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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公司員工守則

銷售公司員工守則(精選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銷售公司員工守則(精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銷售公司員工守則1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管理機構:公司業務人員由公司銷售部負責管理和調配,在銷售部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並對其負責。

  第二條、業務人員崗位職責要求

  積極宣傳、維護公司的品牌和產品、服務形象;進行市場業務拓展,按計劃拜訪客戶,開發、建立並維持穩定的客戶關係;確保公司利潤率,達到客戶需求和公司利益的平衡;按照公司制定的指標積極完成、超額完成銷售任務。

  第二節、基本要求

  第三條、嚴格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嚴於律己,團結互助,互相學習,積極進取,不進行拉幫結派,不酗酒、不賭博。

  第四條、為人正直、坦誠、成熟、豁達、精明、友善、自信,思維敏捷,勤奮敬業,積極上進;工作認真負責;具有較強的進取精神,吃苦耐勞精神,能夠在較強的壓力下工作,擁有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和服務意識。

  第五條、觀察能力和應變能力強;接受能力強;口頭與書面表達能力強,良好的溝通表達(包括闡述,講解,基本商務寫作,傾聽和理解能力)技巧;擁有良好的團隊協作能力,一定的團隊建設及管理能力。

  第六條、具有敏銳的商業意識、市場洞察力;具有良好的市場預測、統籌規劃、分析及應變能力;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風險預控能力、談判能力、公關能力、執行力。

  第七條、有開拓、維護客戶經驗;客戶導向,能夠傾聽、理解、和準確把握客戶的真實需求,並客觀地影響客戶的購買行為與決策。

  第八條、業務人員應認真學習營銷理論,不斷提高營銷技巧和電話營銷技巧。以目標為導向,理解團隊目標並不斷提升個人目標以及執行力。

  第九條、熟悉企業全面運作,企業運營管理,各部門工作流程;熟記產品知識、功能、作用機理,瞭解公司基本情況;掌握基本功能及延伸功能,熟知口碑宣傳資料以及產品優勢,並能形成一套有見解的說服客戶的理論。

  第十條、實踐與理論相結合,勇於探索和創新,善於將自己的工作經驗加以歸納和提升,提高銷售能力,並向上級提供建設性意見。

  第十一條、服從部門經理的安排,增強團隊合作精神,協助部門銷售計劃的完成。

  第三節、業務人員工作職責

  第十二條、收集市場資訊

  採集、整理市場及行業資訊,追蹤同行競爭對手及整個行業的發展動態,特別是競爭品牌動向,提交市場分析報告,相關業務的記錄和分析,定期撰寫行業發展情況及重點客戶情況簡報,為企業戰略調整提供情報,為重大營銷決策提供建議和資訊支援;從而實現“市場引導製造”的經營理念;為做好產品、市場定位、市場、研發決策提供依據;及時提供市場反饋意見,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十三條、收集、整理客戶資訊

  1、根據公司產品特點,實用性以及市場定位策略,透過多種渠道收集潛在客戶,建立、維護潛在客戶檔案。從網上或從公司及其它渠道獲得的詳細的客戶需求應及時備案,誰先備案算誰的,以免業務員之間的業務衝突。

  2、透過電話,拜訪等不同途徑瞭解潛在客戶的需求,客戶前期的需求分析、方案、演示與商務溝通。

  3、建立新客戶開發履歷表,負責收集、整理客戶資訊建立資料檔案,完善現實客戶履歷,為企業長足發展提供資源保障。

  4、與客戶交流中要充分了解客戶目前的狀況,和採購渠道,建立各級客戶資料檔案,保持雙向溝通。

  第十四條、客戶徵信調查

  1、驗證對方當事人有效證件,驗明主體資格,經營許可權,瞭解其資信狀況、履約能力,審查對方經辦人代理許可權,審查對方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並影印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及專業資格證書留存。

  2、關注出現在主要經營者、企業管理制度、生產、經營、財務、市場表現、宏觀環境等方面的信用異常徵兆,並取得相應證據。

  第十五條、推廣介紹

  1、拓展市場開發渠道,負責向潛在客戶推介,闡述公司的產品以及服務;處理客戶詢價;努力拓展新客戶。

  2、聯合公司內部產品、技術支援等不同人員向客戶闡述公司產品與服務,獲得銷售機會。

  3、完成客戶聯絡,定期拜訪客戶,瞭解客戶需求、市場動態,挖掘行業客戶潛在銷售機會,向用戶提供最佳的解決方案,獲取客戶訂單以促進產品銷售,擴大市場份額,確保公司利潤。

