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投資協議書

精選合作投資協議書模板錦集9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作投資協議書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作投資協議書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傳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

  電話: 傳真:

  雙方本著友好協商,互利互惠的原則,就甲方於XX年9月18 日-19日在北京舉辦的“XX風險投資扶持中國企業新加坡上市雙贏模式推介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合作內容:

  甲方發起並主辦“XX風險投資扶持中國企業新加坡上市雙贏模式推介會”乙方作為本次推介會的代理合作單位與甲方合作,推介會舉辦地點為北京、舉辦時間為XX年9月 18日—19日。

  第二條雙方合作權利與義務:

  1、 甲方負責本次推介會的招商文案策劃、演講嘉賓的聯絡和確認、場地的落實與佈置、對會場進行總體控制與協調,並負責保障本次推介會圓滿順利完成。

  2、 甲方為乙方提供招商之宣傳材料。

  3、 甲方負責合作專案的媒體支援。

  4、 甲方對本次推介會的招商文案,演講嘉賓及用於招商的宣傳材料,享有獨立的智慧財產權。

  5、 乙方利用本身掌握的客戶資源為本次推介會作招商工作,以付費客戶為準。

  6、 乙方招商收入,由乙方或參會人員直接以電匯形式在開會前一週內將會費匯入甲方指定帳戶。

  7、 乙方招收參會人員的會費,甲方按標準對招商價格7折與乙方進行結算。(注:甲方標準的對外招商價格為人民幣3000元/人)。甲方扣除乙方收入的應繳稅金。

  8、 乙方對外招商應保持和甲方一致或高於甲方價格,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降價,如甲方發現乙方有降價行為,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合作代理資格。

  第三條法律責任:

  1、推介會期間如果出現質量問題受到參會代表起訴,中國科技財富雜誌社負責解決有關糾紛並承擔責任。

  2、推介會期間如因法定的不可抗力事由而非協議約定的事由導致本次推介會無法舉辦或無法如期舉行,則協議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但代理方有義務協助主辦方處理事宜,包括退票和協調。

  第四條保密條款

  :

  雙方在合作或合作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資訊或技術資訊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批漏或洩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協議之不可轉讓性:

  本協議約定之權利義務具有不可轉讓性,任何一方在取得對方明確的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就本協議書部分或全部內容進行轉讓,否則實施轉讓方將視為嚴重違約,轉讓行為無效。

  第六條爭議解決

  雙方協議書發生爭議或糾紛,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被告方所在地有管轄權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其他:

  1、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等同。

  2、 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定補充協議予以確定。

  雙方簽署如下: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簽署時間 : 簽署時間 :

合作投資協議書 篇2

  甲方:

  公民身份號碼/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絡地址:

  電子郵箱:

  微訊號:

  聯絡電話:

  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絡地址:

  電子郵箱:

  微訊號:

  聯絡電話:

  丙方:

  公民身份號碼/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絡地址:

  電子郵箱:

  微訊號:

  聯絡電話:

  見證方:

  公民身份號碼/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職務):

  第一條 合作宗旨:甲、乙、丙三方本著自願公平,誠信共贏的原則合作經營。

  第二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齊。

  (二)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齊。

  (三)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齊。

  (四)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作期間各合作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出資金額為依據,三方按各自出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金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進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進入:①新合作方入夥,必須經全體合作方的同意;②承認並簽署本合夥作協議;③除協議另有約定外,進入的新合作方與原合作方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的責任。並且對進入前的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出:

  1、自願退出。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方可以退出: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出事由出現;②經全體合作方同意退夥;③發生合作方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方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方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出,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方。合作方擅自退出給合作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出。合作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出: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出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出生效日。

  3、除名退出。合作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方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方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出。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合作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方退出後,其他合作方與該退出作方按退退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方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方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方以外的第四人轉讓,第四人應按進入對待,否則以退出對待轉讓人。合作方以外的第四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方。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作方共同執行合作企業事務。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方決定,合作方均為合作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4、支付合作債務。

  第八條 合作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方的權利: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方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2、合作方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3、合作方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方共有;4、合作方有退出的權利。

  (二)合作方的義務:1、按照合坐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作方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方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方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方同意外,合作方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方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出的情況下,其餘合作方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方進入經營。

  (二)在合作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方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選擇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經全體合作方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方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作期限屆滿;2、全體合作方同意終止合作關係;3、已不具備3個合作方;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銷;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企業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方擔任或經全體合作方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委託第四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方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日常支出;返還合作方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合作方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方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方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7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出處理。

  (二)合作方未經其他合作方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方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出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方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並作為退出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方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方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方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方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方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方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合作企業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合作進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第四方見證方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見證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作投資協議書 篇3

