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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總結

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總結(集錦8篇)

  總結是事後對某一階段的學習或工作情況作加以回顧檢查並分析評價的書面材料,它在我們的學習、工作中起到呈上啟下的作用,我想我們需要寫一份總結了吧。你所見過的總結應該是什麼樣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總結,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總結 篇1

  自20xx年月起,我新農保中心在市縣領導和部門的正確指導下,按照總體工作部署和目標任務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為主導,認真執行“深化改革,理順關係,穩步前進”的工作方針政策,以規範化管理,穩步推進新型農保工作前進。現將2月3日前的新農保試點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強宣傳,調動農民參保熱情

  為全面調動農民參保熱情,我新農保中心突出重點,狠抓落實,採取政策宣傳,動員擴面,保費徵繳的宣傳形式,全面推動農保工作穩步發展。這兩個多月,我中心共印製了10萬冊新農保政策宣傳手冊,並及時發放到農戶手中,做到每戶一冊。同時,製作新聞短片,在各鄉鎮進行電視和廣播宣傳,在縣有線電視臺也定時播放新型農保制度,以及繳費標準和方法。

  70歲的老人,10年前老伴去世後她獨居至今。老人屬於五保戶,以前主要靠民政局發放的每年1800元五保老人供養費度日。今年每月又能領到一份固定“收入”——50元的新農保基礎養老金。這樣她的生活費平均每月能達到200元。她還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每年能報銷部分醫療費。入冬以來她病情加重,村集體每月花300元僱了一個老婆婆照顧她,每天給做做飯、洗洗衣服,陪她說說話。政府對農民承擔起了養老責任,改變了數千年來農民靠兒女、靠土地養老的模式。新農保政策不失為給農村養老下了一場“及時雨”。

  二、強化管理,確保基金安全增值

  為方便全縣各地參保人員就近繳費,我中心準備近期與縣農村信用合作社簽訂代收保險費和代發養老金協議。財務人員在發放保險金時,嚴格按照發放名冊,核實發放金額,並每月定時對享受養老待遇人員實行專戶打卡發放。收支專戶在保險基金的徵繳和發放中,根據基金保值增值政策條款規定,嚴格管理基金,在保證基金安全的情況下確保基金有效增值。

  三、嚴格稽核,保證按時足額髮放

  自20xx年1月,我中心嚴格按照20xx湖南省《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檔案精神和調資政策規定,對20xx年到齡繳費人員進行逐一清理和領取資格稽核。同時,加強對到齡領取養老金人員進行跟蹤管理,進一步明確發放流程,使參保人員資料的複核、待遇認定和發放、養老基金支付等程式環環相扣,從根本上防止冒領和錯發養老金現象的發生,避免了養老保險基金的流失。

  四、規範資料,實現辦公自動化

  為確保參保人員資料的真實和完整,我中心全體人員狠抓業務學習,製作新型農保資料庫,規範資料資料的管理,實現參保人員資料的系統化資料庫錄入和管理,提高了辦公效率和準確性。同時,我中心全體職工利用週末加班進行資料錄入、校對工作,全面保證全縣60週歲以上農民基礎養老金在1月底之前發放到位。

  截至目前,我縣新農保應參保人數為21萬人,16—59週歲的適齡農民完成參保139043人,收繳保險費達1300多萬元,完成60週歲以上45679人的資訊採集,60週歲以上的農民基礎養老金已全部發放到位,發放金額達626萬元。

  五、存在問題

  回顧兩個多月的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還存在著很多問題,主要是:

  (一)工作量大

  由於各鄉鎮勞動保障站沒有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大量資訊採集錄入工作和核對工作都推到了縣新農保經辦機構來完成,加上時間緊、任務重,工作量的完成速度難以加快。

  (二)缺乏經費

  由於這項工作剛啟動,各項開支大,工作經費得不到保證,且缺乏交通工具,致使各項工作難以正常執行。

  (三)農民觀念低

  這幾年國家對老百姓的基本生活投入較大,很多福利措施的實施造成了部分群眾認為只要福利就應該是政府出,新農保政策的好處他們清楚,但是等、靠、要、思想嚴重,造成部分群眾目前還處於觀望態度。

  六、工作計劃

  (一)加強宣傳力度

  進一步宣傳政策的優勢,深入各村、組開展宣傳活動,提高村民的參保積極性,引導農民自覺踴躍繳費,推行新農保工作的開展。

  (二)加強考核制度

  繼續將新農保工作列入各鄉鎮年度目標考核範圍,並相應提高新農保在考核中所佔的比重。

  (三)完善農保制度

  進一步制定完善實施新農保制度,確保新農保工作的開展,將我市一個新農保試點縣工作在全市起到試點的作用。

  這兩個多月,我農保中心雖然業務有了很大的提高,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績,但是與上級領導的要求相比,還是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需要努力提高和改造。今後我中心要繼續圍繞農保工作的目標任務,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以創新發展的工作思路,奮發努力,攻堅破難,把各項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總結 篇2

  20xx年我縣的農村養老保險及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在上級部門和縣委、縣政府的的正確指導下,認真貫徹農村養老保險有關政策和省政府浙政發〔20xx〕27號、〔20xx〕26號檔案精神及省五部門指導意見的要求,切實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利益,紮實開展農村養老及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現將一年來的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基本情況

