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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服裝租賃合同

演出服裝租賃合同範本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演出服裝租賃合同範本,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演出服裝租賃合同範本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租賃演出用服裝道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租賃甲方服裝道具 件(套)

  二、租賃時間: 天,自 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

  三、租賃價格:服裝道具價值 元,租賃價格 元 / 套(件)

  租金合計 元,押金 元。

  四、付款方式:租賃服裝道具前乙方一次性付清租金,並交納一定的押金。

  五、注意事項:

  1、乙方對甲方服裝道具應按時歸還,每延期一天,甲方按服裝總價值的5%收取滯納金。

  2、乙方對甲方服裝道具應妥善保管,如發生服裝道具損壞,丟失現象,乙方應照價賠償。

  3、乙方不得將該服裝道具轉借,轉租他人,如乙方違約,應向甲方繳納違約賠償金(按服裝道具價值的50%計算)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聯絡人: 聯絡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演出服裝租賃合同範本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郵編:

  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郵編:

  電話:

  甲乙雙方就租賃演出用服裝道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租賃甲方服裝道具_______件(套)

  二、租賃時間:共_____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賃價格:服裝道具價值_____元,租賃價格_______元/套(件),租金合計______元,押金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交付租賃服裝道具前,乙方一次性付清租金,並交納一定的押金。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對甲方服裝道具應按時歸還,每延期一天,甲方按服裝總價值的5%收取滯納金。

  2、乙方對甲方服裝道具應妥善保管,如發生服裝道具損壞,丟失現象,乙方應照價賠償。

  3、乙方不得將該服裝道具轉借,轉租他人,如乙方違約,應向甲方繳納違約賠償金(按服裝道具價值的50%計算)

  六、爭議的解決:如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方式協商,協商不成可至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且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演出服裝租賃合同範本3

  出租方: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1.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使用面積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2.租賃期共___個年,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3.乙方每年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1000.00元整(一仟元整),甲方應出具收據。第二年租金在合同滿一年前交清。出租方不得任意抬高租金,以原始合同上的租金金額為準。

  5.在合同期內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元。

  6.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7.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8.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

  9.合同期內乙方因經營不善可將房屋轉租給他人使用

  10.如果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1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____元。

  出租人: 身份證號碼:

  承租人: 身份證號碼: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合同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___年___月___日訂

演出服裝租賃合同範本4

  出租方: 家庭住址:

  承租方: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影印件)

  第一條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所有的商位(指倉位或攤位,下同)座落位置:市場區號,共 個(間), ㎡.商位設施有: ,按市場划行歸市要求經營用途為.

  第二條租賃期限共三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滿。

  第三條租金(大寫) 元/月(小寫¥ 元),承租方必須每月十日前一次性交清當月租金,逾期者每日按未交部分的3%計算滯納金,一次性交清合同期內全部租金的,優惠 元。

  第四條市場的物業管理由出租方負責,承租方必須按市場統一規定使用出租方水電並向出租方繳納水電物管等費,雙方約定價格為:水費 元/噸、電費 元/度,水電費總表與分表的誤差按分攤係數計算交納,價格隨國家調整而調整,衛生費 元/月(商位內日產生垃圾量超50斤的,每次加收20元以上垃圾清運費)

  第五條承租方需對商位進行裝修或增設他物的,事先必須書面申請,經出租方同意後方可進行。商位內承租方裝修、增設他物費用自理,合同期滿後裝修設施或新增固定設施(不可撤除部分)無償歸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拆除,出租方不作任何補償。增設的他物(可撤除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撤除,損壞攤位的必須由承租方恢復原狀,或賠償修復費用。

  第六條租賃期內出租方負責屋面防漏和水電錶前的維修,承租方負責商位其他維修及水電錶後的維修,費用各自承擔。

  第七條經出租方同意並經有關部門批准,承租方可在市場內指定的區域對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廣告宣傳必須遵照市場統一規定並向出租方交納廣告位使用費。

  第八條承租方經營的商品的保管和財產安全由承租方自行負責,可自行辦理財產保險,出租方不承擔承租方經營商品財產丟失(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承租方必須遵守以下條款:

  (一)遵紀守法,遵守市場各項管理制度,誠實守信,亮照經營,明碼實價,照章納稅,自辦經營手續;

  (二)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商品;

  (三)做好商位清潔衛生工作,配合出租方維護市場秩序,維護設施完整,維護公共安全;

  (四)在租賃合同到期前,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出租方表明是否續租並辦理相關手續。

  (五)必須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建立農產品進銷臺帳,認真執行《農產品索票索證制度》及《市場的准入制度》,保證所經營的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和可追溯求源,不合格農產品必須立即銷燬,已銷售由承租方負責收回,未銷售的由承租方在有關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自行負責。

  (六)嚴格遵守《消防法》及《環境保護法》等法律,安全用水用電,安全使用商位及設施,嚴禁私拉亂接和使用大功率(超過1000瓦)電器裝置,嚴禁竊水、竊電,嚴禁在市場內燃放、轉運、銷售、存放煙花爆竹、乙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嚴禁在經營場所及公共區域進行汙染性作業以及違章用火,燃燒柴快、垃圾、有煙煤等,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因承租方原因發生的安全、火災事故及違反治安管理法規造成的相關責任及損失概由承租方負責,出租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不負責賠償相關損失。

  (八)違反市場管理規定須交納教育費的,必須及時交納,否則無條件從保證金中扣除,合同到期需續簽合同的,必須補足保證金後方可續簽。

  第十條承租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承租方擅自將商位轉租、轉讓他人,或不按要求使用商位隨意亂改致使商位損壞的;

  2、承租方不交付或不按約定交付租金或相關費用累計超過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

  3、承租方製售假冒偽劣、三無商品,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商品等,受到相關處罰兩次以上的;

  4、承租方欺行霸市、哄抬物價,採取非法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不正當經營的;

  5、承租方違反國家及出租方安全管理規定,出現安全責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限期未整改的;

  6、承租方不遵守市場管理規定,拒不服從市場管理,超攤、擴攤、離攤經營、佔道經營、大量隨地傾倒果皮菜葉等垃圾,累計受到處罰超過四次(含四次)的;

  7、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商位的。

  第十一條資產以現狀出租,合同簽訂前出租方必須先行查驗商位,無異議後再行簽訂合同,合同一旦簽訂,在承租期內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尋釁滋事或者拒交商位租賃等費用。

  第十二條政府統一規劃或資產處置、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合同自行終止,承租方無條件在規定期限內搬離,出租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不作任何賠償。

  第十三條本合同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商位的優先租賃權,如承租方無意續租的,應在規定期限(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書面告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租賃期滿未能續約的,承租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三日內將租賃的攤位及出租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完好、適租的狀態交還出租方,出租方不作任何補償。承租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出租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及另行出租並不退還保證金。由此造成的損失及法律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第十五條其它約定:

  第十六條因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透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出租方(章): 承租人(章):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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