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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品銷售合同

藝術品銷售合同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藝術品銷售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藝術品銷售合同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本著雙方互惠互利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等法律法規,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合同內容,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由甲方繪製的藝術品(油畫、國畫以及其他等相關藝術品以下簡稱藝術品)授權乙方從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期間在規定的區域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銷售,並嚴格執行甲方的營銷策略及價格體系,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嚴禁在代理區域外營銷,否則,乙方該銷售收入歸甲方所有。

  二、不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禁止實施複製、影印或進行微小改動等一切侵犯甲方著作權,專利權和商標權的行為;乙方承諾不經營銷售第三方仿製侵犯甲方著作權和專利權的藝術品,乙方違反上述兩條,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自願同意每複製或臨摹一幅甲方作品以及營銷一幅由第三方造假或複製等侵犯甲方權益的藝術品,都將付給甲方每幅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三、乙方在合法取得區域代理權並獲得甲方藝術品後,嚴禁乙方在網際網路銷售及推廣,如果乙方需要在網際網路銷售和推廣需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並以書面形式答覆方可在網際網路上進行銷售和推廣。

  四、誠信和守法是雙方合作的基礎,為保證甲方的權益不受到侵害,乙方准許甲方採用各種方式監督乙方,並准許甲方不定期進入乙方經營場所、庫房、工作室等場所進行工作檢查,如存在侵權或違約行為,乙方需按本合同第二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五、在乙方銷售區域內,如發現甲方藝術品遭到複製、臨摹等侵權現象,乙方要及時通知甲方,並協同甲方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打擊、如需要起訴侵權人,所需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所取得利益甲、乙雙方各分得____________%。

  六、嚴禁乙方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將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資料、圖片以及相應電子版檔案交給他人使用。如果乙方違反本條款,乙方要按本合同第二條款向甲方承擔法律責任。

  七、雙方在簽訂合同時,雙方要相互提供真實的有效的證件原件,並向對方提供一份影印件(如公司營業執照,身份證,護照,居住地證明、電子信箱、傳真號碼和聯絡電話等),雙方變更相關資訊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八、乙方可以免費參加甲方組織營銷策劃,以及銷售方面的培訓,並得到全方位的技術支援。(食宿差旅費等費用自理)

  九、乙方訂購甲方藝術品,款到後____________日內發貨,如乙方要求特殊題材、尺寸____________日內發貨。

  十、乙方在甲方訂購的藝術品、包裝以及在甲方所在地(市區)運輸費由甲方承擔,長途費用等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在運輸過程中造成藝術品損壞的,乙方儲存的,破損藝術品待甲方驗證後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甲方承諾,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藝術品,是自主創作或有合法使用版權的藝術品、如因甲方所提供的藝術品造成侵權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十二、乙方選購甲方所繪製的藝術品,題材、尺寸、數量、單價,經雙方確認,乙方將畫款一次性付清後,藝術品不退不換。

  十三、乙方取得區域獨家代理權,要努力開發市場,接受甲方營銷方式方法以及價格指導。如果乙方在營銷及開拓市場不能達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作。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藝術品銷售合同2

  代理商: (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本著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具體如下:

  鑑於甲方擁有“千年情”系列工藝品在中國的獨家生產權、商標權、專利權,且甲方願意授權乙方作為甲方在指定地區的產品區域獨家代理商,而且乙方願意接受該授權。有鑑於此,甲方和乙方簽署本協議,同意下述條款和條件。

  第一條:授權

  1.1 為促進產品銷售之目的,甲方授權乙方為甲方的獨家區域經銷商,乙方接受該授權。乙方為獲取該授權,須在本協議簽訂當天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首批進貨金額達到人民幣 整(¥: 元)。

  1.2 前述授權僅在 區域市場有效。

  1.3 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經營必備檔案,便於乙方開展經銷前期準備工作。

  1.4 乙方如銷售產品至授權以外尚未有甲方區域獨家經銷商的地區,須取得甲方認可並自行承擔售後服務。

  1.5 在授權地區以外已有甲方區域獨家經銷商的地區,乙方不得推銷產品,如跨區衝貨(調查結果為乙方主要責任),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產品獨家經銷權。

