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合同範文> 基坑支護施工合同

基坑支護施工合同

基坑支護施工合同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基坑支護施工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基坑支護施工合同1

  甲方:****建築工程[集團]總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工程基坑支護施工的有關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1、基坑支護工程施工範圍:地下室基坑支護

  1.2、 主要施工方法:土釘牆(詳見施工方案)

  1.3、承包方式: 包人工、包材料、包機械、包文明施工、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工完場清等。

  二、工期要求

  2.1工期要求:

  進場時間:階段工期:各樓號基坑開挖完成後3天內施工完畢。

  三、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

  3.1 本協議簽訂後三天內,乙方根據甲方的工期、質量、安全等要求,提交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

  3.2 該施工方案必須經專家論證同意,必須滿足甲方對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四、 甲方工作:

  4.1甲方駐工地代表:

  4.2提供基礎平面圖1份;

  4.3負責接通施工用水、用電;

  4.4監督檢查工程質量及安全文明施工。

  五、乙方工作:

  5.1乙方駐工地代表:

  5.2 必須保證進入現場的土釘牆裝置效能完好,運轉正常;

  5.3負責施工區域內障礙物的清除工作;

  5.4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組織施工,確保工程標高、軸線的精確,定位樁不受損,保證施工質量;

  5.5認真遵守、積極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的措施,確保安全施工生產。因乙方原因發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5.6應接受甲方對現場操作技術、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監督檢查;

  5.7服從甲方代表協調指揮,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制度;乙方違反甲方有關規定,每發生一次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500-1000元罰款;

  5.8認真做好工程記錄,提交完整的相關施工技術資料;

  5.9出現擾民及民擾問題時,主動積極處理,將本施工對擾民的影響降到最低限,不能對甲方產生任何影響;

  六、 工期延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 經甲方代表確認, 工期可以順延:

  6.1 不可抗力;(不含雨天、颱風等);

  6.2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乙方須在以上情況發生後2天內,提出工期順延要求的報告,甲方在接到報告後2天內予以籤認或提出拒籤理由。如乙方在向甲方送達報告後7天內未接到甲方發出的籤認或拒籤檔案,乙方可視為甲方已接受乙方的工期順延要求。

  除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的階段工期和施工進度計劃完成合同工程,工期每延誤一天,乙方向甲方交付違約罰金 5000 元人民幣,最多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10 %,即元人民幣。

  乙方應嚴格按合同附件的施工進度計劃進行施工,確保完成合同約定的階段工期,任一階段工作的延誤都被視為工期延誤並執行延期罰款。

  七、 工程質量

  7.1 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規範、規定和標準,嚴格按照甲方稽核認可的施工方案施工;

  7.2如果乙方不能達到甲方及業主的質量要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保留採取甲方認為必要的任何措施的權力,直至解除本分包合同。

  7.3回填土完成方為工程結束,中間由於乙方的原因出現塌方等問題而造成的損失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塌方的問題由甲方承擔。

  7.4噴塗層厚度不得低於80mm,且表面必須平整。

  八、 安全文明施工

  8.1乙方對其因施工、交通所發生事故而造成的損失負責;

  8.2乙方應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滿足甲方現場文明施工的措施和要求;同時滿**通環保等政府部門的規定和要求,免除業主和甲方可能因此遭受的任何形式的損失,甲方不受理任何與此有關的索賠;若發生此類問題導致甲方被追訴,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應罰款。

  九、 合同價款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9.1乙方施工的基坑支護(土釘牆)的固定綜合單價為 185元/M2(含稅金及乙方機械進退場費)合同價款暫定為: 元人民幣,本工程發生的稅費由甲方代繳(甲方給乙方提供完稅證明)。

  9.2甲方第一次付款至已完工程量的50%,第二次再付已完工程量的20%,工程結束時付至工程總量的75%。

  9.3 本工程竣工驗收完畢後乙方向甲方遞交工程費用計算說明書及滿足甲方要求的相關結算資料,甲方在乙方遞交了本期工程價款計算書及相關結算資料後的7天內,完成對結算資料的稽核。在工程業主已支付甲方此部分工程款的情況下,甲方扣除對乙方的相應扣款後向乙方支付本工程結算額的75%,但乙方不得因甲方資金不到位而停工。

  9.4 本工程質保期為結構出±0.00回填土完成後,質保金為合同結算額的25%;質保金在本工程質保期滿後支付。

  9.5甲方對乙方的其它扣款

  在施工過程中的任何時間,若甲方代表認為乙方的施工進度、施工方法、現場管理等方面完成的不好,不符合合同規定或有可能達不到合同要求時,甲方代表可

  對其提出警告,限期改正,若整改無效時,將處以500-1000元罰款。

  對於因乙方未在期限內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提高工程質量而造成違約的(甲方是否事先警告不作為減輕對乙方處罰的前提),甲方按照分包合同的規定而扣除的款項,為甲方的永久扣款,從分包合同價款中扣除。

  9.6其他約定:

  甲方不承擔合同價款外的任何形式的收費罰款等;若由於乙方原因,政府部門對甲方進行罰款,乙方不僅要繳納罰款,甲方還要對乙方處以罰款額的1-5倍的追加罰款。

  十、 爭議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 合同生效與終止及合同份數

  11.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在雙方完成約定工作內容,工程質保期滿後即告終止;