  4、做好分管區域終端拜訪工作。至少保持每月拜訪頻率:轄內A類店為3次以上、B類店為2次以上、C類店為1次以上。

  第十六條、談判與訂約

  1、業務人員聯絡客戶時,嚴格按公司公佈的價格向客戶報價,並記錄備案(含報價時間、客戶名稱、所報價格等)。

  2、業務人員負責向本轄區的客戶報價,若接到其他區域使用者詢價,須轉達給主管。

  3、簽訂合同前,瞭解客戶、商家資信,做好資信調查,有效防範資金風險。

  4、簽訂合同時,業務人員對合同文本所規定的條款填寫內容進行認真推敲,逐項填寫完善,不得塗改,嚴格按《民法典》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執行,並簽章認可,對違規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5、合同文字採用公司規定的標準合同。

  第十七條、履約

  1、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資源,負責專案實施過程中的資訊溝通協調,工作機制協調,做好客戶與公司其他支援部門的溝通橋樑;使公司內部各有關部門為完成客戶開發或完成客戶定製產品而形成合力;以期保證客戶的滿意度。

  2、貨款、貨運等事宜的跟蹤,保證合同完全履行和合同款的按期收回。

  3、業務人員在合同或訂單簽好後,應嚴格按約定支付款項,不得為難客戶、故意拖欠貨款。

  4、嚴格執行公司促銷政策,所有促銷產品除質量問題外,一律不得退貨。

  第十八條、售後服務

  1、協助客戶服務部完成客戶投訴的處理,包括原因分析、緊急處理對策及永久改善對策等。

  2、公關、促銷活動的總體、現場指揮。協助客戶服務部維護客情關係。

  3、持續改善客戶關係,客戶檔案的管理、客戶拜訪及關係維護。

  第十九條、回款

  1、業務人員未妥善地履行客戶徵信調查義務造成壞賬的,依公司獎懲制度予以處罰。

  2、業務人員因重大過失而未妥善地履行客戶徵信調查義務造成壞賬的,承擔公司損失的一半。

  3、業務人員因重大過失造成款項丟失或被騙,承擔全額損失。對配合客戶詐騙公司貨款的,挪用公司貨款等行為,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反饋

  1、向銷售經理提供例行性銷售報告以及制定銷售活動計劃。

  2、負責處理價格、合同、談判、收款等銷售相關的客戶資料的整理與更新,並及時反饋到公司客戶管理系統中。

  第二十一條、公共關係

  1、依據市場發展需要,維護、開拓與政府、媒體、客戶及相關企業間的積極交流與良好合作。

  2、開展公關營銷,負責轄區終端營業員生日禮物派送,與終端營業員建立良好關係。

  3、參與培訓、指導和管理、考核促銷員。

  4、組織、參與各項促銷活動。

  第四節、勞動紀律

  第二十二條、考勤

  1、應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請假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

  2、業務人員每天須打卡兩次,不出差需按正常工作時間每天打卡四次。

  3、為了隨時保持良好的溝通與聯絡,業務員的手機從7:00-22:00必須處於開機狀態,保證有充足的話費及電量,並不能隨意更改號碼。如影響到任務執行者,則記大過一次處分。

  第二十三條、提交日常報表

  認真按時完成工作日報、週報表及各類計劃和總結。日報表、週報表將各項事宜交代清楚,並於次日上午8:30前交辦公室;月總結下月2日前交辦公室;字跡潦草、敷衍了事的重新填寫。

  第二十四條、參加業務會議,無故缺席除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罰外,銷售部處罰xxxx元/次。

  1、每天早晨參加由主管或經理主持的晨、會,彙報昨天工作情況和今天的工作安排:包括昨天推銷地點,洽談成敗經驗,提出市場的技術和商務上反饋問題,以供大家討論解決;今天計劃推銷地點,預計成敗可能。

  2、按時按要求參加公司組織召開的各項會議或活動。

  第二十五條、必須履行對公司機密、業務上的重要資訊的保密義務,不得將公司業務及營銷資訊洩露給他人。

  第二十六條、無操作資格者不得操作公司的有關裝置、器具等。

  第五節、業務員日常行為規範

  第二十七條、注重商務禮儀,形象氣質佳,儀表良好,員工著裝應以反映良好的精神面貌為原則。男職員著裝要清潔整齊,禁止穿拖鞋、背心、田徑褲。女職員穿著要大方得體,不濃妝豔抹,不準單穿吊帶衫、涼拖鞋。

