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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1

  一、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處罰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切實搞好安全生產,使本專案的安全管理工作納入規範化,標準化軌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查,特制定本專案安全管理處罰規定。

  第一章現場臨時用電

  1、對施工現場配電箱、開關箱的要求:

  (1)施工現場中使用的配電箱、開關箱門應有鎖有防雨措施,箱內嚴禁有雜物及工具,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2)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乾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潮氣及其他有害介質中,亦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裂振動、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場所。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3)施工現場配置的配電箱、開關箱應有編號、負責人標誌,缺少一項罰款500元。

  (4)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要求箱底與地面和垂直距離大於1.3M,小於1.5M;移動式箱底與地面和垂直距離為0.6-1.2M。一項不符合罰款1000元。

  (5)配電箱、開關箱的金屬框架要做保護接零;配電箱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並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一項不符合罰款1000元。

  (6)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要求,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應分開使用,嚴禁混用,否則罰款20xx元。

  施工現場的電纜線路應採用穿管埋地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設,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所有電氣裝置的金屬外殼與保護接零連線,專用保護接零由工作接地、配電室的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的零線接出,施工現場的所有電氣裝置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外露部分,應做保護接零。包括以下5個部分:

  a、電機、電器、手持電動工具和照明器具的金屬外殼;

  b、電氣裝置傳動裝置的金屬部件;

  c、配電屏、配電箱的金屬框架;

  d、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框架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的金屬門;

  e、電力線路的金屬保護管、敷設的鋼管和鋼管外架。

  以上任何一個處不符合規定罰款1000元。

  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核,經有關部門發給的合格證才能上崗作業,非電工嚴禁拆改電氣裝置,如有發現罰款20xx元。

  不準使用破損,老化及未包紮好的電纜線,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電動工具沒有定期安全檢驗的有效合格證,沒有漏電保護器,或絕緣損壞,發現一處罰款500元。

  第二章腳手架作業

  發現以下隱患每條每次罰款1000元:

  1、高處作業未繫好安全帶,高處作業的架子臨空一側沒有安全網,高處作業的平臺、陡坡、架子臨空一面必須有1.5米高的安全護欄;

  2、腳手架基礎必須硬化處理滿足承載力要求,不積水,不沉降;

  3、腳手架必須按要求設定縱、橫向掃地杆,縱橫掃地杆應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舉底座下20cm立杆上;

  4、縱向水平杆宜設定在立杆內側,其長度不宜小於3跨;

  5、作業層腳手板應鋪滿、鋪穩,並設定安全網和防護欄杆;

  6、腳手架底層步距不應大於2m;立杆必須用連牆件與建築物可靠連線;

  7、確保腳手架的整體性,不得與井架、升降機一併拉結,不得截斷架體;

  8、斜道兩側及平臺外圍均應設定欄杆及擋腳板,欄杆高度應為1.2m,擋腳板高度不應小於180mm;

  9、運至地面的材料應按指定地點隨拆隨運,分類堆放,當天拆當天清,拆下的扣件、鐵絲集中處理;

  10、施工人員必須帶好安全帽,高空作業應繫好安全帶,穿好防滑鞋,現場嚴禁吸菸;

  11、腳手架搭設拆除必須是經過考試合格的專業架子工,持證上崗;

  12、嚴禁凌空透支桿件、物料、扣件及其他物品不能亂扔;

  13、嚴格控制施工荷載,不得集中堆料施荷;

  14、腳手架驗收合格之前嚴禁使用;

  15、腳手架架杆、扣件等材質必須合格。

  第三章安全防護措施

  1、腳手架的通道口應設定安全通道,通道上空搭設安全防護棚,防護棚用雙層腳手板鋪設,層間相隔0.8m,兩側用腳手板綁紮,並用安全網封閉維護。在出入口上方設醒目安全標牌。違者罰款1000元。

  2、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並經常檢查,不使用破損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違者罰款200元每次。

  3、進入工地禁穿拖鞋、涼鞋、高跟鞋,不許留長髮、長辮,不許戴圍巾、穿裙子,違反一項罰300元。

  4、根據高處作業“四口”臨邊防護要求,設1.2m高防護欄杆,橫杆不少與3道,下設300mm高踢腳板,對預留洞口採取嚴密封蓋,對電梯井洞口設1.2m高固定柵欄門,豎井每層管架上鋪腳板封閉,每三層加設安全網一道;樓梯均設欄杆扶手,用安全網圍護。有一處不合格罰款1000元。