  11.3本合同一式 七 份,甲方 五 份,乙方 兩 份。

  十二、其它約定:

  12.1、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無償返工並賠償甲方損失。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日

基坑支護施工合同2

  承包單位:**地基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組長姓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基礎工程建設施工需要,甲方將**9#樓基坑支護 的人工費承包給乙方,為了確保工程安全、質量,加快施工進度,明確雙方責、權、利,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如下條款:

  一、承包方式及其它

  1、承包內容:基坑支護

  2、承包方式:人工費

  3、質安要求:質量達到設計要求,無安全事故發生。

  二、甲方責任

  1、組織乙方成員進行技術交底和職業道德方面的學習。

  2、負責向乙方提供住宿和施工材料及施工場地。

  3、按設計要求及國家驗收規範質量標準對乙方施工任務進行驗收。

  4、按本協議的單價根據現場實際工程量對乙方辦理結算。

  5、監督乙方對人工工資發放到每個工人人頭。

  6、對乙方各種違章行為進行制止、查處,並按規章制度進行獎懲。

  三、乙方責任

  1、組織本組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安全教育。

  2、保證按甲方要求的質量和工期完成所承擔的施工專案的內容並管理、合理使用所提供的原材。

  3、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

  4、參加甲方組織的工序檢查,分項質量檢查評定;對檢查部位質量有異議,必須向專案負責人提出解決,決不允許發生衝突。

  5、乙方必須安全生產,安全事故(經濟損失¥10000.00元以內)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1、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甲方給予乙方一定數量的生活費補助。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延誤工期等,乙方必須承擔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總承包的工期罰款及機具的租賃費等)。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結算辦理並付清費用後自行作廢。

  序號 工作內容 單價

  1、基坑支護人工費全包,含扎絲、電焊條、切割片等臨星材料。20.00元/㎡

  2、機械進出場費用由乙方承擔。

  3、

  附:單項工程計價表: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二〇**年*月*日

基坑支護施工合同3

  承包人(甲方):

  分包人(乙方):

  甲方將淮安市汽車生活廣場綜合樓工程深基坑支護工程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確保施工安全文明,雙方在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分包工程專案:

  分包工程名稱:淮安市汽車生活廣場綜合樓工程深基坑支護工程

  工程分包工程地點:淮安市清河區水渡口大道與飛耀路交叉口

  分包方式:包工、包料(水泥、混凝土、鋼材、碎石、砂)、包機械裝置、包安全、包質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分包工程承包範圍:淮安市汽車生活廣場綜合樓工程全部深基坑支護工程及基坑降水工程。

  二、甲方職責:

  1、負責審查乙方的施工資質和乙方的安全資質,審查合格後方可簽訂分包合同、進場施工。

  2、負責向乙方負責人貫徹國家、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司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消防工作的'各項法規、條例、規定及各項規章制度。

  3、向乙方負責人詳細介紹工程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項。

  4、稽核乙方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執行。

  5、對乙方實施監督檢查,對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行為的有權要求乙方整改並進行經濟處罰。

  三、乙方職責:

  1、乙方在開工前向甲方和監理申報乙方的施工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經審查合格後方可進場施工。

  2、乙方應有完整的安全管理組織,按照規定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應有各種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並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機械、焊接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應在樁機醒目處懸掛。

  3、乙方在開工前應根據本工程特點編制安全施工方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報甲方審批,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的有關安全要求施工。

  4、乙方進場施工前,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按分包工程特點,依據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提出具體的措施,沒有接受安全教育的人員,一律不得參加施工。

  5、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認真執行甲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要求,督促本單位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於檢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認真整改,定期不整改嚴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執行,並承擔由此造成的後果。

  6、乙方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乙方安全管理人員及班組長每天上班前要對工人進行班組安全教育,要認真填寫班組安全教育記錄,每天必須報甲方。

  7、施工期間乙方負責本工程的有關安全生產工作。

  8、施工期間,乙方應定期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教育會議,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

  9、甲乙雙方操作過程中的安全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安全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的安全防護用品規定並有合格證,乙方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10、乙方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裝置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必須符合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樁機經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後方能使用。

  11、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裝置、工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能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裝置、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後果自行負責。

  12、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必須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的安全管埋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更動或拆除。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承擔。

  1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合格後在有效期內的特種作業證上崗,中小型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嚴禁違章,無證作業,嚴禁不懂電器和機械裝置的人員擅自操作和使用電器和機械裝置。

  14、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和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做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的規定,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

  15、乙方從甲方配電房接線至施工現場時,必須遵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實行三相五線制的三級配電二級保護,裝置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違反本規定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的後果均有乙方負責。

  l6、乙方在簽訂協議後,應自覺的向所在區公安派出所辦理臨時戶籍手續,並向所在區建設局安全監督站、勞動局勞動保護監察部門、辦理施工登記等有關手續。

  l7、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事故(包括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甲乙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事故現場,並由甲方報上級有關部門。事故責任、經濟賠償和善後處理,由乙方承擔。

  18、本協議一式貳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

  19、其他:

  (1)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

  (2)乙方保證基坑支護驗收合格,土方回填前無失穩、滑坡現象發生。

  (3)分包人應做好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準備好充足的救援物品。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基坑支護施工合同4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XXXXXXXXXXXX工程

