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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

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

  地址:____

  性質: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

  性別:____

  年齡:____

  家庭住址:____

  根據____省勞動廳、人事廳、財政廳《企業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辦法》(以上簡稱《辦法》)和其他有關檔案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為____個月。工種____。

  第二條 甲方的工作環境和生產條件基本符合《____省廠礦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例(試行)》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有制定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分配工作和下達生產、工作任務並按有關規定進行獎懲和辭退,檢查乙方的生產、工作、學習和技術狀況等權利;有為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各項福利待遇,繳納待業保險和養老保險金,改善勞動、工作、學習條件,參加民主管理和關心職工生活的義務。甲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作為企業的主人,享有勞動、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等權利。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紀律和規章制度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的義務。乙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五條 乙方經甲方批准,脫產學習、長期病休、請長假或停薪留職等,需要簽訂專項合同,明確甲、乙雙方在此期間的權利、責任、義務和其他有關事項。

  第六條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由於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又要求繼續工作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應在三十日內辦完續訂或終止勞動合同手續。逾期未辦理有關手續,乙方要求續訂的,應補辦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合同內容及期限按原合同不變。

  第七條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一般不予變更勞動合同。甲主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第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辦法》解除對方勞動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乙方被辭退、除名、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判刑,其勞動合同自行解除,不用提前通知對方。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賠償標準和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遵照執行。

  第九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從領取病假工資的次月起,按其工齡長短,給予3-18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因病治療需要延長醫療期的,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稽核批准,可適當延長。乙方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發給乙方標準工資3-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第十條 按照《辦法》正常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須按乙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本人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其他情況不予發放。

  第十一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一般不得調動(轉移)工作單位。由於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調動(轉移)工作單位的,甲方負責按原身份介紹,並解除勞動合同,不發放生活補助費。

  第十二條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向有關部門待業保險基金、養老保險基金,提供勞動報酬、工資性補貼和口糧補助等;乙方在甲方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勞動保險福利待遇;退休或待業後,也要享受相應的待遇。

  第十三條 乙方也要向有關部門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國家規定的各種費用。

  第十四條 甲方制定的廠規廠紀、店規店紀為本合同附加條款。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和勞動部門各存____份。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如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勞動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仲裁不服時,可依照法律程式,向當地人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其他

  ____。

  甲方(蓋章):____

  乙方(簽字):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

  簽訂地點:____

  簽定勞動合同時注意事項

  簽訂勞動合同可不是一件輕鬆的事,由於用人單位和求職者雙方當事人在勞動相關法規知識和法律知識上掌握程度的不平等,求職者明顯處於劣勢,因此求職者在簽訂合同時應注意下面的事項:

  1、如果求職者進入到單位是透過熟人牽線的,礙於情面關係,求職者或者用人單位只是簡單地達成了口頭用工協議合同,但這種口頭合同對求職者是相當不利的,因為一旦日後求職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利益糾紛後,用人單位可以隨意對待求職者,而求職者本人因無字據為證,只能承受可能發生的一切損失。為了保障個人的利益,求職者在正式進入到用人單位工作時,一定要與用人單位簽定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

  2、在求職者要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許多個人單位常常事先起草了一份勞動合同文字,在文字中約定的責、權、利明顯對單位,正式簽定合同時用人單位只需要求職者簡單地籤個字或者蓋個章就可以了。但求職者仔細推敲合同後,發現條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而切合同內容只約定求職者有哪些義務、要何遵守單位的各項制度,若有違反要承擔怎樣的責任等等,而關於求職者的權利,除了報酬外幾乎一無所有。為穩妥起見,筆者建議求職者在正式簽定勞動合同時,最好要求用人單位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勞動事務諮詢事務所進行勞動合同文字鑑定為好。

  3、求職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本意就是想透過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利益,但是如果簽定的合同本身就是違法的,那麼求職者的權益照樣得不到法律保護。為此,求職者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簽定的勞動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包括:用人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私營企業必須符合法定條件。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權利與義務)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勞動政策,不得從事非法工作;此外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式、形式必須合法。

