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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精選6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有時會突發一些不在預期的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更糟,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1

  為了提高我鄉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人為本,關愛生命,堅持事故處理工作為我鄉經濟建設服務、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的宗旨,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綜合效能,搶救傷員,將死傷人員降到最低限度。

  二、預案適用範圍

  1、客運車輛發生群傷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3、周邊鄉鎮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處置原則

  1、接到事故報警後,交警大隊、鄉人民政府、事故發生所在行政村及所屬鄉衛生院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傷者,勘察現場,掌握案情,按照上報範圍及時將情況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2、有通行條件的應及時疏導群眾和車輛,恢復交通,確保安全。

  3、事故調查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交通事故處理人員自身安全防護的規定,公開、便民、高效地處理交通事故。

  四、指揮系統和工作職責

  處置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必須在鄉政府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併成立榆村鄉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總指揮部,總指揮部設在鄉綜治辦。

  總指揮:王繼周

  副總指揮:葉俊

  成員:由綜治辦、派出所、安監辦、衛生院、交警大隊、交通站、民政局、供電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職責任務:總指揮全權負責榆村鄉轄區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置的組織指揮;研究確定總體處置救援方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工作方案,並下達命令;安排調動分配工作任務。

  事故處置總指揮部下設:

  1.應急處置、救援指揮辦公室

  主任:葉俊

  成員單位:綜治辦、派出所、安監辦、衛生院、交警大隊、交通站、民政局、供電所、財政所。

  職責任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統一部署迅速開展處置、搶救工作,力爭將事故車、物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予以調整、修訂和補充;緊急呼叫各類所需物資、裝置、人員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安撫工作;適時釋出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事故受傷人員救治情況公佈於眾;辦理指揮部日常事務及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現場勘察調查組

  組長:葉俊

  副組長:派出所、交警隊領導

  成員:派出所、交警隊民警。

  職責任務:救護傷員,處置現場,調查取證,肇事車輛檢驗、處置,擬寫事故調查報告。

  3.現場保護、交通疏導組

  組長:葉俊

  副組長:派出所、交警隊領導

  成員:派出所、交警隊民警

  職責任務:執行總指揮、副總指揮下達的交通管制命令,保護現場,堵截設卡,救護傷員,維護疏導交通秩序。

  4.醫療救護組

  組長:徐紹紅

  副組長:羅靜安

  成員:鄉鎮衛生院醫護人員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發生後傷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5.善後處理組

  組長:程立泰

  成員:司法所、民政、財政所、信訪、社保、保險等相關工作人員。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的有關善後處理。

  6.宣傳報道組

  組長:查正莉

  成員單位:黨政辦、文廣站

  職責任務: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公眾釋出處置總指揮部的通知、通告和有關事情況,必須經處置總指揮部辦公室初審並報總指揮部同意。

  五、救援程式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行政村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將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情況報鄉人民政府應急辦,再由鄉應急辦視情況報告縣安監局、縣公安局、縣交警大隊。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單位、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情況;車輛受損情況。(2)事故的簡要經過。(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2.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報告鄉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並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瞭解掌握情況。

  3.鄉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接到報告,應立即報告鄉長、分管副鄉長,根據事故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並組織協調事故處置和醫療救援等事宜。

  4.應急預案啟動後,處置救援總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總指揮部相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5.各相關部門按照處置總指揮部指令開展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1.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群眾、事故當事人必須立即報警,並嚴格保護現場,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救護傷員。因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2.任何單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事故搶險救護的義務。

  3.事發地公安機關應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採取監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緊急呼叫車輛、物資、裝置、人員和佔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七、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步驟

  1.勘查現場情況:開始進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員應對事故現場作客觀考察,以避免意外發生,若現場和四周有諸如損壞的電線或致命的氣體或液體等危險情況,應先將其排除後再進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車輛位置:儘快將事故車輛固定下來。先在汽車車輪前後放上木條或磚石,使汽車不能前後滾動,然後將車輪放氣以保證車輛在救援過程中不能搖擺,以免加重傷者傷勢。

