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交通/運輸/物流/倉儲> 成品油運輸合同

成品油運輸合同

成品油運輸合同11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成品油運輸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成品油運輸合同1

  甲方(託運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xxx

  地址:xxx郵編:xxx

  電話:xxx傳真:xxx

  乙方(承運方):xxx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xxx

  地址:xxx郵編:xxx

  電話:xxx傳真:xxx

  簽約地點:xxx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散裝液態石油產品損耗標準》(GB11085—89)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的運輸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有償和互利互惠、保質保量、安全承運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承運範圍

  1、起運地點:甲方指定的油庫或甲方指定的提貨地點。

  2、送達地點: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油庫或終端使用者。

  第三條承運油品

  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潤滑油等成品油。

  第四條承運車輛

  乙方履行本協議的油罐車數量為xx車輛,其中汽油車xx輛,柴油車xx輛(見附件x乙方運輸車輛明細表),乙方所提供的承運車輛為甲方專用車輛,不得另行承運他方業務。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運力。乙方有責任根據甲方業務發展需要積極增加運輸車輛以滿足甲方業務需要的,在協議期滿後的招標中可作為優先考慮的條件之一。

  第五條承運資質

  乙方必須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參運車輛危險化學品許可證,各地安監部門每年核發的《罐體檢測證明》、交通部門每年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等相關營運資質,並向甲方提供上述所有證照及油罐車的行駛證影印件。

成品油運輸合同2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車輛為甲方運送油品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承諾其具有我國法律所規定的從事危險品公路運輸業務的資格和能力,簽訂合同時必須提供交通部門頒發的《危險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車輛的危險品道路運輸證及相關資料;其運輸人員必須具有運輸危險品的上崗證及相關證件。

  二、乙方用於為甲方運輸油品的車輛應符合甲方所規定的適於危險品運輸車輛的最低標準。

  三、乙方車輛必須按規定要求購買足額的承運人責任險、交強險、商業險。應甲方要求,乙方應出示保單和已付保險金憑證。

  四、因乙方送貨車輛或司機原因在運輸途中或甲方及甲方指定地點單位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司機出庫前應自覺做好試水、量缸容、量密度等相關工作,在確保該車油品數量、損耗在正常誤差範圍內才打封條出庫,到達甲方及甲方指定地點單位時封條必須完好,如封條破損,則該車油品數量問題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確保油車運輸損耗在甲方規定的範圍內,超耗部分則由乙方賠償(注:柴油超過千分之三以外、汽油超過千分之五以外)。甲乙雙方相互監控油品質量。

  六、乙方司機、押運員有偷盜油品行為的,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七、乙方按時、足量、準確地將甲方油品送到指定地點後,及時把甲方客戶簽收單、送貨單等單據返回甲方,並向甲方提供正規運輸發票、代運車輛運輸清單,運費以每次確定的價格按月核算,雙方核清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結清上月運費。

  八、乙方不得將承運資訊透露給第三方。

  九、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並將配送計劃(或油品配送單)以傳真等方式傳遞給乙方並電話予以確認,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該計劃(或油品配送單)執行;如遇到特殊情況及任務安排雙方共同商定的可行辦法處理並嚴格執行。

  十、有效期於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傳真件有效)。

  十二、若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成品油運輸合同3

  甲方(託X方):

  乙方(承運方):

  簽約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運輸任務:

  乙方承運甲方成品油(汽油、柴油)配送業務。

  第二條運輸路線及時間:

  甲方根據實際需要情況提前一天告知乙方運輸路線及時間,乙方參與承運甲方油品的車輛,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線行駛,該路線必須符合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有關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的通行要求。如果路線發生變化,則甲方應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運費標準:

  乙方應本著雙方長期友好合作關係,按照甲方運送需求的實際情況給甲方進行單車次的運輸費用報價(本價格包含乙方運輸過程中必須支付的通行費等一切與運輸相關的費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雙方經協商確認運費價格後,由甲方通知乙方進行運輸。

  第四條運費結算: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的結算方式為:運輸結束當月一次性結算。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於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隨時向乙方索取本合同附件一提到的有效證件,原件由甲方核對後退還乙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檔案除外),加蓋乙方公章的影印件保留存檔備案。如果乙方所提供的上述有效證件發生任何變更,應於發生變更之日起的三

  (3)日內向甲方提交變更後的證件。

  2.乙方已充分知悉甲方及其客戶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如乙方違反上述制度,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並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3.乙方在運輸甲方成品油過程中發生的損耗,超出每車次10公斤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損耗部分的貨物價值,均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有權從乙方的運費中予以扣除。

  4.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變更送達行車路線,但是應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費用。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本著雙方互利互惠的原則,合理調配乙方參與承運甲方油品的車輛。

  2.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在收貨方驗收貨物後,收到乙方開具的運費收據,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將運費匯至乙方指定的賬戶。

  3.甲方要在運輸任務執行之前1天,提供運輸路線、裝卸油地點,若運輸任務在送達過程中需要變更運輸路線時,甲方應當及時通知到乙方的承運車輛。

  3.甲方有義務告知乙方涉及服務的單位或客戶的相關管理規定。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乙方有按本合同約定的事項要求支付運費的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參與運輸車輛和人員必須配備完整有效證件,及相關保險,並且有義務提供給甲方備份,由於證件不齊全及無效等原因造成的損失及相關國家部門問責,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貨物發生毀損或滅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損失。

  3.乙方所承運的車輛有義務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遵守甲方的規範化操作,以及甲方客戶的規章制度。

