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教師> 教師基本工作職責

教師基本工作職責

教師基本工作職責

教師基本工作職責1

  一、教師日常教學工作

  1、制訂教學計劃

  教師應瞭解所任課程在整個教學計劃中的作用與地位,認真鑽研並根據學生實際情況制定好學期授課計劃。

  2、備課

  按照備課規程要求,認真進行課時備課,寫好教案,設計教法,指導學法,體現德育。

  3、授課

  教師要精心搞好課堂教學,上好每一堂課並在課堂做好指導學生學習等工作,努力提高每一節課的教學質量。做到教學目的明確、講授正確、教法得當、語言清晰、板書工整、組織嚴密、理論聯絡實際。

  4、教學總結

  重視課堂教學實效,認真總結經驗,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努力提高教學水平與能力。針對學生實際做好培優、補差工作,因材施教,加強教學的針對性,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5、學情溝通

  認真做好學生調查,掌握學生對知識的吸收率和鞏固率。關心學生的身心健康,瞭解和疏導學生的心理問題,培養學生具有良好的生活習慣和積極的思想態度;收集教學資訊和反饋資訊,做好中心與家長之間的溝通工作。

  二、教學研修交流工作

  1、積極參加中心組織的教研活動,如聽課、說課、觀摩、集體備課、學術討論、經驗交流、學習理論等,努力提高政治、業務水平。

  2、不斷自我提高,積極撰寫教學隨筆、案例,學期結束後,要對本學期教學工作做出書面總結,寫好專題總結,並交教務處存檔。

  三、其他教學性工作

  積極配合、完成中心其他部門組織、安排的其他教學性事務。

教師基本工作職責2

  教學工作是學校最重要的工作,為明確各種教學環節中教師的工作要求,確保學校教學工作的正常秩序,不斷提高教學質量,特制定《資訊科學技術系教師教學工作崗位基本職責》,請教師遵照執行。

  一、教師講課的工作職責:

  課堂講授是教學法的主要環節之一,講課教師應做到:

  1、認真研究教學大綱,明確本課程在教學計劃中的地位、作用和要求,按照課程教學大綱組織教學,注意與相關課程內容的銜接、配合,合理安排教學內容和教學時間,制定教學方案,填報教學進度表。

  2、根據教學大綱精心選擇或編寫教材。避免出現教材過時、教材與課程不符、教師上課基本為用所訂教材、私自給學推銷自編教材等問題。

  3、認真備課,撰寫講案與講稿;新學期的第一堂課,教師要給學生講清楚本門課程的性質作用、學習難點、學習方法和學習要求等;初次任課的教師應進行預講。

  4、講授要堅持“少而精”原則,重點闡明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做到概念清楚,表達準確,重點突出,邏輯性強,力求語言生動,板書整潔、美觀。

  5、貫徹“啟發式”原則,注意培養學生獨立思考和分析、解決能力以及自我獲取知識的能力。

  6、注意瞭解和掌握本學科前沿動向,不斷充實、更新教學內容。

  7、認真負責地做好輔導答疑和批改作業等環節工作。若有專任輔導教師,主講教師也要承擔適量的輔導答疑和批改作業工作。

  8、遵守教學紀律,按時上下課,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課或增減課程學時。

  9、注意學習、運用教育理論,改進教學方法,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10、協調好本課程各個教學環節,與有關教師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教學任務。

  11、認真做好考試(考查)工作,按照教學大綱所規定教學目標,科學命題,公正閱卷。

  12、課程結束後,要及時分析考試結果,認真地從教學內容、方法、效果等方面進行分析,寫出課程教學書面總結,及時報系教學秘書備查。

  13、在整個教學過程中,注意言傳身教,為人師表,做到既教書又育人。嚴格執行有關教學的各項規章制定,堅決杜決教學法事故的發生。

  二、輔導教師職責:

  根據教學需要和加強對青年教師的培養,部分課程配有輔導教師,輔導教師是講課教師的助手,配合主講教師共同完成教學任務。輔導教師應做到:

  1、認真研究、掌握教學進度;認真鑽研教材,熟悉並掌握本門課程的“三基”內容。

  2、堅持隨班聽課,掌握教學法進度;瞭解學生學習情況,及時向講課教師反映學生的意見和要求,共同研討改進教學,提高教學效果。

  3、認真輔導,耐心答疑,啟發學生積極思維,指導學習方法。輔導中注意因材施教,分類指導。

  4、嚴格要求學生按時完成作業,認真及時地批改作業,每次批改作業後應認真評定並登入成績。

  5、協助講課教師做好教學所需教具、電教裝置等輔助教學手段的準備工作。

  6、在整個輔導教學過程中,注意培養學生樹立優良學風,激勵學生在學習上不畏艱難奮發向上,做到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三、教師指導實習的工作實施計劃:

  教學實習、畢業實習是培養學生理論聯絡實際,綜合運用所學理論知識,提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教學環節,實習指導工作應由實踐教學經驗豐富、業務水平較高的教師參加。指導教師應做到:

  1、根據實習大綱,制定實習工作實施計劃。

  2、實現組織實施實習大綱規定的各項實習活動。重點抓好各關鍵環節的指導工作;充分利用實習點的有利條件開展各種形式的現場教學,引導學生深入實際,瞭解和發現問題。培養學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促使學生理論與實際相結合;對學生要嚴格要求、嚴格訓練,引導、激發學生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培養嚴謹求實的科學態度;引導學生熱愛專業,教育學生虛心學習、實踐;教育學生艱苦奮鬥,遵紀守法,培養學生良好的工作作風和思想作風;克服困難,努力完成實習任務。

  3、全面關心學生的思想、學習、生活,既要嚴格要求,又要關心愛護。

  4、指導教師要以身作則,堅持蹲點指導。

  5、代表學校與實習單位聯絡工作,本著雙向受益的原則,搞好協作關係,保證實習順利進行。

  6、指導學生做好實習筆記,按時完成實習報告。

  7、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和實習要求,嚴肅認真的做好學生實習成績的考核、評定工作。

  8、實習結束後,參與組織彙報交流工作,並做出指導工作小結。

  四、教師指導畢業論文的工作職責:

  畢業論文(設計)是培養學生運用所學知識獨立解決問題能力、科學研究能力的重要教學環節之一,指導教師應以積極負責的態度進行指導,指導教師應做到:

  1、根據教學計劃或課程教學大綱要求,指導學生正確選擇研究課題或設計專案。

  2、指導學生制定研究內容、方法、進度的設計安排。

  3、指導學生學習、研究、利用有關參考文獻。

  4、指導學生進行實驗研究設計,貫徹啟發式教學方法,注意因材施教,鼓勵學生創新,解決學生在實驗、設計中遇到的問題,全面訓練和提高學生的實驗研究、設計、計算、繪圖、查閱文獻、撰寫論文的能力。

  5、畢業論文(設計)完成後,指導教師應全面審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指導學生修正。

  6、全面組織的答辯工作,對畢業論文(設計)的質量、水平和學生的工作態度和能力等方面全面考核,寫出評語,評定成績。

  7、指導工作結束時,寫出總結向教研室或系做專題書面報告。

教師基本工作職責3

  (一)教學科研型教師基本崗位職責規定如下:

  1.教學及人才培養

  (1)服從學校和學院(單位)教育教學工作安排;每學年完成本學院人均教學課時的50%以上,其中為本科生授課不少於80學時或獨立設定本科生教學實習不少於4周,教學效果良好。

  (2)承擔本科生學務指導工作;指導本科生的實驗、課程設計、生產(畢業)實習、畢業設計(畢業論文)(不含無本科專業的通識教育課、基礎課,下同)。

  (3)有博士點、碩士點的學科,指導博士生、碩士生的學習(若生源充足,每學年至少招收一名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4)主持校級及以上級別的教學研究專案(含學校立項網路課程課件建設專案、實驗技術研究專案,下同),或公開發表教學研究論文1篇及以上,或主編、副主編公開出版教材、教學參考書,或獲省部級教學成果三等獎及以上級別獎勵(有獲獎證書),或獲校級教學成果一等獎(前三名)、二等獎(第一名),或獲省部級及以上教材獎(參編者),或指導(個人指導或作為指導小組負責人)的學生在全國(由教育部等中央部委組織)各類競賽(大學生“挑戰杯”、電子設計、數學建模、英語競賽等)中獲一等獎及以上獎勵。

  2.科研及學術成果(達到下列八項中的兩項,其中第1項為必備項)

  (1)在學校認定的'重要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2篇及以上。

  (2)主編出版本專業領域學術著作1部,或被《SCI》、《EI》、《SSCI》、《A&HCI》收錄論文1篇,或在學校認定的人文社科權威期刊(A類、B類)發表論文1篇。

  (3)獲省部級科技成果一等獎及以上級別獎勵(有獲獎證書),或獲省部級科技成果二等獎、地質調查優秀圖幅(前五名),或作為第一獲獎人獲三等獎。

  (4)作為骨幹成員(前五名)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研究計劃重點專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專案、“973”或“863”國家級專案、科技部支撐計劃專案、國家重大科學工程專案、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專案,或作為骨幹成員(前三名)承擔地質調查專案、重大橫向專案(單項到位經費100萬元以上)。