  3.檢查和保護受傷人員:救援人員要檢查受傷人員的情況以確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處理汽車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將受傷者蓋起來,可起保暖和防止受驚的作用,另外還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傷害。在救援時間內,應有人員陪伴傷者,及時觀察受傷者的情況和滿足傷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員:如果汽車被撞變形,受傷人員無法移動,應使用專門救援工具把有關的汽車部件移動或去除,將車中被困人員救出。

  5.現場診斷急救:如果醫療救護人員未到現場,救援人員應先將傷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帶,立即作必要的檢查和救護。

  6.清理現場:當交通警察勘查完現場後,救援人員應立即拖走事故車輛並清掃路面,協助警察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項及要求

  1.事故處置要堅持統一指揮,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的原則。

  2.事故處置、救援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業務知識,努力增強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

  3.各相關部門要落實事故處置所需的設施、物資、器材的配備,確保應急使用。

  4.事故處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九、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中,工作滯後,反應遲鈍和不聽從指揮,工作不負責,違反事故處置工作紀律,影響事故處置工作的`有關責任人,依照相關規定從嚴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其它事項

  1.本預案是鄉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針對發生在道路上的較大交通事故組織實施的處置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

  2.各相關部門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預防較大交通事故的意識並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

  3.各有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明確職責任務和要求,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處置、救援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處置已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公司生產安全、發展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司實際情況制訂。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司所屬的車輛發生有較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

  1.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先救人,後救物的原則,切實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

  2.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2.1經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究,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其領導成員如下:

  組長:經理(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副組長:分管安全副經理(安全生產第二責任人)

  成員:各科室負責人

  主要職責是:儘快開展事故排險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和先期處置情況,提出增援要求和實施意見;組織協助現場善後處理,並做好事故調查,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2.2領導小組下設現場施救組、警戒保衛組、後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資訊組。

  2.2.1現場施救組。由分管安全副經理任組長,成員由安全科全體人員,其職責是接到事故報告後,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在醫務人員未到達之前對傷員進行簡單救護,醫務人員到達後,積極配合醫務人員對傷員進行救護,並安撫傷員。同時會同交警等相關部門及時清理事故現場,恢復道路交通。按照有關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製現場圖。

  2.2.2警戒保衛組。由綜合經營科科長任組長,成員由綜合經營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做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保護旅客財產,避免次生災害的發生,並對損壞的物品進行登記造冊,調集應急救援車輛轉移、安置因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群眾。

  2.2.3後勤保障組。由財務統計科科長任組長,其成員由財務統計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趕赴醫院安撫傷員並做好記錄,組織資金支付醫院,協助處理輕傷人員,接待、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並臨時解決其吃、穿、住等問題,協助做好受傷人員的轉移、救護工作。

  2.2.4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科科長任組長,成員由安全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弄清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車輛安全技術狀況及裝載情況;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查明事故原因、發生經過及可能造成的損失,初步估計責任情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理賠等各項工作。

  2.2.5資訊組。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任組長,成員為行政辦公室全體人員,其職責是及時瞭解現場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隨時與現場指揮部保持聯絡,及時反饋資訊,確保上報下達,資訊暢通。

  3.預警機制

  3.1分級指標

  3.1.1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響應級別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

  3.1.1.1特別重大事故

  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交通事故,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1.1.2重大事故

  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交通事故;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1.1.3較大事故

  是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1.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2預測與預警釋出

  3.2.1春運、重大節日、特殊時期,向所有司乘人員發出預警。

  3.2.2道路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向車臺發出預警。

  4.應急處置

  4.1預案啟動條件

  我司所屬的車輛發生有較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後,由領導小組組長視情況啟動預案,並進行安排和部署。

  4.2資訊報告

  4.2.1事故發生後,駕乘人員應當立即向公司安全科報告,安全科長接到報告後,立即向公司經理報告。

  4.2.2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車輛概況;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

  (四)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已經採取的措施;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3道路交通事故分級響應

  4.3.1對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安全科立即核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經理,並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根據組長的指令,迅速啟動本預案,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現場進行處置,並同時報告縣交警大隊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4.3.2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安全科立即核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經理,並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根據組長的指令,迅速啟動本預案。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及時將現場情況報告縣政府、縣運管所、縣交通局、縣安監局等相關部門。並同時報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4.4現場處置