  4.乙方所承運的車輛乙方有義務自行負責管理(包括車輛在停車場裡的安全),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的運營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承運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因乙方原因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人身、火災、爆炸、汙染等事故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擔解決。

  5.乙方承運的車輛將甲方的油品送達目的地後,必須主動配合甲方的購油客戶做好計量和質量的驗收工作。計量和質量驗收程式按照甲方客戶要求的程式辦理。如果數量缺少或油品質量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變化,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要嚴格遵守國家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規,如在承擔甲方油品運輸中由於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甲方油品損失及因此所造成的公共損失,乙方必須承擔賠償及所有責任。

  7.乙方如弄錯油品的到貨地,應當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甲方指定的到貨地點,並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8.貨物在起運地點被裝入運輸車輛後,直至其被運抵交付收貨人之前,由乙方對產品負責。在此責任期中,如果油品發生毀損、滅失,乙方應按甲方貨物當時的市場零售價格,向甲方做出全部賠償,並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實際損失額按照裝入或者應當被裝入運輸車輛的貨物數量與實際交付給甲方或其指定的接收方的合格的貨物數量之間的差額計算認定。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貨物到達時間向甲方或其指定的接收方交付貨物的,每遲延____日,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萬元。遲延交貨達____日的,甲方有權認為貨物已經滅失並解除本合同,乙方還應當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貨物價值以及甲方由此向

  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等。

  2.上述約定外,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任何一方違約導致無法執行本合同的,則違約方應按照全額運費的2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第八條不可抗力:

  1.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七

  (7)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單方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方應履行書面通知對方的義務:

  (1)不可抗力事件持續____日,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各方均有權在書面通知對方後解除合同。本合同解除後,各自承擔已經履行的合同義務與發生的費用,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其他情形:。

  第十條法律適用及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爭議的解決等均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規定。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當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其中一種):

  (一)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二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二)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上述爭議發生期間以及協商、仲裁訴訟期間,除與爭議有關的事項外,本合同雙方仍應當行使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權利並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1.根據本合同的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雙方的檔案往來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電子郵件以及當面送交(對方應當簽收)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如以書信或以特快專遞信的方式,寄往本合同所述的任何一方的通訊地址或該一方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的任何其他地址,將被視為已送達該一方。任何寄出的通知,在寄出三

  (3)個工作日後,將被視為已送達收件人。XX局出具的投送收據,證明該通知已送達收件人。以傳真通知的,以傳送傳真一方的傳真機發送報告為準;以電子郵件通知的,以電子郵件傳送成功標識為準;專人遞送或留置在該一方的法定地址或該一方在本合同所述的通訊地址,視為已經通知。

  3.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品油運輸合同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等價有償的原則,共同協商一致,於20______年3月27日達成本補充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委託乙方運輸油品,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貨物起始點為______,到貨地點為______由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

  二、乙方的義務:

  1.按照甲方提供的計劃,將在24小時內將油品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由甲方指定的收貨人驗收。

  2.乙方要對承運貨物的安全負責,保證保質保量運輸。

  3.收貨方式為標牌裝油,升數交貨。

  三.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油庫提供的噸位計算,_________至的工地運價為60元/噸.超出此範圍的運價按0.8元/噸公里。

  2.乙方在將油品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每月25日為結算日,由乙方按油庫出庫的噸位開具運輸發票交由甲方,甲方在次月10日前付款。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

  五、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有效期限為20______年3月23日起至20______年12月31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品油運輸合同5

  甲方:大廠工貿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河池利達石油運輸有限公司

  住所:河池市中山路181號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成品油公路運輸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成品油範疇

  本協議所指的成品油,包括:汽油、煤油、柴油、潤滑油。

  第二條運輸期限

  合同期限為壹年,即從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

  第三條成品油運輸數量

  甲方在中石化河池石油分公司金城江油庫或中油肉聯廠油庫購進油品數量為運輸數量。

  第四條成品油起運和到達地點

  起運地點:中石化河池石油分公司金城江油庫或中油肉聯廠油庫。

  到達地點:南丹大廠油庫、銅坑礦廠、車河礦廠。其運距按90公里計算。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須遵守交通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和甲方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保證油品質量,確保油品按質按量安全運達目的地。

  第六條油品裝、卸責任和辦法

  乙方必須遵守有關成品油裝、卸的操作規程。油品運達目的地後,甲方必須安排人員接卸,乙方承運人員要積極配合卸油,在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甲乙雙方工作人員沒有進行接卸油品的,雙方應該就當時情況作書面記錄。如無正當理由甲方不得拒絕接卸油品,否則視為責任方違約。

  第七條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含押運員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按運價80.00元/噸公里計算運費。

  運費結算方式:每月底結算一次,由乙方將上月運輸量列出清單並開具運輸收費發票交甲方稽核,5個工作日內甲方將運費付至乙方指定賬戶。

  第八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要求乙方按甲方的採購計劃,按時、按質、按量把油品運輸到目的地。油品起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站地點或收貨人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到站地點或收貨人的要求。但必須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相應的運雜費。

  2、義務:甲方向乙方提供運輸計劃時,應提前2天通知乙方,並按乙方現有最小噸位的油罐車為一批次。否則,乙方將按實際出車的可載重噸位收取運費。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向甲方收取運費。如果甲方不按時支付運費乙方有權每日收取該次運費額的1 %作為滯納金。

  2、義務:完成甲方採購的成品油運輸任務,在規定的期限內,將油品運輸到指定地點,並積極配合有關人員做好油品接卸工作。提供運輸車輛的型號、容積、過載量等資訊。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未徵得乙方同意將油品交給第三方運輸,則應按第三方承運量的運費償付給乙方違約金。