  第二十八條、公司員工間及對公司外的人員,必須禮貌待人,文明用語,不講粗話、髒話。語言表達能力強、有談判溝通技巧、不得囉嗦。

  第二十九條、除在指定場所、時間外,不允許飲食、吸菸。與工作無關的私物不得隨意帶入公司,工作場地非經許可不得進行各類娛樂活動。

  第三十條、工作期間應認真工作,不允許串崗聊天和在工作區內大聲喧譁,不得妨礙其他人開展業務工作,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可閱讀與工作業務無關的書報雜誌。

  第三十一條、同事之間要和睦相處,互相團結、幫助。對同事的升遷要吃積極的態度,不議論同事的私事,關心同事,幫助同事。

  第三十二條、工作時,不打非業務性電話,接非業務性電話時應儘量縮短時間。打接電話:態度和氣、熱情;內容簡短、不閒談;對有不合理要求的電話要委婉拒絕,語調適中不要過高。

  第三十二條、客人來訪原則上應有預約,並在指定場所接待。非工作人員不經許可不得進入工作場所。

  第三十三條、外出辦事應注意:

  1、要遵守其他單位的門衛制度,主動出示證件。

  2、進門時要輕聲敲門,說話和氣舉止大方得體。

  3、不講影響公司形象的話和對公司不利的話。

  4、禮貌道別。

  5、做到據實報銷,不隱瞞行程,不瞞報費用。

  第六節、出差管理

  第三十四條、出差前做好出差準備,最好電話預約好,做到有的放矢。

  第三十五條、出發前檢查儀表的整潔,並攜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銷售物品:

  1、銷售證明檔案:《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行業監管機構批文》、《價格表》。

  2、終端日報表、筆記本、筆。

  3、名片、計算器。

  4、產品樣品、傳單和招貼畫。

  第三十六條、出差期間應注意:分割槽銷售不得越界;統一價格不得抬高或降低;有效地張貼和散發傳單。

  第三十七條、出差期間應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要有工作計劃,每天填寫拜訪記錄表(客戶報備表),出差日記要有客戶詳細檔案及客戶庫存和當月產品消化情況,分析競爭對手資訊,並按時交回公司。

  第三十八條、業務員出差期間,每隔固定期限用當地固定電話向公司彙報,每月出差前、後到公司登記,以便考核工資。

  第七節、駐點日常管理注意事項

  第三十九條、業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在公司人員執行公司作息時間;駐點人員可以根據區域特點制定本駐點的作息時間,但要報公司備案;每日工作服從主管安排。駐點人員晚上非因業務需要不得外出,如因業務需要外出必須經駐點主管批准。

  第四十條、每天根據值日程表安排人員值班,由值日人員負責做好駐點的衛生打掃及伙食安排,始終保持清潔整齊的辦公環境。駐點的公共物品及個人物品擺放整齊,如人為損壞公物及租住房屋原有設施,照價賠償。

  第四十一條、駐點人員外出時要有防範意識和安全意識,應做好自身的保護工作,以防止發生意外。

  第四十二條、駐點電腦由內勤保管和使用,在使用電腦的同時做好保養、維護和管理工作。駐點電話及傳真只用於公事,不得因私使用電話,駐點內勤和主管負管理責任。

  風險提示:

  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秘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而是該秘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於商業秘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

  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透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秘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秘密採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便於舉證,有利於企業藉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秘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第四十三條、客戶來訪時,禮貌接待,並將各種資料收藏好,以防止公司機密外洩。

  第八節、薪酬制度

  第四十四條、業務員工資=底薪+崗位津貼+業務提成。

  第四十五條、底薪:業務員按工齡四個月以內、工齡四個月以上、工齡一年以上,分三個檔次確定底薪。因業務突出且具備一定管理能力的升為業務主管的,除底薪+崗位津貼+提成外,公司另行根據其貢獻進行實施物質獎勵。

  第四十六條、業務提成計算方法:每季度完成銷售任務以內的,提成為5%、;超出銷售任務的部分提成為10%。每季度支付一次,提成結算時間為收回全部貨款之日。銷售任務另行分割槽域確定。

  第四十七條、業務員未完成每月銷售任務的,按完成比例發放底薪和崗位津貼。銷售額以簽約為準。

  第四十八條、當月銷售總額達到銷售任務的300%以上或連續三個月銷售總額累計達到銷售任務的300%以上,則次月可享受公司特別獎勵。

  第四十九條、業務主管有責任幫助其它業務員提高業務能力及解決業務員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由於影響個人的業務量,公司另行給予業務主管崗位津貼;業務主管每三個月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業務主管資格。

