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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14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責任書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責任書是一項工作涉及到多個部門時,寫明責任範圍、職責的文書。我們該怎麼擬定責任書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1

  為加強全縣中小學校學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護意識,預防和減少中小學生交通傷亡事故,切實保障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為全鎮中小學校學生上學創造一個良好的交通環境,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人:

  各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為學校(幼兒園)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責任人,對在校(園)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負全面負責。

  二、責任目標:

  1、各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將中小學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內容,經常性地開展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斷提高中小學生和學生家長(監護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2、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建立健全學校交通安全教育責任制,明確責任,層層落實,確保中小學生平安出行。

  3、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經常性地開展中小學喜聞樂見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透過舉辦交通安全主題班會、隊會、作文比賽、演講比賽、相聲、小品大賽等形式,教育中小學生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斷提高中小學生的自我防護意識。

  4、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積極與派出所、交警配合,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職能作用。經常性的邀請公安幹警、交警和法制副校長來校進行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學年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於兩次。

  5、有校車接送學生上下學的中小學校,要切實抓好校車的安全管理,要嚴格審查駕駛員的資格,並簽訂安全責任狀,加強對照管員和駕駛員的安全教育,確保接送安全。

  6、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每天必須如實填寫《浠水縣中小學((暑假安全責任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日常臺賬》,並交學校(幼兒園)存檔。

  7、對中小學學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學生傷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學校實行一票否決,並追究學校責任人的責任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4篇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4篇。

  擔保人:

  XXX年月日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2

  為進一步明確學校、家庭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責任,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提高學生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落實,確保交通安全。學校與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學校方面:

  1、瞭解本校學生上下學乘坐交通工具情況,掌握學校接送學生車輛的需求情況。

  2、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學生堅決不乘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貨運車等非法運營車輛上下學,教育提醒步行和騎車上下學的中小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主動安全避讓行駛車輛。

  3、學校設專人負責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建立接送學生車輛及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

  4、經常提醒家長提高安全意識和監護人責任意識,千萬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車輛接送學生。

  5、學校租用社會車輛時,必須經教育主管部門或有關部門核准,必須與車輛出租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安全責任,嚴禁安全狀況達不到要求的車輛上路。配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定期對接送學生車輛所有人和駕駛人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守法意識。

  6、發現接送學生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學生乘坐非法運營車輛,要予以制止,及時告知學生家長,報告公安、交通運輸、教育部門。

  7、制定應對極端天氣交通安全措施,防範冬季大霧、降雪及路面結冰對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的不利影響。必要時可採取停止接送或調整上課時間等安全措施。要明確駕駛人員按照雨、雪、霧、冰凍天氣安全駕駛要求,使之時刻牢記安全第一,嚴禁超載、超速,確保交通安全。

  家長方面:

  1、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訊號標誌,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家長要護送低年級學生上學、下學並做好與學校的交接工作。

  2、教育孩子騎腳踏車上下學時要注意力集中,不得嬉笑、推扯、追逐、竟駛,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機動車駛來時及早下車躲避。禁止12週歲以下的孩子騎腳踏車上下學。

  3、家長對孩子所乘車輛是否加入保險、牌照是否真實有效、是否有資格接送學生等情況進行了解核實,並要求車主嚴格辦理各種手續,不超載、超速和逆向行駛。

  4、教育孩子不乘坐超速超載車、無牌無證車、拼裝車、報廢車、三輪車、農用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乘坐合格車輛時,家長要與車主簽訂安全責任書。

  5、家長要積極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部門舉報非法運營接送學生的車輛。

  6、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學校: 班級:

  班主任(簽名): 學生家長(簽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3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依據道路交通法規,特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1、家長要嚴格學生上、放學時間,掌握好上、放學時間,防止孩子過早出門和過晚回家。