  工程地點:位於XXXXXXX

  二、承包範圍

  完成基坑支護工程施工圖(XXXX水電工程勘察院設計20xx.06.18版)所包含的全部內容,包括但不限於IV型拉森鋼板樁、坡面噴射鋼筋混凝土、預應力錨索、錨管、灌注樁、鋼筋混凝土冠梁、腰梁、單雙軸混凝土攪拌樁、木樁、基坑頂底排水溝及集水井(坑)、基坑頂部1.5M範圍內的硬地化、止水、排水、機械安拆及進出場,施工場地鋪築等,協助基坑支護工程監測、 完工後施工現場的清理、 施工資料編制、整理、裝訂成冊等,為完成施工範圍所有專案並達到規範質量要求必須採取的施工措施等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三、施工內容

  3.1 該工程分為兩個施工標段:

  1)一標段: 地塊基坑支護工程;

  2)二標段: 地塊基坑支護工程;

  3.2 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 IV型拉森鋼板樁

  (2) 坡面噴射鋼筋混凝土面層

  (3) 預應力錨索

  (4) ¢48錨管

  (5) ¢1000灌注樁

  (6) 鋼筋混凝土冠梁、腰梁

  (7) 單、雙軸混凝土攪拌樁

  (8) ¢80稍徑木樁

  (9)基坑頂、底排水溝及集水井(坑)

  (10)基坑頂部1.5米範圍內的硬地化

  (11)施工專案產生的止水、排水等一切其它所需的措施專案等。施工期間的排水工作,乙方必須採取一切措施保證抽水、止水、排水的及時性,否則,由此造成基坑泡水等而產生的經濟及工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若不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基坑泡水而產生的經濟損失不由乙方負責。

  四、承包方式

  本工程採用核定單價、總價包乾的方式。

  4.1 包乾總價中包括施工範圍內工程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工程達到驗收標準所必需的所有費用,其中包括但不限於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除錯費、試驗費、施工配合費、施工用電用水費、泥漿製備及清運費、成品保護費、驗收費(政府主管部門的檢驗、試驗及相關費用,但不包含基坑監測、沉降觀測的費用)、安全文明施工費、材料檢測、機械及機械安拆和進退場、抽水排水、工程保險及意外傷害保險、管理費、措施費及規費、利潤、稅金、市場價格波動風險、政府標準合同文字規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所有風險及其他一切可預見或不可預見因素等。

  4.2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在採購前7天內通知甲方,經甲乙雙方共同考查品牌、質量確認符合要求後,再行採購,但因材料質量問題造成的工程質量不合格,其責任仍由乙方承擔。

  4.3施工階段的臨建和產生的廢棄物,施工完成後於退場前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清理,不得影響後續施工,每拖延一天按拖延一天工期罰款。

  五、付款方式

  5.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備料款(預付款),工程正式開工後,按每月實際完成合

  格工作量的_ _%支付給乙方作為本月工程進度款,乙方在每月25日向甲方申報當月完成進度結算書和進度款申報表,甲方和監理應在下月5日前辦好審批手續,並且在辦好審批手續後10天內支付給乙方上月工程進度款。

  5.2 在基坑土方開挖到位後,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經甲方、監理、設計方等相關

  方驗收合格、竣工結算雙方核對完成;接乙方書面請款報告十二個工作日內支付至結算價的_ _%。

  5.3 預留結算價款的%作為本工程的質量保證金,待基坑回填完成後,接乙方

  書面請款報告,九十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付清。

  5.4 符合以上付款條件後,乙方應先向甲方提供符合稅法規定的發票,甲方收到

  乙方發票後付款,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工程款,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算完成,甲方支付該期應付款時,乙方須開發票至本工程結算價款的100%。

  六、合同價款及結算辦法

  6.1 合同價款:本工程經雙方核定後的包乾總價 元(大寫:元人民幣)。

  6.2 按核定後的單價總價一次性包乾,若實際施工無設計修改變更增減指令,結算時不做任何調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結算調整的要求。

  6.3 包乾總價是根據招標檔案、合同、施工圖紙等檔案並結合現場實際情況確定的,為施工範圍內表述的全部工作內容,即使並不明確,乙方均按合同總價一次包定,在完成合同範圍內工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結算調整的要求。

  6.4 乙方投標報價清單中未列的專案,視為已包含在包乾總價中;各項綜合單價被視為完成該分項工程全部工序內容的綜合單價;

  6.5 甲方指令發出的變更增減,工程量按現場簽證據實計算,價格按以下結算原則執行:

  ① 變更增減的專案是《包乾總價清單》中已有的專案,則價格按《包乾總

  價清單》中甲方確認的核定單價及實際發生的變更增減數量計算,如《包乾總價清單》中存在相同專案但單價不同,則單價按《包乾總價清單》中的最低的核定單價執行。

  ② 變更增減的專案在《包乾總價清單》中無相同專案但有類似專案的,參照該類似專案的核定單價雙方協商確定。

  ③ 變更增減的專案在《包乾總價清單》中沒有的專案也沒有類似的專案時,單價按市場價或套用以下標準兩者取低者計算(計價軟體採用晨曦軟體),材料單價按施工期間《寧德建設工程資訊》加權平均價計算:

  1)20xx版《 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

  2)20xx版《 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

  3)20xx版《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 綜合單價表》

  4)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xx年 7 月 31 日前執行的相關配套檔案及補充定額

