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服裝/紡織/皮革> 服裝廠員工守則

服裝廠員工守則

服裝廠員工守則(精選7篇)

  為保證員工的安全管理,應如何制定服裝廠的員工守則?下面是小編給大家介紹服裝廠員工守則(精選7篇),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服裝廠員工守則1

  1、職工應按時上班,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元。曠工一次罰款50元。

  2、工作時間不允許串崗,違者每次罰款5元。

  3、上班時間應該穿工作服,帶安全帽,上班不允許穿拖鞋、短褲、赤背或衣帽不整,違者每次罰款10元。

  4、不得在車間工作時與班長、車間主任爭吵,或與其它職工相互打罵、吵鬧,違者一次罰款50元,並作檢查。態度不好或一月內累計三次者予以解僱。

  5、酒後上班鬧事和影響工作者,罰款20元,寫檢查。態度不好或一個月累計兩次予以解僱。

  6、車間內嚴禁吸菸,違者每次罰款1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經濟、行政及刑事責任。

  7、班中禁止做私活,違者每次罰款10元。

  8、偷盜公物或他人財物者,按實物價值10倍罰款,扣發工資,予以解僱。

  9、完不成當日生產任務的班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記夜班費,完不成任務強走者每次罰款5元。

  10、嚴禁帶小孩和外人進入車間,違者對當事人罰款5元。

  11、生產中不得聊天說笑、看書看報,不準會客、打電話、吃零食、睡覺,不得擅自離開生產崗位,不得在產品上坐、躺、踩、踏,違者每次罰款2元。

  12、上班必須佩帶工號牌,違法亂紀者每次罰款5元,塗改、遺失工號牌罰款2元。

  13、嚴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機械部位,嚴禁隨意拆除、挪動裝置,嚴禁擅自拆裝一切電器設施和變壓器、控制櫃、開關箱,新安裝的各種裝置未經測試、試轉,不得擅自開動。違者,每次罰款10元。

  14、嚴禁擅自動用各類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設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違者每次罰款10元。

  15、不得在生產區內隨意使用臨時電線,如果急需使用,須經主管人員批准,並由電工接電,用後應及時按期限拆除。違者每次罰款10元。

  16、各車間衛生由各車間負責打掃,裝置、桌凳及半成品要擺放整齊。打掃不乾淨,每次對車間主任罰款20元,對清潔工罰款5元。

  17操作機器要切實做到人離關機停止使用時要及時切斷電源,違者每次罰款2元。

  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車間負責人負責關好門窗,鎖信車間大門,關閉總電源。違者每次對車間主任罰款50元

  服裝廠員工守則2

  (一)所有員工務必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得無故曠工,有事要請假,務必經主管批准同意後,方可離崗。

  (二)全體員工進入車間後,要迅速進入生產崗位,不得隨意在車間內外逗留、聊天、大聲喧譁和吵鬧。

  (三)生產現場要講究禮貌生產行為,不準竄崗、竄位,嬉笑打鬧,玩手機等一切與工作無關的事。

  (四)全體員工要按工藝要求和產品質量標準進行生產,如遇工藝不懂或有疑問,務必向現場主管反映問題,弄清楚後方可繼續生產,否則造成返工等一切損失後果自負。

  (五)如有辭職,要提前一個月以上寫書面辭職報告給組長,批准後方可離職。

  (六)本服裝廠規章制度即日起開始執行,實行獎勤罰懶,望全體員工自覺遵守,相互監督和檢查!

  獎罰制度

  (一)職工按時上班不遲到、早退、請假者,月滿勤獎100元。

  (二)每月在本廠選出1-2名優秀員工,獎金300元(在滿勤人員內選)。

  (三)工作時間遲到、早退,違者每次罰款5元,無特殊原因曠工者,每次罰款50元(每一天)。

  (四)每月請假超過三天者,工資退後至下月。(特殊狀況除外)曠工10天以上者無須通知自動離職。

  (五)在車間不服從主管安排和主管爭吵、打罵者罰款50元,並作檢查,態度不好或月累計兩次者予以解僱。

  服裝廠員工守則3

  一、服從管理,聽從安排,認真做好本職工作,不要以時間為敷衍,明確責任,誰出錯誰負責,不得互相推託。

  二、上班時間要守時,不遲到不早退,不隨意竄位閒談,不玩耍推讓,不打瞌睡,手機慎用!

  三、工作場所嚴禁吸菸,吃零食,上班時間吸菸者罰款50元,在車位吃零食者罰款10元,注意衛生,菸頭雜物等不要亂丟。

  四、愛廠如愛家,要節約一針一線,節約用電用水,下班時間照明光管無關的罰款10元,電車無關的罰款50元。

  五、上下班要擦車、滴油,注意生產工具的衛生清潔工作和保養,車貨時應自檢自查,返工產品及時處理完成。

  六、上班時間不得請假,個別特殊者要經管理人員同意方可,領月工資的按請假實際天數扣除工資,如未經同意離開或無故曠工的,車工每天罰款50元,領月工資的按每天工資雙倍罰款。

  七、上班未滿兩個月而自行離開的不予計算工資,辭工須經辦公室同意後一個月並把工作交接清楚方可離開。

  八、注意安全,夜間不要隨意外出,外出超過十一點將不開門,端正品質,他人財物不可私用,未經許可,將廠方產品、用具、圖片帶出門外的,將以盜竊行為處置。

  九、未經同意,不可私自帶外人進廠,違者將予以嚴懲。

  服裝廠員工守則4

  一、上下班必須打卡,上班須提前打卡,遲到、早退每分鐘罰款0。3元,每月累計超過20分鐘,每分鐘罰款0.6元,每月全勤獎勵30元,如代替別人打卡者罰款100元,舉報者經查實獎勵50元,並給予保密。

