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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代理協議書

保險代理協議書2篇

  在現實社會中,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保險代理協議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保險代理協議書1

  ()________代字第____號

  委託方: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分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被代理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協議。

  第一條總則

  1、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理甲方辦理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按照約定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協議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用(指代理業務的佣金、手續費,下同)。本協議及相關檔案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的員工之間有僱主和僱員關係。

  2、乙方只為甲方代理人身保險業務,不得為甲方以外的保險公司代理人身保險業務。

  第二條代理範圍

  (一)業務範圍

  1、乙方代理推銷甲方指定的保險產品(具體險種見附件一);

  2、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產品的首期暫收保險費;

  3、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險產品的續期保險費;

  4、甲方以書面形式委託的其他特定事項。

  (二)地域範圍___________行政區域內。

  第三條代理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協議到期日前六個月雙方需就協議的續簽或終止等相關事宜進行協商,協議到期日前未達成書面續簽協議的,本協議即行終止。

  第四條代理費用

  1、代理費用按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詳見附件一)支付給乙方,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如有調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也作相應調整。

  2、甲方以轉帳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3、乙方設立獨立的代理費用帳戶,並在每月的10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向甲方提交上個月的業務結算表;甲方核實後,在20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個月的代理費用全額劃入乙方帳戶。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時,應向甲方開具稅務部門認可的保險中介服務專用發票。

  第五條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在代理範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後確認權,對符合承保條件的.簽發保險單;

  2、按本協議約定收取保險費;

  3、有權根據甲方上級公司對代理費用標準的調整而調整,並通知乙方;

  4、有權制定和修改與本協議代理業務相關的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

  5、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

  6、有權根據需要調整代理許可權範圍。

  (二)甲方的義務

  1、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2、負責對乙方員工進行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3、對在甲方核保許可權內且單證齊全、符合甲方業務管理規定的投保單,甲方應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核保決定;

  4、乙方新單保費劃入到甲方後,因甲方原因未出單,在此期間被保險人遭受意外責任賠償事故,由甲方負責處理;

  5、對新出臺的有關法律法規、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規定,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

  6、對獲悉的乙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按本協議約定收取代理費用;

  2、有權獲得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3、有權從甲方處獲取與代理業務相關的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

  4、有權要求甲方及時簽發符合承保條件的保險單。

  (二)乙方的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甲方現有的業務渠道或業務關係單位發生團體的、同險種的業務往來;

  2、承擔與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3、不得聘用甲方未解除勞動協議(協議)或代理協議的員工、個人代理人或專管員,不得聘用與甲方解除勞動協議(協議)或代理協議後六個月內的員工、個人代理人;

  4、未經甲方同意或授權,不得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或簽訂協議;

  5、在收取客戶保險費後,按本協議規定及時將保險費劃轉給甲方;

  6、接受甲方的業務檢查、監督和指導,並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7、在代理甲方的保險業務時,必須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管理要求;

  8、必須使用甲方提供的宣傳資料、條款、費率、單證、各種表格等資料檔案,且不得修改;

  9、根據甲方需要,協助甲方做好理賠工作;

  10、對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11、本協議終止後,乙方須及時將所有的客戶資料、各種單證、未交接的保險費及其他材料完整地送繳甲方,並通知相關客戶,不得以任何理由損害客戶的利益;

  12、不得違反《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第58條的規定。

  第六條代理業務操作規程

  根據中國_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的規定,保險代理業務的具體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單證管理(附件二);

  (二)新單業務操作流程(附件三);

  (三)續期業務操作流程(附件四);

  (四)首期暫收保險費和續期保險費的劃轉;

  1、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開設獨立的保險費帳戶,在交接投保資料的同時,將乙方已收取的首期暫收保險費劃入到甲方指定的帳戶;

  2、乙方在收取指定的續期業務保險費的二個工作日內將保險員全額劃入到甲方帳戶;

  3、保險費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根據交接的清單總金額來核對確認乙方的實際劃款金額。

  (五)甲方應為乙方單獨編制代理業務電腦編號,以方便雙方業務流程的操作、各類結算及相關業務的查詢。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解除

  1、本協議生效後,甲、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確有特殊原因需變更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變更。

  2、甲、乙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內要求解除協議,但必須提前六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接到解除協議的通知之日起六個月,本協議解除。

  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的,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的義務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2、乙方在為甲方代理業務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

  3、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承擔違約責任。

  4、甲乙雙方因其他違法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終局法律約束力。

  第十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涉及保險業的專用名詞,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釋,法律法規無規定的,按保險行業慣例解釋。

  3、本協議附件包括:附件一至四(略)。

  系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5、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6、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險代理協議書2

  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居住地址: 社保電腦號: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聯絡人:

  依照國家勞動法律制度,現就甲方委託代理個人社會保險事務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委託代理協議如下:

  一、代理範圍:代為繳納社會保險服務。

  二、代理物件:甲方本人。

  三、代理職責: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甲方在協議期內代為繳納社會保險及辦理相關的社會保險事務等手續。

  四、委託代理事項

  (一)根據甲方在每月15日前提交的參保險種、繳納金額、繳納比例(按統籌區規定的執行),乙方按統籌地區規定的繳費基數和徵收比例,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時限內,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繳納等手續。

  (二)投保基期內(如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基期),如統籌區的社會保險基數、比例、個人帳戶管理、社會保險待遇等有所調整時,雙方應實事求是對相關專案或標準作出調整。五、雙方約定

  (一)根據雙方約定,甲方僅委託乙方代理個人保險繳納事宜,雙方不存在任何勞動、人事關係;乙方只是受甲方委託承辦甲方交辦的社會保險登記、繳納、待遇申領等事項。乙方不承擔除委託代理專案外的一切責任。

  (二)甲方承擔委託代理事項所需費用(含社會保險費單位承擔部分和個人承擔部分、委託代理服務費)。

  (三)甲方承諾:

  1、社會保險費需按月劃匯。每月15日前將社會保險費和委託代理服務費劃匯到乙方賬戶,超過時限劃匯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但是,如乙方收到甲方劃匯的社保費而逾期繳納的,則由乙方承擔責任。若因此遲繳而被處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應由延誤方負責。

  (四)委託代理服務費:代理服務費為每月人民幣元。

  甲方按以下賬號於每月15日前將社會保險費和委託代理服務費匯入乙方法人賬戶。

  (五)本協議之未盡事宜,雙方應透過協商處理,如有修改、補充,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作為與本協議同具法律效力的補充條款執行。

  (六)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諒解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自雙方代表之最後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 月 日止。

  (八)在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提出終止,需提前十五天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前三個月代理服務費總額的違約金。

  甲方: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 代表:(簽字)

  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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