  2、不按協議約定支付運費,乙方有權停止運輸,甲方延誤1天按應付運費額的1%償付給乙方違約金。

  3、未按乙方提供車輛最小載重量提供貨源的,甲方應支付不足噸位部分的運費。

  二、乙方責任:

  1、不能按時送達,造成甲方耽誤生產的,按時間償付給甲方違約金每小時100.00元。如遇特殊原因如車禍、途中車壞、封路等除外。

  2、將承運油品倒賣,除按所倒賣價值雙倍償還甲方外,甲方有權終止運輸協議。

  3、因運輸容器不清潔而影響油品質量,應賠償相應損失。

  4、成品油裝車出庫後在規定以外造成的損失(包括交通事故損失、運輸短少),由乙方全額賠償給甲方。

  6、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油品短少、變質、汙染、損失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不可抗力;油品本身的自然屬性;

  合理損耗;甲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條發生爭議時,協議雙方應該以協商為主,協商不成時,向轄區內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成品油運輸合同6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運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車輛為甲方運送油品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承諾其具有我國法律所規定的從事危險品公路運輸業務的資格和能力,簽訂合同時必須提供交通部門頒發的《危險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車輛的危險品道路運輸證及相關資料;其運輸人員必須具有運輸危險品的上崗證及相關證件。

  二、乙方用於為甲方運輸油品的車輛應符合甲方所規定的適於危險品運輸車輛的最低標準。

  三、乙方車輛必須按規定要求購買足額的承運人責任險、交強險、商業險。應甲方要求,乙方應出示保單和已付保險金憑證。

  四、因乙方送貨車輛或司機原因在運輸途中或甲方及甲方指定地點單位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司機出庫前應自覺做好試水、量缸容、量密度等相關工作,在確保該車油品數量、損耗在正常誤差範圍內才打封條出庫,到達甲方及甲方指定地點單位時封條必須完好,如封條破損,則該車油品數量問題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確保油車運輸損耗在甲方規定的範圍內,超耗部分則由乙方賠償(注:柴油超過千分之三以外、汽油超過千分之五以外)。甲乙雙方相互監控油品質量。

  六、乙方司機、押運員有偷盜油品行為的,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七、乙方按時、足量、準確地將甲方油品送到指定地點後,及時把甲方客戶簽收單、送貨單等單據返回甲方,並向甲方提供正規運輸發票、車輛代運運輸清單,運費以每次確定的價格按月核算,雙方核清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結清上月運費。

  八、乙方不得將承運資訊透露給

  第三方。

  九、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並將配送計劃(或油品配送單)以傳真等方式傳遞給乙方並電話予以確認,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該計劃(或油品配送單)執行;如遇到特殊情況及任務安排雙方共同商定的可行辦法處理並嚴格執行。

  十、有效期於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g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傳真件有效)。

  十二、若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品油運輸合同7

  甲方(託X方):

  乙方(承運方):

  簽約地點: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散裝液態石油產品損耗標準》(GB11085-8

  9)及有關運輸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有償和互利互惠、保質保量、安全承運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第二條承運範圍

  1、起運地點:甲方指定的油庫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提貨地點。

  2、送達地點:甲方指定的終端使用者及其他指定地點。

  第三條承運油品

  柴油。

  第四條安全管理

  1、乙方在油品運輸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定。駕駛員、押運員應當經過相關安全知識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禁止無證或不按準駕車型資質駕駛油罐車。

  2、乙方必須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車輛承擔甲方的油品運輸,車輛實際載重量與行駛證標明的核載量必須相一致,並將車輛情況報甲方備案;嚴禁超載、超速行車和車輛帶病上路。

  3、乙方必須保證參運車輛處於適合油品運輸的良好狀態,油罐車內無積水、雜質、清洗乾淨、無滴漏,如遇突發事故、車輛維修、保養等特殊原因造成運力不足,應盡力內部協調解決,確實不能內部協調解決時,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乙方所有油罐車的容積表必須經國家法定的計量檢測部門或甲方中心計量室測定且在有效的檢定期限內,並經甲方確認後,方可投入營運。

  5、乙方在油品接卸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中石化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油庫油罐車裝、

  6、乙方在運輸過程中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員傷亡,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涉。乙方車輛在行駛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應

  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協調運力。

  第五條承運責任

  1、乙方運輸車輛應嚴格執行甲方的“專車專用”制度,不得混裝汽、柴油和承接

  第三方的配送任務。在油庫裝油、在客戶處卸油前應當檢查油品品種與罐車和接收油罐所裝油品是否一致,確保不發生混油事故。若承運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由乙方全額賠償經濟損失,承擔全部責任,且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2、乙方車輛在運輸途中被發現或有人舉報經證實有偷盜油品行為,乙方須全額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決定對乙方實行車輛停運,減少運輸量直至終止本協議。若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3、甲方根據配送量的情況,負責配送計劃的排程,乙方負責配送車輛的安排。

  4、不得擅自變更甲方要求的送貨時間、送貨地點和提貨數量。

  5、若乙方未按照甲方數質量交接要求操作,造成客戶投訴、拒收等影響配送業務開展的,乙方將承擔全部責任。

  6、乙方應當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配備2輛應急車,以備緊急情況下由甲方調運。

  第六條運費定價

  1、本價格包含乙方運輸過程中必須支付的通行費等一切與運輸相關的費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2、具體核算標準:

  計算公式:應結運費計費單價215;成運油品數量215;計費距離;