  4、為了更好地用法律武器保障和維護自己的個人利益,求職者在簽定合同之前,最好應該認真學習和了解一些勞動法律和法規方面的知識,例如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除,勞動保護和保險,法律責任等,這樣求職者在與用人單位起草勞動合同文字時,就能爭取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權利和義務,或者一旦日後用人單位違反合同規定,求職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5、一份正式的合同應該條款齊全,日後雙方一旦發生利益衝突,可以便於查證核實。為此,求職者在簽訂前一定要讓單位負責人拿出合同原文,仔細審看合同條款是否齊全,如名稱、地點、時間、勞動規則、具體工作內容和標準、勞動報酬、合同期限、違約責任、解決爭議方式、簽名蓋章等。如無異議,再當面同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以防某些單位負責人利用簽字時間不同而在合同上動手腳。

  6、如果求職者所進的單位主要從事一些對人身安全有較大威脅的行業時,求職者一定要向用人單位確認,遇到工傷應該按照法律的規定來處理。現在不少單位只知道要求職者為他們賣命,一旦求職者傷殘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後,他們就毫不留情地一腳把求職者踢開,因此用人單位在起草合同時,為逃避承擔的責任,要求職工工傷自理,或只是約定一些無關痛癢的條款,與國家法定的償付標相關很遠。

  7、許多私營單位為了達到要挾、控制求職者的目的,常常在簽定合同之前要求求職者先交納一定的上崗抵押金,這樣求職者一旦違反約定,其上崗抵押金就會被沒收,而用人單位因此有了有恃無恐的把柄,求職者只好惟命是從。為此,求職者應該首先弄清單位收取抵押金的用意,另外可以私下向內部員工打聽一下該單位的聲譽,以權衡一下到底是否應該交納抵押金。

  8、最後求職者還應該瞭解一下其他的細節問題,例如當合同涉及數字時,一定要用大寫漢字,以使單位無隙可乘;另外要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和附加條件(如簽證、登記);合同至少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妥善保管;雙方在簽訂時如有糾紛,應透過合法方式解決。

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

  (4)依法服兵役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一、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二、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按有關規定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三、合同鑑證與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合同簽訂後,應經同級勞動部門鑑證;經鑑證後的勞動合同變更內容的應重新鑑證。

  甲乙雙方執行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企業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勞動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有學徒期的工種,學徒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試用期包括學徒期在內)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_________任務,擔任_________工種。

  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增強主人翁責任感,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資與甲方同工種,同崗位原固定工人保持同等水平。乙方在學徒(熟練)期間的生活補貼為:試用期間____元,試用期滿_________元,現工種工資_________元。

  2.甲方按規定發給乙方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15%的工資性補貼。

  3.乙方的升級按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為重新就業的勞動合同制工人,仍從事原工種的,經考核合格後,甲方按原工資等級支付工資;改變工種的,試用期間的工資按不低於_________級工的標準支付,試用期滿後由甲方考核定級。

  5.由生產(工作)需要確需加班的,甲方為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或按規定支付加班費。

  第六條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資金、津貼、保健食品、勞動保護用品、物價補貼等待遇,與甲方同工種,同崗位原固定工人相同。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孕期、產期、產假和哺乳期間,與甲方同工種,同崗位的原固定工人同等對待。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或省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與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對待;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甲方按國家或省有關規定發給醫療補助費。

  4.乙方因工因病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與甲方固定工人同等對待。

  5.乙方的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上下班交通費補貼、取暖和防暑降溫補貼等,與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對待。

  6.乙方因合同期滿後屬於第八條第2款第2項和第3款規定情況,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按其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標準工資1個月的生活補助費,但是,最多不超過12個月的乙方標準工資。乙方按照第八條2款第2項被解除勞動合同的,或按照第八條第5款規定自行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及自行離職的,甲方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7.乙方標準工資的______%為乙方本人繳納的退休養老基金,由甲方代為扣繳,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機構。

  8.甲方按國家或地方政府有關規定,按月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基金,行業保險基金和工傷保險金

  第七條教育與培訓

  1.甲方對乙方進行各種必要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上崗前培訓以及必要的職業技術培訓。