  1.6 在乙方與甲方的其他區域獨家經銷商發生了糾紛時,甲方應盡力協調,並擁有裁決權。

  第二條:購買產品及獎勵的政策

  2.1 本協議執行期間,乙方在授權區域要完成一定的銷售指標。(詳見下表)

  月份(20xx年)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5 年度銷量

  銷量(萬元)

  2.2 乙方需在本協議簽訂後達到1.1的約定,否則本協議自行失效。

  2.3 乙方完成區域年度銷售目標,甲方按照進貨額的3%向乙方提供一次性獎勵作為廣告宣傳資金。如連續兩個季度不能完成月銷售指標,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獨家經銷權。

  第三條:經銷產品

  3.1 除履行本協議第二條義務外,乙方應儘量努力在該地區內經營、銷售產品。

  3.2 甲方向乙方供應產品時,向乙方提供一定數量的宣傳品配合乙方搞好產品宣傳推廣工作。

  3.3 乙方單次提貨一萬元人民幣以上(含一萬元人民幣),甲方承擔物流費用。

  第四條:與客戶關係

  4.1 甲方不定期投放廣告及舉辦全國或地方性“昆蟲蝴蝶展”宣傳活動,促進產品銷售和千年情的品牌知名度、美譽度,乙方享有與甲方聯合辦展並分享獲利。

  4.2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方案並結合當地實際進行產品銷售。

  4.3 甲方不對乙方作出的有關甲方的任何虛假宣告和宣傳向客戶負責。

  第五條:提貨方式及價格體系

  5.1 甲方堅持款到發貨原則,乙方按協議將款匯至甲方指定賬號,貨款到賬後,甲方一週內將貨發出。

  5.2 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時,參照區域獨家經銷商價格執行,乙方在地區經銷產品時,應嚴格按照最低零售價規定。

  5.3 甲方可根據市場情況適當調整價格,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5.4 執行價格體系:(見附表)

  第六條:商業秘密

  6.1 乙方確認並同意,由甲方提供或與甲方有關的全部資訊是甲方的商業秘密,在本協議期間不向任何其他人披露或提供資訊。

  6.2 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終止和解除後,歸還甲方資訊,包括報價、定單、手冊、客戶名單或任何其它資料等。

  第七條:甲方權利及義務

  7.1 合理規劃市場,設定並監控經銷網路;價格體系的制定,及調整,地區銷售目標的制定,終端市場管理及策略。

  7.2 甲方有為乙方提供產品經營所需要的相關檔案和資料的義務,按協議規定在準確的時間和地點為乙方提供合格的產品,甲方向乙方供貨時,經乙方驗收,如發現產品破損,應在一週內如實向甲方反饋資訊,如屬實,甲方應進行免費調換。

  7.3 乙方所進貨物(特別註明不許調換的商品除外)在三個月內如果有不好賣的產品,甲方接受調換,換貨發生的費用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退回公司調換的貨物要求包裝完整並具備再銷售的品相。

  第八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8.1 在授權地區銷售甲方產品,可根據需要在經銷區域內招商,依據甲方提供的適合市場實際情況的營銷策略和建議進行操作。

  8.2 向用戶提供售後服務,協助維護甲方及產品形象及名譽,及時向甲方反饋資訊。

  8.3 在本協議期間,在授權地區內為產品的經銷和廣告活動中使用“千年情”系列產品的商標,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權利許可給任何其他人。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 在本協議行過程中,如發生違約行為,雙方協商解決。

  9.2 在本協議行過程中,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特殊情況造成的違約行為,使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協議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9.3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須透過訴訟解決,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定。

  第十條:

  10.1 本協議壹式貳份,經甲乙雙方蓋章即時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每份均具有相同的效力,協議期滿後,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

  10.2 本協議有效期從20 年 月 日到20 年 月 日止。

  甲方: 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代表: 簽章:

  日期: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以自願、平等互利為原則,就乙方經銷甲方之_______系列產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是_______系列產品的供應商,乙方是經銷商。