  5)按《包乾總價清單》的計算方法結算。

  6.6 工程拉森鋼板樁實際打拔天數按5個月(從甲方要求的每一個施工段最後一根樁施打完畢之日起算,至甲方通知乙方拔樁之日止)包乾在總價中,實際天數超過5個月後,每超過一天按 元/噸計算。計算天數以現場甲乙雙方確認的實際天數為準。

  七、工期要求

  工程總工期為:地下室一層與地下室二層之間的水泥攪拌樁施工工期為 15個日曆天;所有水泥攪拌樁、灌注樁的施工工期為20 個日曆天;拉森鋼板樁、松木樁施工時間根據基坑土方開挖的先後順序分階段施工。具體開工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工期延遲處罰:合同工期每延遲一天,按合同總價2‰罰款。

  八、工程施工:

  質量要求

  8.1¢20的錨杆、¢48錨管、¢1000灌注樁成孔後,必須經甲方現場工程師檢查達到設計要求,土渣清理乾淨並辦好工程隱蔽記錄後方可進入下一步工序,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鑽孔檢測;

  8.2乙方負責做好現場安全施工管理工作,並對發生施工安全事故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法律責任和連帶責任負全責;

  8.3必須遵守甲方的工程管理制度,如有違規,視為違約,按違規每條500元/次/人處罰;

  8.4乙方有責任密切監測邊坡及周圍地表、建構築物的位移變形,制定落實搶險預案。發生險情時,要採取一切有效措施進行緊急處置,務必實行先搶險後查責任的原則;由乙方原因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所引起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和由此引起的連帶責任由乙方承擔;

  8.5若因乙方未按設計圖紙、技術規程和技術規範施工,發生基坑邊坡倒塌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除修復倒塌的邊坡外,還需承擔由此引起的所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8.6認真審查設計圖紙,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反映解決。若因甲方提供的圖紙有錯誤,乙方並沒有發現問題,而按錯誤的圖紙施工導致發生的工程事故使邊坡存在安全隱患,經有關專家認證屬圖紙的問題,則責任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的經濟與法律責任。乙方有責任修復存在安全隱患的邊坡,修復的全部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8.7工程竣工未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負責保護,乙方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乙方出資修復;

  8.8竣工後約定的保修期內,乙方應制定好應急預案,並於基坑開挖到地下室施工期間,派駐有施工經驗的工程師進行巡查,發現安全問題及時組織處理工作,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基坑支護施工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專案

  1.工程名稱:基坑支護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基坑支護工程。

  4.承包範圍:按基坑支護施工圖中的水泥攪拌樁、噴錨支護等專案施工。

  5.承包方式:本工程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質量安全、包工期的形式進行承包施工。直徑水泥攪拌樁包乾單價為__________元/米(該單價包括攪拌樁機進退場費、樁位清除障礙物換土填砂費、水泥攪拌樁施工及材料費、稅金等);噴錨支護連錨杆包乾單價為__________元/㎡(該單價包括裝置進退場費、噴錨網、錨杆或錨管、高壓噴c20混凝土、水泥砂漿壓力灌漿、米範圍內噴射砼壓頂施工及材料費,稅金等)。

  第二條工程合同

  造價:約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工期

  1.水泥攪拌樁施工工期為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實際工期以甲方通知進場的次日起計。

  2.噴錨支護施工工期按地下室施工進度要求配合地下室主體施工。

  第四條工程質量標準和保修期

  1.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現行的施工驗收規範進行施工及驗收。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79號《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xx年1月30日釋出)中有關規定執行。

  2.工程保修:在地下室主體施工期間保證基坑支護足夠安全及達到設計要求的止水效果。

  第五條材料裝置供應

  1.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行負責採購至施工現場施工。

  2.工程所購材料:符合國家、省、市有關建築材料質量標準,並有產品合格證。建築主材必須嚴格按甲方規定的“建築材料及裝置零配件明細表”所列範圍執行。

  第六條工程款支付和結算

  1.工程款支付:每月按基坑支護工程完成量的______%支付工程進度款,基坑支護等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滿足設計要求的支護安全和止水效果後______天內支付至工程實際造價的______%,餘______%待地下室施工至±0.00______並基礎工程驗收合格後付清。

  2.工程款支付形式:_________________

  3.結算方式:水泥攪拌樁按實際完成長度______米結算(水泥攪拌樁長度按設計圖紙及變更要求的長度,並達到設計要求的止水效果及支護安全),噴錨支護按實際完成垂直投影面積以______平方米計算。

  第七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開工前三天內完成“三通一平”,接通水、電源,同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份,地質勘探報告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圖套);

  (2)組織圖紙會審、及時稽核乙方的施工組織設計;

  (3)對乙方在施工時發現設計錯誤而提出的意見,甲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的______天內會同設計方進行處理;

  (4)委派專人為現場管理代表,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的變更、工程期間的質量驗收及其他事宜;

  (5)向乙方提供工程技術資料,施工現場及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的資料;

  (6)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和辦理竣工結算;

  (7)按本合同第六條中所規定的期限和辦法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乙方責任:

  (1)收圖後,在開工前完成施工圖會審、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組織材料進場;

  (2)按施工規範做好施工質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責任人;凡施工期間發生的施工質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並報告甲方及有關部門;

  (3)做好施工原始記錄,按甲方要求報施工計劃和完工報表;

  (4)委派專案經理為現場代表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進度、安全問題;

  (5)施工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停工、返工及材料、器材損失等均由乙方承擔;