  2.乙方從事特種作業,要經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技術培訓應達到國家規定的初級工標準。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須為甲方服務_________年,否則乙方須付甲方所付培訓費。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1.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4)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按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及甲方的實施細則,乙方屬於應予辭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企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3.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律,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公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為女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

  (5)乙方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

  5.乙方被依法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但試用期發現不合格的,因辭退解除合同的除外。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甲方解除合同應徵求甲方工會的意見。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是否續訂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如對方同意續訂合同,應辦理續訂合同手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手續,則本合同將視為自動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第九條雙方需約定的事項

  1.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約定情況除外:

  (1)合同期內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以_________個月為限)

  (3)合同期內發生不超過個_________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其他情況。

  2.乙方批准出境定居的,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以及等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乙方在享受法定假期間,以及_________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4.乙方除第八條第3款的規定以外,應徵入伍的,以及等情況,可以同甲方解除合同。

  第十條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按本企業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如因不可抗拒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以致給合同對方帶來損害時,違約方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從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旨在確定甲乙雙方勞動關係,明確雙方責任權利。有關條文的具體實施和對其他需要直接進一步說明的問題,甲方按程式制定實施細則和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用鋼筆或毛筆填寫,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4

  訂立合同

  雙方:

  招聘方:_________(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單位的行政)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合同制職工)簡稱乙方。甲方招聘合同制職工,按有關規定,已報請有關部門的批准(或同意)。

  甲方已向乙方如實介紹涉及合同的有關情況;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勞動手冊。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年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沒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項工作的時間為期限的合同,應註明“本合同無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為屆滿期限”。)

  第二條 試用期限試用期限為_________個月(或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試用期限的長短,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有關部門無規定的,由招聘方根據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實際水平確定。)

  第三條 職務(或工種)甲方聘請乙方擔任_________職務(或從事某工種的工作)。

  第四條 工作時間每週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八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為期限的合同,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

  第五條 勞動報酬(一)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為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時間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二)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

  第六條 生活福利待遇(一)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節日假、婚假、產假、喪假與固定職工相同。工作滿一年以上需要探親的,可享受_____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時間)的探親待遇,工資照發,路費報銷。(三)特保兒費:乙方享受特保兒費與固定職工相同。

  第七條 勞動保護_________。(乙方的勞動保護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乙方患病、傷殘、生育等待遇以及養老保險辦法_________。(本條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第九條 政治待遇和勞動紀律要求(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二)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後,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於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為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為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三)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第十條 教育與培訓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變更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不因此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3.由於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或由於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4.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調動、調換訂立沒有一定期限勞動合同職工的工作;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_________。(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國家主管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雙方議定條款不得違反法律和政策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二)解除勞動合同,除因乙方違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單位管理章程的規定被開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外,甲方應按規定發給辭退補助費和支付路費。

  (三)解除勞動合同時,雙方應按規定辦理解除手續。甲方應按規定將解除合同的情況報告有關機關核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故辭退乙方,除應發給辭退補助費和路費外,應償付給乙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二)甲方違反勞動安全和勞保規定,以致發生事故,損害乙方利益的,應補償乙方的損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為其支付的職業技術培訓費,並償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_____元。(四)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操作規程,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按處理固定職工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單位主管機關或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報主管機關,勞動合同管理機關(本合同如經公證,則應交公證處留存一份)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三)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姓名: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施∈些縣(區)鄉(鎮)村(街)號

  現住址:

  屬於:農業人口

  非農業人口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務院《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及《××省實施〈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細則》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生產(工作)任務

  根據甲方企業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從事崗位,為

  工種,承擔生產(工作)任務。其中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為: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勞動安全保護和防護設施。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據有關政策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支付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

  元。試用期滿,根據乙方的崗位、技能水平,承擔的任務等情況,定為每月

  元。乙方從事的工種為全額計件工資制,經甲、乙雙方協商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為____。

  (二)加班工資為每小時元。法定節假日每小時元。

  (三)乙方從事夜班工作的,甲方應按規定支付乙方夜餐費。

  (四)按照國家及企業的有關規定,乙方應享受____等,每月計元,津貼____元,獎金____。

  五、勞動保險福利待遇以及社會養老保險均按現行有關政策執行

  六、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依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有權制定廠規廠紀。