  第五十條、試用期薪資的特別規定

  1、新業務員到崗後,由公司統一安排參加崗前培訓。每個業務員需透過基本培訓後方可上崗。培訓期間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薪資。

  2、試用期內的薪資:無銷售定額;無崗位津貼和提成;只支付底薪;有突出表現的`,公司給予獎勵。

  3、試用期內按本管理制度第四十七條計算的薪資高於業務員底薪的,其薪資按本管理制度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計算。

  4、業務員入職的第三個月份按本管理制度第四十七條計算的薪資低於業務員底薪的,視為不能勝任業務員工作崗位,將依據勞動合同法進行處理。

  第九節、費用核銷

  第五十一條、業務員出差如需預借差旅費的,到財務處填寫預借差旅費單,經財務部和總經理稽核同意並簽字後方可領取預借差旅費。預借差旅費最多不可超過1000元。

  第五十二條、經批准的出差車程時間在3小時以外的,長途車費憑據報銷;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出差伙食補助費實行分割槽域包乾,包乾費用另行規定。

  第五十三條、未經批准的出差車程時間在3小時以外的,簽單金額達萬元以上的,按前條規定核銷費用;簽單金額達萬元以下的,按前條規定的50%核銷費用;未簽單,費用自理;無可查證確實具有出差情形的證據的,按曠工處理。

  第五十四條、經批准的出差車程時間在3小時以內的,公司不予住宿補助。長途車費憑據報銷;市內交通費、出差伙食補助費實行分割槽域包乾,包乾費用另行規定。有特殊情況經許可的,在經許可的範圍內報銷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未經批准的出差車程時間在3小時以內的,簽單金額達三千元以上的,按前條規定核銷費用;簽單金額達三千元以下的,按前條規定的50%核銷費用;未簽單,費用自理;無可查證確實具有出差情形的證據的,按曠工處理。

  第五十六條、單筆訂單金額超過五萬元需請客戶吃飯的,成交則公司據實報銷;不成交則不報銷。

  第五十七條、每趟出差去外地見同一客戶,最多不可超過兩次。兩次之後的費用,自行處理。如果同一客戶,第一次出差見面沒有成交,第二次見面才成交的,則按交通費,住宿費的報銷標準,給予報銷。

  第五十八條、每趟拜訪同一客戶,最多不可超過兩天,超過兩天之後的費用自行處理,超過4天的應報部門主管批准,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五十九條、儘量做到自己的客戶自己見,減少出差人員。如果邀同事一起去見客戶,那麼受邀人員出差過程中所產生的任何費用,公司均不予報銷。特批除外。

  第六十條、出差人員出差回來後,必須在一週內,拿著有關報銷票據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每趟出差回公司後,應積極核對費用,以免長時間不對帳,發生混亂現象。

  第十節、獎懲

  第六十一條、貨款按合同約定日期全部收回的,公司另行給予貨款的1%的獎勵。貨款超過合同約定日期的30天內全部收回的,公司另行給予貨款的0.5%的獎勵。

  第六十二條、貨款超過合同約定日期的60天才全部收回的,公司進行業務員每筆200元的處罰。貨款超過合同約定日期的180天才全部收回的,業務員提成減半。貨款超過合同約定日期的一年才全部收回的,取消業務員提成。

  第六十三條、貨款超過合同約定日期的一年未全部收回的,取消業務員提成,公司進行業務員每筆200元的處罰。造成壞賬的,依

  銷售公司員工守則2

  一、銷售員崗位職責

  1、在銷售主管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

  2、熟練掌握業務知識。

  3、積極進行銷售工作,按時完成銷售指標。

  4、負責客戶的資料登記、聯絡、追蹤、看房,簽約直至售後服務等的一條龍服務。

  5、如有疑問應及時向主管反映,並在工作記錄本做記錄,以便在會議上提出讓每個銷售人員分享。

  6、每日認真填寫客戶登記表,工作日報表,每週認真填寫週報表,每週一前上交週報表,每月的最後一週內遞交下月《工作計劃》。

  7、在業餘的時間充分學習銷售理論和有關知識,接受公司的定期考核。

  8、隨時收集相應的資訊,向公司提供有益的資訊,以利於公司開拓新業務。

  9、定期的去周邊專案進行市場調查並總結本專案與其他專案的優勢和劣勢,在會議上與其他銷售人員進行討論。

  10、銷售員的日報表要在當天晚上或第二天早上9:00之前交,過時不候,也不能補交。如出現該種情況由主管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罰。