  為深化完善我縣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完善被片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xx〕33號)和《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完善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的通知》(溫政發〔20xx〕63號)檔案精神,在國土、社保、羅陽、雅陽等單位調查研究基礎上,於20xx年10月出臺了《泰順縣人民政府關於深化完善縣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政策的通知》,並於20xx年12月開始申報實施,進一步推進了我縣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的順利開展。20xx年,我縣共有被徵地專案17個,涉及11個鄉鎮14個行政村,應當落實即徵即保物件225人。到20xx年12月底,共落實應保物件155人。

  二、存在的問題

  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一直是縣領導十分重視和關注的問題,但由於試點工作在開展過程中遇到了許多實際問題,因此,我縣20xx年之前的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一直沒有實質性進展。主要原因在於:

  1、被徵地農民參保意識不強

  由於被徵地村人均被徵耕地省,土地安置費基本已被農民領去,個人部分無法繳納,而且大部分被徵地農民認為參不參保無所謂。

  2、資金難以籌措

  根據前些年我縣耕地徵用補償情況分析,個人安置費部分無法抵足個人繳費部分,資金缺口較大。而集體承擔部分的資金,因從土地出讓金中提取的返回金為全體村民所共有,主要用於補足村集體土地補償費。用集體所有的資金為部分村民繳納保險費,大多數村民在思想上不能認同,集體出資部分籌集也會遇到較大的難度。除此之外,縣政府需要承擔的資金也較大,一步很難到位。

  3、參保物件難以界定。根據泰順的實際情況,由於二輪土地承包不到位,即使被徵地農民在土地被徵用之後,也還存在著“徵地而不失地”的現象。有的村還在徵地之後,把徵地費平均分給了村民,同時對被徵的土地進行進行了適當的調整。導致參保物件一時難以確定。

   三、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我縣將按照“確保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的要求,進一步完善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確保20xx年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做到即徵即保。同時,要根據城鄉統籌發展的要求,按照個人養老儲蓄為主、集體補助為輔、政府適當補貼的原則,進一步研究完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努力推進社會保險全民化。

  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總結 篇3

  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關注解決“三農”問題,維護社會和公平正義的重要舉措;是堅持以人為本,落實科學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具體體現;是實實在在解決廣大農村村民“老有所養”的重要惠農民生工程。自20xx年啟動新農保工作以來,按照有關部門要求,嚴格執行各項政策制度,我們鎮村統一思想,重點抓管,落實到位,新農保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現將20xx年的新農保工作總結如下:

  基本情況:

  今年我鎮新農保參保人數4229人,徵繳費用861300元,新增參保1331人,任務超額完成。除戶口異動、部隊服役、出嫁戶口未遷出、死亡、已進企業職工保險等方面原因不滿足進保要求人外,我鎮已超額完成區規定任務。現全鎮新農保領保人數人,今年發放養老金約元,已報死亡人數人。

  一、辦法新,責任重,明確獎罰制度,不斷督促任務完成。在去年超額完成新農保任務的基礎上,今年新農保任務新增元的保費收繳任務,人的新增物件,我們沒有懼怕,而是迅速行動,提前將工作局面開啟。

  二、任務重,質量保,吃透參保政策,禁止“混水摸魚”。今年我鎮元的下達收繳任務,排在全區前列,為完成如此大的任務,按新農保參保條件規定,外出打工已參保人員不予再保,另外還有戶口異動、部隊服役、出嫁戶口未遷出、死亡人員,此部分人員也是無法參保人員,導致各村要完成任務更顯困難,經鄉鎮相關負責領導研究決定,對養老保險實行捆綁政策:凡是領取養老保險金的老人,其兒女一律繳費,未成家的除外。這一舉措,深受廣大村民的支援,任務順利完成。

  三、業務精,責任重,克服人員配置,做到|不拖後腿“。我鎮農保站一共六人,主管、站長和四名協管員。我們為克服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的困難,加強了業務學習,理清思路,加強責任心,總結出一套相對簡單且準確的資訊錄入方法,使我們的工作得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時加班加點,放棄週末休息時間,在最短的時間完成了收繳任務。我們分工協作,在最短時間保證參保人和保費的落實到位。有時為了一個人的資料不齊全,我們要打電話通知村級聯絡員,要求資料報送齊準,村幹部更是奔波於村民家、派出所、列印店、鎮政府之間,為的就是將每一個合條件的人員準確參保。

  四、問題雜,掃尾難,要求理清思路,保證“一個不少”。改錯資訊,不留疑點。大面積的工作已經告一段落,但是遺留下來的一些個體化問題,這部分人是符合政策人員,如姓名和身份資訊有誤、地址不是本鄉鎮的、保費數額不對等問題的存在,需要一一解決,更改成正確資訊,但是這個更改需要多項手續協調、花費時間較多,要求我們思路清晰,保證我鎮範圍內所有符合政策人員“一個都不能少”的參保,讓每個人在60週歲能正常領取養老保險。

