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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買賣合同

服裝買賣合同8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服裝買賣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服裝買賣合同1

  銷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友好的協商如下協議: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必需履行本合同條目。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填補的條目可另行談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合同的效力。

  第二條 合同簽定後,不得私行變換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因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贊成後,可予變換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換通知單”寄給對方,並準備好變換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出產的商品,在放置出產後,雙方都需嚴酷執行合同。如需變換,由此而發生的損失等,乙方承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承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錢,由雙方當事人商經商議定,或以國家定價抉擇。 在簽定合同時,確定價錢後,可以暫定價錢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第四條 運輸體系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抉擇。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尺度,甲方嚴格執行合同劃定的質量尺度,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需平穩,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非凡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添的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平衡、實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 ∶3 ∶4 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劃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目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承運所發貨運,力爭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換運輸路線、工具、達到站時,應實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打點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日期,不以違約處理。

  第九條 商品從甲方承運到乙方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物件丟失、貧窶、殘損等責任事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抵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供給有關資料。乙方在領受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實時向承運部門索取劃定的記實和證實並當即具體搜檢,實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業,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領受,同時當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 日內回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具體記實,妥為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己先用,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一個月內(珍貴商品在7 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配合研究,明晰責任,損失

  第十一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金錢的結算,購銷雙方應商定結算的具體劃定,商定適宜的結算體系。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出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蒙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出抵償金以抵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度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當地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恰當削減或者增添。

  1.甲、乙雙方所簽定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出違約合同貨款總值 %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裝卸變換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過時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損失的出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雙方商定的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過時提貨部門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過時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由此支出的費用,應由甲方承擔,乙方過時付款的,應按照雙方協商時付款的約定,向甲方償付過時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抵償金,保管、調養費用和各類經濟損失等,應在明晰責任後,10天內自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過時付款處理,但任何雙方如有樾位得自行用扣發貨色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三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纏時,應實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進行裁決。

  第十四條 本合統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訂簽章後,依法生效,有效期為 年,期滿雙方如無續簽意向的,合同自動解除。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為準。

  備註: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收款賬號:

  收款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服裝買賣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據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協商經銷協議如下: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 經銷萊珂服飾。

  二、甲方以商品全國統一零售價的4.5折作為乙方結算價,並開具增值稅發票。運費由乙方負擔,甲方代辦運輸手續。本市內運輸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自行看樣定貨,發貨後不作退換貨處理。如有質量問題,貨到三天內通知甲方,併發回給甲方鑑定,過期不再處理。

  四、乙方在該地區經銷期間,應維護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做好優質服務、售後服務工作。服裝購銷合同範文

  五、甲方授權期限為半年,經甲方對乙方銷售業績考核,再協商制定續簽手續,或轉為連鎖經營點。

  六、如有下列情況,甲方不需經乙方同意,可以終止本協議,並且由乙方自負一切責任:

  1、有違反本協議之事的行為。

  2、不能及時給付貨款。

  3、提供暢銷產品,供同業仿造。

  4、對外促銷等廣告,未經甲方事先同意而實施。

  5、乙方違反以上條例,經口頭勸告無效,再發書面通知限期改正,如還不思改過,經甲方信函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

  七、協議期滿,自動終止雙方義務。

  八、協議期間,如有異議,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可在簽約地點處所管轄法院提出訴訟。

  甲方: 乙方名稱: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法人代表: 店鋪面積:

  籤協人: 店鋪地址:

  籤協人: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日

  乙方運輸方式:

  運輸送達地點:

  郵編:

服裝買賣合同3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購買乙方產品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乙方所提供的產品

  第二條費用清單

  甲方支付剩餘款項。

  第三條交貨期:

  自收到甲方預付款之日起日內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第四條交貨地點、費用承擔及所有權轉移:

  乙方透過物流發運到甲方指定地點,運費由乙方承擔;貨物所有權自甲方簽收之日起轉移,運輸途中產品的損毀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應做好適合物流運輸的產品包裝,並隨貨附《貨物清單》(加蓋合同章),詳細註明產品規格及數量,甲方根據貨物清單內容驗收貨物。