  11、填寫認購書時,除財務外,銷售員也要寫清購房總價款、單價。

  12、當日值班的銷售員負責電話的接聽。辦公區域不得沒有銷售員,三聲以內必須接電話。接電話一律應答為“您好!XXXX”。要讓客戶聽清楚,然後為客戶在最短的時間內介紹本專案並充分了解客戶的意圖可能的情況下要將客戶約訪來到現場。

  二、銷售員行為準則

  1、對外工作必須堅持以維護本銷售體利益,儘可能使客戶滿意的原則。

  2、在業務交往中,不得洩露銷售部內部機密,不得與客戶進行私下交易牟取個人利益,如有此種情況發生公司將有權解聘該銷售人員並扣發其剩餘佣金與工資。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3、一切按財務制度辦事,客戶交款應到公司辦理,個人不得收取客戶定金及房款。因業務需要用款時,需事先向經理請示。

  4、在業務洽談過程中,應尊重同事,接聽電話和接待客戶時,儘量不把矛盾暴露給客戶,有問題及時、低聲詢問、協調。

  5、在業務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公司及銷售部形象違者予以處分。

  6、忠誠老實,辦事認真,任何人不得從事第二職業或兼職工作。

  7、不準在工作區聊天,不準在工作時間作與工作無關的事。

  8、銷售員不許拿答客問接待客戶,更不許給客戶看。

  9、上班時間不許打私人電話,復機通話時間不得超過三分鐘。

  10、銷售員接聽電話時,確認與對方通話完畢後再掛電話。

  銷售公司員工守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能使公司運作有秩序地進行,維護公司及員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涵蓋銷售員思想道德行為準則、日常工作規範條例、賬款管理制度、客戶關係管理辦法等。

  第三條、凡本公司銷售員適用本制度。

  第二章、銷售員思想道德行為準則。

  第四條、銷售員應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誠實守信,對公司擁戴忠誠,熱愛本職工作,有奉獻精神,嚴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公司領導的安排。

  第五條、銷售員之間應相敬相愛,團結互助,要具備團隊意識,有矛盾糾紛要妥善解決,或上報公司領導尋求調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情節特別嚴重的,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予以解聘。

  第六條、銷售員是對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個銷售員在客戶面前,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或舉動,不得作出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如經發現,或有客戶投訴涉及公司形象的,經公司調查屬實,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

  第七條、公司本著充分保障每個銷售員利益的原則,嚴禁銷售員之間出現搶單或劃單的行為。

  第八條、銷售員應善待公司的任何財物。如有惡意破壞者,除要求賠償外,公司予以扭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不小心損壞者,公司按成本價從其工資中扣除。

  第九條、銷售員在外不得以公司名義、打著公司的旗號從事與業務無關的活動。如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立即予以解聘,並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條、銷售員應具備職業操守,履行保密義務,遵守公司相關的保密規定,不得將公司的商業秘密告訴競爭對手。如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立即予以解聘,並根據合同內容中的相關保密協議向法院起訴。

  第三章、銷售員日常工作規範條例

  第十一條、銷售員嚴格遵守考勤管理規定,按時上下班打卡。

  1、工作時間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7.5小時,其中:

  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為工作時間。

  12:00-13:30為午餐休息。

  2、考勤

  (1)所有銷售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① 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② 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1)病假

  ① 銷售員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② 銷售員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出差

  (1)銷售員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第十二條、銷售員請假出差批准許可權: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第十三條、銷售員在上班期間,要求著裝整潔,形象健康,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暴露的服裝,不得有披頭散髮、敞衣露背、穿拖鞋等有礙觀瞻的舉止。

  第十四條、銷售員在上班期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公司的電話不得用來做與工作無關的閒聊。

  第十五條、銷售員在上班期間,不得瞎晃閒逛,不得到各個部門串崗聊天消磨時光,影響他人的工作。

  第十六條、銷售員每天必須向負責主管口頭彙報前一天的工作詳情,如有困難,尋求解決困難的辦法。每週週一提交“周工作總結”的書面報告。

  第十七條、公司對優秀業績者會給以特殊優待假期,具體假期時間視公司而定。

  第十八條、銷售員如需出差洽談客戶的,銷售員必須提前向上級主管申請,經批准,方可外出。出差期間應有詳細計劃,並報以上級主管備案。

  第四章、賬款貨物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銷售員每天從財務處領取“收款賬單”,當天下班前必須將收回的賬款(現金或支票)交給出納,與財務核對剩餘的“收款賬單”是否對數。銷售員收回賬款後,才能憑賬款開取發票。因業務的靈活性,如果銷售員當天不能在下班前趕回公司,可以於次日與財務交接“收款賬單”,再重新領取新一天的單子。

