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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安全教育責任書

暑期安全教育責任書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責任書,簽訂責任書可以有效強化及責任,明確目標方向。擬定責任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暑期安全教育責任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暑期安全教育責任書1

  為了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學生遵紀守法觀念和安全防範意識,保證假期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有關要求及學校有關安全管理制度的規定,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生假期在校期間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及學校規章制度,遵紀守法,嚴禁賭博、酗酒鬧事、打架鬥毆,注重保持大學生的良好形象。

  (二)注意防火安全。嚴禁在學生宿舍內亂拉亂接電線,使用電爐、電熱器、蠟燭及各種灶具,並不得在宿舍附近及宿舍內焚燒物品,不在教室、宿舍及公共場所吸菸。

  (三)注意防盜:學生應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學生證等有效證件,現金存入銀行並加密,密碼不得洩漏給他人,貴重物品妥善保管。不在宿舍留宿他人,離開宿舍時要關好門窗鑰匙妥善保管。如發現不安全隱患立即消除,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四)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凡學生入住由學校提供的學生宿舍,必須遵守學院對宿舍管理的有關規定,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返回宿舍。熄燈後按時就寢,不得高聲喧譁,擾亂別人的休息。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宿舍者,應向管理人員請假。

  (五)嚴禁在宿舍內及任何場所酗酒滋事、打牌、賭博,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六)凡因特殊原因需在校外住宿的學生,必須由本人寫出申請,家長簽字同意,並徵得學校主管部門簽字同意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凡未經學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者一切後果自負。

  (七)學生離校外出時,應注意交通安全,防止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人身傷害,在外發生的一切事情均由自己承擔。

  (八)學生中途離校或者返校必須例行請、銷假手續,確保假期安全。對違反校規、校紀者,予以處理,視情節輕重按規定分別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

  (九)在遵守本責任狀責任要求的同時,共同執行《普通高校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定》的.全部內容。

  二、責任期限

  本目標責任書由各班組織學生簽字後生效,至學生假期結束。

責任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暑期安全教育責任書2

  本人自願參加XX年山東師範大學暑期社會實踐活動,並保證本人身體和心理狀況適合參加本次社會實踐,對本次社會實踐的目的、性質、實踐地的情況以及可能的風險有清楚的瞭解,詳細閱讀並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號《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在本人社會實踐期間,本人保證將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紀律,嚴格執行學校關於暑期社會實踐的各項規定。如出現下列情況,依據本責任書和有關規定處理:

  1、本人財物的遺失、被盜、毀壞等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2、由於本人過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導致的自身人身傷害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第十二條處理;

  3、本人實施的違法行為或違反實踐地當地各項規定以及民族習慣等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和引起的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

  4、 由於本人的過錯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本人已經詳細閱讀並認可本責任書,對整體內容和各項規定均無異議。

  團隊名稱: 山師水滴支教隊

  本人簽字(包括院系、年級):

  共青團山東師範大學委員會

  XX年6月

暑期安全教育責任書3

  本人自願參加煙臺大學海洋學院xx年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並保證本人身體和心理狀況適合參加本次社會實踐,對本次社會實踐的目的、性質、實踐地的情況以及可能的風險有清楚的瞭解,詳細閱讀並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號《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xx年9月1日生效)。在我團隊社會實踐期間,本人保證將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紀律,嚴格執行學校關於暑期社會實踐的各項規定。如出現下列情況,依據本責任書和有關規定處理:

  一、學生個人安全責任

  1、在無團隊指揮責任下,本人財物的遺失、被盜、毀壞等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2、由於本人過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導致的自身人身傷害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第十二條處理;

  3、本人實施的違法行為或違反實踐當地各項規定以及民族習慣等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和引起的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

  4、本人在活動中不聽從領隊指揮和其他隊員勸告、違背活動安全準則,私自開展不屬於20xx年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範疇之內的活動而造成損失及人員傷害,該種情況下的安全責任及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5、實踐過程中如發現或發生有關安全問題,學生本人要在第一時間向領隊報告,學生本人不得在未經領隊許可情況下擅自對安全事故採取措施或發表相關言論,如遇緊急情況學生本人可以採取正確的救援措施以減輕事故損失,但仍需及時向領隊報告相關情況。學生本人如不履行該條款內容,將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6、嚴格執行外出請假制度,服從組織的統一安排,不得擅自離隊外出,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帶隊老師請假,外出必須有兩人以上,經批准方可行動;

  7、本人對參與社會實踐情況已告知家長,並徵得了家長同意;

  8、由於本人的過錯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9、學生本人已經詳細閱讀並認可本責任書,對整體內容和各項規定均無異議。

  二、指導老師安全責任

  1、學生本人參與商定活動安全預案,領隊根據安全預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明確提出活動中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並提前提醒學生本人並阻止學生本人參與帶有安全隱患的活動;

  2、認真指導學生制定實踐計劃,教育學生增強安全意識;

  3、密切關注學生的實踐行程,及時指導學生在實踐過程中遇到的困惑;

  4、及時處理學生在實踐過程中發生的意外事件,並在第一時間報告校團委及有關部門。

  三、其它事宜

  此責任書一式四份,校團委、院(系)團委、領隊和學生本人各執一份。

  我已閱讀並同意以上規定,保證在實踐過程中嚴格遵守,並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團隊名稱:“藍。海韻”暑期社會實踐隊。

  責任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暑期安全教育責任書4

  本人自願參加xx年山東師範大學暑期社會實踐活動,並保證本人身體和心理狀況適合參加本次社會實踐,對本次社會實踐的目的、性質、實踐地的情況以及可能的風險有清楚的瞭解,詳細閱讀並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號《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在本人社會實踐期間,本人保證將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紀律,嚴格執行學校關於暑期社會實踐的各項規定。如出現下列情況,依據本責任書和有關規定處理:

  1、本人財物的遺失、被盜、毀壞等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2、由於本人過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導致的自身人身傷害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第十二條處理;

  3、本人實施的違法行為或違反實踐地當地各項規定以及民族習慣等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和引起的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

  4、由於本人的過錯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本人已經詳細閱讀並認可本責任書,對整體內容和各項規定均無異議。

責任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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