  5、主要通道口設安全警示牌,保證足夠的採光和照明,違者罰款500元。

  6、嚴禁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違者罰款500元。

  7、施工現場的起重機、井字架、龍門架等裝置若在相鄰建築物、構築物的防雷遮蔽範圍以外,應安避雷裝置,違者罰款1000元。

  8、高處作業嚴禁坐在平臺邊緣、孔洞邊緣或騎坐在欄杆上休息,違者罰款1000元。

  第四章基坑施工

  發現以下隱患每次罰款1000元:

  1、應設定臨邊防護欄杆由二道橫杆及欄杆柱組成,上橫杆離地高度為1.2米,下橫杆杆離地高度為0.6米,立杆應牢固可靠;

  2、防護欄杆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

  3、所有護欄用紅白油漆刷上醒目的警示色,懸掛提示標誌,護欄周圍懸掛“禁止翻越”、“當心墜落”等禁止、警告標誌;

  4、基坑周圍應明確警示堆放的鋼筋線材不得超越基坑邊3米範圍警戒線,基坑邊警戒線內嚴禁堆放一切材料;

  5、當基坑開挖深度範圍內有地下水時,應採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沿基坑周邊防護欄處應設定一明排水溝,排除雨季的暴雨突然而來的明水,防止排水溝洩水不及,在基坑一側設一積水池,並及時將積水抽抽走;

  6、坑邊堆置材料包括沿挖土方邊緣移動運輸工具和機械不應離槽邊過近,距坑槽上部邊緣不少於2米,槽邊1M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

  7、基坑邊沿應設定“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當心基坑、當心塌陷、當心墜落、必須佩戴安全帽”等標誌,夜間懸掛紅色警示燈。

  第五章施工現場特種作業

  1、塔吊、施工升降機安裝或搭設完畢,無辦理驗收(包括階段驗收)手續就投入使用的,(經驗收簽證單為依據)每出現一例罰款6000元。

  2、升降機司機應嚴格遵守《施工升降機安全操作規程》,持證上崗,嚴禁酒後作業、擅離職守,嚴禁帶病執行,違者罰款20xx元。

  3、切割機、圓盤鋸、電動砂輪機要有護罩,違反一項罰款500元。

  4、嚴禁無證駕駛、違章駕駛、酒後駕駛發現一處罰款1000元。

  5、嚴禁翻斗車、自卸車車廂載人,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6、不得在機車車輛下、機械裝置等下面或有倒塌危險、有毒氣體和過分溼潮的地點附近休息、飲食、乘涼或避風雨,如有發現每人每次罰款500元。

  7、非機械操作人員及電工操作人員,不得玩弄、修理機(電)械裝置,違者罰款500元,並對機械造成危害的視機械損害程度進行賠償。

  8、電工作業人員、起重機械作業人員、金屬焊接(氣割)作業人員、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工程機械(含起重裝置)操作手、建築登高架設作業者,以及符合特種作業人員定義的其他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每人每次罰款20xx元。

  9、電氣焊時,電焊工應嚴格按照《電氣焊安全操作規程》,穿戴好勞保用品,戴好防護鏡和麵罩。發現違規每次罰款500元。

  10、現場內電氣焊時,看火人未到位,無防護措施的,罰款1000元。

  11、班組動火作業氣瓶擺放距離不足5米,離動火作業不足10米的,罰款1000元。

  第六章消防措施

  1、用電安全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子、碘鎢燈等大功率電器;

  以上違規行為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

  2、用火安全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不開具動火證私自動火的罰款3000元。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10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違者罰款1000元。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違者罰款1000元。

  3、嚴禁在禁菸、禁火場所抽菸,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4、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5、在建建築物內住人罰款20xx元。

  6、嚴禁亂丟擦拭物(破布、棉紗、紙張等)、易燃物、廢油罰款500元。

  第七章文明施工

  1、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腳等行為,違者罰款300元。

  2、在施工現場打鬧,,賭博等不良行為,如有發現罰款5000元。

  3、施工現場嚴禁打架,群毆,鬧事等行為,如有發現罰款10000元。

  4、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違者罰款20xx元。

  5、施工現場應設定封閉式垃圾站,嚴禁隨意傾倒生產、生活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類存放,並按規定及時清運消納,違者罰款5000元。

  6、嚴禁酒後作業,如有發現每人每次罰款1000元。

  第八章貨車管理

  1、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有車輛駕駛證、行駛證、硬牌照、保險等,不符合上述條件的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上路,如有發現罰款20xx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都由當事人自負。