  第二十條、若有客戶因某些原因,收到貨後卻不能及時交款,銷售員必須收取客戶的“簽收單”或借條憑據,上面須有客戶自己註明的未付款項,並簽字蓋章。銷售員必須把客戶的“簽收單”或憑據交回財務處,自己留影印件。

  第二十一條、銷售員應在公司每月收款截止期限內將貨款交回公司,銷售員不得將已收款項故意挪至下月。一經發現,從工資中扣除500元。

  第二十二條、銷售員如遇到客戶壞賬情形的,應及時上報公司備案處理,不可私下糾紛。

  第二十三條、對於那些暫時收不到賬的規定:公司本著“出貨見款”的原則,要求銷售員在客戶收到貨物後當即予以收款,但由於一些非人為的原因存在,客戶暫時交不出款的,銷售員除了交回客戶的“簽收單”或借條憑據到財務處外,還應及時報知直接上級主管備案,在這期間,銷售員應主動提醒催促客戶,超過十天仍未見到款項的,應與上級主管協商妥善追款辦法。

  第二十四條、銷售員出差旅費報銷時,以簽單為基準,單沒簽成,不報銷;籤成單,報銷其交通總費用的80%,且不超過簽單金額的2%,如若超過,以2%支付給銷售員。

  第二十五條、銷售員為談業務請客吃飯報銷的,以簽單為基準,單沒簽成,不報銷;籤成單,報銷實際消費數字的60%,且不超過成交金額的2%,如若超過,以2%支付給銷售員。

  第二十六條、對於貨物的管理,公司實行貨物出借制度。在與客戶洽談中,有時需要貨物的現場展示,為了方便銷售員的談判,銷售員可從倉管處借出貨物,銷售員開具借條。貨物必須在兩日內交還,交還的貨物不能有破損,破損的貨物由銷售員照價賠償。

  第五章、客戶關係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銷售員應該認識到,客戶是我們的衣食父母,維護客戶關係的重要性。

  第二十八條、銷售員每月必須詳細整理新增客戶的資料,包括姓名、地址、客戶的實力或規模、儘可能多的關係網等等,將其填入“客戶檔案”裡,影印一份交予公司備案,公司將嚴密保管這些資料。

  第二十九條、銷售員要養成定時回訪客戶的習慣。每次將回訪客戶的內容及經過簡要地記述下來,上級主管會不定期地進行檢查。如被查到毫無記錄的,處以200元的罰款。

  第三十條、公司會全力配合銷售員和客戶的洽談工作。包括協助洽談,提供便利等等。

  第三十一條、銷售員要正確處理客戶的投訴。仔細傾聽是最重要的。這能充分顯示出對客戶的尊重,即使客戶火冒三丈,也會先消掉幾分氣。積極尋求與客戶的溝通之道,切實考慮解決客戶的疑問或困擾。

  第六章、銷售員注意事項

  第三十二條、在銷售過程中,銷售員應注意儀表,態度謙和,以禮待人,熱情周到。

  第三十三條、銷售員要嚴守公司經營政策、產品售價折扣、銷售優惠辦法與獎勵規定等。

  第三十四條、銷售員在與客戶接洽過程中不得接受客戶禮品盒接待。

  第三十五條、在執行職務工作中,不得飲酒。

  第三十六條、不得誘勸客戶透支或者以不正當渠道支付貨款,不得進行與法律相違背的銷售行為。

  第三十七條、工作時間不得辦理私事,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的車輛。

  銷售公司員工守則4

  一、收入構成:基本工資+職務工資+獎金+補助+提成+獎金+分紅等。

  二、收入標準:基本工資+職務工資+補助(含交通、資訊、午餐、冷飲等)+提成比例(百分比)。

  三、計算公式:實發工資=基本工資x實際出勤日/30(標準日)+職務工資x個人百分考核分/100x部門(個人)任務完成率/100+(提成+保險+個人罰金-個人所得稅-公司代繳代扣費用)。

  四、基本考核任務:(一線營銷人員)

  1.初級銷售代表:實現6000元利潤,考核單位為60天。完成任務可轉為正式員工。

  2.中級銷售代表:實現9000元利潤,考核單位為每月完成9000元可享受相關制度。

  3.高階銷售代表:實現12000元利潤,考核單位為每月個人完成12000元。

  4.市場部部長:12000元考核單位為每月個人完成12000元,或團隊完成任務100%,部門考核=5000(初級銷售代表)x人數(員工)+9000(中級銷售代表)x人數+12000(高階銷售代表)x人數+個人任務。