  事故發生後,駕乘人員應當:

  4.4.1在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之前,按照救護操作規程,對傷情危急的傷員進行止血、包紮等緊急處置,堅持以人為本,先救人,後救物的原則。

  4.4.2在公安交警部門到現場之前,放置好各類警示標牌,劃定好警戒區,儘量保護好現場。如需要移動現場證物,應作好標記。

  4.4.3各應急救援小組到達現場後,應按照自己的職責,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4.4.4急救、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後,由急救、醫療人員組織搶救受傷人員,積極協助運送傷員。

  4.4.5公安交警部門趕赴現場後,配合公安交警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分流車輛、疏導交通,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

  4.4.6協助公安消防部門破拆車輛,解救因車輛顛覆、變形被困於車內的人員。

  4.4.7按照有關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製現場圖,蒐集相關證據。

  4.4.8安撫好傷亡家屬的思想情緒,避免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它不穩定因素。

  4.4.9調集事故應急救援車輛,轉移未受傷的其他乘客。

  4.5應急結束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領導小組組長宣佈終止應急狀態,必要時釋出公告。

  5.恢復與重建

  5.1善後處置

  5.1.1事故現場施救後,趕赴醫院安撫傷員並做好記錄,組織資金支付醫院,協助做好受傷人員的轉移、救護工作。接待、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並臨時解決其吃、穿、住等問題,

  5.1.2向保險公司索賠

  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後,應在第一時間報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並協助其對本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稽核和確認,向其提供相關手續,根據國務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和保險合同進行索賠。

  5.2調查與評估

  5.2.1由事故調查組對事故原因、責任和相關影響進行調查,對事故損失進行評估,形成調查報告,並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5.2.2及時召集相關人員和全體駕駛員會議,通報事故情況及初步分析的原因,針對事故的全過程,制定出治理、防範、整改措施,切實做到警鐘長鳴,增強和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5.3恢復與重建

  5.3.1將事故中損壞的車輛拖往指定修理廠修復。

  5.3.2對於在事故救援中消耗掉的安全設施裝置進行補充和完善。

  6.應急保障

  6.1公司配備有醫療箱

  6.2各車臺配備有警示牌、滅火器、三角木等安全裝置,超長車配備有防滑鏈、消防沙、鐵楸等。

  6.3應急車輛川Q45491、川Q22319、川Q22172,保證應車輛車況良好,駕駛員隨時作好準備。

  6.3小組成員手機24小時開機,保持通訊暢通。

  6.4公司值班電話xxxxxxxxx

  7.監督管理

  7.1宣傳

  每年組織兩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事故案例宣傳,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向群眾傳播道路交通安全、救護知識;

  7.2培訓

  對安全管理人員和駕駛員進行定時和不定時的培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讓所有員工都知道應急救援預案內容,在事故發生時間知道如何採取應急措施。

  7.3演練

  7.3.1演練時間:每年組織開展一次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活動,初步訂為每年6月份進行。

  7.3.2演練方案編制:每次演練要編制演練方案,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預定演練過程、預期目的等。

  7.3.3演練參加人員:演練人員、觀摩人員和評價人員。

  7.3.4演練評價

  演練結束後,對演練組織情況和預案的合理性進行評價,對發現的問題制訂糾正措施予以完善。

  7.4責任與獎懲

  7.4.1對於在事故救援中有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一定的表彰獎勵。

  7.4.2對於瞞報或遲報事故,造成損害加重或救援不及時的以及在救援工作中翫忽職守的,將根據情況給予降職、撤職、開除等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置。

  8.附則

  8.1預案修訂

  由長寧縣竹都運業有限責任公司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有關情況發生變化,以及應急處置過程和各類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兩年修訂一次,並負責解釋。

  8.2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3預案實施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3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氣候對公路運輸帶來極大的影響,冰雪天氣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為了對因突發事故而需救援或撤離的人員提供援助,並使其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及對環境汙染減到最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公司在冬季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情況下,採取應急救援處理的全過程。

  3、責任

  3.1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後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2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與實施。

  3.3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3.4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5、應急救援小組電話:

  6、應急救援備用車輛:

  7、應急救援主要程式

  7.1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並採取下述活動。

  7.1.1人員傷害事故:若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採取如下急救措施。

  若傷者行動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傷勢非常輕微,身體無明顯不適,能站立並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然後找車護送傷者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若傷者行動受限制,身體被擠、卡、壓、夾住無法脫開,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後,根據傷者的傷勢採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若傷者傷口發生出血不止的症狀,在場人員應立即用現場配備的急救藥品,為傷者止血(一般採用指壓法,加壓包紮法,止血帶止血法),並及時用車將傷者送醫院治療。

  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各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症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症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甦等急救措施。並在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絡車輛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7.1.2化學危險品傷害事故。

  身體接觸到化學有害液體者,在保暖的情況下,立即脫去被汙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再用肥皂擦洗並送醫院就醫。

  眼睛受到化學有害液體或氣體刺激者,抬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並送醫院治療。

  吸入有害化學蒸氣者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上風處,安置休息並保暖。

  吸入過量有害氣體而引起呼吸困難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甦等緊急措施,同時要立即聯絡車輛或呼叫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7.2在公司組織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7.2.1報告部門: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範圍內時向縣運管所報告;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範圍之外時,向運管所及市運管處報告。

  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型別,運輸危貨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公司已採取何種救援手段。

  7.2.2當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8、化學危險品洩漏

  8.1化學危險品洩漏,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迅速關閉槽車閥門,防止化學危險品流淌。

  8.1.1少量化學品液體洩漏時,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處理其發揮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學品液體洩漏時,應撥打消防電話(119)請求消防部門支援,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罐體降溫防爆,同時用噴淋水保護搶險人員的堵漏工作。

  8.1.3發生火災時,請救消防人員用大量水冷卻罐體降溫防爆,同時採用相應的化學方法稀釋,中和化學危險品液體。

  8.1.4洩漏排除後,用大量水沖洗被汙染的地面並將汙水引流到允許排放的地點。

  9、車輛排障

  9.1當交警、保險等部門完成好相應的程式後,立即對事故車輛進行排障。

  9.1.1車輛損壞輕微,仍能行駛的車輛,在駁載後送附近有危險品修理資質的修理廠維修。

  9.1.2車輛損壞嚴重時,在駁載後請求排障車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車場等待處理。

  10、事故處理結束後,緊急救援組長應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對調查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備案。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4

  為迅速處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傷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傷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傷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組織領導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應急處置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負責統一組織、監督和檢查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於縣政府辦,由縣政府辦負責人任主任,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務是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領導組的各項決策、命令;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傳工作。

  為加強對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的領導,成立現場處置領導小組,由一名副縣長任組長,事故發生地政府領導、事故車輛主管部門及公安、衛生、民政、交通、保險等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現場處置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業組:

  (一)搶險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當地公安派出所、武裝、民政、衛生等部門人員趕赴現場,及時瞭解、控制現場情況,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隨時與縣領導組辦公室保持聯絡,確保資訊暢通。

  (二)救護組:由縣衛生局負責,縣衛生局局長任組長,各醫療、醫藥單位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車輛趕赴現場,設立現場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調動醫療人員、器械、藥品參加傷員搶救工作。

  (三)事故調查組:由縣公安局負責,縣公安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交警、消防等部門及當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疏導現場周圍交通,勘查現場,調查取證,並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排除險情,恢復道路交通秩序,積極參加救護和理賠等工作。現場勘查可根據需要商請縣人民檢察院和縣監察局派員參加。

  (四)善後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保險公司、事故車輛單位或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轉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群眾,接待和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做好後勤保障工作和遇難人員的善後工作。

  三、處置原則和要求

  (一)事故發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後,在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的同時,要在1小時核心實清楚情況並向縣公安局報告,縣公安局迅速報告縣委、縣政府。

  (二)各有關部門接到報告或接到縣委、縣政府的通知後,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參加現場處置工作。

  (三)首先到達事故現場的部門,要在儘量保護現場的情況下,全力搶救傷員和財物,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及違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縣事故調查組要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認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事故賠償由相關保險公司及事故責任人(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處理工作結束後,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總結報縣領導組辦公室。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5