  第七條權利義務

  1、甲方權義

  (1)要求乙方按照規定的時間、趟次、順序、路線、地點把油品運送到目的地。運輸里程以過載運距為準。即以發貨點到收貨點正常情況下的過載執行距離為準,一經核定,雙方不得隨意修改。

  (2)在乙方將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油品或變更送達地,但應按甲、乙雙方認可的實際里程支付運費。

  (3)若乙方將油品錯運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指定目的地),應及時返運至甲方原指定目的地,並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錯運而增加的費用。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則扣除此次運送的全部運費;若甲方損失大於此次運費,則按實際損失賠償。

  2.乙方權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根據約定的結算時間支付運費。若甲方不按時支付運費,乙方有權停止運輸。

  (2)油品運輸送達加目的地後,乙方知道收貨人的,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驗收卸油;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接卸油品,乙方無權自行決定如何處理油品,應當及時與甲方聯絡,按甲方指示辦理。

  (3)乙方可根據甲方的運送計劃,合理排程運輸車輛。

  (4)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危險品運輸的法律法規及中國石化系統制定的有關成品油運輸規章制度,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油品運到指定的地點。對託X的油品安全負責,保證不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

  第三方轉託甲方的成品油運輸業務。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約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應當嚴格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不得違約。若一方違約,則由違約方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由於違約行為給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通知條款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絡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並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檔案,屬於合同的補充檔案。雙方聯絡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未作特殊約定的,通訊地址為本合同首部載明的地址。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由本協議簽約地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其他規定

  1、本協議由甲方全權委託其下屬的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履行和管理。

  2、本協議簽約地為甲方的住所地。

  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品油運輸合同8

  甲方(託運方):__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

  簽約地點:甲方所在地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散裝液態石油產品損耗標準》(GB11085-89)及有關運輸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有償和互利互惠、保質保量、安全承運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二條承運範圍

  1、起運地點:甲方指定的油庫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提貨地點。

  2、送達地點:甲方指定的終端使用者及其他指定地點。

  第三條承運油品

  柴油。

  第四條安全管理

  1、乙方在油品運輸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定。駕駛員、押運員應當經過相關安全知識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禁止無證或不按準駕車型資質駕駛油罐車。

  2、乙方必須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車輛承擔甲方的油品運輸,車輛實際載重量與行駛證標明的核載量必須相一致,並將車輛情況報甲方備案;嚴禁超載、超速行車和車輛帶病上路。

  3、乙方必須保證參運車輛處於適合油品運輸的良好狀態,油罐車內無積水、雜質、清洗乾淨、無滴漏,如遇突發事故、車輛維修、保養等特殊原因造成運力不足,應盡力內部協調解決,確實不能內部協調解決時,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乙方所有油罐車的容積表必須經國家法定的計量檢測部門或甲方中心計量室測定且在有效的檢定期限內,並經甲方確認後,方可投入營運。

  5、乙方在油品接卸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中石化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油庫油罐車裝、卸油HSE作業指導書》相關規定。若發現乙方作業人員在卸油時有先接皮籠,後接導靜電接地線的違章現象,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承運業務。乙方每部承運車輛應配置2個手提式乾粉滅火器和設定專用的靜電接地端子,並在罐車尾安裝2根導電橡膠拖地帶,保持有效觸地。

  6、乙方在運輸過程中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員傷亡,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涉。乙方車輛在行駛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應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協調運力。

  第五條承運責任

  1、乙方運輸車輛應嚴格執行甲方的“專車專用”制度,不得混裝汽、柴油和承接第三方的配送任務。在油庫裝油、在客戶處卸油前應當檢查油品品種與罐車和接收油罐所裝油品是否一致,確保不發生混油事故。若承運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由乙方全額賠償經濟損失,承擔全部責任,且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2、乙方車輛在運輸途中被發現或有人舉報經證實有偷盜油品行為,乙方須全額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決定對乙方實行車輛停運,減少運輸量直至終止本協議。若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3、甲方根據配送量的情況,負責配送計劃的排程,乙方負責配送車輛的安排。

  4、不得擅自變更甲方要求的送貨時間、送貨地點和提貨數量。

  5、若乙方未按照甲方數質量交接要求操作,造成客戶投訴、拒收等影響配送業務開展的,乙方將承擔全部責任。

  6、乙方應當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配備2輛應急車,以備緊急情況下由甲方調運。

  第六條運費定價

  1、本價格包含乙方運輸過程中必須支付的通行費等一切與運輸相關的費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2、具體核算標準:

  計算公式:應結運費=計費單價×成運油品數量×計費距離;

  第七條權利義務

  1、甲方權義

  (1)要求乙方按照規定的時間、趟次、順序、路線、地點把油品運送到目的地。運輸里程以過載運距為準。即以發貨點到收貨點正常情況下的過載執行距離為準,一經核定,雙方不得隨意修改。

  (2)在乙方將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油品或變更送達地,但應按甲、乙雙方認可的實際里程支付運費。

  (3)若乙方將油品錯運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指定目的地),應及時返運至甲方原指定目的地,並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錯運而增加的費用。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則扣除此次運送的全部運費;若甲方損失大於此次運費,則按實際損失賠償。甲方應按約定的結算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2.乙方權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根據約定的結算時間支付運費。若甲方不按時支付運費,乙方有權停止運輸。

  (2)油品運輸送達加目的地後,乙方知道收貨人的,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驗收卸油;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接卸油品,乙方無權自行決定如何處理油品,應當及時與甲方聯絡,按甲方指示辦理。