  (6)施工中如發現設計與現場施工實際情況不符時,應立即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到現場進行處理;

  (7)工程竣工後的場地清理,保質保量、按時交付甲方。

  第八條工程驗收

  1.凡隱蔽工程,乙方必須填制記錄表,持表通知甲方檢查驗收,甲方接通知後______天內到現場驗收,經檢驗合格並符合設計要求,三方簽字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經驗收合格,乙方不得擅自進行隱蔽,否則一切責任及返工費用由乙方負責。

  2.基坑支護工程除需提供有關規範規定的資料外,還應採用如下檢測方法進行驗收:

  (1)水泥攪拌樁應在設計開挖初期採用鑽芯法檢測水泥攪拌樁身完整性,鑽芯數量不應少於總樁數______%,且不應少於______根,並應根據設計要求取樣進行單軸抗壓強度試驗。

  (2)牆面噴射混凝土厚度應採用衝擊鑽孔法檢測,鑽孔數每______㎡牆面積一組,每組不應少於______點。

  (3)牆面噴射混凝土強度等級應採用抗壓強度試驗。

  (4)錨杆採用抗拉力試驗檢測承載力,同一條件下,試驗數量不少於錨杆總數的______%,且不少於______根。

  (5)以上檢測費用第1項由甲方承擔,第2、3、4項由乙方承擔。

  3.工程完成後,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_天內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正式驗收。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出現以下情形的,工期順延。

  (1)不按期交出施工場地、接通水、電源;

  (2)因圖紙或設計變更未及時送達乙方;

  (3)逾期組織驗收;

  (4)其他甲方原因造成的。

  2.因乙方責任造成水泥攪拌樁未按合同工期竣工、噴錨支護影響土建施工工期及基坑支護施工質量問題返工而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工程造價的______%的違約金。

  3.因乙方責任造成基坑支護不成功、未達到設計要求的支護止水效果而引起基坑周邊建築物、地下給排水管、消防管及電線電纜受損,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及需補強(或返工)的全部費用。乙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按甲方的經濟損失的______倍賠償。

  4.因乙方責任造成錨杆抗拉力未達到設計要求抗拉承載力,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及需補強(或返工)的全部費用。

  5.遇不可抗力的損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其它約定條款

  1.乙方必須按圖施工,如施工時發生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教育好工人,搞好防火安全、文明施工及衛生工作。在施工期間乙方做好安全措施,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

  3.甲方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源、電源,由乙方自行安裝分表計費,施工及生活水電費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辦法

  在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種解決方式解決:

  1.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它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生效,至工程竣工驗收付完款後止。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同等效力。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基坑支護施工合同6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專案基坑支護及降水工程承包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專案。

  2、工程地址:

  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承包單價一次性包死,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幷包含基坑支護所有施工工序包乾、包驗收合格、包維保服務。

  4、工程規模及特徵:

  (1)基坑支護位置按基坑設計圖紙以及經專家評審論證並在市政府主管部門備案後的基坑支護方案(或基坑支護圖紙)執行。

  (2)基坑支護採用土釘支護和鋼筋砼灌注樁樁錨支護聯合基坑支護方式。具體的施工內容和施工要求詳見經審查論證合格備案後的基坑支護設計圖紙。

  第二條:工程期限

  本工程工期為 日曆天,進場日期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開工日期以現場監理下達的開工令為準,降水日期以甲方和監理簽證日期為準。

  第三條、款項及付款方式

  1、基坑支護工程價款、支付及結算

  (1)基坑支護###元/㎡。

  (2)付款方式:基坑支護完成一半時付已完工程造價的75%,基坑支護全部完成付已完工程造價的75%,回填完成付至結算總金額的95%,餘5%質保金一年內付清。

  (3)承包價款含本工程所需的所有相關材料的材料費、運輸費、卸車費、搬運費、施工機械進出場費及機械的安拆、除錯和維保費、材料複試費、拉拔試驗費、基坑支護產生的泥土外運費、施工人工費、施工用水電費、基坑支護圖紙設計費、圖紙審查論證費及備案費和稅金等所有相關費用。

  2、降水井使用時間及費用結算

  (1)成井費85元/m,執行費100元/天/眼,封井費825元/眼,四周排水600mmPVC管60元/m,以上均包含電費,電費每度按 0.85元計算,所用電費甲方有權從相應的降水費中扣除。

  (2)付款方式:成井完成付已完工程造價的50%,執行費用按月支付已完工程造價的80%,封井後一月內付清。

  (3)本合同降水綜合單價內包含打井費、水泥井管、潛水泵、排水管、抽水管、濾料等相關材料的購買與施工安裝費。幷包括相關裝置的運輸、拆裝、搬運及裝置的維修保養費、人工費、水電費、稅金、到自來水公司和節水辦等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所需的費用等所

  有與本降水工程相關的費用。

  3、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時,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正規合法的正式稅票,否則,甲方有權拒付工程款。

  4、乙方應及時支付農民工等實際施工人的款項。如果存在拖欠,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與實際施工人進行同期結算,並向甲方提交結算協議的原件;甲方可以選擇將款項支付給乙方或者按照結算協議將款項分別支付給乙方和實際施工人。甲方的此項處理並不表明甲方已認可、追認乙方的非法分包、轉包。

