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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品買賣合同

藝術品買賣合同(合集8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藝術品買賣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藝術品買賣合同1

  出賣方:_

  購買方:_

  第一條出賣者免除責任

  1、出賣方不對藝術作品的真實性、價值、色調、質地、有無缺陷等所作出任何的保證和擔保。

  2、因複製、攝影、資料傳輸等技術原因造成藝術作品的色調、顏色、層次、形態等與原物存在誤差,以原物為準。

  3、出賣方對藝術作品的介紹及評價,無論什麼方式(包括網際網路、證書、圖錄、新聞載體等)及內容,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對藝術作品的任何保證和擔保。

  第二條藝術作藝術作品及藝術家藝術家

  1、藝術作品的名稱:

  2、藝術作品的質地、規格、年代:

  3、藝術家的名字:

  4、藝術家簡介:

  第三條購買者的審看購買者的審看和判斷者的審看和判斷責任和判斷責任

  1、購買方有責任和義務自行了解、審看和判斷有關藝術作品的實際狀況,並對交易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北京崇文廣渠門名敦道大廈4號樓1609—1610

  2、出賣方鄭重建議,購買方應在購買任何一件藝術品前,以鑑定或其他方式親自審看原物,自行判斷該藝術品是否符合其描述,而不應信賴網際網路、證書、圖錄以及其他形式的影像和宣傳之表述做出決定。

  第四條交易及服務費用

  1、購買方服務使用費。

  2、服務使用費是根據實際購得的藝術品確認價的__ %。

  第五條支付時間及方式

  第六條藝術作藝術作品的所有權轉移

  1、購買方全額支付所列款項後,即可獲得該藝術品的所有權。

  2、購買方須在支付所列款項之後起的七日內領取該藝術品。

  3、購買方因逾期領取所造成的藝術品搬運費、儲存及保險費用均由購買者承擔,購買者應對該藝術品負全責。

  第七條藝術作藝術作品的包裝、包裝、搬運及運輸搬運及運輸

  1、在藝術作品交付之前,出賣方對藝術作品用以外包裝的玻璃、框架、囊匣、底墊、支架、裝裱、插冊、軸頭或類似附屬物的損壞負全部責任。

  2、在裝箱和運輸過程中所造成的一切錯誤、遺漏、損壞或滅失,出賣方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保證與承諾

  1、出賣方宣告:其已得到藝術家本人的授權,有權代理出賣該藝術作品。其有北京崇文廣渠門名敦道大廈4號樓1609權簽署本協議和履行相應的義務,不與該方的成立檔案、營業執照或法律法規、規章或授權相牴觸或構成違約或不履行。

  2、購買方購得可供交易藝術品後,若未按照規定時間支付交易價款,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還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3、雙方保證:已透露給對方的資訊不存在對其完全履行本協議義務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響或可能會實質性影響該方簽訂本協議意願並與本協議項下交易有關的全部政府檔案、宣告或資訊;並且,以前已提供給對方的檔案中不含有對重要事實的任何不真實陳述,也未遺漏為避免對其中宣告產生誤解所需陳述的任何重要事實。

  4、不存在可能以任何形式阻礙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的任何未履行的合同承諾或義務。

  第九條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解決均適用中國大陸法律。

  2、雙方因協議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提起訴訟(仲裁)。

  甲方:乙方:日期:

藝術品買賣合同2

  甲方(賣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方式:

  乙方(買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方式:

  上述各方經平等自願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藝術品概況

  序號: 。

  作者/年代: 。

  藝術品名稱: 。

  數量: 。

  單位: 。

  規格尺寸: 。

  質地: 。

  儲存現狀: 。

  瑕疵: 。

  備註: 。

  二、藝術品權屬

  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擁有所有權及處分權並擁有足以對抗任何第三人的權利,同時甲方應如實披露藝術品瑕疵。

  三、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藝術品的價格合計為:¥ 元,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洩露交易價格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上述款項付至甲方銀行賬戶。