  2、銷售範圍:甲方指定乙方在_______範圍內銷售甲方產品。

  3、乙方作為甲方的經銷商,應盡經銷商的責任。在上述區域應按甲方銷售策略銷售要求,盡最大努力將甲方產品銷售。甲方也應保證供應足夠的貨源。

  4、產品的型號由訂單、收貨單確定,最終以收貨單為準。

  5、運輸及運費計算:甲方將以產品到岸價的形式向乙方供貨,即甲方負責將產品發運到乙方所屬地區配貨站的運費,而乙方將負責貨物在當地配貨站到乙方倉庫的一切費用。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如乙方發現產品質量不合格,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調換,但由於乙方保管不慎而導致的質量問題或在銷售過程中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壞均有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7、貨物殘損、退換: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短少或包裝上有缺陷,導致影響銷售,應立即於送貨單上註明,並請送貨的部門簽名作證;乙方有義務提供有關單證給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如乙方沒有註明或不履行提供單證義務的,甲方視乙方為全部簽收正確。

  8、銷售任務:乙方應完成總的銷售額為:_______套/年。

  9、付款期限 :甲方對乙方的付款條件為款到付貨,即乙方每次定貨需先將貨款匯至甲方帳戶內,甲方在確認款已到帳後5日內發貨(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術支援,負責為乙方培訓售後服務人員(培訓設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別義務以及獎勵

  1、保持甲方產品所有規格一個月銷售的庫存,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庫存增減調整。

  2、配合行動:當甲方在當地進行產品推廣活動資源時,乙方有義務提供人力和借貨服務。

  3、價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經銷商供貨價,乙方須保證按甲方規定的二級批發商供貨價及零售商供貨價給零售商及批發商。同時,乙方有義務控制其供應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議零售價售給終端消費者 ( 二級批發商供貨價、零售供貨價、零售價由甲方另行通知 )

  4 、對乙方的優惠:

  乙方作為經銷商,可以享受出廠價_______元/套;

  乙方累計銷售 臺以上時在出貨時即可以可享受______________的優惠;

  若乙方銷售業績特別出色,甲方將給乙方更大的優惠,具體優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變更及終止

  1、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

  2、乙方如連續三個月不能達到甲方所定下的銷售目標,甲方視乙方為自動終止本協議。

  3、本協議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協商是否續簽本協議,乙方具有優先續簽本協議的權利。

  四、違約責任:

  1 、對於乙方的以下行為,甲方可隨時中止或終止本協議,如乙方違約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項的任一行為 ) ,則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超越銷售範圍銷售甲方產品;

  (2)乙方違反了結算規定,未按要求付貨款;

  (3)乙方每月的銷售額連續兩個月未能達到甲方要求的銷售額;

  (4)乙方經營遇到巨大困難或管理發生實質性變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產,導致甲方的權利無法得到保障時。

  2 、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依法處理。

  五、附則

  1、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2、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名蓋章後即生效。

  4、乙方收貨人員確認書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酒水飲料銷售合同,就乙方銷售甲方的各類酒水、飲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權經銷商。(詳見資質證明、營業執照副本及酒廠公司的授權經銷書)

  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宣傳資料和技術支援,並承諾可隨時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銷售過程中,所需的產品的所有證明檔案及相關標準、質檢報告等。

  3、甲方提供經營產品的名稱、規格、包裝、價格等(詳見報價單),保證供應的所有酒類的質量及標識,保證所供產品質量達到國家行業要求標準。甲方拒絕提供假冒、偽劣、水貨等產品,維護消費者的正當權益。

  4、甲方對乙方的銷售過程、銷售方式和銷售量,享有知情權。甲方將隨時聽取乙方對實際銷售情況的報告和意見。

  5、甲方有義務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進行業務培訓指導,做好營銷後服務工作。

  6、乙方銷售過程中,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由甲方協助乙方與生產廠家聯絡溝通共同解決。

  第二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同意在經營範圍內銷售甲方經營的酒水飲料產品,並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的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相關資質檔案。