  (3)乙方可根據甲方的運送計劃,合理排程運輸車輛。

  (4)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危險品運輸的法律法規及中國石化系統制定的有關成品油運輸規章制度,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油品運到指定的地點。對託運的油品安全負責,保證不發生安全事故、油品損耗(正常損耗除外)、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造成甲方損失的,承擔賠償義務。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轉託甲方的成品油運輸業務。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約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應當嚴格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不得違約。若一方違約,則由違約方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由於違約行為給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通知條款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絡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並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檔案,屬於合同的補充檔案。雙方聯絡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未作特殊約定的,通訊地址為本合同首部載明的地址。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由本協議簽約地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其他規定

  1、本協議由甲方全權委託其下屬的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履行和管理。

  2、本協議簽約地為甲方的住所地。

  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品油運輸合同9

  甲方(託運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電話:

  乙方(承運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簽約地點: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散裝液態石油產品損耗標準》(GB11085-89)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的運輸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有償和互利互惠、保質保量、安全承運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承運範圍

  1、起運地點:甲方指定的油庫或甲方指定的提貨地點。

  2、送達地點: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油庫或終端使用者。

  第三條承運油品

  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潤滑油等成品油。

  第四條承運車輛

  乙方履行本協議的油罐車數量為20車輛,其中汽油車10輛,柴油車10輛,乙方所提供的承運車輛為甲方專用車輛,不得另行承運他方業務。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運力。乙方有責任根據甲方業務發展需要積極增加運輸車輛以滿足甲方業務需要的,在協議期滿後的招標中可作為優先考慮的條件之一。

  第五條承運資質

  乙方必須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參運車輛危險化學品許可證,各地安監部門每年核發的《罐體檢測證明》、交通部門每年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等相關營運資質,並向甲方提供上述所有證照及油罐車的行駛證影印件。

  第六條數量質量

  1、乙方承運油品的所有車輛應當配備專用的計量器具和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或甲方中心計量室出具的有效油罐車容積表。油庫與乙方以油庫計量儀表發貨數作為計量交接依據,乙方與加油站的數量交接實行罐車交接。乙方與客戶的數量交接執行甲方與客戶簽訂的協議。

  2、油庫交接:承運車輛在油庫裝油結束後,平臺髮油員與承運車的押運員共同測量油高、水高,對裝油口和卸油口進行鉛封,在出庫單上加蓋“油庫發貨專用章”。對屬加劑加價範圍的油品,須在裝油前加入清淨劑,並加蓋“已新增清淨劑”圖章。

  3、加油站、客戶交接:接收方核對油品品種、數量,並與押運員共同檢查鉛封數量和完好情況。乙方須在接收方確認油品數量符合條件後卸油。油品卸淨後,接收方在出庫單上簽字確認。

  第七條運費定價

  1、運價為:0.500元/噸/公里/。

  2、運費:運價×是在噸位×交通部門認準的公路里程結算。

  第八條運費結算

  結算時間;每月25日為運費結算斷帳日,結算本月實際發生運費,乙方必須在當月30日之前將與甲方核准後的運費結算清單(包含零售片區和專業中心加油站彙總結算清單)和稅務部門認可的可抵扣運輸發票送達甲方物流管理部門、甲方物流管理部門在每月末最後一天前將乙方運費支付到位。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約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應當嚴格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不得違約。若一方違約,則由違約方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

  任和賠償由於違約行為給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由本協議簽約地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其他規定

  1、運輸價格和乙方油罐車數量的調整及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協商,達成一致,根據需要和可能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簽約地為乙方物流中心的住所地。

  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負責人) (或負責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成品油運輸合同10

  甲方(託運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承運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簽約地點:**********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散裝液態石油產品損耗標準》(GB11085-89)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的運輸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有償和互利互惠、保質保量、安全承運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承運範圍

  1、起運地點:甲方指定的油庫或甲方指定的提貨地點。

  2、送達地點: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油庫或終端使用者。

  第三條 承運油品

  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潤滑油等成品油。

  第四條 承運車輛

  乙方履行本協議的油罐車數量為**車輛,其中汽油車**輛,柴油車**輛(見附件*乙方運輸車輛明細表),乙方所提供的承運車輛為甲方專用車輛,不得另行承運他方業務。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運力。乙方有責任根據甲方業務發展需要積極增加運輸車輛以滿足甲方業務需要的,在協議期滿後的招標中可作為優先考慮的條件之一。

  第五條 承運資質

  乙方必須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參運車輛危險化學品許可證,各地安監部門每年核發的《罐體檢測證明》、交通部門每年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等相關營運資質,並向甲方提供上述所有證照及油罐車的行駛證影印件。

  第六條 安全管理

  1、乙方在油品運輸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省(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和《**省(市)交通安全法規》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駕駛員、押運員應當經過相關安全知識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禁止無證或不按準駕車型資質駕駛油罐車。

  2、乙方必須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車輛參與甲方的油品運輸,車輛實際載重量與行駛證標明的核載量必須相一致(參運車輛清冊見附件*),並將車輛情況報甲方備案;嚴禁超載,超速行車和車輛帶病上路營運等嚴重違反交通安全法規的行為,甲方物流中心應對乙方參運車輛核發安全準運證。

  3、乙方必須保證參運車輛處於適合油品運輸的良好狀態,油罐車內無積水、雜質、清洗乾淨、無滴漏、如遇突發事故、車輛維修、保養等特殊原因造成運力不定,應盡力內部協調解決、確實不能內部協調解決時,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乙方為甲方運輸油品的車輛必須符合甲方規定的形象標準,持有甲方物流中心安保部門簽發的安全準運證;保持外觀整潔,並在車輛顯著位置作出危險品標誌和標籤。