  第四條:工程質量

  乙方應嚴格按照經專家評審論證合格備案後的基坑支護方案(或基坑支護圖紙)、設計要求及現行的施工規範進行施工,確保本工程達到合格標準,確保基坑支護和其它工程的施工安全。

  第五條: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負責三通一平,並承擔費用。

  (2)協調處理周邊群眾關係及市政、城建部門及有關管理部門事宜,保證施工不受外界干擾。

  (3)負責施工資料的歸納整理(有關檢測費乙方承擔)。

  2、乙方職責:

  (1)負責施工組織,並做好方案。

  (2)嚴格按方案施工,按期完成施工。

  (3)因支護施工質量和不按操作規程施工原因造成邊坡塌方及

  安全事故一切責任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中若因乙方原因(乙方施工操作或施工質量等)發生工傷事故或對甲方、第三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甲方墊付的,乙方應及時償還給甲方,甲方也有權直接從總承包價款中扣除。

  (4)服從甲方管理,對施工人員作好安全教育工作,作到文明施工,造成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5)支護工程完工,甲方負責組織雙方驗收,乙方提供所有施工資料並及時辦理竣工結算手續。

  (6)施工中水電接入所需的管、線、電錶、水錶由施工單位自費購買與安裝,水電費也由乙方承擔。

  (7)乙方所有進場材料需經監理及甲方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施工中的每道施工程式,需經監理及甲方人員驗收確認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乙方應嚴格執行報驗制度並提供資料,配合甲方向政府相關部門提供申報備案及一切相關手續資料,參加基坑支護方案專家評審,並承擔相關責任及所有相關費用。

  (8)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服從甲方管理和監理單位的監督,及時簽收甲方和監理單位下發的書面通知,否則對乙方按500元/次標準進行處罰。

  (9)乙方依據相關的基坑支護規範設計支護方案,基坑支護設計施工方案必須達到鄭州市建委主管部門要求。乙方應編制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經監理和甲方確認審批後進行施工。乙方對施工後至基坑回填前的基坑邊坡質量與安全負責;施工方案的變更須徵得監理和甲方同意,如果乙方單方面最佳化設計圖紙造成質量安全問題,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0)本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裝置、材料、工具全部由乙方負責,並負責施工裝置的安裝、除錯及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11)乙方材料進場後必須向甲方和監理方申請驗收,並提交相關的技術資料:如鋼筋出廠合格證及檢驗報告、材質證書、實驗報告,水泥、砂石實驗報告,砼配比、試塊試壓報告、土釘拉拔試驗報告等。

  (12)乙方必須嚴格按相關的施工規範要求施工,隱蔽工程必須經監理和甲方驗收合格簽字確認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經甲方和監理驗收私自施工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返工處理,情況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選施工單位,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部賠償責任。

  (13)乙方負責配合、協調當地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及檢查。

  (14)按相關規定提供有關施工技術資料及竣工報告。

  第六條:施工、變更與簽證

  1、施工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乙方施工的有效依據。甲方根據工程情況,可以組織設計交底或者圖紙會審。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圖紙設計錯誤或者不符合國家強制性規範的地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書面意見。

  3、施工過程中的一切變更,應當履行簽證手續,否則對方有權拒絕追認。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簽證為有效簽證:

基坑支護施工合同7

  甲方:陝建集團陝西省第十一建築工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西北有色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以上簡稱乙方)

  甲方現有航專圖書館基坑支護工程任務,經雙方協議,委託乙方承建。為了便利工程順利進行,特訂立如下協議:

  (一)工程地點:西安市團結中路航專校西二環259#。

  (二)工程名稱:航專圖書館基坑支護。

  (三)工程內容:修坡、成孔、注漿、制籠、編網、噴混凝土。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程造價140元/㎡。(工程量以設計方案和變更按實際面積結算。)

  (六)付款方式:基坑支護完成付工程款5萬元、主體工程三層結束付支護總造價達50%、主體封頂付清基坑支護剩餘全部工程款。

  (七)稅金3.51%由甲方代扣。

  (八)甲方委託乙方施工人員代辦一切事物,均按記時工計算,凡包工不包料的工程由於材料供應不上,因停工待料引起的停工,均按記時工計算。

  (九)做裡工使用機械時,乙方所用機械,按省建定額提取機械臺班費。

  (十)乙方進入甲方單位必須遵守一切規章制度,勞動保護用品乙方自行解決。

  (十一)質量驗收標準:根據實際情況,以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為準,進行施工驗收,(技術資料由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資料 )

  (十二)在施工期間,由於甲方工程量較大,住宿應由甲方提供。在施工中,如發生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

  (十三)在施工期間,甲方應密切配合乙方搞好文明施工,乙方應努力高速度、高質量的完成本工程任務。

  (十四)工程期限:由進入工地之日起,乙方須在土方挖完後十日之內完工。如因天雨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之事故發生時,可以延期。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簽訂後生效,驗收竣工結算後自動失效。

  (十六)本協議一式4份,甲方雙方各執2份。

  甲方:陝建集團陝西省第十一建築工程公司 乙方:西北有色工程 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單位(蓋章): 施工單位(蓋章):

  負 責 人: (高晏明) 負 責 人:

  立合同人: (韓文輝) 立合同人:(胡豔紅 )

  工地代表: (成 玥 ) 工地代表:(吳 躍 )