  2、家長要嚴禁學生騎車上學,教育孩子放學一律靠道路右邊,需要橫穿馬路的,必須按訊號燈或從斑馬線穿過,不得在公路上玩耍、嬉戲、追逐等。

  3、家長接送學生時不得進入校園,不得擠佔主體道和堵在校門口。

  4、家長要監督學生堅決禁止乘坐農用車、載貨車、報廢車和無牌、無證、無保險的“三無”車輛。禁止乘坐有超員、超速或7座以下的小麵包車輛。

  5、家長要與學校一起教育孩子上學、放學乘車,一定要看清前後左右,在確定無車輛透過時快速穿過公路;放學乘車時,要站在公路邊以外等候,排隊上車。

  6、家長要與學校一起教育孩子不滿12週歲,禁止騎腳踏車上路,更不得騎摩托車。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不搶行、不逆行,不佔用機動車道,不騎車帶人。過路口、穿公路,要下車。確定安全後透過。要主動避讓機動車輛,不賽車、不超速,確保自己和行人的安全。

  7、家長要教育孩子雙休日、節假日出行,亦應遵守上述規定。

  8、家長要和學校密切配合,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乘坐車輛的監督,如家長髮現學生乘坐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及時彙報交通運輸部門和教育部門。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的教育監管,共同培養學生守法、文明的交通行為,確保你們的孩子------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4

  為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使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就學生交通安全,制定學校與家長交通安全責任書。學生家長必須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如違反責任自負。

  1、家長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訊號標誌,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

  2、家長要教育學生不乘坐超速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3、學生家長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黑校車”來接送學生上學、下學。

  4、家長要積極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部門舉報非法運營接送學生的車輛。

  5、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6、家長要護送低年級學生和幼兒上學、下學並做好與學校、幼兒園的交接工作。

  7、家長必須保證自家孩子所騎車輛效能完好。

  8、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幼兒園和家長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學校、幼兒園(章)

  校長、園長(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手印):

  年 月 日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5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明確各方責任,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目標:

  (一)、學校、學生和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增強,上、下學校的路途無學生乘坐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專用機械車(以下簡稱五小車),無牌、無證車、黑車、報廢車(以下簡稱“三無”車輛)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船及違章搭乘車輛。

  (二)、安全制度落實,隱患及時整改、不發生涉及學生的交通事故。

  (三)、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

  二、職責:

  (一)、學校職責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規章制度,制定相應有效的安全措施。

  2、明確有領導分管,有專人負責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採取多種形式,經常性地組織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動,努力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

  4、根據學校實際,儘可能地為學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交通工具,確保學生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5、經常與學生家長聯絡,掌握學生上學途中的交通安全情況。

  (二)、家長職責

  1、加強對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監管力度。

  2、教育子女上學途中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不違章搭乘車輛;保證自己不向任何學生提供“五小”、“三無”車輛,不違規載運學生。

  三、責任:

  學校不重視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教育管理措施不到位,學生內出現交通安全事故由學校負責;學生經教育不聽,不遵守交通法規,上學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船舶,違章搭乘車輛,私自外出等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由學生監護人和肇事者負責。

  其他安全事項嚴格遵照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12號、20xx、6、25),由學校、學生、學生監護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履行相應義務,其他當事人承擔相應責任。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6

  為保障學生的交通安全,學校在嚴格管理、加強教育的`同時,學生家長應當承擔和履行以下責任:

  1、教育小孩上學、放學途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2、禁止12週歲以下兒童騎腳踏車、18週歲以下學生騎電動車上學;

  3、禁止小孩在上學、放學途中乘座超員車、貨車、拖拉機、非法營運車、拼裝車、報廢車、馬自達等交通工具;

  4、教育孩子在上學和放學途中,不要闖紅燈、不要互相打鬧、不要下河游泳等,在經過危險路段時要繞行,要防止一切人身傷害事故;

  5、經常幫助孩子檢查交通工具是否完好,及時維修或調換;

  6、學校負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家長更應該教育和看護好孩子,學生離開校園以後的一切活動由其家長或監護人負責,在校園外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7

  為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使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就學生交通安全,制定學校與家長交通安全責任書。學生家長必須按以下要求做好工作,如違反責任自負。

  1、家長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訊號標誌,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

  2、家長要教育學生不乘坐超速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3、家長要積極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部門舉報非法運營接送學生的車輛。

  4、家長在學校門口接送學生時,務必嚴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部門的管理規定,不要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學校門口或進入校園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

  5、家長要護送低年級學生和幼兒上學、下學並做好與學校的交接工作。為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12週歲以下小學生不許騎腳踏車上下學,不許在上下學路上追逐打鬧。選擇其他交通工具出現的不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