  5、乙方承運人員必須持有*省(市)消防安全部門頒發的上崗資格證書以及甲方物流中心安保部門簽發的服務證,做到持證上崗。

  6、油罐車輛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專車專用”制度,根據相容性分類,按類轉運油品,若因運力需要調換裝載油品種類的,乙方必須按程式申報,經甲方物流中心同意後進行清罐,並由甲方中心化驗室檢驗合格後,方能執行配送任務。

  7、乙方所有油罐車的容積表必須經國家法定的計量檢測部門或甲方中心計量室測定且在有效的檢定期限內,並經甲方確認後,方可投入營運。

  8、乙方在油品接卸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中石化**石油分公司油庫油罐車裝、卸油HSE作業指導書》(見附件*)相關規定進行操作。若發現乙方作業人員在卸油時有先接皮籠,後接導靜電接地線的違章現象,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承運業務。乙方承運車輛應配置2個手提式乾粉滅火器和設定專用的靜電接地端子,並在罐車尾安裝安裝2根導電橡膠拖地帶,保持有效觸地。

  9、乙方在運輸過途中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人員傷亡,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涉。乙方車輛在行駛途中,若發生交通事故,應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協調運力。

  第七條 數量質量

  1、乙方承運油品的所有車輛應當配備專用的計量器具和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或甲方中心計量室出具的有效油罐車容積表。油庫與乙方以油庫計量儀表發貨數作為計量交接依據,乙方與加油站的數量交接實行罐車交接。乙方與客戶的數量交接執行甲方與客戶簽訂的協議。

  2、油庫交接:承運車輛在油庫裝油結束後,平臺髮油員與承運車的押運員共同測量油高、水高,對裝油口和卸油口進行鉛封,在出庫單上加蓋“油庫發貨專用章”。對屬加劑加價範圍的油品,須在裝油前加入清淨劑,並加蓋“已新增清淨劑”圖章。

  3、加油站、客戶交接:接收方核對油品品種、數量,並與押運員共同檢查鉛封數量和完好情況。乙方須在接收方確認油品數量符合條件後卸油。油品卸淨後,接收方在出庫單上簽字確認。

  4、電子籤封投入使用後,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關於“GPS-電子籤封系統”使用、保養、管理的有關規定,若違反規定,造成配送任務無法執行的,甲方將視情況對乙方實行車輛停運,以減少運輸量、直至解除協議,並追究相關賠償責任。

  5、超耗:在出現超額損耗時,收油工和駕駛員(押運員)要在《數質量交接證》和《出庫單》上寫明情況,共同簽字確認,再上報甲方排程中心。查明責任後,按使用者負擔定損、承運車隊負擔超耗的原則處理。應由乙方負擔的,由甲方統一在運費結算中抵扣。乙方承運人員不得擅自用現金向加油站賠償超耗油品。

  第八條 承運責任

  1、乙方運輸車輛應嚴格執行甲方的“專車專用”制度,不得混裝汽、柴油和承接第三方的配送任務。在油庫裝油、在加油站或客戶處卸油前應當檢查油品品種與罐車和接收油罐所裝油品是否一致,確保不發生混油事故。若承運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由乙方全額賠償經濟損失,承擔全部責任,且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2、乙方車輛在運輸途中被發現或有人舉報經證實有偷盜油品行為,乙方須全額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決定對乙方實行車輛停運,減少運輸量直至終止本協議。若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3、甲方根據配送量的情況,負責配送計劃的排程,乙方負責配送車輛的安排。

  4、乙方指派與甲方進行業務聯絡的日常管理人員,必須持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的委託(派)書。乙方車隊根據排程中心每天制訂的派車計劃到指定的油庫提油,不得擅自變更甲方要求的送貨時間、送貨地點和提貨數量。

  5、若乙方未按照甲方數質量交接要求操作,造成客戶投訴,拒收等影響配送業務開展的,乙方將承擔全部責任。

  6、乙方車輛嚴格按照甲方配送要求的時間進行配送,確保加油站不脫銷。如遇突發事故、車輛維修、保養等特殊原因造成運力不足,應盡力內部協調解決,確實不能內部協調解決時,應及時向甲方申報。乙方對於甲方臨時增加或減少的配送計劃,應當執行,不得拒絕。因乙方原因不執行運輸任務而造成加油站脫銷的,甲方有權決定對乙方實行車輛停運或終止協議,並對甲方損失予以賠償。

  7、乙方應當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配備2輛應急車,以備緊急情況下由甲方調運。

  第九條 單據流轉

  本協議將執行甲方《銷售票據管理辦法》中有關單據流轉的管理規定。

  第十條 運費結算

  1、結算時間;每月*日為運費結算斷帳日,結算上月*日至當月*日實際發生運費,乙方必須在當月*日之前將與甲方核准後的運費結算清單(包含零售片區和專業中心加油站彙總結算清單)和稅務部門認可的可抵扣運輸發票送達甲方物流管理部門、甲方物流管理部門在每月末最後一天前將乙方運費支付到位。

  2、結算依據:經過甲方物流管理部門排程中心負責人核定的當月運雜費結算清單和甲方各零售片區、專業中心彙總結算清單為當月運費結算的唯一依據。

  即乙方每天將前一日已完成配送任務的“簽收聯”、“運輸聯”進行整理登記,並把簽收聯上交到甲方排程中心相關的零售片區和專業中心(獨立核算加油站和自付運費客戶的“運輸聯”上交到甲方排程中心),甲方按照《運雜費管理實施細則》進行核對,結算。

  第十一條 運費定價

  短途運價***元/噸;

  計算公式:應結運費=短途運價×成運油品數量;

  長途運價***元/噸·公里;