  電 話: ***********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年**月**日簽訂

基坑支護施工合同8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經甲、乙雙方協商將海口市蘭馨花園9#、10#樓專案基坑支護以全包的形式承包給乙方,由乙方承擔施工,為明確工程的具體情況及雙方責任,在平等、自願、公平的基礎上籤定本協議。

  一、工程內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內容:基坑支護、錨杆、掛網噴錨、槽鋼腰梁。

  2、按圖紙,結合實際工程量結算。

  3、承包方式:包機械、包人工、包材料、包稅金、包管理費、包水電、包安全、包工期、包質量。

  二、工期、安全、文明施工

  1、工期

  (1)乙方完全服從甲方施工進度要求並確保完成,按要求能隨時增加勞動力,否則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2)若乙方明顯拖延進度,甲方可根據情況將乙方原有部分工作內容另行承包給其他人。

  (3)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進度嚴重滯後或停工,甲方有權將乙方作退場處理,相應損失由乙方承擔。

  2、安全:

  (1)遵守甲方和專案部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範和甲方下達的安全技術交底,確保安全要求。

  (2)正確使用各種機械和小型電動工具,嚴禁違章操作;自帶的各種機械和小型電動工具必須符合甲方的要求。

  (3)特殊工種作業必須持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書。

  3、文明施工

  (1)負責承擔自己施工、生活區域內所有文明施工及衛生清理。

  (2)確保每天工完場清、工完料清。

  三、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全面負責現場施工管理,技術指導和安全技術交底,組織進行三級教育。

  2、指派專人負責分項工程施工,下達施工計劃任務書,工作安排、檢查、監督、整改、驗收、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程進度等管理工作。

  3、支援、參與與班組建設和全面管理,組織、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關係。

  4、甲方提供水、電接駁點給乙方。

  乙方責任:

  1、入場後及時向甲方提供身份證影印件、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影印件進行註冊登記。

  2、認真接受甲方組織的進場三級教育後方可上崗,參加日常的安全培訓教育。

  4、未經專案部許可嚴禁攜帶家屬、小孩進入工地及生活區。

  4、乙方必須遵守專案部各項管理制度和獎罰措施。

  5、按實際用量支付甲方水電費用。

  四、工程價格(含稅)

  1、槽鋼腰梁每平方 202.24 元。

  2、鋼花管每米 92 元。

  3、掛網噴錨每平米 130 元。

  五、結算方式

  按現場實際完成工程量計算。

  六、結算辦法及付款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在施工過程中,甲方不預付乙方進場費及進度款,工程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結餘工程款尾款。

  七、其他

  1、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2、合同在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後生效,同時具有合同法律效力,工完款清後自行失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壹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海南運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海達路大龍花園D14棟4樓 住所: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開戶銀行:中行海口市瓊山支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傳 真: 傳 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基坑支護施工合同9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____市____________工程深基坑支護工程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確保施工安全文明,雙方在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分包工程專案:

  分包工程名稱:____市____________工程深基坑支護工程

  工程分包工程地點:____市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式:包工、包料(水泥、混凝土、鋼材、碎石、砂)、包機械裝置、包安全、包質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分包工程承包範圍:____市____________工程全部深基坑支護工程及基坑降水工程。

  二、甲方職責:

  1.負責審查乙方的施工資質和乙方的安全資質,審查合格後方可簽訂分包合同、進場施工。

  2.負責向乙方負責人貫徹國家、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司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消防工作的各項法規、條例、規定及各項規章制度。

  3.向乙方負責人詳細介紹工程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項。

  4.稽核乙方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執行。

  5.對乙方實施監督檢查,對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行為的有權要求乙方整改並進行經濟處罰。

  三、乙方職責:

  1.乙方在開工前向甲方和監理申報乙方的施工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經審查合格後方可進場施工。

  2.乙方應有完整的安全管理組織,按照規定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應有各種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並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機械、焊接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應在樁機醒目處懸掛。

  3.乙方在開工前應根據本工程特點編制安全施工方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報甲方審批,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的有關安全要求施工。

  4.乙方進場施工前,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按分包工程特點,依據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提出具體的措施,沒有接受安全教育的人員,一律不得參加施工。

  5.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認真執行甲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要求,督促本單位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於檢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認真整改,定期不整改嚴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執行,並承擔由此造成的後果。

  6.乙方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乙方安全管理人員及班組長每天上班前要對工人進行班組安全教育,要認真填寫班組安全教育記錄,每天必須報甲方。

  7.施工期間乙方____________負責本工程的有關安全生產工作。

  8.施工期間,乙方應定期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教育會議,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

  9.甲乙雙方操作過程中的安全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安全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的安全防護用品規定並有合格證,乙方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10.乙方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裝置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必須符合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樁機經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後方能使用。

  11.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裝置、工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能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裝置、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後果自行負責。

  12.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必須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的安全管埋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更動或拆除。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承擔。

  1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合格後在有效期內的特種作業證上崗,中小型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嚴禁違章,無證作業,嚴禁不懂電器和機械裝置的人員擅自操作和使用電器和機械裝置。

  14.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和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做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的規定,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

  15.乙方從甲方配電房接線至施工現場時,必須遵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實行三相五線制的三級配電二級保護,裝置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違反本規定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的後果均有乙方負責。

