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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哪些食物不可以當祭品

清明節哪些食物不可以當祭品

  哪些食物不能當祭品

  1、忌用牛肉、狗肉祀神。

  2、忌用鰻魚、鱔魚祀神。

  3、忌用食用過的食物祀神。

  4、忌用苦瓜、冬瓜祀神。

  5、忌用蕃石榴(即芭樂)及蕃茄類等水果祀神。因為這兩種水果都有種籽,人體吃完後會排洩出來,只要種籽會排洩出來的水果都不可祭祀。

  6、不用“空心”的水果祭祀。

  7、忌用單碗祀神。人們對於兇喪事有重單忌雙的心理剛好與喜慶事重雙忌單相反。由於祀神屬喜慶事,行事上理當雙忌單,因此祀神時可用六碗、八碗、十碗、十二碗、十四碗不等,卻忌用七碗、九碗、十一碗、十叄碗等。

  祭品可不可以吃

  一、如果你是信奉某個教的信徒,對祭品來說,在你祭奉過程中是無論任何人都不可以碰的;在祭奉完成後,你作為一個信徒是可以吃的,因為那些祭品已經是“神靈”用過之物,你吃的話就是用“神靈”的東西表示誠心和忠心。

  二、如果你不是信徒,你只是純粹的祭祀,那祭品怎麼著也是不能吃的。

  三、對於從專門銷售祭品的地方買到的祭品,無論是信徒還是普通人都不要吃啊,因為你不可能用生命換一頓“聖品”的,那些祭品是有化學藥劑的。

  祭品是否能帶回去祭品帶回家並無忌諱

  清明臨近,市民紛紛來到已故親人的墓前祭掃。“上個雙休日,我們墓園作為垃圾清理掉的魚、肉、水果等祭品就有6噸,運了四拖拉機,太浪費了!”泰州墓園主任宋才高說。“現在掃墓祭品一般為‘一桌菜’,標配為兩葷兩素一主食,也有以水果、糕點等代替的。”

  記者在墓區看到,掃完墓後,只有極少數人將祭品帶走,一般直接留在墓碑前。這些祭品成了墓園工作人員的負擔。

  墓區一名清理人員說,有些市民掃完墓後,為了將碗帶回去,就直接將祭品倒在墓碑前,經太陽一曬,汙漬橫流。

  為了表示對市民的`尊重,這些祭品墓園不能回收給養殖場,最終只能當垃圾處理。據介紹,最近幾年清明節期間,僅泰州墓園當垃圾處理的祭品,每年有80噸。

  市民為何不將祭品帶回家再食用,是不是在風俗上有什麼忌諱?“應該沒有。”宋才高說,以往清明節、七月半、過冬等節日,市民在家中祭祀時,擺放的祭品都會重新加工食用,從這一點上來說,“祭品不能帶回家再食用”的說法就說不通。

  “市民將祭品遺留在墓地,以為這樣可以祭奉先人,其實是不可取的。”宋才高說,據中國殯葬禮儀方面有關典籍的記載,祭奠的祭品應以素食為主,常用的祭品瓜果、甜品等。祭祀後祭品帶回家分食,有“延年去災、護墓旺族”之說。另外,在傳統民俗中,祭祀之後,在親人墓前磕過頭,家人就坐在墓邊吃祭品,表示“與先人吃團圓飯”之意,吃不完的就拿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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