  五、日常工作,月報增減,落實各項政策,確保發放到位。新農保工作是一項全年性的、常年性的業務型工作,日常工作明確,我們根據區養老經辦中心指示,定於每月5日之前,準時報送60週歲到齡表格和死亡表格,從而保證每月發放準時到位,讓老人每月如實地領到養老保險金。

  六、工作計劃。

  我們將繼續努力做好新農保的推進工作,加快參保的進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一項長期的、持續性的工作,儘管我鎮在之前的新農保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果,但距離上級領導的要求和群眾的期盼還有差距,因此,我鎮將繼續做好各方面工作,讓廣大農民儘快瞭解這項惠農政策、自覺自願、積極主動地參與到新農保工作中來,使廣大農村群眾都能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共沐公共財政陽光。

  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總結 篇4

  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關注解決“三農”問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舉措,是堅持以人為本,落實科學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具體體現,是實實在在解決廣大農村居民“老有所養”的又一重大惠農民生工程。20xx年新農保工作在我鄉進一步推進以來,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積極按照相關工作要求,認真安排部署,全面做好政策宣傳工作,嚴格落實相關優惠政策,新農保工作成效明顯。現將我鄉新農保工作總結如下:

  一、全鄉基本情況及工作成效

  XX鄉轄XX個行政村,XX個村民小組,XX餘人口。20xx年,全鄉1659週歲適齡參保人員XX人,按新農保參保條件統計,我鄉實際應參保繳費人數XX人。20xx年新農保工作開展以來,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全體幹部紮實工作,村支兩委密切配合,新農保工作紮實有效推進。截止目前,我鄉實際參保繳費XX人(其中新增參保人員XX人),收繳保費XX萬元(其中含補繳20xx年新農保保金XX元),實際繳費人數佔應參保人數的比例達XX,參保鞏固率為XX,超額完成縣人民政府下達的20xx年度已參保繳費人員的鞏固率達100%及20xx年度參保繳費人員佔適齡人員的比例達85%以上的目標任務。

  二、主要工作方法及經驗

  (一)領導重視,組織嚴密。

  20xx年是新農保參保繳費工作的第二年,也是新農保“鞏固、完善、提高”的重要之年。全縣20xx年新農保工作部署會議召開後,我鄉迅速成立了以鄉長XXX任組長,分管領導XXX任副組長,相關站所負責人為成員的新農保工作領導小組。實行鄉長總負責制,主管領導、財政所長、經管站長、農保專幹及各駐村幹部直接參與該項工作,明確職責,分工到位,並將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對各村的年度考核內容。

  (二)制定方案,有序推進

  結合全鄉實際,並經鄉黨委、政府專題會議探討、研究,我鄉制定了20xx年XX鄉新農保工作實施方案。方案明確了各階段的具體工作:6月30日召開全鄉新農保動員大會,並組織對各村農保工作人員(書記、主任、會計及計生專幹)的業務培訓;7月1日—7月5日為全鄉新農保工作宣傳發動期;7月6日—7月30日為全鄉集中參保收費期。

  (三)召開會議,組織培訓

  我鄉分層次召開新農保工作會議並精心組織業務培訓:鄉政府召開新農保工作部署會議3次,組織對駐村幹部的業務培訓2次,落實具體工作;6月30日召開全鄉新農保工作動員大會,下發工作方案,把20xx年新農保工作任務明確下達到各村,與各村簽訂責任狀,並組織對各村新農保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7月1日至7月5日,各村召開由村支兩委成員、黨員、組長和村民代表參加會議,部署新農保工作,村級農保協辦員組織對村組幹部進行業務培訓,促使其做到

  業務熟練,講解透徹。

  (四)靈活宣傳,營造氛圍

  根據縣農保中心《關於做好20xx年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結合我鄉實際及工作方案,印製A3版面的《XX鄉關於做好20xx年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100份,張貼到各村組;16K版面的通知1500份,分發到戶,紮實做好宣傳工作,做到“村不漏戶,戶不漏人”,切實為群眾解疑答惑。

  (五)多措並舉,勇於創新

  1、社保卡發放與保費收繳工作同步展開。除了收取保費外,今年還增加了社保卡發放的工作。為提高效率,避免重複工作,在新農保宣傳工作紮實推進後,全鄉13個村實行社保卡發放與保費收繳工作同步展開,力爭工作一步到位。

  2、集中收費及上門收費工作同步推進。結合實際,人口密集的村,採取開大會、出通知的方式,確定時間、地點集中髮卡收費;居民分散的村組,則由工作人員上門入戶,做好相關工作。

  3、結合實際,推出夜間上門服務。由於久旱,日間我鄉大部分村民都忙於抽水灌溉,一心投入抗旱工作,白天工作開展難度較大。我鄉XX村、XX村、XX等村結合實際,推出夜間上門服務,保費收繳工作穩步推進。

  4、責任到人,各個擊破。由於全鄉全戶外出務工人員較多,保費收繳工作難以跟進。為鞏固20xx年工作成果,

  並按時按質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務,我鄉牛埂村、大團村、古衝等村把聯絡外出務工人員、督促其參保繳費的任務分片、分組、分人頭具體落實到村支兩委成員、村組工作人員肩上,做到責任到人,各個擊破。今年牛埂村全戶外出務工人員的.保費收繳工作得以全面落實。