  2、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及有關法規、政策,甲方有權對職工實施獎勵、處分、經濟處罰。

  乙方權利

  1、乙方享有與其他工人相同的主人翁地位,參加企業民主管理。

  2、乙方享有與其他工人相同的政治榮譽和政治待遇(入黨、入團、評選先進、模範等)。

  3、甲方有違反合同的行為,乙方有權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二)甲方義務

  1、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廠規廠紀等教育、培訓考核與管理。

  2、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應享有國家規定的勞動、工作、學習、生活條件。

  乙方義務

  1、自覺遵守各項勞動紀律、規章制度,聽從指揮,服從管理。

  2、刻若鑽研業務技術,盡職盡責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嚴格遵守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一)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用條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按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應予以辭退的;

  4、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5、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的。

  (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三)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嚴重危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4、經甲方同意,被招為合同制工人或參軍、自費考入中等以上專業學校的。

  (四)在下列情況下,企業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七條(一)款規定的;

  2、合同期內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在符合國家規定的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

  5、符合國家其他規定條件的。

  (五)合同期滿必須終止合同。因生產(工作)需要,可按照規定重新辦理招用手續。

  (六)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天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試用期內解除合同及(二)款中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八、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其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違約金元,賠償金

  元。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以致給對方帶來損害時,違約方可不承擔保險責任。

  九、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十、勞動合同鑑證

  本合同簽訂後,必須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的仲裁機構進行鑑證。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六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當事人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勞動行政仲裁機構各一份。未經合法授權代簽、塗改無效。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保險、法規、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保險、法規、政策執行。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

  乙方簽名____

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6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務院《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及《_________省實施〈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細則》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生產(工作)任務

  根據甲方企業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從事崗位_________,為_________工種,承擔生產(工作)任務。其中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為: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勞動安全保護和防護設施。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據有關政策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支付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元。試用期滿,根據乙方的崗位、技能水平,承擔的任務等情況,定為每月_________元。乙方從事的工種為全額計件工資制,經甲、乙雙方協商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為_________。

  (二)加班工資為每小時_________元。法定節假日每小時_________元。

  (三)乙方從事夜班工作的,甲方應按規定支付乙方夜餐費。

  (四)按照國家及企業的有關規定,乙方應享受_________等,每月計_________元,津貼_________元,獎金_________。

  五、勞動保險

  福利待遇以及社會養老保險均按現行有關政策執行。

  六、權利和義務

  甲方權利

  1.依據國家和_________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有權制定廠規廠紀。

  2.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及有關法規、政策,甲方有權對職工實施獎勵、處分、經濟處罰。

  乙方權利

  1.乙方享有與其他工人相同的主人翁地位,參加企業民主管理。

  2.乙方享有與其他工人相同的政治榮譽和政治待遇(入黨、入團、評選先進、模範等)。

  3.甲方有違反合同的行為,乙方有權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甲方義務

  1.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廠規廠紀等教育、培訓考核與管理。

  2.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應享有國家規定的勞動、工作、學習、生活條件。

  乙方義務

  1.自覺遵守各項勞動紀律、規章制度,聽從指揮,服從管理。

  2.刻若鑽研業務技術,盡職盡責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嚴格遵守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一)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用條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按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應予以辭退的;

  4.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5.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的。

  (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三)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嚴重危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4.經甲方同意,被招為合同制工人或參軍、自費考入中等以上專業學校的。

  (四)在下列情況下,企業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七條(一)款規定的;

  2.合同期內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在符合國家規定的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

  5.符合國家其他規定條件的。

  (五)合同期滿必須終止合同。因生產(工作)需要,可按照規定重新辦理招用手續。

  (六)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天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試用期內解除合同及(二)款中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八、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其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違約金元,賠償金元。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以致給對方帶來損害時,違約方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九、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

  十、勞動合同鑑證

  本合同簽訂後,必須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的仲裁機構進行鑑證。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六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當事人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勞動行政仲裁機構各一份。未經合法授權代簽、塗改無效。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7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崗位設定