  投資合作協議由專案出資人簡稱甲、乙和丙方共同簽訂。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丙方:

  身份證:

  甲乙丙三方本著友好合作,相互支援,共謀發展的精神共同經營,三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達成如下投資協議,此協議需三方共同遵守,需公平,公正,保護三方的合法權益。

  一、甲乙丙三方以現金出資的方式投資,分別投資:甲方出資為元整,佔投資總額的%;乙方出資額為元整,佔投資總額的%;丙方出資額為元整,佔投資總額的%。

  二、甲乙丙三方在合作期間,需同心協力,風雨同舟,不謀私利,不偏私情,以快速發展,開拓市場為奮鬥目標。

  三、甲乙丙三方如果以營不善或其它原因造成損失或破產的,需共同承擔全部責任,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逃避。

  四、成立後,甲乙丙三方不得在未得到另外兩方同意的前提下挪用資金、其它公共財產,在合作期間出現的任何問題,需三方共同協商解決,不得迴避。

  五、在合作期間,甲方主要負責的管理和經營,乙方、丙方方協助甲方負責的整體計劃和運營。三方都有權參加的經營管理和督導工作,有權知道所有的資金用處和的運營情況。

  六、結算:

  整體開始運營後,甲方負責每10天結算一次。同時,甲方需將當日的所有賬目單據收集齊全並進行整理,所有單據必須經三方確認簽字後歸檔儲存;當日的經營收支情況必須做到日清日結,如果甲方不能按時結清,乙方、丙方有權終止協議。

  七、盈利分成:三方投資人分成佔比分別為:甲方40%,乙方30%,丙方30%。

  七、本協議有效期為月,即在合同有效期內不能以任何藉口撤資轉讓,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其它合夥人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和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令人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十一、協議解除:

  1.一方有違反本合同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任何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門店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合同簽訂地點: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作投資協議書 篇4

  第一條 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_________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以10倍的溢價受讓_________股權,並以該股權作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各共同投資人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作投資協議書 篇5

  甲方:xxx(身份證號:)

  乙方:xxx(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合作開辦XX廠、明確合作各方的權利與責任事宜,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共同執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資金,佔股70%;乙方出技術,佔股30%。

  二、合作專案

  xxxx。包括各種xxxxxxxxxx。

  三、合作時間

  暫定X年,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後雙方如有繼續合作的願望,以本協議為基礎修訂籤新協議。

  四、合作分工:

  1、乙方負責該專案技術開發,生產培訓,生產監控,產品品管。其它由甲方負責(包括裝置投資,物料採購,產品銷售,產品配送,財務管理等)。

  2、各方保留每月稽核該專案財務運營的權力,如對財務收支,損益有疑問,有權提出查證原始單據核對帳目。帳目可疑且當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釋的,專案合作各方有權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涉及該專案的支出、收入等一切帳目的各項原始收支單據須經各方簽字認可,交財務管理員做帳。

  五、技術,市場保密:

  合作期內未經專案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將技術及市場內容轉讓,不得與專案合作雙方以外的合作方進行合作或為他人人謀取利益,不得將技術洩密。違者專案合作方有權沒收責任方相關收益,並追究責任方的經濟法律責任。

  六、收益分配:

  1、該專案所得利潤按合作方所佔的不同股權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佔股權分成70%,乙方佔股權分成30%。在保證專案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每年進行年終分紅一次(每年元月對上一年度紅利進行分成)。擴大業務運營如需要提留利潤時,必須經過各方認可,且不得超過年度利潤總額的30%。該提留按各方所佔股權比例計為各方的的股本金投入。

  2、考慮到乙方的個體情況,乙方有權預支薪酬,但該薪酬一半從乙方年終分紅中予以扣除,另一半計入專案經營成本內。

  3、甲方所出資金的固定資產部分按五年折舊,但流動資金部分不計利息。

  4、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銷售管理不善造成的呆壞賬損失由甲方負責。

  七、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內,專案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退出該合作專案,責任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投入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具體為:按合作之日起至產生變故時為止的被侵害方應得的收益平均值計算,責任方賠付被侵害方剩餘合同期的總收益)。並且必須遵守技術,市場保密條款,兩年內不得在當地使用或經營本專案的同類技術內容及市場內容。否則專案合作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2、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專案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該專案技術內容歸雙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合同,則其它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並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八、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後作補充,補充條款同具本合同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xxx(簽字)

  乙方:xxx(簽字)

  日期:

  日期:

合作投資協議書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鑑於: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在市註冊成立且至今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萬元(大寫:人民幣元),註冊證號:,法定代表人為:;並共同投資享有位於專案地塊(宗地編號為:)的使用權(以下簡稱:目標地塊)。