  五、工資參考標準及晉升降職辦法

  1.初級銷售代表:500元(底薪)+100元(餐補、話費、交通)+提成(個人)(入職兩個月內的新員工為初級銷售代表)

  2.中級銷售代表:700元(責任底薪)+100元(餐補、話費、交通)+提成(個人)+獎金

  A:初級銷售代表連續兩個月完成業績利潤平均6000元以上晉升中級銷售代表

  B:中級銷售代表連續兩個月完成業績利潤平均在5000元以下降級為初級銷售代表

  3.高階銷售代表:900元(責任底薪)+100元(餐補、話費、交通)+提成(個人)+獎金

  A:中級銷售代表連續三個月完成業績利潤平均9000元以上晉升高階銷售代表

  B:高階銷售代表連續三個月完成業績利潤平均在9000元以下降級為中級級銷售代表

  4.市場部部長:

  1500元(責任底薪)+200元(餐補、話費、交通)+職務工資(400)元+個人提成+團隊提成+獎金

  A:銷售部長連續3月完成團隊任務100%晉升為待崗經理

  B:銷售部長連續3月未能完成團隊任務60%降為高階銷售代表

  六、底薪說明

  1、底薪只與出勤、考核掛鉤;補助根據崗位、工作內容而定,含正常工作時通訊,市內交通,午餐補助和夏季冷飲等同時於出勤考核掛鉤;所有級別營銷人員當月無銷售底薪統一為400元;且無當月補助;

  2、銷售代表當月業績低於任務額60%,底薪扣200;高於60%低於100%,底薪扣100;享受補助的50%;

  3、銷售部長、銷售經理當月業績低於任務額60%,底薪扣300;高於60%低於100%,底薪扣100;享受補助的50%;

  4、入職兩月內員工保底底薪無考核。

  職務工資:

  根據崗位工作內容、工作範圍而定,一線人員須完成60%以上,低於60%的不享受職務工資,低於100%而高於60%時,職務工資按百分之50發放。

  七、銷售額與提成百分比:

  1、銷售代表

  A:月銷售利潤低於6000元時,以下相同,公司不計個人提成;

  B:6000-9000元提成率10%;

  C:9000-16000元提成率15%;

  D:16001-20000元提成率20%;

  E:30001元-36000元提成率25%;

  F:36001元-43000元提成率30%;

  G:43001-52000元提成率35%;

  H:大於52001元提成率40%

  2、市場部部長(團隊):

  A:完成業績低於任務額60%,公司不計提成

  B:完成業績高於任務額60%低於100%,提成率為團隊提成率的4%;

  C:完成業績高於任務額100%低於200%,提成率為團隊提成率的6%;

  D:完成業績高於任務額200%低於300%,提成率為團隊提成率的8%;

  E:完成業績高於任務額300%提成率為團隊提成率的10%;

  5、公司其他人員兼職銷售:

  後勤人員兼職銷售提成率統一為8%。

  八、獎金制度:

  1.月度獎:月銷售冠軍、當月銷售在2萬以上獎勵其150-300元,月銷售亞軍,當月銷售在1.6萬以上獎勵100-200元,月銷售季軍,當月銷售在1.2萬以上獎勵50-150元。每月冠、亞軍,當月評出,次月員工大會上發放或公司指定日期發放並授予榮譽稱號,每月考核時間1號-30號。

  2.季度獎:季度銷售冠軍連續3個月銷售總額6萬以上,獎勵其300-500元,季度亞軍獎連續3個月銷售總額4.8萬以上,獎勵200-300元,季度季軍獎連續3個月銷售總額3.6萬以上,獎勵100-200元;季度考核為第一個月1號到第三個月31號止為—競賽期計算,在季度後的員工大會或公司指定日期發放並授予榮譽稱號。

  1.年度獎:年度銷售冠軍,自工作之日計到第365個工作日止統計業績,,獎勵1萬元到5萬元,亞軍獎勵5000-2萬元,獎金在次年員工大會上或公司指定日期發放並授予榮譽稱號。

  注:凡所有銷售人員均可參加比賽,月冠、亞、季軍,季冠、亞、季軍,年冠、亞、季軍均取標準以上的前二名,如有重名或相同業績取其一,所有個人業績不得弄虛作假,不得兌對、拼單、倒單等不規範行為,經發現取消參賽資格,不發獎金,情節嚴重的不計發提成。

  2.優秀部門獎:評出月優秀部門冠、亞軍,季優秀部門冠、亞軍,年優秀部門冠、亞軍,各2個部,凡每部每人平均銷售完成任務方有資格參賽,評出優秀部門(團隊)獎,部門(團隊),月度冠200-500元,負責人50-100元,亞軍100-200元,負責人50元,季度冠500-1000元,負責人100-200元,亞軍100-500元,負責人50-150元,年度冠1000-3000元,負責人500-1000元,亞軍500-2000元,負責人100-500元,並授予榮譽稱號。