  五、藝術品的交付及驗收

  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藝術品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應於交付時進行驗收:

  1.驗收方法:雙方書面確認。

  2.驗收標準:符合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概況,包括作者、年代、規格尺寸、質地、儲存現狀、瑕疵及備註內容。

  3.驗收結束後,甲、乙方應透過以下方式對交付的藝術品進行確認:

  甲、乙方應於藝術品的正視、俯視、底視照片進行簽字確認。

  六、交易的中止

  乙方於以下情形有權中止交易:有證據表明藝術品在權屬、真偽、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上述情形經查證屬實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項,則甲方應於 日內退回,逾期則應按日分之 的標準承擔違約金。

  七、甲方的取回責任

  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應於 日內取回藝術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費。甲方要求採用郵寄方式取回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郵寄、保險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貨交承運人之後的損失賠償責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在拍品權屬、真偽、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的,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雙方向乙方進行賠償。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款項的,逾期不支付則應按日分之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定義:指在本協議簽署後發生的、本協議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後果是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國際或國內運輸中斷、流行病、罷工,以及根據中國法律或一般國際商業慣例認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資金非為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的後果:

  1.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則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而不視為違約。

  2.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書面通知其他各方,並在其後的十五(15)天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發生及其持續時間的足夠證據。

  3.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並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4.金錢債務的遲延責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遲延履行期間發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

  十、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 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一、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二、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

  十四、爭議的處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

  1.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藝術品買賣合同3

  賣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買方: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鑑於:

  1. 甲方系本合同約定文化藝術品的所有人或受所有人全權委託而簽署和履行本合同。

  2. 乙方願意購買本合同約定文化藝術品,本合同構成雙方買賣關係。

  為此,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訂立條款如下:

  1. 標的藝術品:

  1.1 甲乙雙方買賣的文化藝術品見附件《文化藝術品清單》(以下簡稱“標的藝術品”)。

  1.2 甲方保證其對標的藝術品擁有完全所有權及處分權或者得到了所有權人的完全授權。

  1.3 甲方就標的藝術品的合法性向乙方承諾:

  1.3.1 標的藝術品來源合法,非盜竊或搶劫物等贓物,非物等其他非法物品。

  1.3.2 標的藝術品不存在權屬爭議,也未設定抵押或質押或留置等負擔。

  1.3.3 標的藝術品不存在侵犯他人版權、肖像權等合法權利的情形。

  1.4 瑕疵:甲方承諾,標的藝術品所存在瑕疵除外觀現狀外,無其他品質瑕疵。

  2. 交易價款:

  2.1 價格:

  2.1.1 雙方同意,標的藝術品的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元。

  2.1.2 甲乙雙方及其工作人員均應對交易價格予以保密,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交易總價________%的違約金。

  2.2 支付:

  2.2.1 本合同簽署後________個日曆天內,支付總價的________%作為定金。

  2.2.2 甲方向乙方交付標的藝術品日的________個日曆天前,支付總價的________%。

  3. 交付:

  3.1 交付時間:在乙方支付全部價款的條件下,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標的藝術品交付乙方。

  3.2 交付地點: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或甲方另行通知的地點。

  3.3 驗收:

  3.3.1 甲乙雙方進行交付時,乙方應進行驗收,驗收依據為本合同及其附件。

  3.3.2 乙方在驗收時如發現標的藝術品存在瑕疵或有其他異議,應當時提出。

  3.3.3 驗收結束後,甲乙雙方應在標的藝術品的正視、俯視、底視照片上簽字確認。

  3.4 所有權與其風險轉移:

  3.4.1 交付完成後,在上述交付時間、地點產權和風險發生轉移。

  3.4.2 交付完成後,乙方向甲方所支付的定金自動轉為應付價款。

  4. 其他事項:

  4.1 中止交易:

  4.1.1 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標的藝術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1) 標的藝術品的來源不合法或其來源與甲方承諾不符;

  (2) 標的藝術品的權屬存在爭議或權屬狀況與甲方宣告不一致的;