  基於以上事實及理由,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內容:

  第一條 名稱、主要經營地

  名稱:

  註冊號:

  經營地址: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

  範圍包括: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專案正常運營,雙方無意退出,則合同期限以年為週期自動延續。

  第四條 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

  1、甲方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大寫:),出資比例為。

  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大寫:),出資比例為。

  2、各合夥人的出資存入合夥人共同設立的專用賬戶,除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的日常經營開支外,任何一方不得挪用,否則要賠償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的損失。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五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合夥的利潤和虧損,由合夥人依照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2、合夥存續期間,如遇增加經營專案、新增設施需追加投資時,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根據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增加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3、合夥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4、合夥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如遇政府徵用或者拆遷,補償款所得款項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5、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合夥期間,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可退夥,退夥需提前3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除名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經濟損失超過元的;

  (3)挪用、侵佔合夥財產的;

  (4)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同、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的;

  (5)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其他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定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3、退夥清算

  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專案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給合夥專案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專案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退夥人在合夥專案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夥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退夥人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當按規定分擔虧損。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中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新的合夥人。

  第七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則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同、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夥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合夥名義繼續經營原合夥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還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或者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被依法撤銷。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委託的合夥人擔任,也可以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自合夥解散後15日內進行,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有意清算的合夥人可自行清算。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債務;最後再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算後如有剩餘,雙方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出資比例分擔。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出資份額或中途撤資的,按其出資額的10%向其他合夥人支付違約金。因撤資給合夥造成的損失大於前款約定違約金的,應按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合夥財產對外提供擔保的,其行為無效,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由該對外擔保的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造成損失,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夥經營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1、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2、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3、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合作投資協議書 篇7

  甲方:xxxx公司 (以下簡稱:xx)

  乙方:xxxx公司 (以下簡稱:xx)

  為實現共贏發展,做實做強油料市場,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充分利用各自的優勢,利用甲方擁有良好的市場資源和強勁的市場開拓能力以及乙方的擁有航空煤油、汽油、柴油批發、零售及進口資質許可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乙方合作組建“XX公司(暫定名,最終以工商註冊登記核准名稱為準,以下簡稱:油料公司)並共同推進XX油料儲存庫和沉澱消耗庫建設專案(暫定名,以下簡稱:該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一、專案主體:

  1、甲、乙雙方同意共同合作組建油料公司,並以油料公司為該專案開發投資主體。

  2、乙方同意用乙方現有的所有經營資質、許可證等與甲方共同組建該公司,本協議簽訂後,乙方不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與甲、乙雙方以外的公司簽定聯營協議。

  二、合作方式

  1、甲方以自身良好的市場資源和強勁的持續發展能力,乙方以全部資質、許可證,透過合作共同組建油料公司。

  2、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後,乙方不得再利用乙方公司權屬下的所有油料資質、各種許可證與甲方以外的公司簽訂合作協議,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3、乙方同意在組建“油料公司”後,乙方將現有的經營資質、許可證變更至新公司名下。

  三、違約責任:本協議簽訂後,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一條第2項以及本協議第二條第2項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壹拾萬元。

  四、其他

  1、有關油料公司組建和該專案推進實施的其他事宜,雙方另寫協議約定;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補充、變更,須經投資雙方協商一致後,採用書面形式確認,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後生效。

  3、本協議簽署之後,根據本協議規定形成、簽署、附加的一切協議、檔案、授權、報告、清單、認可、承諾和放棄都構成對本協議的附加,並與本協議形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

  4、 解除本協議應當以書面形式。

  5、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副本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 生效。

  甲方: (蓋章)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簽約日期:乙方: (蓋章) 地址:

  時間:

合作投資協議書 篇8

  服務單位:(“甲方” )

  法定代表人:林民東職務

  地址:

  電話:

  傳真:

  客戶: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手機):

  FAX/E-mail:

  鑑於乙方與甲方合作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的服務,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擁有提供該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資源,並同意提供服務,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合作服務所涉事宜,簽訂本協議。

  1.定義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a)“適用法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規範性檔案;

  b)“合同”指本協議當事人於年 月 日以 方式簽訂的《投資合作服務協議書》;

  c)“服務”指甲方根據本協議條款為完成協議所涉之專案而進行的工作;

  d)“A、股股票”指在中國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兩地掛牌交易的中國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

  2. 服務種類:甲方獨立操做。

  2.1 乙方出資 萬元人民幣委託甲方在北京(資金小於五千萬)就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提供投資價值分析及操作;

  2.2 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向乙方提供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價值分析及操作。