  16.乙方在簽訂協議後,應自覺的向所在區公安派出所辦理臨時戶籍手續,並向所在區建設局安全監督站、勞動局勞動保護監察部門、辦理施工登記等有關手續。

  17.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事故(包括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甲乙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事故現場,並由甲方報上級有關部門。事故責任、經濟賠償和善後處理,由乙方承擔。

  18.本協議一式貳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

  19.其他:

  (1)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

  (2)乙方保證基坑支護驗收合格,土方回填前無失穩、滑坡現象發生。

  (3)分包人應做好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準備好充足的救援物品。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基坑支護施工合同10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北京嘉恆立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稱:某地中心二期A棟基坑支護工程

  工程地點:霸州市勝芳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建築安裝工程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本工程有關承包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包方式、承包範圍及工程造價

  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2承包範圍及工程內容:某地中心二期A棟基坑支護工程。

  1.3合同總價: 224510.4元,大寫:貳拾貳萬肆仟伍佰壹拾點肆元,(注:工程量:1247.28㎡,單價:180元/㎡ )。

  其中,合同總價為固定總價,含施工過程中的所有費用,但不含總包服務費、水電費及稅費等。

  第二條 工期及開、竣工日期

   2.1雙方預定本工程土釘牆護坡工期:暫定12天。上述工期如遇特殊情況作相應的調整,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工期相應順延。

  第三條 工程質量

  3.1工程質量要求:合格

  第四條 雙方駐工地代表

  4.1甲方駐工地代表姓名:

  4.2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

  4.3乙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對方,並明確指出交接時間及許可權。

  第五條 甲方責任

  5.1開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水文地質資料及詳細地下管網和地下構築物資料等有關施工的工程地質資料,並提供施工圖紙和施工技術要求方面的資料。

  5.2開工前負責清除現場地上、地下障礙物(包括在用地下電纜電線、管道設施等),因故不能清除,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和保護措施,並向乙方現場及書面交底。

  5.3提供施工現場與公共道路的之間的通道,滿足施工運輸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工作。

  5.4開工前解決現場施工涉及市容、環衛及夜間施工的擾民問題,確保工程按時開工和施工的正常進行。

  5.5協助乙方辦理有關施工所需證件,併為乙方免費提供住宿。

  5.6甲方代表有權監督檢查乙方的工程質量及進度,協助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和各單位之間的矛盾。在乙方自檢合格後,由甲方組織檢驗並辦理驗收手續,協調土方開挖和邊坡支護之間關係,土方必須配合邊坡支護施工,按邊坡支護要求進行土方開挖,以保證邊坡支護安全為前提。

  5.7及時發出必要的指令、確認和批准,並按本合同提供施工配合並支付資金。

  5.8甲方須保證降水效果,降水之後施工現場能夠滿足乙方施工的要求。因降水不利引起的邊坡安全問題,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因降水造成周圍建築物沉降而發生的各種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 乙方責任

  6.1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質量、技術、安全方面的規定,遵守甲方的有關現場的規定。

  6.2根據工期和施工現場條件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技術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報甲方審批;嚴格按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保證投入足夠的施工機械及人員,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並按要求糾正出現的偏差。

  6.3乙方對本工程技術方案及工程實施成果的安全性和合理性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應確保自工程開工至基礎土方回填工程全部完成的期 間內,確保邊坡安全。

  6.4確保安全生產,負責處理本方責任造成的事故,並承擔其相應費用。

  6.5乙方要嚴格服從甲方的管理,嚴格執行甲方的規定、指示和指令,包括依照甲方要求的時間、格式和內容提交各類報表、計劃、方案、措施、記錄、名單、證明等檔案或資料,參加甲方召集的會議。

  6.6施工過程中遇到不可預見或難以克服的困難,乙方及時向甲方報告。

  第七條 工程驗收

  7.1甲方按照有關設計資料、現場完成工程實際情況及國家現行有關規範標準,對工程完成成果及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7.2工程完成量及工程質量符合要求和本合同約定內容,雙方方可辦理有關工程驗收及竣工手續。

  第八條 工程款的支付

  8.1工程款支付:合同簽定後乙方進場開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為合同總價的30%,護坡工程完工後退場之前付款至合同總價的70%,土方回填後一週內結清餘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時,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應的材料發票)

  第九條 爭議

  9.1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應本著友好合作的宗旨,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雙方可向工程所在地霸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違約

  10.1甲方不能及時給出明確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相應順延工期。

  10.2由於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規範要求和合同約定要求,未完全履行自身須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乙方須按協議約定每天支付工程總造價0.3‰的違約金。

  10.3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履行合同。

  10.4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終止或結束全部合同應提前3天通知違約方後可終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文字

  11.1本合同自訂立日起生效。

  11.2工程土方回填工程全部完成,乙方完全履行其各項責任及義務,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結算尾款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11.3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壹份;本合同副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壹份。

  11.4本合同適用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

  11.5本合同適用標準、規範:按國家現行質量評定標準和施工技術驗收規範執行。

  第十二條 補充條款

  12.1乙方的現場文明施工應服從甲方統一管理,並滿足甲方要求。

  12.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按照甲方要求,同甲方的其他承包商進行良好的協作配合,不得在任何情況下不經甲方許可而妨礙、阻撓它方的工作,或破壞它方工作成果,否則均應承擔相應責任。

  12.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約定。

  (此下無正文)

  甲 方: 乙 方:北京嘉恆立建築

  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地址: 地址:北京市大興區黃村鎮億發工業園14號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基坑支護施工合同】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