  5、工作情況實行陽光操作。7月15日至31日,各村農保協辦員每兩天向駐村幹部彙報一次工作情況;鄉農保專幹對各村保費收繳情況實行一天一公示,兩天一彙總評比,促使各村加快保費收繳工作。

  6、勤開會議,積極探討,及時排程。7月25日起,我鄉每天上午8點30分準時在會議室召開由領導班子成員、新農保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各行政駐村幹部參加的新農保工作研討會議。透過會上的積極探討、深入分析,各村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均得出了有效解決方案。會後,工作進度較慢的村及時調整工作方法,創新工作思路,各村新農保工作穩步推進。

  三、工作中存在問題

  (一)由於我鄉地處山區,全鄉幅員面積廣,群眾居住分散,無集市且辦理該業務的信用社在我鄉無營業網點,所以在政策宣傳、材料收集、村民自主繳費等工作上難度大。

  (二)全鄉外出務工人員,特別是全戶外出人員多,難以聯絡;而部分已參加企業養老保險人員不願意提供相關繳費證明;

  (三)由於種種原因,造成部分人員戶籍關係存在不同

  的問題,給參保工作帶來一定困難。如:實際年齡與戶籍年齡存在較大差距人員、外嫁多年戶口未遷移人員、死亡未銷戶人員等。

  四、下一步工作重點

  (一)繼續抓緊工作,進一步做好未續保人員的參保繳費工作。

  (二)繼續完善全鄉20xx年新農保相關工作臺賬,並按時按質上報相關資料、資訊。

  (三)進一步做好全鄉適齡參保人員的資料稽核工作,並將準確的資料上報縣農保中心。

  (四)督促社保卡資訊有誤人員、已死亡參保人員的家屬辦理相關手續。

  (五)做好20xx年新農保工作的彙報總結,並認真做好工作的移交手續。

  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總結 篇5

  為進一步做好新農保試點工作,準確掌握試點縣參保人員基本情況,建立完善參保人員的基礎資訊,我鄉根據“普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轉發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於在新農保試點縣開展參保人員基本情況核查的通知”的檔案精神,現將基本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搞好協調

  我鄉新農保辦提高對此次核查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及時向鄉領導彙報,同時加強與公安等部門的統籌安排,精心組織,確保此次核查資料真實、有效,具有說服力。此次核查工作那哈鄉人民政府高度重視,積極開展動員會,明確責任,確保此次核查工作順利進行。

  二、核查方式

  我鄉在近期進行的參保繳費工作的基礎上,結合對參加原農村養老保險人員的清理工作,採取對村級自查,鄉級排查相結合的方法,以鄉排查、複查為主,進村入戶認真實施好這次核查工作。

  對1659週歲人員的核查,做到核查其身份變動情況,按照死戶未登出人員、嫁娶未遷移戶口人員、未進行戶口登記人員、未辦理身份證人員、在校人員、已參加城

  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人員、外初務工人員等切實核清其基本情況;對60週歲及以上已領取養老金待遇人員在前段發放養老金情況的基礎上,進一步核實清楚死亡未銷戶人員、嫁娶未遷移戶口人員、未進行戶口登記人員、未辦理身份證人員、五保戶人員等情況。

  三、取得的成效

  此次核查做到了不漏組、組不漏戶、戶不漏人。根據新農保辦的要求,核查工作人員必須做到,逐村逐戶的進行排查。要做到不漏村、不漏組、不漏戶,不漏人,無錯統、漏統、虛報、瞞報。做到了此次核查資料真實、有效。

  四、存在的問題

  1、由於我鄉外出務工,整戶遷出的較多,給核查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困難,部分人員的身份證號難以核對,外出時間難以界定。

  2、部分外出人員外出時間較長,有的不知去向,失去聯絡,給人員核查和新農保徵繳費工作造成較大困難。

  3、我鄉地處民族集聚區,部分人員常用名和戶口實際登記名存在一定誤差,前幾次的人口核對中人員姓名登記出現部分同音不同字的現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對於外出失去聯絡的人員,儘量聯絡親戚、朋友,取得聯絡方式,動員回鄉參保繳費。

  2、積極協調,聯絡公安部門,核查人口資訊,做到了此次核查資料真實、有效。

  3、結合即將開展的第六次人口普查,再次深入村組,繼續鞏固人口核查和徵繳費工作。

  二○xx年七月三十日

  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總結 篇6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推行十多年來,在實踐上取得了豐富的經驗,在理論上也積累了大量的文獻資料。對這些文獻研究的焦點問題,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存在的問題、實踐中的區域差異、今後發展的對策和建議等進行整理和總結,並分析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今後的發展能起到一定的啟示和借鑑作用。

  農村社會保障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關係到佔總人口約70%的人民目前或將來的生活質量,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則是其中的關鍵內容之一。隨著老齡化浪潮洶湧而來,農村養老問題變得日益突出和緊迫。為了尋找合適的解決途徑,我國政府從80年代中期開始,探索性地建立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到目前為止,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已有10多年的歷史。這段歷史可以大體劃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1986—1992年,為試點階段。1986年,民政部和國務院有關部委在江蘇沙洲縣召開了“全國農村基層社會保障工作座談會”。會議根據我國農村的實際情況決定因地制宜地開展農村社會保障工作。一些經濟較發達的地區成為首批試點地區。