  (3) 標的藝術品並非真品或存在甲方未宣告的重大瑕疵的。

  4.1.2 本合同因中止交易而提前終止後,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________個日曆天內領回標的藝術品,超過期限未領回的,乙方有權收取保管費。

  4.2 違約責任:

  4.2.1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違反本合同條約內容,即為違約,且應承擔違約責任。

  4.2.2 任何一方拒不履行本合同或違反約定單方解除本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約定交易總價________%的違約金。

  4.2.3 任何一方遲延履行交付義務,則每延遲一日應向另一方支付逾期款項金額或逾期物品價值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日時,每日的違約金標準為逾期款項或逾期物品價值的千分之五。

  4.2.4 標的藝術品交付後,因甲方隱瞞其瑕疵或其權屬瑕疵,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4.3 爭議解決:

  4.3.1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

  4.3.2 如協商不成,按照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 將爭議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 向________地(如: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簽署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4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4.5 本合同雙方的聯絡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變其聯絡方式,均須書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則送達至原授權代表或以原聯絡方式送達即視為有效送達:

  (1) 甲方指定聯絡人:________,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手機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郵編________。

  (2) 乙方指定聯絡人:________,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手機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郵編________。

藝術品買賣合同4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工商營業執照註冊號: 工商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藝術品買賣事宜,達成合意,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藝術品概況

  序號:

  作者/年代:

  藝術品名稱:

  數量:

  單位:

  規格尺寸:

  質地:

  儲存現狀:

  瑕疵:

  備註:

  第二條 藝術品權屬

  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及處分權並擁有足以對抗任何第三人的權利,同時甲方應如實披露藝術品瑕疵。如合同生效後發現藝術品上有甲方未披露之權利負擔,則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八條所規定之責任處理。

  第三條 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藝術品的價格合計為:人民幣xx元(大寫)¥xx元(小寫),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洩露交易價格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上述款項付至甲方銀行賬戶。

  甲方指定收款賬號:

  開戶行:

  戶名:

  第五條 藝術品的交付及驗收

  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xx日內將藝術品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應於交付時進行驗收:

  1、驗收方法:雙方書面確認。

  2、驗收標準:符合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概況,包括作者、年代、規格尺寸、質地、儲存現狀、瑕疵及備註內容。

  3、驗收結束後,甲、乙方應透過以下方式對交付的藝術品進行確認:甲、乙雙方應於藝術品的正視、俯視、底視照片進行簽字確認。

  第六條 交易的中止

  乙方於以下情形有權中止交易:有證據表明藝術品在權屬、真偽、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上述情形經查證屬實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項,則甲方應於 日內退回,逾期則應按每日合同價款的 %標準承擔違約金。

  第七條 甲方的取回責任

  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應於 日內取回藝術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費。甲方要求採用郵寄方式取回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郵寄、保險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貨交承運人之後的損失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在拍品權屬、真偽、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的,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雙倍向乙方進行賠償。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款項的,逾期不支付則應按交易價格每日百分之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指在本協議簽署後發生的、本協議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後果是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國際或國內運輸中斷、流行病、罷工,以及根據中國法律或一般國際商業慣例認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資金非為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的後果:

  1、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則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而不視為違約。

  2、 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書面通知其他各方,並在其後的十五(15)天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發生及其持續時間的足夠證據。

  3、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並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4、金錢債務的遲延責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遲延履行期間發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

  第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xx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xx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照原方式寄送檔案或通知對方的,視為通知已送達,由未告知通訊方式變更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xx年,合同簽訂時間為 年 月 日。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x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其他

  1、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 表(簽名): 代 表(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藝術品買賣合同5

  甲方(賣方):

  法定代表人:

  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微訊號:

  乙方(買方):

  法定代表人:

  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微訊號:

  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於年月日在省市區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藝術品概況

  1.1序號:

  1.2作者/年代:

  1.3藝術品名稱:

  1.4數量:

  1.5單位:

  1.6規格尺寸:

  1.7質地:

  1.8儲存現狀:

  1.9瑕疵:

  1.10備註:

  第二條藝術品權屬

  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擁有完全所有權及處分權,同時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披露藝術品現狀及瑕疵等真實情況。

  第三條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藝術品的價格合計為:¥元(大寫),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洩露交易價格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付款方式

  4.1乙方應於年月日前將上述款項付至甲方銀行賬戶。

  4.2甲方指定賬戶資訊: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戶號碼:

  第五條藝術品的交付及驗收

  5.1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藝術品交付給乙方。

  5.2甲、乙雙方應於交付時進行驗收:

  (1)驗收方法:雙方書面確認。

  (2)驗收標準:符合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概況,包括作者、年代、規格尺寸、質地、儲存現狀、瑕疵及備註內容。

  (3)驗收結束後,甲、乙方應透過以下方式對交付的藝術品進行確認:於藝術品的正視、俯視、底視照片進行簽字確認。

  第六條交易的中止

  6.1乙方於以下情形有權中止交易:有證據表明藝術品在權屬、真偽、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

  6.2上述情形經查證屬實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項,則甲方應於日內退回,並應按照銀行定期存款利息支付利息。逾期則應按每日千分之的標準承擔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的取回責任

  7.1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應於日內取回藝術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費,保管費為:元/天。

  7.2甲方要求採用郵寄方式取回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郵寄、保險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貨交承運人之後的損失賠償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甲方在藝術品的權屬、真偽、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欺詐或隱瞞時,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雙倍對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8.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款項的,逾期不支付則應按每日千分之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定義:指在本合同簽署後發生的、本合同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後果是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國際或國內運輸中斷、流行病、罷工,以及根據中國法律或一般國際商業慣例認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資金非為不可抗力事件。

  9.2不可抗力的後果:

  (1)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則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而不視為違約。

  (2)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書面通知其他各方,並在其後的十五日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發生及其持續時間的足夠證據。

  (3)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並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4)金錢債務的遲延責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遲延履行期間發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

  第十條通知

  10.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10.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11.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11.2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爭議的處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2.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因仲裁而產生的律師費、受理費等維權成本由失敗方承擔。

  12.2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訴訟而產生的律師費、受理費等維權成本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三條其他

  13.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藝術品買賣合同6

  供方:

  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供需雙方本著友好、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本合同所列各種工藝品詳細清單及收費標準如下表。

  二、合同價款:

  本合同所列工藝品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明細價款附後。

  三、包裝及運輸:

  供方必須採用在運輸過程中不使合同貨物受損的方法進行包裝,並承擔其包裝費,貨物的運輸費用及在運輸過程中的損壞由供方自行承擔。

  四、驗收方法:

  按照有關工藝品的行業標準(如無行業標準按廠家工藝標準驗收),因本合同標的物全部為手工製作,實際所供貨物與樣品難免有差異存在,因此驗收時按實際到場貨物為準。

  五、貨款的支付:

  1、合同簽訂後7天內,需方預付供方合同總價款的50%,即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作為預付款。

  2、本著貨到付款的原則,所有標的物到場驗收合格後,需方在7天內支付餘款,即合同價的50%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六、交貨規定:

  1、交貨地點:供需雙方約定交貨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日期:合同簽訂後30天內交貨。

  3、運輸費:供方承擔。

  七、 雙方責任、義務及權利

  1、需方如在合同執行中途變更標的物的規格及形狀的,需徵得供方同意,在和供方協商確認變更價款後方可變更,否則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2、供方必須保證按時交貨、如不能在約定時間內交貨的,需經需方同意,未經需方同意擅自延長供貨期的,承擔因此引起的責任。

  3、因供方原因導致標的物的規格、形狀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時,供方應進行更換;供方如提供替代產品的,其質量等級應等同或高於合同約定標的物,否則不予認可。

