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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汽車協議

購買汽車協議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那麼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購買汽車協議,歡迎閱讀與收藏。

購買汽車協議1

  1.服務內容

  汽車團購即為團體購買汽車,透過_________有組織的自願集中,集體購買,享受集團採購價,共同維權的消費服務形式。

  2.接受條款和協議修改

  當你簽訂本協議即表示您同意並接受本服務條款並受其約束。_________有權在必要時修改服務條款,服務條款一旦發生變動,將會透過電子郵件、電話、傳真等方式提示修改內容。如果您不同意所改動的內容,會員可以主動提出並以書面形式(能證明您身份的傳真或信件)通知我們。如果您繼續享用服務,則視為接受服務條款的變動。

  3.資格認證

  您只需要簽署本協議,交納手續費,即可確認團購資格,成為_________的正式會員。我們將為您提供最優惠的購車價格和一系列相關的優惠服務。

  4.會員承諾

  會員同意遵守《_________汽車團購規則》和維護汽車團購全體成員的利益,以免破壞汽車團購活動的正常組織。為使汽車團購服務順利進行,會員必須提供詳盡準確的個人或企業資料,如有變動,應及時更新。

  5.資訊傳遞

  我們透過電子郵件、電話、傳真等方式,把該種車型最新的團購進展情況通知您。

  6.服務結束

  會員按照_________所提供的服務流程完成購車,本次團購服務即告結束。會員享有的汽車團購的權利即告中止。會員不再享有得到其他汽車團購資訊的權利,_________也不再有義務提供有關汽車團購的資訊。

  7.汽車團購服務內容的所有權

  _________定義的服務內容包括:文字、軟體、聲音、圖片、錄影、圖表、廣告中的全部內容;電子郵件的全部內容;車易團購為會員提供的其他資訊。所有這些內容未經_________許可不可傳送給第三方。

  8.協議說明

  本協議規定您和_________之間的服務關係,並取代先前訂立的任何書面或口頭協議。本協議各方面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9.仲裁、法律

  因本協議或本服務所引起或與其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本地相關仲裁機構並根據其適用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如仲裁未果,亦可訴諸法律。

  服務提供方(蓋章):___

  接受服務方(簽字):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買汽車協議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無息借款購買汽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項在借款期限內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還款期限:借款期限為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可以約定具體如何歸還的期限,比如每月或每年的什麼時候歸還,由公司從個人工資款項中扣回多少元等)。

  4、還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確約定,則可以不要。

  5、保證條款:(如果公司需要這方面的保證的話,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條款,要的話根據你和公司的協商進行補充。)

  6、違約條款:根據具體實際情況寫

  7、其他:公司借款給你如果有什麼服務期限或什麼附加條款請註明。

  8、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買汽車協議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_________市房地產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銷售模式說明

  本專案商業類產品施行分期銷售。

  本協議不表明甲乙雙方對_________商業類產品進行認購或者進行類似性質的活動,而僅是甲、乙雙方約定,待_________商業類產品正式發售後,乙方有按優先權順序依次享有優先挑選、認購、購買產品的權利。

  二、標的物

  1.產品:_________商業產品

  2.物業地址:_________

  三、優先權確認

  姓名/公司名稱: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_________

  公司註冊號/法人程式碼:_________

  地址/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

  乙方有意購買本協議第二條第一款所指明的物業產品型別,本協議確認的優先權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居住類產品正式發售後,乙方按優先權順序依次享有優先挑選、認購、購買本種類產品的權利。

  四、優先權保證金

  1.為了確保在專案正式開盤銷售時,乙方能夠按照所擁有的優先權享有相應的優先挑選及購買產品的權利,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願意以每套產品_________元金額向甲方支付優先權保證金。乙方意向購買的產品數量為_________套,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元整。

  2.甲、乙雙方正式簽訂《_________市商品房預售合同》,本協議優先權保證金自動充抵部分乙方所購產品首期款。首期款不足部分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市商品房預售合同》,乙方需另行補齊。