  第三章 人員聘用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五章 工資、社會保險及福利

  第六章 考勤及考核

  第七章 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八章 檔案管理

  第九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勞動合同制職工的管理,明確學校、用人單位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的權利、義務關係,引導用人單位依法用工,促進學校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各項工作協調發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及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勞動合同制職工,是指不納入學校事業編制及企業編制管理與學校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用人單位,是指具有獨立人事戶頭的學校二級單位,包括院系(所、中心)、黨政職能部門、後勤單位、直屬附屬機構等。

  第四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是北京大學職工的組成部分,其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則是:按需設崗、公開招聘、依法聘用、合同管理。

  第五條 校人事部為勞動合同制職工的管理機構,負責稽核用人單位的崗位設定、人員聘用、合同管理、勞動報酬、社會保險以及相關政策諮詢與培訓。

  第六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統一納入用人單位人事管理,由人事幹部負責日常事務。

  第二章 崗位設定

  第七條 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設定勞動合同制崗位。用人單位制定勞動合同制崗位設定年度計劃報校人事部稽核,並依據校人事部核定的崗位聘用勞動合同制職工。

  第八條 設定勞動合同制崗位的用人單位必須具有足夠經費,確保合同期內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以及合同解除或終止的經濟補償等費用。

  第三章 人員聘用

  第九條 用人單位成立聘任小組,負責勞動合同制職工的聘用事宜。用人單位的下屬機構、掛靠單位或個人不得自行聘用勞動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制職工的招聘應遵循“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

  第十條 用人單位負責辦理勞動合同制職工的聘用手續並報人事部備案。

  第四章 合同管理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合同制職工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自勞動關係建立之日起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人事主管負責人作為北京大學的委託代理人,具體負責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須參照北京大學制定的勞動合同範本,結合本單位實際,補充或細化有關條款。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終止應報校人事部備案並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續簽勞動合同,必須在本次勞動合同期滿前兩個月報校人事部稽核批准。用人單位需要與勞動合同制職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須在本次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報校人事部稽核批准。未經審批而簽訂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學校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用人單位承擔,並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第五章 工資、社會保險及福利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應依法為勞動合同制職工支付工資、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繳納部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納部分由勞動合同制職工自行承擔。

  第十七條 學校人事部不定期釋出勞動合同制職工工資的指導意見,作為用人單位制定勞動合同制職工工資標準的依據。

  第十八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工作任務、崗位職責、經費預算制定科學合理的工資標準及管理辦法。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工資實行實名發放制,校人事部每月制定勞動合同制職工工資發放單,由校財務部透過銀行代發系統按月統一發放。

  對於未在校人事部備案的勞動合同制職工不得發放工資。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由學校統一發放工作證件。圖書借閱、食堂就餐可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黨團組織關係、工會組織關係按國家及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符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申報條件的勞動合同制職工,學校協助申報。 第二十三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原則上實行社會化評審,按照其人事檔案所在單位的相關規定辦理。若所申報系列不在社會化評審範圍內,在北京大學連續工作三年(含)以上的勞動合同制職工經用人單位同意及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委託,可申請參加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代評。

  第二十四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依法享受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第六章 考勤及考核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勞動合同制職工考勤考核具體辦法,並報校人事部備案。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對本單位勞動合同制職工做好考勤記錄工作。考勤記錄應按實際上班時間進行記錄,能反映正常上班時間的小時數,如安排加班的,能反映當天加班的小時數。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試用期滿和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應當依據本單位考核辦法對勞動合同制職工進行考核,並將考核結果記錄在工作檔案。

  第七章 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二十八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學校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海澱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海澱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海澱區人民法院起訴。勞動爭議處理過程中,雙方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將爭議發生的原因及處理結果報校人事部。

  第八章 檔案管理

  第三十條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人事檔案原則上應存放於本人戶口所在地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由本人辦理個人存檔手續。符合集體存檔條件的,可將本人人事檔案存放在北京市人才服務機構的北京大學集體戶。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合同制職工建立工作檔案,工作檔案包括勞動合同、日常考勤、年度考核材料、獎懲記錄材料、變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材料等。