  (5)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案、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專案、國際合作科研專案(不含國際合作與交流專案)、國家軟科學計劃專案、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專案、全國教育科學規劃專案(專案均有經費資助)。

  (6)主持部委或省市縱向專案(理工類專案單項經費20萬元以上或累計經費30萬元以上,人文社科類專案單項經費2萬元以上或累計經費4萬元以上),或主持橫向專案(理工類專案單項經費40萬元以上或累計經費80萬元以上,人文社科類專案單項經費8萬元以上或累計經費15萬元以上)。

  (7)課題研究成果或為地、市級及以上政府提供的規劃、諮詢、政策建言,被地、市級及以上政府採納且作為決策依據,產生良好效益(需有詳細成果材料並由政府提供證明)。

  (8)承擔社會服務工作,產生良好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個人在聘期內為學校創收(純收益)達到120萬元以上。

  3.學科專業建設及其他工作

  負責本學科、專業的建設與發展,指導教育教學改革、課程建設和實驗室建設;協助學院、系(教學部)指導本學科專業的教師隊伍建設;積極開展國際合作與學術交流;積極參與學校及所在學院(單位)的各項活動;完成學校和學院(單位)規定的其他工作。

  (二)教學型教師(指專職從事通識教育課、基礎課及藝術類教學的教師,下同)基本崗位職責規定如下:

  1.教學及人才培養

  須完成教學科研型教師規定的教學研究及人才培養任務,其中每學年完成本學院人均教學課時的100%以上,其中為本科生授課不少於160學時或獨立設定本科生教學實習不少於8周。

  2.科研及學術成果(達到下列四項中的兩項,其中第1項為必備項):

  (1)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2篇及以上(其中屬學校認定的重要期刊論文1篇及以上)。

  (2)主編、副主編出版本專業領域學術著作1部,或被《SCI》、《EI》、《SSCI》、《A&HCI》收錄論文1篇,或在學校認定的人文社科權威期刊(A類、B類)發表論文1篇。

  (3)獲省部級科技成果二等獎、地質調查優秀圖幅及以上級別獎勵(有獲獎證書),或獲省部級科技成果三等獎(前三名)。

  (4)主持或作為前兩名承擔部委或省市縱向科研專案(有經費資助),或主持橫向科研專案(理工類專案單項經費10萬元以上或累計經費15萬元以上;人文社科類專案單項經費2萬元以上或累計經費4萬元以上)。

  (三)科研型教師基本崗位職責規定如下:

  1.教學及人才培養

  每學年完成本學院人均教學課時的25%以上,其中為本科生授課不少於32學時或獨立設定本科生教學實習不少於2周;其他教學及人才培養任務可適當放寬要求。

  2.科研及學術成果(達到下列七項中的兩項,其中第1項為必備項):

  (1)論文被《SCI》、《EI》、《SSCI》、《A&HCI》收錄2篇及以上(其中在國際期刊發表的論文不少於1篇),或在學校認定的人文社科權威期刊(A類、B類)發表學術論文2篇及以上(主編出版本專業領域學術著作1部,可視同1篇高水平論文)。

  (2)獲省部級科技成果一等獎及以上級別獎勵(有獲獎證書),或獲省部級科技成果二等獎、地質調查優秀圖幅(前三名),或作為第一獲獎人獲三等獎。

  (3)作為骨幹成員(前三名)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研究計劃重點專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專案、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專案、科技部支撐計劃專案、國家重大科學工程專案、“863”計劃專案、“973”計劃專案子專案,或作為前兩名承擔地質調查專案、重大橫向專案(單項經費100萬元以上)。

  (4)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專案、國際合作科研專案(不含國際合作與交流專案)、國家軟科學計劃專案、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專案、全國教育科學規劃專案(專案均有經費資助)。

  (5)主持部委或省市縱向專案(理工類專案單項經費40萬元以上或累計經費80萬元以上,人文社科類專案單項經費5萬元以上或累計經費15萬元以上),或主持橫向專案(理工類專案單項經費60萬元以上或累計經費100萬元以上,人文社科類專案單項經費10萬元以上或累計經費30萬元以上)。

  (6)課題研究成果或為地、市級及以上政府提供的規劃、諮詢、政策建言,被地、市級及以上政府採納且作為決策依據,產生良好效益(需有詳細成果材料並由政府提供證明)。

  (7)承擔社會服務工作,產生良好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個人在聘期內為學校創收(純收益)達到120萬元以上。

  -- end --

【教師基本工作職責】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