  2、嚴禁帶病作業,確保車輛燈光齊全,制動有效,配備滅火器,後視鏡、雨刷、防火排氣筒等安全附件完好,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3、車輛駕駛員車輛進入廠區,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場內有關規定,嚴禁超速、超重、超寬,或運輸危險物資,如有發現罰款3000元,由此發生的'事故造成的損失,由車輛駕駛員全面承擔。

  4、車輛駕駛員要杜絕酒後駕車,如有發現罰款20xx元,因酒後駕車發生的責任事故由車輛駕駛員自負。

  5、車輛駕駛員須定車定人,不得將車輛轉借他人或者交於無證人員駕駛,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6、車輛駕駛員車輛在場內作業,造成甲方、車輛駕駛員人員安全事故、裝置設施的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車輛駕駛員承擔,並罰款1000元。

  7、倒車卸料時,必須服從指揮,注意周圍人員,發生異常立即停車,嚴禁在高壓線下進行清洗作業,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第九章安全管理

  1、專案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正常的安全檢查,各班組必須認真配合檢查和整改,不得阻撓,打擊報復或辱罵檢查人員,違者罰款20xx-10000元,情節嚴重的將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2、對專案部、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未及時整改或不積極配合的給予經濟處罰5000元;第二次複查仍未整改的加倍罰款10000元;屢教不改,令其停工整頓,並給予3萬元罰款。

  3、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工傷安全事故,所發生的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等均由責任分包單位承擔,專案部並根據發生事故嚴重程度對分包單位進行罰款:

  a、發生輕傷事故(一般傷害不太嚴重,休工在一個工作日以上的事故)的處以5萬元罰款。

  b、發生重傷事故的處以10萬元罰款。

  凡具下列情況之一的,均為重傷事故:

  ①經醫生診斷為殘廢或可能成為殘廢的;

  ②傷勢嚴重,需要進行較大的手術才能挽救的;

  ③人體要害部位嚴重的灼傷、燙傷或非要害部位的灼傷、燙傷佔全身面積1/3以上的;

  ④嚴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鎖骨、肩胛骨、腕骨和腳骨等因受傷引起骨折)、嚴重腦震盪等;

  ⑤眼部受傷較重,有失明可能的;

  ⑥手部傷害:大拇指軋斷一節,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拇指

  任何一隻軋斷兩節或任何兩指各斷一節的,區域性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自由伸屈、殘廢的;

  ⑦腳部傷害:腳趾斷二隻以上的,區域性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殘廢的;

  ⑧內部傷害:內臟損傷,內出血或傷及腹膜等;

  ⑨凡不在上述範圍內的傷害,經醫生診斷後,認為受傷較重,可根據實際情況參考上述各點,由企業行政部門會同工會提出初步意見,報當地勞動部門審查確定。

  c、發生死亡事故罰款15萬。

  死亡事故:指死亡(含傷後一個月內死亡)3人以下事故。

  d、發生重大死亡事故罰款15萬×傷亡人數。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死亡3人或3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數以內的事故。

  二、建築工程施工備案流程

  1、工程施工總包企業在取得中標通知書後3日內,憑中標通知書所核定的預計用工數,到專案所在地分包、勞務市場繳納綜合保險預繳費(本市二級及以上資質施工企業和外省市進滬施工企業,本市三級施工企業辦理工程總包合同備案仍按原方法執行)。

  2、工程施工總包企業在繳納綜合保險預繳費的同時,書面承諾依法簽訂分包施工合同、勞務施工合同,並督促分包企業或勞務企業及時到專案所在地分包、勞務市場辦理施工合同備案和辦理綜合保險人員採集手續。

  3、工程施工總包企業必須與自己使用的每位建築勞務人員簽訂統一格式的勞動合同,並需到工程所在地的分包、勞務市場辦理勞動合同備案和綜合保險手續。

  4、工程施工總包企業使用的勞務人員因故離開,需及時到分包勞務市場辦理綜合保險登出手續。

  三、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簽訂有什麼注意事項

  1、簽訂合同時應當審查施工合同主體

  2、注意約定合理的付款方式

  3、工期和工期調整的約定技巧

  4、簽訂建設施工合同時應注意的其他問題

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2

  1、施工現場總平面佈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開工前按施工組織設計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裝置設施。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險距離,均應符合規定的安全距離。

  4、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的規定。

  5、施工現場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6、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加強電源管理,以防發生電氣火災。

  7、發現火警時候,都應迅速準確地報警積極參加撲救。

  8、負責定期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實行防火安全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於難於消除的隱患要限期整改。

  10、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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