  第六條甲方自收到貨物起7日內可對產品的規格、數量等產品資訊提出異議,乙方必須在3日內答覆並提出解決方案,否則甲方有權退貨並要求乙方承擔所有的費用。

  第七條質量保證:

  1、乙方承諾甲方所購買的產品質量和乙方提供的樣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異屬於正常。

  2、乙方提供的所有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質量要求,如出現質量問題假一賠十,給甲方造成危害和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期交貨(除雙方協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總金額的2%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端的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爭端,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作出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單位蓋章、預付款到達乙方指定賬戶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服裝買賣合同4

  採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採購服裝事宜,經友好協商,雙方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一、 產品詳情

  1、服裝分類及價格清單

  2、具體服裝樣衣、布料樣品,以經由甲方確認後的樣品為準,樣品需一直陳列於甲方倉庫,以便收貨是驗貨確認。

  二、甲方義務:

  1、 甲方應配合乙方按時對帳、按雙方約定付款。

  2、 甲方根據雙方確認的樣品對乙方交付的服裝進行驗收。交付時如發現少發、丟失、汙損、色差、質量、款式等問題的,甲方有權按照實際合格數量驗收,並拒收不合格服裝及要求乙方退回處理,產生的後續運輸費用及其它可明確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 甲方負責驗收後的服裝保管、發放工作。

  三、 乙方義務:

  1、 乙方根據雙方確認的樣品進行批次生產,不得擅自更改顏色、面料及款式,應保證產品質量,包工包料並提供全部輔料,如遇製作問題,乙方須負責修改。

  2、 乙方應依約準時交付服裝,並派車運送到甲方指定倉庫。

  3、 乙方應提供服裝樣衣及布料樣品供甲方備查,如甲方服裝樣式改變,乙方須及時補充樣衣及布料。

  4、 如因市場行情波動且被證實的,乙方應在服裝調價前通知甲方,雙方另行商洽價格適宜,並以書面確認為準。

  四、 結算:

  1、 月結:雙方應於每月21日前對上一個月的訂貨進行對帳,乙方應於每月25日前開具相應發票予甲方,甲方於次月25日前付清貨款,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對帳或讓甲方按時收到發票的,甲方付款日期順延。

  2、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開票資料(包括開票名稱及開票金額),開票金額以當月服裝發放數量及金額為準,其中安裝工作服費用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展廳制服費用開普通發票。

  3、 乙方根據甲方開具的發票付款到如下賬戶:

  收款戶名:

  收款銀行:中國建設銀行 收款賬號:

  五、附則

  1、本合同有效期壹年,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人民法院管轄。

  4、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服裝買賣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_

  定作人(買方):_________(甲方)

  承攬人(賣方):_________(乙方)

  雙方根據(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按下表所列要求定作(乙方供料)或購買乙方服裝:

  第二條質量要求:甲方製作或出售的商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由甲乙雙方選擇一種標準,在括號內打√)。

  第三條驗收方法:乙方足額付給甲方貨款,甲方按第一條表格所列要求交付商品。

  第四條違約責任:甲方不能按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按總貨值的_________%償付乙方違約金。收付定金的,若甲方無法履行合同,則雙倍償還乙方定金;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第五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先自行協商或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解決不成時,按以下第()項處理。

  (1)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服裝買賣合同6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以下是“服裝買賣合同樣本”希望能夠幫助的到您!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 ∶3 ∶4 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 /3 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 /3 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 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 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10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 元以下、殘損在5 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4 份,甲、乙兩方各執2 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1 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開戶銀行: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銷貨方(甲方)簽章:____ 購貨方(乙方)簽章:___

  ____年__月__日

服裝買賣合同7

  甲方:

  乙方: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友好的協商如下協議:

  一、代理地區經營許可權

  1)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___品牌女裝在_______經銷權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轉讓,乙方未經甲方授權同意不得跨越許可權範圍以外的地方銷售____________品牌女裝,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區授權他人經銷同品牌產品。

  二、保證金(代理金)

