

  公司內部招聘的崗位應分成如下兩類:

  1、公司需要調整補充或增加管理崗位人員需求時:

  此類人員流動可由各部門及各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員工個人意願,結合工作表現定期推薦或人力資源部根據人員需求計劃向各相關部門及單位推薦。

  2、公司內部非管理崗位缺崗需要增加人員時,優先從公司富餘人員中擇優選擇。

  此類人員流動,可由員工本人根據內部招聘所提要求,提出書面申請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推薦。

  第十五條 下列人員可以參與內部人才市場:

  1、因工作需要補充人員時,由本人提出申請,現工作部門及單位推薦,經考核符合用人部門及單位崗位條件者;

  2、 因工作任務調整而需要對其崗位進行調整的符合擬置換崗位任職資格者;

  3、在現工作崗位上認真負責,勞動態度好,但其所具備的業務技能確實不適合在本職崗位者。

  第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參與內部人才市場:

  1、所申請的職位不符合用人單位需求的任職資格條件的人員;

  2、因工作需要,暫不能離崗的人員;

  3、在現工作崗位上工作不認真負責,工作態度較差的人員或不能勝任工作的人員。

  第十七條 公司內部擬進行崗位置換的員工必須填寫《內部崗位職位轉換申請書》(附件一),詳述本人專業、工作適應範圍、主要工作業績,並提出希望從事的崗位及部門,經原部門及單位批准後,將此表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十八條 制訂需求計劃

  1、各用人單位根據本部門及單位發展需要和工作崗位要求,制定人員需求計劃(年度用人計劃或補充用人計劃)。經主管領導審批後,由人力資源部審查備案。

  2、各用人單位在每月15日前向人力資源部報送《企業內部人員需求資訊快報》(附件二)和《企業內部閒置人員資訊快報》(附件三),如有人才急需可隨時報送,經人力資源部彙總後編印《企業內部人力資源需求資訊綜合快報》,在公司月度生產例會上分發。

  3、人力資源部將定期公佈公司內部的人員需求資訊,透過公司內部人才市場促進人才合理流動。

  第十九條 人力資源部根據各用人單位需求情況,在尊重置換崗位員工和用人部門及單位意見的前提下,採用推薦、招聘、競聘等多種方式,為供求雙方提供雙向選擇的機會。

  第二十條 人才的公司內部流動,須按公司規定履行調動審批手續,用人單位不得自行調動,違者每發現一例,對接收單位罰款20xx~3000元。

  第二十一條 人才在內部調動之前均須辦理好工作移交,與原單位結清一切相關手續,移交時間:本市內3~5天,外地5~10天,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時,報請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延長。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不能進

  入新崗位。辦理內部調動超過時效按作廢處理,重新補辦手續。發生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第五章 員工人事考核

  第二十二條 人事考核是透過對員工在一定時間內所表現出來的工作業務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評價,來促進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公正和高效,提高員工工作熱情和工作效率,以使企業具有較強的競爭力。

  第二十三條 人事考核的評定結果將運用於以下幾個方面:

  1、教育培訓,員工自我開發;

  2、合理配置人員;

  3、晉升、提薪;

  4、獎勵。

  第二十四條 對員工的人事考核每年進行一次,填寫《公司員工考核表》(附件四)。主要考核其工作態度、工作能力、發展潛力、工作績效。考核結果分為優、良、中、差四個等級,其直接主管對其考核結果負責,考核結果報人力資源部留存備案。

  第二十五條 為保證人事考核能公正合理地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1、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做出評價;

  2、必須消除對被考核者的好惡感、同情心等個人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對被考核者做出公正的評價;

  3、不對考核期外以及職務工作以外的事實和行為進行評價;

  4、考核者應該依據自己得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第二十六條 對連續兩次考核結果為優秀者,由人力資源部或所在單位推薦晉升、提薪或進入後備幹部名單。

  第二十七條 對連續兩次考核結果為中或者差者,可根據所在單位意見,安排其調崗、降職、降薪、培訓或辭退。

  第六章 對待崗人員的管理

  第二十八條 公司對待崗人員要加強培訓,積極開闢就業渠道,加速人才流動,幫助不在崗人員尋找就業崗位,建立和完善待崗機制和退出機制。

  第二十九條 員工待崗的,所在部門(用人單位)以書面形式報告人力資源部,並詳細說明員工待崗理由。

  第三十條 人力資源部對相關報告情況進行核實後,由人力資源部向用人單位和員工本人送達待崗通知書。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接到通知書後,即通知待崗員工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待崗員工在規定的時間內到人力資源部報到。用人單位同時應按待崗人員待崗前本人月工資標準的3倍金額,交回公司資金中心。

  第三十二條 待崗三個月以內的員工,待崗工資由公司支付,公司按規定代扣代繳待崗員工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等社會保險費。

  第三十三條 待崗三個月內參加由公司組織的技能和轉崗培訓,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用人單位按照雙向選擇、公平競爭的原則,安排待崗員工重新上崗或轉崗工作。超過三個月仍未上崗的,企業可與待崗人員共同協商簽訂《待崗人員保留社會保險協議書》(附件五)。

  1、協議每次簽訂一年,協議到期前一個月,雙方可共同協商是否續簽;

  2、在三個月待崗培訓期內未找到工作崗位,又不和公司簽訂保留協議的,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3、協議期內,用人單位安排待崗人員工作時,待崗人員應在接到書面通知5日內,回單位報到,協商上崗事宜,超過5日不報到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4、員工待崗期限自通知書發出之日起計算,最長為二年。待崗期滿不能重新上崗者,公司按照有關規定解除勞動關係。

  第三十四條 對因特殊原因,需要公司給予託管人事關係者,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與本人簽訂《託管人員協議書》(附件六),託管期間不簽訂勞動合同,不享受企業的任何待遇,並且須交納管理費。

  第三十五條 各單位原長期不在崗人員不能進入公司內部人才市場。由公司和分公司按照國家政策和規定共同組織清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未涉及內容按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彙編15

  為進一步規範我院年度考核工作,提高考核質量,根據省、市組織、人事部門關於年度考核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現制定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制度。

  1.醫院成立考核委員會,負責醫院的考核工作;

  2.制定年度考核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3.制定考核人員範圍及注意事項;

  4.制定考核等次、內容及標準,考核等次分優秀、合格、不合格;

  5.考核方法:各科室人員進行個人總結述職,經科室全體人員評議,確定考核等次,並將年度考核結果在科裡公佈。科室負責人填寫評鑑意見和考核等次,並將優秀等次人員名單交人事科上報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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