  第二階段:1992年—1998年,為推廣階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農村養老辦公室制定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以下簡稱《基本方案》),確定了以縣為基本單位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原則,決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國公佈實施。此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在各地推廣開來,參保人數不斷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萬農民投保。

  第三階段:1998年以後進入衰退階段。1998年政府機構改革,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由民政部門移交給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這個階段由於多種因素的影響,全國大部分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出現了參保人數下降、基金執行難度加大等困難,一些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甚至陷入停頓狀態。官方對這項工作的態度也發生了動搖。1999年7月,國務院指出目前我國農村尚不具備普遍實行社會養老保險的條件,決定對已有的業務實行清理整頓,停止接受新業務,有條件的地區應逐步向商業保險過渡。

  從以上幾個發展階段來看,可以說到目前為止,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實踐上是並不成功的。在理論上,這一制度也引起了激烈的爭論和批評。90年代以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一直是人口經濟學研究的一個熱點問題,積累了大量的文獻資料。這些文獻全面地反映了各地各時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發展狀況、存在的問題,並提出了相關的對策。在目前這一政策面臨轉折時,對這些研究進行綜合分析,能使我們全面地總結這項工作的經驗教訓,為今後農村老年人口的社會保障工作提供參考。本文在大量查閱90年代尤其是1995年以來的文獻資料的基礎上,發現研究的焦點主要集中於以下幾個方面:

  一、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現有文獻對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宏觀必要性基本上沒有異議。作為農村社會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建立對保障老年農民的利益,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和改革的深化,保證社會的穩定和進步都有積極意義。另外,它還有助於減輕農民“養兒防老”的思想,從而有利於計劃生育政策的貫徹執行。何承金等人的研究認為,中國西部農村人口控制的主要障礙在於社會保障體系殘缺不全,農民養老難以落實。

  更多的研究從微觀經濟個體的養老需求與供給出發進行分析,認為由於農村家庭的小型化,大量青壯年農民流向城市,老年農民社會地位下降等原因造成了近年來農村家庭養老功能的逐步淡化、弱化。而土地、家庭儲蓄和農民自身的養老能力都難以擔負起老年農民的生活保障。

  儘管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有必要建立,可是在我國目前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下能否建立起真正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呢?一些文獻對建立農村社會保障的約束性進行分析後指出,由於我國資金有限,而城市又處於經濟改革的中心,在資金的競爭性使用中具有優勢;而且福利國家的困境對政府的警示作用使國家不敢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投入太多,因此現階段我國尚無能力建立真正的全國範圍內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只能以區域性地區的社群保障作為替代。楊翠迎、張暉等人分析了我國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經濟可行性,認為目前建立全國範圍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不可行的,只有東部和中部一些省份才具備開展這項工作的條件,”。從世界經驗來看,馬利敏認為中國的二元經濟結構及大比例的農村人口決定了現在不宜把農業家庭人口納入賬戶養老保險體系。

  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

  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存在的諸多問題已引起許多學者的關注。這些問題中,有的是制度設計本身的缺陷;有的是在執行過程當中出現的問題。前者主要包括:

  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缺乏社會保障應有的社會性和福利性。《基本方案》規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資金籌集上堅持以“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的原則。這樣,由於大多數集體無力或不願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給予補助,絕大多數普通農民得不到任何補貼,在這種資金籌集方式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際上是一種強制性儲蓄或鼓勵性儲蓄,也正因為這一點導致了不可能強制要求農民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但如果要使這項工作開展下去,常常需要採取強制性的行政命令,這又違背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自願性原則。因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制度設計時就使其執行陷入了兩難境地。

  2)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存在制度上的不穩定性。各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基本上都是在民政部頒佈的《基本方案》的基礎上稍作修改形成的,這些辦法普遍缺乏法律效力。因此各地對這一政策的建立、撤消,保險金的籌集、運用以及養老金的發放都只是按照地方政府部門,甚至是某些長官的意願執行的,不是農民與政府的一種永續性契約,因此具有很大的不穩定性。實際上,我國政府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態度也時常發生動搖,導致了本來就心存疑慮的農民更加不願投保。這也是缺乏法律保障的結果。

  3)基金保值增值困難。《基本方案》規定,“基金以縣為單位統一管理,主要以購買國家財政發行的高利率債券和存入銀行實現保值增值。”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由於缺乏合適的投資渠道、缺乏投資人才,有關部門一般都採取存入銀行的方式。但是1996年下半年以來,銀行利率不斷下調,再加上通貨膨脹等因素的影響,農村養老保險基金要保值已經相當困難,更不用說增值。這一方面造成政府的包袱加重,現已出現參保的人越多,國家賠得越多的局面。另一方面,為了使資金能夠平衡執行,國家原先承諾的養老保險賬戶的利率只好下調,造成投保人實際收益明顯低於按過去高利率計算出的養老金,使人們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信心更是大打折扣。D蓋爾約翰遜指出,由於中國1993—1997年的投資收益率為負,對於從1993—1997年每年投入了同等數量保金的個人來說,他們積累的基金實際價值低於他們支付出的保費(D.蓋爾約翰遜1999)。