  計算公式:應結運費=長途運價×運距×承運油品數量;

  第十二條 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義

  1、要求乙方按照規定的時間、趟次順序、路線、地點、把油品運送到目的地。運輸里程以過載運距為準。即以發貨點到收貨點正常情況下的過載執行距離為準,一經核定,雙方不得隨意修改。若遇道路維修、橋樑毀損等原因需要長期繞道行駛的,經甲、乙雙方確認新的運輸里程並報甲方物流管理部門批准後,按新確定的運輸里程計算運費,繞道行駛原因消失後,立即恢復原里程計算運費。

  2、在乙方將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或收貨地點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油品或變更送達地,但應按甲、乙雙方認可的實際里程支付運費。

  3、若乙方將油品錯運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指定目的地),應及時返運至甲方原指定目的地,並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錯運而增加的費用。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則扣除此次運送的全部運費;若甲方損失大於此次運費,則按實際損失賠償。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利單方面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乙方*次使用不符合安全規範標準的超載、證照不齊、資質不全的車輛的;

  (2)乙方不能為甲方提供正常的運輸服務的;

  (3)乙方承運油品不能保質保量,一年內經*次書面警告仍不能糾正的;

  (4)乙方車輛不服從甲方排程指揮,一年內經*次處罰仍不改正,造成加油站油品脫銷的;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跟蹤調查、提出要求、督促乙方改進服務質量。

  (6)甲方應按約定的結算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二、乙方權義

  1、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油庫,加油站關於裝、卸油的規章、制度、流程;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根據約定的結算時間支付運費。若甲方不按時支付運費,乙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但乙方不得對相應的運輸油品進行留置。

  3、油品運輸送達加油站等目的地後,乙方知道收貨人的,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驗收卸油;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接卸油品,乙方無權自行決定如何處理油品,應當及時與甲方聯絡,按甲方指示辦理。

  4、完全符合卸油條件而油品到目的地後不能及時進行卸油,而影響乙方的車輛不能執行下一趟運輸計劃造成的後果由責任方負責。

  5、乙方可根據甲方的運送計劃,合理排程運輸車輛。

  6、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危險品運輸的法律法規及中國石化系統制定的.有關成品油運輸規章制度,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油品運到指定的地點。對託運的油品安全負責,保證不發生安全事故,油品損耗(正常損耗除外)、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造成甲方損失的,承擔賠償義務。

  7、在油品到達後,收貨人接卸油品前,承擔保管義務。

  8、乙方承運油品過程中所涉及的相關的路、橋費由乙方承擔,並妥善保管好運輸過程中產生的各項單據、憑證。

  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轉託甲方的成品油運輸業務。

  第十三條 特別約定

  (一)配送車輛發生以下現象的,對該車停運7天並賠償相關損失。

  1、違反甲方所屬物流中心頒佈的《油罐車入庫裝油安全管理禁令》規定的。

  2、不按照油庫的裝油流程進行規範操作,發生如冒油、損壞平臺髮油設施等事故的。

  3、卸油過程中,無故與加油站(客戶)發生爭執,損壞對方卸油設施的。

  4、卸油過程中,採取一些非正常手段,如車輛前後輪胎不平,影響數質量正常交接的。

  (二)配送車輛發生以下現象的,對該車停運14天並賠償相關損失。

  1、司押人員在配送車輛駕駛室內吸菸,危害二次物流配送安全的。

  2、不按照規定的時間進行配送,造成加油站脫銷,且沒有正當理由的。

  3、不與排程中心和加油站(客戶)及時聯絡,擅自取消配送計劃,造成一定後果的。

  4、故意損壞車載GPS-電子籤封系統,導致無法實時監控車輛執行的。

  (三)配送車輛發生以下現象的,對該車停運30天並賠償相關損失。

  1、不遵照“專車專用”的原則,進行汽柴油混裝的。

  2、司押人員私自塗改《出庫單》上標註的裝油高度的。

  3、無故不卸淨油品,或與加油站(客戶)發生數、質量糾紛,造成一定影響的。

  (四)乙方所屬配送車輛若發生偷盜油的情況,並被核實無誤的,甲方將取消乙方部分或全部車輛的配送資格。

  (五)停運核減下來的配送量和業務發展增加的配送量,將優先分配給操作規範、服務質量優、客戶投訴少的其他承運單位。

  (六)甲方可以根據乙方違規程度的輕重決定處罰,其他未列的違規現象,將根據情節的輕重程度進行處罰。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約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應當嚴格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不得違約。若一方違約,則由違約方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由於違約行為給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五條 通知條款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絡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並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檔案,屬於合同的補充檔案。雙方聯絡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未作特殊約定的,通訊地址為本合同首部載明的地址。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導致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依法免除相應的違約責任。

  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由本協議簽約地法院裁決。

  第十八條 其他規定

  1、運輸價格和乙方油罐車數量的調整及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協商,達成一致,根據需要和可能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由甲方全權委託其下屬的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物流中心履行和管理。

  3、本協議簽約地為甲方物流中心的住所地。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品油運輸合同11

  甲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運輸任務:

  乙方承運甲方指定的油品配送業務。其中:1.貨物名稱: 2.貨物規格: 3.貨物數量: 噸。 4.貨物價款: 元/噸。

  第二條運輸路線及時間:

  乙方參與承運甲方油品的車輛,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線行駛,該路線必須符合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有關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的通行要求。如果路線發生變化,則甲方應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其中:

  1.貨物起運地點: 。 2.貨物到達地點: 。 3.貨物到達時間: 小時送達。

  第三條運費標準:

  根據甲方與買方協商,每噸運費 元。(包括裝車費、過磅費)