  2、乙方承諾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證明檔案,要求及相關標準。

  3、乙方承諾:如因乙方自身服務方面(非產品內在質量)的問題造成客戶投訴,乙方自行解決。

  4、乙方不得將由乙方的責任造成超過保質期或質量不完整的產品提供給消費者,乙方不得仿製或銷售仿製的甲方產品,以保證雙方合法利益,否則後果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時,不得損害甲方的形象、信譽、標識等行為。乙方只在自己經營的區域內,銷售甲方的產品,不得轉售市場,否則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6、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和廠家在乙方經營區域內的推廣活動,乙方應向下級代理商、零售商和終端使用者釋出甲方各種新產品資訊,並在本地區內積極宣傳推廣。

  第三條 銷售產品的意向

  乙方在雙方合作期間約定銷售甲方提供如下產品:

  紅酒類: 等洋酒系列品牌;

  啤酒類: 等系列產品;

  飲料類: 等。

  第四條 產品價格

  **地區按照廠家規定貨價(詳見報價單)如產品調整價格,甲方有權根據市場連動調整價格,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此行為不構成違約。 凡不執行統一價格,低於標準價格的產品,廠家和甲方不提供銷售獎勵和優惠政策。

  第五條 定貨、送貨與退貨

  1、甲方在正常業務情況下,每天分 3個時間段 向外發貨,甲方接到乙方電話或傳真定貨通知後,保證24小時內將乙方所定貨及時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時送達而影響乙方經營,乙方有權要求賠償,以發貨單上日期為準。

  2、如臨時增訂或非約定範圍內的產品,乙方應向甲方說明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3、乙方收到貨物後應當面立即驗收並簽收,發現問題當即處理,否則應視為收貨無誤。保質期應在進貨時驗證,如要調換新產品應在保質期臨界一個月前提出,否則不得退還,甲方將不承擔責任。

  4、乙方如發現質量問題,應當及時通知甲方並封完好樣品,做為憑證以利於同廠家交涉解決。

  5、雙方確認:乙方工作人員 為乙方收到貨物的簽收人。如果乙方收貨人員發生變動,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

  6、乙方退貨時,須和甲方的業務員溝通。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貨,須儲存有甲方完整的標識,並儲存有完整的包裝,否則,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貨。

  第六條 結算方式

  1、 結算方式原則為現結,貨款數額以發貨單為準,即貨款當面兌付。

  2、 結算方式為批結的,即第二次送貨時結清第一次的貨款,貨款數額以發貨單為準,結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日。

  3、 雙方同意月結的,每月 日為對帳日,每月 日為兌款日,結款數額為對帳單的全部金額。乙方不能按時兌現貨款,經甲方催告後仍未兌現的,甲方有權暫時停止供貨,待貨款結清後繼續供貨。

  4、 雙方確認:甲方工作人員 向乙方收取貨款。

  第七條 合同解除與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時供貨影響了乙方的正常經營。

  b.甲方提供假冒、偽劣的產品被顧客投訴,確認屬實。

  2、 如果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a.乙方不能按雙方約定按時支付貨款連續超過兩個月的。

  b.乙方經營的主要財產或經營業務轉移、轉讓及資產或信用方面發生重大變化,喪失經營能力的。

  c.甲方為乙方唯一指定供貨商,如乙方從其他渠道供貨,則甲方有權收回對乙方的全部獎勵和贊助費用。

  3、 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貨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支付甲方10% 的違約金(金額以對帳單/發貨單為準)

  4、 如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

  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任何一方如因單方因素,要求停止履行合同,應提前 一個月 通知對方。否則應視為違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爭議與解決

  1、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的爭議,應當透過友好協商解決。

  2、 協商不成的,可訴訟解決。本合同約定甲方所在地法院為訴訟管轄法院。

  第九條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署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期滿後雙方繼續合作,視為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認為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的,應提出書面意見,雙方可另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

藝術品銷售合同3

  賣方:________(下稱甲方) 公司:________(下稱乙方)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聯絡方式:-----------

  第一條 藝術品概況

  第二條 藝術品權屬

  甲方應對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擁有所有權及處分權並擁有足以對抗任何第三人的權利,同時甲方應如實披露藝術品瑕疵。若甲方私自出售3天內通知乙方即可。

  第三條 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藝術品的價格合計為:_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洩露交易價格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付款方式