  4)保障水平過低。《基本方案》規定,農民交納保險費時,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分2元、4元、6元、8元……20元等10個檔次繳費。但由於農村經濟發展水平低,農民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大多數地區農民投保時都選擇了保費最低的2元/月的投保檔次。在不考慮通貨膨脹等因素的情況下,如果農民在繳費10年後開始領取養老金,每月可以領取4.7元,15年後每月可以領取9.9元(王國軍20xx),這點錢對農民養老來說,幾乎起不到什麼作用。如果每月投保4元、6元甚至是10元,也仍然難以起到養老保障的作用。

  2.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執行過程中,也出現了不少問題,主要包括:

  1)基金的管理不夠規範與完善。1998年以前全國各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收集、保管、運營和發放全是由民政部門一家負責,缺乏有效的監督和制約。而一地的民政部門又直接受制於當地的政府。因此當政府出現資金週轉困難或有什麼建設專案缺少資金時,有時就會要求動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對這樣的要求,民政部門往往難以拒絕。因此各地擠佔、挪用和非法佔用基金的情況時有發生,基金的安全得不到保障,給今後的發放工作留下了極大的隱患。

  2)機構管理費用入不敷出。按照《基本方案》的規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經費可以按所收取基金的3%來支取。但是按規定提取的管理費難以滿足開展業務的需要。有的市(縣)提取的管理費連給職工發工資也不夠,加上會議費、宣傳費等,空缺更大。值得注意的是,現在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機構的管理費都已明確規定不從保險基金中支取了(何承金等20xx),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卻仍然要靠這一渠道來解決工作經費。

  3)幹部群眾在享受集體補貼方面差距過大。《基本方案》規定:“同一投保單位,投保物件平等享受集體補助。”但在全國各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執行過程中,同一個行政村的幹部和群眾卻不平等享受集體補助。參加投保的絕大多數村和鄉鎮是補幹部,不補群眾;少數村都補的,也是幹部補得多,群眾補得少。群眾一般一年僅補助3-5元,而幹部補助少則幾百元,多則數千元,上萬元(彭希哲等1996)。這樣大的差距加劇了原本就存在的農村社會不公平,強化了農民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牴觸情緒。

  4)多種形式的保險並存,形成各自為政的混亂局面(吳雲高1998)。在蘇南地區,由於農村養老保險開展得較早,在發展過程中形成了多種養老保險形式:有民政部門組織實施的,有鄉鎮合作經濟組織辦理的,有社會保障局辦理的,等等。它們各自為政,操作方法各不相同,導致了原本就“稀薄”的資金更加分散,缺乏規模效應。在其他地區,由民政部門組織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與商業保險也產生競爭,雖然競爭本身可以給投保農民帶來實惠,但由於政府的不正當干預,商業保險往往受到排擠,打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

  儘管存在著以上這些問題,有的研究者認為現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還不失為一種符合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國情的解決農村老年經濟保障的重要方式。應當在現有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而不應全盤否定其積極作用。但有相當一部分學者對這一制度持否定態度。有人認為,“我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存在著較為明顯的制度需求與制度供給的不平衡”(田凱20xx);有人認為,“當前試點中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不是一個能夠擔負起農村跨世紀社會養老責任的制度,需要更有效的制度來取而代之”(馬利敏1999);有的人甚至認為,這項舉措“存在著重大的理論和實踐上的錯誤”(王國軍20xx)。

  三、農村社會化養老的區域研究

  從實踐情況來看,我國農村養老仍主要依賴於家庭養老和自我養老,社會養老保險的實行範圍還十分有限。在眾多的相關研究中,有相當部分的文獻研究不同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實行情況。文獻表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推行存在著相當大的區域差異。王海江對農民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影響因素進行了定性和定量分析,發現農民所在省份對其是否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有顯著的解釋性(王海江,1998)。薛興利等的調查也表明集體經濟越發達、農民人均純收入越高、村領導越強的鄉鎮,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推行情況越好(薛興利等1998)。從全國來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實行情況是東部沿海地區顯著地好於中西部地區,上海、江蘇、山東等地區已達到較高的覆蓋率,而在中西部大部分地區,推行這一政策十分困難。

  但幾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發展相對較好的地區,其對老年農民的保障並非完全依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相反,他們往往是在《基本方案》的做法之外,發展了不同方式、各有特色的社會化養老。

  1.蘇南模式。蘇南農村目前的老年保障模式是一種多形式並存的局面,其基本特徵是“以家庭保障為基礎,社群保障為核心,商業性保險為補充”(彭希哲等1996),上海市農村也基本上屬於這種型別。這種社群保障是社群範圍內統籌的制度,社群成員一般都享有類似的保障福利而不受其就業的那個企業的經營狀況的直接影響。它在資金上主要依賴於社群公共資金的投入,而社群公共資金又主要來源於鄉鎮企業的盈利。蘇南是我國鄉鎮企業較為發達的地區。因此集體有能力對社群成員的養老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彭希哲等1996)。民政部門組織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這裡也有較高的覆蓋面,但在資金籌集上,蘇南模式有其獨特之處:一是集體補助所佔比例較高;二是基金籌集標準不是按照《基本方案》中的10個等級,而是被大大提高了,以適應當地的生活水平,確實保障老年農民的基本生活。比如上海嘉定區的實際操作中,個人年繳費標準分為3檔:240元、180元和120元。企業繳費則按企業不同性質區分不同的繳費標準。農村“三資”企業,按上月農方職工工資總額的25.5%繳費;農村私營企業按上年度計稅工資標準的25.5%繳費;農村個體工商戶,戶主按上年度計稅工資標準的10%,為本人和農民幫工繳費。

