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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旅遊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旅遊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旅遊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和經營管理以及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規定。

  2.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遵守《會計法》、《公司法》及集團公司章程;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財務管理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編制信貸計劃,積極籌措資金;加強應收款管理,搞好資金回籠;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繳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6〉及時報送各種報表,主動配合財政、稅務、銀行等有關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

  7〉辦理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3.公司財務部由經理兼總會計師,下設主管會計、會計、出納、記帳員。

  (二)崗位職責制度:

  1.財務經理兼總會計師負責公司的下列工作:

  1〉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的使用資金;

  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費、節約開支、提高經濟效益;

  3〉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收支、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參謀助手;

  4〉稽核公司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5〉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2.主管會計的工作職責:

  1〉編制和報送各種報表;

  2〉辦理信貸手續;

  3〉辦理工商、稅務、信貸的年檢工作;

  4〉負責往來帳款的核對,及時收取應收帳款;

  5〉負責公司的發票管理工作和檔案保管工作;

  6〉當好財務部經理的助手,完成財務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3.財務處出納的工作職責: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嚴格稽核收支憑證,加強支票管理,嚴格支票使用手續;

  4〉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及時編制銀行餘額調節表;

  5〉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6〉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4.財務處記帳員的工作職責:

  1〉認真稽核記帳憑證的科目運用是否恰當;

  2〉稽核所附原始憑證的準確性,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是否有不合法、不合理的收支憑證,發現問題及時向財務經理彙報處理;

  3〉及時完成帳簿的登記工作;

  4〉列印、裝訂憑證和帳簿,完成會計資料的歸檔工作;

  5〉負責有關帳務的查詢工作;

  6〉完成財務經理交辦的其他事務。

  (三)財務管理制度:

  1.事業部(分公司)洽談合作專案,一切收入款項必須撥入公司帳戶,經總經理批准按公司統一規定分包給事業部(分公司)。分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稅金由公司代扣。

  2.公司實行合併報表及年度審計,設定公司結帳日期,一年一度的審計工作由公司統一安排。

  3.財務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稽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記帳員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所購材料物資必須經保管員辦理出入庫手續。

  4.財務人員應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

  對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5.財務人員應會同有關人員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發現問題應及時寫出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做出處理。

  6.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並有專人監交。

  7.公司必須按會計制度和稅法規定提取福利費、教育經費、折舊等,發生的醫藥費、贊助費、罰款等按規定列支,不得列支成本,超支的招待費由本單位自有資金列支。

  8.未經公司同意不得濫發獎金,對發放的工資、獎金按稅務規定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由本公司代扣,個人負擔。

  9.各部室(事業部、分公司)不得私自設立帳戶,不得坐支任何收入款項,不得簽發空頭支票。

  10.公司根據利潤總額,先彌補前年度虧損,再按規定計提企業所得稅,按公司章程規定提取盈餘公積金、公益金後,再進行分配,其分配方案由各公司總經理進行擬定,報公司總裁審議決定。

  (四)支票、匯票、發票管理制度:

  1.公司支票由出納員保管,支票使用時必須有“支票領用單”,經主要負責人簽字,然後按批准金額封頭,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2.支票使用後憑支票存根,原始憑證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負責人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原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登出。

  3.支票使用後未交回存根,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工資中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直至領用人完成報帳手續。

  (五)現金管理制度:

  l.現金使用範圍:

  1〉職工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差旅費;

  4〉職工生活費;

  5〉1000元以下的零星開支。

  2.支付1000元以上款項,應以支票或匯票支付,確需用現金支付的,應經負責人批准、主管會計稽核後支付現金。

  3.公司業務人員需支用現金時,必須填制“現金使用審批單”由總經理審批、財務經理簽字後支取;

  使用後由經手人簽字,總經理核批,財務經理審查後入帳。

  4.各專案提取現金時,必須由專案負責人填制憑證並簽字後,由分公司(事業部)出納到財務部辦理取款手續。

  5.一切開支的單據,必須在三日內到財務部辦理結算,否則一律不給予報銷。特殊單據的費用超過三百元,須經當事人兩人證明方可報銷。

  6出納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收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清點,帳款相符。

  (六)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凡是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檔案和其它有儲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暫由公司財務部保管一年,期滿後,由財務部編制移交清冊,移交公司檔案室統一保管。

  2.財務部和檔案室的財務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如有特殊需要,經財務負責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影印,並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影印財務檔案的人員不得在會計檔案上塗畫、拆封和抽換。未經批准不得私自翻閱。

  (七)福利報銷制度:

  1.享受探親條件的職工(職工與配偶能夠在公休日團聚的除外)探望配偶的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30天;

  探望外地父母的未婚職工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10天,已婚職工每四年(自結婚之日起)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以上探親假是在家住的天數加路程的天數)。

  2.職工結婚假期為2周,職工直系親屬喪亡給假3天,職工產假為90天。

  3.職工在享受以上假期前必須提前辦理手續,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報公 司公司經理審批後方可休假,並辦理好工作移交手續。

  4.職工探親休假期滿,必須按時回公司上班,超期時間按曠工處理。

  5.職工探親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探親職工報銷往返車票(硬席),探親期間的其它費用自理。

  (八)處罰制度: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處本人工資3倍以下罰款:

  1〉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或超出核定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

  2〉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3〉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或支付款項;

  4〉利用帳戶替他人或其他單位套取現金;

  5〉未經批准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

  6〉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

  7〉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對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1〉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

  2〉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檔案資料;