  五、優先權終止及失效

  1.甲方在正式簽訂《_________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前三個工作日電話或書面通知乙方選房,並辦理相關購房手續。

  2.乙方與甲方正式簽訂《_________市商品房預售合同》之前,乙方有權放棄優先權。

  3.在甲方正式通知乙方選房後的三個工作日內,若乙方尚未與甲方正式簽署《_________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則視為乙方自願放棄本協議約定的優先權。

  4.自甲方接到乙方書面告知其自願放棄優先權之日起,甲方開始為乙方辦理免息退還優先權保證認金的手續,並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乙方按本協議支付的優先權保證認金無息退還給乙方。同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六、其他

  本協議共三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年購買桌椅及安裝合同

  需求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購買桌椅及安裝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1.桌椅的規格及型號、數量、單價、金額見下表。

  2.桌椅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按國家標準和生產廠家產品技術標準。採取____________________椅,__________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結構部分採用_______________處理,_______________。桌面為__________貼面,桌鬥為__________鬥。

  3.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桌椅到甲方指定交貨地點並安裝驗收合格後10天內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合同總金額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留作質保金,桌椅安裝驗收合格後一年後10天內,桌椅無質量問題和其它違約事項即付清。

  4.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所有桌椅安裝到位,如時間有特殊要求,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負責技術支援。若產品出現故障,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一天內到現場提供服務。

  5.桌椅保質期為_________年(從安裝並驗收合格日算起),保質期內實行免費包修包換,終身維修。

  6.保質期後,若產品出現故障,乙方提供維修服務只收材料成本費。

  7.乙方應履行的職責:

  (1)按甲方要求,按時提供合格產品,否則應向甲方全額賠償。

  (2)發貨前二天通知甲方。

  (3)乙方應負責工程施工安全,甲方不承擔任何安全事故責任

  8.甲方應履行的職責:

  (1)乙方在貨物運抵甲方指定地點後,甲方應立即組織人員對貨物進行材質確認。

  (2)甲方收到貨物時,應及時與留存樣品核對驗收,如發現產品規格、型號、材質不符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並要求乙方按要求更換或補充。

  (3)如貨物無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支付貨款。

  (4)甲方保證乙方的施工用電,費用由乙方負責。

  9.乙方應按時交貨,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或未經甲方同意延期交貨,延遲交貨按總價款的0.5%/天交納違約金。如有其他違約事項,在甲方發出違約通知後3天,乙方不能糾正時,甲方可以終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按總貨款的10%支付違約金。

  10.甲方應按時付款,否則按應付款的0.5%/天交納違約金,

  11.招、投檔案和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有效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其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積極協商,協商不成時,爭議方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買汽車協議4

  甲方(買受人):

  國籍:性別: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郵編:

  聯絡電話:傳真:

  證件型別:身份證□ 暫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聯絡電話: 傳真:

  乙方(出賣人):

  住所:郵編:

  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

  委託代理人:電話:傳真:

  注:1、合同編號方法:單位簡稱+年份(4位阿拉伯數字)+合同序號(4位阿拉伯數字)。

  2、在本合同中需選擇的專案,以打“√”為準。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給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排氣量:

  首選顏色:次選顏色: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1、車輛成交單價: 元,大寫 。(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貨價及正式完稅發票)。數量: 臺。

  2、其他費用: ,由 方承擔。運費 元,由 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3、車輛交付後,如甲方需委託乙方代辦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書(附件二),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甲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年 月 日前,支付餘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甲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分期付款: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訂購的商品車交給甲方,並經甲方辦理交車手續時,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如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上牌手續,則經雙方協商有關合同車價的餘額人民幣 元(大寫: )在乙方辦妥有關委託事項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其他約定:。

  4、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條 質量及相關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透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乙方提供汽車辦理牌證的隨車資料,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乙方保證售賣給甲方的車輛,在交給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在□中打“√”選擇): □ 甲方自提;□ 乙方送車上門;

  其他約定: 。

  3、交車地點: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或 。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在選取欄打“√”):(1) 100公里 □, (2) 公里 □。