  第四條運費結算:

  1.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的結算方式為:運輸結束當月一次性結算。

  2.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稅務機關要求的公路運輸發票。乙方負責協助辦理結算事宜。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於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隨時向乙方索取本合同附件一提到的有效證件,原件由甲方核對後退還乙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檔案除外),加蓋乙方公章的影印件保留存檔備案。如果乙方所提供的上述有效證件發生任何變更,應於發生變更之日起的三(3)日內向甲方提交變更後的證件。

  2.乙方已充分知悉甲方及其客戶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如乙方違反上述制度,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並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3.乙方在運輸甲方成品油過程中發生的損耗,超出國家規定的計算標準部分0.2%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損耗部分的貨物價值,均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有權從乙方的運費中予以扣除。

  4.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變更送達行車路線,但是應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費用。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本著雙方互利互惠的原則,合理調配乙方參與承運甲方油品的車輛。

  2.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在收到乙方開具的運輸發票後,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將運費匯至乙方指定的賬戶。

  3.甲方要在運輸任務執行之前1天,提供運輸路線、裝卸油地點,若運輸任務在送達過程中需要變更運輸路線時,甲方應當及時通知到乙方的承運車輛。 3.甲方有義務告知乙方涉及服務的單位或客戶的相關管理規定。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按本合同約定的事項要求支付運費的權利。

  2.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執行甲方任務車輛到達裝卸地後24小時內不能正常作業的,乙方有權利向甲方收取延誤費用。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提到的有效證件。

  2.乙方所承運的車輛有義務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遵守甲方的規範化操作(如按甲方制定的“控油制度”進行控油),以及甲方客戶的規章制度。

  3.乙方所承運的車輛乙方有義務自行負責管理(包括車輛在停車場裡的安全),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的運營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養路費、過橋過橋費、工人工資、差旅費、罰款、油料費、住宿費以及人員和車輛的保險費等)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承運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因乙方原因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人身、火災、爆炸、汙染等事故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擔解決。

  4.乙方承運的車輛將甲方的油品送達目的地後,必須主動配合甲方的購油客戶做好計量和質量的驗收工作。計量和質量驗收程式按照甲方客戶要求的程式辦理。如果數量缺少或油品質量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變化,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要嚴格遵守國家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規,如在承擔甲方油品運輸中由於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甲方油品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賠償損失責任。

  6.乙方如弄錯油品的到貨地,應當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甲方指定的到貨地點,並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7.從貨物在起運地點被裝入運輸車輛後,直至其被運抵交付收貨人之前,由乙方對產品負責。在此責任期中,如果油品發生毀損、滅失,乙方應按甲方貨物當時的市場零售價格,向甲方做出全部賠償,並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實際損失額按照裝入或者應當被裝入運輸車輛的貨物數量與實際交付給甲方或其指定的接收方的合格的貨物數量之間的差額計算認定。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貨物到達時間向甲方或其指定的接收方交付貨物的,每遲延一日,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遲延交貨達3日的,甲方有權認為貨物已經滅失並解除本合同,乙方還應當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貨物價值以及甲方由此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等。

  2.貨物發生毀損或滅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損失。

  3.除上述約定外,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任何一方違約導致無法執行本合同的,則違約方應按照全額運費的2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第八條不可抗力:

  1.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七(7)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單方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方應履行書面通知對方的義務:(1)不可抗力事件持續7日,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各方均有權在書面通知對方後解除合同。本合同解除後,各自承擔已經履行的合同義務與發生的費用,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其他情形:。

  第十條法律適用及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爭議的解決等均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規定。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當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照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其中一種):

  (一)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二)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上述爭議發生期間以及協商、仲裁/訴訟期間,除與爭議有關的事項外,本合同雙方仍應當行使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權利並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1.根據本合同的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雙方的檔案往來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電子郵件以及當面送交(對方應當簽收)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如以書信或以特快專遞信的方式,寄往本合同所述的任何一方的通訊地址或該一方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的任何其他地址,將被視為已送達該一方。任何寄出的通知,在寄出三(3)個工作日後,將被視為已送達收件人。郵政局出具的投送收據,證明該通知已送達收件人。以傳真通知的,以傳送傳真一方的傳真機發送報告為準;以電子郵件通知的,以電子郵件傳送成功標識為準;專人遞送或留置在該一方的法定地址或該一方在本合同所述的通訊地址,視為已經通知。

  3.各方通訊地址如下:甲方:聯絡人:;郵寄地址:;電話:;傳真:;電子郵箱:。乙方:聯絡人:郵寄地址:電話:傳真:電子郵箱:。

  4.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聯絡方式,應當自變更之日起三(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二條補充協議與附件: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一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的約定為準。

  2.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提油單》、《油品運輸操作流程》、寧夏品勝石油物資有限公司上報給東營市信義化工有限公司的運輸日報表。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如果是異地簽訂,傳真件經雙方確認後亦有效。但是,任何一方在己方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並將其傳真給對方後三(3)日內,應當將己方已經簽字蓋章的合同以專人遞送或者特快專遞郵寄的形式提交對方,以便雙方存檔管理。

  2.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持1份,乙方執1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簽署後,本合同中的約定將取代雙方之前達成的任何關於本合同主題事項的協議,包括但不限於合同雙方在簽署本合同以前任何關於磋商與本合同簽署有關的書面或口頭意向協議、會商紀要、往來傳真和電子郵件等形式的協議或函件。 (以下無正文,為本合同的簽字蓋章處)

  4、本合同有效期,20xx年4月25日至20xx年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成品油運輸合同】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