  甲方應於___年___月___日前將藝術品所交費用付至乙方銀行賬戶。

  第五條 藝術品的交付及驗收

  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將藝術品圖片規格尺寸發給乙方。乙方應於交付的藏品及時進行宣傳銷售。若有買家乙方通知甲方帶貨到公司進行現金交易。 驗收方法:雙方書面確認。若藏品展示圖片不符合由甲方承擔買方的來回費用。若甲方帶貨到公司來,買家沒有看好實物,買方承擔甲方來回一切費用。

  2. 驗收標準:符合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藝術品概況,包括作者、年代、規格尺寸、質地、儲存現狀、瑕疵及備註內容。

  3、驗收結束後,甲、乙方應透過以下方式對交付的藝術品進行確認:

  甲、乙方應於藝術品的`正視、俯視、底視照片進行簽字確認。

  4.成交後乙方收取甲方100分之10的佣金和100分之3的稅。

  第六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開戶賬號:-- 公司開戶行賬號:____

藝術品銷售合同4

  甲方委託人: (藝術家本人)

  乙方受理人: ( 公司)

  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簽訂以下合作協議條款,以供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委託乙方作為藝術作品市場銷售的合作伙伴,須雙方簽訂本委託協議,並認真填寫作品“委託銷售清單”,甲方同意給予乙方最優惠待遇,委託銷售訂單價格必須低於甲方同期向市場直接發售的成交價(否則視為甲方違約)。本協議及“委託銷售清單”是甲乙雙方業務往來的合法依據和結算依據。

  2、甲方保證所委託乙方推廣及銷售的藝術作品應為書畫家本人的精品、力作(合創作品須加以註明),如因甲方提供劣品偽作而影響乙方經營信譽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的執行,並要求退回藝術品成交金額和賠償損失。

  3、甲方可選擇藝術品自己保管或委託乙方保管,甲方自行出售作品應當天內告知乙方刪除記錄。

  4、甲方在移交作品時須在作品認證書上,以確保作品為真跡。

  5、甲方同意在方便時間作為乙方客座教授出席任教(或參加甲方承辦的展覽會),薪酬為 天。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把甲方的藝術作品資訊及銷售資訊及時地向國內外的書畫收藏界、藝術畫廊及全國特許加盟店進行推介,並可根據甲方的書畫作品“委託銷售清單”的受理書畫作品,進行直接的市場銷售。乙方代理佣金:

  (1)乙方收取甲方作品市場銷售總額的 %作為工作佣金。

  (2)乙方按甲方提供“委託銷售清單”的委託發售價自行計增代理佣金。乙方作品市場銷售價不得低於甲方委託價(否則視為違約)。

  2、乙方負責為甲方提供網路宣傳平臺,為書畫家設計、製作個人藝術作品展廳,提供能夠滿足書畫家市場宣傳、推廣、銷售等的藝術作品展示空間(20—100幅作品空間資料庫),為書畫家的宣傳提供個人專用網頁。負責做好個人藝術網頁的修改、維護工作,並及時有效地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援。

  3、乙方負有為甲方委託銷售的藝術作品的保管、銷售、結算及未出售的藝術作品的完整性的義務和責任。如因乙方人為原因造成甲方藝術作品損害或損失的,應由乙方按雙方的約定進行賠償,以確保書畫家的經濟利益。

  4、乙方發售藝術品二個工作日內告知甲方,四個工作日內付清屬於甲方的全部款項。

  5、乙方協助甲方向交流會及其國際市場聯盟機構推介甲方的作品。

  三、甲方同意作品銷售後乙方根據成交金額交納稅金和扣除約定佣金,餘款按本協議約定返還甲方。

  四、雙方經簽訂委託銷售協議後,甲乙雙方責任義務即產生法律效力。“委託銷售清單”是雙方業務往來結算的合法依據。

  五、雙方在協議生效期內,任何一方的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都應按實際損失價值給予另一方賠償。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方便甲乙雙方異地簽約,除本協議簽約交換印信外,補充協議和“委託銷售訂單”傳真件具有本協議同等法律效力(以本協議簽名和印信為識別)。

  七、本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有效,簽約地點為乙方公司辦公室。

  甲方(蓋章):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蓋章): 執照準號: 電話:

藝術品銷售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充分溝通,在公平、誠實、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藝術品的展示與銷售”締結成為合作伙伴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至,特簽訂如下協議,以昭信守:

  一、合作模式

  1、乙方以甲方工作人員的身份進行藝術品的銷售,甲方付給乙方每月薪酬為 元。

  2、甲方提供展覽場地,乙方須自帶藝術品進行展示展銷。

  3、藝術品銷售所得按如下進行利潤分配:屬甲方藝術品的,甲方按公司制度支付乙方銷售提成(甲方銷售提成須剔除銷售成本後計算,提成計算公式為:藝術品成交價×80%×銷售提成額20%),屬乙方自帶藝術品的,甲乙雙方按5:5進行分配。

  4、藝術品(含乙方自帶)銷售收入統一歸入甲方帳戶,計算銷售成本後方可進行利潤分配。

  二、合作期限

  1、甲乙雙方的合作期限為 ,雙方一致認可自本協議籤

  字之日起生效,即20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本協議結束之日協議自動失效。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授予乙方為為此類合作唯一合作方,在雙方合作期限內,不再與第三方進行類似的合作。

  2、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藝術品展示場地,有權要求乙方定期更換展示的藝術品。

  3、甲方有義務定期舉辦各類行業客戶的藝術品鑑賞活動。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出席各類活動,每月不低於15天在展館裡工作。

  5、如果乙方連續三個月無銷售業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6、甲方在舉辦各類活動時或透過其他渠道,銷售甲方自有藝術品的,與乙方無關,不計算乙方的銷售業績。

  7、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展覽的藝術品進行登記入庫,如乙方在合作期內銷售非入庫藝術品的,甲方有權立刻終止本協議,並有權向乙方追繳銷售利潤分成。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無償使用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自帶藝術品展覽與銷售。

  2、在甲方許可的前提下,乙方有權自行組織各類藝術交流活動促進銷售業績。

  3、乙方有義務以甲方工作人員的身份,進行與銷售相關的一切對外聯絡與工作。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時支付每月薪酬。

  5、乙方有義務完善展館的銷售體系,並就藝術品銷售進行必要的培訓及營銷鏈的建立。

  6、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舉辦各類活動,積極促進藝術品的銷售。

  四、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擅自終止本協議、或將對方的技術、商業秘密對外提供或洩露,則視為根本違約。違約金經雙方協商確認為:貳萬元幣。

  2、特殊情況下的違約條款:

  A、乙方在合作期內銷售非入庫藝術品的,視為乙方單方面違約,甲方有權立刻終止本協議,並有權向乙方追繳銷售利潤分成及協議違約金。

  B、乙方連續三個月無銷售業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雙方不構成違約,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五、其他

  1、任何一方未行使其於此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得構成或被視為該方對這些權利或其它權利的放棄或喪失。

  2、如果此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或規定被認為非法或不可執行,

  則除這些條款和規定以外的其他條款的效力和可執行性不得因此而受到影響。

  3、雙方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僅得以經雙方簽字生效後的書面補充進行,否則此協議不得更改。

  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

  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日期:20xx年月日

  乙方:

  身份證號:

  日期:20xx年月日

藝術品銷售合同6

  甲 方:

  地 址:

  電 話:傳 真:

  乙 方:

  地 址: 電 話:傳 真:

  本協議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提供藝術品供乙方展覽、銷售。展銷週期時間為,作品的銷售底價、建議銷售價(詳單見附件一)。展覽週期結束後,甲方有權收回作品。後續合作另行協議。

  第二條:

  乙方於本合約簽訂後的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展期借展費用共計元(大寫:元)。實現銷售後,乙方按銷售底價跟甲方結款,超出銷售底價的部分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

  展銷週期內,乙方需保證甲方所提供藝術品的安全,如出現損毀、丟失等情況,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藝術品的銷售底價全額賠付給甲方。

  第四條:

  在展銷週期內乙方擁有合約提供藝術品的代理銷售權。在展銷週期內由乙方完成銷售的藝術品,乙方應在展銷週期結束後的個工作日內與甲方結算貨款,逾期未付應每日繳納銷售底價的滯納金。乙方完成銷售的作品,由甲方按照銷售底價開具相應發票。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妥善解決,如協商不成再交由法院裁決。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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