  勞動合同制職工的工作檔案在其離開用人單位後還應儲存2-3年,工作檔案需要歸入本人檔案的,應即時歸入本人檔案。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人事主管及人事幹部應當實時關注國家、北京市及學校的勞動用工政策,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勞動政策培訓。

  學校鼓勵用人單位聘請專業機構為本單位制定科學合理、嚴格規範的勞動用工制度提供服務。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北京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以及本辦法的,或因疏於管理造成嚴重後果的,學校將予通報批評,並對有關人員予以行政處分。

  第三十四條 隸屬北京大學的獨立法人單位參照本辦法負責本單位勞動合同制職工的管理,同時接受校人事部的監督;如需透過學校辦理相關事務,根據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按時向學校繳納勞動合同制職工管理費。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經20xx年7月9日第749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透過,自發布之日起

  執行,《北京大學流動編制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北人發20xx[10]號)、《北京大學聘用各類非正式編制人員暫行管理辦法》(校發20xx[66]號)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由校人事部負責解釋。

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全民所有制企業招用農民合同制工人的規定》及省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 _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個月。

  二、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崗位,為_____________工種。具體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生產(工作)條件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規、標準,提供勞動保護設施,按照同工種城鎮合同制工人標準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乙方離開企業時,應將勞動保護用品歸還甲方,或由甲方作價賣給乙方。

  四、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廠規廠紀,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五、工作時間及勞動報酬

  1.乙方每月工作______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______小時。如雙方和工會同意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加班給予報酬,加班費每小時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______________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定級。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除國家另有特別規定外,乙方享受的獎金、補貼、津貼與本單位從城鎮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相同,具體的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享受的節假日、婚喪假、探親假、女職工產假,與甲方從城鎮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相同。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_____個月的停工醫療期。此期間的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與甲方從城鎮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相同。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合同的,甲方發給相當於本人基本工資三至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甲方發給喪葬費______________元,一次性供養親屬救濟費 ______________元。

  4.乙方因工負傷,甲方給予免費醫療。醫療期間,乙方原工資照發。醫療終結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的,送回農村妥善安排,甲方按下列辦法發給乙方因工緻殘撫卹費: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每月發給______________元,直至乙方死亡;

  (2)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乙方原工資的70%發給,直至乙方死亡;

  (3)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一次性發給______________元。

  5.乙方因工死亡的,甲方按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家屬喪葬補助費______________元,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______________元。

  6.甲方按規定的時間和標準為乙方交納退休養老金。如乙方回鄉時未到退休年齡,甲方將養老保險金以回鄉補助金的形式一次發給乙方。如乙方轉為城鎮合同制工人,,甲方將這筆款項轉入養老保險金專戶。

  7.乙方糧戶關係不轉入甲方所在地。甲方按同工種固定工標準為乙方向糧食部門辦理加價糧供應登記手續,糧食差價部分由甲方負擔。

  8.乙方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執行,或屬於第七條第2款第(3)項和第(4)項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發給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生活補助費,但最多不超過本人十二個月的基本工資。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和續訂

  1.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4)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無故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須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5)按國家有關規定應予辭退的。

  3.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於全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4.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5.合同期滿後應即終止執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在徵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雙方可以續訂合同。一方不同意續訂的,另一方不得強迫。合同期滿一個月之內既不終止,又不履行續訂手續的,視本合同為續訂同一期限的合同。

  6.乙方被依法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7.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但試用期經發現不合格的、因辭退解除合同的除外。此外,符合第七條第4款(1)、(2)、(4)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八、雙方需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理( )。甲方發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______________元)。

  2.甲方因生產、經營條件變化,以及______________等情況,經乙方同意,可以在不變更合同條款的情況下,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

  3.乙方在其戶口所在地應徵入伍以及______________等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4.甲方因調整生產任務而富餘生產人員,乙方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以及______________等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十、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旨在確定甲乙雙方勞動關係,明確雙方責權利。有關條文的具體實施,甲方在不違背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的前提下制定實施細則。

  十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用鋼筆或毛筆填寫,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章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鑑證人:簽章

  鑑證機關:蓋章

  合同鑑證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質: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為 元。

  乙方月工資為 元。

  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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