  3〉偽造、變造、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

  4〉利用職務之便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

  5〉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洩露秘密及貪汙挪用公司款項;

  6〉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翫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

  7〉有其它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3.為維護公司整體形象,各部室負責人及經辦人違反規定,除由有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由公司對財務室負責人及經辦人給予罰款:

  1〉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收取款項,私立帳戶擅自支取收入款項坐支使用,按情節輕重每出現一次給予負責人及經辦人5000元以上罰款;

  2〉各部室、分公司不按規定使用資金,開出空頭支票,除由銀行等有關部門處罰外,由公司對負責人及經辦人處以每次1000元以上罰款;

  3〉財務室、分公司領用支票不按規定登出登記,每出現一次對負責人及經辦人給予500元以上罰款;

  4〉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使用、保管發票;

  丟失、借用或拆頁,除由稅務部門按《發票管理規定》處罰外,對負責人及經辦人處每次5000元罰款;

  5〉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及時報表,對當事人處每次500元罰款;

  6〉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分配資金,濫發獎金和紅利,按所發金額的50%給予罰款;

  7〉財務室、分公司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財務室、分公司負責人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燬依法應當儲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除按《會計法》規定承擔法律責任外,由公司對其處以5000元以上罰款;

  8〉其它違反規定應予處罰的由公司根據情節給予處罰。

旅遊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一、總則

  1、為弘揚我公司企業文化,透過組織旅遊活動,讓員工擁抱自然,放鬆心情,增進員工之間溝通交流,感受公司大家庭的和諧、溫暖,規範公司旅遊組織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除非轉正員工)。

  3、本制度施行遵循:自主、自願原則。

  二、實施細則

  1、公司綜合管理部每年需組織員工旅遊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補貼相關旅遊補助經費。

  2、旅遊過程中的路線、交通、住宿、景點安排等問題,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聯絡旅行社統一安排。

  3、安排旅遊地點時需考慮交通便利、時間問題。避免員工因長途旅行造成勞累,從而影響公司正常運作。

  4、按照自主、自願原則,員工可選擇參加旅遊或不參加。員工家屬如有意願參加旅遊活動,亦可向綜合管理部報名自費參加。

  5、旅遊期間,工資的計算方式:

  (1)若員工因工作需要不能參加公司統一組織的旅遊活動的,則該員工可享受相應的旅遊補助,工資照常發放。

  (2)參加公司旅遊活動的員工,旅遊期間工資按正常工資發放。

  (3)不參加公司旅遊活動的員工,旅遊期間正常上班、無補助。

  (4)遇法定節假日旅遊的,不參加公司旅遊活動、通知臨時加班的員工,按正常工資計算方式計算。

  (5)旅遊補助標準:因工作需要不能參加旅遊活動的人員,每人補助旅遊費用的50%。

  6、綜合管理部旅遊活動組織人員在與旅行社聯絡時,必須說明在旅遊過程中,不得強迫本公司員工購物、消費。

  三、旅遊標準

  (1)、公司根據當年度的經營業績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額組織員工進行旅遊活動。

  1、凡在本公司工作連續滿半年以上的員工享有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旅遊的權利。半年以下的員工暫無資格參加。

  2、公司在一個工作年度內以不同形式考核員工的工作表現並記入員工檔案,公司以各員工的不同表現給予員工不同待遇的旅遊專案。

  (2)、公司的旅遊專案的等級。

  1、普通旅遊專案,員工享有時間為六天國內遊(如:雲南麗江、廈門、九寨溝、三亞等旅遊勝地)。

  2、高階旅遊專案,員工享有時間為六天國外旅遊(如:泰國、韓國、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旅遊勝地)。

  (3)、員工享有不同旅遊專案的規定。

  1、凡本公司員工工作滿6個月以上的,有資格參加公司組織的普通旅遊專案。

  2、凡本公司員工工作滿一年以上的,有資格參加公司組織的高階旅遊專案,特殊情況除外。

  (4)、旅遊活動紀律

  1、貴重物品需隨身攜帶,注意保管,切勿離手。

  2、行程中或自由活動時若有刺激性活動專案,身體狀況不佳者請勿參加。患有心臟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壓者等切忌從事水上、高空活動,必須隨身攜帶應急藥物。

  3、團體旅行時,員工需記錄領隊或導遊的聯絡方式,不可擅自脫隊。單獨離隊,應徵得全部導遊和領隊同意,並隨身攜帶電話,以免發生意外。

  4、抵達景區遊覽前,謹記導遊交代的集中地點、時間、所乘遊覽巴士車號。萬一脫隊,請於集中地點等候導遊返回尋找。

  5、外出旅行,注意身體健康,切勿吃生食、生海鮮、已剝皮的水果,不可光顧路邊無牌照攤檔,忌暴飲暴食,應多喝開水,多吃蔬果類,少抽菸,少喝酒。

  6、在旅遊中,暢遊奇山秀水、名勝古蹟固然令人心曠神怡,但也因四處奔波、體力消耗造成極度疲勞。因此,在旅遊活動期間,遊客除了保證充足的睡眠之外,需隨身攜帶充足的營養食品和飲水,以便及時補充身體所需。

  7、旅遊有時會經過一些危險區域景點,如陡坡密林、懸崖蹊徑、急流深澗,在這些危險區域,要儘量結伴而行。千萬不要獨自冒險前進。

  8、忌分散活動,至少保持兩三人的人數才分散活動。切忌單獨外出。

  (5)、相關說明

  1、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後生效。

  2、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擬訂、修改,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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