  2.山東模式。整個山東省的農村養老保障仍以家庭保障為主,但它是全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幾個試點地區之一,也是全國投保絕對人數最多的省區。在資金籌集方面,該地區基本是按照(基本方案)的規定來實行,以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的比例很小,只佔已交納保險基金的約15%。而且其中的絕大部分補助給村幹部、鄉鎮企業職工等“特殊職業”的人口。山東省農民的投保標準普遍很低,一般都是2—4元/月的水平(彭希哲等1996),因此未來的養老保障能力也很低。

  3.廣東模式。確切地說,這也是一種社群保障模式。它透過股份合作制鄉鎮企業中的年齡股和集體股來實現對農村老年人口的經濟保障”“。所謂年齡股就是個人所擁有的股份數額隨年齡的增長而增加,因此老人總能擁有較多的股份。集體股是屬集體經濟組織或企業所有者所有,集體股的主要用途之一是作為公益金,老年福利支出是公益金十分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

  四、改革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對策和建議

  針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本身的缺陷以及在執行中出現的上述問題,許多文獻都從不同的角度對農村養老保障的發展提出了對策和建議,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應加大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扶持。不少研究者注意到缺少政府扶持是農民缺乏投保熱情的根本原因,因此針對目前集體補助比重過小,國家扶持微乎其微的狀況,均提出應適當提高集體補助的比重,加大政府扶持的力度。只有這樣,才能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真正具有社會保障應有的“社會性”、“福利性”,才能調動起農民投保的積極性。

  2.應當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法律地位,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穩定性。國家關於農村養老保險的方針政策變化無常,不利於這項工作的開展。全國各地在這方面也沒有規範統一的業務、財務及檔案管理的規章制度,這都導致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不穩定性。而透過立法是達到穩定政策的最好途徑。

  3.應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以解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支付問題。這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因為投資本身就是一門相當複雜的學問,我國這方面的人才非常稀缺;而且目前我國風險較小、回報較高的投資渠道很少,但是許多文獻仍然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思路和改革的方向。比如,①可以透過法律程式,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資代理制,將部分養老保險基金交由專業投資公司進行投資,以提高積累資金的增值率。②由於農村養老保險以縣為覆蓋範圍,因此基金大多集中在縣級保障部門,其保值增值受到人才、資訊、投資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可以規定,不能保證適當增值率的投資主體,要在一定期限內放棄投資權,將養老保險基金全部或部分上繳,由省級部門負責保值增值並承擔責任。省級部門不能實現保值增值的,可以將基金交由全國有關機構管理。福建省就是採用的這種辦法,效果比較好。

  另外,王國軍主張完全放棄現有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另起爐灶,建立“從城鄉‘二元’保障到基本保障、補充保障和附加保障的城鄉有機銜接的社會保障制度”。在基本保障中,農業勞動者透過稅收的方式,向全國統一社會養老保障機構交納社會養老保障稅,社會養老保障稅率應按各地農民的收入水平、物價指數和人口預期壽命而分別制定;在補充保險中,如果農民受僱於人,超過一段時間後,僱主和僱工必須按僱工工資的法定比率向社會保障管理機構交納社會補充保障費;在附加保障中,農民可以參加商業保險或個人儲蓄的方式獲得保障(劉書鶴等1998)。

  五、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

  儘管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已經進行了10多年,也積累了相當多的研究文獻,但由於為農民這類非僱傭的獨立勞動者建立社會保障本身就是一個難題,而且我國尚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經濟實力還不夠發達,農村的社會生產力總體而言還比較落後,是典型的二元經濟結構。因此到目前為止,關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仍然有許多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其中比較關鍵的是以下幾個:

  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籌資方式

  許多研究者都提出應當在農村養老基金籌集時增加政府扶持的力度。但是這個“力度”應當有多大比較合適,即既能充分調動農民投保的積極性,政府又能承擔得起?在這個問題上社會公平與經濟效率之間的替代關係如何?對於這些問題,都缺乏明確的定量分析,甚至連定量分析的框架也沒有,這樣“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便缺乏科學的指導,難以落實。

  2.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管理機構設定

  按國際上通行的做法,社會保障基金的收繳、管理和發放應當遵循三權分立的原則。但是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1998年以前基本上完全由民政部門獨立管理,1998年以後移交給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也是一家說了算。權利缺乏監督是基金安全難以保障的關鍵,因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機構設定應當進行改革。但怎樣改,怎樣體現權利的監督與制衡是目前已有的文獻中研究得較少的問題。

