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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簡單的勞動合同

最簡單的勞動合同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最簡單的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最簡單的勞動合同1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何時畢業於何校何專業:__________

  何時獲何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_____

  何時獲何技工等級任職資格: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______市人事局關於規範市級事業單位臨時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聘用制臨時職工,並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接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崗位工作(具體事項另行約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1,試用期內每月工資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每月工資______元。

  2,甲方每月______日發放工資。不得無故剋扣,拖欠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和規定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______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_______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內容和違約金數額在第九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最簡單的勞動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據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建立勞動關係。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期限:

  有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1、工作地點:

  2、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印刷車間管理

  工作崗位;

  乙方應當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報酬

  1、工作期內,乙方的月工資報酬為3200.00元;

  2、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後,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髮放;

  3、甲方為乙方在合同期內按照相關規定繳納保險。

  四、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有義務遵守;

  2、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工作操作規程;

  3、乙方應按時上下班,如有遲到早退曠工按甲方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合同變更的條件

  1、雙方協商一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法律法規已修改,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4、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拒、不可預見的情況,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六、勞動合同的終止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簡單的勞動合同3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

  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型別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三)乙方應在年 月 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工時制。

  1、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至 日之間。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八、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資訊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洩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xx乙方(簽名):xx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xx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xx

  20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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