  二、凡本人進廠時須交出本人身份證,並與本廠負責人簽約工作時間,還需按滿1個月工資,其剩下每月底付清。如若未到期限自動辭工者,本廠將按定庫存工資全部扣除。

  三、注意安全,工作時間禁止吸菸,特別操機人員,工作時間禁止會客及與他人說話嘻戲,否則發生意外,我廠概不負責。

  四、上班時間恕不會客,但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有特殊者必須經本廠管理人員同意方可,但不得超過10分鐘,違者按誤時間處理。

  五、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調配工序、安排生產,不得頂撞管理人員,違者從嚴罰款,情節嚴重者開除出廠並扣除所有工資。

  六、員工必須做好衛生工作,下班要清理衛生和關閉電源,保持廠內清潔。要愛護財產,保護廠內財物,不得搞破壞,不得擅自拿廠內物品,違者當小偷處罰,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七、遵已守法,遵守廠和村治保會規章制度,禁止與任何不良份子交接來往,否則被發現,毫不留情,報送公安機關。

  服裝廠員工守則5

  為了本廠更好、更快發展,作出如下規定:

  1、每位員工必須樹立質量第一意識,以質量求生存,以速度求發展。

  2、下道序必須監督上道序,發現問題及時向上道序或組長彙報,及時返修,每天返修活必須當天完成。

  3、不準遲到、早退,超過5分鐘罰款。上班時間不準私自回家(特殊情況除外)。

  4、上班時間:夏天:7:00—19:00,冬天:7:00—18:30

  5、上班時間不準在車間大聲喧譁、吵鬧。

  6、上班時間會客、接電話不準超過10分鐘。

  7、下班時,每位員工必須做到人走機關、燈熄。

  8、有事請假必須提前跟組長商議,經同意後方可離開,無故曠工三天,視自動離開且無工資。

  9、員工如上、下班路上出現意外,本廠概不負責。

  10、如辭職者需提前一個月打報告,方可離開,否則無工資。

  服裝廠員工守則6

  一、全體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得無故曠工,有事要提前請假,(按時打卡)

  二、全體員工進入車間後,要迅速進入生產崗位,不得隨意在車間內外逗留、聊天、大聲喧譁和吵鬧,不準偷懶發呆和湊熱鬧。

  三、進出車間一律不準帶包,否則必須接受由本廠負責人檢查後才可進出。

  四、生產現場要講究文明生產行為,不準串崗串位、嬉笑打鬧,不準亂走亂跑、吵架打罵,不準寫信聊天和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五、生產現場的過道要保持暢通,在向下一道工序傳遞流程中,裁片或半成品上面必須有標號布,按要求順序擺放整齊,不得隨意挪動,不亂髮,不錯號,不允許在裁片、半成品和成品上坐、臥、踩、踏。

  六、全體員工要按工藝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生產,不得擅自改動,如有造成廢品、次品和需要返工的,必須迅速向裁床師傅補貨和返修或向本廠負責人反映問題,不得延拖、藏起和丟棄。如有發生生產裝置事故時,必須由自己打電話給機修師傅報修或向本廠負責人反映問題,不得找正在正常工作的其他員工代打電話。

  六、工廠中禁止做私活,違者罰款。並按私活價值處5-10倍扣除個人所得工款。

  七、在師傅補貨或修理車時,應留在崗位旁等待師傅完成處理或找好的機器做別的工作,不得擅自離開和找其他員工聊天或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八、下班時請注意將機車、電燈和風扇開關關掉。

  九、全體員工必須服從本廠負責人安排工作,但不得藉機爭吵影響他人工作,對生產過程中的疑難問題應及時向本廠負責人反映。

  服裝廠員工守則7

  一、所有員工入廠前必須仔細閱讀厂部制定的`各項制度,入廠工作後視為自然接受制度之規範,厂部將按照獎罰條例嚴格執行處罰措施。

  二、員工入廠第一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厂部和員工自願建立勞務關係後轉為正式員工,從第二個月起計算工齡。

  三、嚴禁帶閒雜人員進入生產區,按照操作規程安全生產,否則引起的意外傷害,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四、全體員工必須愛護公共財產、設施,不得有盜竊行為。下班時必須關機、關燈、關風扇,記數。

  五、生產現場的過道要保持暢通,在向下一道工序傳遞流程中,裁片或半成品上面必須有菲紙,按要求順序擺放整齊,不得隨意挪動、不亂髮、不錯號,不得在裁片、半成品和成品上坐、臥、踩、踏。

  六、全體員工要按工藝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生產,不得擅自改動,如有造成廢品、次品和需要返工的,必須向師傅補貨和返修或向本廠負責人反映問題,不得延拖、藏匿和丟棄。

  七、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全體員工無特殊情況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得無故曠工,有要事需請假者,必須經厂部負責人同意後才方可准假;在外面要請假者必須本人打電話給本廠負責人。

  八、員工前一個月工資作為信譽保證金到年底結算,每個月月底發放工資。所有員工須做滿3個月後方可辭工,符合辭工條件的須提前15天向厂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廠長同意方可離職,否則作自動離廠處理。每個月最大限度休假4天,休假未超4天發放全勤獎30元/月。工作時間滿3個月,加15元/月工齡工資,滿一年加30元/月工齡工資。

  九、全體員工必須服從本廠負責人的工作安排,在等候安排時不得藉機爭吵影響他人工作,對生產過程中的疑難問題應及時向本廠負責人反映。

  本廠實行獎勤罰懶,如能遵守本廠管理制度的員工年終有獎,本廠負責人實施監督和檢查。

【服裝廠員工守則】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