  4、需方應按時支付合同價款,由於需方原因未能按時支付款項的,供方交貨日期相應順延至付款後第一天起算。

  5、標的物到現場一經需方驗收合格後,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如因需方原因更換標的物,增加更換部分貨款並將更換部分物品的交貨期順延三十天。

  6、本合同所訂條款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確需修改的,變更方必須與利益相關方簽訂補充協議,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提出變更方承擔。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供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九、 未盡事宜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以附件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與本合同衝突的條款以協議條款為準。

  十、 合同份數、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履行完畢及款項付清後自動失效。

  需方(蓋章): 供方(蓋章):

  負 責 人: 負 責 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賣方:________(下稱甲方) 買方:________(下稱乙方)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

  賣方開戶行及銀行賬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基於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藝術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藝術品概況

  序號

  作者/年代

  藝術品名稱

  數量

  單位

  規格尺寸

  質地

  儲存現狀

  瑕疵

  備註

  第二條 藝術品權屬

  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擁有所有權及處分權並擁有足以對抗任何第三人的權利,同時甲方應如實披露藝術品瑕疵。

  第三條 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藝術品的價格合計為:_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洩露交易價格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___年___月___日前將上述款項付至甲方銀行賬戶。

  第五條 藝術品的交付及驗收

  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將藝術品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應於交付時進行驗收:

  1. 驗收方法:雙方書面確認。

  2. 驗收標準:符合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概況,包括作者、年代、規格尺寸、質地、儲存現狀、瑕疵及備註內容。

  3、驗收結束後,甲、乙方應透過以下方式對交付的藝術品進行確認:甲、乙方應於藝術品的正視、俯視、底視照片進行簽字確認。

  第六條 交易的中止

  乙方於以下情形有權中止交易:有證據表明藝術品在權屬、真偽、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上述情形經查證屬實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項,

藝術品買賣合同7

  甲方(買方全稱):乙方(賣方全稱):

  為了增強買賣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金額、供貨時間:

  第二條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幾項執行: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行業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 3、無國家及行業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甲乙雙方有特殊要求的,按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附後)。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及包裝物的供應及回收。

  第四條每一臺箱裝箱房贈送一臺一匹分體空調

  第五條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符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於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

  2、甲方未按規定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的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各工作日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5、按甲方圖紙生產;

  第六條貨款結算方式: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預付款______圓整(RMB元整)。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決: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旅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後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條其它: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時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藝術品買賣合同8

  賣方:________(下稱甲方) 買方:________(下稱乙方)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

  賣方開戶行及銀行賬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基於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藝術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藝術品概況

  序號

  作者/年代

  藝術品名稱

  數量

  單位

  規格尺寸

  質地

  儲存現狀

  瑕疵

  備註

  第二條 藝術品權屬

  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擁有所有權及處分權並擁有足以對抗任何第三人的權利,同時甲方應如實披露藝術品瑕疵。

  第三條 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藝術品的價格合計為:_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洩露交易價格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___年___月___日前將上述款項付至甲方銀行賬戶。

  第五條 藝術品的交付及驗收

  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將藝術品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應於交付時進行驗收:

  1. 驗收方法:雙方書面確認。

  2. 驗收標準:符合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概況,包括作者、年代、規格尺寸、質地、儲存現狀、瑕疵及備註內容。

  3、驗收結束後,甲、乙方應透過以下方式對交付的藝術品進行確認:

  甲、乙方應於藝術品的正視、俯視、底視照片進行簽字確認。

  第六條 交易的中止

  乙方於以下情形有權中止交易:有證據表明藝術品在權屬、真偽、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上述情形經查證屬實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項,則甲方應於___日內退回,逾期則應按日 分之 的標準承擔違約金。

  第七條 甲方的取回責任

  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應於___日內取回藝術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費。甲方要求採用郵寄方式取回的,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郵寄、保險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貨交承運人之後的損失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在拍品權屬、真偽、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實之處的,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雙方向乙方進行賠償。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款項的,逾期不支付則應按 日 分之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_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條 通知

  1.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甲方□乙方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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