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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培訓合同

成都市教育培訓合同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成都市教育培訓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甲 方:

  乙 方:

  負 責 人:

  監護人(如有):

  住 所 地: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為規範雙方的教學與學習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現就乙方參加甲方課程培訓(下稱“培訓”)事宜達成如下約定,甲乙雙方願共同遵照履行:

  一、培訓事項

  1. 課程名稱:

  2. 培訓費用

  課程類別單價課時折扣金額最終價格備註

  (備註)教材費:

  應付費用總額:

  3. 付款方式: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收費週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

  4. 培訓內容:以甲方系統課程明細為準。(課程明細可從甲方系統中下載並列印)

  5. 培訓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 培訓地點:

  二、調課、轉班及插班制度

  乙方在學習過程中,可以試聽1次課程,試聽覺得不合適的,在調入課程有名額的情況下,可以要求調課。乙方需要轉班學習的,在轉入班級有名額的情況下,可以轉班。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允許調課、轉班一次。

  三、請假制度

  為保證學習效果,上課期間不可隨意請假。乙方應按照已排定的課表時間上課,如有特殊情況須提前48小時向班主任提出請假申請。乙方如無法提前48小時提出請假申請的,仍需在上課前24小時向班主任提出請假申請。在上課當天提出請假申請的,均視作曠課處理。乙方發生曠課情況,學校將扣除乙方該次課程的課時,同時乙方需要填寫《異常考勤單》確認消耗課時,喪假、病假(需提供調課當天醫院開具的病假條)等特殊情況除外。

  在以下情況中,乙方有權向甲方申請休學服務,甲方應予以同意。

  a)患嚴重疾病需住院治療及休養或患傳染性疾病的。

  b)孕期、產期、哺乳期。

  四、退費制度

  1. 開課後,乙方因個人原因退班的可提交書面申請解除本合同,按剩餘費用總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扣除乙方違約金和已完成課程的費用後,將剩餘部分費用退還給乙方。

  2. 乙方可憑甲方出具的有效收款憑據辦理退費。如無甲方的有效收款憑據,乙方需提供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駕駛證或市民卡等)並簽署相應收據等手續;如甲方已出具發票的,退費時乙方需退回完整的發票,無法退回完整發票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相應的稅費損失。

  3. 退班時,如乙方將領取的教材及資料全部退回且儲存完好(未拆封、無塗寫及汙損),則退還全部教材及資料費;如有無法退回的教材及資料(已拆封、塗寫或汙損),則照價扣款。

  4. 應退金額=課程單價*未上課次*(1-10%)+應退教材費(已交教材費-未退還教材及資料費)。(備註:校方收費按照學費和教材費分開收取,教材一旦開拆包裝、塗寫或汙損的校方一概不退還相應教材費。)

  5. 報名時享有優惠價格的,退費時按優惠價格辦理退費。

  6. 退費週期為甲方收到乙方書面申請後15工作日內。

  7. 退費諮詢電話: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有責任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條件的、專業的學習場所和教學裝置用於開展教學學習活動。甲方應提供的基礎裝置包括 。

  2.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業的水平測試並做出專業分析,以及充分考慮乙方的個性特點和學習現狀制定專業的個性化課程方案,在授課過程中,任課教師可根據乙方學習的掌握情況及時對課程計劃進行科學的修改和調整。

  3. 甲方保證提供保質保量的教學,但不承諾課程結束後,乙方一定能夠達到各項考試或考核的要求。

  4. 甲方保證按照與乙方協商確定後的課表準時授課,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時開課,甲方將對該推遲時間進行額外的等時補償(例如:因甲方原因,課程推遲20分鐘,在完成原定課程外,甲方將額外無償為乙方安排20分鐘課程)。

  5. 甲方使用的任課教師資格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為保證教學的連續性、穩定性以及教學質量,如確因甲方原因並經雙方確認後,乙方有權要求更換教師,甲方接到乙方更換授課教師申請後,應積極與授課教師和乙方溝通,當確定授課教師積極做出改進後仍無法滿足乙方要求後,甲方應接受乙方申請,並儘快另行安排教師進行授課。如因甲方原因需要更換授課教師,甲方需徵得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要求甲方退還其在甲方處所剩培訓費用,本協議同時終止。