  3.完成任務獎:凡每月完成100%-120%獎,個人100元,完成120%-150%獎200元,150%以上獎300元,200%以上獎400元,隨工資發出。

  4.突出貢獻獎:凡為公司做出無論各方面貢獻為公司創造出明顯利益或帶動公司發展或優秀策劃,均獲得公司提供優秀貢獻獎。

  九、工資發放:

  1、發放日期:每月3號前交清上月所有貨款,並完成公司各項要求考核,暫定為每月12-15號為工資發放、結款時間,辭職人員在每月20號以後領取。

  2、發放方式:員工辦理銀行帳戶、卡一張或到公司財務部當面憑證件領取。

  十、關於新員工凡實習期成員,自到公司面試第二天後的五天為公司培訓時間,第六天開始正式考勤。當工作未滿15個工作日的原則上公司要扣取相關培訓費和教材費,即不計發工資。凡自動離開公司工作崗位達3個工作日的將做自離處理,不計發任何工資。

  十一、關於假期,公司安排待崗期間,僅發基本工資,不享受補貼,假期享有工資(但不包括病假、事假等),加班:法定節假日與國家同步(僅限基本工資),原則上每月休息4天,可調休,不可連休,特殊情況報總經理批准,凡活動當天任何當會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請假或缺勤,否則將嚴懲不待,嚴重者扣發工資。

  銷售公司員工守則5

  一、目的:

  強調以業績為導向,按勞分配為原則,以銷售業績和能力拉昇收入水平,充分調動銷售積極性,創造更大的業績。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列入計算提成產品,不屬提成範圍的產品公司另外製定獎勵制度。

  三、銷售人員薪資構成:

  1、銷售人員的薪資由底薪、提成構成;

  2、發放月薪=底薪+提成+績效

  四、銷售人員底薪設定:

  銷售人員試用期工資統一為1200元,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考核之後進入正式工作期限,正式期限將以簽訂勞動合同之日的時間為準,試用期時間不將累計到正式入職時間,銷售人員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後享受績效工資考核:

  五、銷售任務提成比例:

  銷售人員的銷售任務額為每月月初由銷售管理人員公佈,試用期業務員第一個月不設定銷售任務,簽訂勞動合同後的正式期員工按100%計算任務額,每月完成銷售指100%標業務人員,可在月底報銷售部門申請績效工資,完成當月業績指標考核,績效工資將按實際在發放工資是一同發放。

  六、提成制度:

  1、提成結算方式:隔月結算,貨款未收回部分暫不結算,直至貨款全部回收;

  2、提成考核:本銷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銷售任務的比例設定銷售提成百分比;

  3、老客戶提成計算辦法:

  銷售提成=淨銷售額×銷售提成百分比(10%—15%)

  淨銷售額=銷售單價-生產成本-應交增值稅

  生產成本=設計費+材料成本+製作成本+交通費用+公司日常運作成本百分比(5%—10%)

  4、新開發客戶提成計算辦法:

  銷售提成=淨銷售額×銷售提成百分比20%

  淨銷售額=銷售單價-生產成本-應交增值稅

  生產成本=設計費+材料成本+製作成本+交通費用+公司日常運作成本百分比(5%—10%)

  5、銷售提成比率會根據本公司不同產品制定相應的提成政策。

  6、業務人員交通費採用實報實銷制度,出差住宿一晚補貼80元。

  七、激勵制度:

  活躍業務員的競爭氛圍,特別是提高業務員響應各種營銷活動的積極性,創造衝鋒陷陣式的戰鬥力,特設四種銷售激勵方法:

  1、月銷售冠軍獎,每月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月銷售冠軍,給予300元獎勵;(銷售冠軍必須超額完成月銷售任務,回款率達到90%以上)

  2、季度銷售冠軍獎,每季度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季度銷售冠軍,給予800元獎勵;(銷售冠軍必須超額完成月銷售任務,回款率達到90%以上)

  3、年度銷售冠軍獎,每年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年銷售冠軍,給予5000元獎勵;(銷售冠軍必須超額完成月銷售任務,回款率達到90%以上)

  4、各種銷售激勵獎獎金統一在年底隨最後一個月工資發放;(如業務員未工作到年底獎金不予發放)

  5、未完成月銷售任務的業務員不參與評獎;

  八、實施時間:

  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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