  1 道路交通事故

  指在公路上發生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的碰撞、碾壓、翻覆、落水、起火、爆炸等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

  2 道路交通事故的傷害

  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可能是行人也可能是司乘人員。受傷部位主要是頭顱、脊椎和四肢創傷,也可以有內臟損傷。致死原因主要是顱腦損傷(佔78.3%)及合併的胸腹部損傷。嚴重的繼發傷害,如油箱爆炸,載運危險物資如強酸、強鹼、燃氣、氧氣以及放射性物品等的外洩與燃爆,其造成的傷害則更加嚴重複雜。

  3 廠區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並迅速報告廠內和車隊,聽候處理;過往車輛駕駛人員和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4 防範措施

  4.1 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培訓學習,提高駕駛員和行人的安全意識。

  4.2 加強車輛和人員的檢查,保持車況良好,規範人員行為,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3 完善交通設施,確保廠區道路路況良好。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6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氣候對公路運輸帶來極大的影響,冰雪天氣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為了對因突發事故而需救援或撤離的人員提供援助,並使其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及對環境汙染減到最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公司在冬季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情況下,採取應急救援處理的全過程。

  3、責任

  3.1 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後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2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與實施。

  3.3 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3.4 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組成員:

  組長:印永久

  副組長:黃林雲?

  組員:印永利 印永營 王淼 印濤

  5、應急救援小組電話:

  0550-5960599025-57799115

  6、應急救援備用車輛:

  皖M-23766 皖M-23889

  7、應急救援主要程式

  7.1 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並採取下述活動。

  7.1.1人員傷害事故:若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採取如下急救措施。

  7.1.1.1 若傷者行動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傷勢非常輕微,身體無明顯不適,能站立並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然後找車護送傷者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7.1.1.2 若傷者行動受限制,身體被擠、卡、壓、夾住無法脫開,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後,根據傷者的傷勢採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7.1.1.3 若傷者傷口發生出血不止的症狀,在場人員應立即用現場配備的急救藥品,為傷者止血(一般採用指壓法,加壓包紮法,止血帶止血法),並及時用車將傷者送醫院治療。

  7.1.1.4 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各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症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症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甦等急救措施。並在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絡車輛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7.1.2 化學危險品傷害事故。

  7.1.2.1 身體接觸到化學有害液體者,在保暖的情況下,立即脫去被汙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再用肥皂擦洗並送醫院就醫。

  7.1.2.2 眼睛受到化學有害液體或氣體刺激者,抬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並送醫院治療。

  7.1.2.3 吸入有害化學蒸氣者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上風處,安置休息並保暖。

  7.1.2.4 吸入過量有害氣體而引起呼吸困難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甦等緊急措施,同時要立即聯絡車輛或呼叫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7.2 在公司組織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7.2.1報告部門: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範圍內時向縣運管所報告;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範圍之外時,向運管所及市運管處報告。

  7.2.1.1 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型別,運輸危貨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7.2.1.2 公司已採取何種救援手段。

  7.2.2當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8、化學危險品洩漏

  8.1 化學危險品洩漏,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迅速關閉槽車閥門,防止化學危險品流淌。

  8.1.1少量化學品液體洩漏時,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處理其發揮或用沙土掩埋。

  8.1.2 大量化學品液體洩漏時,應撥打消防電話(119)請求消防部門支援,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罐體降溫防爆,同時用噴淋水保護搶險人員的堵漏工作。

  8.1.3發生火災時,請救消防人員用大量水冷卻罐體降溫防爆,同時採用相應的化學方法稀釋,中和化學危險品液體。

  8.1.4洩漏排除後,用大量水沖洗被汙染的地面並將汙水引流到允許排放的地點。

  9、車輛排障

  9.1當交警、保險等部門完成好相應的程式後,立即對事故車輛進行排障。

  9.1.1 車輛損壞輕微,仍能行駛的車輛,在駁載後送附近有危險品修理資質的修理廠維修。

  9.1.2 車輛損壞嚴重時,在駁載後請求排障車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車場等待處理。

  10、事故處理結束後,緊急救援組長應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對調查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備案。

  皖東業陽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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