  3.城鄉養老保險的銜接問題

  我國現有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障制度是完全不同的兩套體系,兩者不存在可換算的基礎,根本無法銜接。但是隨著我國經濟改革的深入,城市化的步伐將會加快,有更大量的農村勞動力將流向城市,兩種不相銜接的養老保險體系將成為勞動力自由流動的障礙。因此,王國軍提出了“‘三維’的城鄉有機銜接的社會保障制度”,是非常有益的嘗試,但其中有一些關鍵問題仍無法解決。比如在基本保障中,國家是否給予補貼?如果給,給多少比較合適?如果不給,較富裕的農民是否會感覺“吃虧”而不願參加?因此關於這個方案還有許多問題需要研究。

  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總結 篇7

  上半年,農保處緊緊圍繞本年度市縣勞動保障部門下達的各專案標任務,認真組織實施,與去年同期相比,有明顯的增長。下面就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作一小結:

  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

  1、繼續搞好農保擴面徵繳,截止6月15日,實現保費收入136.6萬元,新增投保人數為44人,全縣累計領取養老金人數764人,上半年新增11人。

  2、認真貫徹市農保工作會議精神,積極做好建立新型農保制度的前期籌備工作。上半年,我們相繼制定了《村級幹部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意見》和《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試點意見》,目前正在與縣分管領導和組織部等部門進行協調,力爭下半年付諸實施。

  3、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勞動保障部及省市有關社會保險基金審計監管工作的有關檔案精神,認真做好自糾工作,確保基金安全。

  4、加強建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宣傳工作,利用《今日》、電視臺等媒體廣泛宣傳新農保政策和介紹我縣農保工作的發展情況。

  二、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按照省市有關檔案精神和縣具體分工,農保處主動與縣工業園區

  等用地單位配合,搞好被徵地農民基本保障工作。由於我縣的情況比

  較特殊,勞動保障部門只針對第四年齡人員實施基本生活保障,截止

  6月份,全縣參加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員653人,累計補助金收入150萬元(含),上半年支出19.1萬元。還有約1200人將於下半年陸續納入基本生活保障。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在徵得縣政府同意的情況下,儘快啟動新農保試點,加快建立新制度的程序。

  2、集中全力加大保費徵收力度,辦公室除留值班人員外,其餘人員全部下鄉,實行定點定片,納入目標考核。

  3、搞好農保基金的自查自糾工作,迎接省市大檢查。

  4、想方法籌集資金,保證各項業務的正常運轉和機構的穩定。

  5、爭取提前完成或超額完成市縣下達的全年目標任務。

  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總結 篇8

  自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工作開展以來,x鎮鎮黨委高度重視、及早謀劃、迅速行動,紮實做好新農保政策全面展開的各項準備工作,為新農保工作的順利完成奠定了紮實的基礎。

  20xx年新農保試點開展情況:

  (一)廣泛宣傳,為政策全面展開做好準備。

  兵馬未動,糧草先行。宣傳就是政策落實的基礎,做好做實宣傳才能為下一步工作展開營造好的氛圍。鎮黨委第一時間召開黨委會議,要求各村居分管領導、包隊幹部進村入戶,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及會議精神進行大量宣傳,並印發不參保群眾意見反饋表。掌握了群眾的參保意向,能做好更好的宣傳作用。採用多種形式宣傳,發放宣傳單,透過廣泛宣傳,全鎮參保率達到xx以上,上繳保險金xx元,超過上繳任務數的xx。全鎮參保人數為xx人,基礎養老金享受人數為xx人,全鎮參保率達到xx以上,

  (二)黨委政府高度重視

  x鎮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新農保工作,各村居分管領導、包隊幹部到各村委展開村委會議,直接向群眾宣傳政策,讓群眾對政策有了深入的瞭解。x鎮鎮黨委書記陳光輝及鎮長方秋以身作則,冒著凜冽的大雨對全鎮的新農保工作進行督察。在良好的工作氛圍及全鎮幹部的共同努力下,群眾踴躍參保。

  當前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1,60週歲以上老年人,二代身份證不能及時辦理出來,給參保登記工作帶來困難。

  2,因為各村委大部分人員常年外出打工,給資訊登記和及時享受待遇帶來不便。

  3,各種申報材料是透過各村居協管員上報,而新農保又是一項新政策,初期需要採集大量的人員資訊,但是因為協管員待遇問題,而存在一些情緒,給工作帶來不便。4,20xx年的工作重心還在於想方設法把全鎮參保率提高,很多群總提出新農保中老人參保了,年輕的子女不應一定要參保,交十五年,六十週歲後領錢,根本划不來,既然國家出臺這麼好的政策,就更要讓群眾受益,我們距離省市下達的任務目標還差11個百分點,明年還是要一如既往的宣傳,參保人員物件為16至45週歲人員。

  另附一些x鎮經濟社會發展建議:

  x鎮鎮20xx年在政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緊扣各項政策,排頭並進,抓民生、保穩定、促發展等各項工作逐步推進,現就一些不成熟的建議闡明如下:

  ⑴:一如繼往遵循20xx年的基本政策方針

  ⑵:整合資源,最好打響一產業,帶動區域發展,實現快速轉型

  ⑶:大黃已成尾大不掉現狀,經濟發展亦適當向大黃偏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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