  6. 甲方應根據乙方培訓課程內容,於開班前在指定時間及地點,安排乙方領取所報讀課程的教材和講義。

  7. 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有辱罵、體罰學員等違反教育規範的行為。

  六、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監護人有權瞭解乙方學習情況的最新進展。

  2. 乙方在甲方學習期間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教學要求學習,必須按甲方要求完成作業和課前準備並不得干擾其他學員學習。

  3. 乙方在每次上課前需按要求打卡(簽到),學員卡(聽課證或其他有效證明)是聽課的唯一憑證,僅限本人使用,乙方不得隨意向他人出借、出售甲方提供的內部教材和資料以及甲方發放的上課證件等。

  4. 乙方應按照已排定的課表時間上課,如因個人原因不能參加班級課程,則應提前向班主任說明,班主任應傳送當堂課的課程筆記給乙方。

  5. 乙方/乙方的監護人應完整、真實地填寫本協議中有關個人資訊部分之內容,若因資訊填寫不清、不真實或資訊失效且沒有提前將其他的聯絡方式告知甲方而造成與甲方溝通不暢,後果由乙方/乙方的監護人自行承擔。

  6.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授課安排及培訓制度,與甲方保持密切聯絡和良好溝通,配合甲方完成本協議項下的培訓工作。

  7. 乙方應按照協議約定時間和金額向甲方足額繳納培訓費用。

  七、智慧財產權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外出售甲方的內部學習資料,不得進行課堂錄音錄影,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透露甲方的授課教材或教學方法。對於甲方提供的各種文字、圖片、音像資料或電子文件等各種素材,乙方僅限於為履行本協議的目的而使用。本協議履行完畢後,除用於乙方個人學習外,乙方不得將上述各種素材用於任何其他場合和目的。

  2.如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八、違約責任

  1. 甲方未與乙方協商擅自變更教學地點以及教師資質與甲方作出的承諾不符的,應按剩餘費用總額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支付培訓費用的,按照應付費用總額的每日萬分之三支付滯納金。

  3. 乙方上課期間不遵守甲方的課堂紀律,並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

  4. 違反本協議保密條款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應付費用總額的'20%作為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5. 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導致乙方無法繼續接受培訓或者繼續培訓無法達到預期效果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還相應費用,並要求依法賠償損失。甲方應當自乙方要求退費之日起15日內予以退還。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不能履行協議或造成的損失,雙方按實際發生課時結清相關費用後,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2.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受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的一方,應盡力採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十、通知送達

  雙方確認,甲方可按本協議內明確的聯絡方式發出通知。以簡訊方式發出的,資訊傳送成功視為送達,以郵寄信件方式發出的,信件簽收後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的,系統內顯示傳送成功後視為送達。

  十一、保密條款

  1.雙方承諾對本協議的內容負有保密義務,不向第三方披露。

  2.雙方保證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知悉的任何對方的個人秘密、公司秘密及商業秘密,都要承擔保密義務,不論本協議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

  3.雙方承諾,對在本次培訓過程中取得的對方資料應盡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複製甲方提供的教材及相關資料,不得對甲方的授課進行錄音錄影,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透露甲方的任課教材或教學方法。

  十二、附則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若乙方為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或其他需要監護的,則需乙方監護人簽字。雙方履行本協議的權利和義務後, 協議終止。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對本協議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採用書面補充協議形式,任何口頭承諾均無效。補充協議在雙方簽署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5.如乙方/乙方的監護人發現任何商業賄賂行為,可向甲方舉報,甲方審計監察部舉報電話: ;舉報郵箱: 。

  6.對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在此備註:

  7.如雙方發生糾紛,可以向本學校(公司)投訴,消費投訴部門 ,電話 ,地址 ,網路投訴網址: ,微訊號 。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監護人(如有):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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