  (注: 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 銷售發票。

  (2) 車輛合格證(國產車)或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進口車)。

  (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 車輛使用說明書或使用者使用手冊。

  (5) 隨車工具、備配件及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甲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的,應當場向乙方提出,經乙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車及隨車物件,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乙方應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車輛,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時接收車輛的',雙方應協商延期。如協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車超過7天的,視為甲方放棄,乙方有權處理有關車輛,不退還定金。

  9、從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乙方轉移至甲方。

  第六條 關於定金

  甲方未按約支付車款,或不能按時提車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按約交付車輛的,應當在合同解除後十日內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雙方特別約定:

  第八條 違約金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乙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亦有權將此款項在甲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餘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書後十日內退還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約定的車輛,甲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同時退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車價款。

  第九條 有關維修、保養

  1、生產廠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約維修店向甲方所購買的本合同所述的車輛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乙方查詢。

  維修站名稱:

  地 址:

  聯絡電話:

  2、 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按照生產廠家規定的保養、保修手冊進行維修、保養。

  (1)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為 年或者 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如果車輛用於出租或營運則保修期為 年或 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車輛交接日期為起算日期,以最後到達者為準。

  (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公佈規定執行或參照保養和保修手冊。

  3、乙方有責任督促車輛維修站按照保養、保修手冊和使用者手冊的內容對所售車輛進行保養。

  4、甲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使用者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如屬甲方使用不當、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而引起的相關聯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甲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乙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效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2次以上(含2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的保修手冊。

  6、保修期內,如因自身故障致車輛停用時間累計超過 天,則保修期在狀態恢復正常時重新起計,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頒佈的保修手冊。

  7、保修期中,甲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並經廠家特約維修站確認的,在 日內(按廠家規定時限內)未能修復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向生產廠家主張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賠償。

  8、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甲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乙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乙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9、甲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佈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第十條 甲方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1、甲方是乙方所購車輛的終端使用者,在辦理上牌入戶前不得為任何商業目的轉售所購車輛。不得將所購車輛用於有損乙方及該車輛品牌標誌形象的活動。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新增或以其他方式來掩蓋、替代所購車輛上的商標、徽章等標誌。

  3、甲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並且已瞭解甲方入戶所在地對入戶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保證能夠在購車後的規定時間內辦理一切相關的牌證手續,否則因此造成對乙方的任何損失、索賠、糾紛等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對於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條款和違約金約定條款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2、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甲方無法上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時採取各種合理手段減少不可抗力給雙方造成的影響,並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並且非屬該方的過錯或過失致使其遲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洪水、地震、爆炸、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運輸工具或其它公用事業的中斷或停頓或在乙方供應商的工廠內發生的罷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乙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6、滯納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佛山市及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佛山市各級消費者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 種方式解決:

  (1)向佛山或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可以透過協商確定由雙方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鑑定。如雙方不能共同確定檢測機構的,則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終局鑑定。鑑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鑑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鑑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十三條 雙方的聯絡方式及資料

  1、甲方聯絡資料

  詳細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 聯絡電話:(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絡資料:經雙方協商,確認任一方採用以下任一種方式進行聯絡都有效。

  詳細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部門: 聯絡電話:(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工作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3、雙方以上的通訊方式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只包括信件、電子郵件、傳真)通知對方,否則如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手機或其他移動通訊工具的簡訊僅作為普通訊息傳遞之用,建議不作重要事項的通知。

  4、由於甲方改變通訊方式,令乙方無法及時通知甲方提車的,乙方有權保留甲方訂購的車輛7天,超過7天乙方可以不為甲方保留車輛,不退還定金。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透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列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為準。

  第十五條 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或蓋印)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購買汽車協議5

  賣方: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20xx年4月27日 至20xx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20xx年8月。

  行駛公里數:25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車款為(不含稅費)11萬元;大寫 十一萬元整 .買方應於20xx年9月 1 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 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檔案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檔案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買方(簽章):_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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