  6、家長必須保證自家孩子所騎車輛效能完好。

  7、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家長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學校(章):

  學生家長(簽字、手印):

  學生簽字:

  20xx年**月**日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8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學生健康成長的同時,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教育孩子交通安全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孩子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交通安全。

  學校方面:

  1、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引導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2、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及時發現並制止超員、超速等重大違法行為的發生;

  3、放學後,學校安排值日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學生自行回家;

  4、教育、督促學生放學後按時回家。

  家長方面:

  1、保證不讓學生乘坐無牌、無證、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上、放學;

  2、對自發組織合夥租用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的社會車輛交通安全自行負責;

  3、雨雪天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放學;

  4、學生年齡不滿12週歲的,嚴禁騎腳踏車上、放學;

  5、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騎腳踏車須保持一定的速度,不準超速騎車或飛車,不準追逐打鬧,不準雙手離把或手中持物,不準騎車帶人,腳踏車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

  6、教育學生放學後按時回家。

  本責任狀自XX年月日至XX年月日有效。

  年級班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9

  為加強全縣中小學校學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護意識,預防和減少中小學生交通傷亡事故,切實保障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為全鎮中小學校學生上學創造一個良好的交通環境,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人:

  各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為學校(幼兒園)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責任人,對在校(園)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負全面負責。

  二、責任目標:

  1、各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將中小學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內容,經常性地開展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斷提高中小學生和學生家長(監護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2、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建立健全學校交通安全教育責任制,明確責任,層層落實,確保中小學生平安出行。

  3、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經常性地開展中小學喜聞樂見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透過舉辦交通安全主題班會、隊會、作文比賽、演講比賽、相聲、小品大賽等形式,教育中小學生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斷提高中小學生的自我防護意識。

  4、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積極與派出所、交警配合,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職能作用。經常性的邀請公安幹警、交警和法制副校長來校進行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學年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於兩次。

  5、有校車接送學生上下學的中小學校,要切實抓好校車的安全管理,要嚴格審查駕駛員的資格,並簽訂安全責任狀,加強對照管員和駕駛員的安全教育,確保接送安全。

  6、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每天必須如實填寫《浠水縣中小學接送學生車輛日常臺賬》,並交學校(幼兒園)存檔。

  7、對中小學學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學生傷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學校實行一票否決,並追究學校責任人的責任。

  鎮教育總支(蓋章):

  學校(蓋章):

  書記簽字:

  校長簽字:

  xxxx年xx月xx日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10

  為了確保學生交通方面的人身安全,形成學校、社會、家長交通安全教育一體化網路管理,增強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徹底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使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特簽定本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生交通安全領導小組,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常規管理,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牢固樹立學校安全工作無小事思想,做到安全工作時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增強大家的責任感,切實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繼續加大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力度,學校、班主任利用班隊會、黑板報等各種形式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警示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教育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雨、雪、霧天更要加倍注意;教育學生注意乘車安全,不在車內嬉戲打鬧、向外探頭伸臂等,聽從司機、乘務人員的管理,文明乘車,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

  三、學生家長是學生交通安全的主要責任人。要對學生的交通安全高度重視,要經常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時時警示孩子提高安全防範意識,要做好孩子交通安全、文明乘車等方面的教育工作,與學校、社會共同構築起交通安全管理網路,確保孩子的交通安全。

  四、學生本人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自覺遵守乘車紀律,時時注意交通安全。要聽從家長的教育,接受學校的教育,服從交管(或乘務)人員的管理。交通安全要時刻銘記在心、體現在行,來去平安。

  五、任何學生堅決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凡學校教育不聽,仍繼續乘坐無牌無證車輛的,一切後果由學生家長本人自負。

  以上幾點,需各方面通力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以保證學生的交通安全。

  學校(蓋章):

  學生家長(簽章):

  班主任(簽章):

學生(簽字):

  20xx年11月1日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11

  為了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家校聯手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培養學生養成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規,保護自身出行安全的良好習慣,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責任書。學校在加強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教育的同時,希望家長能配合學校做好以下各方面的安全教育。