  3.利潤分配、交付時間及方式

  就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甲方確保乙方的年收益30%(記:投資一萬元還一萬三千元。如出現虧損全部又甲方承擔)。期滿後十日內以銀行轉帳形式向乙方退還本金加30%的收益,其餘的收益全部屬於甲方所有。

  4. 責任及義務

  4.1 甲方的義務

  a)甲方應盡一切努力,高效和經濟地按專業機構公認的標準和慣例履行服務和義務。

  b)甲方服務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c)甲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不應為私利而挪用資金。

  d)甲方應對服務工作量、完整性負責。

  e)沒有乙方的授權,甲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轉移基於本協議所應承擔的義務;

  4.2 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a)依據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按量向甲方支付利潤。

  b)對於甲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所履行的服務,提供必要的協助。

  c)乙方保證甲方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期滿後,均不承擔乙方或代理人因錯誤行為、過失或違約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5. 保密約定

  5.1甲方保證並承諾,對於在本協議簽訂過程中及執行中,向乙方提供本協議所及之服務的過程中知悉的乙方財務狀況、商業秘密及其它情況,負有嚴格保密的義務。

  5.2 乙方保證並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甲方依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研究分析或操作之內容向任何第三方洩漏或者透露。

  6. 特別約定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確認,甲方僅依據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種類向乙方提供投資研究分析和操作。

  7. 協議的變更、終止及解除

  7.1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本協議自動終止: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

  b)本協議期限屆滿。

  7.2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兩個交易日內,將資金足額打入甲方指定的操作帳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協議及退還相關資金。

  7.3 甲方若發現乙方私自將甲方所提供的證券投資研究意見和操作之內容,向其它人洩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由乙方承擔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8、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8.1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拾貳個月至年月 日止。

  8.2 本協議一式叄份,公證方,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籤 署:

  籤 署:

  年月日

  年 月 日

合作投資協議書 篇9

  甲方:xx,男,生於1973年3月25日,漢族,xx省xx縣人,住xx縣xx鎮xx村5組10號,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電話:xxxxxxxxxx。

  乙方:xx(乙方代表、投資人),女,生於1972年3月25日,漢族,xx省xx縣人,住xx縣xx鄉xx村3組5號,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電話:xxxxxxxxxx。

  張xx(乙方投資人),男,生於1968年12月10日,漢族,xx省xx縣人,住xx縣xx鎮xx村一組,身份證號碼:5125331968x0,電話:135680x29。

  20xx年3月15日,甲方與前合夥人xx縣梅白鄉的徐xx,共同租用xx縣xx鎮農利村三組朱洪成(溫州商城門口)門市兩間進行裝修經營建材。20xx年5月1日。前合夥人徐xx(溫州商城門口門市投資拆算17000元)退出合夥完畢後,甲方便邀約乙方二人投資合夥經營,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要約和承諾過程中,自願達成如下合夥經營協議:

  一、投資準則:實行“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利潤共享、責任共擔”的分配辦法。

  二、投資金額:甲方裝修折款14000元,房租每年14400元;乙方於20xx年5月10日前投入現金17000元,徐xx退夥之事由甲方全權自行處理完畢。

  另外,乙方借款8500元給甲方作為退給前合夥人徐xx退款等使用,分別由甲方向乙方出據和借據。

  三、合夥分工:在經營過程中,甲方對外代表合夥聯營體,負責對外聯絡接洽業務(包括對外進貨、銷售、辦理經營證照和稅務登記辦理等)和統計帳;乙方內務總管,負責門市經營管理和出納現金收支。財務支出在100元以上由雙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入帳。

  乙方熊xx與張xx的以熊xx為主,張xx所做的工作,作為乙方的內部分工事務。

  四、利潤分配:經營管理期獲得利潤按甲方、乙方50%分配,其中熊xx25%、張xx25%。甲、乙雙方實行日清、月結、年結算,不得超出當年12月31日經營核算。

  五、債權債務:在合夥之前甲、乙雙方所欠債權債務一律由各自享有和承擔,不得因此而影響生產經營營活動。

  六、變更解除:本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處理。在合夥經營期間如需變更解除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協商方一致可變更解除,

  七、特別約定:在共同經營期間,雙方保持資訊靈通,經營內容必須計入合夥帳務,不得進行帳外經營,損害合夥方的共同利益。

  八、合夥解散:發生需解散的特定原因,必須進行依法清算處理。

  九、違約責任:違約金定為1z00元,任何一方擅自違約承擔違約金外,並賠償對方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十、生效方式:本協議一式三份,簽字生效,甲方一份,乙方兩份,長期儲存。

  一致共識,立此協議。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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