  1)甲乙雙方於簽約後,乙方必須七天內將保證金及貨品預付款匯到甲方指定銀行帳號,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內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帳上,即作為乙方自動放棄,同時甲方有權取消本合同。代理經營應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元,貨品預付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2)甲乙雙方於本合同到期時,乙方不再續簽:依據本合同之第八款規定辦理,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責任前提下,將無息退還乙方保證金,時間為30天。餘款處理:以當季等值貨品相抵之辦法辦理。

  三、甲方責仟

  1)負責設計,提供裝修圖紙(設計費用以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計算)

  2)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為其營業人員安排培訓指導,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責任

  1)裝修:根據甲方提供設計方案及陳列規劃,定製道具,對店鋪或櫃位進行全方位的裝潢,並達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遞至甲方公司),費用乙方負責。

  2)通訊:乙方必須提供給甲方詳細的通訊地址,本人身份證影印件,電話,傳真,聯絡人,並提供專賣店與專櫃的具體詳細地址與聯絡電話。

  3)有效證明:乙方必須提供甲方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明覆印件。乙方經營地必須懸掛標示__________品牌於明顯位置。乙方店鋪內不得銷售其他品牌服飾。

  4)每星期一乙方應將上個星期的銷售情況報表傳真至甲方,以便甲方瞭解市場資訊銷售動態。

  5)乙方銷售須依照甲方商品之牌價為基準,不得更換或塗改甲方商品之標示牌標籤。

  五、結算方式

  1)乙方要求出貨與追加,必須款到發貨,由甲方協助代為發貨。甲方有權不接受電話等其他形式的口頭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單,追加有效期為:公司接到追加單之日起,二十天內有效,如需延長在截止日中指明。

  2)乙方供貨折扣為相關商品零售價的__________%(以上價格為不含稅價格)

  款匯到簽約代表的帳號上。

  戶名:

  帳號:

  六、退換貨方式

  1)質量問題:

  乙方收貨後,如發現質量問題,以傳真格式三天內通知公司業務部,如當時不通知則視為正品,如有損壞公司概不負責。並在10天內返回(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甲方應予無條件換貨。

  2)串號問題:

  乙方收貨後在三天內提出異議,逾期甲方有權不受理。

  3)退換:

  乙方可以在合同約定的.退還率內調貨(在非質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碼累積不得超過5件)期限一個月(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返回的貨品必須完好無損(含吊牌)無汙漬,不影響貨品的再銷售否則甲方有權不受理。

  七、違約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條款,如任何一方違約,則違約方必須賠付另一方保證金的全額作為違約款。

  2)除合同中有關合同終止條款外,任何一方若無正當理由而任意終址合同時,則違約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證金款的全額違約金。

  八、合同終止

  乙方如有下述條件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於經營期中,有損甲方名譽,信用與經濟等行為者。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跨區域經營。

  3)乙方因經營不善,導致歇業,停業,合併與轉讓等行為者。

  4)合同期屆滿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九、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如涉及訴訟,雙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為第一管轄法院審理。

  十、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有效期為______年,期滿自動消失。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公司蓋章後方始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服裝買賣合同8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買賣_________事宜,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一、買賣標的:

  _________。(註明品名、規格、數量、地點、產地、性質、用途等)

  二、價款:

  單價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元。

  三、交貨:

  1.交貨時間:乙方應於訂約後_________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組數如期送達。

  2.交貨地點:甲方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點。

  3.交貨方式:_________。

  四、驗收:

  甲方或其指定受領人於受領第一條的標的後,應及時驗收。如有瑕疵,應於受領後七天內以書面通知乙方更換,逾期乙方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五、付款:

  1.付款方式:甲方將所開出的發票和貨款一次付給乙方。

  2.付款期限:甲方預付_________元,餘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每月____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六、其他費用:

  原則上運送費、包裝費由乙方負擔。如果甲方所指定送貨地點不在_________界內,按實際里程數每公里_________元酌收運送費用。

  七、擔保:

  擔保人須對乙方保證,甲方能夠按期支付價金,當甲方不能履行時由其對乙方連帶賠償責任。

  八、違約責任:

  1.標的物經驗收不符合第一條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

  2.標的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退貨,並要求賠償損失。

  3.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4.其他:_________。

  九、宣告及保證:

  (一)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二、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三、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五、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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