  1、學生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2、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3、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4、不準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家長保證孩子上下學乘坐車輛的安全。不包、租車上下學,不要乘坐“三無”車輛(無牌、無證、無保險),不要乘坐“三超”車輛(超速、超載、超員),不要乘坐“三違”車輛(違法行車,摩托車、農用車載人,有危險品車輛載人,報廢車輛),及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家長接送學生的車輛嚴禁在校門口亂停亂放,應遠離校門接送,不阻塞學生行走通道,保證學生路隊暢通。

  8、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家校距離一般不遠,因此學生一律不準騎車入學。

  9、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撥出租車。

  10、學校地處S308線旁,車輛多、車速快,學生要格外注意上下學交通安全。

  家長教育學生按時上下學,養成放學及時回家的習慣,不要在回家途中玩耍,確保上下學交通安全,保證學生健康成長。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12

  為創造有序、暢通、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爭創文明交通安全學校,提高學生的守法意識,遵照上級有關指示精神,學校與學生及學生家長特簽訂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學生應遵守:

  1、不準乘坐麻木等簡陋的交通工具,不準乘坐車況不合格的車輛,不準乘坐超載的車輛。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3、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4、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不準駕摩托車上學,未到年齡的不準騎腳踏車。學校禁止學生騎車上學。

  8、騎腳踏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能打鬧追逐,違章載人等。

  9、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撥出租車。

  (二)家長應盡到下列義務:

  1、經常教育子女要嚴格遵守上述規定,特別是上學前要再三叮囑。

  2、儘量抽出時間護送子女到搭車地點,監督子女按要求乘車。

  3、對於違規載學生上學的麻木車主和車況不合格的車主要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

  4、對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負責。

  (三)學校應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

  2、要求學生自願參加平安保險。

  3、班級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對不良交通行為及時教育。

  4、加強落實住校學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並落實責任措施。

  5、完善各種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

  6、加強門衛管理,嚴禁麻木等簡陋機動車輛進入校園。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13

  為保證幼兒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根據《靈寶市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規定》,學校與幼兒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責任

  1、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

  2、建立乘車幼兒、駕駛員、接送幼兒車輛資訊檔案。

  3、定期對駕駛員身體狀況、接送幼兒車輛執行狀況進行檢查監督。

  二、家長責任

  1、家長應教育幼兒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乘車,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在車上嬉戲,嚴禁頭和手伸出車窗外。車輛停穩後方可從汽車右邊下車。

  2、家長應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並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3、家長可以對駕駛員身體健康狀況、車輛執行狀況進行檢查。

  4、家長應準時在規定地點接送幼兒。

  5、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①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②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③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④駕駛員酒後駕駛。

  ⑤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⑥駕駛員出現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6、家長如需僱傭車輛接送幼兒,必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幼兒園及幼兒家長各執一份。

  幼兒家長簽名(蓋章):

  趙村蓓蕾幼兒園(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14

為加強全縣中小學校學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護意識,預防和減少中小學生交通傷亡事故,切實保障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為全縣中小學校學生上學創造一個良好的交通環境,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人:

  各中小學校長為學校學生交通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所在學校學生的交通安全負全面責任。

  二、責任目標:

  1、各中小學校應當將中小學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內容,經常性地開展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斷提高中小學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2、各中小學校要建立健全學校交通安全責任制,明確責任,層層抓落實,確保中小學生平安出行。

  3、各中小學校要經常性地開展中小學喜聞樂見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透過舉辦交通安全主題班會、隊會、作文比賽、演講比賽、相聲、小品大賽等形式,教育中小學生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4、各中小學要堅持中小學生上下學路隊護送制和小黃帽路隊制,使中小學生能夠高高興興上學去,平平安安回家來。

  5、各中小學要適時舉辦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常識手抄報、交通安全宣傳櫥窗、交通安全畫展等活動,不斷提高中小學生的自我防護意識。

  6、各中小學要密切與縣交警隊積極配合,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職能作用。經常性的邀請交警和法制副校長來校進行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每學年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於兩次。

  7、有校車接送學生上小學的中小學校,要切實抓好校車的安全管理與駕駛員的安全教育,確保接送安全。

  8、對中小學學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學生傷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學校實行一票否決,並追究學校責任人的責任。

  南城縣教育局(蓋章): 學校(蓋章):

  局長簽字: 王志勇

校長簽字: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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